内墙粉刷劳务分包合同

2024-08-01

内墙粉刷劳务分包合同(精选9篇)

内墙粉刷劳务分包合同 篇1

甲方: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芷江县人民医院工程项目部

乙方:

甲方总承包的怀化市芷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楼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已完工,乙方自愿承包该工程内墙粉刷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芷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楼

项目地点:

第二条:劳务分包内容

该项目内墙粉刷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劳务分包,乙方需要完成内墙粉刷工程和施工内容,具体包括各层内墙面(柱)、内阳(挑)台,内墙上门窗框套,拉线及高标和校验,当天材料当天用完。内墙粉刷工程施工所需的相关施工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三条:劳务分包单价

根据设计施工图,按国家有关的计算规范计算出的内墙施工面积,按元/m2。

第四条:施工质量

甲方按国家单项工程验收的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如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施工工期

内墙粉刷劳务分包合同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

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

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

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

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

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要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国家、各地方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的每个工人是否都与劳务公司签有用工合同,检查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对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

2.2 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分析工作,对合同的每项条款都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风险因素和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虽然我国建设部及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出台了许多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但在合同中有关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部分的条款均不能做到有针对性,因为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单件性等特点决定了各工种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工程项目上的施工特点也是各不相同的,这就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企业都要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在企业生产、技术及经济等部门人员的配合下,对承发包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明确各项专用条款,并制定透明合理的奖罚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发包人的企业制度或现场的管理制度已经形成的,要在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交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双方签字认可的往来文件均要做合同组成文件,并具有优先于合同的效力。合同中亦应明确发包人在施工过程要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及时的检查和验收,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对已完合格的工作内容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并作为发放月进度款的依据,避免在最后结算时产生纠纷。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都要对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分析和指出合同中的风险及日常行为中应注意的事项,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2.3 要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由于建设行业劳务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其价格组成也比较多,不同地区、不同工程、不同的材料,不同的施工工艺对同样的工种来说其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这就要求在合同签订时,发包人与承包人要针对本工程工作的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特点对每一项可以单独计量的工作内容列出单价。同时要明确结算时的计量口径,是按图纸面积还是按实际面积计量,是以砌体的体积计量还是砖的数量计量,这些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合同中的单价分析表做得好,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进度款的计量和支付,也有利于承发包双方进行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

2.4 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的工程支付制度,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工资足额发放,规避因工人得不到工资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在与劳务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有在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不得为由拖延发放劳动工人工资的条款,即不论何种情况发生,都应保证工人得到工资。完善工人工资发放的程序和监督,发包人应监督承包人发放工人工资的行为,确保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都优先足额发放了工人的工资,要求承包人及时提供由工人本人签名领取了工资的工资发放表,杜绝直接将工程款发放到“包工头”个人手中的现象。

2.5 要加强劳务合同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和合同管理软件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

随时将施工现场的劳动人员数量、工程进度、工程款发放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记录备案,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承发包人之间的横向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充分目前我国飞速发展的信息管理资源,加强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管理与交流,做到动态管理,随时掌控建筑市场中的合同履行情况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 结束语

目前,国家及各地方政府明令禁止“包工头”直接承揽分包业务,农民工正逐步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我国各地方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正日趋完善。但发展劳务企业和贯彻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工作还远没有达到目标,还需要通过社会各部门进行政策引导、严格监管等艰苦努力才能真正的完善建筑行业的劳务市场,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及农民工的切身权益。这也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劳务合同的管理知识,贯彻各地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事求是的按各地出台的劳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劳务合同,为社会的稳步发展和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2005年8月5日.

[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8月17日.

[3]刘家琛.建筑合同实务全书[M].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

内墙粉刷劳务分包合同 篇3

【关键词】 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一、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二、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

内墙粉刷合同 篇4

乙方: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作业承包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郑州市华南城安置区项目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安全

三、承包内容:内墙粉刷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对操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而且必须节约材料;不得浪费,按时完成所承包内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返工,所有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工作时一定要熟悉掌握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标准;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无故停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改正;及处罚,情节严重作自动退场处理。

3、抹灰前应浇水湿润,分层抹灰时,每层抹灰不宜跟的太紧,以防收缩影响质量。不得有爆灰和裂缝,无明显抹纹,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股等缺陷。其水平度,垂直度,平度,对角度,等必须符合规范。地面施工前按要求进行地面清理,从分湿润保证地面不开裂不空鼓。保证平整度。按照要求进行成品养护,保证内粉质量,不开裂不空鼓。

4、墙面必须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各种线条顺直清晰美观;

5、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其中门、窗、洞口的阴阳角必须用水泥砂浆护角每侧不的少于50mm。厨房跟卫生间全部用水泥砂浆粉刷)。

6、分格缝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均匀,表面光滑,棱角整齐;水平分格缝必须确保交圈;

7、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派人员进行安装修整,同时追究责任。

8、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10、按照甲方要求,保证开间尺寸和房间净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分户验收实测实量不能达到规范要求,则由乙方无条件维修且每个开间罚款乙方1000元。

五、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实际抹灰面积进行工程量计算,空口实算。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

地面按照实际施工面积。楼梯按照层数计算。

六、付款方式:

1、单价:粉刷价格按每平方米12元(不含已施工的喷浆挂网),其中包括乙方自己铺设脚手和施工中的一切生产、生活工具等。地面按每平方米7元。楼梯地面按每层600元,水泥压光地面单价另议。

内粉10#楼1-5层完成,19#楼内粉完成,支付乙方10万元,粉刷结束后支付至工程款95%。

2、地面楼梯施工完成后支付工程款的95%。

3、剩余5%工程款待交工六个月后付清。

4、甲方只对质量验收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支付工程款。

七、工期时间:

内粉自xx年xx月xx日开工,至xx年xx月xx日竣工,地面楼梯自单独楼号内粉结束后随时上人,60天完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则相应顺延工期。

1、如乙方由于自己的原因延误工期,工期每推迟一天发乙方1000元。

2、如中途乙方由于自己原因未经甲方同意退出工地,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程损失的1.5倍,并追究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乙方的罚款,并出具收据。

八、现场管理;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搞好形象化管理。应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一切大小事故的发生,若乙方违章违规作业在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由乙方班组长负责解除与此人的劳动关系,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

3、龙门架司机由乙方自带,龙门架只能载物不能载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乙方1000元。

九、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

十、本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内墙粉刷劳务分包合同 篇5

甲方:实验幼儿园 乙方:装饰服务中心

甲方拟粉刷主楼和平房内墙墙面,面积约3633.72平方米,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施工,通过市场询价,最后与乙方达成施工协议。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

名称:实验幼儿园教学楼和园内平房内墙墙面粉刷工程。地点:

内容:教学楼内墙

平方米墙面的粉刷。

二、施工要求

1.施工过程要求工人认真细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确保工程质量。

2.墙面清理:

乙方负责清理内墙墙面所有遗留物和表面尘土,清除墙面旧涂料。(施工前必须用篷布先把地面、班内物品盖好,以免损坏、弄脏地面和其他物品。)

3.局部补腻子:

清理完毕后,用腻子找补不平之处,待干后打磨平整,不能有补过的轮廓痕迹。4.满刮腻子两遍。

用刮板自上而下满刮腻子,厚薄均匀适宜,腻子平整,待干后,用砂纸打磨,清理干净。

5.喷乳胶漆两遍:

将乳胶漆按比例进行稀释并搅拌均匀,喷乳胶漆两遍,要求均匀、厚薄适宜,以免出现痕迹,第一遍干透后,再喷第二遍乳胶漆。

6.找补清理卫生:

喷两遍乳胶漆后,再认真找补一遍。并把玻璃、窗台、地面卫生清理干净。

7.安全卫生要求:采取适当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确保孩子及教职工的安全和正常活动,保证幼儿园每天的户外环境卫生。

三、质量标准

用料标准:甲方要求必须使用环保型、无污染涂料嘉宝莉乳胶漆。

质量标准:保证墙面平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施工价格。保质期五年,无质量缺陷(不爆皮、不腿色)。

四、日常工作要求:

1.工人在统一的更衣室内更衣,除水杯外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进施工楼。

2.注意日常生活小节,卫生间用后及时冲干净,不得有污迹。3.不得往下水道倾倒非流质的东西,日常垃圾下班时及时清理干净并带出施工区放到指定的垃圾池。4.不得动用班级内的物品。

五、合同期限

开工日期:年

月日起。

竣工日期:年 月 日止,合同工期为

天。

六、合同价款

项目金额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共计

元。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图纸和具体要求。

2.甲方派代表对乙方用料、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3.乙方按时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如期完成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工。

4.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和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工程开工支付全部款项的20%,全面完工后支付全部款项的3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款项的40%,全部款项的10%留作质量保证金,保质期过后无质量问题再付给质量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及合同规定,乙方无偿组织返工并按要求修复、维护。

十、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以上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4

内外粉刷劳务承包合同 篇6

甲方:郑州市东风建筑工程公司乙方:

工程地点: 北环路与亨达路交叉口东南角工程名称:丰乐广场B-14#楼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共同履行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承包范围:乙方承包的范围:丰乐广场B-14#楼交工之前除了水电安装、油漆批墙、卷材防水层、钢结构安装以外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内外装饰全活、屋面全活、楼地面工程、室外雨蓬台阶散水、脚手架和龙门架的修整拆除和堵施工洞等).施工现场内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和临建拆除用工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一层砌体、回填土、后浇带和主体拆模,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款总计:肆拾伍万元人民币(¥450000元)

2.付款方式:四层以下内粉完成后付2万,四层以上内粉完成后付2万,外拉毛完成后付2万,外墙完成后付2万,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且经项目部、监理和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后付30万,余款交工后一次付清.第三条:设备及工具:甲方负责提供卷扬机和砂浆搅拌机,其余工具均由乙方自理。现场材料(包括钢管、安全网、竹扒、临建设施等)及施工机械设备完工后均由乙方负责派人装车,运费由甲方负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协议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规定执行.2.违约责任:若乙方所承包的分项、分部工程不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返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施工期间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经项目部、监理和建设单位验收不能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一半(内粉3元/㎡,外拉毛5元/㎡,面砖15元/㎡,其余工程不计费)。

第五条:工期协议: 乙方保证在2005年8月10日以前完成全部工程.(乙方应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各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并按双方签字的进度计划施工).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完工,每推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施工队施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安全目标: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乙方负责对其进场工人按项目部要求定期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并做好 “三级”安全教育,受教育人员必须当场亲笔签名.施工现场若达不到安全施工的条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且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安全帽,安全带及各种施工用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按甲方及<安全施工规程>要求搭设,安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并应保证长期完好有效.否则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宿舍,食堂,厕所和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及打扫卫生.现场材料堆放整齐,砂石成方.施工中应做到工完净场清.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因违反政府和建设单位、监理和项目部关于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的规定而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2005年5月22日

室内批墙承包合同

甲方:郑州市东风建筑工程公司乙方:

工程地点: 北环路与亨达路交叉口东南角工程名称:丰乐广场B-14#楼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共同履行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承包范围:乙方承包的范围:丰乐广场B-14#楼一区南单元、二区东边两个单元的室内所有批墙、木扶手油漆工程。包工包料、扫地出门。

第二条: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款总计:叁万伍仟伍佰元人民币(¥35500元)

2.付款方式:全部完成后付1.5万,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且经项目部、监理和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后付1万,余款交工后一月内一次付清。

第三条:设备及工具:工具均由乙方自理。现场材料(包括钢管、竹扒等)完工后均由乙方负责派人装车,运费由甲方负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协议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规定执行。不低于样板间的质量。

2.违约责任:若乙方所承包的分项、分部工程不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达不到样板间的质量,返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施工期间乙方所

施工的工程质量经项目部、监理和建设单位验收不能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一半,其余工程不计费。

第五条:工期协议: 乙方保证在2005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全部工程

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计划完工,每推迟一天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施工队施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甲方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安全目标: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

安全检查.乙方负责对其进场工人按项目部要求定期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并做好 “三

级”安全教育,受教育人员必须当场亲笔签名.施工现场若达不到安全施工的条件,乙方

应书面通知甲方且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安全帽,安全带及各

种施工用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

方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按甲方及<安全施工规程>要求搭设,安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并应保证长期完好有效.否则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宿舍,食堂,厕所和施工现场必

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及打扫卫生。交工前室内清扫干净。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施工中

应做到工完净场清.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因违反政府和建设单位、监理和项目部关于

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的规定而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2005年5月22日

内外粉刷劳务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郑州东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丰乐广场B-14#楼项目部乙方:

工程地点: 北环路与亨达路交叉口东南角

工程名称:丰乐广场B-14#楼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劳务承包合同补充条款,共同履行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范围:

1.四层和四层以上所有房间(包括窗台板内外)打扫清理干净,并且将所清理的垃圾

和建筑材料运至楼下甲方指定地点。

2.四层和四层以上所有未拆除的模板全部由乙方负责拆除干净。

3.四层和四层以上所有影响主体结构验收的缺陷,如墙体瞎缝、露筋、电线槽、架

眼、胀模剔凿和甲方用粉笔做记号的部位等由乙方负责修补。

4.一~二层伸缩缝处墙体、一区和二区交接处顶层砌体、一区屋面女儿墙、所有

砖砌栏板压顶和六层七层未完砌体以及所有压顶由乙方负责施工。

第二条:承包价格: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款总计:捌仟伍佰元人民币(¥8500元)。

第三条: 质量协议

1.本协议质量标准:按现行施工规范的规定执行, 达到主体结构验收的要求。

2.违约责任:若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达不到现行施工规范和主体结构验收的要求,返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工期协议:

1.乙方应在2005年6月22日以前完成本协议的全部工程。

2.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计划完工,每推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安全目标: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

安全检查.乙方负责对其进场工人按项目部要求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并做好 “三级”安

全教育,受教育人员必须当场亲笔签名.施工现场若达不到安全施工的条件,乙方应书

面通知甲方且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安全帽,安全带及各种施

工用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

全部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内墙粉刷劳务分包合同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项目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完善公司各类合同范本;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合同范本;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等法律问题;

4、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5、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6、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履约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承接劳务工程时,按发包人的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劳务合同》;发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的,应当在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与发包人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第五条 公司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不得再与发包人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3、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以及调整的要求;

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5、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6、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7、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8、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9、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10、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13、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14、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第九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按公司的合同评审流程经相关人员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十条 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如需由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十二条 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的主要条款。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第三章 合同签订流程

1、项目部在对外劳务发包时,由预算员对分项分包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并发给有资质的劳务班组,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员参加对班组进行竞标,根据竞标结果在2~3个工作日确定中标班组.2、劳务合同需由技术部、工程部、安全部共同参与制定,技术部由技术总工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质量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工程部由生产经理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进度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安全部由安全员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安全文明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最终完成初稿由项目经理最终定稿再由预算员编制合同审批单(见附件一)并附上合同范本转交给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正式与劳务班组签订合同,一式三份,项目经理一份、预算员一份、劳务班组一份。

3、对中标劳务班组的单价由预算员制定单价审批表(见附表二)并报送给董事长签字确认,由预算员存档并按此单价结算。

第四章 合同的备案

第十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施工人员备案。

第十四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签订后,现场范围内的劳务作业施工人员应按约定的时间撒离现场。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项目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公司的信誉。

第十六条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项目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项目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项目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第二十条 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第二十一条 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的。

第二十二条 积极配合市建委、劳动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资料部进行备案。

第二十四条 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七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第二十八条 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八章

其它事项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可要求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向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劳务分包合同 篇8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乙方自原承担该工程的 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进度,经双方协商,特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进场钢筋的卸车、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钢筋接头焊接、垫块、马镫放置、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和止水钢板的制作与安装以及施工过程中放线协助配合工作;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废料归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所需的人工费用及大型机械(电焊机、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械)外的所有小型工具费用在内。

2、质量要求 优良工程。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各种原材料按时进场,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负责生产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节约等措施,签订经济责任状。

3、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设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4、按时下达月、旬短期进度计划,协调工种之间关系,合理组织分段施工作业,月终考核,兑现奖惩。

5、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严格按内控质量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兑现奖惩。

6、搞好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按时核算和支付工资(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工资)。

8、提供食宿场所,搞好后勤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料耗、务工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负全部责任。

2、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协调、指挥。

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内控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和规范要求。

4、严格按照月、旬、日短期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

5、组织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服从管理的人员在工地施工操作。进场人员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在进场前必须先报花名册,都应持证上岗(公司可协助办理证件,但费用自理),严禁使用童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乙方应无条件安排其退场。

6、配合和监督对施工中的各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保护。

7、每天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场容标化达到验收标准。

三、施工工期:

1、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为:自 年 月 日至工程完工。

2、乙方严格按照月、旬、日短期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任务不奖不惩,提前一天完成给奖金500元,延后一天罚款1000元,除甲方有较大变更或因不可抗力阻挡施工的情况下可顺延工期外,其余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

四、施工质量要求:

1、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按公司内控质量标准验收)。

2、乙方对承包的分项施工内容按内控质量标准先做样板,达到要求后,才准进场正式施工操作,并保持整个分项工程都达到样板质量。在施工期间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3、该分项工程达到内控优良标准(样板质量),执行合同工资单价:达到内控合格标准,下降合同工资单价20%(装饰工程以户套为基段,主体工程以构件为基段);没有达到内控合格标准的,必须返工重做,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人工、材料费)。

五、施工现场要求:

1、乙方施工期每天必须做到活完场地清,保持现场文明、无违章违纪行为,各种材料堆放有序。乱堆放材料一次罚款100元。若发生二次清理费用,在该班组工资中扣减。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各种原材料和所有的成品进行保护,损坏了原材料、设备和工具,则照价赔偿,对施工中的成品损坏,除按要求修补外,并处罚款100元。

3、严格按定额消耗使用各项材料,若材料超耗,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领料时发现有破损、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接收。

六、施工安全:

1、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死亡和严重事故,轻伤率不得超过5%。

2、乙方务工人员进场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学习相关知识后方能上岗,班前甲、乙双方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凡未经安全教育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无论何种情况发生的工伤事故均与甲方无关,所有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对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做好检查交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4、乙方应经常教育工人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十不准”和《安全施工细则》,严禁违章操作。若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责任:事故损失在2000(含)元以内,责任由乙方承担;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上,根据情况由甲乙双方按事故大小划分责任共同承担。

七、工程验收

1、乙方每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甲方工程负责人、质检员、乙方现场负责人共同验收实际完成工程量,由项目经理审核后结算,同时项目部有关人员对乙方安全、工期、材料耗用、文明施工、劳动态度等考核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计时工要有明确的日期、工作内容、人数及实际用工人数。

八、工资单价及付款方式:

1、该单项工程的工资单价是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达成的综合价格(不分施工部位、项目名称、规格大小、施工难易等),包括劳务工资、个人安全及劳动保护费、场地内材料搬运、施工用具、分项工程成品的清洁等项费用,按 元/m2(建筑面积)计。

2、付款方式:为保证本合同的严肃性,确保工程质量,稳定施工队伍,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资:

(1)每月付已完工程量的80%;

(2)主体工程全部结束两月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3)工程全部竣工一年后退还5%质量保证金;

(4)如遇中间无故退场,只付已完工程量的50%。

九、合同履约金

为保障本合同严肃履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 万元(已交纳意向合同保证金的,本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罚款自履约金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因材料组织到位不及时,出现停工待料,使乙方全部人员不能正常生产,由甲方支付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误工费(只要可以安排半数人员能上班的都不计误工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发生的停工不计误工费。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没有完全履行职责,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按相应条款考核处罚。

3、对乙方不能达到内控质量标准或进度要求(指甲方下达的月、旬短期进度计划),首次先座谈整改,三天后还没有达到要求,则处罚款1000元,再过三天后,仍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并只按已完工程量的50%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

4、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发现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务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二、内控质量标准和其它条款附后:

十三、本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的,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模板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承包人工费按平米包干,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2、乙方自备工具、材料有:电锯、电刨子、铅丝、铁钉、水平尺、安全帽

等各种小材料。

3、承包内容:

乙方所承担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木工工程,待工程完工时,负责把钉子起完,木材放整齐。

4、管理内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无论任何班组如有工人偷、盗工地材料,罚款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三、合同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

至年月日竣工

四、质量标准:合格

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三

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乙方自负。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六、材料管理:

1、执行材料消耗定额。

2、限额领料,乙方必须指派专人领料。

3、超出限额消耗材料,用料不合理,材料丢失浪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

承担,甲方按原价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取。

七、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加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取。

2、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的材料运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并入库,堆放整齐,文明施工。

八、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按每层完成进度付款。每层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其材料消耗、工期、安全各项均达到要求标准后,付每层造价的80%,主体完成后付总造价的90%,余下 10 %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清。

九、违约责任: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竣工验收后,如乙方达不到验收标准,扣罚承包费用的10%。

3、对不按工地要求和违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种窝工损失,由造成者(乙方)负责。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者,每延误一天扣罚承包费2%。

5、若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窝工、停工,工期相应顺沿。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方乙方双方各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承包费后合同自然终止。

2、甲方中途辞退乙方或乙方中途不干,本合同随之终止。

甲 方:乙 方:

负责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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