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完整版05任务

2024-07-12

会计制度完整版05任务(精选7篇)

会计制度完整版05任务 篇1

工资业务处理

【考核要求】

以账套主管“11 王方”的身份完成工资管理的操作。

用户名“11”;密码“1”;账套“555”;会计“2011”;日期“2011-01-31”。【考核内容】 1.设置工资项目

2.设置工资项目计算公式

3.录入人员档案

4.录入工资数据并进行工资计算、汇总

5.工资分摊设置 计提类型名称:应付工资

6.生成工资分摊凭证

部门选择“研发中心”;要求明细到工资项目;合并科目相同、辅助项相同的分录。

操作过程:

系统登录

选择“打开[工资]应用程序” 输入用户各“11” 输入密码“1”

修改操作日期“2011-01-31” 单击“确定” 1.设置工资项目

单击选择左侧的“工资管理” 单击上部导航栏的“工资项目” 单击“增加”按钮

输入项目名称“交通补助”

双击类别区域后下拉菜单选择类别“数字” 设置长度8(默认不需设置)

双击后单击两次向上调节按钮设置小数位数“2” 双击后选择增减项“增项” 2.设置工资项目计算公式

选择对话框上部“公式设置”标签 “工资项目”栏下选择“增加” 选择工资项目“交通补助”

在“交通补助公式定义”处输入“iff(人员类别=”销售人员”,1000,500)”(所有符号均为英文半角)

单击“公式确认” 单击“确认” 3.录入人员档案

单击上部导航栏右端的“人员档案”

单击 “

”按钮增加人员

输入人员编号“402” 输入人员姓名“辛晨” 选择部门名称“研发中心” 选择人员类别“开发人员” 选择银行名称“工商银行” 输入银行账号“20110101009”

勾选“属性”中的“中方人员”和“计税”(默认不用设置)

单击“确认”

单击“取消”以关闭人员档案增加对话框 单击“”按钮退出人员档案设置窗口

4.录入工资数据并进行工资计算、汇总

单击中部的“工资变动”

录入辛晨的基本工资6000并回车

录入辛晨的岗位工资6000并回车 单击“”退出按钮,系统提示需要计算和汇总时单击“是”

5.工资分摊设置

单击“工资分摊”

单击“工资分摊设置”

单击“增加”

输入计提类型名称“应付工资”

单击“下一步”

双击“部门名称”栏,选择部门名称“研发中心”

选择“确定”

选择人员类别“开发人员”

输入借方科目“5301”

输入贷方科目“2211”

单击“完成”

单击“返回”

6.生成工资分摊凭证

在“工资公摊”对话框中,勾选计提费用类型“应付工资” 单击选择核算部门为“研发中心”

勾选“明细到工资项目”

单击“确定”

勾选“合并科目相同 辅助科目相同的科目”

单击“制单”按钮

双击凭证类别“收字”的“收”处,双击选择“转账凭证” 单击“保存”按钮

单击“退出”按钮退出凭证生成对话框

防汛管理制度(完整版) 篇2

1、公司防汛工作组织机构以文件形式通知公司各有关单位,公司各单位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机构改革人事变动情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上报。

3、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负责向上级防汛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4、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防汛抗灾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汛前至少组织一次演习,以检验预案的执行力。

5、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布置本单位防汛工作,并对本单位的防汛工作提出要求。对于突发的汛情、灾情,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临时会议,提出应对汛情、灾情的紧急处理方案并迅速实施。

6、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汛前本单位防汛准备工作的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落实整改。

7、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传达上级转发的天气信息,及时了解河道来水及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准备,做好预防工作。

8、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防汛物资的管理,负责上报防汛物资需求计划;汛期结束后负责组织防汛物资的清理。

9、当救灾现场发生可能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现场指挥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

防汛办公室工作制度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汛前工作安排、防汛设施检查、防汛物资管理、汛灾情统计上报、防汛工作总结、地方气象及汛情通报、组织通信联络、防汛车辆调配等相关工作。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计划科。

2、在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3、在汛前更新防汛工作手册,包括本单位防汛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防汛值班室地点和电话、防汛物资储备情况、防汛车辆准备情况、防汛应急预案准备等。

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各单位汛前、汛后防汛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限期完成。

5、协助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做好上级有关单位的防汛检查的迎检工作。

6、参加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组织的各种防汛工作会议,落实安排防汛工作。

防汛岗位责任制

1、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公司防汛工作。

2、防汛办公室负责全公司防汛工作的日常工作。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调度、通信系统的防汛工作。

运检中心负责全公司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的防汛工作。

供电所、电力客户中心负责所辖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防汛工作。

4、各科室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汛工作进行管理、指导:

营销农电科负责督促、检查供电所(电力客户中心)、重要用户防汛工作,配备保安电源。

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车辆的防汛工作。

党群工作科负责防汛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

财务资产科负责防汛资金的准备和支付。

人力资源科负责防汛人员的培训。

安全监察科负责防汛安全监督。

行政事务科负责防汛期间后勤保障工作。

生产技术计划科负责发变电站、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的防汛工作。

防汛工作奖惩办法

1、防汛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各科(室)、单位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范畴。

2、奖励办法:每年汛期结束后,各科(室)、单位应认真进行总结评比。将防汛工作中成绩突出、作风严谨的集体和个人以书面材料上报公司防汛办,经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对汛期发现重大缺陷、排除重大险情以及在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各单位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防汛办审核并报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给予重奖。

3、惩处办法:

①对上级防汛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迟缓、执行不力的单位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②防汛工作上报内容错误,未造成损失的;汛期防汛值班人员执行纪律不严、值班室电话不通、关闭手机,未造成损失的;挪用防汛物资、车辆,未造成损失的;除对有关单位通报批评外,对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待岗培训、降职降薪处理。

③汛期或灾情发生时行动迟缓、组织混乱、不听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有第⑵条规定中行为,且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按照《防洪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直至报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防汛文件管理制度

1、各单位防汛办公室应加强防汛文件的管理,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上级防汛文件,不得造成损坏或遗失。

2、文件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地方防汛指挥机关下达的防汛文件传达到每一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3、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及时阅示防汛文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文件精神,并签署明确意见交防汛办公室转发到各二级单位。

4、各二级单位收到公司及地方防汛文件后,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防汛物资(车辆)管理制度

1、各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布置当年防汛准备工作时,应同时下达防汛物资计划。防汛物资计划由防汛抢险责任单位负责编制,防汛办公室审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防汛物资包括发、输、变、配电设备备品备件、车辆及维修备件、排涝设备备品备件、通讯设施备品备件等。

3、防汛物资由各单位上报,防汛办公室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防汛办公室负责采购。各单位集中造册保管,存放防汛物资的仓库应有防潮防淹措施。公司防汛车辆以及各单位抢修车辆要求车况良好,定人管理,定人驾驶,定点存放。

4、防汛一般物资的领用由防汛抢险责任单位开具领料单,经防汛办公室审核;重要物资领用须经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紧急情况下可先领用,但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严禁擅自将防汛物资挪作他用。

5、防汛物资、车辆管理部门在汛期应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室电话、相关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须报防汛办公室备案。负责防汛物资管理、车辆管理、防汛车辆驾驶的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

6、防汛抢险责任单位在正常情况下,经办理必要手续后,可领取一些常用防汛物资备用。

7、汛期结束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防汛物资进行清理,未使用的可视情况转为正常生产用品。

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值班阶段(特殊情况按上级要求执行),汛期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交接班制。公司防汛值班机关防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工作日设在生产技术计划科,休息日及夜间值班设在调度值班室,节假日按照应急值班安排值班。

2、各单位在汛期应设专用防汛值班室,值班室应有各相关部门的值班电话,应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值班抢险队伍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室电话、宅电及手机号码);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防汛办公室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汛期通信联络畅通。

3、各单位领导及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参加汛期值班,节假日和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应由主要领导值班。

4、各单位应建立汛期值班工作记录,按值交接,防止工作出现漏洞。坚持汛期值班交接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离岗位。

5、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应了解河道来水和天气变化情况,负责检查本单位各相关人员到岗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6、如遇紧急汛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同时通知防汛抢险队伍、器材和物资待命。

7、各单位防汛值班室地点及电话号码每年应向公司防汛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公司还应向地方防汛指挥机关报告。发生变动也应及时汇报调整。

8、防汛值班电话任何人不得无故占用,要保持通讯畅通。

9、汛期公司值班人员每天要与各生产单位联系,了解各单位在防汛期间工作情况。

汛后总结报告制度

1、每年汛期结束后,各单位防汛办公室(值班室)应将本单位本防汛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汇报。

2、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②防汛设施检查维护情况;

③汛情处理情况;

④汛期值班情况;

⑤防汛物资、车辆使用情况;

⑥灾情评估及灾后恢复情况;

⑦汛期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3、总结报告应以实事求是为前提,内容全面、语言精炼,经验教训总结深刻到位。

汛期通信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重视汛期通讯安全问题,积极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好防汛通信保障各项工作。

2、通讯网络应安全可靠运行,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响应,保证以最短的时间到达抢修现场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通信畅通。

3、全公司各级防汛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遇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应急小组应服从公司领导的统一部署。

4、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防洪抢险队等成员在汛期不得随意更换通信工具号码,因故确需更换的应报防汛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更换。

汛期巡检、联系、通报、汇报制度

1、各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分工。汛期应对各项分管工作和设备组织巡视检查(正常15天为一周期),必要时进行特巡和夜巡,危险部位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

2、各单位防汛办公室应详细记录巡检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每周五下午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汇报一次本单位防汛工作情况。

3、遇到突发灾情时,防汛办公室应立即向本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公司防汛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按照防汛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4、汛期巡检各生产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认真负责,亲临第一线指挥防汛工作。

5、巡检人员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保证巡检质量,确保设备安全渡汛。

6、巡检中如发现异常隐患,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汇报。如情况紧急也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汇报。

7、汇报时双方人员要互相记录对方姓名、时间、险情内容,完整记录下来后,向对方复诵一遍。

8、公司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向县防汛指挥部及广元电业局有关部门汇报。

汛期灾情和损失统计与报告制度

1、发生灾情时各单位防汛办公室(值班室)应立即向本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公司防汛办公室、地方保险公司报告。

2、汛期灾情报告正常情况下应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时可先电话、传真,事后书面补报。

3、发生灾情后,公司各级防汛领导小组应各司其职,迅速而有序的调配人员、物资和车辆进行救灾;灾情稳定后,应及时组织对灾情损失的评估,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科室汇报。

4、各单位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防汛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其办公室汇报。

①发生重大汛灾情致使10kV线路较大面积倒杆、35kV系统较大范围停电、110kV及以上系统跳闸或可能导致上述情况者:一小时内报告简要受灾情况;两小时内报告处置情况,并在灾情处置结束前每两小时汇报一次;随时汇报灾情现场发生的新情况;灾情处置结束后48小时内书面报告受损情况。

②防汛期间发生110kV及以上系统设备重大异常、系统跳闸等情况者:一小时内报告简要情况;二小时内报告具体原因及其处置情况;处置结束后24小时进行书面汇报。

5、公司防汛办公室将受灾、损失汇总后,报广元电业局防汛办公室或县防汛总指挥部。

6、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要准确、迅速,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汛前检查与消缺管理制度

1、防汛工作检查应在每年五月前进行。

2、检查范围主要包括:所辖发、输、变、配电设施;防汛用电设备及设施;供电所管理的供电线路及相应电气设备;生产办公用房、职工生活区房屋排涝设施及防渗漏措施。

3、检查项目主要包括:发、变电设备修试情况;发、变电站防洪水倒灌措施到位情况,发、变电站强制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挡水设施情况,发电站引水渠道、堤坝有无垮塌、滑坡情况;线路设备防倒杆、倒塔及防基础冲刷、塌方措施。

4、检查工作由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监、营销农电、办公室及后勤等部门人员参加。

5、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缺陷、问题应形成书面材料,经防汛工作办公室及领导小组审核后,落实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或根据需要向地方政府汇报。防汛工作办公室负责协助、监督相关单位于五月下旬将缺陷整改到位,并向防汛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6、防汛检查工作应布置及时、责任明确、检查全面,发现的各类问题、缺陷应及时整改,做到闭环。

7、巡视检查人员发现隐患后,应立即做好记录并向本单位防汛领导小组报告。由基层单位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报告,公司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作好记录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8、如汛情太大本公司已无法解决,则应立即向本县防汛指挥部及广元电业局报告,请求支持。

END

公司(企业)消防安全制度完整版 篇3

广东福耐特电气有限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广东福耐特电气有限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健全和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我公司制订了《广东福耐特电气有限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6日

一、关于明确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和岗位消防责任人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和各岗位消防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保证单位的消防安全。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对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消防归口管理部门为 部。

四、逐级安全责任人

1、三楼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楼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2、仓库消防安全责任人: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3、二楼生产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楼生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4、三楼生产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楼生产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

5、各部门各岗位班组当班人为该岗位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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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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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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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三)、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管理。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 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 续性和熟练性。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

生产遥控器,我们更专业!http:/// 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的运转。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 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单位独立维护保养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第十条 单位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生产遥控器,我们更专业!http:/// 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即使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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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想到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宝石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三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第四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五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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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六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七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后勤管理部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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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四条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第五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第六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并做到以下七点:

1、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带入明火源;

2、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3、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4、严禁超期超量储存;

5、严禁违章操作;

第七条 每天至少每两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第八条 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教职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学期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耍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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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消防车、消防灭火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灭火措施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演练二次;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须周密计划,上报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进行灭火和疏散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4、对演练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讲评,提高预案演练的水平。

消防各项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队由在职职工总数的4%推荐组合,义务消防队推荐按每拉一人(参考各栋均配因素)组合;

2、保卫处派专人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定期消防知识授课和训练;

3、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1—2次,每次不少于二天(全年不少于三天)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4、义务消防队队员须知火警电话、报警方法及该工作区域内疏散预案,会使用灭火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消防知识;

5、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能协助二级单位防火责任人搞好该单位的消防工作及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制定合理的防火制度、宣传防火、灭火知识;

6、义务消防队每年年末应组织一次工作总结表彰。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

2、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

3、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有醒目的防火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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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雷、防静电须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保证落实到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用火区域用火管理范围及管理对象;

2、划分用火作业级别和动火及取暖用火等审批权限手续;

3、严禁擅自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及取暖;

4、禁火区域严禁动火,需动火时设立禁烟、禁火范围及标志牌,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操作;

5、电器、电热设备消防管理责任定人、定位;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需接线,经报有关单位安排电工实行;

7、动火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建立完善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的管理机制;

2、对查出来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立即组织力量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须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整改的,根据《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求,限期改正;

3、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须拿出方案、措施,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实施整改,在整改之前,须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4、隐患整改必须服从安全保卫部门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和无故拖延;、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和个人应当将整改情况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确定后存档备查。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位、定人、定标准管理;

3、消防设施、器材每年四次检查、测试、维修,失效的器材应及时更换;

4、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用,不得损坏;

5、消火栓不得圈占和埋压,每年放水1次,室外栓冬季遇严寒时,应采取防寒措施保护。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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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安全疏散设施配备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2、安全疏散设施实行定位、定人、定标准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维修,失效的设施应及时更换;

4、安全疏散设施严禁挪用,不得损坏;

5、对违反疏散设施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保卫处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生产部安全责任人每周,生产小组每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2、重大节日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专职防火员经常对各部位、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巡查;

4、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下发相应的检查文书,并报告主管消防监督机构;

5、对消防监督机构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函告;

6、对安全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消防管理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消防监督机构的安排,组织本公司人员参加专业的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重点工种执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2、公司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训练三天,平时由专职防火员参与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部门、科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新职工上岗前配合人事部门使用单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每年组织1-2次特殊工种、重点工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和手段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6、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八)义务消防员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开展本部门防火自查及巡查。

2、参加消防业务学习、培训、维护、保养好本部门消防器材;

3、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4、做好本部门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5、向各级防火负责人汇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九)专职消防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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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的培训工作,普及员工的防火、灭火知识;

3、检查各项规章制度、防火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

4、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防火制度,管理、保存防火档案资料;

5、开展日常防火检查,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6、对发生的火灾及时立案查明原因,呈报处理意见;

7、完成公司消防责任人分配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

(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本公司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 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 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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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

生产遥控器,我们更专业!http:/// 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志愿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 篇4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规范完整版)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议程序,提高公司总体决策管理能力和办事效率,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召开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高效原则。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严禁召开没有明确目的、缺乏实际内容的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

(二)精简原则。大力精简会议,尽量缩短会期和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与会人员。尽量控制大型会议召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统筹合并召开;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对能会下协调解决或用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会议。

(三)节约原则。会议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第三条 与会人员应对会议的各自的表决意见及有关保密内容必须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的不问,不该看的的不看,并严格遵守执行会议的各项决定。

第四条 会议按类别、内容不同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会议管理归口行政综合部,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公司各类会议工作,制定和修订会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类会议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 会议类别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会议包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专题会议、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和接待会议等。

第七条 专题会议指公司有关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会议。

第一节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对公司发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分解落实公司计划、讨论确定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投融资计划;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决策,特别就安全生产、市场开拓和资金管理等问题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生产、市场、财务等关键环节的指导意见;讨论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机构设臵以及制度审议等。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条 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管成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人员应积极发言、明确表态。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专题问题时,如有必要可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 纪要。

第二节 中层干部会议

第十二条 中层干部会议是公司围绕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等工作而适时召开的会议。会议传达、落实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决策、决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市场、财务管理和发展情况,总结工作情况,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 中层干部会议包括周例会、月例会、季度例会、半年工作会议等。

第十四条 召开中层干部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第十五条 中层干部会议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三节 经济分析会

第十六条 经济分析会是公司对月(季)度生产经营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并解决问题的会议。会议听取各单位、部门有关上月工作汇报和总结,由会议主持人对此作出明确的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指出计划完成较差或执行不力的责任部门或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分析、研究和落实改进方案,明确提出并责成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任务。

第十七条 经济分析会原则上每月的第一个周一召开,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经济分析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经济分析会议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四节 经营管理协调会议

第二十条 经营管理协调会议是公司每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报会议。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每周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及时协调解决各部门提出的问题,讨论研究并提出本周经营管理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条 经营管理协调会议原则上每周一召开,时间控制在60分钟内。

第二十二条 召开经营管理协调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第二十三条 经营管理协调会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五节 专题会议

第二十四条 专题会议是分析、研究公司近期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明确并责成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任务的会议。

第二十五条 专题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分管的公司高管成员主持,公司各单位、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 专题会议由所属分管部门组织并承办通知、记录 和整理纪要,行政综合部协调安排会议室。

第二十七条 专题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承办部门将有关的《专题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发后执行,同时报送行政综合部备案。

第六节 部门日常管理例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有效地召开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二十九条 部门日常管理例会至少涵盖如下内容:传达贯彻公司会议、文件及领导指示精神;了解本部门及下属本期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制订下期工作计划,研究分析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改进办法,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分析部门员工提出的工作问题并讨论研究相关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融洽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进取的氛围;安排专题培训等。

第三十条 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必要时邀请分管领导参加。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保存完整的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原始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年。

第七节 对外接待会议

第三十二条 对外接待会议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和上级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的汇报会议。

第三十三条 对外接待会议视来宾级别和来访目的由公司总经 理或相关的分管副总经理接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属于业务对接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指定人员接待。

第三十四条 对外接待会议属公司层面的由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属于业务对接和专题内容的由公司对接部门负责联系和组织,公司行政综合部配合协调会议室、安排接待等工作。

第八节 其他会议

第三十五条 公司党委会、党员大会、职代会(工代会)、团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团队研讨等其他会议,可根据实际或部门职责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有关部门对应组织。

第三章 会议的组织、管理和服务

第一节 会议的组织

第三十六条 会议的题拟

为充分有效利用公司会议资源,公司各类会议的召开必须由主办部门提前提拟,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会议的审批

(一)临时召开的公司级内部小范围会议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司级大型会议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本制度已列出的会议按照规定程序批准。

第三十八条 涉及公司多个部门共同召开并有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由会议主要牵头部门与行政综合部联系,备案会议情况;需行政综合部协调安排的,由行政综合部统一安排。

第三十九条 会议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时间、会 议地点、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会场安排、会场布臵、会议设施准备、会议材料拟稿和发放、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录像摄影、会议纪要以及会场横幅、会议宣传等。

第四十条 会议的通知

(一)会议需提前通知,一般会议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会议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下发正式书面通知。

(二)会议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和要求等。

第四十一条 会议的准备

(一)做好会议通知,确保应到人员按时参会。

(二)做好会场的落实和安排,包括会场环境的布臵和设施检查及服务。

(三)做好参会人员的引导和组织。

(四)重要接待会议应制定会议及接待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机接站、车辆调度、餐饮、住宿、横幅、席签、摄影摄像、公共活动等安排。

第二节 会议室的管理与服务

第四十二条 公司会议室由行政综合部统一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的安排使用、环境保洁、设施管理、会议服务等。

第四十四条 会议室要做到会议召开前30分钟各项工作准备结 束,会后30分钟会场清洁工作结束,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第四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召开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的,由会议主办部门提前半天与行政综合部联系安排。使用时,务必保持环境整洁和设施安全;使用后,负责将会议室恢复原样。

第四十六条 重要会议的会议室服务,由行政综合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日常及业务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安排服务。

第四章 会议资料管理 第一节 会议纪要的整理与印发

第四十七条 会议纪要的整理和会议以其他形式公开内容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拟写和下发。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须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公司规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专题会议根据安排整理会议纪要。

(三)其他各类会议可视情况整理成会议纪要和其他形式的简报等。

第四十八条 会议纪要的签发

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结束后,公司行政综合部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报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发后印发。其他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及时整理,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印发。

会议纪要的发放范围与会议参会人员范围一致。

第四十九条 会议纪要整理和印发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若会议纪要决定事项涉及保密内容,应派人直接送达签收。

第二节 会议纪要的格式

第五十条 各种会议纪要行文的印制格式原则上要求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制作,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要点:

(一)文本全部使用A4型纸。

(二)文头用“某某公司某某会议纪要(可分两行排列)”的指定标题,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部分用小三号仿宋体。

(三)如需要标识秘密等级或紧急程度,以三号黑字体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两类标识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纪要编号由公司简称首字母和排序数字组成,标识在标题下第1行右侧对齐。

(五)会议纪要基本信息包括会议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

(六)基本信息与会议议题之间用横向隔开,每个议题序号为“记录+数字”形式,内容包括议题标题和决议内容。

(七)会议纪要要标明签字栏,每页下方及尾页由参会人员签字。

第三节 会议资料的存档

第五十一条 各类会议资料必须存档。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和公司级专题、接待等会议资料由行政综合部负责按季度分类分次存档。按移交公司档案室;其他会议资料由各承办部门自行存档。

第五十二条 公司重大会议等会议资料存档实行一会一存。存档内容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文字和宣传资料、影像录音资料、图片及会议纪要等。

第五章 会议精神的督办

第五十三条 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的重大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第五十四条 对会议的决议和明确的内容,责任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部门、人员予以支持、配合。

第五十五条 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分类整理,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逐项督办,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六章 会议纪律和要求

第五十六条 会议开始前必须由本人签到,如不能到会应向会议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

第五十七条 不允许迟到、早退,中间有急事需离开会场应向 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五十八条 会议期间应将移动通讯工具关机或臵于振动位臵,如遇紧急事情应到会场外接听。

第五十九条 会议发言要言简意赅,按照规定时间发言。第六十条 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应控制在120分钟内。各级会议主持人应主动接受监督。

第六十一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注意倾听他人发言,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对某一问题无休止地争论。

第七章 附则

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完整版 篇6

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安全、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室房间内卫生由各入住人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

2、每层楼的公共卫生区由本层楼宿舍全体员工负责。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宿舍长每天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员至少要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面盆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违者视情节扣罚5~10元/次。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违者视情节扣罚5~10元/次。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开窗通风。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8、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不得乱泼污水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9、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10、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2天内自行处理。

11、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2、各宿舍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筒里,随意朝楼下丢垃圾每次罚款30元,门

前有垃圾者每次罚款20元。

三、卫生检查及评比管理

1、宿舍长每天应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卫生不合格者,有权要求其整改或重清打扫,劝改不听,报公司处理。

2、行政部每周不少于两次对宿舍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及卫生管理制度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做日常巡查做通报。

3、公司每月将评选出最佳宿舍与最差宿舍,具体工作由综合部负责按以下规定组织安排:

(1)工作程序

①确定每月集中评比时间及检查人员名单

②准备各类检查所需的评分表等资料

③到宿舍检查

⑤汇总评分表,组织专人进行统计

⑤报公司审核统计结果及奖惩事宜

⑥通报评比结果及奖惩纪录

⑦档案整理

(2)评比方法

按照卫生评比细则,根据本次全面性宿舍检查结果(分值比重80%),结合日常巡查记录(分值比重20%)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月度优秀宿舍”。

(3)宿舍卫生评分标准:

①总观:布局合理,无搬动公司物品原有摆放位置,毛巾、牙具、盆、缸集中统一放置;无乱挂衣物,乱扯绳或铁丝现象。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②地面:室内地面打扫干净,无垃圾、纸屑、积水,鞋子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后凳子一律放在桌下且摆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

3分。

③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乱画乱贴、不钉钉子,墙面墙角无蜘蛛网。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④铺面:被子折叠规范,摆放统一,枕巾、床单平整;床上无杂物,衣服统一放于衣柜内或晾晒阳台上。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⑤书桌:常用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⑥卫生间:物品挂放整齐;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无泡放过久的衣物。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⑦其他: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单项不合格扣1-3分。

四、宿舍奖惩办法

1、在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宿舍,对该宿舍公告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2、惩罚

(1)、在每次评比中最后一名的宿舍将公布于全公司。

(2)、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于限期内完成整改。

(3)、对于2次及以上检查不合格者,对其成员名单通报批评。

3、其他

任何宿舍成员若打架、斗殴及有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等行为,将取消“月度优秀宿舍”评比的资格。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修订、废止时亦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最终解释。

会计制度完整版05任务 篇7

第一条

本公司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依据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

第三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的总监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四条

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第五条

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复印后退还):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复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五、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

七、体检报告单

第六条

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七条

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

第八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九条

出勤时间

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十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详见《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5日左右,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第十三条

每个员工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法律赋予的权利。

第十四条

员工享有劳动安全与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的民主管理权利。

第十七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反映的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计统督导部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的权利。

第二十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员工职责

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对公司指派的工作尽责;

三、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工作牌;

四、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五、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六、员工应对主管指派的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七、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的有关公司机密,必须尽义务保密;

八、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

(一)员工的住址;

(二)家庭状况(如婚姻、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三)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四)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十三条

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二十四条

员工仪表仪容管理详见行政管理标准。

第二十五条

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求是、创新、团结、有为的鑫泰精神。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对社会负责为目的。

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兼职

一、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二、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一)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

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二)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三)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五)、凡公司同意的兼职,所取得的报酬必须全部上交财务部,公司将按上交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兼职者的报酬返给兼职者。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馈赠,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二十九条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三十条

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三十一条

保密义务,详见保密管理标准

第三十二条

保护公司资产

一、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二、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三十三条

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的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三十四条

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三十五条

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

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第三十六条

考核详见《考核管理标准》。

第三十七条 奖惩(详见《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三十八条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续签。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四)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一、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二、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三、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四、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行政人事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五、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七、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八、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公司。

第四十一条

纠纷处理

劳动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四十二条

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公司有权禁止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六、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四条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区分:按《劳动合同法》区分。

第四十五条

自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

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节

员工招聘、干部选拨标准

第一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未满18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宜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二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在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子公司报公司经理会批准录用,集团公司呈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部门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的选拔规定

一、凡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岗位(不含部门经理)因新增岗或因晋升、人员调动、自然流失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必须在3日内上报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

由集团公司统一配置。

二、凡部门经理级的管理人员的选拔适用以下方式:

(一)内部竞聘:晋升人员产生采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竞聘晋升的方式。

(二)外部招聘:采用外部招聘的方式。

第四条

内部竞聘程序:

各子公司因新增岗位或因晋升人员调动、自然流失等原因需选拔管理者而采取内竞方式时,须采用下列程序:

1.由子公司将内部竞聘的报告上报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须在3日内审批。

2.批准后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竞聘者条件并通知到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2)符合条件者可通过电话、传真、短信在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名并填报报名表;

(3)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竞聘;

(4)竞聘内容包括竞聘演讲、笔试、面试;

(5)由用人单位最终决定录用者并报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6)录用者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根据试用期表现,称职与否的表现可转正或解聘。

(7)试用期满转正时,由被聘用者写出转正申请,直接上级写出书面鉴定,子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并报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五条

外部招聘:

(一)子公司外部招聘比例一般保持在不大于30%的范围内,特殊情况要超越此范围时,须由各子公司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二)一般情况下,子公司部门经理级由子公司自行招聘。

(三)子公司副经理缺岗时一律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招聘,报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四)无论何种外部招聘,其程序均参见本节第二条招聘程序。

(五)外部招聘人员试用期长短依情况酌定。

第六节

员工考评标准

第一条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公司全体员工考评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通过考评,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进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

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

考评目的、对象、时间、指标体系、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

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

第七条

各类考评目的:

一、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其发挥、工作表现考评;

二、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评;

三、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评。

第八条

公司定期考评,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考评,月度考评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

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评。

第十条

各类考评形式有:

一、上级评议;

二、同级同事评议;

三、自我考评;

四、下级评议;

五、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评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一条

考评形式可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二条

各类考评办法有:

一、查询记录法:

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二、书面报告法:

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三、重大事件法。

第十三条

考评小组根据工作计划,发出考评通知,说明考评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评进度安排。

第十四条

考评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五条

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也可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六条

考评小组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等级。

第十七条

考评等级依此可划分优,良,合格,不合格4等,并给出等级定性评语。

第十八条

人事部的考评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考评对象对考评的意见,并签写意见,然后请主管过目签字。

第十九条

考评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评对象部门。

第二十条

考评之后,还需征求考评对象的意见:

一、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二、需要改善的方面;

三、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四、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一、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二、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三、与福利(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可另议);

四、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五、决定对员工的留用或解聘。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长兴鑫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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