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合作协议

2024-07-01

研发合作协议(精选8篇)

研发合作协议 篇1

甲方:宇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科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完成特种合金紧固件专用涂料项目的研发,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承诺共同恪守。

一、合作的内容与目标

乙方依据甲方项目的研发计划,提供试验、测试等技术支持,通过双方合作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完成项目研发工作。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合作范围内的项目资料、项目信息与对方共享;

2、共同组建项目团队,完成项目策划、论证、设计开发、项目实施等工作。

3、双方定期沟通和研讨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双方各自指定项目联系人,变更联系人应及时通知对方。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立项和项目可行性论证,制定项目计划,投入项目研发资金。

2、甲方应提供项目研发所需的现场生产试验设备和条件。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技术支持工作,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支付相应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技术开发进展情况,并随时提出建议。

2、乙方提供指定技术人员配合甲方完成项目。

3、乙方提供的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三、知识产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双方利用原有的技术积累和成果,为该项目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双方可共同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四、保密

(一)协议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守经济、技术等商业秘密的责任,协议双方均不得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

(二)此保密约定条款在协议终止后壹年内有效。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与项目计划期一致,自2011年10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果,应依据法律申请仲裁或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研发合作协议 篇2

产业共性技术 (Generic Technology) 是在产业中多个领域广泛应用并对产业产生深刻影响的技术, 且处于竞争前沿的技术, 例如, 对于我国制造业来说, 产业共性技术包括制造过程的多尺度建模与仿真、亚微米到纳米级的微细制造技术和生物制造技术及绿色制造技术 (包括3R技术) 。发达国家政府非常重视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 美国的“混合贸易与竞争法案”明确了美国先进技术 (ATP) 计划支持共性技术研发的性质, 该法案规定:ATP计划的目标是帮助美国企业创造和应用共性技术及其研究成果, 使重大的、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能迅速商业化, 并提升制造技术, ATP计划通过补贴和合作协议方式, 加速各种竞争前共性技术的开发, 以帮助美国企业提高其竞争地位 (马名杰, 2005) [1]。

对于当前我国产业共性技术的供给体系,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杰 (2007) [2]认为, 我国创新体系中间环节 (即产业共性技术) 出现缺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等主要是针对基础研究投入, 风险资本和企业投入则主要是针对产品开发, 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和技术转移成为我国技术创新链上最薄弱的环节。如图1所示, 产业共性技术处于政府、非营利机构和以企业为代表的营利机构关注点的中间地带, 由于产业共性技术需要大量的研发费用并具有不确定性和外部性等特征, 很容易出现营利机构和非营利机构都不供给的局面, 即制度供给的“失灵” (张巧玲, 2007) [3]。

多位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政府在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的作用, 吴贵生和李纪珍 (2003) [4]认为, 国家产业部门层次的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的初衷是为了彻底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 但这种产业科研院所的转制却会带来一类特殊的技术——产业共性技术“无人”供给的现象;唐五湘等 (2005) [5]建议设立国家重大共性和公益性技术推广应用计划;李纪珍 (2005) [6]探讨了政府在共性技术供给过程中要解决的市场失灵和组织失灵问题;薛捷和张振刚 (2006) [7]提出在共性技术开发上应该采用“官产学研”合作组织的形式;马名杰 (2006) [8]认为, 共性技术对国家技术进步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有重要支撑作用, 政府资助方式和组织形式不同于一般产业技术, 加大对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 并不是简单的增加经费投入, 更重要的是采取有针对性、有效率和有利于共性技术扩散和应用的组织方式和政策。

当前,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运用合作研发方式来开发产业共性技术, 合作研发的特点包括:避免重复研发以节省成本, 共享资源和技术高度协同以突破关键技术, 研发资金规模投入以突破经费瓶颈 (Vonortas, 1997;Tao&Wu, 1997;Kline, 2000) [9][10][11]。例如:日本本田、美国通用和德国宝马三大汽车公司一起研发下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 以降低燃料电池科技开发成本, 同时促进燃料喷嘴与氢供应系统的其他零件标准化;半导体领域互为竞争对手的日本东芝、日立、松下、NEC和瑞萨科技五大半导体制造商, 通过融合各自的芯片部门方式建立下一代处理器研发联盟, 以减少各自研发支出;半导体厂商英飞凌科技和南亚科技在动态随机存取内存 (DRAM) 技术方面开展合作, 以加强双方在DRAM市场竞争优势并共同分担高昂的研发费用。

许多国家政府普遍认为产业中骨干企业间的合作是一种有利于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的有效方式, 欧盟于1998~2002年开展了框架计划 (Framework Program) , 旨在推动企业合作研究 (Co-operative Research) , 已在电子、化工和机械制造业协调和资助了多个企业合作研发组织;美国SEMATECH计划就是政府亲自牵头组建多个企业参加的合作研发组织;WTO允许政府对科研的补贴, 其相关条款规定政府对产业研究的补贴不超过合法成本的75%, 对竞争前的开发活动, 政府补助不得超过合法成本的50%, 所谓产业研究, 本质上就是产业共性技术研究。

由于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处于竞争前 (pre-competitive) 阶段, 这类技术跨越了应用研究和竞争前的试验发展两个阶段, 技术优势又往往集中在产业中极少数骨干企业中, 这些企业需要在共性技术这个“平台”上进行后续的商业开发, 最终形成企业专有的产品 (马名杰, 2005) [11], 企业既需要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方面的合作, 又不得不在最终产品市场进行面对面的竞争, 吸引极和排斥极特征直接影响企业合作研发, 政府的相关协调和资助政策在平衡吸引极和排斥极特征方面具有关键作用;因此, 有必要深入分析影响产业中骨干企业间合作研发的吸引极和排斥极的关键要素特征以及政府相关资助政策的定位, 以更有效地发挥政府资助效率, 加速我国产业共性技术的开发, 提高我国产业在国际上的整体竞争优势。

2 分析模型

不失一般性, 假设某一产业存在双寡头企业A和B, 计划研发某一产业共性技术, 并在共性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商业开发, 最终形成商业产品, 并根据各自的市场占有率获得相关收益, 设该新产品的市场年收益函数为M, 企业的研发能力决定其技术研发时间的长短, 并进而直接影响后续商业产品进入市场的早晚。同时, 设企业研发能力为R (包括技术专家和实验设备等要素) , 研发能力强的企业抢先推出新产品, 该企业垄断市场收益时间就越长;设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为QT, QT为企业研发能力R的函数 (姜黎辉和张朋柱, 2003) [12]。

当二个企业在T=QTA, B, 同时独自开发出共性技术并成功推出后续商业产品, 企业A和B的收益为:

Ρi=SiΤ=QΤABΤ=ΤFΜdΤ-Ci (i=AB) (1)

其中SA和SB为企业A和B的市场占有率, 它们是由企业营销渠道和品牌等要素构成的营销能力决定;TF为该技术生命周期结束时刻;CA和CB为企业A和B的研发成本。

研发能力强的一方, 由于该企业技术沉淀厚实, 具备雄厚的专家资源, 解决问题思路敏捷, 少走弯路, 对于同样的研发项目, 其研发成本要比研发能力弱的一方要低, 因此:

当Ri>Rj, 则有Ci<Cj (i, j=A, B.i≠j) (2)

企业研发产业共性技术, 还需要有相应的研发资金相配套, 设企业可以用在开发共性技术的资金为Z, 企业进行独自研发的必要条件为:

Zi>Ci (i=A, B) (3)

Pi>Ci (i=A, B) (4)

对于产业共性技术, 企业策略空间包括不作为、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对于合作开发, 在研发项目结束时, 合作伙伴实质上皆掌握该项目的技术, 合作伙伴通常是对等投入研发资金;否则, 不对等投入情形下的合作研发谈判将会比较困难。

企业在产业共性技术方面的合作研发意愿度主要受到吸引极 (研发投资、研发风险和技术资源互补等特征) 和排斥极 (企业在营销渠道和品牌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先行者优势特征) , 为使分析模型简单化, 这里不考虑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风险和外部性等特征。

2.1 当骨干企业研发能力相同且皆具备自主研发的条件时, 企业合作研发的可行性分析

RA=RB意味着企业A和B在T=QTA, B时刻, 同时研发出新技术。

当企业A和B独立研发, 它们的收益为:

PiD=Si*P-Ci (i=A, B) (5)

当双方进行合作研发, 各自收益为:

PiG=Si*P-Ci/2 (i=A, B) (6)

由于PiG>PiD, 这时, 无论SA和SB是否相等, 双方都有激励参与合作研发;在这种情景下, 政府的作用不是去资助某个企业或资助合作研发组织, 而是积极协调这两家企业进行合作研发, 以节省各自研发成本, 最终使产业整体竞争优势更快地得到提高。

2.2 当骨干企业的研发能力不等且皆具备自主研发条件时, 企业合作研发的可行性分析

假设RA>RB, 企业A在T=QTA时研发新技术, 企业B研发能力不如企业A, 在T=QTB才能研发出新技术。

在这样的情况下, 当企业A和B独自研发, 其各自收益为:

PAD=P1+SA*P2-CA (7)

PBD=SB*P2-CB (8)

其中, P1为T=QTA和T=QTB阶段中的市场收益, P2为在T=QTB后的市场收益, P2由两家企业根据各自市场占有率来切分, 而对于P1来说, 它由企业A单独获得, 因而带有垄断性特征, 原因在于它来源于先行者优势, 市场先行者能够在市场中构建资源先取优势, 先行者可以比后来者获得更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包括技术知识、品牌和商标等, 先行者先驱资源表现在地理空间、技术空间和顾客感性空间 (Liberman& Montgomery, 1988) [13]。

在这种情形下, 当二个企业进行合作研发时, 其各自收益分别为:

PAG=SA*P-CA/2 (9)

PBG=SB*P-CA/2 (10)

如果合作研发是双方的占优策略, 要求:

PAG-PAD=CA/2-SB*P1>0 (11)

PBG-PBD=SB*P1+CB-CA/2>0 (12)

要使企业A有激励进行合作研发, 须CA/2-SB*P1>0, 在CA一定的情况下, 当SB越大时, 要求P1越小, 这意味着只有当企业B和企业A的研发能力极其接近时, 企业A才有激励和企业B进行合作研发;相反, 当SB较小时, P1也较小时, 企业A有激励进行合作研发, 这种激励随着企业B的营销能力变弱而增强。对于企业B, 由于RA>RB, 则CB>CA, (12) 式条件得到满足, 因此, 企业B始终有积极性和企业A进行合作研发。

在这种情形下, 政府可以采取以下两种策略:①当两家企业营销能力差距比较大, 研发能力比较接近时, 政府应积极协调企业进行合作研发;②当两家企业营销能力和研发能力差距都比较大, 政府只有出资对合作研发进行资助, 且资助金额M>SB*P1-CA/2时, 企业合作研发才有可能。

2.3 当一方无法自主研发而另一方具备自主研发条件时, 企业合作研发的可行性分析

假设PB<CB且RB<RA, 企业B进行自主研发时, 市场收益小于研发成本, 且它的研发能力也不如企业A。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A自主研发, 它将垄断全部市场收益:

PAD=P-CA (13)

要使企业A有激励进行合作研发, 须:

PAG>PAD (14)

即CA/2- (1-SA) *P>0, 这意味着产业共性技术所需大量的研发投入且企业A的营销能力很强, 只有在这种情形下, 企业A才有激励和企业B进行合作研发, 否则, 企业A没有兴趣和企业B进行合作。

在这种情形下, 政府仅通过协调方式促使两家企业合作的难度很大, 这时需要政府对合作研发组织进行资助, 且资助金额M> (1-SA) *P-CA/2, 企业才能有效地开展合作研发。

2.4 当研发成本极其高昂, 骨干企业依靠自身实力无法承担时, 企业合作研发的可行性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 ZA<CA, ZB<CB, 且ZA+ZB<C (C=min (CA, CB) ) , 两个企业都存在合作研发的激励, 但高昂的研发成本使企业无法依靠自身实力进行合作, 这时, 政府应通过立项等形式, 对合作研发组织进行大力资助, 且资助金额为:

M>max (C/2-SA*P, C/2-SB*P) (15)

归纳以上各种情形, 我们可以看出:

①当产业中骨干企业的研发能力相同且皆具备独自研发条件时, 企业合作研发的几率很大, 在这种情形下, 政府的作用不是去资助某个企业或合作研发组织, 而是积极协调骨干企业进行合作研发, 以节省各自研发成本, 尽早使产业整体竞争优势更快地得到提高。

②当产业中骨干企业研发能力不等且皆具备独自研发条件时, 企业合作研发决策主要受后续产品竞争时企业各自营销能力差异的影响, 政府的资助政策应根据产业整体竞争特征和骨干企业具体实力特征进行规划和实施。

③当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成本高昂, 产业中骨干企业无法依靠自身实力承担时, 政府仅做出协调工作是不够的, 政府在研发资金方面能否大力资助成为决定企业是否进行合作研发的关键因素。

3 讨 论

当前我国产业共性技术的供给体系还很不完善, 已有的产业共性技术供给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现实要求, 在共性技术的研发项目立题时, 缺乏市场导向, 政府的研发资助额度没有充分结合具体产业特征以及政府在鼓励企业间合作研发的相关政策不到位等。企业合作研发被各国政府认为是有利于共性技术开发的有效组织形式, 我国20世纪50~60年代以四大紧急措施发展计算机等技术, 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先集中后分散” (实质是先合作后竞争) , 取得明显成效, 这一历史经验值得继承和发扬 (李国杰, 2007) [2]。

如图3所示, 对于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 产业中骨干企业的策略空间包括不作为、独自研发和合作研发, 企业采取何种策略取决于产业共性技术特征 (研发投资、技术外部性和技术不确定等特征) 以及企业自身和主要竞争对手竞争实力的差异, 同时, 也受到政府相关协调工作和资助金额的影响;为了鼓励企业合作研发, 政府的策略空间包括协调而无资助、低额度和高额度资助等方式, 政府在产业共性技术的政策定位应基于产业共性技术特征、产业整体竞争态势和骨干企业实力特征, 企业研发能力越高, 企业研发资金越充裕, 企业之间合作研发激励越高, 政府资助额度就越小, 介入程度也越低;相反, 政府资助的额度就越大, 介入程度也越深。

研发合作协议 篇3

爱立信公司本周一与吉利汽车签署协议,以爱立信车载联网云平台为基础,将联合研发行业领先的车联网平台。吉利将通过车——车V2V、车——设施V2I,为用户提供高级安全功能,让车辆维修保养变得更便捷。双方合作的终极目标,仍然是实现自动驾驶。

广汽丰田“开年红” 1月销量突破5万辆

据报道,广汽丰田2016年1月实现零售销量55431辆,创下历史最高单月销量纪录,比去年同期增长44.1%。“技术型增长”态势渐入佳境。

全新凯美瑞全系1月实销15209辆(含双擎),同比增长35%,取得上市一年以来最佳销量成绩。全新汉兰达也持续热销,1月实销8436辆,同比增长25%,累计订单超过9.3万辆。雷凌车系1月销量再创新高,达到21170辆(含双擎),跃进“月销两万梯队”。其中雷凌汽油版车型1月实销18759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5%。同时,致炫1月实销9810辆,刷新单月销量纪录,同比增长34.3%。雷凌与致炫当月合计销售逾3万辆,占广汽丰田整体销量超过55%,中小型车已成为广汽丰田销量的强劲增长极。

北汽新能源打造5大海外基地 研发高端车

北汽新能源第四家海外研发中心日前在巴塞罗那正式成立,未来规划形成由5大海外基地组成的研发布局。北汽新能源巴塞罗那研发中心的首款作品将是全新的纯电动超级跑车。

据悉,北汽新能源巴塞罗那研发中心主要从事新能源运动车型和高性能车型的研发,打造更具激情和魅力的产品。在该研发中心正式成立前,北汽新能源已经与Campos Racing公司就一款全新的纯电动超级跑车展开合作。该车汇聚了北汽新能源在电动车领域长达6年的研发经验,以及Campos Racing在赛车领域十余年的技术积累,该车将成为北汽新能源巴塞罗那研发中心的首款作品,同时也将带领北汽新能源进入全新细分领域。

郑州日产面临资产与业务调整东风股份宣布停牌

2月23日,记者获悉,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对郑州日产进行资产与业务重大调整,但未对外说明调整细节,不过此次调整应该涉及面十分广,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次调整也实行了股市停牌,显示出此次郑州日产资产与业务调整的重要性。

随着郑州日产换帅,郭振甫不再担任郑州日产总经理等一系列人士与企业变动,郑州日产2015年销量仅完成3.5万辆,与年初规划20万辆目标相差甚远。从此次东风针对郑州日产业务调整停牌来看,虽然没有对外正式宣布调整细节,但对于郑州日产这家跌宕起伏一年之久的企业来说意义重大。

水野泰秀接替仓石诚司出任本田中国本部长

Honda日前宣布,自今年4月份起,委派常务执行董事仓石诚司担任专务执行董事,继而自今年6月起,出任Honda副社长,本次人事变动将在今年6月份举行的定期股东大会结束后的董事会上正式生效。

同日,Honda中国还发布以下人事变动,现Honda执行董事兼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水野泰秀将于4月1日起接替仓石诚司,出任Honda中国本部长兼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Honda中国业务室室长佐藤利彦将于4月1日起接替水野泰秀先生,出任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铃木麻子将于4月1日起升任Honda执行董事,并出任Honda日本本部营业企划部长。现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四轮中心长藤本敦将于4月1日起接替铃木麻子,出任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海马轿车更名海马汽车海马郑州基地调整

据了解,2月28日,经核准,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轿车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海马轿车有限公司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据悉,该公司已下发《关于公司更名为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通知》的文件,声明公司出于整体战略规划,名称由“海马轿车有限公司”变更为“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新名称按照先外后内逐步启用,从3月1日起执行。

据业内说法,此举是海马集团为总部从海口迁到郑州做准备。对此,海马轿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未明确表态,声称是海马集团大手笔调整郑州基地产业结构的举措之一。

自2007年2月28日海马集团进驻郑州以来,销量呈现出稳步增长态势。特别是2015年,海马轿车生产整车首次突破10万辆,同比增长22%;海马郑州基地销售收入首次超百亿元,受到郑州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彰,巩固其在继宇通、日产之后,在郑州汽车产业中“三巨头”的地位。最重要的是,郑州基地产值已经超越海口总部基地,成为海马集团汽车业务的主阵地。

东风雷诺武汉工厂建成投产 年产能15万辆

据报道,雷诺汽车宣布在华合资企业东风雷诺武汉工厂正式开张,该厂耗资8.7亿欧元(约合9.42亿美元)。新工厂首款产品将是雷诺科雷嘉紧凑SUV,2016年内还将增添一款规格更大的SUV,预计是和上一代日产奇骏同平台的车型,2017年则将投产风朗电动车。东风雷诺武汉工厂年产能为15万辆,雷诺高管预计未来可能增加一到两倍。

东风汽车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竺延风、雷诺汽车首席执行官卡洛斯吋戈恩、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总裁达业(Jacques DANIEL)、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胡信东以及武汉市相关政府代表出席竣工仪式并共同为新工厂进行了剪彩。

值得一提的是,东风雷诺首款国产车型科雷嘉正是诞生于这个高标准工厂,尖端技术和严苛标准成就了其优异品质。这款拥有赛车基因的SUV,也将凭借领先设计、完美驾控和越级配置,成为传统SUV市场格局的最强挑战者。

J.D. Power车辆可靠性排行出炉雷克萨斯夺冠

据权威汽车质量调查机构J.D. Power日前发布的车辆可靠性调查报告显示,丰田汽车公司旗下的豪华车品牌雷克萨斯连续五年荣登车辆可靠性排行榜首,保时捷和别克紧随其后。报告显示,设计相关的问题约占39%,相比2015年略有上升;发动机或变速器出问题的比例有所下降。其中用户对于车载蓝牙连接失败、配对困难、连接质量较低等问题有集中的反映,而对于语音识别的成功率较低也表现出了普遍的困惑。

现代欲凭借更加激进的战略征战中国市场

现代汽车集团副会长郑义宣近日表示,他将尽最大努力改善现代在中国的品牌形象,力争成为中国市场上的最佳汽车品牌。

郑义宣近表示,“不久后我们会在中国再建一家新厂,为中国未来车市的进一步发展做好准备”。据悉,该公司目前在中国拥有5条工厂生产线,其中一条还在建设之中,年生产总量可达171万辆。有数据显示,2015年现代汽车在中国的销量同比下降5.1%,至106万辆,但其12月份的销量却达到12.8万辆,同比大幅增长10.2%。

捷豹酝酿I-Pace全新电动SUV 路虎家族或扩编

据报道,捷豹路虎日前提交了多个商标注册申请,包括捷豹的I-Pace和I-TYPE,以及路虎的Velar,有消息称,捷豹的两个新商标或用于其首批电动车产品。

捷豹路虎当前正在致力于纯电动车开发,I-Pace和I-TYPE有望成为其第一款量产电动车产品。鉴于捷豹F-Pace为该品牌首款跨界SUV,之后又推出了E-Pace,基本可以确认2015年12月递交申请的I-Pace为新SUV。结合捷豹路虎的动态,有分析认为该车是一款电动SUV,未来将同特斯拉Model X、奥迪Q6 e-tron以及沃尔沃XC90电动版(2019年问世)竞争。2016年1月递交申请的I-TYPE则较难推断,原因是既可能是捷豹F-TYPE跑车的电动版,也可能是捷豹XE乃至XJ轿车的电动版。

2月递交申请的Velar则明显和路虎品牌有联系,在1969年开发路虎揽胜原型时,路虎曾使用该车名。因此这意味着Velar可能是路虎揽胜系列未来的新车型。

雷克萨斯推出LC500h混动车日内瓦车展亮相

据报道,雷克萨斯将在下月举办的日内瓦车展上首发一款混动版LC性能跑车。新款LC混动车定名为LC500h,基于2012年推出的LF-LC概念车打造。旗舰车LC500今年1月在底特律车展上首次亮相,LC500h则为该系列即将发布的第二款车型。

LC500h将搭载雷克萨斯新款多级混合动力系统,雷克萨斯公司未披露该动力系统信息,但表示新一代动力系统性能更高、驾驶乐趣更多,同时燃油效率也将更高。

LC500h同LC500一样,座位布局为2+2,将搭载全数字仪表板界面及雷克萨斯新一代娱乐信息系统。LC500h还将与LC500共享同一个新的GA-L平台,利用高强度钢和铝悬挂部件减轻车身重量。

重视替代能源技术 通用动力总成部门更名

据报道,通用汽车公司将动力总成部门更名为“通用全球驱动系统”(GM Global Propulsion Systems),取代延续24年的名称“通用动力总成”(GM Powertrain)。

通用称,随着公司战略投资倾向于电动汽车、燃料电池和其他相关技术,更改后的名称将更好地描述动力部门所承担的作用。原通用动力总成总监、通用整体驱动系统副总裁丹吋尼科尔森表示,如今的顾客需求不再只是独立的汽油发动机和变速器,汽车动力装置的多样性需要一个全新的命名,以反映出公司所致力的方向及为顾客所提供的服务。

凯迪拉克预测2016在华销量增25% 突破10万

据报道,凯迪拉克总裁约翰·德·尼琛(Johan·de·Nysschen)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凯迪拉克计划将2016年在华销量提升25%,总销量达到10万辆以上。

据悉,凯迪拉克2015年在美销量为17.5万辆。上月,凯迪拉克在华工厂开始投产旗舰轿车CT6,这一车型有望帮助提升销量。目前,凯迪拉克在华销售的车型为ATS和XTS轿车。

德·尼琛称:“中国是凯迪拉克全球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希望将中国作为凯迪拉克的第二大市场。”另外,他还表示,中国超越美国成为凯迪拉克的最大市场也许需要5到10年。

科技项目研发合作协议 篇4

甲方:xxx科技有限公司乙方:xx学院

地址:xxx大厦北楼901室地址:xx府大道1139号

法定代表人:陈xx法人代表人:龚xx

项目联系人:金xx项目联系人:蔡xx

联系电话:xxxxxx联系电话:xxxxx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开发,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原则,在友好、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开发项目协议:

一、项目开发的基本要求

1、开发目标:便携式微格教学与评价系统产品

2、开发内容:根据目前教育系统微格教学设备大型化,使用未普及化、教学评价人工化和市场需要小型化、平民化,以及教学评价技术化的特点,甲乙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开发一种融微格教学所有功能与专家评价软件于一体的小型便携式产品。

3、开发形式:整体开发,分工合作。

甲方:1)产品硬件部分研发、样机制造;2)产品批量生产;3)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乙方:1)研发期的软件功能调研(教育教学需要、软件的功能定位、教学评价方式实现等);

2)研发期的软件开发,软件实用性调试与软件完善;3)售后维护根据用户反馈进行软件产品的功能完善与软件升级;4)协助甲方开展的硬件开发与样机试制及完善。

二、项目开发的技术内容

1、硬件产品:

1)设计原则:功能齐全,方便操作,便于携带,特点突出,外观新颖。

2)承担主体:由甲方编写,乙方认可的《微格新产品需求说明书》(见附件1)主要包括产品的功能、技术标准、外观要求、试制期限、缺陷的确认和补救等。

2、评价软件:

1)设计原则:适用教学,分类设计,分级评价,加密升级,不易模仿。

2)承担主体:由乙方编写,甲方认可的《教学评价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件2)

主要包括软件的功能描述、验收标准、期限和方法、缺陷的确认和补救以及升级、售后维护等内容,可以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予以增减

三、项目开发进度与项目组织

1、甲方应按本合同所附的《微格新产品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3)完成工作进度;

2、乙方应按本合同所附的《教学评价软件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4)完成工作进度;

3、以上两项进度计划由双方签字认可。

4、本项目的领导组织:甲方负责本项目综合研发工作,实际研发过程中,本项目以甲方为主导,乙方为辅助。甲方:产品硬件项目负责人为:陈xxx,主联络人:金xxx,副联络人:张xx;乙方:产品软件项目负责人:龚xx,主联络人:蔡xx,副络人:雷xx;

5、双方就本项目,定期协调沟通相关工作;1)双方协调沟通事宜,均采取书面或备忘录方式。2)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四、项目开发费用

1、投资主体: 项目研发经费以由甲方投入为主,乙方为辅。本项目由甲方先期全部投资,包括产品硬件和样机以及乙方所需项目软件开发的费用等。

2、项目费用:乙方所需开发经费总额万元整(包括前期软件开发费用、后期对甲方人员的培训、系统维护、免费升级以及参与人员的报酬等一切费用。其税负由乙方负担)。

3、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所需上述费用:

合同签订完毕后,按本合同双方认可的《教学评价软件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2)和按《微格新产品需求说明书》(见附件1)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方将按如下日期向乙方支付:

(1)合同签订完毕后2 日内首付合同总额的50%,金额元;

(2)评价软件开发完毕验收后 2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金额元;

(3)评价软件与产品对接成功验收 后2 日内支付最后一笔,即总额的20%,金额元。

4、支付方式与地点:双方同意甲方在台州椒江区,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

乙方开户名称:xxx学院开户银行: xx中行开发区支行帐号:84001231xxxxxxxx

五、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1)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付款;2)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后或与产品对接成功后,在7天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3)如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导致整个系统完全无法正常运行,甲方保留追回所有投入的权利;4)设计缺陷导致部分功能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问题不能按期解决,导致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扣除部分费用。5)甲方对本协议有关内容及产品的研制过程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1)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提交所开发的软件;2)乙方需协助甲方安装调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3)乙方应亲自完成本开发项目的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3)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软件使用和维护人员3至5名,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4)乙方必须在交付使用时作出该系统技术升级、功能扩展的计划,升级、扩展所用费用由 乙方承担;5)软件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为主(甲方为辅)负责免费维修;6)乙方保证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第三方以该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为由提起诉讼,乙方将以自己的费用解决问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乙方不得将该项目的信息资源(包括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泄露或许可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

3、技术风险的认定:1)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双方认可的专家(3或5名)或权威机构技术鉴定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2)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没有类似先例并且具有足够的难度;(2)因发生技术风险的: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3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因发生不可抗力的:在本合同履得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3日内通知另一方。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六、知识产权条款

1、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发成果:

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可以正常运行后(甲方最后一次付款之日起2天内),交付可运行的软件,包括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

2、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1)该项目整个研发产品由甲方独享专利申请权。

2)项目中整个软件系统部分,甲方享该单项专利申请权,乙方享有署名权。

3)利用本项目成果申报所得的各种政府科研经费,双方均按1:1的分配。

4)利用本项目成果申报的各类奖项,甲乙双方有作为第一人及第一单位的优先权;另一方必须作为第二人及第二单位。

七、产品销售及利润分配

1、生产销售投资:产品研制成功后,由甲方组织人力,投入物力负责该产品的批量生产与销售,乙方不再投入生产与销售费用。

2、售后服务分工:乙方主要负责该产品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软件维护、完善与升级工作。甲方负责该产品售后的现场服务。

3、利润分配:甲方每销售一套产品,乙方提成销售额(或利润)%作为乙方共同开发的收益。

八、违约责任

1、违约金: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约定,造成该项目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除要承担本合同项目研发经费(总额:万元)30%违约金给对方。

2、赔偿金:1)甲方未按合同(包括合同的附件)按时付款,每迟延一日按迟延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 万分之五 的罚金 ;2)乙方未按合同(包括合同的附件)按时交付软件研发成果,每迟延一日按迟延支付金额,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五 的罚金 ;3)因泄露项目技术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九、合同的补充与变更、解除与终止

1、补充与变更:凡在该项目研发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采取备忘录的方式,对主合同进行补充与修改,包括其他书面的沟通文书或附件(双方签字盖章)都属本合同的内容。

2、解除与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方要求暂时停止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应提前10天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执行;3)如因乙方不能正确协议义务而导致项目开发受到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十、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x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本合同附件:《微格新产品需求说明书》(见附件1);《教学评价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件2);《微格新产品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3);《教学评价软件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4)。

2、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字:

日期:签字:日期: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概述:

(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鉴于乙方在新产品研发能力,和甲方在项目研发的需求,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照履行。

二、主要任务、目标:

1、主要任务:甲乙共同研发和设计家纺产品,以甲乙双方批准签字的“新产品研发项目书”为准。

三、项目所需物资、经费概算:

1、甲方提供研发和设计的基本费用以及样品生产的材料和场地。基本费用包括材料费、外加工费、人工费、差旅费、调研费、资料费等,其费用核定,以“新产品研发项目书”为准。新产品样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提供给乙方技术存档。

2、“新产品研发项目书”批准以后一个星期内,甲方提供乙方

%的“新产品研发项目书”核定的基本费用。

四、实施方案、计划进度及完成时间:

1、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顾问,支付乙方顾问费

元(RMB)/每月,按协议生效时算起,一季度付一次(个税自理)。

2、乙方带领研发团队每季度去甲方指导工作一次,在协议生效后30天内提供新产品研发项目书。乙方每季度提供

次“新产品研发项目书”和提供

幅花样设计图案。

3、乙方按“新产品研发项目书”开展工作,并指派项目负责人与甲方指派的专职负责人员协作展开工作,每季度提交项目完成方案。

五、技术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新产品批量生产和销售产值达到---万元(RMB)以后,乙方按新产品产值

%提成(以甲方的销售发票为准)。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提成时,甲方以奖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个税自理)。协议结束后,以上分成方式有效,如甲方未支付提成,乙方有权终止甲方新产品生产和销售。

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提成万元(RMB),甲方自动获得新产品的专利和版权。

六、项目完成验收条件、标准和方式:

以“新产品研发项目书”为准。

七、双方承担的任务与责任:

1、甲方志愿加入xxxxxx协会,并成为团体会员,每年缴纳团体会费xxxxx元(RMB),协议生效后7天内打入协会账户。该条款不受协议时间约束。

2、乙方研发的产品和设计的图样的专利及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使用时不能转让第三方使用。乙方研发和设计的新产品专利和版权的申请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在新产品专利和版权确定后才能进行批量生产。如违约提前批量生产,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甲方的使用权。

3、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人员按“新产品研发项目书”履行工作职责或完成工作任务。协议任何一方对协议内容以及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与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并负责赔偿损失。

4、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需遵守本保密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对方书面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该保密信息已公开,不会因违反本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止。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结束。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后,书写《协议修改意见书》一式2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双方各存一份),全为本协议的补充件。

本协议签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切实执行协议条款。

甲方:

签章:(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章: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研发项目聘用协议(修订本) 篇6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现聘用乙方为甲方食品专业餐饮类食品研发部经理,甲乙双方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2014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的食品研发部门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并按照双方协定的薪酬和待遇支付给乙方相关报酬。

2、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乙方在研发过程中的所有项目涉及费用。同时甲方各部门必须协同配合乙方的研发所需要的相关条件和满足其研发的资源需求。

3、乙方除在研发项目上特权外,必须履行作为甲方员工的一切责任与享受国家相关法定权利。

4、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及其相关岗位待遇补贴。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于乙方办理入职手续后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五险两金)手续并按法定期缴纳涉及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应于定办理员工入职手续。

2、乙方需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证明材料。并完成甲方经营实际需求制定的研发工作项目。

3、甲方在申请注册乙方研发的品牌专利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初始注册,以便顺利注册成功。

4、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研发项目的食品配方。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生产配方享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再向任何一方转让和泄密。

5、乙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每周不超

过44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同时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6、甲方拟定的工作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法的工作指令及冒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为。

四、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和其他待遇:

1、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人民币: 作为聘用工资(说明:工资金额为完税后净金额,以每个月15日前发放给乙方;如涉及税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确认乙方研发项目在市场推广达到一定效果后,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具体金额参照绩效考核制度)。

2、关于交通(自驾车)、通讯、膳食、住宿等员工福利或补贴,甲方予以乙方享受甲方部门总监职级同等待遇。

六、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乙方在甲方申请专利或特别敏感时期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资;

(2)其它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履行相关责权时;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乙方不能履行相关责任義務时;

(2)乙方有其它违法行为。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七、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元整(以乙方10个月工资计算)。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需赔付甲方人民币

八、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九、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相关证明文件返还乙方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签订日期:年

研发合作协议 篇7

随着工业现场控制智能化的发展,以太网应用于工业控制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但由于在小型嵌入式终端上通过软件实现TCP/IP协议栈和小型的嵌入式系统,消耗了处理器大部分的资源和处理时间[2],使现场监控的实时性得不到足够的保证。

LWIP[3]是瑞士计算机科学院的Adam Dunkels等开发的嵌入式TCP / IP协议栈,这是一套既可以移植到操作系统上,也可以独立运行的轻型TCP/IP协议栈,在保持TCP协议的主要功能的基础上减少了对RAM的占用,适合在32位的低端嵌入式系统中应用。为此,在使用低端处理器的远程终端中研究和使用轻型TCP/IP就显得很重要,为了更好地解决实时性的问题,将通讯模块和实时控制模块分开也很有意义,这样提高了系统的实时性和扩展性。

1 系统架构

如图1所示,在远程监控项目中,远程监控室通过上位服务软件发送控制命令,通过Internet与现场以太网通讯模块建立连接,通过命令的解析和执行,以太网通讯模块与采集控制模块通过CAN总线,获取采集信息和分发控制命令,然后以太网通讯模块将采集器的数据,参数等有用信息,上传给上位服务器端。

系统的MCU采用ARM7内核的芯片LPC2136,该芯片具有256 K的FLASH,32 K的RAM,多种串行通讯接口。网络控制器采用的是Microchip公司的ENC28J60,符合IEEE 802. 3的全部规范,工作频率为25 MHz,有一个8 KB的缓冲器,分成单独的接收和发送缓冲空间。CAN总线采用的是Microchip公司推出的MCP2515,是具有SPI接口的独立CAN控制器。它完全支持CANV2. 0B技术规范,通信速率最高可达1 Mbps,它的SPI接口时钟频率最高可达10 MHz。本系统的硬件结构图见图1。

采集控制模块负责现场实时数据的采集和处理,以及所需控制逻辑的实时执行,然后将采集量的结果和控制逻辑的结果通过CAN总线上传给网络通讯模块。在网络通讯模块中,将开辟一个虚拟的设备状态缓冲,用于保存当前的采集控制模块的状态。网络通讯模块还可通过RS232总线和RS422总线与现场的智能设备通讯,响应上位服务器端的命令和请求,回复相应的数据。

2 系统软件设计

如图2所示,具体的工作可分为3个步骤:( 1)嵌入式操 作系统μCOS - Ⅱ和网络协议栈LWIP的移植工作。( 2 )ENC28J60的设备驱动开发。( 3) 网络上层端口服务程序的开发。

2. 1 软件平台的移植

系统软件平台的移植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个是操作系统μCOS - II的移植[4],一个是协议栈LWIP的移植。LWIP协议栈把所有与硬件OS编译器相关的部份放在 /src/arch目录下,因此LWIP在μCOS - II上的实现就是修改这个目录下的文件。图3所示是LWIP在μCOS - II系统上的移植内容和步骤。

移植首先要修改/src/arch/include/arch目录下cc. h,cpu. h,perf. h中有一些与CPU或编译器相关的定义。同时要使用 _packed关键字声明结构体struct,便于LWIP读取pbuf结构体中不同长度的数据。

其次,LWIP要实现信号量的操作函数,主要有sys_sem_new( ) 创建一个信号量; sys_sem_signal( ) 发送信号量; sys_sem_free( ) 释放信号量; sys_arch_sem_wait( ) 等待信号量。这些进程间的通讯函数,只需要将μCOS - II的信号量操作函数封装到对应的LWIP信号量操作函数中即可。

LWIP为每一个与网络连接的线程都提供了超时属性,分配了sys_timeout数据结构,并把这个数据结构存在sys_timeouts链表中。线程在超过等待时间之后会调用sys_arch_timeouts( ) 函数,它的功能是返回当前任务指向定时事件链表的起始地址。

LWIP是可以单线程运行的,即只有一个tcpip_thread处理所有的tcp/udp连接,但是这种处理效率低下,程序的耦合性很大,编程复杂。这时就需要通过实现创建新线程的函数sys_thread_new( ) ,通过封装μCOS - II的API函数OSTask Create( ) 来实现新线程创建,但LWIP中的线程没有优先级的概念,所以在实现时需要预先为LWIP分配好优先级。

2. 2 ENC28J60 的设备驱动开发

LWIP协议栈已经做好了驱动的接口,并提供了一个驱动的模板ethernetif. c,驱动的移植主要就是完成ethernetif. c的函数的实现。在Lw IP中每个网络接口都对应了一个struct netif,这个netif含了相应网络接口的属性、收发函数以及中断处理函数。Lw IP调用netif方法netif - > input( ) 及netif - > output( ) 进行以太网packet的收、发等操作。

驱动程序工作在IP协议模型的网络接口层,它给IP层提供了ethernetif_init( ) 、ethernetif_input( ) 、ethernetif_output等接口函数,完成对网卡的初始化、接收、发送和中断处理等功能。如图4所示是LWIP的驱动接口数据流。

当网络芯片中断发生时,系统进中断处理函数,通过sys_sem_signal( ) 发送一个信号量,通知接收处理线程,接收处理线程通过low_level_input( ) 函数,调用pbuf_alloc申请获得pbuf的一段缓冲区,并调用EMACPacketReceive( ) 将ENC28J60的接收缓冲里面的包数据复制到buffer里面。最后返回pbuf的指针给ethernetif_input( ) 函数,ethernetif_input( ) 函数去识别数据包的类型是ARP包还是IP包,如果是IP包则更新ARP表,通过驱动接口netif - > input( ) 将数据传递给网络层。IP模块调用netif - > output( ) 函数,向以太网上发送一个数据包,函数要先通过IP地址获得硬件地址,然后发送数据包。

ethernetif_init ( ) 在建立网络接口时被调用,初始化底层接口,设置函数指针,并调用low_level_init( ) ,将MAC地址设置到netif - > hwaddr数组中,设置最大传输单元mtu的值,调用EMACInit( ) 函数,完成ENC28J60的芯片初始化。

3 网络上层端口服务程序的开发

LWIP提供三种API接口函数: ( 1 ) RAW API ( 2 ) LWIP API( 3) BSD API。对于多任务系统而言,因为LWIP采用的是将TCP / IP协议放在一个单独的线程里面,那个线程是tcpip_thread。采用RAW API回调技术,就得把应用层程序写在tcpip_thread这个线程里面[5],作为同一个任务运行。而采用LWIP API,就可以将TCP/IP协议和应用层程序放在不同的任务里面,通过调api_lib. c提供的函数,编写相应的应用层代码。

下面的程序是个简单的Websever的服务程序代码:

系统启动时,在LWIP的任务中初始化协议栈,配置网络接口,创建Http服务器任务,设置通讯模块的服务器端口为3000,IP地址为192. 168. 0. 88,设置PC的IP地址为192. 168. 0. 92,子网掩码为255. 255. 255. 0,默认网关为192. 168. 0. 1。在PC端命令行下输入ping 192. 168. 0. 88,能收到返回包,证明了ICMP协议正常。

Http服务器任务,使用netconn_new( ) 函数建立一个连接,用netconn_bind( ) 函数绑定IP地址和服务端口号,这个连接被绑定在80端口,netconn_listen( ) 函数进行监听,等待连接。netconn_accept( ) 函数,一直等待这个连接的信号量,一旦有连接进来,函数将返回netconn结构。netconn_recv( ) 函数获得连接的数据指针,并通过netbuf_data( ) 将data指向数据处,随后便可以对网络数据进行处理。当使用完毕后,使用netbuf_delete( ) 函数删除这个数据结构,最后使用完用netconn_close( ) 函数关闭这个连接。

开发过程中,可使用wireshark软件,捕捉两个IP地址间的数据帧,如图5所示。

4 结束语

本文在远程终端的小型化和模块化的需求下,设计了一个以ARM7 + ENC28J60的嵌入式终端,经实践证明:

( 1) 针对小型系统处理μCOS - II和LWIP消耗系统资源高,实时性差的特点,将系统分为通讯模块和实时采集与控制模块的方案是可行的,有效的解决了通讯慢和IO实时控制的矛盾,增加了终端的可扩展性。

( 2) 通讯模块采用移植μCOS - II和LWIP,满足了低档嵌入式设备接入以太网的需求,有推广价值。

摘要:针对远程监控系统中,终端的小型化和模块化的需求,设计了一个以ARM7+ENC28J60为核心的远程监控终端。分析了网络通讯服务和数据采集与逻辑控制的实时性问题,将系统分成了以太网转CAN的通讯模块和数据采集与控制模块两部分。模块间通过CAN总线通讯和扩展,通讯模块应用了实时操作系统μCOS-II,移植了LWIP轻型TCP/IP协议栈。实验证明,解决了以太网通讯和现场实时监控之间的矛盾,也符合嵌入式系统模块化设计的理念,易于扩展和修改。

研发合作协议 篇8

两个月前,百度披露了研发具备多种传感器、可在复杂路况行驶的无人驾驶汽车的相关计划。8月18日,百度在国内首届无人驾驶技术研讨会,详细介绍了无人驾驶汽车研发项目。据负责该项目的百度研究院副院长余凯博士介绍,除了针对基础的汽车传感系统、决策及控制系统研发外,百度正在重点进行数据采集工作,着手绘制国内首个高精度三维环境地图。据悉,此次与宝马合作之后,百度的高精度三维地图及相关数据服务也将被融入宝马的车辆导航系统中,为自动驾驶汽车提供技术支撑。

与谷歌正研发的没有方向盘、完全自动驾驶的无人驾驶汽车理念不同,在百度及宝马看来,高度自动化驾驶并不等同于车辆自动驾驶,而是通过提供更加人性化的高度自动化驾驶系统,创造真正智能化的无忧驾驶体验。“汽车不应该完全取代驾驶员,而是应该给驾驶员自由,帮助其决策,提供更加安全、舒适和智能的驾驶体验。就像在高空飞行的飞机大部分都是自动巡航,但人可以随时实施干预。”百度研究院副院长余凯博士表示。

宝马从汽车厂商的角度能够对高精地图和自动驾驶提出更真实明确的需求,同时宝马在汽车制造、硬件改装、传感器方面都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可以利用。

据悉,百度与宝马的此次研发合作,将涉及车辆使用、驾驶策略、地图、配套基础设施、相关法律和产业标准等多个方面。双方表示将在为期3年的合作项目结束后,研发出可在中国复杂道路环境下行驶的,真正智能的高度自动化驾驶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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