肛肠科重点专科建设目标

2024-06-01

肛肠科重点专科建设目标(共11篇)

肛肠科重点专科建设目标 篇1

1、我科力争通过3年重点专科建设,使我院肛肠科

达到具有40张床位以上规模,使专科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顶级、地区领先水平,把我院建设成在凉山地区乃全国肛肠界具有较大影响、知名度较高的医院。设立专科、专病、专症课题攻关组,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学科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学科发展方向的首席专家。完善专科人才梯队建设,使科室人才梯队和技术后备力量更趋合理,并形成明显的专科优势,进一步扩大我院肛肠科在国内国际影响力。

2、使我科在2015年达到收治病员700人次/年,业

务收入210万元,其中中医收入80%,手术治愈率90%,好转率100%,病员满意率99%。

3、病床使用率90%以上,中医护理达到100%。中

医治疗100%。

4、我科在省级专科刊物发表论文3篇,国家级刊物

肛肠科重点专科建设目标 篇2

1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概况

其他国家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集成于临床医学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没有单独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例如美国的临床医学中心是集门诊中心、附属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机构,是“以病人为中心”为宗旨的综合医疗体系。美国著名临床医疗中心有Mayo医学中心、BJC保健系统等[1]。临床医学中心通过建立覆盖医疗、科研、教育服务网络等措施,使医疗服务水平达到最高要求,最大程度满足居民健康需求。

1.1 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在高等学校中遴选出416个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其中有53个医学学科[2]。大学临床学科一般依托其附属医院,进而间接促进医院临床学科的发展。卫生部1989年发布《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正式确立了重点学科在医院发展中的地位,其中规定:“三级甲等医院必须有两个以上重点学科,二级甲等医院必须有一个以上重点学科”。其意义在于:一方面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切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了本区域重点学科发展规划,促进了区域内医院医学重点学科的发展;另一方面医院深刻体会到了重点学科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力倡导“科教兴院”的发展战略[3]。

2009年我国开始进行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如何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质量、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专科建设作为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平衡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的有效手段,得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完成了骨科、消化内科、产科、妇科等14个专科评估,共产生236个项目,实现了省级行政区域全覆盖。2011年对评估工作方案、申报书和评分标准做了部分调整,共完成血液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等20个专科的评估。

卫生部下发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申报书和评分标准,对重点专科的定义、分类、组织机构、申报资格、申报方法、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考核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需要符合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能独立并常规开展本专业诊疗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行列;学科带头人在国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在专科发展中能起领头作用;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具有满足本专科业务需要的设施和设备等条件。

申报方法主要为各专科填写申报书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初评后报卫生部。卫生部进行形式审核,对于合格专科的基本情况进行挂网公示。评估主要包括资料审核、集中答辩、现场检查、名单公示和公布。卫生部对重点专科进行动态管理,每五年为一个评估周期。期末考核不合格的,撤消其临床重点专科称号,并取消其下一周期的申报资格。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和医院配套。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支持。中央财政对每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补助500万元,其中每个临床护理专业补助300万元,每个专科护理专业补助400万元。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所在医院原则上为每个项目按照中央补助资金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1.2 各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根据卫生部2011年8月开展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专科开展情况调查的结果以及综合前期收集的文献资料,在现有的27份资料中,有25个省已经或近期计划开展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开展率达到94%。其中有13个省有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支持率达到48%。以下对几个省市开展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1.2.1 北京

2009年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工作会议提出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纳入年内的卫生工作计划,并于2010年8月正式印发《北京市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临床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将学科按照优势和水平分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实行北京市卫生局、单位和学科三级管理,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北京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申报与评审工作,并定期公布“北京市临床医学重点学科申报指南”。列入北京市临床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建设计划的学科,将由北京市卫生局下发批准通知书,授予“北京市临床医学重点学科”或“北京市临床医学重点培育学科”资格证书并挂牌。

1.2.2 河北

1995年河北省开始尝试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卫生厅确定了18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001年遴选出17个重点学科和25重点发展学科;2003年出台《河北省医学专业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2007年11月组织再次评审,遴选确定了88个省级重点学科和发展学科。河北省每年投入经费约270万元资助医学重点学科及学科骨干培养[3]。2010年《河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出台,并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纳入省“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

1.2.3上海

1994年启动“上海市医学领先专业建设计划”,是较早开展与重点学科建设有关工作的省市之一。2001年开展了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在全市三级医院内建设了33个临床医学中心,共计投入6.6亿元对每个临床医学中心资助1千万元,要求所属医院按1∶1比例配套。2004年上海市卫生局启动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最终确定30个上海市医学重点建设学科。其中资助额度为每个医学重点学科100万元,所属医院按1∶1比例配套,共计投入6千万元[3]。

1.2.4 江苏

从2001年启动省级临床专科评审工作。2003年底制订下发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暂行规定,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2007年修订了《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暂行)》。2010年重新制订了《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进一步规范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全省已建成临床重点专科263个。另外,江苏省于2000年正式启动省医学重点学科和医学重点人才建设战略工程(简称“135工程”),每年省财政投入近1亿元进行支持。经过五年建设,成功确立100名医学重点人才、30个重点学科以及5个重点实验室,基本完成“135”工程建设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并实施“科教兴卫工程”。

1.2.5 山东

1994年在省直医疗确立了12个“山东省卫生部门省直医疗单位重点学科”。1997年进行了第二批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评选,确立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30个,进一步扩大了选拔范围。根据学科发展水平,将学科分为A级、B级两类,其中A级学科卫生厅予以资金支持,各单位进行资金配套;B级学科由各单位筹集资金建设。2003年评选出“山东省第三批医药卫生重点学科”(不再分A、B级)。截止2007年全省共建设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66个,省级财政、医院投入建设经费总计超过1亿元[4]。2010山东省印发了《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对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

2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

2.1 体系与内容

2.1.1 级别

目前我国医院的专科建设分级和行政分级类似。在医院分为一般专科和院级重点专科。军队的专科建设分军区重点专科和全军专科中心。地方从低级到高级分别为区重点专科、市重点专科、省重点专科以及国家重点专科。每个级别的的专科依据其地域以及管理机构的不同,制订相应的办法进行管理。我国医院专科级别体系示意图如图1所示。

2.1.2 基本内容

文献内容分析显示主要包括基本条件、技术能力、学术能力、人才队伍、人才培养能力以及制度与机制建设等方面。其中基本条件、技术能力建设是基础,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学术能力建设是核心[5,6]。卫生部《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主要包含基础条件、技术队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医疗质量状况和科研教学这五个方面。这五个部分所占分值的百分比为15%、12%、37%、26%和10%。可以看出其建设目标更偏重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和水平。和2010年相比,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在评分指标中加入了部分公立医院改革的内容,例如电子病历、优质护理、单病种费用、临床路径以及预约诊疗等,可看出国家对重点专科的建设不仅仅止步于医疗水平的提高,更希望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解决,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2.1.3立项要素

在地区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立项时,要考虑以下几项基本要素:(1)建设方向与各级卫生发展规划相协调。(2)与该地区的医疗服务需求相对应。(3)专科的基础条件较好,在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4)有比较知名的学科带头人和比较合理的人才梯队。(5)对重点专科的投入要充分,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集中力量抓好数个专科的建设,而不应立项太多。

2.2 项目管理

各地区对重点专科的建设管理均制订了不同的办法,但基本包涵以下过程。

2.2.1 制订规划与政策

制订学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制订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对所在地区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学科调研,了解学科的发展现状,找出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制订明确的发展规划。根据地区具体情况制订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评估办法、评估标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专科从申报到最后的考核做出规范。

2.2.2 申报

组织符合条件的专科进行申报。申报可以采取纸质版、电子版或网络提交的形式进行。

2.2.3 资料审核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对合格的医院的基本情况可进行挂网公示,以此增加申报工作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2.2.4 评估

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专科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对于通过初评的专科可组织进行答辩和现场检查。

2.2.5 签订项目协议

与通过评估的重点专科签订项目协议书,对项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以保证项目得到顺利实施。

2.2.6 考核

依据考核办法和标准,对专科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末期考核。考核可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遇到的困难,是保证项目实施的重要手段。可以对考核的结果设立一定的奖惩,包括对考核不合格专科收回重点专科称号并取消下一轮参评资格等,加强重点专科的管理力度。

3 建设成效与建议

有研究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河北省42个医学重点学科自2002~2006年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学科的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点发展学科发展速度略高于重点学科,发展学科与重点学科的差距逐渐缩小;绩效评价结果呈逐年上升趋势[2]。对山东省综合医院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发展评价研究表明:实施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之后学科学术队伍进步显著,科研水平有所提高,各学科培养人才逐渐增多,学科临床工作在各医院中优势明显[4]。但有学者在对71所医院临床医学重点学科进行现状调查结果表明:部分专科存在盲目扩张,人床比下降,医师工作负担重,专用设备使用率低,专科之间人员培训和科研成果之间差异明显的现象[7]。

综上所述,各地重点专科建设在基础设施、人才培养、临床能力、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科学规划、加强管理等方式去解决。临床专科是医院的基础,其重点专科的数量和水平往往直接代表了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是医院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受我国的基本国情所限,医疗卫生投入和医疗服务需求之间始终存在一定矛盾。所以医院在建设中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让所有专科齐头并进,只能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医疗服务需求量大,基础较好的专科进行重点建设。通过集中力量对重点专科进行培育,可以使专科硬件设施得到更好的改善,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提高专科的医疗服务以及科研教学水平。重点专科建设除可以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外,还可以带动相关学科的发展,形成实力较强的学科群,同时辐射其他一般学科,形成医院各专科之间以点代面,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重点专科是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除能够获得政策倾斜以及财力支持之外,对所在医院更是一种品牌优势,会起到吸引区域内患者就诊的作用,促进学科的良性发展,给医院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吴倩文.江苏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研究[D].南京:南京医科大学,2008.

[2]张玉霞.军队临床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应用[D].上海:第二军医大学,2002.

[3]苏建军.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评价研究[D].唐山:华北煤炭医学院,2009.

[4]王林平.山东省综合性医院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发展评价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7.

[5]吴少林,黄毓文,李海燕,等.试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内容[J].中华医院科研管理杂志,2006,19(2):103-104

[6]梁智,赵芳,袁建平,等.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评估分析[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2005,18(1):53-55.

中医重点专科护理建设体会 篇3

关键词 重点专科 护理 建设

重点专科建设是医院一项长期的根本性任务。是医院创名院、建名科、育名医(“三名”)战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专科护理建设是重点专科建设内容之一,能使护士在专科疾病认识、治疗、护理、康复指导上具备较高水平,使重点专科护理质量更上一个台阶。我院儿童骨科自2008年-2011年,在创建重点专科的过程中,护理工作紧密围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有关内容,建立重点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突出中医护理特色,强化重点专科护士中医理论与技术培训,提高中医护理科研能力,于2011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级重点专科验收工作,现将重点专科护理建设体会总结如下:

1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为保障重点专科的建设和发展,医院制定了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成立了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科室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制定并落实重点专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儿童骨科重点专科护理工作发展规划;儿童骨科专科护理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护理岗位职责、人员培训计划及落实考核措施等;每月均组织重点专科建设的专项检查,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2技术、学术能力建设

2.1结合诊疗规范完善护理常规我科在重点专科建设开展的同时,运用中医护理的整体观和辨证施护理论,结合科室诊疗规范完善了重点病种护理常规,每年对护理常规进行优化。护理人员熟悉掌握重点病种的辨证分型及临床表现,主要从病人的辨证施膳、用药、情志、专科护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开展护理工作。

2.2重点单病种突出中医特色护理并进行评价及制定改进措施科室突出中医护理特色,将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广泛运用于骨伤科护理中。我们根据“四气五味”理论对饮食分类、指导患儿家长根据患儿骨折不同分期进行饮食调养,将中药穴位贴敷、中药封包、中药离子导入、中药熏洗等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运用于临床。根据骨折患儿的身心特点,科室设计并应用了上肢游戏式引导功能锻炼操以提高骨折患儿的康复效果。

每月科室护理质控小组对中医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2.3加强科研与学术交流能力

积极总结专科护理经验,参加国家级、省级护理学术会议,与省内外护理同行进行护理经验交流。对下级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在建设周期内与3家医院形成对口支援,举办省级继续教育培训班2次,2010年申报并举办《儿童骨科辨证施护新进展培训班》。建设周期内护理科研课题立项1个。

3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

3.1注重护理人员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临证能力的培训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知识是顺利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前提条件。重点专科要成为中医护理模式病房,必须注重护理人员中医知识、技能的系统培训。在全院护理人员课时达到100课时要求的基础上,科室通过讲座、跟随医生查房、中医护理查房、护理病例讨论等多种形式,了解本科室病种的相关知识。科室每季度进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和理论考核。

3.2护理人员专科、专病理论知识的培训科室制定了各级护士护理理论、技能要求,每年对各级护士进行技能考核;科室制定并落实重点专科培训计划;专科、专病护理查房每季度1次;专科、专病理论讲课每季度1次;重点专病为主题的读书报告会每季度1次;专病应用护理技术考核每半年1次。

邀请科内医生专家授课,学习牵引、手法复位的配合,小夹板固定的方法、功能锻炼指导等专科护理技术,使护理人员学以致用,能熟练配合医生进行各种骨科技术操作。

4专科文化建设

重点专科精神文化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时代气息,突出救死扶伤的行业特点,重视人文关怀,创建良好的中医专科文化氛围。

4.1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在病房走廊、门诊候诊区设立了中医药文化宣传栏和适宜儿童的卡通形象宣传栏,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中医药疗效等内容。将中医药文化融入科室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从诊疗行为、服务方式、人才培养、教学传承等方面,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为提高健康教育效果使患儿在娱乐中学习有关健康教育常识,我们自编了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画册、健康教育处方,供患儿及家属翻阅。画册色彩鲜艳,采用卡通图像,加上其父母在旁边的指点说明,能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使患儿受到健康教育的熏陶。内容有:儿童骨折骨折后的家庭护理,骨折三期不同的饮食,如何进行功能锻炼,各项检查、治疗的意义和配合,儿童意外创伤的预防,出院指导等内容。

4.2将医疗护理服务拓展到院外,延伸到家庭和社会为了达到护理连贯性,我们把关怀服务延伸到家庭,设置医患连心卡,使病人出院后,同样能得到护理人员的关心和帮助,出院后定期电话回访,了解病情需求,强调尊医服药,按时复查,以做好康复指导。

科室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对象不仅为住院患儿家长,还面向门诊患儿家长。特殊节日如“六.一”儿童节,科室举办免费义诊活动,护理人员给住院小朋友发放小礼物,做游戏,指导患儿行功能锻炼。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计划 篇4

2018年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

在各级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院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确保我院的总体建设规划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通过专科建设使我院的特色专科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明确目标任务

1.成立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技术委员会成员),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到科、责任到人;进一步巩固加强省市级重点专科:神经内科、护理专业、骨科、心内科、普外科的建设,并将妇产科、超声科、检验科作为重点专科候选科室。医院在重点专科建设方面要加大投资力度,包括人力资源(职称晋升、人员配置、人才培养)、设备设施与经费投入要给予政策倾斜、重点扶持。今年预计拨出专项资金00万元用于重点专科建设,主要用于购置所需设备与人才培养。

2.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要联合定期对重点专科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

3.每年一次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向领导组汇报,充分研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差距,制定优化措施,并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弥补和充实。

二、加强医疗业务建设

提高业务总量 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以“三好一满意”为目标,始终坚持科技兴院的发展战略,逐步完善科室制度和专科、专病诊疗护理规范;培养并增强我院重点专科在本地区医疗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多方努力,力争本专科住院、门诊、手术人次及业务收入均较增长10%,医疗质量标准全面达到等级医院标准。

三、加速人才引进培养

坚持科技建院、人才兴院的一贯方针。通过政府支持,积极努力地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上做文章。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提高专科人才队伍的素质。注重重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充分利用山大一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心血管病医院、长治市人民医院等对口帮扶及医联体协作平台,提高我院的技术水平。每个重点专科建设科室每年计划送出1-2名专科临床骨干医师及专科护士外出进修,心内科重点培养CCU护士,学习结束后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定期邀请上级医院相关专家来院会诊讲学,同时要加强内部学习和岗位培训。

四、增加硬件投入

改善住院条件

要争取政府投入,为专科医疗业务开展和科研工作提供更加良好的硬件条件,通过基础建设增加科室住院病房。进一步改善住院条件。加大设备投入,特别是核磁与64排CT等大型设备的购置对我院专科建设及整体业务水平得提升起着重要的作用。骨科需配置椎间孔镜、关节镜等;神经内科增加吞咽障碍理疗仪等康复设备;心内科建立导管室;普外科、妇产科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求购买高频电刀、宫腔镜;超声科增加GE彩超设备,满足目前工作量增大的需求;设备的充实使重点专科的建设得到有力的保障。

五、开展专科科研

推动科技创新

进一步充实临床科研研究能力,推进科技兴院的基本发展思路。积极开展临床观察和专科基础理论研究。鼓励撰写高质量的专科学术论文。计划内全院发表CN及以上级别专科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国家级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充分利用外部设备、人才、信息等资源,依靠人才培养和引进全面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

六、运行专科网站

开展多方位交流

利用电视广告、网络等形式,加大特色专科科普宣传。让患者能够了解更多保健知识和我院的专科业务开展动态。扩大我院的影响面;全面提高我院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主动和省内外大中型医院以及学术科研机构保持学术联系和学术交流,形成自己的学术网络。充分利用和引进智力资源,不断汲取他们的新疗法、新理论,进行分析研究。融入到我院的特色诊疗体系中去,使我院的专科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5

为加强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专科建设质量,经医院研究,制定本办法:

1.各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以临床医疗为主体,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核心,以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优化临床诊疗方案,提高医师队伍素质,推动学术技术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医院全面负责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完成建设项目任务提供保障;重点专科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具体建设工作。

3.医院成立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小组,加强专科建设中中医临床诊疗方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管理和协作,研究制定临床科室设置、病名、诊疗设备配备等标准规范,并加强与各中医药学术团队合作。

4.各重点专科负责人在科内组织成立专科建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项目建设负责人的带领下严格按照重点专科建设计划目标开展工作,进行专科建设,开展重点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的总结、整理、优化、提高工作。

5.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中医医院质量监测中心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监测数据。

6.医院成立重点专科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专科建设项目的具体落实。每季度对专科项目建设进行检查。

肛肠科重点专科建设目标 篇6

1 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根据专家判断,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成都市某县医院作为研究对象。课题组于2015年1~3月运用前期研究构建的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指标体系对成都市某县医院的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16个临床专科进行评估。

1.2 研究方法

1.2.1确定评估标准

运用文献荟萃分析、专题小组讨论、专家咨询法、界值法、头脑风暴法、层次分析法来构建一套包括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47个三级指标以及三级指标组合权重系数和标准值的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指标体系。

1.2.2换算指标分值

将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指标体系分为5个部分, 实行量化千分制[4,5], 其中“专科基础”占76.8分, “技术队伍”占148.2分, “服务能力”占474.6分, “医疗质量”占202.7分, “科研教学”占97.7分。各个三级指标的分值=组合权重系数×1000分。

1.2.3调查收集资料

根据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指标体系, 设计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调查表, 然后由被评估的成都市某县医院16个临床专科填写, 并由该院相关职能科室对各临床专科填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同时, 课题组成员深入该院的医疗、科研、教学、病案、人事、信息等职能部门和各临床专科, 通过查阅资料、个人访谈等多种方式收集与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有关的数据资料。最后, 课题组根据调查表填写的情况和收集到的数据资料, 比照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指标体系对成都市某县医院的16个临床专科进行评估打分。

1.2.4综合评价分析

从指标的得分率、难度系数、区分度、整体情况4个方面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1得分率是指该指标实际得分的百分比, 用S表示, 计算方法为S=该指标的实际得分/该指标的应得满分×100%[6]。2难度系数反映评估标准的难易程度, 用P表示, 计算方法为P=1-该指标的实际得分/该指标的应得满分[7];一般认为, P≥0.8时难度过高, 0.8>P≥0.4时难度较大, 0.4>P≥0.2时难度适宜, P<0.2时难度较低[8]。3区分度是指鉴别不同水平的重点专科的能力, 用D表示, 计算方法为D= (前25%的高分得分-后25%的低分得分) /[25%的专科数× (最高得分-最低得分) ][9];一般认为, D≥0.4时区分度优秀, 0.4>D≥0.3时区分度良好, 0.3>D≥0.2时区分度一般, D<0.2时区分度较差[8]。4整体情况是指根据被评估专科得分率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个等级, 用W表示;一般认为, W≥90%时为优秀, 90%>W≥80%时为良好, 80%>W≥70%时为中等, 70%>W≥60%时为及格, W<60%时为不及格[10]。

1.3 数据处理

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录入、核对, 利用Excel 2007软件建立数据库, 并在Excel2007软件和SPSS 17.0软件中完成得分率、难度系数、区分度、整体情况的计算和分析。

2 结果

2.1 总体评估情况

由表1、2可知, 成都市某县医院16个临床专科平均得分598.69分, 最高分为泌尿外科918.10分, 最低分为胸外科344.70分, 重点专科和一般专科实力相差悬殊。其中≥850分的专科2个, 占专科总数的12 . 50 % ; 700 ~ < 850分的专科1个 , 占专科总 数的6.25%;600~<700分的专科6个, 占专科总数的37.50%;<600分的专科最多 , 7个, 占专科总数的43.75%。由评估结果可以看出, 成都市某县医院临床专科的总体实力较弱, 在整体层面上离散程度较大, 其中成都市某县医院的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神经内科、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泌尿外科、县级重点专科骨科、院级重点专科消化内科, 均排在前4名, 体现出了重点专科的优势。该评估结果符合成都市某县医院的实际情况, 评估结果可信。

2.2 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评估情况

从表3~8可知, 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指标体系5个一级指标专科基础、技术队伍、服务能力、医 疗质量、 科研教学 的得分率 为32.29% ~73.44%, 平均55.16%;难度系数为0.2656~0.6771, 平均0.4484;区分度为0.6638~0.9031, 平均0.7576。说明评估得分的情况较好, 评估标准的难度适宜, 评估指标的区分度非常好, 证明前期研究所构建的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指标体系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适用于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情况的评估。

2.3 三级指标得分率情况

为了准确查找成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研究根据三级指标得分率高低情况来进行具体分析。三级指标得分率情况见图1~5。

3 讨论

3.1 专科基础的问题

如表4和图1所示, 专科规模得分率为82.81%, 说明临床专科已经具备一定规模, 为专科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专科管理得分率仅为54.69%, 没有及格, 说明专科管理水平不高, 主要是原因是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视不够, 经费投入太少,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专业和病种较少, 达不到规范诊疗行为的目的。

3.2 技术队伍的问题

如表5和图2所示, 医师队伍、专科带头人、人才培养得分率均未及格, 护士队伍得分率只有69.10%。说明专科的技术队伍整体情况较差, 特别是专科带头人的职称、开展科研和发表论文的情况很差, 无法发挥专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同时, 临床医师人数较少, 医师队伍中高学历比例偏低;医护人员的职称结构不合理, 医师队伍的高级和初级职称比例较大、中级职称比例较小, 护理队伍的高级职称非常少, 初级职称比较多, 年轻护士工作经验不足、能力不高, 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医护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偏少, 说明医护人员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较差, 医院学习氛围不好, 医护人员学习积极性不高。

3.3 服务能力的问题

如表6和图3所示, 诊治能力、工作效率、辐射能力得分率均为中等水平, 说明在服务患者数量方面还比较可以, 并有一定的辐射能力, 这与成都市某县医院地处4县 (双流县、新津县、彭山县、仁寿县) 3区 (高新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 ) 交界的特殊地理位置密切相关。创新能力得分率较低, 仅有45.84%, 说明创新和学习的积极性不够高, 特别是新技术新项目开展较少, 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诊治患者人数也不理想。住院患者中疑难危重病例比例较低, 说明专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不高。

3.4 医疗质量的问题

如表7和图4所示, 病区质量、门诊质量得分率分别为70.73%和71.25%, 说明医院在医疗质量监管上下了较大功夫, 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合理用药的得分率为60.94%, 刚刚及格, 反映出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偏大、抗菌药物使用指征掌握不严、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偏低、门诊病历书写不规范等问题。患者反馈得分率仅为50%, 说明医疗缺陷时有发生, 患者满意度不高。

3.5 科研教学的问题

如表8和图5所示, 科研论文得分率仅有20.31%, 说明科学研究水平非常低, 开展的科研课题数量少, 科研课题级别不高, 近3年都未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的科技进步奖。撰写论文经验欠缺, 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多, 高质量的核心期刊及SCI论文更少。教学工作得分率为56.23%, 说明教学水平不高, 接收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进修学习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数少;仅举办过2项市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 继续教育项目的数量少、层次低。

4 建议

4.1 加大资金投入, 夯实专科基础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中“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县级医院要从政策、资金上大力支持重点专科建设”的要求[11,12], 医院应高度重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加大对专科的资金投入, 健全经费保障制度, 每年按照医院业务收入的3%划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经费, 并做到专款专用[13,14,15]。同时, 对建设中的临床重点专科给予政策倾斜, 提高绩效奖励比例, 优先购置医疗设备, 改善基础条件, 夯实专科基础[16,17]。

4.2 推广临床路径, 规范诊疗行为

临床路径是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 强调的是把传统的弹性治疗变为标准化、规范化的诊疗计划[18], 要使医护人员认识到实施临床路径的目的和意义, 举办临床路径管理专题培训, 在开展好现有病种的基础上, 逐步增加专业和病种, 争取将每个专科诊治患者人数前10位的病种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同时对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从准入把握、路径执行、变异处理等方面进行院科两级质量控制, 减少退出, 使得入组率≥50%, 入组完成率≥70%[19]。并依托医院信息系统, 将临床路径的各项表单、信息电子化, 减轻临床医生的工作负担, 提高临床路径的工作效率, 从而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提高专科管理水平。

4.3 优化人才队伍, 选好、用好专科带头人

专科的发展, 人才是关键[20]。医院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采取到高校直接选招进编、公开招聘考试进编和医院自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学历人才, 提高医师队伍中研究生的比例和护理队伍中本科生的比例, 科学核定高、中、初三级职称比例, 鼓励医护人员积极晋升职称, 优化人才队伍的数量、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加大对青年骨干医师、护士的培养力度, 提高年轻医师、护士独立工作的能力, 为重点专科建设储备充足的技术人才。严格按照标准选拔专科带头人, 实行专科带头人目标责任制, 明确专科带头人的责权利, 给予专科带头人自主权, 充分发挥专科带头人的主观能动性, 并定期对专科带头人进行考核[21]。鼓励专科带头人加强学习 , 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科研教学能力, 积极在核心期刊及SCI上发表论文, 增加专科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4 营造学习氛围, 加强人才培养

医院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完善鼓励学习的机制, 增加奖励资金的额度。通过医院批准外出进修学习人员享受在院工作的工资和所有福利待遇, 解决医护人员进修学习的后顾之忧, 使他们专心学习、放心生活, 提高进修学习的效果, 不但鼓励医护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而且还要积极为医护人员搭建在职学习的平台, 比如探索医院与高等医学院校联合招收培养在职研究生[22], 也可以邀请高等医学院校到医院举办研究生课程班, 方便医护人员学习, 在医护人员提高业务知识的同时获得学历学位, 使医院和医护人员取得双赢效果。

4.5 努力开拓创新, 打造专科特色

积极引进本专科的新技术新项目, 不断增加新技术新项目数量, 并注重引进当地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 建立差异化技术优势[23]。在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过程中, 重视操作程序的标准化、评估诊疗效果及其局限性并不断改进。同时, 应及时把新技术新项目转化成常规技术并加以推广应用, 逐渐成为本专科的特色[24], 提高疑难重症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和住院患者中疑难危重病例的比例, 体现出临床重点专科应有的诊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从而赢得广大患者及家属的信任。

4.6 更新管理理念, 运用品管圈进行质量管理

及时更新管理理念, 将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品管圈引入到临床专科的医疗质量管理中。根据PDCA循环原理, 采用检查表、散布图、层别法、直方图、柏拉图、特性要因图、控制图、甘特图等质量管理工具, 按照组建品质团队、列出问题点及选定主题、制订活动计划、把握现状、设定目标、解析原因、拟定对策、实施对策、确认效果、将改善的操作方法加以标准化、检讨及改进等步骤对专科存在的医疗质量问题进行追踪分析和有效解决[25]。这一期品管圈活动结束后应列出下一期品管圈活动的主题, 并按照以上步骤分析解决其他的质量问题, 从而通过滚球理论持续不断地提高专科的医疗质量, 保证医疗安全, 杜绝医疗缺陷。

4.7 强化合理用药, 提高患者满意度

医院要定期举办合理用药专题培训, 配备临床药师, 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提供用药咨询服务。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审核处方和用药医嘱 , 对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和医嘱进行有效干预, 及时与医生沟通[19]。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 降低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使用率。同时, 拓宽医患沟通渠道, 设立四级随访制度, 采取电话随访、短信随访和上门随访等方式了解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情况, 并对患者进行用药、康复、回院复诊等指导。通过有效监管和及时沟通, 促进合理用药, 降低药品比例, 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改善医患关系, 提高患者满意度[12]。

4.8 提高科研教学水平, 增强专科发展后劲

中医药 重点专科 建设申请 篇7

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请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XX区XX中心卫生院创建于1956年,近六十年来,在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本院突出中医特色,重视专科专病建设,狠抓人才培养,医院发展规模和诊疗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医院现有职工 287余人,其中副主任医师6人,中级职称20人,开设病床319张,开设内科、心脑血管科、妇产科、普外科、骨外科、康复学科、儿科、五官8个病区。2013年接诊门急诊病人194306万多人次,收住院病人9368例,业务收入38043934.96万元。为了进一步加大我院国医堂建设力度,特此申请本院国医堂为XXX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重点专科,根据《关于申报XXX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重点专科(病)建设项目的通知》,现将本院国医堂申报条件总结如下:

一、国医堂工作基础

我院国医堂是在原有中医科、理疗科的基础上,于2012年6月改建而成,经过二年多的努力,已形成了具有一定中医特色优势和诊疗体系的特色专科。

二、国医堂设施、设备

国医堂设施:中医诊室4个、针灸推拿大厅1个、理疗室1个、蜡疗室1个、中药熏蒸室2个,运动治疗室1个、作业治疗室1个、言语吞咽治疗室2个、三维正脊室1个、小针刀治疗室2个。病区设有病床34张。

国医堂设备:多功能三维正脊床2张、中药熏蒸床2张、蜡疗机1台、超短波3台、中药定向透药治疗机2台、中频脉冲电治疗仪2台、血脉通治疗仪1台、特定电磁波治疗仪15台、低频脉冲治疗仪15台、电脑牵引床1台、康复器械若干。

三、专科业务水平

1.医疗指标:门诊中医治疗率90%,住院病人中西医结合治疗率95%,入院三日确诊率98%,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8%,治愈好转率88.5%,病床使用率82% ;甲级病历率96.8%。2.能运用中药、中医传统疗法治疗该专科范围的常见病、疑难病,在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骨性关节炎、中风后遗症等方面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诊疗常规。其中利用顺天时穴位贴敷治疗肺系疾病,临床疗效显著,本院国医堂中医药特色突出,自创建科室以来,无医疗事故发生,在当地享有较高的声誉。

四、人才梯队建设

人才是国医堂发展的关键环节,医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国医堂现有从医30余年的2位老中医坐诊。医护人员共18人,其中中医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3名,初级职称人员14名。中医执业医师6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人。康复治疗师4人。

五、社会、经济效益

2013年国医堂门急诊病人29407人次、业务收入5089661.5、出院病人890人次、平均住院天数9.4天。以上各项数值均高于全市同级医疗机构、同类专科的平均水平,六、管理

此次申报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经院委会决定由XXX同志负责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制定了中医药重点专科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在政策支持、资金筹集、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国医堂倾斜,能够落实各项配套经费;有专科医疗文件管理、考评制度,并对医护质量进行评估,实行质量监控;有专科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有专科特色的学术推广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特此申请XXX中心卫生院为XXX市基层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望审批为盼!

生殖内分泌重点专科建设方案 篇8

生殖内分泌(重点)专科建设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院妇女保健科开展生殖内分泌工作已接近3年,从事生殖内分泌专科人员4人,其中1名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生,1名护士,均多次到省内外著名三甲综合医院进修学习。我院生殖内分泌专科现已能开展各年龄段的功血诊治(治愈率达90%)以及多囊卵巢综合症、高泌乳血症、习惯性流产等的诊治,对不孕患者可进行子宫输卵管造影术、通水术、B超下检测卵泡、女性激素水平的监测、精液常规检查、促排卵治疗等,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知名度。

二、创建目标

通过人才队伍建设、设施设备和医疗技术更新等方式,不断充实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科技术服务能力,使之在2015年底成功建成XX市重点专科,专科水平属XX一流、XX领先,并不断提升和完善,力争在2020年前后达到省级重点专科,专科水平达到XX市一流,川西北地区知名水平。

三、创建重点专科分布计划

(一)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深化科室建设,规范科室管理,加强创建重点专科标准培训,该评审要求逐条逐项完善改进。

1、完成标准培训,制定创建计划和措施;

2、引进男科医师1名以上、副高级职称以上专科医师1-3名。

3、完善必要设施设备购置,主要包括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腹腔镜等。

(二)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完成XX市重点专科申报,并进一步攻坚克难持续改进和完善,做好迎接现场评审准备工作。

主要完成论著发表、科研项目开展、新技术(项目)实施和医疗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力争全面满足评审要求。

(三)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在重点专科现场评审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改完善,确保在9月以后集中评审时顺利通过。

(四)2016年初至2020年前后:通过不断持续改进和进一步深化专科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后建成省级重点专科。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并保证能满足重点专科建设需要,确保人才培养、设备完善及时有效完成。

(二)成立后勤保障小组,建立重点专科建设后勤保障制度,确保重点专科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增添必要设施设备,如:腹腔镜、精液检查设备、设立取精室等。

(四)结合医师多点执业的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充实专科人才建设,确保专科水平不断提高。

(五)通过与上级医院协作等方式,不断完善专科领域空白,提高专科技术水平。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 篇9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是体现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医院业务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我市医学专科优势,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强我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我市第一轮(2007年~2009年)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瞄准医学科技前沿,跟踪高科技的发展,落实“十一五”卫生科技规划,重点地鼓励、扶持、建设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通过三年时间的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使该专业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力争在规模、队伍、研究水平、辐射能力等方面达到省内中上水平,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群,带动和促进其他相关专科的建设和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和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同时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

1、申报范围和时间:

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⑵第一轮重点专科重新申报;

⑶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上报授予证书,一并公布。

申报专科需由所属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办;县(区)所属单位须由县(区)卫生局初审后报送。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7月20日。

2、申报资料:

⑴填写《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一式3份;

⑵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⑶《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中填写的科研成果、专科、论文、论著、人员资质、奖励证明及大型器械发票等硬件材料的复印件。

《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可从市卫生局科教办公用邮箱中自行下载,邮箱:kfwsj210@126.com,密码:3861531。

3、申报条件:

⑴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能力,某些病种具有(或基本具有)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近3年开展有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新业务;各项医疗指标达到所在级别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的要求,该专科甲级病历达90%以上,无丙级病历;根据专科建设方向,制定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加以运用。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临床适宜诊疗技术。

⑵医学科研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确而稳定的专科主攻方向,临床特色突出并具有发展优势,科研支撑条件较好,研发能力较强,在该领域处于全市领先或先进水平。承担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并进展顺利;近5年有填补省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近5年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近3年在国际、国家级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医学论著或综述文章15篇以上。

⑶学术队伍建设:专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学风正、医德好,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在省内或全市有一定知名度,担任省级医学专科学会常委或市级医学专科学会的主委、副主委;有较强的医疗、科研和培养优秀医学人才的能力,专科带头人应具备主任医师职称或副主任医师4年以上资格,并有2名以上从事本专业不少于2年的副主任医师。专科具备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前景良好的专科人才队伍。科室文化建设好,技术质量高,有能满足临床和科研需要的医疗、护理、医技和药剂人员。

⑷人才培养能力:是全市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承担医学大专院校的临床带教工作10年以上;积极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承办市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新技术及农村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水平。

⑸基础条件配备:有足够的工作用房,病区不少于40张床位,医护人员配置符合标准,无病区的专科设置结构要符合相关要求(如医学专用科、影像等);具有使该专科达到区域内先进水平的临床诊疗和实验设备,能够开展相关实验研究,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科研任务。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有能力争取到其它科研经费支持,具备科研攻关能力。

(二)评审

1、评审原则:

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⑵坚持鼓励创新、择优确定、优胜劣汰的原则;

⑶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⑷坚持社会公示、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

2、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⑴初审(2009年7月21日~8月20日):

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专业性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专业技术评审。

⑵专家评审(2009年9月1日~10月31日):

由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专科的技术优势、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及重点发展的诊疗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进行评审,以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论证及现场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同时对照《评审标准》逐项进行实地考评。

(三)公示

市卫生局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按照“择优确定、合理布局、全面评审”的原则,经研究确认后于2009年底之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认定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由市卫生局认定并授予“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2010年~2012年)牌匾。

三、奖励

1、市卫生局设立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发展基金,重点专科所属单位按不低于1∶1配套基金奖励。

2、发展基金(含单位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重点专科的人员培训、学术交流、科研开发、论文发表、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

3、奖励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允许挪做它用。

四、管理与考核

中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儿科工作计划 篇10

建设重点儿科专科工作计划

儿科 李慧 乐昌市中医院儿科的目标是成为一个有浓厚中医色彩的特色专科,为当地群众提供值得信任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本学科有特色、有优势的治法,结合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及生活习俗、小儿生理心理特点,尽量的扩大我们所能提供的服务范围。具体计划分为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目标任务。

1.定期组织召开重点专科建设总结会议;分析讨论、总结一定时间内的中医工作状况,选出典型病例讨论,促进中医人才的交流与进步。每季度科室总结专科建设进展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

2.每年12月底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充分研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差距,制定优化措施,并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弥补和充实。

二、加强医疗业务建设、提高业务总量。

科室始终坚持人才第一的发展战略,突出以中医为核心的办科方针,进一步充实中西医并重的治疗体系,遂步完善科室制度和特色专科、专病诊疗护理规范,培养并增强中医儿科人才的核心竞争力。争取以后的进修能够除了进修西医,也派一些年轻医师外出进修中医儿 1科学,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提高专科人才队伍的素质;加强内部学习和岗位培训,共同取得门诊及住院部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中医特色疗法。

中医儿科涵盖了儿科临床常见的多数疾病。一是急性病毒感染性疾病,二是脾系疾病,其他如中医药调补先后天治疗新生儿疾病;调整阴阳治疗小儿心理行为障碍性疾病;中西医结合治疗小儿肾脏病,发时治标、平时治本观点在慢性复发性疾病中的应用等等,都是发扬儿科中医药治疗优势的例证。中医儿科学的特点就是除了中药汤剂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外,中药外用及推拿、配合日常饮食调护等,也能够达到非常理想的效果,我们除争取在继续大力推进中药汤剂的临床应用工作外,每年都力争开展1-2种新的特色治疗,如药浴、小儿推拿的应用等。

四、增加硬件投入、改善住院条件。

为了给专科医疗业务开展和科研工作提供更加良好的硬件条件,打算建设一间中医治疗室,开展药浴、推拿等特色治疗。

充实中医设备,购买电针、远红外线理疗仪等物理设备,配合临床治疗。

五、完善诊疗、护理规范,提高专科质量。

坚持诊疗和护理规范的学习同时进行,让护士们懂得儿科常见病的日常护理外,也能熟练掌握中医饮食疗法的技巧与知识。

在上级医院进修3个月进修回来的医师要分享心得体会和注意事项,对比美中不足之处。

2五、加强科室合作。

与康复科及治未病中心合作,大力宣传儿科的治未病思想,并开展中医儿科治未病治疗。

六、运行专科网站及宣传栏、开展多方位交流

肛肠科重点专科建设目标 篇1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或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政局:

为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财政、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12月10日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是指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共同设立,以三级医院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潜力的临床专科为范围,以促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为目标,按照一定

—1—

标准和程序开展的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第三条 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财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遵循鼓励先进、合理布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定期考评的机制。

第五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鼓励地方财政补助、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和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设立本省(区、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成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分布以及临床专科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发展规划,进行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等重大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相关部(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安排,组织项目的申报、评估、指导、管理、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

第九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立专家顾问组,负责对项目建设规划、评估与管理提供专家咨询和政策建议。

第十条 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受领导小组委托,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评估标准和管理要求,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具体评估等有关工作。

—2—

第十一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的项目主管单位分别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他医院的项目主管单位为医院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所管理单位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择优推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对所管理单位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指导、监督、验收,定期向办公室报告所管理医院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等。

第十三条 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获得建设项目的专业科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项目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院项目建设的评估与分析,定期向项目主管单位报告项目建设情况等。

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以下简称项目科室)成立执行小组,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项目建设效果评估与分析。

第三章 申报与评估

第十四条 办公室根据发展规划和项目工作安排,启动项目申报、评估等工作。各医院根据项目工作安排,申报相应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 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以下简称申报医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

(二)三级医院,有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应诊疗科目,有专科建设所需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等基本条件;

(三)医院管理水平较高,对专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四)申报专科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或者为其他临床专科提供支撑服务的能力;临床技术先进,具备较强的临

—3—

床应用转化能力、发展潜力和区域辐射能力;有稳定、结构合理的专科技术人员梯队。

第十六条 申报医院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基础条件、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不得用于不同专业重复申报。《申报书》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十七条 医院申报的项目及项目预算应当经过医院医疗、财务、设备、审计、伦理等部门审核,并符合国家有关财务、预算、资产、设备等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直接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直接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其他医院(包括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共同推荐申报。

第十九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区、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具体方法,组织对申报医院进行初评,并将拟推荐的医院名单和项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将公示后结果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数量择优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

第二十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收到医院申报材料后,组织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转交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由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适时组织在其学会网站上,对医院申报材料的专科基本情况部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为评估对象。

第二十一条 中华医学会负责组织相关专业的专科分会,以全体委员或者全体常务委员评估的形式,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和方法,对申报医院进行评估。没有专科分会的专科,由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

中华中医药学会按照中华医学会的统一原则和要求,完成中医专业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工作,具体评估程序可结合中医特点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组织制定并下发,至少包括专

—4—

科基本条件、医疗技术队伍、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医疗质量状况、科研与教学等部分,并以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

第二十三条 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应当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评估工作,保证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并及时向办公室提交评估结果和工作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根据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提交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申报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医疗资源布局和各省专科建设需求等情况,按照鼓励先进、兼顾公平的原则,确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确定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书面通知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获得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通知。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项目计划和资金执行进度,在3年内完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第二十七条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设计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原则上不作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主管单位申请项目内容变更: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项目无法执行或部分无法执行的;

(二)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项目设计必须作相应修改的;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更科学、先进的设计,并符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要求的。

项目执行时间过半,或者经费使用过半的,不得再进行项目内容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申请项目内容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至少应当包括项目变更原因、原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变更后项目计划书及预算安排等。

第二十九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申请变更的,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

—5—

中医药管理局委托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结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整体工作要求,作出审核意见。

其他医院申请变更的,由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级医学会、省级中医药学会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结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整体工作要求形成初审意见,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决定最终审核意见。

第三十条 经审核同意变更的项目单位,按照专家审核意见对项目计划、经费预算进行调整,将最终项目计划书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调整预算。

第三十一条 因项目单位自身因素导致不再具备实施项目开展条件的,将中止项目执行并收回剩余资金;因项目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任务失败的,收回全部资金。

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及论文、论著等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执行。

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等作品应当注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经费资助”字样。项目成员有在该项目成果文件上署名以及获得荣誉、奖励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项目产生的临床技术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利益分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执行所购臵或试制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单位固定资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第五章 审核与验收

第三十四条 各项目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上一的项目进展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等。

第三十五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进展报告,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部门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各项目主管单位完成项目审核工作后,应当及时向办公室提交年

—6—

度审核报告。

第三十六条 审核工作中,项目主管单位发现项目执行进度、结果产出与预期目标不符合的,应当责令项目单位提交说明,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上报办公室,按规定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资金。

第三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当开展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重点评估项目执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自评报告,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

第三十八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在接到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后,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执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情况和验收结论等。

第三十九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将项目验收报告上报办公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提交的验收报告,组织对项目单位进行抽查复核。

第四十条 对于不按照规定提交项目自评报告或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单位2年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项目单位对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承担主要责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当针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定期开展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第四十二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对项目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整改。

第四十三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对项目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第四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当主动配合接受卫生计生、中医药、财政以及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项目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取消其继续承担项目的资格,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资金,并取消项目单位下一的项目申报资

—7—

格。

第四十六条 建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于在申报中弄虚作假以及在项目评估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医院,取消该医院当年和下一的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对已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经查实存在申报中弄虚作假以及评估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项目、终止拨款,取消该医院下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评估专家在评估过程中,因违反评估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评估专家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四十九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幽默老爸作文800字下一篇:品鉴会发言稿

热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