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自考法学概论试卷

2024-06-05

2006年自考法学概论试卷(精选6篇)

2006年自考法学概论试卷 篇1

来源:考试大 2006/5/27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视频课程 字号:T T

课程代码:0004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中,法律是由______制定的。(A)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的部委 D.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

2.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主要是(B)A.法律 B.习惯

C.君主的命令 D.氏族组织的决定

3.我们把法律直接实现统治阶级专政,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职能称为(B)A.社会职能 B.政治职能 C.经济职能 D.法律职能

4.上级人民法院______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C)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5.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C)A.社会主义制度 B.民主集中制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政治协商制度

6.下列人员中,属于国家公务员系列的是(D)A.市委书记

B.市人民法院院长 C.市政协主席

D.市公安局局长

7.我国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B)A.国家司法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立法机关

D.公民个人

8.下列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是(C)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C.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D.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9.下列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是(A)A.年满18周岁,智力正常

B.年满16周岁,有独立收入 C.年满18周岁,有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D.年满10周岁

10.下列属于行政机关依法自行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B)A.警告

B.强制征收

C.行政拘留

D.逮捕

11.审计监督在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监督的类型中属于(B)A.一般职能监督

B.专门职能监督 C.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D.经济监督

12.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C)A.10年

B.15年

C.20年

.30年

1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A)P300,新公司法为2-200人

A.不得少于5人

B.不得少于10人 C.不得多于5人

D.不得多于10人

14.遗嘱属于(A)

A.单方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C.有偿法律行为

D.共同法律行为

15、教材上没有

16、B

17、A

18、C

19、A

20.下列处罚措施中,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是(A)A.剥夺政治权利

B.拘役

C.罚款

D.管制

21.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应由______承担。(A)

A.控诉一方

B.原告与被告双方

C.审理此案的法院

D.证人

22.刑事案件应由______法院管辖。(C)

A.处理此案的公安机关所在地

B.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所在地 C.犯罪地

D.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

23.下列案件中,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是(C)A.强奸案件

B.特别残忍杀人的案件 C.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D.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

24.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诉讼特有的原则或制度是(B)A.两审终审制度

B.调解原则

C.公开审判制度

D.回避制度

25.下列案件中,不属于可以先予执行的是(B)A.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B.追索合同欠款的案件 C.追索抚养费的案件

D.追索抚恤金的案件

26.确认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应由______管辖。(B)A.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D.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27.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有(C)A.国内立法

B.国内法院判决

C.国际条约

D.国际法学家的学说

28.一国在民事关系方面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国民同等待遇的待遇称为(C)A.优惠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国民待遇

D.友好待遇

29.“不动产,即使属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本国法”这一规定属于(A)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30.国际私法是以______为调整对象的法律。(D)A.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B.国际经济关系 C.国际诉讼关系

D.涉外民事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ABD)A.民事法律责任 B.刑事法律责任 C.经济法律责任 D.行政法律责任 E.诉讼法律责任

32.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AC)P155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人身自由

C.言论、出版、集会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E.劳动的权利

33.下列人员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ABC)

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兄弟姐妹

E.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4.危害国家安全罪所包括的犯罪类型有(ABC)P393 A.危害政权、分裂国家的犯罪

B.叛变、叛逃犯罪

C.间谍、资敌犯罪

D.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的犯罪 E.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35.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ABE)P456 A.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B.合法性审查原则 C.合理性审查原则 D.调解原则 E.行政损害赔偿责任原则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行政区域

37.(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38.(行政诉讼的)被告 39.债权人会议 40.国家领土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42.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43.简述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全部过程。

五、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4.试分析社会主义法律与客观规律的关系。

六、案例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5.某甲领着两岁的儿子到邻居某乙家聊天。甲的小孩独自玩耍,被邻居某乙家的大黑公鸡扑上,将小孩左眼和下颌各啄了一个小口子。第二天小孩左眼角红肿、充血,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左眼球外伤、角膜血染。小孩左眼失明。某甲为小孩花去治疗费800多元,某甲要求某乙赔偿,乙认为此事故的发生,是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所致,拒绝赔偿。甲起诉至法院。

问:应由哪一方承担责任,为什么?

2006年自考法学概论试卷 篇2

全国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该规定属于()

A.禁止性规范

B.命令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2.根据宪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的不同,马克思主义学者将宪法分为()

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B.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宪法

C.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D.分权宪法和集权宪法

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B.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

4.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力属于我国的()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

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务院副总理

B.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C.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D.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6.我国制定选举法为公民行使选举权提供物质和法律保障。这体现了()

A.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B.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C.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D.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7.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担任国家公务员的年龄是()

A.年满16周岁

B.年满18周岁

C.年满20周岁

D.年满22周岁

9.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

A.条例

B.规定

C.办法

D.命令

10.使幼儿或精神病患者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政执法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是因为()

A.行政执法的主体不合法

B.行政执法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C.行政执法的相对人不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006年自考法学概论试卷 篇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目

中只有一个是符号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技术密集型与智能密集型相结合的战略,称为()A.知识密集型战略 B.优势互补型战略 C.高新技术战略 D.发明技术战略

答案:C 2.通过市场采购企业所需物力资源的战略是()A.采购物力资源战略 B.自主开发资源战略 C.联合开发资源战略 D.租赁政策战略 答案:A 3.经营单位的产品定位战略、竞争战略属于()A.经营单位战略 B.市场组合战略 C.企业职能战略 D.企业总体战略 答案:A 4.在生产力系统中处于主体和支配地位的是()A.人力资源 B.财力资源 C.技术资源 D.物力资源 答案:A 5.国外的小型企业采用较多的经营战略是()A.规模扩大化经营战略 B.联合经营战略 C.特色经营战略 D.承包经营战略 答案:D 6.实施反回头战略一是要注意选准主导产品,二是要()

A.使创新的技术迅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B.充分利用现有厂房、设备进行生产

C.将引进的先进技术同国内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相结合 D.充分利用外资扩大生产和出口的规模,使产品升级换代

答案:C 7.如果市场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二级经营单位应考虑选择()A.产品多样化经营定位战略方案 B.产品中规模或大规模经营战略方案 C.产品专业化经营定位和大规模战略方案 D.产品多样化经营定位和中规模战略方案 答案:A 8.国际化企业在初创阶段一般适宜选择的战略是()A.商品出口战略 B.技术出口战略 C.合资经营出口战略 D.加工出口战略 答案:A 9.企业资本经营风险有两类,一是资本的经营风险,另一个是()A.市场的经营风险 B.资本的回收风险 C.资本的筹集风险 D.资本的财务风险 答案:D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钱德勒战略理论观点的是()A.企业经营战略决定企业基本目标与目的 B.企业制定经营战略,首先要确定企业使命

C.企业战略必须处理好与企业环境和企业内部组织之间的关系 D.组织结构的设计服从和服务于战略的实施,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答案:B 11.在战略关系中,企业与各战略主体之间的关系,称为()A.主体战略关系 B.客体战略关系 C.直接战略关系 D.间接战略关系 答案:C 12.由于中小型企业势单力薄,经不起市场竞争的狂风暴雨的冲击,所以,中小型企业要想存

在和发展下去,必须走()

A.兼并之路 B.扩充之路 C.联合之路 D.前进之路

答案:C 13.在收音机技术的基础上所开发出的收录两用机,属于()A.改进新产品 B.两用新产品 C.换代新产品 D.全新新产品 答案:C 14.战略一词由来已久,在《辞海》上解释为()A.对战争全局的筹划和指导 B.对一场战斗打法的安排 C.军事指挥员的指挥艺术 D.官兵共谋战争胜利的方式 答案:A 15.企业实施竞争性质量战略的关键在于()A.了解顾客要求的质量标准 B.随时掌握市场变动情况

C.掌握好对手的质量标准和质量优势所在

D.正确地进行市场细分,掌握不同细分市场的购买力水平答案:C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

少有两个是符号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 选均无分。

1.在对战略方案进行设想时,通常采用的方法有()A.会议法

B.头脑风暴法 C.综合分析法 D.实践经验法 E.德尔斐法

答案:B^E^ 2.租赁按其投资方式不同,包括()A.业务性租赁

B.服务性租赁 C.需求性租赁 D.融资性租赁 E.技术性租赁 答案:B^D^ 3.从采取的防御态势上划分,稳定型战略可划分为()A.阻击式防御战略 B.反应式防御战略 C.进攻式防御战略 D.循环式防御战略 E.更新式防御战略 答案:A^B^ 4.广义的技术进步包括()A.硬技术进步 B.生产组织的优化 C.管理方法的改进 D.技术经济政策的调整 E.科技人才的引进 答案:A^B^C^D^ 5.近期计划应突出的要点包括()A.企业内部的战略鼓动计划 B.企业产品结构调整计划 C.战略实施前的组织调整计划 D.战略实施前的人员培训计划 E.关键工作程序的改进计划 答案:A^C^D^E^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市场分析法

答案:市场分析法:是运用市场细分原理去解剖整个行业市场,找出其中关键性的、具有战略意

义的市场和具有战略意义的产品,进行经济论证,分析经济效益,预计所需资源,确定企业将要

发展的产品、将要占领的市场和将要采用的竞争手段。2.承包经营

答案:承包经营:是指通过协商或招标投标,由承包经营者同发包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经 营合同,以确保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为核心内容,明确规定发包方和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内的责权

利关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一种经营方式。

3.战略制定过程

答案:战略制定过程:就是战略可行方案的拟订和选择的过程。一般包括顺序联系的六个阶段

:环境分析、提出问题、确定目标、制定方案、评价方案、优选方案。4.现代产品的概念,要同时从生产和营销两个角度去理解。()答案:Y 5.经营单位合作战略 答案:经营单位合作战略:是指企业二级经营单位通过竞争以特定方式在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与

对手或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实行联合、联盟、合作,以达到共同确定的目标,促进相互的发展所做

出的比较长远的谋划与方略。

四、判断改错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在

题后内打“√“,错误的打“×”,并说明其正确和错误的理由。1.国际化经营战略是实施规模化战略和多样化战略的必然结果,也是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 客观要求。()答案:×(2分)

改正:把“国际化”改为“集团化”。(2分)

2.企业文化战略类型中最根本的一个战略是企业总体形象战略。()答案:√(4分)

3.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有两种类型:一是行业成功关键因素,二是企业的核心资源、核心技

术和核心能力。()答案:√(4分)

4.长江三峡水利电力工程的开展,应采用长寿命产品战略。()答案:√(4分)

5.契约式合作战略是凝聚型的合作战略。()答案:改正:把“凝聚型”改为“松散型”。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简述企业一般情况分析的内容。

答案:(1)领导者素质和职工素质分析。(2)企业发展情况分析。(3)企业管理素质分析。(4)企业技术素质分析。(5)企业生产条件分析。(6)企业营销情况分析。

(7)企业财务、成本和经济效益分析。(8)企业资源供应分析。

(9)企业组织结构分析。

2.简述选择目标市场战略应处理好的关系。答案:(1)市场面的多与少、大与小的关系。(2)重点市场和一般市场的关系。(3)本地市场和外地市场的关系。(4)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关系。(5)当前市场和长远市场的关系。3.简述主导产业部门的特征。

答案:(1)反映当代科技进步、效益高,具有扩大规模生产的可能性,具有较高的增长率。

(2)能带动许多产业部门的发展。

(3)国内外市场对该产业部门的产品具有巨大的需求。

(4)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或在未来一定时期会占较大比重。4.简述战略目标制定和选择的基本要求 答案:(1)战略目标必须有科学的依据。

(2)目标必须明确和具体,并规定出完成期限。(3)目标必须具有挑战性,并切实可行。(4)目标应突出重点。

(5)目标应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六、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经营战略产生的背景及其环境特点。

答案:企业经营战略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提出来的,首先产生于发达国家的企业。20世纪

50年代美国企业重视其长远发展战略,60年代日本企业也提出了经营战略。进入70年代,很多国

家的企业也重视战略的制定,从而开始了“战略制胜”的时代。在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进

展和商品经济市场的发展,我国企业也纷纷研究战略问题。纵观国内外企业提出经营战略问题,其共同的环境特点是:(1)需求结构的重大变化。(2)市场竞争日趋激烈。(3)科学技术不断进步。(4)资源供应日益紧张。

(5)社会、政府、顾客对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限制越来越多。(6)产业结构的调整。

只要企业的外部环境出现上述其中一个或几个特点,就必然产生制定经营战略的客观要求,研究

和制定企业经营战略,就会提到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议事日程上来。

2.论述企业家的本质特征是由他所领导的企业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所规定的。

答案:(1)企业高层领导者必须是企业家,他们以创办和经营企业为职业和事业。他们经营管

理企业必须对企业资产所有者负责,对顾客负责,对社会负责,他们经营的企业越兴旺,对社会

进步和国家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越大,他们的地位和荣誉就越高。因此,从企业整体和长远的发

展进行运筹谋划,即从战略的高度把握企业的命运就成为对企业家最根本的要求。

(2)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给企业和企业家以巨大的压力,也成为企业和企业家前进的动力。要求他们高瞻远瞩,从长计议,谋划企业未来,以保证企业

能抢占科技制高点,适应市场远期的需求,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3)企业本身成长发展的规律要求企业家从战略上把握企业成长的方向。企业成长的规律要求

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篇4

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1分,共8分)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

1.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_________不受侵犯。

2.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_________关系。3.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_________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4.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_________为其指定辩护。5.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切联系而无直接_________的社会关系。

6.外国人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_________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7.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_________的内容为准。

8.机关拟定资格条件是_________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根据拟任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1分,共16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采用_________加以规定。()A.限制式 B.任意式

C.列举式 D.组合式

2.下列项目_________属于我国的法律体系的范围。()A.已失效的《镇压反革命条例》 B.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现行的《世界版权公约》 D.《法国民法典》 3.犯罪目的只存在于_________犯罪之中。()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4.王某曾因抢夺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2年6月刑满释放。后来王某又因抢劫罪被捕入狱,王某在_________时间内能够成为累犯。()A.2005年6月 B.2007年6月 C.2005年12月 D.2007年12月

5.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_________负责。()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国家安全机关

6.王某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在路上行驶,被警察拦住,经查该辆摩托车为丁某所有,王某对于该车属于_________占有。()A.合法 B.非法

C.恶意 D.善意

7.下列项目中_________是债发生的最常见、最主要的法律事实。()A.合同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侵权行为

8.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是通过_________表现的。()A.图书 B.行为

C.智力成果 D.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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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甲接受乙的委托,完成作品创作,但双方未就著作权归属问题达成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A.甲 B.乙

C.甲和乙共同所有 D.甲和乙抽签决定

10.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_________人。()A.2至200 B.2至50 C.1 D.5至19 11.甲将轿车停放于停车场内,乙倒车不慎,碰坏甲的轿车,乙当时身上无钱,甲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有权追究乙的责任,这是_________原则的体现。()A.保险利益 B.损害赔偿

C.最大诚信 D.保险代位求偿

12.被保险人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索取权益。()A.三个月 B.一年

C.六个月 D.二年

13.商家为促销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种,下列_________组,为正当的竞争行为。()A.1800元—2800元—3800元 B.3800元—4800元—5800元 C.采用谎称有奖 D.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14.在给予违反法律和纪律的公务员的处分中_________不在其内。()A.警告 B.记过

C.察看 D.降级

15.经过行政复议后提起诉讼的案件,复议决定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_________是被告。()A.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 B.复议机关

C.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 D.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 16.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判决能够以_________作为参照。()A.行政法规 B.行政规章

C.法律 D.地方性法规

三、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2分,共32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机关是()A.人民代表大会 B.军队 C.人民政府 D.人民法院 E.人民检察院

2.下列_________部门能对违法者实施惩罚性的措施。()A.公安机关 B.学校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E.居委会

3.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有_________犯罪分子。()A.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B.过失杀人罪的 C.爆炸罪的 D.判处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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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判处无期徒刑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________人员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不受我国刑法规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追究的限制,必须适用中国刑法。()A.国家公务员 B.农民 C.工人 D.军人 E.个体经营者

5.下列项目中,针对_________不适用逮捕。()A.在场亲眼目睹犯罪的证人 B.患有严重疾病的 C.怀孕的妇女 D.哺乳他人婴儿的妇女 E.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6.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_________授予专利权。()A.发明 B.科学发现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E.动物品种

7.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有()A.牛奶牌 B.金属牌 C.上海牌 D.红新月牌 E.长城牌

8.下列项目中_________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A.股东会 B.股东大会 C.董事会 D.经理 E.监事会

9.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是()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 E.合伙形式的企业

10.法人的人身权包括()A.姓名权 B.名称权 C.荣誉权 D.名誉权 E.肖像权

11.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A.患职业病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C.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医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D.劳动者因过错造成单位利益受损的 E.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2.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是()A.法院的辖区

B.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同法院辖区的关系 C.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同法院辖区的关系 D.当事人侵权事故的发生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 E.当事人工作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

1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立足于调解结案,但应在_________的基础上进行。(A.自愿 B.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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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合情 D.合法 E.公平

14.我国现阶段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有()A.宪政原则 B.权责统一原则 C.法律优先规则 D.法律保留规则 E.合理行政原则

15.具体行政行为是对_________的一次性处理。()A.具体行政事务 B.不特定事项 C.特定的人 D.不特定的人 E.多次适用

16.在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程序中,对案件进行审理需经过_________阶段。()A.法庭调查 B.法庭辩论 C.法庭调解 D.合议庭评议 E.宣判

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律规范 2.紧急避险 3.提起公诉 4.代理 5.行政许可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19分)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分)2.在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有哪几种?(4分)3.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有哪些?(4分)4.定金的罚则是什么?(3分)

5.简述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含义。(4分)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4小题,共10分)甲带儿子乙外出,路途中遇车祸,甲当场身亡,乙重伤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现查明:乙已成家,乙妻现已怀孕,甲家中有甲妻、甲的女儿。甲、乙双方生前都未留有遗嘱。问:

1.如何对待甲家的财产?为什么?(2分)2.甲的遗产继承人有哪些?为什么?(4分)

3.乙妻能够继承谁的财产?她在本案中以什么形式的继承人出现?(2分)4.如何处理甲的遗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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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1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湖南大学自考网 http:///

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以划分为()A.实体法和程序法 B.国际法和国内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2.公民可以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指控或申诉,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这种权利是()A.批评权 B.建议权 C.控告权 D.检举权

3.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A.外资经济 B.国有经济 C.集体经济 D.个体经济 4.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行政法律关系 B.管理关系 C.行政关系 D.权力关系

5.行政机关以及经法律授权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行为承担责任的其他组织统称为()A.行政机构 B.行政法律主体 C.行政主体 D.行政管理者

6.公务员因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定处分类型?()A.警告 B.免职 C.撤职 D.开除

7.与民法并列同属私法的部门法是()A.公司法 B.保险法 C.经济法 D.商法

8.以公司之间的控制和依附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划分为()A.总公司和分公司 B.母公司和子公司

C.两合公司和无限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9.监督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和财务的公司常设机关是()A.董事会 B.监事会 C.股东大会 D.工会

10.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使债务人免受破产宣告起见,申请时债务人进行一系列改组、调整及其他挽救性活动。这类活动称为()A.破产和解 B.破产调解 C.破产清算 D.破产整顿

11.国家从长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关系实行全局性的管理过程中,与各类社会组织会发生具有指导性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关系是()A.市场规制关系 B.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C.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D.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12.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称为()A.偷税 B.抗税 C.逃税 D.避税

13.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罚款幅度是()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D.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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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形下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A.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D.受害人已告诉的犯罪

15.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称为()A.地域管辖 B.级别管辖 C.专门管辖 D.普通管辖

16.以文字、图画或符号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是()A.物证 B.证人证言 C.书证 D.被害人陈述

17.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该措施称为()A.财产保全 B.先予执行 C.查封 D.扣押

18.下列不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是()A.训诫 B.罚款 C.拘留 D.警告

19.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采取补救的一种民事法律程序是()A.督促程序 B.公示催告程序 C.挂失程序 D.还债程序

20.下列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的是()A.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B.公开审判 C.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D.不适用调解 2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 C.海关处理的案件

D.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2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A.最后收到起诉状的法院 B.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 C.上级指定的法院 D.各法院协商后确定的法院

23.因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A.共同诉讼人 B.第三人 C.原告 D.被告

24.下列不属于国际法渊源的是()A.条约 B.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司法判例

25.一国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种待遇称为()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优惠待遇 D.普通待遇

26.在国际法上,构成一个国家的要素除了居民、领土、主权外,还包括()A.行政机关 B.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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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司法机关 D.政权组织

27.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是()A.专属经济区 B.大陆架 C.领海 D.公海

28.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是()A.转致 B.反致

C.公共秩序保留 D.法律规避

29.在一般地域管辖方面,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的我国法院管辖权的一般连结因素是()A.原告住所地 B.被告住所地 C.原告出生地 D.被告出生地

30.当前各国在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上普遍适用1958年订立的()A.《纽约公约》 B.《巴黎公约》 C.《华盛顿公约》 D.《伦敦公约》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通常认为,法律的要素包括()A.法律规范 B.法律规则 C.法律原则 D.法律概念 E.行为准则

32.下列同时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有()A.劳动 B.选举 C.受教育 D.纳税 E.休息

33.证据的特征包括()A.客观性 B.主观性 C.相关性 D.法律性 E.独立性

34.民事诉讼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D.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有具体的诉讼事实和理由 35.国家责任的形式包括()A.全面限制主权 B.赔偿 C.道歉 D.国际审判 E.局部限制主权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国家性质 37.行政行为 38.债 39.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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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共同犯罪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42.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43.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甲(男,24岁)与乙(女,21岁)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不久,乙怀孕。甲脾气暴躁,一言不和即对乙拳打脚踢,乙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且自己没有过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甲给予赔偿。

问题: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乙未提出离婚,仅甲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如果乙所述属实,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乙的离婚及赔偿请求?为什么? 46.受害人甲(女,60岁)独自一人从离家不远的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取款2万元。正当她把钱装进信封后准备离开银行时,被告人乙(男,17岁)突然从其身后窜出,将信封抢走。甲呼喊,路人丙协助其将乙抓住。其间,乙抗拒抓捕而使用其所带匕首将丙的手割成轻微伤。

问题:乙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如果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如何定罪?对其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考【法学概论】笔记整理 篇5

第一章 法律的起源

一、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和法律。氏族是原始社会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调整氏族成员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体现全体氏族成员利益和意志的习惯

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法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三、法律的产生经历了漫长、复杂的过程。它的最初形式是国家认可的习惯,后来逐渐发展为成文的法律。

四、法律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律进行的最基本分类。

五、人类历史上依次存在过奴隶制类型法律、封建制类型法律、资本主义类型法律和社会主义类型法律。各种类型的法律建立在各自的经济基础之上,体现不同的阶级意志,并各具特点

六、法律的本质是法律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故而具有很强的阶级性。但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少数人或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法律体现的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而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七、法律的特征是: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八、法律可定义为: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力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九、法律的价值:

是指法律的属性和功能,经过实践,同人的法律需要的某种适合或一致。

十、依据法律价值的作用,可以把法律价值分为法律的工具价值和法律的目的价值。

十一、法律及其价值之间有许多相对应的范畴,其中最基本的当属法律与正义、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效益、法律与秩序。

十二、法律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或基本成分。

通常认为,法律由以下三要素构成: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十三、法律有其内在本质规定性,也有其外在的表现形式。法律的表现形式在法学上称之为法律的渊源。

法律渊源于法律本质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但并非本质相同的法律形式必然相同。由于各国的具体条件不同,本质一致的法律,其形式却不尽相同。

十四、综观古今中外,法律的渊源主要有:

法学概论 作者:ayu134

1、制定法;

2、判断法;

3、习惯法;

4、引证法;

5、宗教法;

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十五、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可分为: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可分为:

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可分为:

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可分为:

一般法和特别法

5、根据法律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可分为:

国际法和国内法

6、公法和私法

7、法系

十六、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法律的性质,法律又反作用于它的经济基础。

十七、法律直接反映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并未统治阶级的政治服务。法律与统治阶级政治的这种关系,具体反映在法律与统治阶级政策的关系上。

十八、法律和道德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社会规范。法律与统治阶级道德的联系甚为密切,两者有着共同的阶级本质和共同的目的,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一、一切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才能实现其伟大的历史任务

二、无产阶级不能因袭、沿用旧法律,只能在彻底摧毁旧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对于旧的法律文化,无产阶级应当加以批判的继续。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彻底废除国民党旧法律的基础上,由新民主主义法律转变来的,它是新民主主义法律的继承和发展

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它既有鲜明的无产阶级性质,又有广泛的人民性;既具有国家强制性,又能为广大人民自觉遵守。

五、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的政策都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两者具有密切的联系。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六、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既有共同点,又有重大区别。它们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但又不能互相代替。在实践中应当划清违法与违反道德的界限。

七、法律只有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才能在社会生活中真正发挥作用。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为其充分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提供了可能,但社会主义法

法学概论 作者:ayu134 律在制定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使其尽可能地反应客观规律的要求,成为改造社会,造福人民的有力工具

八、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九、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

1、遵循宪法的原则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

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

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

5、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

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有其法定权限,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十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程序为:

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案的公布

十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以规范性文件为其主要渊源。

主要有: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

5、军事法规和规章

6、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

10、国家认可的习惯

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十三、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系统化的两种不同方式

十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所有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通常把调整同类性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归并为一类,构成一个法律部门,但有时调整的方法也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重要依据。

一般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环境保护法、军事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

十五、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十六、法律的适用,是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活动

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正确、合法、及时

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的相互关系

十七、法律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恪守法律

法学概论 作者:ayu134 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即守法

十八、法律效力和法律解释是同法律的适用紧密关联的两个问题。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内,对什么人有约束力。法律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条件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十九、违法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构成违法,须具备一定的要件。

法律责任是指由法律行为引起的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

法律制裁可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

二十、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指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力和义务的关系。

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由于受到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调整,形成各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是:法律关系的主题;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按其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可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

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

一、社会主义法制:

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的一种国家制度

四、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五、法律意识是一定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即无产阶级法律意识,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法律意识。

六、培养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意义。

七、在全社会普及法律意识是培养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有效办法

八、法治指的是在民主国家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而法律本身是反映社会正义的良好法律,全社会都必须认同遵守,依照法律办事。

第四章

宪法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同一国家的宪法和普通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宪法的内容、法律效力以及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都有别于普通法律。

法学概论 作者:ayu134

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和保障

因而,可以将宪法定义为:宪法集中反映一国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确认和保障该国民主制度的国家根本法

二、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产物,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法律表现。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出现了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中国宪政历史上,曾经有三种不同的政治势力所要求的三种不同宪法

四、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夕,由中国人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制定的的《共同纲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是具有宪法的一般特征,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新中国建立以来,先后制定了1954年宪法、1975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

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

六、我国是工人阶级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工人阶级的领导就是通过中国共产党来实现的。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之一。

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现阶段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

八、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地位;保证了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便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九、选举制度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选举制度着眼于实际民主,并采取尽可能完善的民主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

十、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愿。

十一、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互助关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十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十三、宪法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将我国的领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十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所有制两种形式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

十五、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十六、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是: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企业依法享有自主权和实行民主管理。

十七、“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把“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写进宪法,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了宪法保障。

十八、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推进“三个文明”建设

法学概论 作者:ayu134

十九、不断加强物质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二十、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二

十一、由宪法加以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直接反映公民在国家中的 法律地位,构成公民的其他一切权力和义务的基础。二

十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二十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权利的广泛性;权利的真实性;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二十四、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益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等。

公民在形式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二十五、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由如下几类国家机关组成:

国家权力机关(首要地位);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领导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

二十六、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原则;法治原则。

二十七、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和职权。宪法还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义务分别做了规定。

二十八、为保证宪法的实施,现行宪法就宪法的权威性,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和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等问题都做出规定。

二十九、普通法律对保障宪法的实施起了重要作用 三

十、党的领导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

第五章

行政法

一、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二、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三、受到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行政关系,称为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由

主体、客体、内容 三个要素构成。

四、行政机关是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又称为国家管理机关或政府。它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实行行政管理活动的任务。

五、行政机关

按其职权的效力范围,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按其职权的性质,可分为一般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机关

六、公务员: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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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学概论历年简答题论述题 篇6

三、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违法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37.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主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照法律享有的权利。

38.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9.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

40.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原告诉称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由受诉人民法院通知其应诉的行政机关。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有重要作用。法的制定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法的适用也要运用法律意识来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

(2)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有重要作用。

(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清除旧法律意识也有重要作用。

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

1)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它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

(4)它实行首长负责制。

43.简述经营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1)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或死亡,构成犯罪的行为。

(2)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1)在保障宪法实施中,关键的因素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负有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直接责任。

(2)保障宪法实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是宪法得以实施的最根本保证。

(3)党还要领导全国人民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宪法家喻户晓,成为全体人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4)体现了全体人民意志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的新宪法,又由全体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努力来保证其实施,就一定能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伟大的作用

全国2009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成文法因其是国家机关制定的,所以又称为制定法。

37.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3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9.犯罪客体是指为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0.行政诉讼法中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亦称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主管范围。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2-P62-63

第1页,共12页 依据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法律的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法律案的提出;

(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 4)法律案的公布。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法律的创制即立法过程便告终结。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5-P194-195 我国的行政机关具有下列特点:

(1)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3)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所担负的职能是行政管理职能,因而它不同于行使其他国家职能的国家机关,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4)实行首长负责制。

43.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7-P315 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保险主体的自然性和广泛性。主体的自然性是指合同的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利益,不能是法人,不能是身体之外的任何财产。

(2)保险金的定值性。是指保险标的的价值和保险金额在订约时采用投保人和保险人商定的方式,不允许在事故发生后再行议定。

(3)保险的储蓄性。

(4)保险费的非讼性。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中,保险人不得以诉讼的方式向投保人讨要未获给付的保险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4-P119

(1)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的关系是内容(国家性质)与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

(2)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否则,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就无法行使其国家权力,实现阶级统治。但政权组织形式对于国家本质的反映并不非消极的,形式不当或不完备,就不能正确地表现国家的阶级本质,就会影响统治阶级实现其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任务。所以,任何阶级在取得政权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都要采取与其政权的本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并不断加以完善。

(3)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政权的组织形式。但阶级本质相同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有可能不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政权组织形式除取决于国家的阶级本质外,还受该国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革命特点、经济发展水平、民族传统、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4)然而,不管政权组织形式怎样,都必须与其所表现的国家本质相适应,即必须有利于该国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归根到底,政权组织形式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全国2009年0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0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

37.继承权(即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的遗产的权利。38.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侵犯某种社会关系时直接遭受影响的人或物。

39.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40.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为了解决行政纠纷,在当事人的参加下,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4-P163-165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2页,共12页(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

42.简述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5-P204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是:

(1)合法与合理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应当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效能与便民原则;(3)临督与责任原则。

43.简述本票的特征。7-P322答:

本票的特征表现为:(l)本票是自付票据,即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2)本票没有承兑制度,这一点与汇票不同;(3)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3-P87 答: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制定任何一项法律,都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产物。同时,由于法律的规定具有概括性的特点,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就需要运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特别是在立法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法律意识对于司法人员正确处理案件就更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之所以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是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密切联系着的。一个公民如果不知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就不可能指望他会很好地遵守社会主义法律。

(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本质决定了它毖然要积极地引导全社会去同轻视法律、以言代法、以权抗法、有法不依等剥削阶级法律意识作斗争,清除旧法律意识的影响,以巩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统治地位。

全国2010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0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37.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相邻人在相邻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

38.税法是调整国家通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9.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可能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状态,通常指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在某些犯罪中还包括犯罪目的。

40.行政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行政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2-P62-63

依据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法律的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案的公布。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法律的创制即立法过程便告终结。42.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5-P193-194

行政法律关系同其他性质的法律关系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根据法律的授权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2)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根据。(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接受制裁。(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43.简述商法的存在形式及其内含。7-P290-291

第3页,共12页(1)按照商法的表现和存在形式,可有形式和实质两种意义上的商法的划分。

(2)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在民法典之外所制定的商法典及相关的单行法。

(3)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是指调整商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由民商分立国家的商法典及相关单行法和民商合一国家包括在民法典和商事单行法中的商法规范构成。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适用原则。2-P70 答:

(1)这项原则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外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都要平等地受到追究。这就是说,凡属我国公民,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有何差别,无论其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社会地位和政治历史有何不同,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2)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同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作为打击敌人、保护人民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工具,其本身就具有十分鲜明的阶级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要能够不偏不倚地对每个公民平等地适用法

律,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与此相反,倘若借口坚持法律的阶级性,对于同一性质的案件,因人而异地适用法律,势必破坏法律的统一标准,还会给特权思想和各种枉法行为甚至给一小撮敌对分子的破坏捣乱大开方便之门。

全国2010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条件所作的理解和说明。37.专利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成果享有一种独占的利益。38.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9.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40.行政诉讼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3-P91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4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5-P206-207 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

(2)行政处罚由法律规定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有权设定的也不得越权设定。

(3)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授权的或者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在法定授权或者委托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除此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43.简述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7-P322 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第4页,共12页(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4-P150-153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有两层含义:首先,公民享有的权利的范围是广泛的;其次,享有权利的人即权利主体也是广泛的。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我国宪法不仅赋予公民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且这些权利和自由是有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因而是真实的。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的统一。在我国,任何人不论功劳多大,职位多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都必须忠实地履行义务,国家决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特殊公民的存在。其次,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保证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激发了公民自觉地、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公民也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实现公民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这就是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对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

全国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国家性质4-P111 答:

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37.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38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39.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管理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40.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4-P118

(1)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或根本政治制度。

第5页,共12页(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在人民监督下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在总结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造的一种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42.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6-P286-287

(1)民事诉讼时效则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即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益不再予以保护)的制度。

(2)一般诉讼时效又称普通诉讼时效,在我国,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统一适用的诉讼时效制度。我们国家规定时效制度,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

(3)特殊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通过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叫做特殊诉讼时效。43.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9-P362

(1)犯罪构成和犯罪是两个紧密联系的概念。犯罪解决的是犯罪的一般属性属性问题,即回答什么是犯罪和一切犯罪都具有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则是解决犯罪的标准问题,即回答某种行为必须具备哪些必要的条件才能构成犯罪。(2)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离开了犯罪概念,离开了犯罪的基本特征,就谈不到犯罪构成的问题;离开了犯罪构成,离开了具体的犯罪标准,就无法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无法认定某一行为所构成的犯罪的性质,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3)由于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统一性,犯罪行为必然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也必定是犯罪行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2-P56-58

(1)遵循宪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其他一切立法的最终法律根据。因而,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一条最高的立法原则。国的立法竖定地以基本路线为根据,才不至于偏离正确的大方向,从而才能引导全国人民建设富强、文明和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法制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和法律权威的体现,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保证。如果法制不统一,各级立法机关自行其是,势必造成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破坏,法律的尊严也就荡然无存。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求在制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时,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全体人民的全局利益出发,防止和杜绝任何狭隘的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偏向。

(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这项基本原则的精神在于如何在立法过程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其实质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立法民主。包括由群众提出立法建议,立法机关征询群众对立法活动的意见,群众财法律案的各种形式的讨论,必要时进行全民公决等等。

第6页,共12页(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社会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乃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它们属于社会利益分配即正义问题。合理的利益分配就符合正义,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就不符合正义。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统一,符合客观情况或规律与符合正义的统一,就是理想的立法。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立法中的法定权限,指宪法和立法法赋予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范围。超越法定权限制定的法律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法定的立法程序也很重要。立法程序是立法精神的生命形式,越是民主的国家就越强调立法的程序。因为没有严格的程序,就会导致立法质量的低劣、法律体系的混乱乃至对公民权益的损害。

(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原则除上述立法法直接规定的立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可以总结和推导出以下几项派生的原则: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的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现实性和纲领性相结合的原则。

全国2011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0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禁止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37.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8.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所造成的实际损害。39.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40.外交特权与豁免,是指根据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使一国外交代表在驻在国能够有效地执行职务,而由驻在国给予的特别权利和优遇。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1-12(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42.简述我国合同的担保形式。6-262(1)保证

保证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行为。(2)定金

凡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和证明合同已有效成立为目的,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向对方先行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以保证合同的履行的为定金。(3)抵押权

担保法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供作担保的财产的占有,而仅将该财产供作债务履行的担保,即为抵押。(4)质权

质权又称质押。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交付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质押权人可将质押物变卖,并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5)留置

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债权人得留置其财产,并依照法律规定以留置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43.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9-389 依照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7页,共12页(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3)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含义及其民主性的体现。4-122

一、含义

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应遵循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选举的摹本原则、选举资格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选民与代表的关系等内容。

二、民主性的体现

1、选举权的普遍性。

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决定的。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一规定表明了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人的广泛性。

2、选举权的平等性。

选举权的平等性有两重含义:

(1)每个选民在选举时与其他选民有同等的投票权(2)所有的选民都在同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1)直接选举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2)间接选举是指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选出(第2条)。这一规定表明,目前在我国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并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这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

4、无记名投票。

投票方法有秘密投票和公开投票两种。秘密投票也称无记名投票,就是在选票上不记投票人的名字,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这样,选民可以排除外来干扰,自主地选举自己信赖的人担任代表。

5、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权和罢免权是选举权不可分割的部分。选民仅有选举权是不够的,还必须用监督权和罢免权来保障选举权。列宁明确指出,任何由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的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这是真正民主制的基本原则。

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选举法规定,所有选举经费都由国库开支。这是使选举人和候选人都能在实际上享受自由选举权利的物质保障。同时,为了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不受外力干涉,选举法明确规定,对因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全国2012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法律渊源是指用以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37.人格是指公民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公民依法享有这种资格的权利就是人格权。38.危害行为是指人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39.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相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诉讼活动。

40.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广义的条约指不论以何种名称成形式出现的国际法主体间达成的国际协议。狭义的条约仅指以条约为名称的协议。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法律概念的功能。1-36

第8页,共12页(1)认知功能。

法律概念帮助人们认知各种同法律相关的情况,了解哪些是同类的和哪些是不同类的。(2)构成功能。

法律概念是进行法律判断以及构建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材料,正如我们平常用一般概念构建话语那样。(3)规范功能。

在法律有缺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概念,从法律原则中引申出法律规则,对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4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6-267(1)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实行计划生育。

43.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9-363(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昀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170(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

全国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37.公民或法人所享有的人身权,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或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各种权利。公民的人身权不仅受民法的保护,而且还受其他法律诸如刑法、行政法、婚姻法等的保护。

第9页,共12页

38.犯罪客体是指为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39.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40.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旧称“万国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即以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间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1-26/27/28(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42.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6-268

就结婚的实质要件而言,它包括必须具备的条件(又称积极条件)和不得违反法律禁止结婚的规定(又称消极条件)。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三项:(1)符合一夫一妻制度;(2)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3)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我国则规定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我国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情况有:

(1)结婚双方不得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范围;(2)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3.简述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9-369/370 答: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3)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不允许对没有参加侵害行为的第二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4)防卫不能过当。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2-70/71 答: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因为构成案件的事实是客观的存在,对于负有处理案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案件事实是他们必须认识的首要对象。这些事实不以案件关系人的任何一方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意志为转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

(2)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忠实于法律。

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必须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二是对案件所作的处理结论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为标准。

(3)以事实为根据和以法律为准绳二者作为一项法律适用原则,是相互依存的。

案件事实是构成案件本身的东西,所谓法律适用,就是根据案件的事实,运用法律去解决案件当中的问题。所以,离开客观事实,就不可能以法律为准绳,就谈不上正确适用法律。另一方面,离开法律这个准绳,即使弄清了案件的事实,也不

能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处理。

第10页,共12页

全国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在人民监督下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

37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

38.公司是依照公司法投资设立的,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39.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40.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原告诉称其具体行政行为为违法,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由受诉人民法院通知其应诉的行政机关。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保证宪法实施的自身保障规定。4-187

(1)规定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2)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构。

(3)第三,规定了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42.简述我国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6-280 答:

(1)男女平等原则。

(2)养老育幼,保护老人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原则。(5)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43.简述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9-370

(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3)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4)紧急避险不能过当。

(5)另外,还需注意,根据刑法的规定,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因避免本人的危险而实行紧急避险。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法律的特征。1-26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即行为规则,是人们行为所应遵循的准则。这表明,行为规范所调整的亦即法律所调整的是人们的行为。法律正是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调整来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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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但它又有别于诸如道德规范、礼仪规范、宗教规范、社会组织规范等其他所有的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由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法律规范成立的两种不同方式,也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主要特征之一。

同法律规范相比,其他的社会规范,包括某些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在内,由于都不是经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而就不是法律。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实施法律是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从而使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现。

任何社会规范都要有一定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否则它就不会存在。但是,惟有法律的实施,才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国家把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现实社会关系加以规范化,概括为人们必须遵守的一般准则即行为模式,这就是法律。

法律之外的其他各种社会规范,也规定有关的人们应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怎样做或者不怎样做,但是,它们都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因而都不具有法律的性质,所以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国家是全社会的正式代表,因而作为国家意志体现的法律的效力也必然遍及全社会,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任何人都有约束力。相反,一国之内,所有别的社会规范都不具有像法律这样普遍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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