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申报流程

2024-07-02

棚户区改造申报流程(精选5篇)

棚户区改造申报流程 篇1

(1)核实拟拆迁的土地性质,确定适用拆迁的程序。

主要区分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和城市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以及农村房屋拆迁。

(2)核实拆迁人、拆迁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并核实拆迁人与拆迁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此时应该注意:① 拆迁主管行政机关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委托实施拆迁。② 不得采用恐吓、威胁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实施拆迁。③提示委托人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④提示建设项目若在拆迁期限内发生转让,应经拆迁主管行政机关同意,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⑤提示委托人,拆迁方案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地的实际情况。

(3)核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征收征用批准文件,是否合法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且公示。

(5)调查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拆迁的四至范围、房屋类型、面积、户数、人口、老弱病残特殊对象。

(6)在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有无法律不予允许的事情。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四)分户。等行为。(7)参与制定并核实拆迁计划与拆迁方案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可行性。

二、参与评估(1)评估机构的确定。

通过三种方式,一般采取被拆迁人投票的方式,也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或者抽签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的相应房地产评估资质。(2)审查拆迁估价委托书

①核实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的资质、综合实力、社会信誉。②对估价机构确定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核实。

③核实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或者是否是拆迁当事人。④对估价报告的形式与内容进行核实。

⑤对估价机构公示初步估价结果和送达分户估价报告的程序性、合法性进行核实。⑥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处理。

三、评估的详细操作(1)何谓房屋拆迁评估

房屋拆迁评估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专业评估人员,遵循房屋拆迁估价原则,选择适宜的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该房屋客观合理价格(价值)进行估算和判断的活动。(2)房屋拆迁评估的标准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确定了房屋拆迁评估的标准,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Ⅰ 房屋的区位是指房屋的地理位置,与城市区域发展地位、交通的便捷、重要场所的距离、周边环境等有关。区位是决定房屋价格的主要因素,实质上是土地价值因素。但房屋拆迁补偿考虑区位因素并非是对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补偿。Ⅱ 房屋的用途是指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没有所有权证书或证书上未标明用途时,应界定其实际用途。实际用途的界定以是否依法征得规划、城建部门同意,是否取得合法手续为依据。如原设计为住宅,改为营业用途不但要看是否有营业执照,还要有规划部门批准手续。

Ⅲ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书上标明为准。没有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以有资质的面积测绘单位测绘结果为准。除上述三个因素外,房屋的成新、权属、结构形式、楼层、朝向等因素均应在评估时一并考虑,采用一定的系数进行换算。

(3)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的法律性质

Ⅰ 合法性:房屋拆迁评估必须符合《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估价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才是合法的。Ⅱ 程序性:房屋拆迁评估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完成。

Ⅲ 补充性:房屋拆迁评估不是拆迁过程中必须的程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不经过评估程序,直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Ⅳ 专业性: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机构必须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从事房屋拆迁估价的人员必须具有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Ⅴ中立性:评估公司作为拆迁活动中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出现,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估价,其评估结论可以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但有证据证明评估主体不适格、程序不合法、有串通行为、结论明显背离事实的情况,该评估结论可以被撤销或不予采信。

Ⅵ非强制性:房屋的估价一般不等同于房屋补偿价,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时,《评估报告》不具有强制适用性。实践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评估报告确定的估价值协商房屋拆迁补偿价。同时《评估报告》在裁决中仅为证据,没有拘束力。

(4)房屋拆迁评估范围

按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其他资产评估公司确定。拆迁估价的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5)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产生

Ⅰ承担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必须取得建设部拆迁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Ⅱ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均可以从事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但处于暂定期内的三级估价机构除外。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Ⅲ 评估机构按以下程序产生:

⑴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共同选定并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

⑵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共同选定委托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随机抽取或抽签确定。为保护拆迁人利益,应由拆迁管理部门邀请居委会、街道派人监督抽签程序,由被拆迁人代表抽签确定评估机构。⑶公示入选的评估机构。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⑷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Ⅳ评估机构产生程序的弊端

⑴评估机构出自拆迁的“资源库”,不排除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意见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的影响。

⑵拆迁估价委托合同由拆迁人与评估机构签订,并由拆迁人支付费用。事实上,拆迁人和评估机构建立起一定的利益联系,可能影响评估的公正性。(6)房屋拆迁评估工作流程

Ⅰ评估人员在开展工作之前,应向拆迁当事人出示资格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没有评估资格或不是通过法定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人员不能参加评估工作。

Ⅱ向被拆迁人索取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拆迁当事人有义务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必要时估价人员需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房地产管理部门给与协助查阅。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Ⅲ现场勘察。评估人员需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因被拆迁人的原因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拍摄影像资料或者被拆迁人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应当由除拆迁人和估价机构以外的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

Ⅳ资料的综合和分析,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其中两个数据非常重要,一是拆迁估价时点,拆迁估价时点取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二是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数据。按《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Ⅴ制作评估报告,提出价格评估意见,注册评估师签字盖章。(7)房屋拆迁评估方法

目前我国房地产评估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重置法四种。

Ⅰ市场比较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时点近期有过拆迁交易的类似房屋进行比较,对这些补偿价格做合理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方法。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在同一供求范围内有着较多的类似交易的情况,如住宅等。市场比较法是一种主要的评估方法。但有两种情况影响该方法的适用:⑴类似交易较少的经营性房屋,有时很难找到参照物进行比较。笔者曾代理一大型饭店、歌厅拆迁,评估时该区域竟然没有一例交易案例可比较;⑵很难获取交易的真实信息,因为拆迁行为本身更多体现在双方协商上,被拆迁人的社会关系、谈判能力、心理素质等等因素决定交易价格。Ⅱ成本法,是估算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重新构建成本,扣除折旧。成本法适宜评估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屋价值。这种方法主要考虑建造成本,对于一些临建房屋适用。

Ⅲ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相应的费用。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有:①土地取得费用,包括征地费、拆迁费、出让金等;②前期工程费用,包括场地平整费、项目设计费等;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④期间费用,指开发经营者在商(pin)品房开发期间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⑤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费(市政配套费);⑥税金;⑦利润。适用该方法时主要扣除第④、⑥、⑦项。

Ⅳ重置法,是按照被拆迁房屋在同区域、用途、面积等因素考虑重新购买安置的计算方法。该评估价保证被拆迁人能够买到一个合适的房屋。如果从合理性考虑,该方法应是最适用的。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很多地区并没有确立这样的补偿原则,造成无法适用该评估。(8)评估价格应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按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理解该条规定,不难看出既然是市场价就应该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而非只是房屋本身的价值。因此可以做出这样的理解:房屋拆迁行为就是拆迁人通过市场价格将被拆迁的房屋购买,然后进行拆除的行为。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应为房屋本身的价值与附着的土地价值之和。(9)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不配合,应但承担的后果。

被拆迁人应该配合评估机构实施评估,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实地查勘,否则,评估机构很难评估。如果被拆迁人不配合,将承担限制举证的后果。裁决机关依据评估报告做出裁决后,被拆迁人提起行政诉讼后再举证来否定原评估报告,人民法院对其举证将会不予采纳。

(10)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时如何处理。

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是最常见的,通常认为该结果不能反映自己房产的真实价值。此时有些被拆迁人干脆置《评估报告》不顾,当起“钉子户”。该做法可以导致裁决程序中出现主张权利程序瑕疵。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解决:

Ⅰ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Ⅱ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Ⅲ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Ⅳ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Ⅴ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棚户区改造申报流程 篇2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关注政策改革栏目的朋友们欢迎阅读本文哦,更多资讯尽在独特网,敬请阅读和关注!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 所谓最低补偿面积,即在房屋征收(俗称拆迁)过程中,给予居住困难户的一种补贴。

政策简单而言,即“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由修订稿可见,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条件成为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唯一要求,具体为“征收个人住宅或者公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根据武汉统计信息网数据,武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78平方米。而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之一则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

武汉房地产业内表示:“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实际是一个执行超过10年的“老政策”。只不过之前的要求较多,分别是:

一是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二是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

三是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

名词解释:房改政策,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指的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对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者在拆迁过程中提供补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武汉晚报讯(见习记者张希为)棚户区改造作为旧城改造的民生工程,也为房地产去库存带来新的机遇。武汉晚报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今年武汉棚户区改造的目标是5.2万户。棚户区改造将提高货币补偿的比例,货币补偿占比将超过50%。

棚户区的形成可追溯至建国以后的工业潮,武汉最大的棚户区兴起于上世纪50年代,十多万产业工人支援武钢建设,住进临时工棚,逐渐形成11个棚户集中社区,居住着13709户共4万余人。棚户区由于缺乏规划、年久失修,房屋质量差、治安和消防隐患较大,地势低处遭雨家里“水漫金山”,一有火情就“火烧连营”。2005年开始,老工业基地东北三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2016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2016年全国还要开工改造600万套棚户区,同时要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了帮助拆迁户安居乐业,政府可以用整体团购的方式和开发商签订协议,提供打折优惠。

另外,记者在市国土资源与规划局网站上看到,《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对情况特殊的被征收人还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5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55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征收个人住宅,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棚户区改造讲话 篇3

——在市城区棚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2月 日)

同志们:

这次棚改工作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会前也多次进行了调研,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对有关工作也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刚才,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对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赞同,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思想要再统一,认识必须再提高

近年来,市城区先后启动和推进了10多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棚户区改造工作已进入攻坚时期,部分项目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安臵还房建设滞后、项目融资困难、业主信心不足等矛盾和问题愈来愈突出,不认真及时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我市棚改工作极易陷入困境,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是我们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发展责任和改善民生责任。因此,全市上

棚户区改造成功的重要标志是安臵。棚户区改造的最终目的,是要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按时保证搬迁居民回迁,不但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郑重承诺,也是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目前,因为融资困难、征地拆迁进度缓慢等因素的综合影响,10余个项目的安臵还房建设情况都不平衡,进度上总体滞后,即使部分已开工的安臵房项目,因为各种原因的影响,进展也十分缓慢,3000余户搬迁群众已在外临时过度了2年多时间,这其中绝大多数不得不面临超期过渡,社会稳定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利州区和经开区要汇同各项目推进组及发改、环保、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对安臵还房建设滞后的项目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切实加强指导协调,督促项目业主按期启动安臵还房建设工作。对安臵房已建成的项目,市、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搞好安臵房的分配入住工作,合理降低项目临时安臵过渡成本,确保搬迁群众早入回迁。

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 篇4

在全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所紧密结合各项工作,特别是结合当前棚户区改造工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最大幅度地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现将点滴做法作以汇报。

一、强化认识,形成推进“棚改”的态势

我们***经营所是全局建所较早的山上场所,也是目前人口、住户较多的山上单位。据统计,全所原有住房中有58%的房屋是坯瓦结构的,其中有12户是64年建所前建的,有60余户是70年代建的,多数住房已成危房。可以说职工的住房条件,在全局山上单位是最差的。

今年5月份,我们贯彻落实局党委、林业局在山上单位实施棚改的重大决策,也拉开了着力改善职工生活居住条件的序幕。回顾在“棚改”之初,我们认为:要想让全所职工群众最大化的参与,第一要务是,要在全所上下树立正确认识,于是我们分层次展开了宣传攻势:

首先统一领导班子的认识。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学习局党委、林业局有关“棚改”的部署,每个成员谈认识,表决心。所长苏立国同志首先发言:他说,我过去曾经在2个山上林场所工作过多年,但没有一个单位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这么差,我们应该抓 住这一契机,按照局党委、林业局的要求,把这件民生大事抓好。一句发自肺腑的话,让全体班子成员坚定了信心。

其次是统一党员的认识。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支委成员一方面宣传棚改政策,一方面向党员表明了班子抓棚改的决心,党员纷纷表示:这是改变单位面貌千载难逢的机遇,只要领导有决心,我们就铁了心。

再次是抓普通群众的认识。以支部牵头,组成有工会、团支部、妇女组织参与的宣传小组,及党员义务宣传小组,走家窜户搞宣传,重点答疑解惑,向职工群众讲解局党委、林业局的棚改政策,宣讲单位抓棚改的构想和决心,收到了让多数职工安安心心参与,明明白白建房的效果。

二、精心运作,把握实施“棚改”的环节

通过以上的工作,多数居民住户都表示,积极响应林业局号召,参与单位的“棚改”。为实施“棚改”营造了氛围,在实际运作中,我们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一是把好规划关。由于我单位新建房没有新址可选,只能拆旧房新建房,或在原居民区内的部分空地处建新房,这不仅给“棚改”,也给规划带来了一定难度。为此,我们班子多次实地察看,组织人员测量,反复测算,几经讨论规划事宜。当职工群众看到苏立国主任为规划,多次到现地征求意见,一位职工群众曾感动的说,主要领导这么重视,单位很快就会大变样了。

二是把好稳定人心关。在拆迁房屋中,我们形成了文字书面 拆迁协议,履行必要手续,力争做到规范化。既使拆迁户吃下了定心丸,也为单位稳定推进棚改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文书。

三是把好旧房拆除关。由于5月份正值春耕大忙季节,加之拆除旧房有一定的危险性。我们专门成立了以后勤人员中,党员干部为主体的旧房拆迁小分队,下设拆除组,协调组,后勤组,负责统一办理拆除工作,尽量不损坏旧房拆下来可利用的物品,既把拆迁户的损失降到最低,又保证了拆迁的安全。

四是把好质量监督关。房子的质量是建房户最关心的大事,也是决定棚改的成败的关键因素。基于这一认识,在所长苏立国的提议下,经班子研究决定:专门成立了由书记挂帅,外业人员组成的建房质量监督小组,并在他们当中进行各项标准的培训,从挖地基槽,焊地基砂,砌地基石,打圈梁,砌砖墙,抹墙面,安门窗、上彩钢瓦,到接上下水,盘炉子,搭火炕,打内间等,对建房过程中各道生产工序进行全方位监督,力争使质量上乘。

五是把好住房分配关。由于在棚改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全所新建住房进行了统一规划。过去一些老房建筑面积小,同一地段原有住户多,再加上每栋房之间的距离都进行了统一规划,还有在部分空地上新建了住房,所以在新建住房的分配上,是一个敏感点,必须解决好。为此根据林业局的要求,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分配办法,并召开了建住房分配大会,严格按照分配办法运行,体现了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较好地解决了住房的分配问题。

三、加强领导,切实保障“棚改”的实施。

如何有效地解决“棚改”中遇到的问题,我们主要从加强领导入手,及时破解瓶颈问题,打造实施棚改的绿色通道。

一是建立了领导机构。我们成立了以所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凡是涉及棚改的重大事宜,均由所长主持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建筑工地前线指挥部,由党支部书记和一名副主任负责处理,协调各项事宜。

二是建立了决策机制。对一些实际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从考虑职工的经济承受能力出发,我们一项一项测算新建房和改建房的所需费用,最后向开发商商谈承包价位时,被其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其中改建房未收取职工群众一分钱,更是得到了职工群众的认可。面对个别建房户,因经济暂时困难,一时无法交齐全部建房款,我们制定了先预交,再补交的交款办法,及兼建50和25平米大小两种户型,较好地解决了个别户的资金短缺问题。在施工过程中,从兼顾房屋的审美观出发,我们还对瓷砖,涂料质地及颜色的搭配进行选材定色。

三是建立了抽查制度。不放任管理,虽然有工地现场监督员,单位主要领导还经常到现场察看施工进度和质量,当看到施工方采购的小红砖质量欠佳时,当即要求施工方另找生产厂家,很快一种新型质量看优的小红砖重新进入了工地,再一次让职工见证了单位的重视,切实在为林业局严把质量关。

四是建立了反馈制度。对一些单位自身能够解决的共性问 题,我们例会研究后,以文字书面或会议等形式告知,仅在建房过程中,张贴的有关通知就达20余份。对单位自身难解决的问题,我们积极向林业局进行反映,针对个别困难户,确实无能力建房的,如果不拆除,扶持其新建房,又影响整体规划效果。林业局高度重视单位反映的这一情况,赵局长、李书记亲自率领有关领导和部门人员,现场解决相关问题。既体现了林业局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关心厚爱,又较好地解决了棘手的难题。

五是建立了研讨制度。对一些职工提出的刁难问题,我们首先本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还积极学习有关规定,集体研究找对策。一位老职工在自家原来的院落附近,私自挖一鱼池,这次棚改后被占用,要求给予适当补偿,我们通过查资料,研讨后,向其宣传国家在土地占用方面的规定,使其收回了个人的无理要求。

通过以上粗浅做法,我单位的危房基本全部拆除,职工自愿不要企业的补偿、企业真心实意为职工着想。既解决了职工的住房的问题,又改变了单位的面貌。一个暂新的林场所呈现在人们的眼前。

棚户区改造经验材料 篇5

——关于棚户区改造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中作用的调查

武绍平

为了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两年内基本完成105.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共将惠及3.21万户,9.62万人。纳入今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6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52万户,3.5万人。拆迁过程中,市区3000干部下到棚户区包户拆迁,于7月下旬完成了拆迁工作。为了使广大动迁户早日住上新居,回迁楼建设者夜以继日工作,短短3个月时间完成了10万平方米回迁楼的建设,棚户区改造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全省率先实现今年棚户区改造回迁,也在铁岭的城市建设史上创造了一个新的纪录。

我市有史以来由政府出资并组织实施的大规模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程,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拳拳之心,同时是在城市建设特别是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一个巨大贡献。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启示。

一、棚户区现状及对城市人居环境的影响

我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区,按地域划分为十趟房、啤酒厂北、铜钟、铁西百货西(精工)、龙翔、橡胶厂6块,占地159.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5.4万平方米,居民3.21万户,人口9.62万人。

我市棚户区历史久远,上述区域的棚户房大多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最早的建于解放前。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人们陆续在这些区域的空地上建房。后来人口密度不断加大,住房日见紧张,为缓解住房压力,几乎各家各房都在建房,大房接小房,小房再接窝棚。久而久之棚户区就形成了规模。棚户区建筑密度大,多数家庭几代人生活在一起。“屋里小半间,头顶能望天,四世同堂住,睡觉肩挨肩。”成为棚户区绝大部分人居住条件的真实写照。棚户区内巷道狭窄,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恶劣。棚户区没有排水设施,棚户房又普遍低矮、下窖,有的屋内地面比巷道路面竟低半米左右。下雨天和开春雪化时,水流倒灌,屋内长年阴暗潮湿。这里垃圾点少,公厕又都是旱厕,环境卫生状况极差,春天污水横流,夏天蚊蝇肆虐,冬天积雪成山。居住在这里的人无奈地自嘲:“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冬天爬冰山,雨季把水掏。”棚户区内居住人员成份复杂,生活水平较低。这里出租房屋比比皆是,众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都把落脚点选择在了棚户区,使得这里的社会治安管理和房产部门房屋管理十分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是棚户区的居民却始终多年生活在恶劣的条件下,与绝大多数市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居住水平反差极大。同时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整体形象、文明档次极不协调,使大的城市人居环境大打折扣,并且也不利于发展城市经济和招商引资。所以棚户区改造势在必行。

二、棚户区改造对改善人居环境的作用和成果

(一)棚户区改造的决策

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的问题,在全国全省有一定的普遍性。其产生既有历史原因,又有受地方财政、就业压力等现实条件制约的原因,但都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问题。我市棚户区问题尤其如此。今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用2-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把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作为全省人民群众最迫切、最期盼解决的大事之一,市委、市政府更把改造棚户区这件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事当做头等大事,承诺“改造连片棚户区,让老百姓告别低矮、简陋、潮湿的平房,住上了楼房。”棚户区改造对居民而言,意味着他们将告别恶劣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而对于一座城市来说,不仅仅意味着“城市村庄将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更意味着在一幅和谐美好的城市画卷上留下明丽的一笔。

棚户区改造是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之广、政策性之强、人口之多、工程量之大,在我市都是史无前例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制定了此次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统一拆迁安置,净地招标出让,对有条件的地块可以毛地出让。二是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动迁安置,统一政策标准。三是依法运作,严格依照土地、规划、房产、建筑、拆迁、税务等法律法规。四是坚持好事办好的原则。

(二)棚户区改造的规划设计

大规模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在铁岭城市建设史上是第一次。这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大工程,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又是政府开发利用土地、经营城市的极好机会。市委、市政府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力争达到规划标准高、小区配套齐全、环境和谐优美,使棚户区居民花最少的钱住较好的房。同时,要完善棚户区周边的基础设施,对医疗、教育、商贸、交通等资源进行合理整合,力争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生活。

规划部门十分重视回迁规划设计工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多次研究了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的规划,科学的确定了回迁楼建设区域和小区位置,包括原址回迁和部分异地回迁新址。在回迁楼户型设计上,建筑设计单位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生活需求和经济条件,涉及了35、45、55、65、75平方米的五种户型。35平方米户型的确定,充分体现了决策者以人为本、贴近实际的思想。按照省里的指导性意见,当初确定回迁安置房的设计最小户型是45平方米。后来通过调查发现,棚户区居民中有一部分居民仍承担不起。考虑这部分居民的利益,最后确定设计35平方米的最小户型,受到了居民的欢迎和省领导的肯定。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小区规划设计和户型设计都向市民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棚户区改造回迁楼的规划和设计中,坚持了环境优良和配套设施齐全的原则,每个小区都设有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办公室,有的小区甚至还有街道办公场所、幼儿园。小区内还建有公厕、自行车棚及车库。住户的电话线配有铁通和网通的两套供选用。小区的中心广场设计成葵花型,暗含”阳光园“的主题,周围配有休闲、健身场地。小区的绿地覆盖率在35%以上,高于一般开发商建的商品住宅小区。小区四周的围墙采用绿化先进城市应用的比较普遍的树墙,美观、现代,在银州区为首次应用。

(三)棚户区的拆迁

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后,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实现1.52万户、近5万人的拆迁工作,同时又要遵循”以人为本、以情拆迁“的理念,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抓好、抓实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在确定市级领导包片后,又采取了市直各单位包户拆迁的措施。举全市之力,打胜拆迁攻坚战。市区各单位抽调三千多名机关干部,深入到棚户区当中,做动迁户的拆迁工作。广大动迁户通过包户干部的实际行动,看到了政府做好这项民心工程的决心,理解和支持拆迁工作,主动搬迁,同时,还与广大干部结下深厚的友谊。终于在三个月时间内完成了一、二期拆迁任务。

机关干部包户拆迁是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一个创举。承担包户任务的领导和机关干部,认真负责,动真情、使真劲、办实事,为群众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不仅圆满完成了拆迁任务,而且实现了”和谐拆迁“,收到了”百姓得实惠,干部受教育“的双重效果。省领导对铁岭的干部包户拆迁作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批转各市学习借鉴。

(三)棚户区改造回迁工程建设

”回迁将会住上什么样的新楼?“这是每一位棚户区居民关心的问题,在回迁楼建设工作中,为真正让市民满意,采取了一系列公开透明措施,建设这项”阳光工程“。用有限的资金办更多更好的实事。在棚户区改造建设过程的实施过程中,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通过项目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选用优秀施工企业、优质建筑材料,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 2 本。回迁建设工程开工前,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召开了建筑工程招标会。会议还特别邀请了10位动迁户代表到会监督,这在全省尚属首次。建设工程开工后,全部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置工程均实行了公开招标。由于整个投招标过程运行规范严谨,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施工队伍确定后,为了确保及时向其提供优质价廉的建设用料,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全部实行政府采购,仅水泥、空心砖、电子对讲门等18个主要项目就节省资金800万元。

为了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针对回迁楼建设的特点,采用科学的施工材料、施工技术,创建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办法,邀请回迁户代表介入监督。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强调要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高标准建设,决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为此,首先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制度,改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由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质检人员、甲方代表、回迁户代表、规划设计单位共同组成工程质量管理系统。其中,对承建单位要求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做好自检工作;对监理单位,要求监理人员实行全程监理,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对作业程序及时跟踪到位;对质检人员,要求严格检查、巡查,对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要曝光、处罚;工程建设还特别聘请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作为甲方代表,实施质量监管,这一作法得到了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组的肯定,并建议在全省推广。

为了尽早完成回迁楼的建设工作,减少回迁户生活上的不便,市委、市政府组建了强有力的建设指挥系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高效务实的工作方法,实现了超常规的建设速度。今年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36万平方米回迁楼,分为8片,统称为阳光园一至八区,以保证第一批动迁的棚户区居民在明年的7月1日前全部入住新楼。8月初,就有7片共22.5万平方米回迁楼开始施工建设,此后,其余的也陆续开工。可以用”一天一个样“来形容回迁楼的建设速度。常规的六层住宅楼建设,一般需要5-6个月时间,小区的外网建设需要一个半月时间,而在回迁楼建设过程中,两项工程加一起仅用三个半月时间,工期差不多缩短了一半。棚户区首期回迁楼原计划交付使用时间是2006年6月,后来提前到2005年10月25日,提前了至少8个月,创造了铁岭建筑史上的一个奇迹。

三、棚户区改造对改善人居环境作用的几点启示

棚户区改造对我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也给了我们一些重要的启示。

(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是棚户区改造的基本保证

铁岭城区有近三分之一的居民居住在棚户区,对如此大规模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在我市历史上是空前的。不言而喻,做出这个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面临诸多困难。但是市委、市政府领导认为此举不仅是经济任务,更是政治任务;不仅是城市改造工程,更是扶贫帮困工程;不仅是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的实际举措,更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市委明确要求”不求政绩求民心,不图形式图满意“,把棚户区改造办成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我们的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任重而道远,市委、市政府坚持”情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尽快实现优美城市人居环境的基本保证和希望所在。

(二)科学规划、阳光操作是棚户区改造的重要保证

面对浩大的为民造福工程,市委、市政府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棚户区改造回迁工作上,市委、市政府以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眼光谋划回迁安置小区的建设工作,同时兼顾回迁户的经济承受能力,确保其住得起、住得上。小区配套设施齐全,除户型外与商品住宅小区没有标准上的差异。同时,在有限的空间内,大到房间的功能,小到灯具的采买,力求经济合理、环境优化,让动迁户住得舒心、称心,传递着对回迁户的深切关爱。此外,棚户区改造整个过程的阳光操作,也使这个全市瞩目的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动迁补偿标准在阳光下公开,拆迁程序在阳光下操作,建筑工程在阳光下施工,回迁安置在阳光下进行,被拆迁居民在阳光下受益。动迁者与被拆迁者的和谐互动,证明一个道理:办事透明,才能有服 3 力;决策公正,才能民心畅通。这对于今后创造优美和谐人居环境的实践无疑是值得借鉴的经验。

(三)全社会关注、建设者奉献是棚户区改造的根本保证

棚户区改造全市关注,也需要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为了改尽快完成拆迁任务,市委、市政府在确定市级领导包片的决策后,又采取了”市直各单位包户拆迁“的措施,举全市之力打胜拆迁攻坚战。在广大干部共同努力下,包户拆迁创造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奇迹。给予我们的启示,一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观点,高度重视新时期群众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二是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是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四是面对大事难事,必须善于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形成攻坚克难的合力;五是必须重实际、重实干、重实效。关于回迁楼从建设到回迁的速度,可以说是铁岭建设史上的一个奇迹。这样的奇迹,来自包括决策者、指挥者和施工人员在内无数建设者的无私奉献。一方面是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一方面是指挥系统的科学高效指挥,再有就是施工人员夜以继日的顽强奋战。这一切形成了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保证了回迁工程建设优质快速完成。

在学临沂、找差距、明方向、促发展活动中,在创造良好城市人居环境的实践中,我们迫切需要发扬棚户区改造的精神,实现铁岭超常规、跨越式发展。铁岭市房产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

辽宁省阜新市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

2006年07月13日 来源:振兴东北办

按:近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志深入辽宁阜新,考察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形成了《辽宁省阜新市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现印发,供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03年以来,建设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思路和政策措施。在2004年下发的《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中,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做好冬季供热采暖的组织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改造,加强规划指导和服务等工作。2005年在两次赴辽宁调研的基础上,建设部又下发了《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2004年底,省委全委会决定自2005年起,用二至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为推动和加快煤矿棚户区改造,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两个重要文件,对全省棚户区改造进行了统一部署。辽宁省 4 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与好评。

为总结辽宁省特别是阜新市棚户区改造经验,探索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思路,2006年6月6-9日建设部调研组对辽宁省阜新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阜新市结合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已成为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重要切入点

阜新市棚户区在整个辽宁省具有典型性。全市棚户区总面积为387万平方米。其中,5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棚户区283万平方米。阜新市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房屋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占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27%。涉及居民81820户、22.66万人。2005年初,阜新市启动了城南、高德、平西、新邱四片棚户区改造工程,截至到2006年5月底,已完成221万平方米的拆除任务,回迁楼开工面积230万平方米,占计划的82%;竣工35万平方米,安置拆迁居民8372户;预计2006年底,约有85%的被拆迁居民可以顺利回迁。

从入户访谈和现场调研的情况看,阜新市棚户区改造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正。阜新市棚户区户数占市区总户数的28.68%,人口占市区总人口的28.98%。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占棚户区总户数的比例高达75%。改革开放以来,这一群体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发生明显改善,反而因下岗失业而被日益边缘化。棚户区改造前,棚户区居民户均住房建筑面积27平方米,人均9.7平方米,其中,低保户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2.2平方米,人均7.4平方米;改造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到50多平方米,人均达16.7平方米,已接近全市人均建筑面积17.34平方米的居住水平。在对棚户居民进行回迁住房安置时,阜新市规定原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20元结算结构差价,合理超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650元购买,超过合理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100元购买,从而使绝大多数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众,经过棚户区改造之后,不仅改善了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拥有了价值数万元的房屋资产,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以在棚户区改造前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的三口之家为例,按照同地段商品房每平方米1600元的市场价格计算,这户居民只需支付2.32万元,就可以获得一套价值8.32万元、面积为52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按照同样的方法计算,这户居民支付3.64万元后,就可以获得一套价值10.24万元、面积为64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

(二)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面貌。国家支持辽宁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26 亿元资金中,安排给阜新市9.3亿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部分资金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在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下,阜新市结合棚户区改造,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完成了煤城路的改造工程和细河的城市段治理,一大批市政道路列入改造范围,建设了日处理1500吨能力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日处理10万吨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另外,随着今年改造计划的实施,阜新市将相应地搬迁改造几所学校,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以推动将采煤沉陷区改造为地质公园的工作。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改变了矿区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三)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盘活了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的使用价值,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利用。阜新市列入省计划改造的集中连片棚户区共涉及12块,拆除房屋面积221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5.8平方公里。改造整合后新建10片回迁楼,总建筑面积为264万平方米。腾空土地10块,总面积约5.8平方公里,这为阜新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社会就业.阜新市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突出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优化工业结构。目前,阜新市已引进对当地农业生产带动力极强的伊利、双汇等农业产业化企业,培育和发展了资讯、旅游、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扶持了科技含量较高的电子、化工等工业企业,并因地制宜地发展了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从对参与阜新市棚户区改造的新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调查情况看,两个企业职工的年收入分别由6000元和8000元增加到8000元和10000元。同时,棚户区的改造拉动了建筑业的发展,2005年建筑业产值达25亿,建筑业、建材业、物业管理等行业共吸纳约2万人就业,每月可为每名职工带来约800元的收入,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增长和居民收入的提高。

(五)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棚户区改造,多数普通群众告别棚户区搬迁上楼,稳定了民心,增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新邱西部棚户区 79岁的李柏祥家和75岁的齐曰信家访问时,两位老人都向汪光焘部长表达了即将告别棚户区住进新楼时的喜悦心情。李柏祥家仅用1.5万元,购买了价值7万多元,面积64平方米的安置用房,这位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军人激动地说:”做梦都没想到会住上楼房,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在城南棚户区7 1岁的朱淑霞家访问时,老人向汪光焘部长说:”原来用煤炉子取暖,家里到处是黑的,现在住上这么宽敞明亮的新房,家里装修的漂漂亮亮,一进家门就觉得舒坦“。在对棚户区老百姓的随机访谈中,大家对棚户区改造都给予了极高评价,认为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是老百姓欢迎的”民心工程“,许多人反映现在的街道干净了,马路宽敞了,河水清洁了,人的心情也舒畅了。另外,阜新市在棚户区改造中还为 6 每个社区无偿提供 200-30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用房,加强了社区组织建设。

总的来看,棚户区改造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缩小了城市不同群体之间的住房差距和生活差距,提高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实现了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创造了良好环境与支撑条件。另外,棚户区改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可以说,阜新市对棚户区改造的实践已经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探索了一条新路,成为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重要切入点。

二、棚户区改造的基本经验

(一)”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是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有效机制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为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短缺等诸多困难,2005年阜新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政策,开发企业建设,全社会参与,属地协作“的运作机制。对具备商业开发条件或基本可以实现资金平衡的地块,选择本地具有一定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对棚户区的改造: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拆迁政策、统一建设标准;开发企业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拆迁、建设和回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2005年阜新市共有三家开发企业参与四片棚户区改造,共拆迁棚户区房屋面积121.5万平方米,建设回迁住宅楼80万平方米,竣工35万平方米。

2006年在总结2005年的棚户区改造经验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大了政府推进力度,对列入全省改造计划的没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八片92.4万平方米棚户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总体要求,由棚户区所在的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具体负责棚户区的拆迁、建设、回迁安置,从而有效地推进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程。政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对大宗建筑材料进行统一采购。阜新市充分发挥公众在棚户区改造中的作用,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包括:通过危改与房改相结合,按照房屋的寿命和质量,每平方米按30-60元的房改成本价收取售房款;对安置住房按原面积部分、合理超面积部分和超过合理面积部分,分别收取不同标准的购房费用。仅这两项可收取7.4亿元改造资金,占棚户区改造总投资的20%。另外,在工程建设中,聘请32名有工程建设经验的回迁群众进行质量监督,既调动了回迁群众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又有效监督了工程质量。

(二)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辽宁省委、省政府把棚户区改造纳入考核目标,明确各市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阜新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全市的”一号工程“,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棚户区改造专题会、调度会,并经常深入棚户区拆迁 现场和工地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各街道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层层抓落实。全市92个市直单位共同抽取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承担拆迁包户工作,通过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使群众充分了解棚户区改造政策,由抵触变为支持,8万多拆迁居民没有一户因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越级上访、也没有一户实行强拆,有效保证了棚户区改造的顺利实施。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阜新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努力做到”四个相结合“,即使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发展和经济转型相结合,与促进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相结合,与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在对棚户区改造进行统筹规划的基础上,阜新市又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清了棚户区的底数和居民的可承受能力,了解了棚户区居民对安置住房面积、户型结构等的具体需求,并以此为依据,组织编制了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拟定每天的工作量,按照工期倒排计划,逐个检查、登记各分项工程的完成情况。建筑施工单位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除按照棚户区新建住房标准进行施工外,还根据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室内户型和设施进行更改和调整。

(四)明确政策,阳光操作。阜新市为确保国家和棚户区居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保证群众满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实施阳光操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资质高、信誉好、能力强的建设队伍;通过监督检查,解决非法转保、分包等违规行为;通过对大宗建筑材料的政府集中采购,确保工程建设的公开透明;通过建立专款专用制度,确保棚户区改造资金安全;通过制定科学的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公布拆迁安置方案和补偿标准,实行先签协议、先缴钱的先选房,所有补偿款、选择的房源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拆迁补偿安置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五)政策落实到群众,使群众享有实惠。在安置房屋设计中,根据被拆迁居民的需求和承受能力,分别建设了37、45、52、64、68平方米等五种户型的安置住房。为减轻棚户区居民负担,阜新市制定了一系列让利于民的优惠政策:一是新旧房屋差价每平方米减收30元;二是所有回迁居民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按成本价每平方米800元的1%收取;三是棚户区居民在办理产权证时免收所有税费。这三项政策使棚户区居民每户享受了近3000元的优惠。此外,对低保户和低保特困户实行了更加优惠的政策:私有产权原面积拆一还一,免收新旧房屋结构差价。除此之外,对于拥有被拆迁房屋产权的低保特困户,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如果确实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果到期后仍然无能力缴纳欠款,则按廉租住房进行管理。

三、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建议

(一)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质量管理。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包含大量的政府优惠,建设标准以 8 小户型为主,因此,在住房户型、环境设计中,应充分发挥各级规划、设计单位的作用,推广高水平的户型设计方案,使户型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实现在较小的面积内达到较高的舒适度,同时,要兼顾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的可改造性。另外,在开发、设计、拆迁、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要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纠纷。

(二)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户区改造是惠及广大棚户区改造居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阜新市棚户区改造的数量多、面积广,建成后的房屋管理难度大。建议对安置小区公共部位维修、小区物业管理、供暖等要早作安排,把好事办好、办实。另外,阜新市尚有5万平方米以上的连片棚户区62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集中连片棚户区104万平方米需要改造,棚户区居民改造愿望强烈,建议统筹安排、加快改造步伐,防止因互相攀比而引发不必要的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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