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2024-06-28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精选10篇)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1

高委„2007‟34号

签发人:申屠裕仁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

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各建制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富阳市作风建设办[200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巩固当前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开展各种信访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新高桥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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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村、本单位以及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把信访矛盾排查调处与基层调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网络建设、制度建设和场所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调处的新机制;要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约访、下访和领导每月信访接待日制度,使之成为经常性的信访工作制度。在排查调处中,要审慎把握政策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灵活措施,力争在第一时间把信访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注重在调处矛盾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疏通情绪,化解矛盾,达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的目的,努力实现本村、本单位“无重复上访,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的“四无”标准,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从2007年5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上旬)。

各村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明确主要负责人为信访问题排查调处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确定具体工作联络员,并将上述人员名单(见附件1)于2007年5月25日前报镇信访办。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信访问题排查摸底工作。要全面调查了解存在的信访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对去年以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摸,排出一批至今尚未解决的老信访问题与近期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信访矛盾,并将这些信访问题和信访矛盾落实到责任人,限期解决。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对群众的信访问题特别是重大信访问题,要组织力量,层层排摸,摸清实情,不留死角。2007年5月28日前,各村各单位要将排摸出的信访案件(见附件2)报镇信访办。

(三)集中调处阶段(6月上旬至8月中旬)。

各村各单位对排摸出的信访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要加大调处力度,限期解决,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在调处中做到“三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各单位信访问题排摸和调处工作进行督查,并将走访相关信访对象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总结巩固阶段(8月下旬)。

各村各单位对本次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要进行认真总结,找出问题,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对在活动中已调处的信访案件,要开展一次回访,了解处理是否到位,群众是否真正

息访,巩固和扩大调处成果。8月25日前,各村各单位要将信访问题调处结果(见附件3)和排查调处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送镇信访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镇开展的“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要求,把这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周密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好本村、本单位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目标,各负其责。各村各单位要把集中排查调处信访矛盾纠纷活动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 “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真正把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把本应由本单位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

(三)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集体上访、赴京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处置预案,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应由本级解决的,限期解决;本

级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由镇信访办实行督办,限期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推诿扯皮、延误时机酿成严重事端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领导责任。

(四)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在此次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基础上,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解决新形势下各种信访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促进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和规范化。

中共高桥镇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信访排查通知

抄送:市“作风纪律建设年”领导小组、市信访局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综治委会议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平安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正确及时处理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二、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社区)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一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从建设“平安XX”的高

度,充分认识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这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仪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减少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二要认真分析本村内的不安定因素,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和热点,难点问题,防止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和异常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强化措施,排除隐患

(一)各村调委会要组织广大调解人员,认真排查化解可能影响本村社会稳定的民间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要充分发挥“三级联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综合排查调处机制的作用及乡镇、村调委会调解员的骨干力量和基层调解员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优势,密切关注群体性事件的动态,及时掌握越级上访的苗头,积极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防范矛盾激化提供信息。

(三)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消灭在基层,严防民间纠纷激化而引起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激化。

四认真排查,及时化解

(一)全面排查。要以村为单位有组织地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根据掌握的纠纷隐患和矛盾苗头,做到及时排查,及时调处,对久调未果的纠纷积案要立足解决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

(二)突出重点。要切实解决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解决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征地,滩涂海域承包权属,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化解涉及面广,可能引发群众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三)归类归责。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重大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归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村调委会做好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一般性的民间纠纷要当场调处,对重大,疑难的民间纠纷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专项调处,对综合性的民间纠纷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联合调处。

五、加强指导,狠抓落实

要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这次集中时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检查和督促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调委会主任要对各村调解员做好面对面的指导,与其他调委会保持信息沟通和反馈,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工作动态。司法所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各村了解排查调处活动的开展情况,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将予以记录,上报上级给予奖励;对矛盾纠纷采取漠然置之以及推诿的村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政治敏锐性差,不重视排查工作,或排查调处不力,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后果的,要上报镇党委、政府坚决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中,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疑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要专事专报有关部门。对开展情况,成效及相关统计数据,各村应积极上报司法所。

XX司法所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3

关于在全镇开展政法系统“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一包两联”、“ 一确保三提升”、“千名干警帮千户”作风建设主题月等活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镇政法系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整治社会治安问题,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促使镇政法系统各部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切实加强严打整治,大幅压降各类刑事、治安发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群众工作,深入基层,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警民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活动时间

本活动贯穿全年、集中活动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2年3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阶段为8月10日至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大走访”活动。每位政法干警、综治干部一个走访笔记、走访10户以上群众、结对帮教一个重点对象,并登记造册、录入电脑,由镇综治办建立动态管理管理,加强检查抽查。要做到“五必访”:上访老户必访,特别是赴省进京上访老户;重点对象必访,主要是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案件当事人必访,特别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弱势困难户必访,特别是五保户、移民户,下岗工人家庭,失地农民家庭、零就业家庭;地方知名人士必访,主要是“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治安中心户长等(重点是有固定电话用户必访)。并于3月15日前将帮扶对象及重点问题造册报送镇“三大”活动办公室。要做到“四到”:对象见面到到人,每月至少三次深入帮扶对象家庭进行走访,了解思想动态、生活现状和工作情况,记好帮扶台账;教育疏导要到家,要经常性加强法制、政策、形势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及时解疑释惑,疏导情绪;解决困难要到位,重点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帮扶联系要到底,实行长期结对,面对面、点对点地开展工作。

2.开展“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12个方面问题:交通、医疗、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造成的人员伤亡问题;企业改革改制方面的问题;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非法集资和涉及众型经济犯罪方面的问题;资源权属纠纷方面的问题;宅基地纠纷方面的问题;交通营运方面的问题;社会弱势群体方面的问题;涉军等特殊群体方面的问题;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问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能解决的就地解决,可协助解决的,找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分类造册报镇“三大”活动办公室。

3.开展“大整治”活动。要深入开展“打盗抢、扫毒害、除黑恶”为重点的“严打风暴”,提升群众安全感。要组织开展重点人口、重点场所和重点物品的三项清理活动,清除治安乱源,加强社区管理,要加强街面防控、整合公安民警、专业巡逻队、义务治安巡逻队等方面力量,按照“全天候、网格化”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见警率和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五、工作要求

1、要强化领导。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镇成立“三大活动”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邹俊生任组长,成员:李小月(派出所所长)、唐立新(司法所所长)、王志锋(法庭书记员)、杨秋国(综治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综治办。

1.要精心组织。镇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三大”活动,精心组织,建立一套规范的台账,实实在在解决一个或几个问题,不准搞形式、走过场,不准以工作忙为理由,不参加该项活动。

2.要突出重点。派出所走访的重点是案件当事人、固定电话户、当地知名人士;法庭走访的重点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两代表一委员、固定电话用户;司法所走访的重点是刑释解救人员、当地知名人士、固定电话户。

3.要强化宣传。要着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居委会)都要在醒目地段制作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宣传专栏。

4.要强化考核。镇综治办将组织督查组,对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查、督查、访查,及时发现整改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题词:政法系统 “三大活动” 实施方案 栗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3月10日印发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4

观阁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海世博会前夕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驻镇单位:

上海世博会召开在即,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镇在此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居)、驻镇单位要把做好上海世博会前后信访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细化责

1任体系,认真抓好信访稳定工作。

二、强化排查摸底。各村(居)、驻镇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村、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开展一次深入、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做到无缝覆盖。要突出排查重点,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排查到位,特别是有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倾向、有过进京到省上访史的人员或问题要进行重点排查,要及时掌握可能引发到中省市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对新出现及已排查出来但尚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按照信访事项调处性质建立台账,并及时向镇群众工作办公室上报。

三、强化“事要解决”。要切实加大“事要解决”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重要信访问题逐一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和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切实把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预防稳控。各村(居)、驻镇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和处置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加大教育、疏导、稳控力度,对可能非正常上访人员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劝离,切实筑牢“三道防线”,坚决防止进京赴省或到展会现场非正常上访闹事。

2010年4月22日

主题词:矛盾纠纷排查世博会通知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我校通过开展活动,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件,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稳定。现将我校矛盾纠纷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该项活动,我校于20xx年9月上旬,在会上进行了认真部署。进行走访摸排,切实把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出、调解好。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在这次排查调处活动中,我校坚持按照“发现的早、调处的了、控制的住、解决的.好”的工作要求,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地排查调处,不留盲点和死角。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校的热点难点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等疑难纠纷开展了重点排查调处

三、有效调处,及时化解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校坚持抓住调处这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解教育、协商等方法,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如:村卫生室建在校园内西侧,其负责人在卫生室后面建了一个厕所,影响了校园的整体环境,在我校领导的说服教育下,自愿拆除了厕所,改善了学校的整体环境。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我校充分以开展矛盾纠纷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1、实行定期排查制度。每星期排查一次。

2、采取分工负责制。

3、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职工家长的事件、突发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等要及时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我校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活动,切实解决了影响学校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六校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6

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根据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全镇信访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提出建立健全镇信访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镇联席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羊流总体要求,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的原则。

2、坚持镇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

3、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4、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集中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年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数量及群体性事件进一步下降;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领导、责权明确的“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机制

1、明确矛盾纠纷排查重点。重点是:因土地征用、青

苗费补偿、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社会遗留重点、难点问题;信访老户问题。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排查工作进行分村排

查和部门排查。各村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要健全定期排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镇村每周一排查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村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逐级汇总上报。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镇联席办和上级主管部门。镇联席办要汇总排查结果,并进行跟踪管理。

3、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1)、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预警防范工作。(2)、联合调处机制。镇村负责解决本镇范围内的矛盾纠纷。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3)、分级调处机制。实行两级调解工作制度,村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镇

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镇。(4)、督查指导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回访当事人,督促协调化解事项的落实,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防止激化矛盾,发生越级上访或滋事情况。

(5)、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组织力量全力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对有激化蔓延倾向的问题,要由镇村组织调解并负责掌控、疏导;对大规模集体上访,镇党委、政府和村负责人要亲自处理,依法妥善处置,并跟踪处理落实情况,坚决防止由集体上访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4、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处置工作。镇村要按照《信访

条例》和省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意见》的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千方百计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严肃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访事项尤其是信访老户反映问题的终结工作,对上访人员反映有实质性诉求的问题,当事人不接受办理意见的,应书面告知、引导信访人按程序逐级组织复查、复核。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要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图释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通过召开恳谈会,组织“三个讲

清楚”集中教育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对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要依法进行训诫;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受境内外敌对势力资助、支持、操纵的各类“维权组织”及“挑头人物”,要坚决依法打击、果断处理。

五、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镇村把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具体抓;党委、政府每周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具体措施,明确人员,负责落实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对上级交办和本级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反馈、汇报。

六、严格奖惩。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镇分情况,将依据《关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中共羊流镇委员会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7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当前和“5.12”地震三周年前夕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旺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旺综治委[2011]09号)文件,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突出矛盾,确保当前市县“两会”胜利召开,确保“5.12”三周年各项纪念活动顺利开展,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和全镇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普济、构建和谐社会,坚持重心下移,坚持标本兼治,以“六个不发生”(不发生非正常进京上访、不发生到省集访、不发生跨地区串联聚会、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为目标。以健全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核心,以排查矛盾、解决问题和预防治本为重点,以加强“大调解” 体系的规范化建设为依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部门组织协调、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狠抓落实、各种手段综合运用的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格局,确保市县“两会”和“5.12”三周年纪念活动安全举行,确保全镇各项发展目标顺利完成。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调解组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社区)调解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化办公场所,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确定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明晰工作流程,确保调解实效;各级人民调解协调中心、行政调解协调中心、司法调解协调中心要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充分履职参与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落实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完善调解制度

1、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坚持全面排查调处与重点排查调处、常规排查调处与非常时期排查调处、集中排查调处与专项排查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不断扩大覆盖面,确保不留死角。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排调组织要做到半月或一月进行一 次。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推行矛盾纠纷定期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各级排调组织要紧紧围绕以镇党委政府为中心的工作,抓住敏感时期及重大节日活动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坚持把灾后重建、农耕农资、劳资纠纷、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村务管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重点,坚持滚动排查、滚动化解、边排查、边化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把问题底数摸清,逐一梳理和登记造册,实现动态排查掌控。

2、完善矛盾纠纷受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要区别情况进行处理:能够当场调结的简单纠纷要当场调结;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处;该由有关部门或单位调处的,应分流到有关部门或单位限期调处;对未结纠纷,要研究制订调处方案予以调处,同时要采取“人盯人”的措施,做好稳控工作。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各级排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办公,研究制订调处方案,予以调处。成员单位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无故拒绝。

3、完善矛盾纠纷督察督办制度。镇矛盾纠纷大调解领 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联系村(社区)、部门的领导负责对包片地区、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4、完善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制度。镇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和建档立卷工作。各村(社区)排调组织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严格按程序实行一级一级报结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定期报告,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遇有重大活动或敏感日,实行一日一报告,对调处情况进行专门报告,排查后没有发生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明确调处目标

全镇现行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力争达到85%以上,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力争达到95%以上;全镇历史遗留纠纷的调处结案率力争达到80%以上。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22日至3月25日)。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要在3月28日前制定好本村(社区)、本单位排查调处工作计划和工作意见并报送镇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召开好动员会,明确任务要求,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调处阶段(3月25日志5月25日)。一是摸清底数。对已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健全台帐;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本村(社区)、本单位实际,开展好春耕、农忙时期的集中排查,敏感时期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来信来访的跟踪排查,并做到及时向镇综治办、镇大调解办报送排查信息。三是全力调处,加强防控。各排调组织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调解教育、协商等办法,加以调处化解,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调处质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要及时掌握信息,迅速启动应急处臵预案,及时控制局势,严防引发重大治安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3、检查总结阶段(5月25日至5月28日)。各排调组织要开展好定期自查,阶段总结,分析不足,改进工作,保障实效,并于5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统计表附后)到镇大调解办。联系人:黄十全,电话:4701377。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活动,是建设和谐普济和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组织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具体部署、指导、检查,由镇综治办、镇大调解办牵头组织专门的工作组逐阶段进行检查和抽查。各级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调处目标圆满完成。

(三)、强化管理,硬化考核。为确保本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出成效,把该项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加强管理,硬化考核,对在调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影响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村(社区)、单位实行综治、信访“一票否决”,对个人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普济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统计表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8

2011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汇报

茶陵县司法局

2011年8月10日

一、积极主动指导、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工作

1、勤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综治考核的重要指标,县局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按照省综治委的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要求,多次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县领导、政法委、综治办如实汇报,并认真研究,写出了关于茶陵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实施意见,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政法委的联席会议上、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了决定,由政法综治牵头,信访局具体实施,司法局指导参与。

2、勤协调,争取部门的配合。县局在开展专业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工作的过程中,在向综治办积极建议的同时,经常与县卫生局、交警大队、国土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劳动局、环保局、药监局、文化局、县总工会等进行沟通协调,把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到行政调解之中。各单位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两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专业调解委员会,聘任了专职调解员,落实了工资报酬。

3、勤指导,争取建立健全、规范村(居)调解委员会。认真贯

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县局发文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派司法员进驻村(居),进行指导村(居)调解委员会,进一步组建充实完善了调解员队伍,每个组配齐了调解信息员,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建设。

4、勤培训,争取提高调解员素质。县局举办了对乡镇分管政法领导、司法所长、村调解主任培训班,培训了人民调解法、三调联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置帮教等知识。同时,由分管领导戴局长带队、基层股人员参加,分赴各司法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培训。

二、建立、完善调解机制,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 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机制,人民调解优先机制,上下联动、条块协作等调解相关机制,推动大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综治办、乡镇每月一次例会,县局建立了每两月一次排查,并形成了书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分析报告。据统计,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6起,其中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199起。未出现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或其他矛盾激化事件。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调解工作有序的推进。

1、开展专项活动,不断扩大矛盾调解的影响力。县局充分运用大走访、大宣传、大攻坚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广泛性、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便利性。

2、改进人员选任方式,着力提高调解队伍调整水平。专业调委会聘任专职调解员4名,兼职调解员38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种经费保障。年内解决三调联动经费8万元、司法员岗位津贴6万元、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800元、维稳岗位津贴60元/月。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9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调解”专项活动

第一阶段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司通[2012] ﹟﹟号)通知要求,我局立即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现将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精心部署

根据﹟﹟市司通[2012]8号通知要求,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于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 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基层股,并下发﹟﹟通[2012]6号《﹟﹟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为下一步活动的具体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动员及时 宣传到位

为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此项活动,将相关活动的精神传达到位,局借召开全县司法行政会议之机,传达“大排查 大调解”专项活动精神,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大排查 大调解”专项活动,并要求各所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好本辖区内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活动。

三、不足之处 下步整改

由于此项活动接到文件时间紧且任务重,因此第一阶段工作的开展较为紧密,所有造成相关工作开展的有所欠缺,较为突出的就是宣传和报道上。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针

对以上问题,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力争改变前期不足,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专项活动。

全镇开展治安防范大排查大整改 篇10

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开展破解难题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和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治安防范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全面落实治安防范、控制、服务管理各项措施,坚决遏制侵财性案件持续上升的势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重点,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要求,认真贯彻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总揽维护治安大局平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这个核心,紧紧围绕坚决遏制“两抢一盗”案件、挤压违法犯罪空间这个中心,突出提高防控能力、强化治安管理、优化防范资源三个重点,狠抓集中排查、全面整改、侦破案件、建立防范队伍、完善防范机制、基层基础建设六项任务,坚决遏制盗窃案件上升的势头,全面提高防范、管理控制、服务水平。维护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迎接建党90周年和实现“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排查的重点是:拦拦路抢劫、入室抢劫、飞车抢夺、入室盗窃、抢劫出租车司机、在公交车辆上绺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外流盗抢机动车犯罪;盗窃农用车、摩托车、盗抢牲畜、盗窃破坏农电设备、水利设施、盗割农电、通讯线路及车匪路霸、毒品违法犯罪和涉枪犯罪等。

防范的重点是:督促检查各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机房措施。

管理的重点领域是:加大对枪支爆炸物品、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等的管理力度。务必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力量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通过集中攻坚,侦破一批“两抢”、盗窃大要案件,打掉一批“两抢”、盗窃犯罪集团,抓获一批在逃人员,追缴赃车、赃物,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的治安问题,规范一批行业场所的治安秩序,进一步稳定社会治安形势;通过整改,进一步严格治安行政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全镇社会治安稳定。

三、时间安排

这项活动从4月1开始,5月31日结束。4月1日至4月10日为运动部署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为排查阶段,5月上、中旬为集中打击、重点整治、整改阶段。5月下旬为总结验收和建立完善打击与防范的长效机制阶段。

四、工作措施

1、认真排查,靠实责任。我镇要对当地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找出当前严重影响当地治安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抽调得力干部,由党政分管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负责督促检查。并组织若干工作组,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开展排查。社区、居民院落、经营门店、集贸市场和商场都不能遗漏,做到不留盲点和死角。排查的关键是要查深查细,发现问题。工作组每到一处,都要认真全面地检查安全防范组织的建设情况,巡防值守人员的配备和到位情况,必要的物防机防设施的建设情况,近两年的发案情况。特别是要对近年来转、落籍的进口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可疑车辆逐个核查,从中发现盗抢机动车犯罪线索,力争突破一批案件。对无牌无证车辆,尤其是摩托车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治,深入追查,一查到底,无牌无证车辆整治率绝不低于98%。通过深入细致地排查,找出安全防范上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整改时限,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作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依据。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要以入室盗窃、盗窃农用车辆、摩托车为主攻目标,坚决遏制住“辆抢一盗”犯罪突出势头,解决好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要对出租屋、城乡结合部、娱乐场所、旅店、宾馆、洗浴中心以及治安乱点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及时上网查询比对,从中发现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和在逃人员。

3、提高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各乡镇主要街道,都要逐一制定和完善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的工作方案。从今年开始乡镇巡防工作都必须有效开展起来,并且要做到全天候、全覆盖、以增强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打压农村、集市、街头等区域多发的“两抢、扒窃、斗殴伤害等犯罪。方案要报县综治办备案,以作为检查落实的依据。将根据街头发案、群众见警率、安全调查等情况,考核评估各我镇社会面防控工作。

4、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建立经常化治安防范督查制度。在排查活动结束后,要着力督促整改,对态度不端正、整改行为慢的要及时通报批评,促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5月下旬开始,镇要对整改情况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整改措施落实不落实的单位和地方进行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要取消相关村社当年综治评奖资格。并逐级上报排查整改活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开展这项专项活动是扭转当前我真制贩枪弹、入室盗窃、集市街头窃车、伤害案件多发失态的重要措施,事关全镇治安大局,事关全镇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村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镇综治办的部署上来,克服疲劳、厌战和松劲情绪,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力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场斗争中来。要切实加强对这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我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要主持召开动员大会,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层层抓落实。为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镇上成立治安防范大排查大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在镇综治办下设办公室,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2、狠抓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奖惩措施,对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好的要及时进行表彰,对工作不主动,责任性不强,成效不明显,力度不大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县领导小组要派出督导组,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要注意加强情况综合,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定期通报情况,推动这次行动不断深入。活动期间,制贩枪支、伤害、盗窃等案件破案率低,政治、防范工作不力的,要到镇综治办作出深刻检讨。对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屡发大案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县上确定专人组成常年暗访组开展工作,同时,还将定期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督促。镇上将每月进行不定期查访,村上每月要有具体的查访工作记录。行动期间,每10天要汇总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数据,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或延报。

3、强化保障措施,搞好协作配合。我镇、镇综治办要积极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切实解决好活动的各项保障工作。各政法部门要发挥团结协作精神,主动加强地区、部门和警种间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参战的有关部门、警种,要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行动的第一线,全力做好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形成奖优罚的良好气氛围。

附: 韩集镇治安防范大排查大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韩集镇治安防范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长:辛刚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拜学忠

成 员:马 俊 镇综治办主任

马俊龙 镇司法所所长

马丽萍 镇司法干事

王志勇 镇司法干事

孟涛涛 镇综治干事

镇治安防范大排查大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在镇综治办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 俊 镇综治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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