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违章建筑管理

2024-08-20

城市违章建筑管理(精选7篇)

城市违章建筑管理 篇1

同志们:

为了迅速落实市区领导的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发生在中心城市规划区的违章乱占滥建行为,经办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召开这次中心城市规划区违章建筑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会,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国土局、统征中心、市规划局领导,及处在中心城市规划区的二十个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会,孝新主任还将就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作具体安排,市局领导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开展这次中心城市规划区违章建筑集中清理整治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中心城市规划区违章建筑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自市委、市政府做出拉大城市骨架,开发江北新区的重大决策以来,建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土局、统征中心、住建局、规划局、城投公司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一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在我办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使我办交通基础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成为全市开发发展的战略重点和投资热点。在此期间,大多数干部群众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人翁意识,舍小家、顾大家,舍弃眼前利益,谋求长远发展,积极为重点项目建

环境条件显著改善,人民群众对此是满意的,也正是因为有了一个好的环境才带来了城市几年的快速发展。乱占乱建,不仅违反城市建设规划,势必造成在推进中心城市建设时,形成新的“拆迁户”,严重损害城市形象,人为增加城市建设难度,影响城市建设速度,对群众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四是逃避监管,增加了安全隐患。乱占烂建房屋,从规划设计到施工监管均存在严重缺失,安全隐患突出。五是手续不全,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乱占烂建,必然伴随着国家相关手续不健全、不完整。私下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从而埋下了不稳定因素的隐患。六是违反有关规定,害了一批干部职工。乱占滥建是违法行为,国家公职人员涉足其中、涉及利益格局,不仅违法,也违反了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必然受到相关处理。七是影响建民的科学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办是安康中心城市建设的主战场,面临的最大机遇就是中心城市建设的机遇,城市发展,建民发展、群众受益。而乱占滥建如不及时得到整治,将影响建设环境,影响土地利用,影响项目建设,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人居环境,最终影响到全办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归根到底是影响到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迅速、扎实推进清理整治乱占滥建房屋工作

一要坚持原则,依法整治。清理整治工作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全面推进的原则。整合市上职能部门及办事处干部力量,划分工作组,在全办二十个重点村依次推开。二是坚持多管齐下,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重点对城市规划区、城乡结合部、集镇、交通要道、水源保护地等地区的违法乱占滥建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三是主动从轻,被动从严的原则。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依法从轻处理;对态度不好影响极坏、拒不改正的依法从严从重坚决打击。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稳定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清理整治工作要依法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统一尺度,统一标准,统一程序,依法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抓好清理整治工作,不仅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支持,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思想上的认同和行动上的支持。办事处已经制定下发了《关于对中心城市规划区违章建筑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各村党

途的,包括农户以建猪圈、沼气池等生产性用房的名义建永久性住房,临道路边建商店、农资服务店等商业用房的;以建养猪场,养牛场等养殖场的名义,非法买卖土地,借机圈占土地和随意建房的。六是非法流转土地的。包括在中心城市规划区非法流转土地,变相买卖土地的。七是其他违法《公路法》、以及其它乱占土地滥建房屋的行为。

五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通过集中整治活动,要认真总结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办法措施,建立以职责明确、审批流程完善、联合控管、责任追究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使城市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步入法制化、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加强管理,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确保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了中心城市规划区违章建筑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二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力组织推进,坚决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现象。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规划执法部门要负起牵头作用,国土执法部门要重点做好乱占土

高参,给集中整治工作设置障碍、制造阻力。

三、自觉抵制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违法行为,促进建民加快发展,是每位办村干部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城市违章建筑管理 篇2

为切实加强农村违章建筑、违法用地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双违”),确保“双违”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实现全年“零违建”目标,现依据虹委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虹桥镇辖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用地的单位和村(居)民及规划控制区域内非法抢建、扩建、突击装修的工程。

二、考核对象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三、考核办法

1、为促使各村(居)切实加强农村“双违”管理工作,镇政府每年向各村收缴一定数量的“双违”工作管理保证金,具体标准为:规划控制区域的村缴纳保证金20000元,具体涉及到公殿、四仙、七圩、九圩、桃园、涌兴、通石、上元、蒋华、同德、广福、崇福、三桥、六圩、祥福居委会十五个行政村;非规划控制区域的村缴纳保证金10000元,具体涉及到毗芦、新市、封祝、张公、季桥、清水、宋桥、唐港、八圩、高圩十个行政村;缴纳时间为年初一次性缴入园区

财政分局,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返还余款,兑现奖惩。

2、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定期向村民宣传违章建筑危害性及开展“双违”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并对村干实行分组包片巡查,发现“双违”迹象,及时予以制止,并建立相关台帐,详细及时地记载“双违”建筑发生的地点、农户建筑规模和调处等情况。

3、各村(居)对本辖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管理负总责,一旦发现违章建筑行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第一时间向上汇报,第一时间组织整治,不得隐瞒不报或视而不管,更不得违反原则,随意表态或姑息迁就。

4、各村(居)全体干部应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按章办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双违”建筑行为不能及时制止上报的,一经查实,扣发相关责任人当月工资300元。对徇私舞弊、故意偏袒,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及国土分局负责督促检查全镇范围内的“双违”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居)整治各类“双违”行为,每发生一起违章建筑,在五天内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按以下标准扣除该村责任保证金。

6、将“双违”纳入村级综合目标考核,辖区内每发生一起违章建筑或违法用地扣2分;因违章建筑、违法用地造成上访、缠访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违章行为未能按要求处理,累计超过三起的在年终百分赛考核中一票否决。

7、年终,对“零违建”或出现违建能及时拆除的村(居)原额返回保证金,同时给予该村责任保证金等额奖励。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退还余额保证金,超过90分部分的,规划控制区域村按每分2000元奖励,非规划控制区域村按每分1000元奖励;得分在90分的,退还余额保证金不予奖励;得分在90分以下的,规划控制区域的村按每分2000元,在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非规划控制区域的村按每分1000元在保证金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8、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国土分局负责考核全镇防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查阅记载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违章建筑申诉材料 篇3

尊敬的执法局领导:

我XX,于2015年5月18日,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位于杭后陕坝镇邮电西路清真寺附近的平房上,搭建彩钢房,造成恶劣影响,深表歉意。

执法局同志于2015年9月11日下达了拆除在房顶搭建彩钢房的通知。我本人愿积极配合执法局的执法行动,消除负面影响。但考虑到拆建的同时,影响到原有的住房安全怎么办?毕竟是多年的老房子,请领导斟酌。

违建彩钢房主要是看见周围邻居陆续在建,有养鸽子的,也有其他用途的,心生妒忌。建起的彩钢房现在只当库房使用,暂时未养鸽子。

我承诺,建成的彩钢房只当做库房和鸽舍,不做他用。还有一个主要问题,自己未考虑全面,就是安全问题。彩钢施工人员称安全没有问题,但建成之后,自己发现安全隐患不少,一旦出现问题,我将倾家荡产,还要付法律责任。现在即使他人劝我将彩钢房做他用,我亦不愿,不想,不敢!

我还承诺,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过程中,不会因为违建彩钢房提出过分要求,为难各方工作人员。

以上是我的陈述材料,请领导审阅。

再一次为自己的鲁莽行为,给各位工作人员带来的不便和烦恼,深表歉意!

申诉人: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范文] 篇4

洪裳 法学141 14181108

第 1 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城市规范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 2 条

本办法所称之违法建设,为建筑法适用地区内,依法应申请当地主管建筑机关之审查许可并发给执照方能建设,而擅自建设之建设物。

第 3 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第 4 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区、县级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职责分工查处违法建设。

第 5 条

本市、县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法建设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本市、县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第 6 条

依规定应拆除之违法建设,不得准许缓拆或免拆。

第 7 条

违法建设拆除时,敷设于违法建设之建筑物设备,一并拆除之。

经公告或书面通知强制执行拆除之违法建设,如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规避拆除时,拆除人员得会同自治人员拆除之,并由辖区警察机关派员维持秩序。

第8条

在检查处罚违法建设中,对辱骂、殴打检查人员,阻挠检查人员执行公务者,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9条

本细则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10条

拆除违章建筑的通告 篇5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公路两侧确定不少于20米的地段为控制区,未经交通、公路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控制区内建房或修建构造物。

二、凡在本通告发布之前搭建的违章建筑,限期在10天内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对在限期内未能自行拆除的建筑物,将由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凡在本通告发布之前由个别部门、单位擅自越权批准在控制区内修建的建筑物,由批准部门、单位负责在限期内做好工作,组织拆除,并负责安置好拆迁户;超过限期,被强制拆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批准部门、单位负责。

四、今后,凡未经交通、公路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内建房和搭建构造物,对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违章建筑申请拆除的程序 篇6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指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农村里的自由田起了违章建筑被强拆之前是否会

出具书面通知书?

基于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 篇7

摘要: 学界对违章建筑的界定有着不同的看法,从法律的角度违章建筑有两种解释,面对当前因对违章建筑的处理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我们可以从违章建筑层出不穷根源处找到解决的途径

关键字:违章建筑;界定;处理;强制拆除;对策

(一)对违章建筑的界定

考虑到我国法律的表现形式,以及《土地管理法 》、《城市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故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建筑可作两种理解:

1)狭义上的违章建筑, 即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2)广义上的违章建筑, 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二)对违章建筑的处理

现在根据违章建筑对生活环境,社会环境造成的不同影响,我国一般对违章建筑的处罚手段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或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限期拆除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封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限期拆除是所有处罚手段最为严厉的,我国的强制拆除中分为行政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城管现场执法拆除。而一般的拆除程序:立案、调查、上报审批、罚款的分级管理、决定程序、送达与执行、强拆的执行程序。

(三)目前处理违章建筑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处理违章建筑中遇到主要问题:

(一)对违章建筑处理不及时,以致蔓延开来,不仅处理难度十分大,而且劳民伤财,影响稳定;

(二)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扩大化,进行变相征地。

解决当前处理违章建筑面临的困局,从以下这样一些方面入手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一).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加大执法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法建设初期的查处,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建筑应立即采取措施,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该拆的坚决拆,绝不手软。

(三)认真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快“城中村”、“园中村”的改造步伐,这是解决违章建房的源头。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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