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4-07-27

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共5篇)

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篇1

冀职改办字[2008]62号

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职称

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现将《二○○八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

主题词:职称 工作意见 通知 抄送:省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印发 二○○八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

按照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二○○八年职称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改革工作为契机,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不断改善政府对职称工作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的公信力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度,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量有序增长和素质提升,为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2008年全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 3号)的具体规定进行。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专业、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技工学校教师、翻译专业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行2007年修改后的申报评审条件。

为实现岗位设置管理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和衔接,加强职称 2 评聘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确保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量的有序增长,经研究,今年对事业单位的中小学高、中职称,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申报,不再下达申报数额,全部依据申报条件和2007年印发的《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相应级别的岗位比例来确定。对现有高、中级资格待聘人员已达到或超过2007年印发的《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20%的,今年原则上暂停申报。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贡献较大的拔尖人才,确需超比例申报的,要从严把握并控制一定的数量,须由单位提出申请,附业绩等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

对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申报评审条件组织申报不受申报数量限制。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和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今年的申报质量。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是深化职称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专业评委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文件规定和申报评审条件、评审标准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及要求进行,认真组织好今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评审工作要坚持以科 学人才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重水平、重业绩、重创新”的评价原则,进一步加强评委会的建设,丰富创新评价方法,完善评审量化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度,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

建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发[2007] 76号)、《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冀人发[2003]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强化聘约”的要求以及“政策公开、岗位公开、工作程序公开、聘用结果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

(四)各类职称考试的管理工作

职称考试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要按照国家和省各类职称考试的有关规定,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要拓展信息技术在考试中的应用,用信息化带动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的提高, 确保考试的客观、公正、高效,高标准完成各项考试工作任务。

三、时间安排

(一)6月下旬,召开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的职称工作。

(二)8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的相关工作,完成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三)9月底前,完成申报高、中级资格材料的审核及交接工作。

(四)10月底前,完成高、中级资格评审工作。

(五)11月底前,完成高、中级资格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及工作总结。

四、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

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二)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中专业技术人员基数的计算问题

为了稳步推进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事业单位在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计算岗位设置 数额时,现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超编的单位可按现在职在岗数作为计算岗位设置数的基数。专业技术人员缺编单位,可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作为计算岗位设置数的基数。

(三)关于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聘用的具体任职条件问题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冀人发[2007]76号文件第八款第40条规定执行,其他等级岗位的聘用任职条件要求以贡献和能力为导向,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兼顾任职资历等因素综合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和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四)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后日常岗位聘用问题 这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和岗位聘用工作结束后,从今年下半年起,转入日常岗位聘用工作,事业单位有空岗的可随时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办理空缺岗位的补聘工作。

(五)关于加强评委会建设和管理问题

建设高素质的评委会才能保证评审结果的高质量。各专业主管部门职改办要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关于重新调整、充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4]113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评委库的建设和入库人员调整,进一步优化评委队伍,规范评委资格制度、评审业务培训考核制度、评审委员会审批备案制度,强化和优化 对评委会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准确性。

(六)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换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工作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掌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量、结构分布、专业配置等情况,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管理,从2008年起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并对全省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证书,换发新版证书,对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均换发2009年新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完成的时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旧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停止使用,请各设区市和省直各部门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

(七)关于遗留问题的处理问题

评审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因举报等原因未发任职资格通知的,以两年为期限,对已核实或达到有关政策规定的,下发任职资格通知;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或逾期不办的,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不再有效。

(八)关于落实公示制度问题

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职改办要认真抓好公示制度的落实,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岗 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全过程全面实施“阳光操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打假力度,增强职称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政府规定、弄虚作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依照有关违纪规定,取消相应资格或所聘用职务,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现职称申报评审及聘用工作的公正、公平。

(九)关于对申报材料组卷的要求问题

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篇2

关于印发《二〇〇七年工作总结和 二〇〇八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市旅游商贸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市)旅游局:

1月23日我市召开旅游工作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2007年旅游工作,进一步明确2008年旅游工作任务,现将《二〇〇七年工作总结和二〇〇八年工作任务》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新工作思路和举措,为杭州建设成为国际旅游休闲中心做出新贡献!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抄送: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中共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王国平书记,蔡奇市长,许勤华秘书长,项勤副主任,张建庭副市长,董建平副主席,詹敏副秘书长。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

委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市旅游协会。

二〇〇七年工作总结和二〇〇八年工作任务

一、2007年旅游工作回顾

2007年是杭州新一届党委、政府任期起始、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市第十次党代会围绕建设和谐杭州、打造杭州“生活品质之城”总目标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业务指导下,杭州旅游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杭州为主线,围绕“生活品质之城”目标,城市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互动有了新起色;坚定不移实施旅游西进战略,重大休闲度假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不移深化实施旅游国际化战略,杭州旅游国际化进入新阶段;坚定不移地推进“旅游品质”建设,杭州旅游发展大环境不断优化。

㈠以围绕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为目标,旅游产业品牌品质有了新提升。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行业品牌服从服务于城市品牌的理念,以城市品牌为核心,着力加强行业品牌、企业品牌建设。在2007年市政府批准实施的《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确定“东方休闲之都、品质生活之城”作为杭州旅游形象品牌。杭州旅游业紧紧围绕“旅游品质”这个主题,着力在旅游产业品质、客源市场品质、服务规范品质、旅游文明品质上下功夫、见成效,全面提升“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形象。2007年,市旅委通过制定并落实《杭州打造“东方休闲之都〃品质生活之城”旅游品牌2007年行动计划》,实施城市品牌营销工程,设计品质生活引导推介系统、生活品 质旅游线路,举办“品质:城市与旅游”国际论坛,有力地推进了杭州旅游目的地品质品位,杭州旅游业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2007年旅游主要指标均超目标任务。入境旅游人数首次突破200万达208.6万人次,增幅14.6%,比目标任务增加2.6个百分点;旅游外汇收入首次突破10亿达11.19亿美元,增幅23.1%,比目标任务增加7.1个百分点;国内旅游人数超过4000万达4111.89万人次,增幅11.7%,比目标任务增加4.7个百分点;国内旅游收入首次突破500亿达548.6亿人民币;增幅16.4%,比目标任务增加3.4个百分点;旅游总收入首次突破600亿达630.06亿人民币,增幅15.9%,比目标任务增加2.9个百分点。入境旅游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期、质量效益期,入境旅游者平均停留时间为2.7天,比上年同期增加了0.1天,人天数和外汇收入增幅均高于人数增幅;外国人总数达145万人次,在全国大中城市排位居第五位;欧、美市场达到40万人次,远程市场保持强劲增长;日韩游客达70万人次,亚洲市场仍是重要支撑。2007年,我市入境旅游十大客源国分别为韩国、日本、美国、马来西亚、泰国、德国、新加坡、澳大利亚、西班牙和法国。与上年相比,远程市场(欧、美)发展速度快于近程市场(亚洲),远程市场客源国进入前十位数量增多,排位向前。

㈡以推介“中国最佳旅游城市”金字招牌为重点,客源市场品质有了新拓展。针对市场变化的特征,今年我市旅游营销更加注重市场调研,进一步细分目标市场,制定了五年杭州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包括2007年杭州奥运旅游促销计划和2010年上海世博旅游促销计划。2007年我市确定欧洲市场为重点,4 重新策划制作杭州旅游形象宣传片在CNN欧洲频道、CNN亚洲频道、CNN网站、BBC北美频道、BBC欧洲频道、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国内航线,国际航线和日本航线)等境外媒体播放;积极参加2007年柏林国际旅游交易会、法国巴黎世界旅游展、马来西亚国际旅游展、新加坡国际旅游展等国际知名旅游展活动;组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瑞士、捷克、西班牙旅游促销;加强与法国、德国等的大型旅行商合作力度,设立杭州旅游联络处,把“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杭州”的旅游宣传手册和“名城(上海)〃名湖(杭州)〃名山(黄山)”黄金旅游纳入中国精品旅游线,并进入境外旅行商的销售货架。在传统境外客源市场,我市改变以往以旅游形象推介为主的促销模式,更加注重与日、韩等旅游企业的合作,将杭州旅游形象宣传和旅行社线路产品推广销售有机结合,力推杭州为中心的一地多日游的“新概念之旅”旅游休闲产品,有效延长了境外游客在杭逗留时间。紧紧抓住2008北京奥运契机,赴北京召开京杭旅行商合作洽谈大会,推出“奥运北京、休闲杭州”旅游线;分别与北京旅游局和国旅总社、中旅总社、青旅总社等3家奥运旅游指定接待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2007年市旅委还把推进接轨大上海、打造都市经济圈作为接轨世博会,提升市场客源品质重要举措。市旅委两次赴上海向旅行商和媒体推介“印象西湖”;拜访上海世博局,了解世博会情况寻求合作的机会;参加由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组织的世博会全球旅游推广启动仪式;不断加大长三角地区旅游产品整合包装和旅游市场营销推广力度。积极推进长三角旅游城市区域合作,并于10月份协助召开了2007长三角旅游城市高峰论坛南 5 京峰会。积极开展打造杭州都市经济圈、推进旅游合作与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杭嘉湖绍四市六县旅游合作的专题研究,初步提出了2008年思路和项目,近期将前往三市调研和对接。

㈢以实施“东方休闲之都工程”为抓手,旅游休闲产品品质有了新突破。随着休闲时代的来临,未来的五年对杭州而言将是大力发展休闲产业、提升“东方休闲之都”知名度的关键期。我市坚持不懈地实施“旅游西进”战略,实现休闲旅游产业从都市休闲向周边县市全方位辐射和延伸,并确保“十一五”期间推出一批“拳头产品”。2007年我市确定八大优先发展区的旅游休闲项目进展迅速。西湖风景名胜区重点实施灵隐景区综合整治二期、吴山景区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高丽寺重建、八封田保护等七大景区提升改造,西湖综合休闲功能不断提升;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二期工程实现了有限开园,三期拆迁项目进展顺利;运河综保工程已成为杭州旅游产品新亮点;淳安县千岛湖滨水休闲度假基地、临安市湍口温泉休闲基地、余杭区南湖综合型休闲基地、富阳市龙门山古镇休闲基地、桐庐县大奇山乡村型休闲基地、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一批旅游休闲项目也陆续落地。为加强对打造杭州市休闲基地的指导,推进我市休闲旅游项目建设,促进休闲产业发展,今年1月,抓紧编制《杭州市休闲基地总体规划》目前已进入修改完善阶段,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千岛湖滨水旅游度假区被授予第二批“杭州市休闲基地”。

㈣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乡村旅游品质有了新变化。我市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百千万”和省政府“十百千”工程 6 号召,积极培育并推荐旅游经济实力强、旅游产品吸引力强、旅游产业对区域经济拉动显著的16个县、镇、村参加全国、全省旅游强县、旅游强镇、旅游特色村创建评比活动。一年来通过重点指导县(市)旅游部门制定旅游型城镇、旅游型乡村专项规划,积极启动旅游型城镇、旅游特色村评比标准,加强创建试点单位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规范服务质量,年前我市淳安县已成为全国旅游强县创建试点单位并通过国家旅游局的验收,成为首批“中国旅游强县”;余杭区径山镇、富阳市龙门镇、临安市西天目乡、太湖源镇、淳安县千岛湖镇已成为全省旅游强镇创建试点单位,西湖区转塘镇上城棣村、滨江区长河街道山一村、余杭区鸬鸟镇山沟沟村、富阳市东洲街道白鹤村、建德市三都镇三都渔村、桐庐县富春江镇芦茨村、临安市太湖源镇白沙村、西天目乡天目村、大峡谷镇桃花溪村、淳安县屏门乡秋源村、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湖街道梅家坞村已成为全省旅游特色村创建试点单位,并成为全省首批“旅游强镇”和“旅游特色镇”。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组织召开了全市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工作会议,举办“快乐乡村游”展示评选活动;年内下拨乡村旅游推广补助资金约650万;积极开展“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示范点”、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的评定工作,新评全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30个,新评省级“农家乐”示范村(点)12个。

㈤以深化新一轮杭州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为切入点,城市旅游环境品质有了新优化。当前,杭州旅游业正经历产业增长期、结构转型期、投入产出期和区域竞争期。深化实施新一轮旅游国际化战略对于促进杭州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发展,提 7 高杭州的城市品牌形象与核心竞争力,加快杭州旅游业的国际化步伐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从年初,我市着手启动《杭州市新一轮旅游国际化行动方案》的起草工作,王国平书记、蔡奇市长、张建庭副市长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多次召开旅游国际化专题会议,听取市旅委筹划旅游国际化工作进展情况;今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杭州市新一轮旅游国际化行动方案(2007-2011)》,并召开了新一轮旅游国际化工作推进大会,部署新一轮旅游国际化工作任务,推出涉及旅游目的地功能国际化、产品国际化、营销国际化、管理国际化、服务国际化、环境国际化六大领域的30项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杭州新一轮旅游国际化战略出台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境内外主流媒体作了广泛报道,省政府钟山副省长批示:“杭州新一轮旅游国际化的行动方案很好,目标任务、工作重点都很明确,希望积极实施、抓好落实。”在年底全省旅游局长培训班上,杭州还专门作旅游国际化经验介绍。目前,市旅游国际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全面细化2008年工作目标。围绕旅游国际化,我市把培育特色潜力行业作为“东方休闲之都”的品牌和亮点,市政府成立培育发展特色潜力行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疗养、演艺、美食、茶楼、化妆品、保健品女装、婴童、运动休闲、工艺美术为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市旅委作为牵头单位,已完成《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发展规划(2007-2020)》(征求意见稿)和《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行动计划(2007-2011)》(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关于培育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拟定工作。其间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修改 8 完善等,13个区、县(市)和市有关部门也分别制定了相应规划、政策及行动计划。

㈥以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和诚信建设为突破口,城市旅游服务品质有了新提高。紧紧围绕建设“品质旅游”主旋律,不断强化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宾馆(饭店)星级标准管理、旅行社(导游)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一是在全市星级饭店中开展“品质管理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市饭店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国际意识”,提高各饭店专业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和氛围,全面提高全市饭店业综合竞争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市旅委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管理和导游人员劳动用工的通知》,规范导游人员《劳动合同》,规范旅行社互相借用和临时聘用导游行为,严格执行工时制度,保障导游工资支付,依法为导游办理社会保险。明确各旅行社建立导游劳动用工和工资档案,规范劳动合同。要求旅行社建立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含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办法、支付形式等内容)。三是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属地管理,今年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旅游目的地环境秩序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职责,坚持联合执法,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的“野导”、“黑车”等违法行为;四是深化实施旅游行业质监网络建设,启动了杭州市旅游环境品质监督反馈活动,向旅游企业发放了《杭州旅游环境品质服务监督反馈卡》,并举行《杭州旅游服务品质监督管理手册》首发仪式;编印了《游客维权宝典》,向游客传授旅游维权常识和方法,增强游客的旅游维权意识;积极开展争创 9 “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五是推进全市旅游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今年通过广泛调研,制订了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旅行社车队、商场(市场)、漂流共6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有力地促进旅游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实现了旅游商贸系统安全无事故。六是以评选“双十佳”为抓手,树立旅游企业优质服务的典型。开展“十佳星级饭店”和“双十佳旅行社”的创建和评选,通过自上而下的评选、媒体公示、对评选出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树立了一批旅游企业优质服务的典型,推动旅游企业优质服务的提升。

㈦以扎实开展“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动力,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品质有了新增强。市旅委党委高度重视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组织旅贸系统市委宣讲团党的十七大精神报告会,制定完善《市旅委党委理论中心组2007年学习计划》和《市旅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委党委中心组共12次集中(扩大)学习主要学习全国旅游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风建设年、市第十次党代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十七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等理论学习。在抓系统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中,制定并实施系统及行业开展“八个一”活动,提出了杭州旅游业实现“八大提升”目标,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王国平书记专门作了批示,对旅游商贸系统开展大讨论活动予以鼓励。在参与“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全市旅游行业作风建设与旅游行业素质相 10 结合。一是抓好教育培训。以旅游高级研讨班、旅游目的地管理师培训、旅游企业总经理培训班为载体,对100多名旅游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进行集中培训。以旅游服务质量培训、品质旅游培训、饭店内审员培训等为载体,对1000多名旅游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结合导游员年审培训、导游人员服务讲座、外省来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培训,对全市近9000名导游人员和2000多名旅游行业农民工开展品质旅游的学习培训,通过三个层面的培训工程,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抓先进典型。2007年,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市人事局和市旅委首次联合表彰25个先进集体和34名先进个人;同时,通过评选表彰奖励“百佳”旅游诚信企业、杭州市“双十佳旅行社”、“十佳”星级饭店、优秀饭店和旅游购物商场,带动行业品牌建设。以开展导游大赛、饭店员工技术比武大赛等活动为契机,树立旅游从业人员的标兵和形象。今年以来,全市共涌现出2家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1名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1名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7名全国优秀导游员,市旅游质监所被评为浙江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杭州市旅游行风建设做法连续多年在全国旅游行风会上作经验。三是抓问题整改。为改进旅游部门工作作风,解决游客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旅委采取上门走访、通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共征求主管部门、系统归口单位、行风监督员、旅游行业代表、机关党员干部对旅委机关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区分轻重缓急,制定下发《市旅委各处室(单位)2007重点问题整 11 改方案》,确定加强旅游宣传推广、导游和景区讲解员培训、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导游队伍管理及治理“野导”、开发和保护景区景点、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等六个方面24项重点整改内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四是完善规章制度。全年市旅委共完善了职责职能类、自身建设类、决策类、工作效能类、行业管理类制度共48个,从而进一步推进了各项中心工作。

2007年旅游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主要利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利益于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大力的关心支持;利益于全市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但杭州作为旅游目的地离打造“东方休闲之都”、建设“国际旅游休闲中心”,还有很大差距并面临诸多挑战。近年来,尽管我市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供给能力不断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产业特征日趋明显,但杭州旅游业发展与其他城市一样还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一是大型旅游休闲项目建设缓慢。由于受土地政策、基础设施等条件限制,一些符合杭州休闲业品质与特色、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的旅游休闲项目的落地遇到困难,同时由于一批大项目按现有的用地政策与地价,开发成本太高,投资回报率低、周期长,致使开发商积极性受到影响,导致一些项目进展缓慢。二是产业要素缺乏有效整合。产业综合性强,行业关联度密,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特点,但由于各方面因素,我市旅游业互动机制还不够完善,行业合作与协调度还不高。如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购物、旅游娱乐、旅游交通等行业要素联动、互动形成一体化接待能力等方面还不够。三是旅游消费结构不够合理。目前 12 在旅游业创造的增加值中,住宿、交通、餐饮三项基础消费占了全部消费的一半,而在发达旅游城市,这个比例通常是20%—30%。旅游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未得到根本转变。四是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随着旅游国际化工作的不断推进,从业人员的素质与符合国际惯例的高质量的服务标准还相差甚远。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内通过不懈努力,不断缩小我们的差距。

二、杭州旅游产业面临的形势

今年1月18日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上,国务院吴仪副总理作了长达一个半小时讲话,16个国家部委办局领导参加旅游工作会议这在以往前所未有。这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旅游业。党中央、国务院把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确立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和基本立足点,强调促进经济增长要更多地依靠消费拉动、依靠第三产业带动。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将再次强调:要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休闲、健身等消费热点,扩大居民消费。这次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再次披露了世界旅游组织最新的预测成果,到2015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旅游接待国、第四大旅游客源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这与上次预测结果整整提前了五年。届时,中国入境过夜旅游者将达到1亿人次,国内旅游达到28亿人次,人均出游2次,出境旅游将达到1亿人次,三大市场游客总量达30亿人次左右。在这一阶段,中国居民的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将快速增长,旅游业对基础设施需求明显增长,对相关行业的依托和促进作用更加明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也更加突出。

在1月8日召开的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强调,目前浙江省旅游业已进入最佳机遇期、黄金发展期、全面竞合期、转型提升期和矛盾凸显期,要求旅游部门按照建设旅游强省目标,今后五年也就是至2012年,全省旅游主要经济指标比2007年翻一番,在全国率先建成旅游强省。在今年市委十届三次全会上,市委市政府再次强调突出大旅游产业龙头地位,建设“国际旅游休闲中心”的目标。面对旅游业发展的大好机遇,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理清思路,研究举措。

三、2008年旅游工作思路

2008年,是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国家软实力的起步之年,是杭州旅游携手奥运和接轨世博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实施《杭州新一轮旅游国际化行动方案》和《杭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之年,杭州旅游业将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实现杭州旅游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㈠2008年杭州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创新创业、做强做优、文化文明、民生民主”为主线,紧紧抓住旅游业发展的机遇期,把握好旅游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保持旅游发展的兴奋期,以构建“品质之城”和“品质旅游”为主题,以建设“国际旅游休闲中心”为目标,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心,紧紧抓住奥运旅游年的契机,按照“一高一领先”要求,尤其是要以入境旅游人天数的增长为重要指标,扎实实施“旅游西进”和“旅游国际化”两大战略,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城市营销,全面实现杭州旅游业品质提升,强化大旅游产业的龙 14 头地位,共同打响“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

㈡2008年杭州旅游业发展思路

围绕建设国际旅游休闲中心,建设品质生活之城,构建“和谐杭州”,杭州旅游业明确了“一二三四五”发展思路。

明确“一个目标”。即加快推进杭州国际旅游休闲中心建设。

推进“两大战略。一是深入推进旅游西进战略。以市政府批复的《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一心〃一轴〃八区〃五翼”旅游空间布局为指导,大力推进重点旅游区、优先发展项目和市(县)旅游中心城镇体系建设,从而使旅游业真正成为市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社会统筹发展、城乡和谐一体的“助推器”。二是合力推进旅游国际化战略。以实施《杭州市新一轮旅游国际化行动方案(2007——2011)》为抓手,主攻旅游目的地功能国际化、产品国际化、营销国际化、管理国际化、服务国际化、环境国际化这“六大领域”,确保至2011年初步确立杭州作为长三角国际旅游休闲中心的地位,初步成为国内会展集聚城市和国际会议目的地。

抓住“三大机遇”。一是紧紧抓住2008北京奥运旅游年这一千载难逢的营销机遇,重点实施杭州城市营销全案;二是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提高首位度”,建设“一城〃七中心”的重大机遇,加大杭州重大旅游休闲项目的推进力度;三是紧紧抓住国家调整节假日方案和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有利契机,打造出更加科学、平衡,具备个性化、多元化、精品化的假日旅游休闲产品。

实施“四大工程”。一是紧紧围绕举办奥运会、筹办世博会,实施“大品牌营销工程”;二是围绕“东方休闲之都〃品质生活之城”旅游品牌,实施“大项目带动工程”;三是围绕区域统筹和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大产业提升工程”;四是围绕城市综合环境和功能的提升,实施“大环境优化工程”。

力争“五大突破”。一是在发挥旅委综合、协调、服务职能、形成城市合作发展旅游业格局方面有新作为;二是在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打响“东方休闲之都〃品质生活之城”旅游品牌方面有新亮点;三是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方式、旅游产品升级换代方面有新进展;四是在优化杭州旅游目的地环境和功能建设上有新招数;五是杭州旅游业实现“一高一领先”目标上有新起色。

㈢2008年旅游工作目标及主要举措 2008年旅游业主要发展指标:

入境旅游人数240万人次,增幅15%;旅游外汇收入13亿美元,增幅16%;国内旅游人数4500万人次,增幅9%;国内旅游收入615亿元,增幅12%;旅游总收入710亿人民币,增幅13%。

2008年旅游工作主要举措:

⑴坚持以《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大力实施“大项目带动工程”,加快旅游休闲度假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旅游产品的转型与提升,实现观光产品向休闲度假产品转变,杭州旅游将紧紧抓住国际旅游休闲核心吸引物从景区、主题公园向功能复合的国际旅游综合体升级转型的重大机遇,全力推进“旅游综合体”建设。通过整合、提升、新建一至两个 16 具有国际品位,旅游休闲度假功能齐备,吃、住、行、游、购、娱集聚的“旅游综合体”,打造世界级旅游吸引物,从而加快杭州旅游业转型升级步伐。市委市政府将研究出台“旅游综合体”扶持政策,制定“旅游综合体”行动计划,通过整合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西溪湿地等现有项目资源、政策资源,力争在西湖区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推出具有影响力的“旅游综合体”;利用湘湖、休博园、东方文化园等休闲度假产品,增加“旅游综合体”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引进大型企业新建“旅游综合体”,从而真正实现杭州旅游业从观光时代向休闲时代转变;从景区时代向目的地时代转变;从单一的旅游产品向旅游综合体时代转变。今年,要紧紧围绕“保护西湖、申报世遗”目标,配合西湖风景区启动实施《西湖申遗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玉皇山南综合整治、吴山景区综合整治三期、杭州碑林(孔庙)扩建、南宋官窑博物馆三期等重大项目,通过实施西湖湖区外围景点综合整治工程,强化历史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元素,把西湖建设成为城市旅游文化休闲综合功能区;强力推进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力争“五一”全面完成二期工程,“十一”前基本完成三期工程,使西溪成为生态休闲度假中心和湿地科普、研究、展示中心;大力推进运河综合保护工程,力争国庆节前完成二期工程第二批项目;启动之江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力争加快市区西部(上泗区块)保护与发展步伐,打造生态一流、风景优美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支持淳安千岛湖、富阳富春江畔等地引进新型、特大型休闲旅游项目;加快推进和扶持湘湖旅游度假区、钱江观潮休闲度假区、千岛湖风景旅游度假区、天目山自然生态旅游 17 区和良渚文化休闲旅游区项目建设,力争到2010年杭州形成滨水度假、高尔夫、温泉度假、中医保健、山地运动、清凉避暑等高端性、多元化的休闲度假产品体系。2008年市旅委将与相关部门、区、县(市)联手,率先启动杭州旅游新型业态专项规划,如与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共同编制、实施西湖群山徒步游专项规划;与市建委、上城区制订中山路历史街区旅游专项规划;与运河综保委、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余杭区共同制订运河旅游区专项规划,共同打造京杭运河国际旅游产品;与相关区、县(市)共同编制《杭州市运动休闲自助旅游专项规划》;推进富阳的运动休闲、临安的山地休闲度假、淳安的滨湖休闲度假、建德的清凉世界休闲度假、桐庐的乡村风情休闲度假,余杭、萧山的都市、城郊型休闲度假产品建设。同时深入推进全国、全省旅游强县、旅游强乡(镇)、特色旅游村的创建和评比工作。为切实加强重大旅游项目推进力度,建议建立区、县(市)旅游重大项目“一把手”联系制度,支持区、县(市)通过收购核心景区并加快老景区的升级改造;定期召开专项例会,专题研究项目引进和推进建设进度,完善项目落地激励机制,出台项目扶持政策,深化创建和命名“杭州市十大休闲基地”实施办法。

⑵坚持以《杭州市新一轮旅游国际化行动方案》为基础,大力实施“大环境优化工程”,提升杭州旅游目的地的品质品位

2008年是市委市政府正式启动第二轮旅游国际化的第一年,我市在全面启动产品和营销国际化的同时,将重点提升旅游目的地功能国际化、环境国际化、服务国际化水平。一是合 18 力推进杭州开通至欧美航线。近年来,欧美客源市场增长快速,欧美市场已成为我市重点拓展的入境市场。我市将紧紧抓住建设萧山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的有利契机,加大省、市、区与萧山国际机场管理公司的“三级四方”的合作力度,力争开通杭州至欧洲航线,不断扩大国际航线覆盖面。二是加强旅游交通和集散网络建设。完善覆盖主城区景区(点)的公交线网,推进市区和县城至主要景区(点)的旅游专线交通网络建设。实施景区畅通工程,确保明年市旅游集散中心至市域4A景区全部开通旅游直达车。三是提高旅游信息及咨询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旅游业的应用,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以服务行业管理、服务旅游企业、服务游客为准则,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功能、宽领域、国内一流、国际水准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旅游信息查询系统,旅游商务预订系统;发挥杭州旅游信息咨询主中心作用,加大市县联手,部门互动,实现商旅资源共享,全面建成覆盖杭州各区县(市)、游客集聚地和重点旅游企业的三级服务网络,为散客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标准化服务。四是全面启动旅游人才教育培训计划。2008年重点启动“五个一”人才培训基础工程。即建立一个多功能的旅游培训中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编写一本高水平的杭州旅游导游词,健全一套制度健全的培训机制,开辟一个属于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网页。根据市政府要求,从2008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旅游企业、餐饮行业、旅游推荐购物商场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同时进一步满足旅游国际化和旅游企业人才需求,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旅游国际化培训班,组织旅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赴境外开展拓展培训。五 19 是实施城市外语环境提升工程。开展电子导游系统试点,为外国散客提供统一的外语后台服务;完善游览场所多语标识系统、交通指引标识系统,率先在大型旅游推荐餐饮企业推行中英文菜单,推进星级旅游厕所创建工作。六是推进旅游企业质量标准建设。旅行社业深入贯彻即将出台的《旅行社业管理条例》,借鉴北京做法,启动旅行社星级评定;落实好《杭州市旅游条例》,积极推进《杭州市旅游饭店质量管理办法》(暂定名)作为政府规章,推进旅游饭店质量社会旅馆质量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引导宾馆饭店特色经营,配合省旅游局制定发布“最佳品质饭店评选标准”,启动“杭州市最佳品质饭店”、“杭州市最佳品质商务饭店”、“杭州市最佳品牌度假饭店”、“杭州市最佳品质会议饭店”评选活动;制定并出台旅游商品发展规划,促进旅游纪念品的研究、开发、展销。巩固深化质监网络,加大对质监人员的培训力度,把质监网络建设作为预防和处理投诉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以修改后的《旅行社业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旅游执法工作。

⑶坚持以奥运和世博两大事件为重点,实施“大品牌营销工程”,实现旅游营销向城市营销的转变

通过几年来旅游市场营销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旅游营销不单单是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营销,它更是一个旅游目的地的整体营销。2008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营销体系,细分目标客源市场,注重营销绩效评估。一是创新营销方式。在巩固有效的传统营销模式的同时,我们将在传统的海外客源市场、重点拓展市场及国内重点客源市场变过去“游击式”营销 20 为“阵地式、面对面、经常性”营销,我委将逐步在北京、上海、深圳、香港及欧美等设立杭州旅游办事处(代理处)或购买公务服务。二是明确市场定位。在入境市场方面,以欧洲等远程市场为重点,以日韩等周边市场为基础,紧紧抓住北京奥运会契机,拓展欧美客源市场,巩固和发展日韩市场,深化东南亚和台港澳市场,积极开拓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三是打造产品体系。与国、中、青总社等合作推出连接北京、上海、西安、桂林、杭州等城市的“奥运中国精华旅游线”;深化区域合作,联手周边城市推出和推广“新天堂之旅”、“环杭州湾之旅”、“三名线”等产品;深化杭州都市经济圈的旅游一体化合作,在杭州新概念之旅的基础上整合资源推出“杭州(都市经济圈)新概念旅游”产品;进一步开发包装杭州一地游、深度游产品,巩固日韩市场和东南亚市场。四是凸显城市营销。从明年起,建议由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到杭州重点客源拓展市场进行一至两次大型的城市促销和推广活动。充分整合市县资源、政府部门资源、旅游商贸资源,尤其是整合现代服务业资源,通过旅游文化搭台、现代服务业唱戏,重点到迪拜和欧洲一至两个主要城市举办“杭州旅游文化周”活动,同时在国外重点客源市场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促销推介。加强与杭州国际友好城市的合作,建立合作机制,举办国际友好城市市长峰会活动。五是进一步实施奥运旅游和启动世博旅游营销计划。重点强化奥运、世博三张营销网络。建立宣传媒体网,在境外重点在CNN、BBC投放杭州旅游广告,组织到中国采访奥运、世博的各国媒体“聚焦杭州”;建立招徕游客网,深化与国、中、青三大总社的合作,将杭州纳入三大总社在全球旅 21 行商销售产品体系中;建立形象展示网,重点在北京和上海机场、宾馆、楼宇、主要广场、运动场馆、会展馆进行杭州旅游形象广告投放及展示活动。六是参与和引进全球性会议活动。积极实施国际会议和展览的引进工程,2008年在做好PATA09旅游交易会的准备工作的同时,将积极引进各类国际会议、展览和活动。同时积极利用在海内外举办的有影响的大型活动宣传推广杭州,如利用在新加坡召开的全球CEO会议推介杭州,与PATA组织合作在印度的PATA08年旅游交易会上向全体参展商和买家进行宣传推介杭州,在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上继续与国旅总社合作向全体买家进行推广等。加强与国际知名策划公司的合作,利用其渠道,通过对国际知名活动的赞助,达到推广杭州的目的。同时围绕西湖申遗,结合2008西湖国际茶文化博览会,联手相关部门策划和举办以宣传“西湖-龙井茶园”为目的的国际性主题论坛和新闻宣传活动。

⑷坚持以杭州特色潜力行业《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为依据,实施“大产业提升工程”,打造杭州休闲业的品牌和亮点

大力发展杭州特色潜力产业,是杭州发展第三产业的新“蓝海”,同时更是杭州打造“东方休闲之都”品牌、建设国际旅游休闲中心的“刹手锏”。今年市政府将正式出台杭州市特色潜力行业规划、政策和行动计划,召开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动员大会,每年推出“十大行业十件大事”工程。这是继今年推出旅游国际化《五年行动计划》之后又一个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业的重大举措。旅游国际化是杭州“软环境提升工程”,特色潜力行业是旅游“大产业提升工程”和“产品竞争力工程”。22 杭州将以城区为主、辐射市域,重点发展和扶持美食行业、茶楼行业、演艺行业、疗休养行业、保健行业、化妆行业、女装行业、运动休闲行业、婴童行业、工艺美术行业,通过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经过三年努力,打造一批具备创意、快乐、美丽、休闲、体验、时尚,具有地方特色、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旅游休闲产品,使十大特色潜力产业成为杭州打响“东方休闲之都”的品牌和亮点。大力开展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的研制、开发、营销和展示工作,制定《杭州市旅游商品开发十年规划》和《杭州市旅游商品开发五年行动计划》。

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篇3

【发布文号】赣府发[2001]37号 【发布日期】2001-12-21 【生效日期】2001-12-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全省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府发〔2001〕37号2001年12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监察厅、省法制办、省体改办、省编委办《关于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监察厅、省法制办、省体改办、省编委办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的要求和全国、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十三次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基点,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努力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审批程序严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

二、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行政审批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关系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设定行政审批应当遵循我国的立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制定的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原则上可以保留;对其他机关、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应当取消。

(二)合理原则。设定行政审批,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管理。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公正、规范的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应当通过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去解决。有关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事项,必须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对虽符合合法原则,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行政审批,也应当取消。

(三)效能原则。要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之间的行政审批职能,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加强并改善管理,提高效率,强化服务。一个部门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涉及几个部门的行政审批,应当由政府规定的主要负责部门牵头,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后办理;实施行政审批要规定合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在限定期限内办结。

(四)责任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审批权时,要规定其相应的责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应当依法对审批对象实施有效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行政机关不按规定的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甚至越权审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对被许可人不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或者监督不力、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审批机关主管有关工作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原则。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审批权,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并建立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的制度。行政审批的内容、对象、条件、程序必须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行使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依法加强对被许可人是否按照取得行政许可时确定的条件、程序从事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三、实施步骤

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起步较早,从去年7月至今年7月,省政府各部门先后两次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也在今年10月底前对本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今后一段时间,各地、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把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具体按照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开展“回头看”并提出改进意见。由各部门对前一阶段的清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薄弱环节,依据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遵循的五项原则,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对在前两次清理中未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要重新申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在前两次清理中应取消但仍未取消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与国务院各部门清理结果不一致的,要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如我省在清理中保留的而国务院部门在清理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应改为取消;我省在清理中已取消的而国务院部门在清理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维持不变,确需改为保留的,要向省政府提出意见,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对国务院部门在清理中下放到省级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要提出抓好落实的具体意见各部门在开展“回头看”过程中提出的改进意见要以书面形式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研究确定改进意见。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提出的改进措施和意见进行审核,并负责与各部门协调。对协调不一致的意见,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省领导小组确定。

(三)公布改进意见。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各部门改进意见目录并拟定有关文稿,报省领导小组讨论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批准后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0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项目的通知》(赣府发〔2001〕18号)的要求,在前一阶段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进行严格规范,要制定简明、清晰的流程图,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审批工作限时制度;对取消的有关审批项目,要制定具体有效的措施,加强后续监管。同时,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公开工作,做到能公开的都必须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各设区市、县(市、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工作扎实、效果较好的,要注意总结和推广经验;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责成其认真整改。

四、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这项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或抽调专人继续承担日常工作。监察、法制、体改、机构编制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注意搞好工作衔接。各设区市在审批项目处理工作中,要注意与省政府各部门的有关工作相协调。对于省政府已经明确取消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作出相应处理。应该取消的,必须取消;需要保留的以及由省政府有关部门下放给设区市审批的,要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执行。

(三)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既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既要坚决精简和调整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又要切实加强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监督。对取消行政审批的事项要制定积极有效的后续监管措施,避免管理脱节。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并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与政府机构改革、政务公开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互相促进。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反对和防止搞形式主义。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瞒报、虚报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对决定取消的项目搞变相审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对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进行审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在明年初对各设区市、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包括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得到彻底清理,已经作出处理的审批项目是否落实到位,对保留的审批项目是否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对取消行政审批的事项是否制定了后续监管措施等)有重点地进行一次检查。

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篇4

鄂职改办[2011]8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1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1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改革、创新、规范、服务”的要求,拓展职称评价领域,加大人才评价力度,积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诚信建设。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服务人才,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

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

(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0或2011在岗的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

(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按计算不得突破2009年申报数,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省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水平能力测试要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专业特点一般采用面试或笔试形式,同时鼓励和倡导各评委会探索新的方式。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不要求组织统一测试,各校可将评教评学的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原则上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

申报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的组织方案和测试结果要报省职改办审批。

四、评委会的管理和评委库建设

按照《关于加强湖北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鄂职改办[2006]2号)文件规定,评委会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

1合。全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要求。高、中级评委会在省、市(州)职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高级评委会和省直中级评委会及办公室由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市州中级评委会由市州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报省职改办备案,评审范围由省职改办确定。省、市职改办按照规定范围分别建立高、中级评委会总库。各评委会办公室按照省、市职改办统一要求设立并管理各专业评委库。

按照高评委会评委专家库建设的要求,今年省职改办在新的职称管理软件中建立各专业高评委会专家库。各高评委会办公室要更新专家库人选,评委专家库规模必须达到评委会人数的三倍以上,评委会只能由入库评委组建。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注重选拔中青年专家,退休专家原则上不再入库。评委会办公室要对评委在评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依据。各地、各单位也要按此要求做好中级评委会的管理和建库工作。

五、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申报;

(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制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4)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公示证明(见附件3)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8、2009、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申报高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报省职改办或市州职改办(省直部门)审批。

六、评审会议的召开和其他有关要求

(一)评委会组织程序

全省高、中级评委会应在规定的范围内组织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政府人社职改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其中对破格申报的重点审核。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评审情况的记录。

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经省职改办商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将各专业高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统一安排并集中公布。

(二)评委的抽选程序

评审的高级评委会成员,由省职改办主持从评委库抽选。未经省职改办批准召开评委会或擅自更换评委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中级评委会按此办法分别在市州职改办或省直部门的主持下抽选组成。高级评委会委员不少于9人;中级评委会委员不少于6人。

(三)其他具体要求

1、职数审批时间、材料受理时间、高评委入库时间。

今年各市州、省直事业单位高级申报职数审批时间为4月30日前完成。以单位集中一次性审批,不分期分批进行。

各专业高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见附件1。其中7月4-5日为省直高评委会集中受理时间。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因故需变更的,应提前一周报省职改办。

各高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专家征集、更新入库工作,5月1日前将入库评委人选推荐表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通过《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职改办版软件录入的电子文本一同报送省职改办。

各地、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高评会办公室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接收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弄虚作假等现象,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

3、高评会办公室要重点审核:是否属于本系列高评会评审范围;推荐、呈报手续是否完备;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综合一览表》等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业务水平考试是否合格等。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可拒收或退回原单位,对弄虚作假的及时向省职改办通报,予以处理。

4、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5、全省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关于水平测试和申报材料的通知,应先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印发,以省职改办在“湖北人社网”上公布的为准。

6、各地、各单位要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将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的原件交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各地各单位在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职改办报告。

附件:

1、《2011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测试、受理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公示证明

4、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篇5

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鄂职改办〔2013〕3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3年职称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规范管理,推进改革,加强监督,改进服务”的要求,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

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

(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3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

(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各地、各省属单位申报职数按照《关于上报2013年度我省事业单位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6号)执行。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按照《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规定,从2013年起,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含省直,不含武汉市)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组织。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领导下,由省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教评学的结果可以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各高校、中专学校可根据此原则制定本校具体推荐办法。各专业申报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的组织方案和测试结果要及时报省职改办审批。

四、年度评审工作要求

(一)评审工作组织程序

全省高、中级评委会应在本年度内完成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政府职改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主持年度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评审情况的记录。

全省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各专业高级评委会办公室今年必须统一使用2013年版“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可在省人社厅“职称评定”专栏下载中心下载)进行申报资料录入、汇总、表决、打证等工作。以前版本由于数据修改可能出现不兼容问题,导致申报人员数据不能入库、不能发文打证。

(二)评委库的建设

按照《关于2013年规范全省各专业高级评委会评委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4号)文件规定,2013年各专业高评委会专家库应调整更新。入库评委推荐的范围、条件仍按《关于推荐报送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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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号)文件执行。高评委会入库评委一般不得少于90人。其中,年度参评人数较少的专业也不得少于40人。年度评委会只能由入库评委组建。各地、各单位也要按此要求做好中级评委会的管理和建库工作。

(三)年度评委会的组成要求

各高评办应在开展年度评审工作前,将评审工作方案报省职改办审定。年度评审的高级评委会成员,由省职改办主持从评委库中抽选。未经省职改办批准召开评委会或擅自更换评委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凡是连续担任评委三年的,原则上不入选年度评委会;一个评委原则上只能入选一个综合性年度评委会;年度评委会更新比例必须达到或超过1/3。原则上高级评委会委员不少于9人;中级评委会委员不少于6人。

(四)有关评审政策

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开展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3)。其他申报资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公示。凡申报《一览表》未经过公示的,评审结果将不予认可。畅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对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对已选聘为长江学者、楚天学者,全职引进我省高校的,经省职改办批准,完善申报材料后交由相关专业高评委会在年度评审时直接认定。外语、计算机考试可免试。

事业单位新安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军转干部和党政群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继续做好特殊评审工作,重点服务我省大中型企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和引进急需人才。对非公企业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按照市场认可、业内公认的原则,组织开展高级经济师的专项评审。

坚持破格审核制度。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申报“破格”者应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报省职改办集中办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

(五)中评委会的备案

按照《关于对全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清理和重新备案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9号)规定,各中评委会要报省职改办备案登记,并纳入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结果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新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第一批备案文件见《关于公告湖北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第一批)》(鄂职改办〔2012〕100号)。从2013年起,未经省职改办备案公布的中级评委会,其评审结果将不予认可。

五、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必须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民办高校等代理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但必须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审核。

3、中央在鄂单位人员,必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相关评委会发出接受函,方可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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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制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4)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公示证明(见附件3)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8、2011、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申报高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报省职改办或市州职改办(或省直部门)审批。

六、其他具体要求

1、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经省职改办商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将各专业高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评审时间统一安排并集中公布(见附件1)。因故需变更的,应提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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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省职改办。各地、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各高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专家征集、更新入库工作,按《关于2013年规范全省各专业高级评委会评委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4号)要求,各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应于4月30日前,将“评委入库信息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本报送省职改办。

3、全省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关于水平测试和申报材料的通知,应先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印发,以省职改办在湖北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4、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会接收材料截止的时间。各地各单位在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职改办报告。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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