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2024-09-12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共8篇)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篇1

在本次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政策法规。回想自己当学生的时候,那时没有法律的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现象时有发生,家长们都认为是老师对学生严格要求的一种方式。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教学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正式形成,特别是《教师法》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下面是本次学习的一些体会:

一、热爱祖国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依法从教

通过本次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牢记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同时也感受到作为教师,应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另外,作为新时期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二、热爱教育工作, 尽业乐教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应该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篇2

关键词:童年生活,幼儿,个性发展,成长

通过对《3 ~ 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学习,我知道《指南》从五个领域描述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下面我依据《指南》的理念,结合幼儿园的各项常规活动,谈自己学习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

幼儿在园一日常规的9个环节中,除了集体教育活动环节外,其它8个环节都充满了浓厚的生活气息,统称为生活环节。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出生活即教育。他主张,教育和生活是同一过程,教育含于生活之中,教育必须和生活结合才能发挥作用。《指南》中也明确指出了3个年龄段的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程度的期望。陶行知指出,教、学、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要在做上教,要在做上学。学习《指南》后,我和老师们针对幼儿的生活教育各个环节,用“小活动”的方式来进行教育。比如,针对入园,设计了“入园好时光”“甜蜜的问候”等活动; 针对活动,设计了“活动懂自护”活动; 针对饮水,设计了“科学来喝水”活动; 针对午睡,设计了“甜蜜午睡时”; 针对离园,设计了“幸福离园曲”等。用儿歌作为活动的依托,幼儿对于这样的教育形式很容易接受,也富有童趣。每天都这样去做,八大生活教育的常规就逐渐养成了。我觉得幼儿教育,能力培养是关键。

二、幼儿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

《指南》中指出,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最重要的是要为幼儿创造机会和途径,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支持和引导幼儿主动探究和学习。相对生活环节来讲,集体教育环节是丰富多彩的,我在给教师们规范备课要求的时候,规定每一节课,都要设计相关的游戏活动,让幼儿对新知识去充分的体验和理解。依据《指南》中对语言学习与发展要求,我们在大班阅读课上制定了六步教学法,即质疑、说意、讲述、表演、猜想、假设。课堂上寓教于乐,很大程度上锻炼了幼儿的语言能力,也避免了老师们小学化或“一言堂”的教学方式。

三、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

在《指南》科学目标中对幼儿的数、量及数量关系的理解,根据《指南》的目标和教学建议: 幼儿在5 ~ 6岁,能通过实物操作或其它方法进行10以内的加减法运算。根据《指南》的教学建议,把数学问题转化为生活问题,用实物操作引导幼儿理解数数之间的关系。如4个小动物怎么住进两间房子,怎么将5块饼干分给两个小朋友。行文至此,我也深感《指南》的微观层面的指导。细致入微,易于理解。是每位幼教工作者的必修之课。

四、尊重幼儿的个性发展和个体差异

大家都知道切错苹果的故事,充分说明了孩子都拥有无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在学习了《指南》中艺术目标后,教师们鼓励幼儿在美术、手工等作品中大胆想象,同一作品,班与班不同,鼓励作品不拘一格,鼓励创新精神,尊重幼儿的创造,尊重幼儿的个性发展。

另外,要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幼儿的年龄越小,个体差异越明显。我们不能要求孩子在统一的时间达到相同的水平,允许幼儿按自身的速度和方式达到《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不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对于幼儿的点滴进步要及时鼓励,开展节日主题教育能培养幼儿良好的情感。比如,在母亲节开展感恩教育。很多家长反馈给老师说,他们的孩子变了,懂事了。其中,有个孩子的奶奶说的话让我感动,她说: 我的孙子懂事了,那天给我一朵折纸康乃馨,对我说,奶奶我爱你,奶奶辛苦了! 我说:大孙子,谁让你这么做的,他说: 是老师。老师说,今天是母亲节,让我们给妈妈送礼物,我没有妈妈,一直是奶奶照顾我,所以我就把礼物给奶奶,听到孩子说出这么懂事的话,我觉得再苦再累也值了。这个孩子的奶奶边叙述边掉下了欣慰的泪水。每个孩子都有其个体差异,孩子的成长路上,各个方面的教育太重要了,因为我们要的是全面发展的人。

五、要重视家园共育

《指南》强调,家庭教育对幼儿终身学习和发展有重要影响,倡导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创设平等、温馨的家庭环境,注重家长对孩子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家园共育是教育的关键。

做好家长工作,沟通最重要,解决问题是目标。要把理解和换位思考作为沟通的前提,记得有一次,关于小班幼儿尿裤子的事件: 当家长发现孩子回到家裤子是湿的,就打电话给老师,开门见山地喊道: 你缺心眼儿啊,裤子湿了不给换。老师听到这句话,很生气,也感觉到自己没有地位,随口也说了一句: 你家孩子有病你不知道? 也不领着去看看。由此,矛盾激发,我听着两方面打给我的电话,这个孩子是小班的一个男孩,平时半个小时不去厕所就会尿裤子,幼儿几乎每次午睡后褥子都被尿湿,老师也劝过家长。以前也有过这样的幼儿,后来去检查是生病了,你最好也带孩子去看看病。几个月来,家长也没有带孩子去检查,老师还是坚持着晾晒被褥,换洗裤子。我对老师和家长说: 你们没有理解对方,作为老师,要想到家长有多在乎孩子,不容一点闪失,要理解她说的那句冲动的话。把事情解释给家长听,注意沟通的语气,不要逞一时之气。我又告诉家长,幼儿尿湿裤子具体在哪儿都没弄清楚,因为乘校车回家还要一个多小时。作为家长不该向老师兴师问罪。要考虑到老师的自尊,懂得在孩子面前帮老师树立威信。劝说下,家长同意带孩子去看病,并感激老师几个月来对孩子的关爱。老师也理解家长的莽撞。正如应彩云的一句话: 我们的爱,一定要让家长看得见,再固执的家长都会为爱所动。家园联系至关重要,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上,只有家长和幼儿园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学习“生本教育”心得 篇3

生本教育是以“一切为了学生,高度尊重学生,全面依靠学生”为宗旨的教育,是真正做到以学生为学习的主人,为学生好学而设计的教育。生本教育与师本化、灌注性教学相对立,有强大穿透力、冲击力、震撼力和感染力。

生本教育既是一种方式,更是一种理念。以这种理念为指导,教学就是学生在老师的组织引导下的自主学习。生本的课堂区别于考本、本本、师本的,区别于短期行为的、分数的课堂,是人的发展的课堂。在教学组织上,生本教育鼓励先学,以学定教,少教多学,直至不教而学。采用个人、小组和班级的多种方式的自主学习。

以上是学术界对生本教育的阐述,我的理解是:生本教育就是以人为本,尊重学生对知识的认知规律,努力开发学生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提倡自主学习,培养自食其力的学习本领。

生本教育,这个教育理念的提出,对于我们教师来说是一个陌生的事物,首先要从理论上认识,初步感知生本教育理念。“生本教育”不是“师本教育”中国的教育似乎例来都遵循着一种模式,就是教师教,学生学,换言之,就是所谓的“师本教育”,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一切以教师为主。可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老师们似乎都有这样一种认识:现在的教育对教师的要求是越来越高,现在的孩子也是越来越难教。为什么?因为现在的孩子们见得多,想得多,他们有自己的见解与思想,他们再也不像他们的父辈一样,老师传授什么就接受什么。现在的孩子,他们经常都会问“为什么”,会对老师的答案提出质疑。就是因为这样,老师的“师道尊严”就再也不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了。也就是因为这样,老师才从学生学习的主导者变成了学生学习的引导者。教师要做的,只是让他们掌握学习的方法与技巧,是让学生自己主动地去学。

下面结合自己的实践,谈一下自己的学习收获。

一、学生们得到了释放生本教育的理想就是:找出一种教育方法,使教师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生本教育就是让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人,老师仅仅是学生自主发展的指导者和引领者。以前在我们的课堂上,往往是老师们在口若悬河、喋喋不休的讲个不停,学生们干巴巴的坐在那里听,只是在听老师讲,而他本身并没有真正参与到学习中来,即便是老师在课堂上设计了“小组合作”环节,但也只是“蜻蜓点水”,几分钟而已,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可想而知,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的主体性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生本教育”要求教师放弃讲解,并不是不讲,而是抛出有价值的问题,让学生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体现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在课堂上给学生充足的空间,让孩子们自主交流、展示成果、互相质疑,在合作、交流、质疑中主动学习,获取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过自己的实践获得的知识,他们特别有成就感,自信心增强,在这种氛围中学习,孩子们很放松,他们得到了释放,在课堂上很放的开,对学习更加有兴趣了。我们班的同学变化就很明显,原来的时候他们在课堂上不主动积极回答问题,对学习的参与积极性也不高,但自从我们开始让学生们以小组为单位讨论、探究并走向讲台当小老师为大家讲题之后,同学们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积极性特别高,课下还动不动就问我问题,看到他们的变化,我特别高兴、特别激动,甚至都不敢相信。通过看同学们的变化使我更加坚信“生本教育”能拯救每个孩子解放每个老师。

二、老师的角色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关于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以前的时候在课堂上总是像一个老大妈一样,唠唠叨叨,生怕孩子们听不懂,总是反反复复的讲个不停,不厌其烦的强调了一遍又一遍,我说的口干舌燥,孩子们听得昏昏欲睡。自从接触了“生本教育”理念后,我才意识到,我这样的老师太强势,而且我发现在教学中我们太自作多情了,很多时候我们一厢情愿承担了许多工作,渴望孩子按照我们设计的方向去发展,但到最后却往往是自己失败。

三、生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我们通过听宣化新兴街小学老师的课,发现生本课上的孩子们都是自信的、快乐的,现在我有时候体会到这一点,当学生从自己研究和探索中发现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时候,我感到非常的意外和喜悦。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憋着一股气,每次都在想:孩子们怎么这么不会合作?语言表达能力怎么这么欠缺?每次做总结时怎么总是说不在点子上,还那么啰嗦?实际上,他们的现状其实很正常,因为在前期,我们并没有在课堂上有意识的去培养孩子的这些方面的好习惯,现在,我们刚刚开始接触生本教育,作为老师都是新手,很多地方做的都不够,又何况是孩子们呢?但是,通过看他们的变化,发现他们在学习上冲劲十足,自主意识很强,慢慢的有了合作意识,更多的是学习上的创新意识,我深切的意识到,孩子们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通过了解生本教育,我知道了一个真正优秀的教师,你教的学生取得了让你满意的成绩,这不是完全的成功,成功的另一方面还要看你有没有让你的学生体验过你的教育给他带来的无穷快乐,你为学生素质的提高做了什么,你为学生今后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哪些帮助。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篇4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一)

20__年5月份,我有幸参加了县组织的中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认真聆听韩小雨博士的讲座,又一次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升华。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习。

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习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高中学生,虽然他们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让他们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入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正视教育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

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

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三)

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进入教学改革的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就上述两点讲,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

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

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我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我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自己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二、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教师要时刻用法律法规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四、教师要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

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五、教师要在工作中学习典型,寻找自己的差距。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篇5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梅子箐小学

苏光彩 2010年4月

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Ji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五、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六、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篇6

为提高教师对依法执教的认识,树立依法教学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此次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做到“身正为范”。同时也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教育学生、关爱学生、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篇7

关键词:师德,教育,学习

1 学习意义

陶行知先生是我国教育界最富有创新精神的杰出教育家,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伟大先驱,是“万世师表”,是崇高师德的典型。陶行知师德理论是我国历史上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在“五·四”以后基础教育的“中国化”探索中曾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更是成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活跃元素,成为促使我国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一股重要的助推力。2010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在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很多教育家一致认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已经成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把加强师德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列入教育发展首要位置。学习和借鉴陶行知师德理论,可以帮助我们深刻认识和掌握师德的价值,完善和发展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师德建设体系。这就是今天我们学习陶行知师德理论的意义所在。

2 学习内容

学习陶行知,首先是学习陶行知精神,学习他“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高尚情怀,学习他“爱满天下”、“乐育英才”的人格品质。他有一句话“爱满天下”,意思是说,教育的核心是爱学生。热爱学生是师德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从他的作品中随处可见他对好教师的殷切期望。陶行知说:“大家愿把整个的心捧出来献给小孩子才能实现真正的改造。”他要求教育者“创造出值得自己崇拜的真善美的活人。”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我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有满腔的热血,可是,也有很多不理智和冲动。经过陶行知师德理论的熏陶以及一年多来的工作实践,我深深地感到,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敞开爱的大门,接纳每一个孩子,宽容每个孩子,牵着他们的手,带着他们一路踏上人生的坦途;在教学的过程中,告诉他们应该从平时的生活中多积累一些丰富的经验,作为学习和工作的积淀,只有这样,未来才能够将学习、工作和生活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只有在生活中求得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这是陶行知的生活教育论给我带来的深刻启示。

同样,陶行知创造教育思想也有非常深刻的内涵意义。他所认为的创造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肯定学生的能力、给予学生更多的关爱、鼓励并帮助学生实现创新性。通过认真、仔细、深刻地学习其创造教育思想,我认为:教师的教学教育工作应当以学生为主,正确地认识和看待每一个学生,肯定他们对于学习和生活所具有的非常深刻的认知和理解;要学会爱护和理解每一个学生,相信他们在我们教师爱的关心和教育下,肯定会有所作为,而不是一味地打击和摧毁孩子们学习和生活的信心;教师还应当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创新性和创造力,努力帮助学生实现他们的发明和创造,让学生能够更清楚地看清自己在未来的发展方向,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而实现这些目标的前提是每一个教师都必须创新自身的教育教学方法,思考“原有的方法是否得当以及能不能帮助学生”这样的问题,从而不断地要求自己进步和成长。

3 学习感悟

作为一名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面对新时期的学生必须具有创新性和创造性的思维模式,要求自己在与学生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具备调动学生积极性的能力,以及引发学生积极思考的素质。现在的大学生,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经常会有一种感觉:脑子在转,但是不知道学习的目的和意义所在,更不明白,学习对将来的生活会有哪些帮助。作为教师,应当积极地引导他们将平时的所思所想积极地呈现出来,与同学和老师进行交流和分享,真正帮助他们树立学习和生活的目标,让他们知道问题出现时,应当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最终实现教育的本质和意义。

学习陶行知师德理论对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来说都将会有很大的帮助。作为一名年轻的教师,我深知自己在教育事业中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在教育教学中还存在诸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改进。在今后的实际教学过程中,我将以陶行知师德理论作为自己的指路明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严格的要求和自我约束:

(1)要有服务精神,立志做师德高尚的“真”教师。首先,教师要有“改造社会的精神”。做到最为基本的“爱民”、“亲民”,树立“人民第一”的观念,要做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其次,教师对待教育教学工作要无私。将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事业以后,会发现作为一名教师的使命感和成就感,对学生的教育工作真正地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最后,教师在从事教育事业的过程中,要和学生一起感受。如果我们能一直从事教育事业,那么我们的身心肯定能得到和学生一起成长的快乐感受,最终在学生身上看到我们的未来和希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把师德规范和要求内化为自己的师德信念,才能逐步养成自觉的师德行为和习惯,成为一个“真教师”。

(2)要用爱达到学生心的深处,研究教育艺术,热爱学生。热爱学生要了解学生,发扬“民主精神”和“民主作风”,因材施教,顺着学生的能力去教育,讲究教育的艺术。爱满天下是陶行知奉行的格言,也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提倡和遵守的职业准则和师德理想。爱学生就应当在对待学生的态度上保持一致,这样对学生而言不利于其健康快乐地成长,反而会养成他们处处怀疑别人、处处否定自己的不良习惯。因此,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充分地理解和尊重学生是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做到的底线,同时应该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约束,帮助其养成严于自律、宽以待人的良好品行。虽然现在的学生在价值观和个性层面体现出了很强的新颖性和独立性,但是只要我们能让他们体会到老师的关心和爱护,就能够达到互相尊重和理解的教育目标。

(3)要率先垂范,修养到不愧为人师的地步。陶行知先生认为,教师对学生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存在感。因此,在平时的教育工作中,作为教师,应该首先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和言语,不能在学生中以坏榜样的形象而存在,这是对自身的不尊重,更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同时,应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对自己严格要求,能够有所奋斗、努力和成就,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真心佩服你的能力和态度,争相效仿学习。最终实现“以教人者教己”,“重师首在师之自重”,“师生共甘苦,共生活”,“相知相爱”。

(4)要立足于创造创新,做到学而不厌。好学敬业为师之重大责任。作为教师,应该以陶行知先生为榜样,做到勇于创新,学而不厌,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和教育方法,充实自己的教育理念,丰富自身的教育思想。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树立学习目标,实现人生价值。

(5)要相信合作的力量,向老教师学习,向同行学习。现在是一个充满竞争和合作的时代,要想真正实现对学生的教育,就必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在愉悦的氛围下,教师之间分享和讨论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学习老教师优秀的教育教学经验,不断推动教育理念的更新和重塑。只有这样,教师之间才能得到交流,学生才能得到更好的帮助,一起不断进取。

参考文献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篇8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传统法律教育;实践性教学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诊所法律教育源自美国法律教育体系。早期美国法律教育是以律师培养为中心的学徒制,即学生在律师事务所跟随经验丰富的律师,通过规定年限内抄写法律文件、准备法律文书、阅读案例及实践性法律论著、观察案件办理等工作来学习法律。“私相授受的学徒制”法律教育培养出一批优秀律师,例如林肯总统,但是由于入门、毕业以及培养过程都缺乏统一标准,毕业生水平参差不齐,数量上也难以满足当时经济社会对法律人日益增加的需求。19世纪初,美国法律教育发生重大变革,大学开始设立法学院介入法律教育,学院式与学徒制法律教育两种制度并存。19世纪末,朗得尔担任哈佛法学院院长,致力推广判例教学法,他指出,“法学作为科学由某些原则所组成,只有熟练地掌握并运用他们才是真正的法律人……而最有效地掌握这些原则的方法是学习包含这些原则的判例”。判例教学法符合法律教育对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要求,它既来自于实际判例,具有实践性,又建立在统一客观原则之上并提供一致的结论,符合“法律是科学”的认识。因此判例教学法作为法律教育创新为美国大多数法学院所采纳,并构成学院式法律教育最终取代学徒式的重要因素之一。物极必反,判例教学法的缺陷在广泛地应用中逐渐暴露,这种教学方法令法学院师生醉心于法律分析和智力推理以探求司法判例中所谓的一般原则,无视司法判例毕竟不是真实案件的本身、案件周遭的社会经济环境也不能在司法判决得以完全反映,以致法学院毕业生对实务知之甚少或者根本不了解,即使是朗得尔,阅读大量司法判例而积累百科全书式法律知识,但其律师生涯的表现并不出色。

诊所法律教育是对“美国标准的案例教学法在达到巅峰时期的反弹”,形式上似乎是学徒式法律教育的复古,实质上是仿效现代医科教育在诊所内临床实习培养医生的做法,即设立某种形式的法律诊所,教师在诊所内指导学生接触、处理真实的案件。19世纪20、30年代,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学者呼吁开办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例如领军人物杰罗姆·弗兰克法官在1933年《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评论》发表一篇文章《为什么不建立一所诊所式的法律学校?》。此外,耶鲁大学、杜克大学、南卡罗莱纳大学等也先后进行诊所法律教育的尝试。诊所法律教学课程才真正出现20世纪40年代,例如二战后耶鲁法学院实施的“案例陈述”课。直到20世纪60年代,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促成诊所法律教育的普遍兴起,昂贵的法律服务体系无法满足黑人运动、女权运动、反战运动、环保运动对法律的巨大需求,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法律诊所成为“接近正义”的重要渠道之一,大学生作为民权运动的活动者,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实现直接参与社会变革的理想。肯尼迪、约翰逊政府发动“向贫困宣战”的运动,福特基金会提供1000万美元,资助法学院建立为贫困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诊所。经过30多年发展,诊所法律教育成为美国法律教育的重要特色,1992年美国律师协会的一份报告指出,155所法学院中130所开设法律诊所式法律课程,1996年美国律师协会批准经修订《法学院认证标准》,第302(d)项明确规定:“法学院必须通过诊所或校外实习为学生提供真实客户代理或其他真实实践的经验”。

随着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诊所法律教育对外传播,深刻地影响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教育。拉美、非洲、欧洲、大洋洲以及南亚的尼泊尔、印度等国家许多法律院校纷纷进行法律教育改革,广泛而成功地应用诊所法律教育方式,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诊所法律教育成为东欧、南非等国家法律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主化进程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1999年福特基金会在北京召开关于法律诊所教育课程的研讨会,会后福特基金会向全国高校发出《关于参加福特基金会召开的拟在中国法律院系中开展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会议的报告》。2000年9月,在福特基金会资助下,北大、清华、人大、武大、中南财经政法、复旦和华东政法等国内7所高等院校开始引入诊所法律教育,2002年又有中山、西北政法、川大、云大等院校加入诊所法律教育项目。2002年7月,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The Committee ofChinese CHmcal Legal Educators,中文简称“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英文缩写CCCLE)成立。该专业委员会旨在团结和组织全国从事诊所法律教育的工作者、管理者及其他有识之士,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国内外诊所法律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诊所法律教育事业在中国的普及、推广、繁荣和发展,截至2007年,专业委员会的单位委员已经达到65个。辽宁大学法学院是2004年正式引入诊所法律教育。研究、借鉴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法律教育改革富有挑战、最具价值、最有前途的课题。

二、诊所法律教育和传统法律教育的比较

1教学主体的比较

我国传统法律教育模式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为“轴心”,学生围绕“轴心”旋转,教师在讲台上按照事先准备的大纲和讲义宣讲,学生则是一个被动的接收器,教师以是否“全盘接受课堂书本知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标准。所谓师生双主体的教育改革主张和实践,不能根本上改变传统法律教育的单向传授特征,教师因掌握教学目的、要求、内容、进度而成为主角,学生只能被动地适应而成为配角,其主体地位缺乏有效的支撑。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中,教学活动以学生为主,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因为不存在预设的答案或固定的判断标准,教师的知识垄断被打破,挖掘每位学生潜能,而不是强行要求学生按照同样的教学模式取得相同的学习效果,教与学变成共享知识、共享经验过程。教师不再是权威的知识传授者,而是学习资源的提供者,学习方案的引导者,在教师指导学生办案全过程中,“以学生为本”得以贯彻。

2教学内容的比较

我国传统法律教育以法理介绍、法条解说等形式的知识传授为主,不外乎概念、性质、特征、原则、构成要件、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教学内容,以引导学生根据各门课程的理论体系和基本原理,运用分析条文和逻辑推理,得出所谓的正确答案。诊所法律教育则以实践教学为主,即使课堂讲授也以法律思维、法律技巧等为

重点。例如,传统法律教育与诊所法律教育都有证据调查、法庭辩论、诉讼程序等教学内容,前者偏重法条注释、原理阐释,且远远少于实体法教学,而后者视之为主体内容,注重应用经验、实践技巧的讲解和演练。学生在诊所法律教育中通过接待当事人、提供咨询、谈判技巧、起草法律文件等实践活动。进一步体会人际关系处理等不可言传的“法外之功”。

3教学方法的比较

我国传统法律教育以向学生灌输某种既定知识为目的,教师以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去影响学生,教师据此选择合适案例,指导学生进行讨论,统一认识的达成便是教学的圆满结果。简言之,目前传统法律教学方式的改革目标是让学生能够更容易地接受教师的传授。诊所法律教育突出互动性,主要采用诉讼角色模拟训练、苏格拉底式问答、头脑风暴式集体讨论、法律题材电影观摩、课堂游戏等多种教学形式。让学生独立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案,从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例如诉讼角色模拟训练,便是以“体验教学”为理论基础,以真实案例为素材,让学生不断扮演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政府官员或法官等角色就案件中的某个问题进行谈判、辩论、调解或审理,从角色准备、角色体验、角色与对手冲突、角色转换、以及角色体验后的反思中进行学习。

4诊所法律教育与案例教学的比较

案例教学是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广泛地运用和推崇的教学手段,即教师在课堂讲授抽象的法律理论和条文时,往往列举已知或虚拟的案例,予以说明或解释,目的在于使学生能通过直观、生动、形象的方式迅速理解教学内容。案例在教学中起到中介和桥梁的作用,是教学活动中的“药引子”,虽然目前法律教育改革实践已经总结不少使用案例的方法和技巧,但是都不能改变案例在教学中的次要地位。模拟法庭是我国案例教学的进一步发展,但是正如有的学者指出,“模拟法庭在一些学校已经蜕化为‘让外行人看稀奇’的戏剧化表演,而且也并非真实司法过程的再现”。由历史发展脉络可见,诊所法律教育是对判例教学的批判,强调“在行动中学习”。诊所法律教育建立在真实的案例与当事人基础上,教师和学生没有挑选案件的余地,教师无法事先获知案件结果,案件中各种关系需要亲自处理,所有细枝末节缠绕其问,真伪难辨。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逐步进入案件之中,一切行动在不断地权衡各种利益,以寻找案件的最佳切入点和最合适的解决方法。诊所法律教育不止是巩固理论教学的成果,更主要是掌握大量的“无法仅仅从抽象的案例分析中学到的重要技巧”。

5诊所法律教育与毕业实习的比较 “纸上得来终觉浅,欲知此事要躬行”,我国传统法律教育也认识到法学的应用学科属性,制度设计中也提倡实践性教学,例如1998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着重规范实践性教学环节,以例示的方式列举诸如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的基本方式,2002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又颁布《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对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演练、参与职业化训练和开展法律服务等与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培养有关的二级指标提出明确要求。但是,实践教学始终是我国传统法律教育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大学四年级毕业实习是传统法律教育的实践性教学最重要的方式,现在基本流于形式:在2~3个月期间中,实习学生只“看”不“做”,以旁观者身份协助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办案,乃至充当打字员、接线员、档案员、勤杂工从事装订卷宗、通知当事人等琐碎的杂务工作,有关单位也疏于对实习学生的训练和监督,加之日益严峻就业形势,很多学生选择不完整实习或虚假实习,因此1995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提交国家教委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就建议取消法律本科的实习。诊所法律教育则被视为“惟一能将学生带入司法实务的精彩环境”的途径。在诊所法律教育中,教师能够给予针对性和一定理论高度的指导,学生成为案件办理的主角,参与法律实践全过程,从而巩固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法律职业能力。

三、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法律教育的融合

新中国的法律教育命运多舛,直至1978年改革开放才迎来高等教育和法律教育的春天,“科教兴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推动法律教育的超常规发展,法学院校及在校生人数都成倍的增长。但是也有学者提出,“这是中国法学院的最好的时刻,也是最坏的时刻”,透过表面上的繁荣,我们会发现更深层次的危机,法律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正在扩大。诊所法律教育的移植,是对我国法律教育出路的一种探索,但是目前我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并不乐观,一方面是参与范围逐渐扩大、教学效果日益凸显、社会认同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则是一些院校诊所法律教育趋于形骸化、缺乏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因此必须正确处理诊所法律教育与我国传统法律教育的关系。主要有两种极端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诊所法律教育代表法律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必将全面取代传统法律教育;另一种观点认为诊所法律教育不符合我国国情,最终是“南桔北枳”的结局。我们认为,我国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法律教育各有所擅,应当彼此取长补短、相互沟通融合,共同造就符合法律人才培养要求的法律教育现代化。

法律教育应该是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法律教育不但是一门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教育,具有学术性:同时也是一种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具有实践性。既要培养学生的人文理论和法学知识体系,又要训练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技巧、思维和道德。法律教育的二重性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彼此相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如果只重视法律理论教育。培养出的是无法进行实际操作的书呆子,如果只重视技能教育,培养出的可能是法律工匠。只有具各广博的人文社科知识、深厚的人文精神和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才称得上是法律人或法律家,也只有这样的法律职业者才不会受限于个案和不拘泥于法律条文的机械适用,处理具体案件时极大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运用法律,推动法律发展和社会进步。传统法律教育尽管存在众多亟待改进之处,但是在法律理论教育上仍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法律教育应侧重于法律系统知识、原理和制度教学,此外与之相关的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等也不应忽视,美国布兰代斯大法官曾经指出,“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研究经济学与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a pubie enemy)”。以诊所法律教育为代表的实践教育则应侧重法律职业者必备的技能和素质,包括在人际沟通、法律文书起草、谈判、调查证据、适用和解释法律规则、整理法律与事实信息、法庭陈述和辩论、社会动态掌控、职业道德遵守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以及法律职业者独特的批判性和创新性的法律思维。因此,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法律教育有机融合才是我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基本方向。

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法律教育系统中应处于辅助而

非主导地位。就现代教育规律而言,只有学习和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体系,才能进入理论联系实践的环节,否则是学徒制教育的倒退。因此,诊所法律教育绝不是排斥和否定传统法律教育,而是对传统法律教育补充与完善。法律教育模式的选择不能与一国法律制度、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相决裂,而千篇一律。在普通法系国家的诊所法律教育地位之所以普遍较高,是因为经验主义哲学的指引下,遵循先例是司法过程的主旨,法律被视为一种艺术,一种实践理性,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法律的认知,相应地,法律教育主要在于经验和历练,理论解说和原则分析无非是帮助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辅助方法。在我国,成文法传统根深蒂固,法律构建具有系统性、抽象性、理论性、科学性和纯粹性的特征,相应地,法律教育也呈现强烈的科学主义的、实际是唯理主义的倾向,侧重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导,而非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诊所法律教育作为舶来品,地位自然不能与理论教育相提并论。但是,辅助不等于可有可无,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为法律理论教育与实践搭起一座桥梁,分门别类、按部就班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融会贯通,道德说教被实践所考验并转化为内在的职业道德和信念。

诊所法律教育是实践性教学中的精英式教育。我国法律教育发展趋向大众教育,这是整体高等教育走势以及法律人才供求变化所决定的,但是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又决定其精英教育的属性:首先,诊所法律教育对学生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要求,所以不是所有法律学生都适合接受诊所法律教育:其次,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学生需要教师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例如美国律师协会一份针对119所法学院的统计表明,诊所法律教育的平均师生比为1:8.41,符合诊所法律教育要求的师资严重短缺,招生规模因此相对有限;最后,诊所法律教育有较高的硬件设施和成本费用要求,从事的基本上是无偿法律援助,堪称“贵族式教育”。总之,诊所法律教育是实践性教学比较理想的方式,但是却不适宜普及。因此诊所法律教育融入传统法律教育的关键是有效协调诊所法律教育与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育的关系,例如规定诊所法律课程列为选修课,规定适宜学分,允许替代毕业实习等。

总之,诊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法律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它带来的不仅仅是新的教学方式,更重要的是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和境界,向我们展示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我们只有在本土资源与国外经验的交融中,在趋同又求异的理性抉择中,才能找到我国法律教育改革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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