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

2024-09-10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共10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 篇1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 篇2

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少年儿童懂得探索,善于思考,出发点是好的,可我觉得,这本书里有不良内容。凶手连环杀人案,砍头,注射毒液……情节常常都是血流成河,人被碎尸万段,内容太过于血腥,不适于少年儿童。

就拿第一部作品《追凶》来说吧,男主为了给自己心爱的人报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自己即将去世时,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仇人。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思考呢?对男主的同情?还是对男主残忍的手段不解?在过多涉及这种方面的作品后,我们的思想会变得肮脏,残忍,狠毒,这给少年儿童造成阳光下的阴影。

这本书也是对黑暗主义的一种诠释吧,权威人员表示,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们从多方面思考,有助于儿童的成长……但真是这样吗?故事的结局,无疑就像普通的玄幻故事一样,侦探破案,凶手被捕,单纯的美好愿望不一定那么真实,很黑很暴力的事情,还是让孩子少知道点比较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 篇3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

但是不管多么有经验,多么聪明、厉害,骄傲就会使人落后。像众人一样,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凭着聪明的头脑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悬案。这本书写得很好,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他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

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热爱科学,敢于实验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350字 篇5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巨作。故事里有乐于助人的华生、聪慧睿智的福尔摩斯、善良美丽的蒙斯顿小姐和作恶多端的乔纳森。斯茂……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写出了各个人物的特征与外貌。

从樱沼别墅的悲剧中就可以看出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神通广大,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的人。他从打开门到从钥匙孔中看线索,没有任何蛛丝马迹逃得过他的眼睛。再从他缜密的推理,揭开其神秘的面纱,最终令人恍然大悟,这就是他的成功之处。福尔摩斯有时还很幽默,乐意为别人分担。他看到华生很疲倦,就拿起小提琴给华生拉了一首他自己编的小提琴乐曲,让华生进入梦乡后才休息。当然福尔摩斯也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有时候也会犯一些小错误,比如线索有时有分析错误,有时也会受惊吓。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不仅人物有趣,而且内容生动,能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一本好书终生受益,《福尔摩斯探案》使我又加深了对侦探小说的激情。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 篇6

这是这本书的封面,乍一看,给人一种不寒而瑟的沉闷的感觉。当然,在你没看这本书以前,你总会感到一种令人厌恶的恨感,谁都不喜欢看令人生畏的文字。而当你再仔细一瞧时,会突然发现上面还有个正在微笑的面孔。

我就是冲着这个微笑的人才翻开这本书的。不要笑我平庸、势利,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是我的superstar。

这个人叫福尔摩斯,一个侦探。

这本书,就是为他而写的。

轰轰隆隆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蹦出来,但却没有繁琐感。一个又一个的神奇故事,让我感到惊奇。每一段文字,都给人一种冰冷的震撼力,就像黑色的世界里你正站在一个小破房的面前,凄凉,无助。我真的很害怕,因为当我读他的时候,就像在黑暗中,没有光,没有物,一切都是黑的,黑暗正悄悄把你包围……

好可怕。写到这,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坏人的地盘就是坏人的地盘,不会有好人来救你。因为还没能够见着你就已经死了。杀人不见血,这就是坏人的做法,换句话说,这就是这本书中的坏人的做法。

真是黑色的世界,黑暗中的无助。

但我真庆幸我能结识他,福尔摩斯。

我真的佩服福尔摩斯的胆量。他就像一把火,点燃了正在消失的东西,使他发出熊熊烈火,就这样烧啊烧,最终伫立在的这片草地上,哪怕这光微不足道,还是消失的话也没关系,因为,至少让这个世界多关注了他一眼。

他是黑暗世界的一盏灯,只要别人愿意靠近他,那么,他就会将自己最无私的光射向他们,最后形成了一片光的世界。

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半的胆量的话,我想,我就是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了,我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哪怕是在“黑暗”中的一点动静,都能吓得我满地打滚,直呼救命。

还好我结识了福尔摩斯,使我往他身边更靠近了一步,使我更像一半的他。请记住,是一半,因为另一半,不是学能学来的。

请允许我的自私,只从一小方面,从自己的方面来考虑他这个人。

其实他这个人真的很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后来我仔细琢磨琢磨,福尔摩斯真的很傻,你想想,不傻能去管别人的闲事,给自己惹来麻烦?

后来我则想明白了,有些事是不能光顾自己,不顾别人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全心全意帮助别人,才能使这个枯躁的世界多一份妩媚,多一分光明。正因为有了他,这个世界才多了一份乐趣,多了一份幸福,因为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爱你,疼你,关心你的人,哪怕这个人远在天边。

他真的是我的superstar,照亮我的整个世界,照亮被他关注的人的世界。

话说侦探都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福尔摩斯就不。如果他有脑子的话,他就应该明白什么对他有益,什么对他无益。他就应该多向跟他寻求帮助的人要点钱,去喝喝小酒,吃吃小菜,然后去音乐厅狂听音乐,再回来告诉主人说自己去办案了。福尔摩斯就不,这不是傻是什么?他不但不向主人要更多的钱,还帮他们省钱;他不但不去喝酒,就连音乐厅,歌舞厅也不去。只让自己一个人伴着缠绵的小雨徘徊在小路上,看着越来越少的行人匆匆走过。

在走到小路尽头时,天就突然暗了下来,闪电再远方扭动着自己婀娜的身姿,令人恶心。然后灯就噼里啪啦的碎了,只留下福尔摩斯一人。福尔摩斯轻轻摇摇头,笑笑,仰望天看着深邃的天空,黑的让人生疑,恐怕就不能用“深邃”来形容了吧?福尔摩斯用手托起了自己的心脏,让它在空中闪烁着红光,天就红了,红的耀眼,耀住了整个世纪,黑就变红了。

真的好谢谢福尔摩斯,因为,我正站在他的身后。

如果说灿烂的星空中满是星星的话,或许有一颗星星的光更耀眼,正支撑着整片星空;如果说无垠的草原上满是羊群的话,那么,站的最高的那只羊正掌握着整个大局。

在他面前,或许我只是个奶腥味为干的小小羊,但我也要站在他身旁,勉勉强强站好,等着他发布时令,哪怕,他让我走向悬崖。

黑黑的版面,黑黑的世界。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 篇7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 篇8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 篇9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惊心动魄的案件―――《血字的研究》这一个案件。

这部案件讲了克利夫兰人维伯在一天夜晚被暗杀在一座屋子里,福尔摩斯与助手华主来到现场,展开一系列调查。在不知凶手的情况下,福尔摩斯通过细心观察确认了凶手的外貌和聪业,并通过那认真的“贝克街小分队”查出了真相。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福尔摩斯那细心的观察值得我们学习。因为这个案件是靠福尔摩斯的观察破案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细心地观察,这样,我们就不会犯那些不该犯的错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粗心大意而犯下了错误,所以,我们应该细心地观察。

福尔摩斯不仅能靠观察破案,而且还能靠他那精湛的演技破案,最高超的莫属《临死前的探案》了。

在房东的吩咐下,助手华生来到了福尔摩斯的住处,只见福尔摩斯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脸色苍白,话语低低的,令人感觉十分虚弱,华生因此去叫福尔摩斯要叫的“医生”(是犯人)给他看病,在“医生”面前,福尔摩斯不慌张,用暗号叫来警察,将犯人捉拿归案。

在这里,我真觉得福尔摩斯的演技真是高超,我十分羡慕他,我仿佛自己也是福尔摩斯,置身于案件之中,尽自己所能去破案,去寻找案件的根源,破解那不可思议的案件谜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 篇10

暑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位举世无双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侦破了许多杀人、盗窃的案件,例如“身份案”、“工程师大拇指案”等。福尔摩斯的助手是一位医生,名叫华生,他会为福尔摩斯提供很多帮助。莫里亚蒂教授是福尔摩斯一生的劲敌,他和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一起在激流中消失,这让我非常伤心,这么聪明绝伦的侦探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他能观察到非常微小的细节,然后判断出很多信息。例如在《红发会》中,福尔摩斯看 到陌生的威尔逊先生的手臂上刻着神秘的刺青,就立刻判断出他去过中国;还根据他袖子上的补丁判断出他最近写过很多文章,这种观察力真让我惊讶。还有他的超强的推理能力,仿佛那些案件就像他亲身经历一样。例如在《绿玉皇冠案》中,警察已经抓到了嫌疑人,但是福尔摩斯仅凭嫌疑人爸爸的描述就找到了警察断案的破绽,立马就发现了真凶,而他连犯罪现场都没有去过,实在是太神奇了!

看了这本书,我也很想拥有大侦探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那我就要仔细观察观察,冷静思考,不能人云亦云,在很多事情上要学会动脑筋,这样慢慢的我也会变得很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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