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2024-05-22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精选12篇)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篇1

一、项目经理

1、负责组织本施工队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防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3、负责组织本施工队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4、组织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提高扬尘污染控制的效率。

二、扬尘污染专项管理员

1、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具体管理工作。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行。

2、结合本工地具体情况,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建议意见,并组织落实。

三、班组长

1、各班组长要向班组人员经常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提高组员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篇2

巩固扬尘治理成效, 提升扬尘治理水平, 必须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安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高度重视, 不等不靠, 鼓实劲, 出实招, 以建筑工地“绿色行动”为抓手, 强力推进禁止建筑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促进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长效化。

一、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思想认识

结合施工现场执法巡查, 开展对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和扬尘防治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宣传, 建筑施工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提高了对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扬尘防治中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了做好扬尘防治的主动性。

二、明确工作重点, 落实责任主体

市区范围内 (西边界:殷都区南水北调干渠西渠一线;北边界:北关区韩陵路东西一线;东边界:安东新区石武高铁南北一线;南边界:文峰区小营工业园区南界东西一线) , 新开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中型公共建筑、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重点地区。散办副主任陈利为责任人, 征收稽查一科为责任科室。

市散办与各建筑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签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承诺书, 增强建筑施工单位“禁现”自律。要求各建筑施工项目要制定施工现场使用水泥制品控制扬尘制度或标准, 设立扬尘管理员, 每天检查, 落实责任。

三、加强执法检查, 保证“禁现”落实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每周现场执法巡查不少于4天。今年以来, 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车辆38台次, 检查工程项目48家, 下达《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整改通知书》12份, 锁施工工地搅拌机9台, 记不良行为1家, 通过一系列执法工作, 已整改10家。对违反“禁现”规定的建设项目, 一律不予返退预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落实“禁现”规定, 治理水泥制品扬尘污染表现突出的建筑项目, 定期发布光荣榜并及时返退预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设立了“开展扬尘治理,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综合防治, 建立长效联动机制

市散办加强了与建管科、审办科、法规科、企管处、安全站、质监站、检测中心站、招投标办等科室和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关口前移, 从源头上抓好“禁现”工作。将行政执法的重点由检查处罚变为事前的宣传和监督, 立足整改, 不以罚代管。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篇3

关键词:企业散装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X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35-0091-02

淄博市的地理位置、地势和周围山体的分布及气候等自然条件决定了本地区不太具备污染物扩散的优势,这点尤其比起一些沿海城市要稍差些。因此,从根源上预防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显得尤为重要。

调查的数据显示,淄博市的散装原辅材料及产品运输主要分布在火力发电、热力生产、炼钢、炼铁、焦化、建陶、水泥、耐火材料与陶瓷、铝冶炼业等行业。从调查的1245家企业的数据显示,除去铁路运输,进出企业的散装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数量每年约在1.1亿吨。按照每辆车的平均载重量为50吨来测算,年内所需货运车辆为220万辆(次),每年按照300天计算,每天出入淄博市的车辆大概在7000辆左右。另据统计,淄博市载重量3.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约15220辆。由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在散装物料的运输过程中,如果扬尘不能从根源上给予合理的预防,那么由此造成的污染也是较为严重的。如果以上这些车辆在运输的过程中能够保持清洁运输,采取措施,减少或者避免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将有利于对大气环境的改善。

1 散装物料扬尘污染的产生

运输是实现人和物空间位置变化的活动,观察货物运输的整个过程,简单概括为车辆将要装载的货物,从起点运输到终点。物料的运输尤其是散装物料的整个运输过程中其产生扬尘的点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散装物料的存放点的外在条件、散装物料的装车方式、车辆的清洁程度、起点所在地的道路状况及车辆的装载方式都可能成为扬尘污染的点源。

(2)运输过程中车辆的清洁程度、道路的状况、货物的装载方式也是扬尘产生点源需要考虑的。

(3)到达终点时货物的卸载方式、货物存放点的外在条件等都是可能产生扬尘的点源。

2 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的原因

扬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是由于天气干旱、空气干燥、风力较大、裸露地面多、路面尘土多、无遮盖堆放灰料多。主观上是环境意识比较差、防尘措施不到位、日常管理没跟上。从深层原因分析:一是管理人员环境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没有认识到扬尘污染的危害,缺乏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二是管理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疏于管理、对扬尘污染视而不见。三是责任人环境意识差,防尘措施不落实。

(1)若运输的物质是散装物料,存放点是露天形式而不采取密闭防尘措施就可能产生扬尘。在装载散装物料的过程中,若是敞开式露天挖掘装载不采取措施将会产生扬尘。满载散装货物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不密闭将产生扬尘。

(2)运输途中道路路况差将可能产生扬尘。

(3)到达终点卸载散装物料方式为露天敞开的将产生扬尘。

3 减少或者避免进出企业散装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可采取的做法

根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为更有效地进行精细化管理,使相关工作落到实处,针对进出企业散装物料产生的扬尘污染,结合当地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并采取一定措施:

(1)要求运输起点所在单位实施裸露地面绿化、道路硬化、道路清扫和路面冲洗工作;散装物料和可能引发扬尘污染的物料和产品要入库存放或密闭遮盖。短期内无法密闭的特大型贮存散装物料场所采取使用防风抑尘网并洒水降尘等。需要装载的货物采取封闭传送带一站式导入或者于密闭空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装载。

(2)对进出企业的运输车辆从预防扬尘污染方面进行要求,要求有关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所有运输散装物料未密闭运输或无防尘措施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出运输起点所在单位,不准上路行驶,杜绝散装物料撒漏造成二次扬尘污染。进出本单位的运输车辆实施登记报告制度。要设立专人对进出的运输车辆的车主、车型、车号、驾驶员、运输物品来源地或去向地、密闭或篷盖状况及车辆清洁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并建立台账。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要求具体所在单位按月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出的运输车辆要保持清洁,各起点所在单位要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对车辆进行冲洗,对未经冲洗不符合清洁要求的车辆禁止出入。避免粉尘、泥土撒落路面无组织随风扬起,造成二次污染。

(3)协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有效管制并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在建立登记台账管理的基础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货运车辆,特别是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检查情况,结合登记管理的情况,对货运车辆实行黄、绿标分类管理制度,对严格按要求实施清洁运输的车辆发放绿色运输标志;对一年内通过各项检查(包括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发现有违规运输的车辆发放黄色标志。各有关单位要优先使用绿标车辆运输货物,对黄标车辆实施限制措施。

(4)加强道路扬尘防治,改进道路清扫方式,变干式清扫为湿式清扫,对主要道路要实行机械吸尘式清扫,充分利用洒水车降尘,扩大道路喷洒范围,提高喷洒频率,增加市区主干道洒水次数,密闭清运生活垃圾,加强对道路遗撒物的查处,同时全面硬化或铺装市区和近郊区道路,不断提高道路绿化覆盖率,广植乔、灌木,形成绿色屏障,喷洒化学尘抑制剂或有机尘抑制剂等有效减少道路扬尘。虽然城市绿化和清扫尘土是最有效的控制扬尘污染的方法,但其必须长期实施才会收效,且在有些情况下不易操作。若只单纯采用洒水防尘,不但经济代价太高,而且水蒸发快、抑尘周期短,总体效果不理想。一般研究认为,采用抑尘剂控制扬尘切实可行,实践也证明使用抑尘剂效果比较理想。

(5)通过媒体播报及发放各种材料等方式加大对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人们加强对扬尘污染认识的同时也为监督和落实此项工作奠定基础。

(6)各有关单位应将上述管理措施纳入各自职能部门的职责范畴,实施目标管理,制定管理细则,强化落实措施。各级行政主管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对散装物料运输的监督检查,对因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严重点的企业及违规运输的车辆,给予严肃处理。

通过落实相关要求,有关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效果较为明显。淄博庄园混凝土有限公司结合本企业工艺自身的特点,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从根本上解决扬尘污染问题。该企业将进出生产厂区的道理进行了硬化,进门口设置了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冲洗废水经简单沉降处理后用于生产过程。散装物料进行蓬盖,并定期洒水降尘。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的点位进行了有效除尘处理。总体而言,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随着人们生活和思想水平的不断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逐步增强,扬尘污染防治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合理的措施将有助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有利于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并且任何一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都要形成长效机制,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实际

问题。

参考文献

[1] 李增高,邱飞程.控制扬尘污染措施探讨[J].山东环

境,2002,(1):26.

[2] 张晶,胡春玲,任庆.城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政策

[J].环境保护科学,2008,32(2):4-6.

[3] 白向兵,刘建,闫英桃,刘艳萍.城市扬尘污染和抑

尘剂研究现状及展望[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2005,

21(4):43-46.

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制度 篇4

扬 尘 污 染 管 理 制 度

安徽溧铜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二日

扬尘污染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铜陵市扬尘管理目标,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公司所建设的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为主体,各参建单位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

二、工作内容:

1、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画,黑板报,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3、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管理规范有序,持续不懈的加强监督,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加强监管,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必须达标的要求。

4、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工地日常行政管理序列,各参建单位开展专项检

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心态。由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根据本市绿色施工的有关规定,具体采取下列措施:

(1)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3)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与社会交通交接口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冲洗车辆设施,按照本市规定按照视频监控系统,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方能驶出工地,不得带泥土上路,车辆清洗处应当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5)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覆盖破损路面,并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6)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规定。

6、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不得产生扬尘。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有效覆盖。

7、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8、巡查时间及线路安排:

巡查时间: 每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7:00 巡查线路: 驻地—工程现场—工地现场周边—驻地

巡查人员: 项目参建方负责人

巡查内容: 场内外道路、冲洗设施、裸露土体洒水和覆盖、沉淀池清理

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制度 篇5

一、认真贯彻《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依照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的管理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制度。

二、坚持对企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一些易扬尘施工作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向各工种作业班组长、作业人员各项工程作业前进行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三、实行开工前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书面说明,作业中针对易扬尘施工作业,易污染环境的作业,潜在污染环境因素的施工作业,做好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参加交底人员的名单,记录内容。

四、向各类人员,以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介绍工程建设项目各部门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扬尘治理工作;针对易扬尘施工作业采取的具体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扬尘防治事项;作业人员应遵守公司制定的扬尘防治制度和切实执行扬尘防治措施;作业人员发现扬尘达到大气污染预警时分别应采取的切实有效措施。

五、坚持每天作业前,班组长应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条件、环境,要求和施工中扬尘防治注意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做好参加人员和交底内容记录备查。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扬尘防治技术交底,要同时进行。

六、坚持易扬尘、易污染环境的施工作业,单独进行各种扬尘防治技术交底的制度。

七、坚持双方在扬尘防治技术交底文件上签字制度,杜绝和防止走过场。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公司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篇6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单位:广饶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

目录

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1-

二、扬尘污染防治主要措施:-1-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主要措施:-2-

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广饶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根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成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福年 副组长:程俊福其他成员:各生产、技术、运输、后勤等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饶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根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采取抑尘防尘措施,为了不制造更多的扬尘污染,给周边居民环保、绿色的环境,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坚决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扬尘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1.易产生扬尘的的各类粉状、粒状、块状物料及燃料堆场要进行封闭式改造,密闭储存,采取全方位封闭措施。

2.设置坚固、连续、封闭式围挡。

3.洗车台规格满足运输车辆全面清洗要求,做到车辆不带尘出厂。

4.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工作。

5.喷淋设施满足降尘技术标准,严格落实车间降尘措施。

6.重污染天气期间,启动分级应急响应措施,驻场联络员全天驻场帮扶。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主要措施:

1.空气重污染指数级分级

重污染包括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时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按照持续污染提升一个响应级别的原则,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者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2、各级领导部门要求生产现场针对空气重污染各级预警采取的应对措施。

空气重污染预警四级(蓝色):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增加生产工地洒水频次,加强生产现场扬尘控制,土石方生产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

空气重污染预警三级(黄色):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增加生产工地洒水频次,加强生产现场扬尘控制。中心从城区停止土石方及还出生产作业,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落实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空气重污染预警二级(橙色):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增加生产工地洒水频次,加强生产现场扬尘控制,全市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生产单位尽量减少室外路露天作业。

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增加生产工地洒水频次,加强生产现场扬尘控制。全市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生产单位要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扬尘防治工作总结 篇7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建设工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大气污染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制定、协调我县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并进行落实。先后制定各年度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太和县住建局20xx年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百日攻坚战方案》等。

二、加强宣传,落实各责任主体责任,努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氛围。

我局积极宣传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市以及市政府出台的扬尘污染相关文件,积极印发给全县建筑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为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住建局多次召开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推进会,在工作会议上进行解读相关办法和政策文件,并在日常监督活动过程中,进工地对各责任主体进行建筑扬尘监督交底,通过短信群发、微信群、QQ群及时通报日常检查巡查情况,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重视,局领导定期不定期带队直奔现场开展督查。

2018年5月份以来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共19次带领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随机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扬尘防治工作。了解工程项目施工扬尘举措,对现场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多举措做好降尘和减污。

四、结合检查,定期调度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

我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落实扬尘治理工作,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差别化管理,分“红、黄、绿”三区,即为“差、一般、好”,根据现场管理情况确定检查频率,对于差的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扬尘防治综合检查,把扬尘治理作为每次检查的必查分部,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建筑工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每次整改要求附加整改后的照片,提高整改效果。每个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例会,通报安全的同时,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情况和问题也进行通报,并对下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五、建立在线监控平台,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强化施工扬尘管控。

住建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太和县分公司合作,利用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在线监控平台对全县在建工地实行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应用“互联网+监管”推行信息化监管模式,能够时时查看各工地施工现场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的效果。

六、树立标杆,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充分利用现场观摩会,宣传文明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典型做法,使全县施工企业“学有榜样、比有标杆”。分别在国泰路安置区、城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时代悦府等现场组织召开了住建局系统安全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通过直观感受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文明施工和空气污染防治意识。

大力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带动我县扬尘治理全

面提高。20xx年已有4项在建工程创建市安全标准化工地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其中2项在建工程创建省级安全标准化工地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现有2项在建工程待市安全标准化工地验收。我局坚持不懈推进项目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提高了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带动了全县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扬尘治理的问题。

七、加强巡查,开展常态化施工扬尘防治检查。

20xx年以来,采取日常巡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安全检查中把施工扬尘列入必查项目,对在建项目不间断开展施工扬尘整治排查。现在建工程86项,包括经济开发区和城关镇工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37.8万m2,截止10月31日,累计循环多次检查152次,签发扬尘防治监督检查整改指令书152份,现已整改落实142份。

八、严格执法,着力提升依法治理力度。

通过网络微信、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扬尘监督活动,并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通报。20xx年以来,在大气污染扬尘治理方面,停工整改15个项目、对各责任主体约谈2次、移交城管局行政处罚函共25份,对项目负责人记录不良行为9人次。

九、借力推进,乘县政府大气污染督察之风助推在建工程管理水平。

自9月26日县政府成立大气污染督察组以来,强力治理在建工地6个100%落实不力的问题,现累计收到60项交办单,已落实整改57项,移交行政处罚16份,对项目负责人记录不良行为2人次。促进我县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管理,形成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

十、存在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工地仍存在施工、监理企业未能落实施工扬尘防治的主体责任,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二是个别现场存在冲洗平台未正常使用;三是个别工地因施工作业面或工序安排不当造成裸露场地未能及时完整覆盖,如市政道路工程和建筑工程基础土方作业。四是个别工地覆盖措施容易反弹。

十一、下步打算

目前,我县施工扬尘防治攻坚工作已初步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局面。下阶段,我局将从几个方面继续加强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1、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一是利用施工现场扬尘在线

监控平台上对我县在建工地实行扬尘在线监测,对现场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及喷淋系统的全周期运行情况进行管理,作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和整改的依据之一;二是继续实施差别化监管。对因扬尘问题存在整改不力、被责令停工、或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行政处罚的项目要实施差异化监管,增加监督检查的频率,并约谈相关责任主体。

2、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日常巡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规划项目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在安全检查中把施工扬尘列入必查项目,进一步强化约谈、移交处罚、停工、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继续把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攻坚战,同时对因扬尘问题被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取消企业和个人参加标准化等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4、推进现场使用预拌砂浆使用,禁止在现场搅拌砂浆。

5、鼓励和激励施工单位在重点区域和主要路段安装塔吊自动喷淋和脚手架自动系统。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篇8

大建设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和控制,推进“美丽合肥”建设,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对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和防溢座的,需设置警示牌。

2、施工期间,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并指派专人对工地周边,以及出入口两侧50米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3、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工地出入口内侧要求设置高压冲洗平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施工现场各种建筑垃圾应及时组织清运,如48小时内无法清运完毕,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工地内长期闲置裸露泥地,施工单位可酌情进行绿化或铺装。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6、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高空抛掷、扬撒。在进行石灰消解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7、风力达到5级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灰土和混凝土拌和、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室外作业。

8、按照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手续。

9、沥青摊铺前基层清理应使用洗尘式设备,不得使用鼓风机,避免扬尘。

10、施工区域严禁露天焚烧清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杂草及其他产生烟粉尘物质。

二、严格建筑渣土、散装物料运输规范化管理

1、必须选择具备密闭和覆盖运输条件的运输单位承运建筑渣土等散流物体。

2、所有运输车辆在驶离工地前,需在冲洗平台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3、运输建筑渣土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段和行驶路线运输,在规定弃土场倾倒建筑渣土。

4、运输建筑渣土及白灰、水泥、沙石等散流物体时,必须做到装载均衡平稳,遮盖密闭,不得沿途撒落。对运输灌装水泥的车辆,必须采取随车收集措施,杜绝出料口沿途撒落现象。

三、工作要求

1、施工企业是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建设成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合同签订应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2、监理企业应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对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

3、市重点局各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要采用定期、不定期等方式随机开展抽查,切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责任。

4、要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范畴,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肃责任追求,确保工作实效

针对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关参建单位,将采取通报、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济处罚,以及通过媒体曝光多多种方式,严管重罚。

特此通知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篇9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管控措施,有效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结合省住建厅《2018 年 XX 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X 建质安〔2018〕XX 号)、《XX 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X 污防指办发〔2020〕XX 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经过 3 年努力,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9 年全省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 建质安〔2019〕XX 号)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要求,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全县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住建局将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标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加大执法查处惩戒力度,高标准、高质量贯

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扬尘治理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贡献力量。

二、工作举措 重点围绕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各类建材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砂浆及新墙材料生产企业),以及建设领域施工机械监管、杜绝超标排放等方面,抓实抓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责任。

“五个严禁”: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严禁凌空抛物,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易扬物料露天放置,严禁土方裸露堆放;

“六个百分百”: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

(一)监控到位,图牌公示。开工前,施工单位要保证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正常使用,接入县住建局监管平台。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建筑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姓名、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围挡作业,封闭施工。房建市政工程在城区主要路段的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2.5 米,一般路段的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1.8 米,围挡应保证顺直、整洁和美观。工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市政道路工程可采用注水式全塑施工围挡,并应环绕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上设置的公益广告应采用标准化图集。在建建筑物周围必须按规定使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预拌砂浆筒库下部出料口及搅拌设备应采取封闭措施,搅拌作业场地四周应设排水沟和沉淀池或设不低于 15 厘米高的挡水坎,防止泥浆外溢。

(三)喷淋抑尘,环境有序。在工程围挡、场内主要道路、塔吊、脚手架等部位设置喷淋降尘、雾炮机设施。确保土方作业区域、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喷淋洒水“全覆盖”。鼓励使用楼层垃圾管道垂直运输技术、安装环境监测仪等。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后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垃圾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或入库存放,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施工现场料具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各作业楼层无尘土。

(四)场地硬化,裸土覆盖。各类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和主要操作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硬质材料铺设,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地面应硬化,每天进

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清洁。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散装物料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五)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工地大门口应设置有效的车辆冲洗设备和设施,鼓励使用车辆自动冲洗技术。土石方运输单位应当取得城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作业时,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盯守检查,记录运输车辆出入情况。凡是车厢密闭不严、土石方高度超过车厢挡板、冲洗不净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施工现场,严禁运输中“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

(六)规范用油,洒水降尘。建筑工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范围内,移动机械所使用的燃油必须达国Ⅱ及以上标准。严禁使用渣油、重油等伪劣油品。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配备专业洒水设备,拆除施工须采用湿法作业,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及时清运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严禁只拆不清;对于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用密目网覆盖。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要预拌进场,道路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县住建局将切实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属地管控责任,建立动态建筑工地管控清单,明确监管单位及责任人。统筹建管、安监、质监部门力量,成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确保施工扬尘防治不留真空、不留盲区,全覆盖、全过程。在重要节日、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增加检查频次。检查组要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视频监控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扬尘污染问题。

(二)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检查组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处罚力度,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经济处罚、信用扣分、媒体曝光、一票否决等措施,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凡被省、市、县“263”、大气办通报、曝光的建筑工地,经查实后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努力提升施工扬尘治理实效。

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10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机关各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08]60号)要求,决定自2008年12月起对我市建筑施工工地、房屋拆除工地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范围

济南市市区二环路以内、奥体中心片区、长清中心城区(含大学科技园)、绕城高速以内城区所有在建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地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整治工作实施主体

整治工作由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房屋拆除单位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实施。建设单位应及时拨付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充分创造条件。监理单位应加大巡查力度,对采取措施不力的环节要及时纠正,对于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房屋拆除单位对工程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工程施工单位、房屋拆除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按照整治标准的要求将污染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本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负全责,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效果。

三、整治工作的目标

(一)2009年6月前,实现市区二环路以内、奥体中心片区、长清中心城区(含大学科技园)在建工程、房屋拆除现场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90%以上达到整治标准要求。

(二)2010年9月前,实现绕城高速以内城区在建工程、房屋拆除现场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100%达到整治标准要求。

四、整治工作的标准

(一)建筑工地通过治理应达到以下标准

1.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率要达到100%。非硬化的路面,按要求进行平整、绿化或采用防尘网覆盖。

2.建筑工程外侧全部使用高密度密目网全封闭防护,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外溢,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3.建筑物内施工垃圾应采取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撒。

4.工地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固化或覆盖措施。用于回填暂时存放的土方应及时采取遮盖、表面喷涂罩面剂或种草等措施压尘,多余土方和建筑废弃物必须及时清运到指定场所。

5.在运送垃圾渣土的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垃圾渣土进行覆盖封闭,对车辆的车轮和槽帮进行冲洗或清扫。

6.工地易造成扬尘物料如水泥、灰土、碎石、沙石等工程材料,应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不得撒落到通行道路上。

7.不得在市区内使用木柴、煤碳做饭。

8.市区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装卸散装建筑材料不得凌空抛扬,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9.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5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二)房屋拆除现场通过治理应达到以下标准

1.在拆迁现场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板(或围墙)进行围护。

2.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清运时间最迟应在拆迁验收前7天完成。

3.在拆迁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

4.现场出入口的路面,要采取铺垫沙石、钢渣等临时硬化措施。

5.在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对拆除现场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在拆迁阶段,原则上每日至少四次喷、洒水,集中拆除时应随时喷、洒水,保持拆除物有一定湿度。

6.拆除水、电、煤气、暖气等设施,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全。

7.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装卸散装材料或渣土不允许凌空抛扬,宜袋装清运,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8.拆除清运渣土时,应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遇有节假日和高考时间,停止拆除和装运施工。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时,停止拆除和清运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通过治理应达到以下标准

1.企业内部制订相应制度、办法,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实验、生产、材料储存等地点和所有进出车辆保持清洁、整齐、无污染、无扬尘;非硬化场地应进行绿化。

2.砂石料仓四周(含进料口、输送带等部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全封闭。

3.除砂石料仓外的储备料场和垃圾场必须采取全覆盖措施,不得露天储存砂石和垃圾。

4.粉料仓收尘装置应切实起到收尘作用,防止漏冒粉料且仓体保持清洁,无粉尘污染和锈蚀。

5.生产线接料口应采取遮挡、封闭等措施,防止出机混凝土飞溅、粘接。

6.接料口下方应有架高混凝土运输车轮胎、污水排放措施,防止出现积水、混凝土粘接的现象;且应对车辆的车轮和槽帮进行清理,防止污水污染车辆。

7.生产运输车辆尾部必须采取防止滴撒漏冒措施,车辆保持清洁,防止出现锈蚀、混凝土粘接;运输车罐体及车前部应统一标志、统一标识企业名称。

五、整治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2月底前)

1.召开动员大会,与各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使各相关单位了解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知道自身应负的责任和应做的工作。

2.通过质量安全简报、网站及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整治、典型示范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

1.2009年1-2月:各工程参建单位、房屋拆除单位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照责任书及整治工作标准的要求完成扬尘治理及自查工作,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扬尘治理及自查工作报告。

2.2009年3-4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现场、拆迁现场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第一次拉网式检查。对于达不到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的工程或企业,将责令停工(停产)整改。

3.2009年5-6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房屋拆除现场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第二次拉网式检查。对于仍达不到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的工程或企业,除责令停工—6—(停产)整改外,还将进行行政处罚和媒体曝光,并不得参评安全文明工地或优秀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对于两次检查均较好的工程或企业,将确定为扬尘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或企业,给予相应表彰并在媒体上发布。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9月)

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不留死角,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不定期抽查,发现达不到标准的工程或企业将按第二次拉网式检查的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六、整治工作的组织

整治工作由市建设委员会组织,并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主任田庄任组长,市建委副主任李从战、姜晓波季良,市机场建设办公室主任兼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王国富任副组长,成员有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处长周予和、市建委拆迁管理处处长耿立华、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王维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王维佳担任。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篇11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XX区及XXX镇、XX镇、XX镇为重点,规范渣土沙石运输管理,有效控制渣土扬尘污染,形成渣土扬尘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使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提高,营造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宜居城市形象。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管理,成立建设工地渣土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常务)、XXX、XXX

成员: XXX、XXX、XXX

为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领导组下设三个检查组

一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 XXX,主要负责XX片区项目。

二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XXX,主要负责XX区及XXX片区项目。

三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XXX,主要负责XX片区及XXX沿线片区项目。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为

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日至7月10日)。7月1日各检查组依照整治任务,对XX区及XXX镇、XX镇、XX镇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7月3日组织全区在建市政、房建项目(包括未报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城建办主任召开XX区城乡建设局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在全区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7月10日至9日25)。开展建设工地专项检查,对文明施工不达标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联合区交通、市政、行政执法、房产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9月25日至10月10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严格加强对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验收,对各建设工地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媒体曝光通报,确保整治行动效果落实到位。

四、整治重点

1、进出口施工道路硬化

2、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档达标

3、洗车平台建立及使用

4、场内物品堆放整齐

5、视频监控建设

6、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7、前期土方工程的治理

8、市政工程文明施工

五、工作措施

1、区城乡建设局成立3个检查组,每组6人,全天实行分片分班值班制,对城区在建项目文明施工进行巡查、督查。

2、采取日报周评制度,检查组对项目的检查情况实行日报局领导小组成员、周报区领导。

3、每月对所有在建工程渣土扬尘、文明施工打分、排名,打分、排名结果公布在XXX公众信息网和XXX电视台,前三名奖励3万、2万、1万,后三名罚款3万、2万、1万,罚款直接从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扣除。

4、实施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缴纳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竣工验收时文明施工达标方可退还。对已交纳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解控由质安办主要领导审批,预留10%(不足10万元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全额预留)到竣工验收时文明施工达标方可退还。

5、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

六、严格奖惩及责任追究

凡在本次渣土扬尘污染整治行动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我局将严格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对检查组及分管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一)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责任追究

1、参建主体责任追究

项目责任主体单位不按要求抓落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责任追究

(1)责令停工整顿,停止现场所有分部分项验收;

(2)停办相关报建手续,新闻媒体曝光;

(3)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扣资质证书。

施工、监理单位责任追究

(1)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停止现场所有分部分项验收;

(2)下达不良行为告知,并即时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录入建筑监管信息平台;

(3)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降低企业资质等级。

2、建立黑名单制度,凡使我局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受到严重影响的,一律纳入黑名单。黑名单上的施工、监理单位,半年内不得参与XXX区项目建设招投标,影响严重的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XXX区项目建设招投标。

(二)、监督管理人员责任追究

1、实施月度考评

每月对各组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监管项目是否达到渣土扬尘污染整治要求,对各组进行打分、排名,第一名奖励1万,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且影响局机关考核的罚款1万。每个组内的奖罚情况自行负责。

2、责任追究

因工作失职使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受到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责任追究:

(1)全区所有在建项目1周内累计发现5台(含5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对责任组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诫勉谈话;(2)1月内累计发现8台(含8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对责任人停岗学习三个月仅发基本工资,扣发奖金,对责任组长免行政职务;

(3)对1月内累计发现9台(含9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领导小组分片组长考核不称职,扣发奖金;质安办主任免职;对1月内累计发现10台(含10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分管副局长免职。

3、整体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整体考评,百日整治行动中未出现影响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事件,对三个检查组实施5万、4万、3万元集体奖励,出现影响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事件,不予奖励。

XX市XX区城乡建设局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篇12

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谯城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经区住建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管,成立区住建委建筑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明华

副组长:孟凡斌 杨东超 成员:黄灿 关小键 王宏伟

二、职责分工

(一)区重点局负责辖区内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包括房建、市政、黑臭水体治理等工程)扬尘防治工作,黄灿为主要责任人,各住工地代表为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办负责全区重点工程以外在建工程项目及搅拌站扬尘防治工作,关小键为主要责任人,各安全责任监督员和负责搅拌站监管人员为扬尘防治直接责任人,具体分工见附表。

(三)质监站要根据市住建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禁止砂浆搅拌工作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扬尘防治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各安全责任监督员要及时掌握监管项目动态,不定时开展检查、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二)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经督促整改仍然不到位的在建项目,要及时移交区城管执法部门立案处罚,并与城管执法部门做好对接工作。

(三)新开工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监督手续。责任监督员要严格把关,实地查看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四)重点局各驻工地代表要切实履行建设单位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区住建委将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有关扬尘防治工作责任人员工作表现予以考核。以省、市环保督查检查情况为依据,监管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存在问题较多、处理处罚不到位、被省市检查组多次通报的,将对重点局住工地代表、安全办安全责任监督员进行问责、轮岗,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附:建设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清单(不含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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