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入学证明

2024-07-21

残疾儿童入学证明(共7篇)

残疾儿童入学证明 篇1

2014-9

长宁中学中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少年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少年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残疾儿童入学证明 篇2

一、我市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现状

(一) 入学率水平较低下

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为72%和巩固率为60%, 远低于两纲的基本要求, 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 我市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低于健全儿童的入学率。

(二) 区域差距比较大

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特殊教育发展较好, 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特殊教育发展相对缓慢。我市近郊六区三残儿童入学率为100%, 14个区县市达到90%以上, 9个区县达80%以上, 5个区县达70%以上, 1个县达到60%以上, 2个区县达到50%以上, 1个县达到40%以上, 还有个别区县特殊教育还未起步。

这组数据充分表明, 智力残疾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他们入学、巩固问题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社会、家庭强烈关注的焦点问题, 残疾儿童迫切要求的问题, 同时也是政府亟需解决的热点问题。

(三) 辍学失学现象还相当普遍

调查中发现智残儿童在应入学残疾儿童中的比例在25%~42%之间, 除少数人随班就读外, 相当比例的人未入学或辍学, 这种现象在区县农村较为突出。

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现状原因分析

农村智力残疾儿童残疾种类多, 残疾的等级复杂, 具体的身体差异不同, 入学难、巩固难问题的具体情况也呈现多种多样。较为突出的几类情况:

一是部分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 行动不便, 生活基本无法自理, 必须专人护理, 增加入学难度;

二是家庭经济原因无法使其入学 (调研中石柱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在3000元左右) , 经济条件较差, 入学难、巩固难;

三是提供智力残疾儿童教育的学校办学条件并不能充分满足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的需要, 造成入学难、巩固难;

四是山区交通不便, 村小撤并, 轻度智力残疾随班就读儿童往返时间太长, 安全隐患太大, 家长接送不便, 造成入学难;

五是山区农村对智力残疾儿童的认识有距离, 不愿亲近他们, 缺少关心和爱护, 甚至在生活、学习中故意排斥他们, 造成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心酸、儿童心理自卑, 使他们不想上学, 不愿上学, 害怕上学.

六是缺乏有效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各种扶残助学项目虽得到大力的很好的实施与落实, 但是, 智力残疾儿童在享受政策的时候较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没有得到实惠, 智力残疾儿童的有限政策资源被忽视。

表现在:缺少对《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条例》、《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重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本次调研中了解部分地方只听两纲其名, 未见其文;部分家长法制意识淡漠, 仍是智力残疾儿童上不上学一个样, 反正都是混日子, 长岁数, 可送可不送的心态和想法在农村局部地方存在;由于山区交通不便, 智力残疾儿童入学每天必须接送, 一次往返要走20-30公里, 造成部分家长送子女上学负担, 随意让孩子旷课和辍学, 导致智力残疾儿童的入学、巩固成为难题。其次缺少对农村山区智力残疾儿童的投入保障机制和有效渠道, 其经费和项目基本上靠义务教育投入在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 而往往由于其智力残疾儿童在学校班级的作用和能力不能得到发挥, 甚至对班级造成负担, 因此除非针对智力残疾儿童的助学项目对智力残疾儿童发放外, 其他奖学、助学性质的项目基本上与他们无缘;缺少对残疾儿童享受农村或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明确政策依据, 致使残疾儿童享受相应待遇必须受到家庭收入、名额总量的政策限制。

七是缺少有效的医疗救助通道。残疾儿童的医疗救助, 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有所体现, 比如视力残疾儿童的白内障手术, 肢体残疾儿童的假肢安装, 语言残疾儿童的助听器配带, 然而智力残疾儿童的医疗救助体系还尚未起步, 没有形成系统的救助体系。

表现在:缺乏智力筛查体系和机制, 没有科学鉴定评价智力的机构、设备和人员, 智力评价采用“望”“闻”“问”的方式, 有一名智力残疾儿童一直被鉴定为肢体残疾;缺少对智力残疾儿童伴有癫痫等疾病的儿童先治疗后教育的救助模式和体系, 以及缺少相应的经费来源渠道和保障机制, 往往就是采取随班就读, 随病任发的局面出现;缺乏对智力残疾儿童因智力引发的肢体协调, 手脚灵敏、行为失调等的心理干预和康复训练。

八是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平台。目前全市对智力残疾儿童的教育管理采用最多的方式是随班就读, 随班就读系我国教育界专用名词, 指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中吸收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一起接受教育的形式, 目前对随班就读教师编制、培训、待遇等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 对其质量的管理、考核、评价尚未行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表现在:缺乏对校舍场地的无障碍化, 或者添置辅助设施, 帮助智力残疾儿童行走, 减少参加教学活动的困难;没有对随班就读学校的编制、人事、经费给予适当倾斜, 缺乏针对随班就读的教材设计, 教师的教学计划只能因循正常儿童的进度适当放慢节奏, 放松要求, 降低难度;缺少一套有效的招生标准、模式、系统, 智力残疾儿童什么年龄入学, 到那里入学, 怎样入学应该具有一定标准。

九是缺失有效的社会资助环境。残疾儿童由于先天的生理缺陷, 智力残疾儿童由于其反应迟钝、思维呆板、行动缓慢, 被冠之“傻子”“呆子”等刺激性很强的字眼, 人为的被贴上标签, 在人群中, 社会上无形有一种自卑感, 缺少应有的认同感和关爱。

表现在:对智力残疾儿童的成果宣传不够重视, 事迹不够典型, 从而社会各界对这一群体存在的价值缺乏足够认识, 缺乏足够认同, 缺少足够了解, 甚至认为是家庭、社会的负担;家庭对残疾儿童的生活、心灵、学习、发展等的了解、帮助、关心不够、不足、不深。无法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社会环境.

三、加强智力残疾儿童教育的思考与对策

(一) 加强宣传, 扩大社会影响, 引起社会关心、关注和关爱

首先, 加强对两纲的意义、目标、作用的宣传, 扩大社会影响, 以及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重点目标指标的检查, 督促区县落实情况。其次, 大力开展对智力残疾儿童的事迹收集, 典型成长故事的传播;还有采用各种方式宣传、动员智力残疾儿童入学, 讲学生入学后的未来, 讲入学标准、入学方式, 入学渠道, 入学补助等政策, 使家长懂政策, 明事理, 清未来。

(二) 落实经费保障, 开展医疗评价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建设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贯彻中发[2008]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及渝委发[2008]27号精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 加大投入, 落实经费渠道, 保障经费来源。

1、率先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医疗评价、救助体系。

智力残疾儿童医疗评价体系是智力残疾儿童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科学客观的鉴别、判断、评定智力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 以及检测是否伴随有多动、行走困难、癫痫等并发症, 才能有针对性对智力残疾儿童实施救治、康复或者入学。

智力残疾儿童救助体系是根据智力评价团队得出的科学客观数据、结果, 制定相应的适合智力残疾儿童需求的救助模式和方案。救助体系主要是针对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 并伴随有多动、行走困难、癫痫等并发症, 生活基本无法能够自理, 需要进行医疗救助、生活护理等方面的帮助。

2、健全社会福利保障机制。

残疾儿童家庭一般都是贫困家庭, 智力残疾儿童家庭更要承担护理责任, 家庭的收入和负担更重, 出台低保政策按照智力儿童残疾水平和评定等级, 给予指标倾斜, 金额倾斜, 或者设立残疾人福利生活补助基金。

3、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我市的智力残疾儿童入学主要采取的方式就是随班就读, 其就近入学, 节约开支, 方便儿童, 为儿童融入主流社会提供了一种快速的便捷通道, 然而其不便管理、管理复杂、师资水平要求高等客观问题也暴露无遗。建设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首先, 给予随班就读学校人事、编制、财政的倾斜, 给予吸纳智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班级在师资配备、教师待遇、职称评定、奖励表彰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特教学校各类功能教室和设备要资源共享, 成为对周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进行教育和训练的资源中心。特教学校安排巡回指导教师, 配合做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 加强领导, 保证政策落实, 得到政策倾斜

智力残疾儿童的入学难、巩固难问题成为一个难题, 成为每个儿童平等享受教育权利的阻滞, 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为了保证政策的落实, 政策的兑现, 早日实现国家对智力残疾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目标, 应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问题, 发现情况, 提供决策, 制定政策, 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残疾儿童入学证明 篇3

加强组织领导是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的前提,完善运行机制是落实随班就读工作的关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随班就读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教学研究是促进随班就读工作的有效途径,培养学生适应能力是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的前提

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形成领导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

一是政府重视。各个单位要重视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工作,并将其纳入了全镇义务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一个同步,四个统一”,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与义务教育同步发展,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把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列入镇有关部门和各个单位工作责任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将结果作为各个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组织机构健全。建立支持保障随班就读工作的三大网络,形成镇里统一领导、学校具体落实的随班就读二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完善运行机制,落实随班就读工作

(一)完善投入机制

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特教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

1、镇政府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事业费、基建费列入财政预算。

2、镇财政设立了专项补助费,作为正常特教经费的补充。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全部用于特殊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0至15岁特殊儿童普查和登记制度,定期组织残疾儿童情况调查,摸清底子,并由学校、镇二级建立档案。每个残疾学生都建有《特殊儿童受教育档案》和学籍,对其发展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

二是认真搞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对筛查对象从受教育情况、社会适应行为情况、智力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反复观察、论证,以确定其是否弱智及程度。为防止家长对孩子智残的事实不愿承认,对随班就读工作不理解,应建立了家长联系制度,要求学校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耐心向家长解释,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另一方面,要求任课教师及其他知情人严格保密,以免对孩子心理造成压力。

三是防止残疾学生流失,确保他们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随读生由于身体缺陷,存在自卑心理,缺乏进取心,难以管理,而且大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极易辍学。为此,学校应采取的措施是:

1、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注重对他们进行潜能开发和特长培养,使家长看到了成果,而且让孩子看到了希望,从而克服了厌学心理。

2、加大对残疾生的救助力度,不让一个残疾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或失学。

3、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残疾学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卫生等管理,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

4、注重随读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班主任或辅导教师对其进行心理指导,让他们能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四是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延伸到幼儿园,逐步开展了对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目前,各镇中心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入园就读,使我镇残疾儿童早期受教育率达到85.5%以上,为实施义务教育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教学研究是促进随班就读工作的有效途径

为了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加强随班就读教学研究,强化教师的特教意识。

一是加强教材研究,对普通教材作了一定程度的处理。小学一年级原则上不降低教学要求,从小学二年级开始一直到初三,实行两类学生同教材、异要求,对残疾儿童降低教学要求。

二是加强随班就读课堂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充分体现一体化教学中的个别化教学。学校为每个随读生制定个别教学计划,采用集体 3

教学和个别教学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注意正确处理好整体与个别的关系,给特殊儿童充分参与的机会。

1、注重个例分析,实行分层教学,适应不同智力层次学生的学习要求。

2、所有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都能针对随读生的特点,恰当对其进行优先提问、板演、面批作业、个别辅导等。

3、运用投影、录音、录像、多媒体、课件等多种现代化教学手段,激发残疾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他们的学习潜能,使每个残疾学生能够在各自的基础上得到提高。

五、培养学生适应能力是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任务

残疾儿童入学证明 篇4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函„2017‟9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纳入义务教育招生整体工作,统一部署安排。

8月底,县教育局将召集县残联、县卫计局及县医院、特殊教育、心理等专家代表组成临朐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全县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进行免费入学评估。各学校要做好片区内残疾学生家访、入学动员及招生工作,依法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入学鉴定和评估后,要优先安排适合在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真正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二、做好数据核实和入学前登记

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市残联提供的《临朐县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原始数据》(见附件1),逐一排查落实,精准摸清底数,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前登记工作,填写《临朐县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8月11日前将核实修改后的附件1和附件2,发马桂凤邮箱dcjbmgf@126.com(教办汇总后报基教科),为实施“一人一案”、落实教育评估安置奠定基础。

三、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根据《临朐县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字„2015‟104号),残疾学生达到5人的学校需建设标准资源教室,每镇街至少建成一处标准资源教室。请双语学校提报现有资源教室及今年建设计划(见附件3)。根据入学鉴定意见,对于无法到校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要积极与其家长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沟通,确定送教上门名单(格式参考附件4),积极启动送教上门服务活动。双语学校要统筹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规划建设,各校要配好专兼职资源教师,落实学校资源教师和承担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待遇,为更好开展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创造条件。

四、抓好特殊教育政策的学习宣传

各学校要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少年家长送孩子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大力宣传、倡导扶残助残精神,广泛动员富有爱心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士帮扶残疾儿童少年,支持特殊教育发

展。

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及各学校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2017 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汇总表》(附件5),与附件3-4,一并于9月18日前报马桂凤邮箱dcjbmgf@126.com,教办汇总后报基教科。

附件:1.临朐县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原始数据

2.临朐县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统计表 3.临朐县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规划表 4.随班生、送教生名单汇总上报格式

5.2017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汇总表

残疾状况证明 篇5

残疾状况证明1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叫李锦兰,现年69岁,横山县赵石畔镇白家梁村人。因得脑梗塞,导致身体重度残疾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并办理了残疾证。现在家中只有我和老伴两人,无任何经济来源,恳请民政局给我救助,帮我的渡过艰难时日。

申请人:

年 月 日

残疾状况证明2

兹有我村村民王xx,男,汉,身份证号:

152728xxxx1108xxxx,在1977年农学大寨农田基本建设(原补连公社搞水利宏灌工程)中,因劳动环境 恶劣,劳动强度大,造成其当场得病,导致终生残疾。

特此证明

xx村民委员会

20xx年8月6日

残疾状况证明3

兹有我村(社区) ,男(女),于 年 月 日出生,系智力残疾 ,身份证号为: ,法定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 与残 疾人 关系。

特此证明

村委会或社区(盖章)

街道或乡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残疾状况证明4

兹有我村xx居民:xxx,性别:男,xxx年xxx月xx日出生,家住xxxxxxxxx。由于患天花导致双眼失明, 给生活上带来不便,特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敬请领导给予帮助,及时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证明

xxxxxxx委员委会

xxxx年x月xxxx日

残疾状况证明5

兹有本社区居民xxx ,男,出生于xxxx 年 xx月 xx日,户籍地址:xxxxxxx 号,该员经人民医院鉴定为二级肢体残疾,现申请办理残疾证,望相关部门予以办理。

特此证明

20xx年xx月xx日

残疾状况证明6

兹有我村村民王xx,男,汉,身份证号:

52728xxxx 08xxxx,在977年农学大寨农田基本建设(原补连公社搞水利宏灌工程)中,因劳动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造成其当场得病,导致终生残疾。

特此证明

xx村民委员会

xx年8月6日

残疾状况证明7

兹有我村村民王xx,男,汉,身份证号:152728xxxx1108xxxx,在1977年农学大寨农田基本建设(原补连公社搞水利宏灌工程)中,因劳动环境 恶劣,劳动强度大,造成其当场得病,导致终生残疾。

特此证明

xx村民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残疾状况证明8

兹有本社区居民___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号,该员经人民医院鉴定为二级肢体残疾,现申请办理残疾证,望相关部门予以办理。

特此证明

20xx年xx月xx日

残疾状况证明9

兹有我村居民:______,性别: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家住________。由于患天花导致双眼失明,给生活上带来不便,特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敬请领导给予帮助,及时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证明

______委员委会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残疾状况证明10

兹有本社区居民___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号,该员经人民医院鉴定为二级肢体残疾,现申请办理残疾证,望相关部门予以办理。

特此证明

残疾儿童入学证明 篇6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申 请 书

西乡塘区教育局:

本人__________,系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 __________县 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街)人,属__________户口,配偶系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 __________县 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街)人,属__________户口,小孩(姓名)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处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因我们夫妇俩长期在____________ 区务工,现居住在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__小区(村)。因在原籍对孩子无监护条件,特要求在西乡塘区学校申请入读义务教育,恳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与安排就读。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孩子姓名:

2014年___月___日

篇二: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的办法

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的办法

为切实保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校就学。

1、黔西县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

2、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

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亦可)。

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6、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7、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9、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父母双方一方是经商的不作农民工子女看待。

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校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校域务工就业和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安排其子女就学。

(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为准,其

它时间不予办理。符合本规定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黔西县教育局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接受学校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

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根据我校教育资源状况,确定满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四、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

(一)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同时,在满足所属校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二)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三)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我校儿童少年同等待遇。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根据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我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学校职责,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我校要建立完善保障务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

作。同时,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三)学校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对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加强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务工就业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同时要做好当地学生家长的工作,消解他们的陈见、偏见和歧视心理。要尊重农民工子女的主体地位,遵循教育规律,实现与当地学生的自然融合。要将保障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办法措施和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五)建立务工人员学龄期子女的普查和登记制度。学校建立务工人员学龄期子女登记制度,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了解相关数据,提供相关人员名册。学校要根据务工人员学龄期子女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务工子女入学方案。

(六)解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是一项关系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公平、稳定的系统工程。学校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支持和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相关工作。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新办法出台后为止。

雨朵镇平坝小学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篇三:进城务工人员申报随迁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

进城务工人员申报随迁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

本人申报孩子__________入学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有效且尚未就读过小学一年级,如有伪造虚假材料证件,本人将作为自愿接受:自动放弃在西乡塘区申请资格,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失信行为被纳入南宁失信惩戒系统。

父亲签名:

母亲签名: 2014年7月___日

篇四: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

作者(来源):基础教育科 发布时间:2011-06-03 珠教〔2011〕4号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第二条 凡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年满6至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服务所在行政区(功能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第三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助审核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四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采取统一管理、统筹兼顾、集中受理的模式。

第七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由其父或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入学申请表,连同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其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第八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初一年级,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在其原毕业小学统一登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不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向各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 各区经办机构应当设立办事窗口受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7月,具体日期以各区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申请人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的,经办机构应当进行初审。佐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对相关佐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

第十一条 经办机构在受理时间结束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核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算积分。应向社会公示积分满100分以上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经办机构反映,由经办机构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 教育部门根据公示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申请人随迁子女应持入学通知书及佐证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

第十三条 属于享受我市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起始年级的,可不纳入凭积分入学范围,其法定监护人向各区经办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主要包括:

(二)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三)我市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四)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五)符合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的重点项目高级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

(六)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

(八)在我市居住的台胞子女;

(十一)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十四条 市教育和监察部门要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 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随迁子女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开始实施。

篇五:农民工子女入学需5种证明

农民工子女入学需5种证明

孤、残和享受低保的正常适龄儿童入学,按有关政策予以减免相关费用;四川地震灾区正常适龄儿童入学将给予照顾。

新乡农民工子女上学~~~注意啦!!(2011-06-14 17:02:27)转载▼

标签:卫滨区

教育主管部门

小学

子女入学

二十中

教育

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解决好他们的子女上学问题,我市近日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当中专门针对这部分人群作了详细规定。市教育部门通过前期调查,目前已经确定了市区21所初中和25所小学一共49所公办学校作为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指定学校,这些学校大都分布在进城务工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进城务工人员可以到所居住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详细咨询,送子女选择最近的学校进行就读。这些学校已经作好了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招生的日期为:初中为6月8号到7月3号;小学为8月10号到8月25号结束。

初中指定学校有:

四中(十中北校区)、五中(铁路高级中学西校区)、外国语学校、七中、九中(二中西校区)、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二十二中南校区)、十八中、二十中、开发区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洪门初中。

小学指定学校有:

二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第三实验学校;

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

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

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 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

开发区西台头小学。)

市教育局副局长王玉宇——(对于农民工子女 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 去办理一些手续 同城同待遇 不收取任何的择校费 不收取任何学费)

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凭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经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残疾儿童计划 篇7

残疾人是人民群众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又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人权理应受到尊重与保障。本班在这个学期就迎来了一名带有残疾的新生,这个年仅7岁的儿童因火灾导致右手残疾,并且遭到父母的遗弃,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她的家庭较为贫困,但却没有是孩子失去纯真的心灵。所以为这个孩子能平等地享有教育的权利,为健全我校残疾儿童教育事业,使其不因贫困失学,也不因失学而使其家庭更加贫困,让她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促进其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增强她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现制定残疾儿童就学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1、学习帮扶。通过对向这名残疾儿童的授课老师了解她的学习情况,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学习进行辅导,利用课堂补差、课后辅导和交流谈心等方式,帮助她树立自信心,寻找适合她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业成绩。

2、关注残疾儿童的生活。向临时监护人了解残疾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帮助解决生活上存在的问题。

3、打开残疾儿童心灵之窗。关注儿童的心理变化,对其心理困惑和矛盾及时给予科学有效的辅导,克服心理障碍,使其健康的成长,还可以让心理辅导老师定期和残疾学生促膝谈心,在心里上加强对残疾儿童的开导,保证孩子心理的成长健康。

4、正确引导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发展。给予残疾儿童更多的关爱,弥补父母缺失的部分,加强她与同学、朋友、老师之间的感情交流。

5、增强残疾儿童的安全意识。教导他们在生活中要注意安全,特别是煤气、火、开水、电以及交通等问题。

6、生活帮扶。最大限度地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深入了解帮助残疾儿童的家庭情况,掌握残疾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使其感受到学校和老师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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