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024-05-28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精选4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篇1

一、总则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施工现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仿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略)

三、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3、消防小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4、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6、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10、临时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2、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13、施工层面积在500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要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出现喷嘴损坏、垫圈老化、内胆破损等情况时应予以抢修、报废和更新配置。

1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四、突发事故发生后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后,火情发现人在打电话通知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后,无论火势大小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起火物质、火情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报警后要派人到单位门口或十字路口等候消防车。在专职消防人员没到之前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要组织义务消防员采取正确的方法,利用灭火器材、沙、土、水等争取将火扑灭。

五、突发事故应急疏散组织措施程序

1、突发事故发生后,首先要保证道路、楼道、走廊安全畅通。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疏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时扑救起火源,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突发事故的原因、地点、时间及被困人数。

3、突发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派专人看护,保护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六、突发事故或火灾发生时,采取的抢救或扑救火灾的措施 火灾初始阶段,一般在起火十几分钟内,此时物质燃烧的速度比较慢,火焰不高,燃烧散出的辐射热能较低,燃烧面积不大,现时义务消防灭火行动组组长要根据火灾情况及火灾地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如灭火发生地没有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不够,要通过事故通讯联络组及时从其它部门调来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通过疏散引导组的相互配合并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将火灾在消防车到达之前扑灭或控制住火情,不让其扩大。

七、通讯联络指挥、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指挥组要通过电话及时报告单位相关部门,并派人到现场密切关注火情发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各项联络工作及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通报灭火情况。

安全防护救护组成员在火灾发生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找到受伤人员,将医生带到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理,并根据火情大小考虑是否联系“120”救护中心,以防不测。

八、主要联系电话号码

火警:119 救护中心:120 盗警:110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篇2

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 , 施工现场临时招募的人员较多 , 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 ,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工程管理人员往往只注重赶进度 , 将消防安全置于脑后 , 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 , 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 , 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 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

1.2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由于建设单位的领导认为对工程实行承包后 , 施工安全就会随工程转包而转嫁到施工单位 , 对安全工作撒手不管 , 疏于督促 ; 监理单位往往只重视施工质量忽视施工安全 ; 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只求施工进度 , 消防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层层分包 , 但消防安全责任制却没有逐级落实 , 且有的分包单位甚至无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往往把办公室、施工人员宿舍设在建筑施工现场 , 存在严重的“三合一”火灾隐患。许多施工单位没有制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 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施工人员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号码 , 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 , 不能有效组织人员进行自救。

1.3 工地违章用火、用电导致火灾发生

施工现场一般都离不开电焊、气割等 , 由于施工人员缺乏对消防基本常识的掌握 , 导致火灾隐患较多 , 表现在 : 一是违章用电 , 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 , 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 极易引起电线短路 ; 二是不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大小选择相应的电线规格和任意增加用电设备 , 形成电线负荷过载而发热起火 ; 三是在焊割作业中炽热的金属火星飞溅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 , 焊割作业时的热传导 , 也会引起火灾 , 施工人员焊割前不对焊割作业的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清理 , 也极易引起火灾。

1.4 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由于施工队伍大多只重经济效益、求速度 , 而忽视安全 , 一般施工现场均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的即使配备了消防器材 , 大都是个摆设 , 灭火器材也大都失效、过期 , 根本无法使用。许多建筑工地都没有落实临时水源 , 最多就是利用周围道路的市政消火栓 , 但往往有些市政消火栓离建筑工地距离有几百米远 , 一旦发生火灾 , 不能及时取水扑救。此外 , 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被占用或堵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 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对策

2.1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 明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 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是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 与此同时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 , 应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要主动牵头 , 及时协调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 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 , 发现问题 , 及时纠正 ; 要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宗旨 ,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 , 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二是施工单位要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的规定 ,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要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 确定专 ( 兼 ) 职消防人员 , 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 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制定不同防范措施 , 并要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 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三是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 , 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演练 , 增强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2.2 强化施工队伍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 , 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 从事建筑施工、装修施工的单位 , 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 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 , 一律不得从事施工作业。施工单位要制定消防培训计划 , 对临时招募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活动 , 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电工、焊工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3 加强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可燃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往往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 如木龙骨、胶合板、宝丽板、塑料板、刨花板、麻袋、聚氯乙烯材料等 , 这些材料随意堆放现象十分严重。在施工现场电焊、气割溅出的高温火花及灼热物体以及其它明火 ( 如烟头 ) 掉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极易引起火灾。施工现场还经常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油漆、汽油、香蕉水等,这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存放常常无专用仓库 , 随用随放 , 且不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等安全措施。施工作业中不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操作规定 , 极易引发爆炸等伤亡事故。

2.4 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建筑施工现场的各个楼层和重点防火部位 , 要设立临时消火栓 , 要配备齐全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 , 并作“消防用品 , 不得挪用”的明显标志。要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水源供给,在设备安装施工阶段,宜最先安装消防水管及其相关设备 , 提前供水。建筑工地内要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 , 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 , 特别是那些可燃、易燃的物品更要坚持每天清理 , 确保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和消防人员下行、上行畅通快捷。

总之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任重道远 , 只有不断加强消防宣传工作 ,提高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 才能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预防提出了一些建议。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巡视制度 篇3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检 查 巡 视 制 度

为了全面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门巡控制度;

2、项目监理部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并召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各专项监理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本专业的安

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实行日巡控制制度;

5、项目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监理工程师

负责检查;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安全监理负责检查;

8、专(兼)职安全监理及各专业监理每日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9、各级检查对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此项工作由安全监理负责检查。

黑龙江清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临时用电系统和设施

1)、临时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件保护系统;

2)、施工中临时用电的负荷匹配和电箱合理配置、配设问题; 3)、临时电器材和用电设备是否具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 4)、生活和施工照明的特殊要求; 5)、消防泵、大型机械的特殊用电要求;

6)、雨期施工中,对绝缘和接地电阻的及时摇测和记录情况。

2、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区域内有无地下电缆、水管或防空洞等; 2)、现场内或施工区域内有无高压架空线; 3)、施工现场周围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各种问题; 4)、有无噪声扰民的情况。

3、基础施工阶段

1)、土方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挡土墙等情况; 2)、雨季施工或地下水位较高时的排水、降水措施; 3)、深基础施工的作业环境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 4)、基坑周边的防护措施。

4、主体施工阶段

1)、外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验收、预防高处坠落和防物体打击; 2)、“三宝”等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黑龙江清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四口、五临边的安全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施工人员上下通道;

6)、特殊结构工程,如钢结构、吊装、大型梁架吊装以及特殊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5、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1)外装脚手架、吊篮、桥式架子的保险装置、防护措施情况; 2)室内管线、洞口防护措施情况;

3)室内使用的单梯、双梯、高凳等、工具及使用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4)内装架子搭设和防护;

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篇4

为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确保各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由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行政部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各单位部门具体实施,各单位必须制定相关责任制度,要求定人、定职责。

2、各单位实行每日消防安全巡查与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单位、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实际落实工作归口各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行政部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工厂负责任人报告本工厂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消防安全巡查的内容:

设备、电源、工人操作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现场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吸尘设置、废物料处理、通风管道、(木工、油漆、安包、调漆房、所有仓库)工作场地、;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隐患、关闭电源。

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消防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设备、电源、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公司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在单位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安装的消防设施,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8、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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