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委托书

2024-08-01

关于房屋拆迁委托书(精选6篇)

关于房屋拆迁委托书 篇1

【范文一:房屋拆迁委托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人民政府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将其房屋自愿委托乙方进行拆除。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的拆除范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拆除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拆除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

4、具体楼层:_______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

2、并在边界与徐贵祥家接壤处,砖砌文化墙作为宣传栏;

四、委托期限,在此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该房屋拆除完工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范文二:房屋拆迁委托书】

_______公司:

根据贵公司业务作业规定,现特授权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我们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我们全家办理_______路_______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有关手续,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关于房屋拆迁委托书 篇2

一、委托与代理

委托与代理关系有密切的联系, 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

1. 内涵不同。

所谓委托, 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 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所谓代理, 就是指一方授予他方代理权, 他方依代理权与第三方进行法律行为, 其行为后果由一方承担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2. 适用范围不同。

就代理关系而言,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种类型,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所进行的是意思表示和接受意思表示的行为;而委托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 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委托中受托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可以是法律行为, 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3. 效力范围不同。

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法律效力涉及这三方面的当事人, 代理人必须有代理权, 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则对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委托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

本文所指的房产登记中的委托, 是指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 将办理与房产登记有关的事务, 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 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二、房产登记中委托的类型

房产登记中的委托, 涵盖了房屋权利人授权他人处分自己财产权利的重要内容, 按照房产登记委托的主体不同, 笔者将其分为三类。

1. 一般自然人委托。

此处的“一般自然人”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但不包括与内地实行不同户籍制度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在内地购买房产,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产权登记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一般设有特别条款。另外, 作为委托人的自然人, 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所作的委托, 并不当然有效。

2. 境外自然人委托。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3. 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

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人的, 委托书上需加盖法人公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房产登记中的委托, 按照房产登记中受托主体的不同, 又可分为:

1.受托人为自然人。受托人是自然人的, 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 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 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 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 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 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 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 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 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2.受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受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受托人的一种特殊形式。这里需要探讨的是:受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在行使受托权利实践具体事务时, 仍需落实到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体工作人员身上, 由其代为履行。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受托人时, 由法人内部人员执行具体事务的行为不构成转委托。

三、国内部分地区对境内房产登记委托的可借鉴规范

对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 《房屋登记办法》有明确“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的强制性规定, 前文已述, 操作上并无模糊性。然而, 对于境内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房屋登记的, 却有理解和操作上的两难。

《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 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物权法》的上述规定, 加重了登记机构在错误登记时的赔偿责任, 因此, 登记机构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真实性等方面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如何确定委托书的真实性成为各地登记机构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只对境内书面委托做了原则性规定, 并未强制要求办理公证委托。在登记实践中, 仅凭受托人提交的委托书, 登记机构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在无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 如要求申请人将委托书进行公证又有擅自增加登记条件、增加申请人经济负担之嫌。因此, 委托他人处分房屋在登记实践中一直存在操作上的困惑。国内部分地区地方性法律规范对此的可行性规定可分为两种。

1. 侧重对委托人的身份审核

《南京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 应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的, 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代理境外委托人登记的, 提交的委托书应当按有关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 申请办理涉及被代理人房屋的权属登记, 应当提交代理人资格证明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 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不能提交被代理人身份证明的, 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境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国家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委托材料是外文的, 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洛阳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登记的, 应当出具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在本地的, 委托书应当经过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查或者向登记机关出具委托人所在单位 (居民委员会) 的证明。

可见, 上述三个地区对房产登记中委托的规定, 侧重于对委托人身份证明的考察, 将受托人能否提供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作为核实委托真实性的重要指标,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登记机构因申请资料虚假而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2. 以地方性法律规范强制要求公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制定房屋登记实施细则。

湖南省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列。《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 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涉及房屋权利处分的, 授权委托书应当进行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修订后的《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规范》规定:自然人转让房地产委托他人申请转移登记的, 必须办理委托公证书。

安徽省芜湖市出台的《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和规范公证的通知》, 也将自然人处分房屋产权、委托他人代办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纳入必须办理公证的范畴。

上述规定充分体现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保护房屋所有权方面的审慎态度, 以公证 (或律师见证) 的方式来核实受托处分权的真实性, 避免了登记机构在委托书是否要求公证问题上的随意性, 也大大降低了登记机构在审核受托人及受托权限真实性方面的风险。

四、对房产登记委托的建议

关于房屋拆迁委托书 篇3

关键词: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

一、基本问题

(一)概念

委托是一方授权另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办理一定事务的行为。委托行为一般涉及行为人处分民事权利等内容,行为人办理公证可以增强行为的证据效力和公信力,更容易为受文单位所接受并采信,从而顺利达到实施委托行为的目的。因此,《公证法》第十一条明确列出委托为公证机构业务范围。

在“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中,委托人不是以出售其房产为目的,而是因借贷需要办理出售房屋委托公证。债权人为保证自身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不动产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但因程序、费用等原因不愿意按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或虽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因债务人不配合等原因导致债权实现困难,如解除抵押登记需要抵押人、抵押权人到场签字确认,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很可能发生债务人不予配合等情形,给债权人实现债权带来困难,耗费债权人更多时间、精力和费用。因此,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办理以债权人或其指定第三人为受托人的委托出售房屋公证,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公证委托处置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屋,以房屋价款优先受偿。

(二)法律特征

1.单方性

“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即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出售房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上述委托是单方民事法律行為,仅依委托人委托即可使代理关系成立,不要求受托人有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也不涉及有偿、无偿问题,在使用上侧重于代理关系对第三人产生的效力。

2.无因性

“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行为效力与作为其基础的借贷等行为效力无关,即委托行为与基础借贷关系独立存在,前者产生于后者,却并不因后者影响而发生改变。

无因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作为基础的借贷行为不成立,不影响委托出售房屋行为效力;②作为基础的借贷行为无效,不影响委托出售房屋行为效力,如《合同法》第210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中,债权人虽暂未付款给债务人,但办理公证后,委托出售房屋行为即生效,委托书即会被相关受文单位所接受;③作为基础的借贷行为不合法,也不影响委托出售房屋行为效力。

二、风险分析

(一)委托人存在的风险

1.面临“格式委托书”的不利局面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受托人基于委托人的委托授权,将委托人房屋出售,由委托人承担行为后果。公证实践中,由于委托人急需借钱处于弱势,使得委托书内容通常都是由债权人自行拟定。债权人由于考虑自身利益,方便其进行各种相关手续办理,往往不管是否确实有需要,就将委托事项全盘罗列,不需要委托的、不能委托的事项全部包括进来。而大多数委托人是百忙之中抽空与债权人来到公证处,大致浏览一遍债权人提供的委托书,然后直接签名。因此,办理公证后,一旦发生纠纷,债务人往往面临不利局面。

2.房屋被提前卖掉或卖价不合理

委托系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建立在委托人对受托人信任基础之上,具有人身性,但在“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中,受托人只是债权人或债权人信任的人,这一信任关系并不存在。如发生还款纠纷,受托人不可能维护委托人利益、执行委托人意志;还可能会发生在债务人未违反借款合同或履行完还款义务时,受托人仍将房屋出售并携款潜逃等情形;也可能会发生在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受托人与他人恶意串通,将房屋低价售出,并要求债务人继续偿还。

3.面临追责难情形

在公证实践中,委托人会将作为中介机构的担保公司的一些业务员列为受托人,但当这些业务员被列为受托人之后,意味着他们都可以独立地代表委托人进行委托事项的办理,而当他们以个人身份进行越权代理、无权代理等非法行为时,其法律责任并非由作为中介机构的担保公司承担,而是由该业务员个人承担,但业务员流动性很大,一旦某业务员违法,甚至潜逃,委托人损失将面临追责难晴形。

(二)受托人存在的风险

1.委托人撤销委托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规定,当委托人撤销委托,受托人将丧失代理权。在公证实践中,债权人有时会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写入“上述委托书不得撤消”等内容,希望以此来约束委托人,从而保护自己利益。但委托书是委托人授予受托人委托代理权的单方法律行为,“委托书不得撤消”等内容本身不合理,也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抵触。

当委托书已经做出,并办理完公证手续,委托人以受胁迫、显示公平、重大误解等理由提出要求撤销时,或者在其他经常居住地、行为地办理新的公证,以公证来否定前一份“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将极易引发混乱和争议,也不利于债权人利益保护。

2.委托人多次委托

在房屋变更以过户登记为准的情况下,即使办理委托公证,房屋产权仍属委托人。委托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多次办理“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债权人面临“钱房两空”风险。

(三)公证处存在的风险

1.为实际并不存在的“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办理公证

在公证实务中,一些当事人之间通过虚构借贷关系,捏造借贷事实,编造虚假用途,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恶意串通,并来公证处办理上述委托公证,从而达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益,或转移财产,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目的。

2.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办理公证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形主要有:一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完整,如委托人在办理上述公证时,只是在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才同意受托人出售房屋,但实际操作中,受托人为了让公证书更容易被房管局等受文单位所接受、使用,不会在委托书中附加条件;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债权人在借钱给债务人时,债务人处于弱势地位,债权人往往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来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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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不合法的“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办理公证

(1)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仍有债权人借出款项,并要求债务人提供房屋抵押并来办理公证。

(2)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债权人往往违反此规定,而公证人员常常无法查明。

(3)根据《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可以是书面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也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担保条款。其内容应当明确担保的债务金额、期限等,而担保性委托书及公证卷宗中看不到担保意思表示,此委托书显然不符合担保合同形式要求。

(四)國家法律面临的风险

1.法律被规避

(1)《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及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以执行。”

在“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中,发生纠纷时,债权人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出卖委托人房屋用于抵债,委托人实际上完全丧失诉讼权利,避开必须走法院裁决这一法律路径,避开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可以选择迅捷的自我救济方式,甚至在房屋为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时,也能得到变现。

(2)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屋产权取得满5年的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经济适用房在未达到规定年限前不得上市交易,当债务人以此类房屋来办理公证时,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达到逃避国家税费、强制性规定的目的。

2.不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稳定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

实践中,债权人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中注明期限为上述事项办完为止,期限非常宽裕。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不需要及时行使诉权,在房屋价值远大于债务人所借款项时,更是如此,不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稳定。

综上,“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风险相当大,仅靠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这一环节来降低风险,是行不通的。因此,对于此类公证,公证员应当为委托人、受托人分析厉害关系,告知不予办理。同时,建议房产部门、税收部门等其他部门也要采取适当措施,共同约束这种行为,以更有效地维护国家法律、社会正常秩序。

房屋拆迁委托书 篇4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委托如下:

受委托单位名称: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委托事项:负责实施xxxxxxxxxxxxxxx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详见规划拆迁红线图)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

1、负责拆迁范围内房屋、附属物的调查摸底,汇总测算。

2、协助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各项证件。

3、配合委托单位组织召开房屋拆迁动员会。 、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负责被拆迁户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的收缴。

6、负责房屋拆迁相关手续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7、协调配合强制拆迁。

委托期限:自x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动迁机构):

甲方经区计经综(XX)63。64。65。66。67号及批准征地通知(XX)1、2、3、4、5号批准,在村一带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现代通信工业园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杭市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拆迁范围: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现代通信工业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107户农居建房审批面积合计约26811平方米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工作,并拆除旧房将场地交付给甲方施工。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补偿原则:拆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市房屋重置价格》、《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拆迁期限:暂定在甲方领取拆迁许可证后2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领拆迁许可证手续,具体拆迁实施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暂按每户万估算,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根据规定按实结算。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 元,计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 元,以后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按时缴纳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

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后,根据区纪要[XX]25号文件,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的20%,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签约时支付总额的30%,余款在腾房屋后结算,多还少补。

1、奖励费:被拆迁人在乙方评估后当时签订协议的,按被拆迁人常住人口一次性人均奖励1500元,规定时间前签约的,甲方按常住人口人均奖励10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奖励;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完毕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1000元,规定时间前完成搬迁交房的,经验收合格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5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发放奖励费。

2、被拆迁人搬家补贴费:每户700元/次,每一次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次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在安置时予以支付。

六、安置方式:

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借款条件之后,发放借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借款金额,所发放的借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拆迁农户在予以安置,安置政策根据安置政策处理。

七、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后,根据区纪要[XX]25号文件,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的20%,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签约时支付总额的30%,余款在腾房屋后结算,多还少补。

八、乙方的拆迁服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拆迁建筑面积25元计算(包含丈量、评估费、包含支付给国土局的管理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5万无,其余部分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后七日内支付给乙方。拆迁评估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

九、旧房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旧房残值归乙方所有。

十、动迁成果:

动迁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补偿安置汇总资料及明细表。

十一、违给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期限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相关费用,乙方可适当顺延拆迁时间。

2、因乙方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甲方可拒付拆迁服务费,并要求乙方经济赔偿。

3、因不可抗拒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区国土分局一份。

甲方:乙方:

本人转让名下房屋一套,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王x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本人__________ 购买 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所售房屋__________ 号房,因委托人(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__________ 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第三条 报告情况拆迁过程中之一切情况,乙方应在每(日,星期,半个月,一个月)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应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的书面报告(包括拆迁的具体费用及支出情况等一切相关之情况)。

房屋拆迁委托书3

_______公司:

根据贵公司业务作业规定,现特授权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我们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我们全家办理_______路_______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有关手续,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4

甲方(委托方):XXX

乙方(受托方):XXX

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将其房屋自愿委托乙方进行拆除。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的拆除范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拆除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拆除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XXX

2、座落位置:XXX

3、建筑面积:XXX

4、具体楼层:XXX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

2、并在边界与徐贵祥家接壤处,砖砌文化墙作为宣传栏;

四、委托期限,在此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年月日起至该房屋拆除完工为止。X

甲方(签字):XX乙方(盖章):XX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其房屋自愿委托乙方进行拆除。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的拆除范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拆除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拆除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5.具体楼层:____________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

2.并在边界与徐贵祥家接壤处,砖砌文化墙作为宣传栏;

四、委托期限

在此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该房屋拆除完工为止。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6

甲方(委托人):

乙方(动迁机构):

甲方经区计经综(XX)63。64。65。66。67号及批准征地通知(XX)1、2、3、4、5号批准,在村一带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现代通信工业园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杭市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拆迁范围:

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现代通信工业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107户农居建房审批面积合计约26811平方米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工作,并拆除旧房将场地交付给甲方施工。

二、补偿原则:

拆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市房屋重置价格》、《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拆迁期限:

暂定在甲方领取拆迁许可证后2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领拆迁许可证手续,具体拆迁实施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暂按每户万估算,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根据规定按实结算。

五、其他费用:

1、奖励费:被拆迁人在乙方评估后当时签订协议的,按被拆迁人常住人口一次性人均奖励1500元,规定时间前签约的,甲方按常住人口人均奖励10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奖励;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完毕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1000元,规定时间前完成搬迁交房的,经验收合格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5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发放奖励费。

2、被拆迁人搬家补贴费:每户700元/次,每一次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次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在安置时予以支付。

六、安置方式:

拆迁农户在予以安置,安置政策根据安置政策处理。

七、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后,根据区纪要[XX]25号文件,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的20%,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签约时支付总额的30%,余款在腾房屋后结算,多还少补。

八、乙方的拆迁服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拆迁建筑面积25元计算(包含丈量、评估费、包含支付给国土局的管理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5万无,其余部分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后七日内支付给乙方。拆迁评估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

九、旧房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旧房残值归乙方所有。

十、动迁成果:

动迁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补偿安置汇总资料及明细表。

十一、违给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期限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相关费用,乙方可适当顺延拆迁时间。

2、因乙方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甲方可拒付拆迁服务费,并要求乙方经济赔偿。

3、因不可抗拒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区国土分局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房屋拆迁委托书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桂门岭安吉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被征收人因病医治无效于辞世,其名下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郴房私字第号)的补偿款由妈妈和我们共同继承。现特委托妈妈作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签订《郴州市北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并全权办理上述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所有事宜,我妈妈在此房屋征收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在下列账户接收的房屋征收补偿款项,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结算账户:_________________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交通银行郴州北湖支行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8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委托如下:

受委托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事项:负责实施XXX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详见规划拆迁红线图)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

1、负责拆迁范围内房屋、附属物的调查摸底,汇总测算。

2、协助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各项证件。

3、配合委托单位组织召开房屋拆迁动员会。

4、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负责被拆迁户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的收缴。

6、负责房屋拆迁相关手续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7、协调配合强制拆迁。

委托期限:自X_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签章):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9

委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我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因房产拆迁需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____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拆迁合同,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记手续。

四、此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本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件,已全部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可持有所有证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10

委托人:姓名:XX,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

受托人:姓名:XX,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

我拥有位于XXXXX_的房产一套,因房产拆迁需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特委托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X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拆迁合同,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记手续。四、此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本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件,已全部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可持有所有证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XXXX受托人:X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11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委托如下:

受委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事项:负责实施_______________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详见规划拆迁红线图)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

1、负责拆迁范围内房屋、附属物的调查摸底,汇总测算。

2、协助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各项证件。

3、配合委托单位组织召开房屋拆迁动员会。

4、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负责被拆迁户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的收缴。

6、负责房屋拆迁相关手续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7、协调配合强制拆迁。

委托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签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1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房屋拆迁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拆迁事宜,包括对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等一切与拆迁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费用及其支付

(1)包干性支付乙方拆迁工作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第三条报告情况

拆迁过程中之一切情况,乙方应在每(日,星期,半个月,一个月)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应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的书面报告(包括拆迁的具体费用及支出情况等一切相关之情况)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托处理的所有事务后,甲方应于其完成后_________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因自然原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合同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给付了乙方第二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支付本项报酬。

(2)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进度,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___%;完成全部工作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

第五条委托事务的终止

(1)甲方因本单位决定终止建设拆迁工作的,在对乙方从事本委托合同的费用给予补偿后,可终止本合同。

(2)乙方遇政府对本单位职能进行调整,而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在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后可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之委托事务费用的,乙方可顺延拆迁工作工期,甲方对拖欠的部分款项在按合同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完成拆迁工作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及间接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13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委托如下:

受委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事项:负责实施_______________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详见规划拆迁红线图)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

1、负责拆迁范围内房屋、附属物的调查摸底,汇总测算。

2、协助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各项证件。

3、配合委托单位组织召开房屋拆迁动员会。

、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负责被拆迁户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的收缴。

6、负责房屋拆迁相关手续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7、协调配合强制拆迁。

委托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问题:

法律与政治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公共利益标准实质上是政治标准在法律领域的表现。研究房屋拆迁问题必须要以动态和整体的眼光进行研究,不能孤零零的就房屋拆迁论房屋拆迁,而应当研究房屋拆迁存在的基础,研究房屋拆迁的来龙去脉,所以本文以小切口大论题的形式研究房屋拆迁问题,也就是说不是以事论事,而是要深入研究对象的内部和本质,研究更深层次的问题。

一直以来,房屋拆迁问题一度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和政府面临的最大的难题,难道这只是一个补偿标准不合理的问题么,许多学者汲取国外的理论精华为我所用,提出了许多有深度的看法和意见。但是这一社会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发不可收拾。原因是什么呢?反思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会发现这一切完全是历史的必然。

我国走过了不同以往的独特的发展道路,并且日益走向成功,当初所有客观因素结合起来决定我们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的老路,走到今天,我们多数时候是被逼着或者说是被历史推着向前走,当然,这也是我们自愿选择的结果,所以这也决定了我们今天依然要走自己的路。总之,我国的实际国情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在房屋拆迁问题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必须走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没有什么老路可以走,西方经验只适合于微观问题的解决,但整体思路和设计必须由我们自己解决。

总结现有的研究成果,对于房屋拆迁的问题,我们主要研究了如下几个的问题:

第一、研究了房屋拆迁立法的历史,对我国历史上曾有的房屋拆迁立法进行了梳理,描述了我国房屋拆迁立法的进程和现状;

第二、研究了房屋拆迁中的主要矛盾、效率和公平问题。;

第三、研究了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了现行房屋拆迁的主体、对象和运作模式;

第四、研究了作为房屋拆迁源头的城市规划制度,简要论述了国外的经验,尤其对国外保障公共利益的程序进行了论述,希望对我国的房屋拆迁制度完善有所帮助;

第五、研究了房屋拆迁的强制执行制度,分析了我国强制执行制度的弊端;

第六、研究了该领域的核心问题,也是当前最热点的问题,即公共利益的标准问题。

拆迁形式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委托书14

甲方:

乙方:

甲方经区计经综(xx)xxx号及批准征地通知(xx)1、2、3、4、5号批准,在村一带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现代通信工业园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杭市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一、拆迁范围:

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现代通信工业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107户农居建房审批面积合计约26811平方米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工作,并拆除旧房将场地交付给甲方施工。

二、补偿原则:

拆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市房屋重置价格》、《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拆迁期限:

暂定在甲方领取拆迁许可证后2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领拆迁许可证手续,具体拆迁实施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托处理的所有事务后,甲方应于其完成后_______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元。因自然原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协议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给付了乙方第二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支付本项报酬。

暂按每户万估算,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根据规定按实结算。

五、其他费用:

1、奖励费:被拆迁人在乙方评估后当时签订协议的,按被拆迁人常住人口一次性人均奖励1500元,规定时间前签约的,甲方按常住人口人均奖励10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奖励;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完毕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1000元,规定时间前完成搬迁交房的,经验收合格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5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发放奖励费。

2、被拆迁人搬家补贴费:每户700元/次,每一次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次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在安置时予以支付。

六、安置方式:

拆迁农户在予以安置,安置政策根据安置政策处理。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部分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打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七、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后,根据区纪要[xx]25号文件,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的20%,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签约时支付总额的30%,余款在腾房屋后结算,多还少补。

八、乙方的拆迁服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拆迁建筑面积25元计算(包含丈量、评估费、包含支付给国土局的管理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5万无,其余部分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后七日内支付给乙方。拆迁评估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

九、旧房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旧房残值归乙方所有。

十、动迁成果:

动迁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补偿安置汇总资料及明细表。

十一、违给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期限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相关费用,乙方可适当顺延拆迁时间。

2、因乙方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甲方可拒付拆迁服务费,并要求乙方经济赔偿。

3、因不可抗拒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区国土分局一份。

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迁委托书1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办理甲方的房屋拆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委托事项

醉方因施工需要委托乙方处理甲方的拆迁事宜,包括对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及其他一切与拆迁有关的事宜。

第二条费用及其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项)

(1)一次性支付乙方拆迁工作费用人民币元。乙方完成百分之_____的拆迁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百分之_____的拆迁费用;当乙方完成百分之______的拆迁工作时,甲方应再次向乙方支付百分之______的拆迁费用,并在全部拆迁工作完成后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2)按拆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元。乙方完成百分之_____的拆迁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百分之_____的拆迁费用;乙方完成____%的拆迁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拆迁费用;在工程竣工后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时,其他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报告情况

乙方应每(日、周、半个月、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拆迁过程中的所有情况。整体拆迁工作完成后,应向甲方做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包括拆迁的具体费用支出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报酬和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项)

(1)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报酬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自然原因、政治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费用协议委托事务无法完成的。,甲方在支付乙方发生的第二笔实际费用后,不再支付该报酬

(2)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时向乙方支付____%的报酬;当乙方完成拆除工作的____%时,甲方应再次向乙方支付____%的报酬;在完成全部工作后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

第五条委托事务的终止

(1)甲方因本单位原因决定终止建设拆迁工作的,可在补偿乙方从事本委托协议的费用后终止本协议。

(2)乙方因政治事务等自身职能调整而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可在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后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委托服务费,乙方可顺延拆迁工期。甲方按约定支付部分欠款后,还应向乙方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事务报酬,则甲方还应按照约定向违约部门支付后,向乙方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

(3)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完成拆迁工作,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七条协议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协议应符合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拆迁协议》的规定,否则甲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原件。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

房屋委托书 篇5

乙方(受托方):新泰市青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于xxxx年 月 日将其房屋自愿委托乙方进行拆除。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的拆除范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拆除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拆除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昌邑市华夏农资超市有限公司

2.座落位置:昌邑市新兴街17号1幢2幢3幢(房产证号:昌邑市房权证城区字地000918号),昌邑市新兴街17号4幢(房产证号:昌邑市房权证城区字地013551号)。

3.建筑面积:1255.5平方米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

2.乙方按规定拆除所有建筑物,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场地清洁平整(原地平),达到土地储备中心挂牌条件。

四、委托期限

在此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21月日起至该房屋拆除完工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关于房屋拆迁委托书 篇6

一、当前拆迁信访、上访现状分析

1. 拆迁导致信访事件整体情况分析

从各种媒体的报道可以得知,就社会的整体情况看,房屋拆迁信访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的信访事件仍然占相当比例。伴随着拆迁阶段进度的推进,各种难以预见的矛盾将会出现,由此引发相应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也将呈现逐步增加的趋势。

2. 拆迁导致信访事件缘由的分析

从大部分信访诉求内容来看,波及范围很大,既涉及建设规划方面、拆迁许可及拆迁执行方面等诸多问题,也有困难求助方面的问题等。对每一个方面遇到的问题,我们都要慎重对待,集中精力解决。一般说来,进入诉讼程序的主要是反映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拆迁许可违法、违反建设规划或拆迁行为不当等问题。总的来说,群众诉求行为和诉求内容,大多数还是有一定依据,有一定道理的,无理的是少数。

3. 拆迁导致信访问题重点方面

由于拆迁是集中成片开发,直接涉及一群人的根本利益,因此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和演变为集体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在拆迁工作中,如何及时有效地防止群体性事件是拆迁信访工作需要重点控制方向和着力点。

4. 拆迁导致信访问题根源分析

从社会统计情况看,尽管拆迁信访诉及的原因较多,但矛盾比较集中的是安置补偿的标准问题。一是拆迁户对房屋拆迁政策不清楚;二是单方面认为拆迁补偿标准低;三是对安置地点、楼层、朝向、还迁期限等具体安置方案有异议;四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对拆迁后住房保障措施要求较高;五是有一部分人对拆迁行为不满意。

5.《物权法》对拆迁信访产生的影响

《物权法》无疑是新中国颁布的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部法律。当代民众现在一般都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实中的被拆迁人以《物权法》来维护权利信访的,近年来逐渐增多,这些被拆迁人认为现有的拆迁行为有违《物权法》的精神。其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主要对商业性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持有的拆迁许可有异议,他们认为商业性质的拆迁应通过公平平等的交易,经过小区业主的同意才能动工,否则就是违法。二、要求以《物权法》中的行政补偿以及“应当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的规定来进行赔偿。三、对政府实施的强制拆迁行为有异议,每一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四是部分民众认为项目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二、解决有关房屋拆迁信访问题的办法

1. 强化对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觉悟,为做好信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俗话说,房屋拆迁无小事,大多数拆迁入把自己房屋看得很重,是他们用积攒了几十年的积蓄买来,得来不易更珍惜。这些被拆迁人并不是资源加入到拆迁活动中的,如果拆迁协商以及赔款处理的不当,就难以开展拆迁活动,还可能演化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新建设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每一项拆迁工作展开前,都应该针对具体的拆迁项目设立专门的拆迁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工作做到位。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拆迁合作单位的关系,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妥善处理好旧矛盾,积极化解新矛盾,切实保护拆迁人,尤其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与发展的动态平衡。

2.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政策解释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要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调入绵阳旧改公司的所有员工,要集中起来学习法律法规,熟悉了解沟通各方面的情况。其次才是深入现场,向拆迁住户做相关政策宣讲和拆迁补偿内容的解释工作,切实按照《物权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履行职责,做到办事权限具有合法性、办事程序具有合法性,让被拆迁人员满意。同时,要充分利用绵阳的媒体、旧改区域专栏、板报以及网络、手机平台等新兴传播渠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拆迁信访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3. 全面掌握信访问题的基本情况

对于已经发生的信访和上访,要做到一户一档、专人负责信访接待、专人对拆迁信访户进行走访调查。对信访问题要耐心接待,能现场解决的一定要给予明确答复,不能现场解决的一律做好登记备案。同时,除了掌握切实的信访情况外,还要做到认真了解信访人的细节问题,比如生活、经济等方面,以便在解决问题中给予他们适当的补贴和资助。另外,要随时掌握实时情况和工作动态,一旦发现有上访苗头,马上采取相对应的措施,避免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基层工作中,把一切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 认真对待,耐心解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答复信访问题一定要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各项规定,对所有信访案例进行逐一的审理和答复,充分运用条款、具有强说服力,充分降低信访人继续上访、缠访概率。

5. 以公平公正的评估手段,大力提高拆迁补偿的含金量

一方面及时组建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来制定一系列规范的房屋拆迁评估行为制度,同时引入权威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保证拆迁户合法利益的同时,适当增加拆迁补偿计算方法的合理性。让拆迁户受惠于改革开放的红利,铁路作为中央直属企业在社会生活中,其实一直扮演着“政府”和“国家”的角色。铁路建设到哪里,哪里的社会经济生活就发生深刻的变化。

6. 加强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拆迁信访工作处置效率

反复或越级上访,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处置效率不高造成的,这就要求接访和处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要通过开展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严肃性和自觉性,要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的消除民众疑虑,化解不稳定因素。

7. 建立责任追究制,增强承办人员的责任意识

对于来信来访要实行专人负责制,指派专人负责范围,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到上级。同时也要加强对信访人员工作的督办、催办力度,对于应付了事并因此造成矛盾激化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

解决处理好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协同当地政府搞好城市建设规划,盘活铁路存量土地,搞好旧城改造,解决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的信访问题,对于建设和谐铁路美丽中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应当引起铁路建设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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