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借调函

2024-07-17

特种作业人员借调函(通用7篇)

特种作业人员借调函 篇1

关键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模式,构想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 (厂) 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发展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特种设备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第一类可控危险源。诸多因素的影响, 都会降低特种设备的安全容量。而人致因素却占主导作用。例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以下简称“作业人员”) 对特种设备的操作, 将直接影响特种设备的安全容量。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可操作性, 即是对危险源的可控性。又如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管理等人致因素, 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容量都会产生影响。特种设备在设计寿命内的安全运行过程中, 作业人员是安全管理的终端。作业人员素质的优劣决定特种设备能否安全运行与环保。以此, 如何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 采用什么样的培训模式, 提高作业人员的可靠性显得重之又重。对此, 本文构想如下。

1 构建法制化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平台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因此, 要做到以下几点。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依法向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作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法制观念, 强化监管力度。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的种类分布及对特种设备操作班次和应持证上岗率进行核定。确定其最低持证作业人员的数量。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 使作业人员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和培训的权利。

2 构建新颖的安全培训教育方式平台

(1) 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的要求, 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 选择不同的 (A、B类) 的培训内容, 力求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能将教材统一。目前, 培训教材是在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的前提下, 进行选择或编制教学课件。但内容要有趣味性, 要把典型事故、经验教训等融入教材或课件中。

(2) 培训形式需求多样性、灵活性、丰富性, 尽可能采取多样形式对安全知识的教育。如:举办各种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事故现场会和浏览各种事故图片、幻灯片、安全知识手册等方式。深入浅出、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对技能教育则通过现场实际操作, 以达到从“知”到“会”的收效。

(3) 建立考试网络系统。网络系统应由培训系统和考试系统组成。

培训系统应具有的功能:模拟练习、课后作业等。作业人员对学习的知识点进行练习和巩固, 加深理解和记忆。考试系统应根据设置试题的难度, 从题库中随机索取试卷, 作业人员上机考试答题, 作业人员的试卷评定及成绩统计可由系统自动完成。题库的试题侧重于判断题和选择题型。

(4) 建立仿真考核系统, 借助仿真技术可演示或反演示系统的操作过程和运行结果, 可仿真出系统的特性、安全、快捷、经济。有些事故运行人员可能很少遇到, 平时难以有练习的机会。

(5) 建立培训实验基地, 根据《大纲》的要求、设立不同的专业、建立实际考核系统。实战演练, 达到理论与实际完美的结合。

(6) 建立地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技术交流网站。通过网站实现对作业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作业人员间的技术交流、信息发布、供求信息、在线学习等。

3 构建强有力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平台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授权的培训机构在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环节上的监管力度。对招生对象的条件、培训教师的素质、培训内容、培训学时、考核成绩等重点监管。

(2) 授权的培训机构, 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授权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手册。

(3) 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 需认真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持证人员上岗率等安全管理现状。并将信息及时反馈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4) 建立一支适应培训要求的、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组织专业教师认真学习本专业知识, 不间断知识更新, 不断完善教案, 不断改进教学课件, 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

(5) 坚持以人为本, 强化考核的严肃性, 公平、公开性。

4 结语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克服人致因素, 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容量, 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治本措施之一。用高质量的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体系, 培训高素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是授权培训机构的宗旨。为此, 授权培训机构也力求与时俱进, 积极探索, 走科学创新培训之路。

参考文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S].中国标准出版社.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M].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4]刘鸿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材[M].工业出版社.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浅谈 篇2

关键词:特种作业 培训 质量反馈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X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9(b)-0248-01

特种作业事故频发,是天灾还是人祸?我们分析了1510起特种作业伤亡事故,发现由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占67.6%,死亡人数占69.46%。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09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白皮书》:2009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380起,死亡315人,受伤402人,其中违规使用特别是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约占事故总起数的66%。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在总结了大量伤亡事故后提出了88∶10∶2理论,即在100起事故中,有88起是纯属人为因素造成的,有10起是人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综合造成的,只有2起是人难以预防的。

在统计数字和案例面前我们错愕,都说机器无情人有情,但是造成一起起血肉模糊的事故的罪魁祸首却正是我们自己。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才能够改变这一状况。

1 特种作业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仅仅从定义中我们就能看出,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的岗位是高危岗位,因而对其有更高的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应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事特种作业时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3)特种作业人员应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较高工作的可靠率,避免失误;(4)特种作业人员需要较强的应急能力,遇到异常情况时,能果断正确的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故的扩大。

这就表明特种作业人员有着超乎一般作业人员的要求。他们除了必须接受一般员工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接受从事特种工种作业所要求的严格教育培训,因而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安全教育培训已是刻不容缓。

2 我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现状

我国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使用的一套较完整的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考核更加规范,教育培训质量也得到不断的提高。但随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逐渐展开,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1)安全培训流入形式。这在企业和培训机构中都有明显的表现。不少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机构为了减少开支,没有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减少了授课时数;有的培训机构在组织培训时,由于条件所限,只进行了理论考试,没有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

(2)只重技能不重意识。现在很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只是专业技能知识的讲授,而不重视安全意识的培养。殊不知安全意识对安全工作亦是十分重要,国内外对特种作业工人安全胜任力的研究中均将安全意识放在首位。为此,我们的安全培训要注重安全意识的教育,实现特种作业人员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只有作业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了安全,从能在工作中充分运用所学到的安全技能,才能真正实现“三不伤害”。

(3)培训形式单一。虽然现在很多培训机构也开始采用多媒体教学,但是教学的内容和方式还是很单一,局限于教师的课堂讲授。这种培训方式的效果很大的程度上要依赖于培训教师的个人能力。并且受训学员的文化层次和对所从事工作的理解程度参差不齐,统一的大课堂讲授难以实现培训的针对性。

3 特种作业培训质量反馈评价

3.1 质量反馈评价的意义

多年来我们的为培训而培训。培训方式和方法没有得到及时和持续的改进。所谓培训质量反馈评价,主要指依据一定的客观标准,通过对培训效果的反馈信息收集处理,对培训活动及其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衡量和科学判定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的系统过程。培训质量反馈评价从本质上来讲,是对培训工作及其教学效果的价值判断。其在培训教学过程中发挥着检验效果、诊断问题、引导方向的作用。培训质量反馈评价不仅是培训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更是新一轮质量更高的培训工作的开始。

3.2 质量反馈评价体系的构建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受训学员是培训教学的中心,是学习的主体,所以反馈质量评价的对象主要是受训学员,评价的出发点建立在是否有利于学员的“学和用”上。特种作业培训质量反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制定目标、过程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反馈改进。其中每個部分相对独立运作,又密切联系,相互通信、互相影响,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1)制定目标。培训目标是整个评价体系的基础。培训目标,既要考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又要考虑受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目标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培训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并且该目标不是固定不变而是应该根据反馈数据持续改进,逐步趋向理想。(2)过程管理。培训方式的选用、培训时间的控制,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通过对培训过程的管理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3)信息收集分析。收集整个培训过程中各方面的信息,例如受训对象对培训的反应、对培训学习过程和学习内容的评价,培训是否使受训人员的行为发生改变,生产过程中存在特种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原因等。通过对有效信息的分析,准确了解活动各环节与预期效果的差距。(4)反馈改进。将信息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到相应环节,不断修正偏差,最终达到预定目标。反馈改进系统是链接整个体系的链条,其运转效果是该体系能否持续改进发挥作用的关键。

4 结语

特种作业人员事故频发,尤显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之重要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培训、考核等方方面面。我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虽已逐步走上正轨,但却仍存在种种不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郭建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的构建[J].职业与教育,2010(2).

[2]李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浅谈[J].现代职业安全,2009(6).

[3]王绍铭.“经验之塔”前的思考[J].中国电化教育,2006(7).

[4]丁卫泽.教育技术现代化的内部动因[J].药学教育,2004(1).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篇3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机务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机务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施工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用锅炉、空压机(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以及限于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系指直接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以上设备操作人员、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挂钩工、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上述各项管理工作,由各子(分)公司设备部门与设备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称使用单位)共同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 特种设备购置

第四条

特种设备购置必须按集团公司《设备购置及租赁招标管理办法》办理申购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招标采购程序选定设备供应商。

第五条

参加特种设备投标的供应商,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

第六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

第七条

在安装新购置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提梁机、移梁机、空压机、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之前,应当先将安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与安全保证体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向各子(分)公司和各项目部设备部门申报。同时书面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锅炉、空压机、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等特种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合同有约定除外)应当在30日内,到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将安全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维修,在签订维修合同前,应先将维修单位资质证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文本内容、维修人员的资质证书等材料报各子(分)公司设备部门审查。经审核同意后,签署生效。

第九条

改造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空压机、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

第十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经检验合格,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原始资料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四章 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且定期自行检查,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安全性能年检的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锅炉一年;电梯一年;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提梁机、移梁机)二年;运梁车、铲车、叉车、电瓶车等限于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一年;空压机(含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一、三、六年;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或使用。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停止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属公司设备部门书面报告,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复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应当向最近一次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属公司设备部门书面申请,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处理与注销手续等。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检测费及日常维修等费用,应当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五章 特种作业人员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二十条 锅炉、空压机(含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等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即: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一般每二年复审一次。锅炉司炉工操作证四年复审一次。逾期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自动失效,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操作或管理工作视为无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聘用退休的特种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凭区、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可以从事特种作业的指导或示范性操作,但是不得直接顶岗作业,年龄应控制在男65周岁和女55周岁以下。

第二十三条

凡特种作业人员,在初复审合格后,应当及时将审验合格手续复印上报使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动,应征得本单位安全负责人同意。调离本工种,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作业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设备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章

奖 惩

第二十四条

各子(分)公司对特种设备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日常维护保养、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严格、规范,使用效益高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违反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按条例规定,予以罚款等处罚;凡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特种设备管理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特种设备人员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并于每次进场时和退场前向所属公司和配属项目部设备部门申报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全部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组织特种设备审验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掌握本项目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配备情况,定期检查监督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子(分)公司是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部门,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协助制定管理制度,指导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审验、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掌握本公司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状况,检查、监督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条例、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掌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现状,监督、检查重点项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第二十九条

统计规定: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统计登记工作,每半年上报特种设备使用与审验登记表,年终上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登记表,分别报送所属公司和配属项目部设备部门;各子(分)公司设备部门年终向集团公司上报特种设备使用与审验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登记表。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在实行本办法时,同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附表:

1、特种设备使用与审验登记表

(全国特种作业人员)教案 篇4

训(电

业)

电力电容器

第一节、电力电容器补偿原理与计算

第二节、电力电容器安装与接线

第三节、电容器安全运行

第一节、电力电容器补偿原理与计算

结构和型号

补偿原理

补偿容量计算与查找

结构和型号

电容由外壳和芯子组成。外壳用密封钢板焊接而成,上面装有出线绝缘套管、吊攀和接地螺钉。芯子由一些电容元件串、并联组成。电容元件用铝箔制作电极、用电容器纸或复合绝缘膜作为绝缘介质。

电容器以绝缘油作为浸渍介质。老式的多采用矿物油和十二烷基苯;新式的则采用植物油。

电力电容器的型号按以下方式标志

见书342页如图所示

电容器的额定电压多为0.4kV和10.5kV,也有0.23kV 0.525kV、6.3 kV额定电压的产品。

补偿原理

电力系统中、电动机及其他有线圈的设备用得很多。这类设备除从线路中取得一部分电流作功外,还要从线路上消耗一部分不作功的电感电流。这就使得线路上的电流要额外地加大一些。前面讲到的功率因数cos∮就是用来衡量这一部分不作功的电流的。

为此,应当提高功率因数。提高功率因数最方便的方法是并联电容器,产生电容电流抵消电感电流,将不作功的所谓无功电流减小到一定的范围以内。

补偿原理

见图13-1电容补偿原理可知,如将功率因数从cos∮1提高到cos∮2,需要的电容电流为:见书344页。

补偿容量计算与查找

1.利用公式进行计算:见书344页

2.利用查表求补偿容量:见书344页 第二节、电力电容器安装与接线

电容器安装

电容器接线 电容器安装

安装的条件:电容器所在环境温度不应超过40度、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海拔高度不应超过1000m;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不应有大量灰尘或纤维;所安装环境应无易燃、易爆危险或强烈震动。

安装的分类:总油量300kg以上的高压电容器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室内;总油量300kg 以下的高压电容器和低压电容器应视其油量的多少安装在有防爆墙的间隔内或有隔板的间隔内。

安装的要求:1.电容器应避免阳光直射,受阳光直射的窗玻璃应涂以白色。2.电容器分层安装时一般不超过三层;层与层之间不得有隔板,以免阻碍通风;相邻电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上、下层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0cm;下层电容器底面对地高度不宜小于30cm。电容器铭牌应面向通道。3.电容器外壳和钢架均应采取接PE线措施。4.高压电容器组和总容量30kvar 及以上的低压电容器组,每相应装电流表;总容量60kvar及以上的低压电容器组应装电压表。

电容器接线

三相电容器内部为三角形接线;单相电容器应根据其额定电压和线路的额定电压确定接线方式:电容器额定电压与线路线电压相符时采用三角形接线;电容器额定电压与线路相电压相符时采用星形接线。

为了取得良好的补偿效果,应将电容器分成若干组分别接向电容器母线。每组电容器应能分别控制、保护和放电。电容器的几种基本接线方式见图13-2。

第三节、电容器安全运行

电容器运行参数 电容器投入或退出 电容器操作 电容器保护

电容器故障判断及处理

电容器运行参数

电容器运行中电流不应长时间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电压不应长时间超过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电容器使用环境不得超出表13-3提供的限值。电容器外壳温度不得超过生产厂家的规定值(一般为60摄氏度或65摄氏度)。

工作条件:电容器各接点应保持良好,不得有松动或过热迹象;套管应清洁,并不得有放电痕迹;外壳不应有明显变形、不应有漏油痕迹。电容器的开关设备、保护电器和放电装置应保持完好。详细内容见表13-3。电容器投入与退出

正常情况下,应根据线路上功率因数的高低和电压的高低投入与退出并联电容器。当功率因素低于0.9、电压偏低时应投入电容组;当功率因数趋近于1且有超前趋势、电压偏高时应退出电容器组。

当运行参数异常,超出电容器的工作条件时,应退出电容器组。如果电容器三相电流明显不平衡,也应退出运行,进行检查。

发生下列故障情况之一时,电容器组应紧急退出:1.连接点严重过热甚至熔化;2.瓷套管严重闪络放电;3.电容器外壳严重膨胀变形;4.电容器或其放电装置发出严重异常声响;5.电容器爆破;6.电容器起火、冒烟。

电容器操作

进行电容操作应注意以下五点:

1.正常情况下全站停电操作时,就先拉开电容器的开关,后拉开各路出线的开关;正常情况下全站恢复送电时,就先合上各路出线的开关,后合上电容器线的开关。

2.全站事故停电后,应拉开电容器的开关。

3.电容器断路跳闸后不得强送电;熔丝熔断后,查明原因之前,不得更换熔丝送电。

4.不论是高压电容器还是低压电容器,都不允许在其带有残留电荷的情况下合闸。否则,可能产生很大的电流冲击。电容器重新合闸前,至少应放电3min。

5.为了检查、修理的需要,电容器断开电源后,工作人员接近之前,不论该电容器是否装有电装置,都必须用可携带的专门放电负荷进行人工放电。

电容器保护

高压电容器组总容量不超过100kvar时,可用跌开式熔断器保护和控制;总容量100~300kvar时,应采用负荷开关保护和控制;总容量300kvar 以上时,应彩真空断路器或其他断路器保护和控制。

低压电容器组总容量不超过100kvar时,可用交流接触器、刀开关、熔断器或刀熔开关保护和控制;总容量100kvar以上时,应采用低压断路器保护和控制。

低压电容器用熔断器保护时,单台电容器可按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2.5倍选用熔体的额定电流;多台电容器可按电器额定电流之和的1.3~1.8倍选用熔体的额定电流。

电容器故障判断及处理

电容器故障分别有:  

1.渗漏油

2.外壳膨胀 3.温度过高 4.套管闪络放电5.异常声响 6.电容器爆破 7.熔丝熔断

低压配电装置

第一节

保护电器 第二节

开关电器 第三节

配电装置

第四节

低电带电工作的要求

第一节

保护电器

一、保护类型

保护电器分别起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失压(欠压)保护的作用。

1、短路保护是指线路或设备发生短路时,迅速切断电源。

2、过载保护是当线路或设备的载荷超过允许范围时,能延时切断电源的一种保护。

3、失压(欠压)保护是当电源电压消失或低于某一限度时,能自动断开线路的的一种保护。

二、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

•电机和低压电器的外壳防护包括两种防种,第一种防护是对固体异物进入内部以及对人体触及内部带电部分或运动部分的防护;第二种防护是对水进入内部防护。

•外壳护护等级按如下方法标志:见书353页。

三、熔断器

•熔断器有RM系列的和RT系列的管式熔断器、RL系列的螺塞式熔断器、RCIA系列的插式熔断器,还有盒式熔断器及其他形式的熔断器。

•熔断器的熔体做成丝或片的形状。低熔点熔体田锑铅合金、锡铅合金、锌等材料制成。

•保护特性和分断能力是熔断器的主要技术指标。流过熔体的电流与熔断时间的关系称作熔断器的保护特性。

•分段能力是指熔断器在额定电压及一定的功率因数下切断短路电流的极限能力。因此通常用极限电流表示分段能力,填料式熔断器的分断能力较强。

•先用熔断器时应注意

1、防护形式满足生产环境的要求;

2、其额定电压符合线路电压;3其额定电流满足安全条件和工作条件的要求;

4、其极限分断电流大于线路上可能出现的最大故障电流;

5、其保护特性应与保护对象的过载特性相适应。

四、热继电器

•热继电器和热脱扣器也是利用电流的热效应做成的。热继电器的基本结构如书358页的14-3所示。

•组成:它主要由热元件、双金属片、扣板、拉力弹簧、绝缘拉板、触头等元件组成。

•原理:负荷电流通过热元件,并使其发热。在它近旁的双金属片也受热而变形。双金属片由两层热胀系数不同的金属片冷压粘合而成,上层热胀系数小,下层热胀第数大,受热时间向上弯曲。当双金属片向下弯曲到一定程度时,扣板失去约束,在拉力弹簧作用下迅速绕扣板轴逆时针转动,并带动绝缘拉板向右方移动而拉开触头。

五、电磁式继电器

•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或脱扣器)是依靠电磁力的作用进行工作的。其原理如图14-4所示。

•原理:当线圈中电流超过整定值时,电磁吸力克服弹簧的推力,吸下衔铁使铁芯闭合,改变触头的状态。交流过电流继电器的动作电流可在其额定电流110%~350%的范围内调节、直流的可在其额定电流70%~300%的范围内调节。

•不带延时的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或脱扣器)的动作时间不超过0.1s、短延时的仅为0.1~0.4s。这两种都适用于短路保护。

•失压(欠压)脱扣器也是利用电磁力的作用来工作的,工作原理如图14-5。

第二节 开关电器

•开关电器的主要作用是接通和断开线路。在车间内,开头电器主要用来启动和停止用电设备,最多的是用来起动和停止电动机。闸刀开关、自动断路器、减压启动器、交流接触器、控制器等都属于开关电器。

刀开关:

•刀开关是手动开关。包括胶盖刀开关,石板刀开关、铁壳开关、转板开关、组合开关等。用刀开关操作异步电机动时,开关额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3倍。

•由于没有或只有极为简单的灭弧装置,刀开关无力切断短路电流。刀开关下方因装有熔体或熔断器。对于容量较大的线路,刀开关须与有切断短路电流能力的其他开关串联使用。

•刀开关是靠拉长电弧而使之熄灭的。为了克服手动拉闸不快,电弧强烈燃烧的缺点,容量较大的刀开关常带有快动作灭弧刀片。这种刀开关基本结构如图14-6所示。拉闸时,主刀片先被拉开,与刀座之间不产生电弧。当主刀片被拉开至一定程度时,灭弧刀片在拉力弹簧的作用下迅速断开,电弧被迅速拉长而熄灭。合闸时,由于灭弧刀片先于主刀片接触刀座,主刀片于刀之间也不产生电弧。•刀开关断流能力有限,单独使用时不宜用于大容量线路。胶盖刀开关只能用来控制5.5kw以下的三相电动机。刀开关的额定电压必须与线路电压相适应。380v的动力线路,应采用500v的刀开关;220v的照明线路,采用250v的刀开关。对于照明负荷,刀开关的额定电流大于负荷电流的3倍。还应注意刀开关所配用熔断器和熔体的额定电流不得大于开关的额定电流。用刀开关控制电动机时,为了维护和操作安全,应该在刀上方另装一组熔断器。

低压断路器(自动开关)

•低压断路器可分为框架式(万能式)和塑料外壳式(装置式)两类。

•低压断路器主要由感受元件、执行元件和传递元件组成。

•低压断路器的动作原理见图14-7。其主触头、辅助触头由传动杆连动,当逆时针方向推动操作手柄时,操作力经自动脱扣和机构传递给传动杆,主触头闭合;随之锁扣将自由脱扣机构锁住,使电路保持接通状态。断路器由储能弹簧实现分闸,分闸速度很高。

•低压电路器可以装有多种形式的脱扣器。老式DW系列的断路器一般装有瞬时动作的欠电压脱扣器和电磁式过电流脱扣器;新式DW系列的断路器一般装有瞬时动作或延时动作的欠电压脱扣器和热式半导体脱扣器。

•低压断路器常采用对接式触头、桥式触头或插入式触头。

•交流低压断路器采用金属栅片式灭弧室。

•低压断路器有很强的分断能力。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乃至在线路电流尚未达到稳定的短路电流之前即完全断开线路。低压断路器的自由脱扣机构有联锁的作用,当线路未恢复正常,脱扣器未恢复原位时,不能合闸送电。

•低压断路器的瞬间动作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大于线路上可能出现的峰值电流。

交流接触器

•用途

工作原理 短路环的作用

•交流接触器型号的含义和技术数据

交流接触器常见故障及处理

控制器

•控制器是电力传动控制中用来改变电路状态的多触头开关电器。常见有平面控制器和凸轮控制器,前者的动触头在平面内运动;后者由凸轮的转动推动触头运动。

•凸轮控制器的触头机构如图14-12所示,凸轮控制器常用来控制绕线式电动机的启动和正、反转。图14-13是用凸轮控制器控制绕线式的电动机的接线原理图。

•控制器的安装应便于操作,手轮高度以1~1.2m为宜。接线时应注意手轮方向与机械动作方向一致。控制器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当接零(或接地)。

第二节 配电装置

低压配电屏用途 低压配电屏结构特点 低压配电屏安装及投运前检查 低压配电屏巡视检查 低压配电装置运行维护

低压配电屏用途

低压配电屏又叫开关屏或配电盘、配电柜,它是将低压电路所需的开关设备、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和辅助设备等,按一定的接线方案安装在金属柜内构成的一种组合式电气设备,用以进行控制、保护、计量、分配和监视等。适用于发电厂、变电所、厂矿企业中作为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380v低压配电系统中的动力、配电、照明配电之用。低压配电屏结构特点



1、PGL型低压配电屏(P-配电屏,G-固定式,L-动力用)

2、BFC型低压配电屏(B-低压配电柜(板),F-防护型,C-抽屉式)

3、GGL型低压配电屏(G-柜式结构,G-固定式,L-动力用)

4、GCL动力中心(G-柜式结构,C-抽屉式,L-动力中心)

5、GCK系电动机控制中心(G-柜式结构,C-抽屉式,K-控制中心)

6、GGD型交流低压配电柜(G-交流低压配电柜,G-固定安装,D-电力用柜)

低压配电屏安装及投运前检查

1、检查柜体于基础型钢固定是否牢固,安装是否平直。屏面油漆应完好,屏内应清洁,无积垢。

2、各开关操作灵活,无卡涩,各触点接触良好。

3、用塞尺检查母线连接处接触是否良好。

4、二次回路接线应整齐牢固,线端编号符合设计要求。

5、检查接地是否良好。

6、抽屉式配电屏应检查推抽是否灵活轻便,动、静触头应接触良好,并有足够的接触压力。

7、试验各表是否准确,继电路动作是否正常。

8、用10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Ω,并按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一次回路的试验电压为工频1k V,也可用2500v兆欧表示试验代替。

低压配电屏巡视检查

1、配电屏及屏上的电气元件的名称、标志、编号等是否清楚、正确,盘上所有的操作把手、按钮和按键等的位置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固定是否牢靠,操作是否灵活。

2、配电屏上表示“合”、“分”等信号和其他信号指示是否正确。

3、隔离开关、断路器、熔断器和互感器等的触点是否牢靠,有无过热、变色现象。

4、二次回路导线的绝缘是否破损、老化,并摇测其绝缘电阻。

5、配电屏上标有操作模拟板时,模拟板与现场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对应。

6、仪表或表盘玻璃是否松动,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并清扫仪表和其他电器上的灰尘。

7、配电室内的照明灯具是否完好,照度是否明亮均匀,观察仪表时有无眩光。

8、巡视检查中发现的总是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低压配电装置运行维护

1、对低压配电装置的有关设备,应定期清扫和摇测绝缘电阻,如用500V兆欧表测量母线、断路器、接触器和互感器的绝缘电阻,以及二次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等均应符合规程要求。

2、低压断路器故障跳闸后,应检修或更换触头和灭弧罩,只有查明并消除跳闸原因后,才可再次合闸运行。

3、对频繁操作的交流接触器,每三个月进行检查,测试项目有:检查时应清扫一次触头和灭弧,检查三相触头是否同时闭合或分断,摇测相间绝缘电阻。

4、定期校验交流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的85%~105%时吸引线图应可靠吸合,而电压低于额定值的40%时则应可靠地释放。

5、经常检查熔断器的熔体与实际负荷是否相匹配,各连接点接触是否良好,有无烧损现象,并在检查时清除各部位的积灰。

6、注意铁壳开关的机械闭锁是否正常,速动弹簧是否锈蚀变形。

7、检查三相瓷底胶盖刀闸是否符合要求,用作总开关的瓷底胶盖刀闸内的熔体是否已更换为铜或铝导线,在开关的出线侧是否加装了熔断器与之配合使用。

第四节、低压带电工作的要求

见书377页

电气线路

电气线路种类 电气线路常见故障 电气线路安全条件 线路巡视检查 

第一节架空线路

电缆线路

室内配线

1、定义 

2、作用 

3、分类 

4、特点

架空线路

电气线路种类及特点

电缆线路

1、定义 

2、作用 

3、分类 

4、特点

室内配线

1、分类

2、适用范围(见表

3、环境条件(见表

15-1)15-2)

第二节电气线路常见故障

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故障

线路故障原因分析:

1、绝缘损坏 

2、接触不良 

3、严重过载 

4、断线

5、间距不足和防护不善 

6、保护导体带电

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故障

1、架空线路的故障

2、电缆线路故障常见的故障和防止方法见书384页

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故障

线路故障原因分析:

1、绝缘损坏 

2、接触不良 

3、严重过载 

4、断线

5、间距不足和防护不善 

6、保护导体带电

第三节

电气线路安全条件

一、导电能力

二、机械强度

三、绝缘和阻燃性材料的应用

四、间距

五、导线连接

六、线路防护

七、过电流保护

八、线路管理

一、导电能力

导线的导电能力包含发热、电压损失和断路电流三方面的要求:

1、发热条件

2、电压损失

电压损失是受电端电压与供电端电压之间的代数差。电压损失太大,不但用电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而且可能导致电气设备和电气电路发热。

我国有关标准规定,对于供电电压10kV及以下动力线路电压损失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线路和农业用户线路的不得超过+7%~-10%。

3、短路电流:

二、机械强度

运行中的导线将受到自重、风力、热应力、电磁力和覆冰重力的作用。因此,必须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按照机械强度的要求架空线路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表15-4所列娄值;低压配线截面积不得小于表15-5所列数值。见书393页的表格

应当注意,移动式设备的电源线和吊灯引线必须使用铜芯软线,而除穿管线之外,其他型式的配线不得使用软线。

三、绝缘和阻燃性材料的应用

绝缘不良可能导致漏电。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必须符合要求。运行中低压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一般不得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新安装和大修后的低压电气线路一般不得低于0.5MΩ、控制线路的一般不得低于1MΩ。冷态测得的电阻值应按下式换算为热态电阻值与规定值进行比较。

四、间距

电气线路建筑物、树木、地面、水面、其他电气线路以及各种工程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见第五章。

架空线路电杆埋设浓度不得小于2m,并不得小于杆高的1/6。

接户线和进户线的故障比较多见,安装低压接户线应当注意以下各项间距要求:见书395页。

五、导线连接

导线有焊接、压接、缠接等多种连接方式。导线连接必须紧密。原则上导线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不得低于原导线机械强度的80%绝缘强度不得低于原导线的绝缘强度;接头部位电阻不得大于原导线电阻的1.2倍。

六、线路防护

电力电缆在以下部位应穿管保护:

1、电缆引入或引出建筑物(包括隔墙、楼板)、沟道、隧道等处;

2、电缆通道铁路、道路处;

3、电缆引入或引出地面时,地面以上2m和地面以下0.1~0.25m的一段应穿管保护;

4、电缆有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部位;

5、电缆与各种管道或沟道之间的距离不足规定的距离处。

七、过电流保护

电气线路的沟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和沟载保护。

1、短路保护:

短路电流很大,持续时间稍长即可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短路时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瞬时动作。电磁式过电流脱扣器(或继电器)具有瞬时动作特点,宜用作短路保护元件。

2、过载保护:

为了充分利用电力线路的过载能力,过载保护必须具备反时限动作特性。热脱扣器(或热继电器)具有良好的反时限动作特性,宜用作过载保护元件。

热脱扣器的额定电流可按负荷电流的1.1倍选取,但应按负荷电流进行整定,以提高防火效能。对于没有冲击电流或冲击电流很小的线路,熔段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与过载保护的要求相适应。为此,熔段器的电流应符合下列两式的要求: 

八、线路管理

电气线路应有必要的资料和文件,如施工图、试验记录等。还应建立巡视、清扫、维修等制度。

1、对于架空线路,除设计种必须考虑对有害因素的防护外,还必须加强巡视和检修,并考虑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2、对电揽线路也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进行试验。

3、对临时线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四节

线路巡视检查

•架空线路巡视检查

•电缆线路巡视检查

1、架空线路巡视检查

•架空线路巡视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和故障巡视。

•架空线路巡视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见书398页。

2、电缆线路巡视检查

•电流线路的定期巡视一般每季度一次;户外电流始终端头每月巡视一次。电缆线路巡视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直埋电缆 •

2、沟道内的电缆线路 •

3、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 •

4、名敷的电缆

异步电动机

异步电动机的构造与工作原理 异步电动机的技术参数 异步电动机的起动 异步电动机的运行与维护 异步电动机的主要故障与处理

第一节 异步电动机的构造与工作原理

构造

异步电动机的工作原理和运行状态

构造

三相异步电动机也叫三相感应电动机,主要由定子和转子两个基本部分组成。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的结构如图16—1所示。

1、定子

定子主要由定子铁芯、定子绕组、机座和端盖等组成。定子铁芯时磁路部分,一般用0.35或0.5mm厚的硅钢片叠成筒形,并固定载机座内。

定子绕组是异步电动机的电路部分,由三相对称绕组组成,三个绕组按一定的空间角度依次嵌放部分,由三相对称绕组组成,三个绕组的首端分别用U1.V1.W1表示,尾端对应用U2.V2.W2表示。

2、转子

转子主要由转子铁芯、转子绕组和转轴等组成。转子绕组有笼型和线绕型两种。

笼式转子绕组时用裸铜条插入转子槽内,两端用端环分别把槽里的铜条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短接的回路,如图16—3所示。

异步电动机的工作原理和运行状态

异步电动机的工作原理如图16--5所示 异步电动机的电磁转矩为 

Mn1000PNNPN1000PN9550nN2nN/60

第二节 异步电动机的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 额定电流 额定功率额定转速定额 接法 额定频率 绝缘等级与温升 型号

起动转矩与起动能力 最大转矩与过载能力 额定转矩 功率因数 效率 起动电流 UN IN PN nN

第三节

异步电动机的起动

一、笼式异步电动机的起动

1、全压起动

2、降压起动:

(1)星形——三角形降压起动

(2)自耦变压器降压起动

(3)延边三角形降压起动

二、绕线式异步电动机的起动

星形——三角形降压起动

自耦变压器降压起动

第四节

异步电动机的运行与维护

一、电动机的运行: •

1、基本要求

2、电动机起动前的要求:

• •

(1)对新投入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动机的要求

(2)长时间(如3个月以上)停用的电动机,投入运行前的要求

二、电动机的运行监护与维护

1、电动机的监护

• •

2、电动机运行中的事故停机

3、电动机的维护

第三节 异步电动机的主要故障与处理

电动机不能起动或达不到额定转速的原因与处理的方法 电动机声音不正常或振动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电动机过热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电动机轴承过热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手持式电动工具及移动式电气设备

 基本分类与结构

 安全性能要求

 安全技术措施

 工具管理

第一节 基本分类与结构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电锤、手电锯等工具。移动式设备包括蛙夯、振捣器、水磨石磨平机、电焊机等电气设备。

一、基本分类

1、根据牧持式电动工具不同的应用范围分类

(1)金属切削类

(2)砂磨装

(3)装配类型(4)林木类

(5)农牧类

(6)建筑道路类

(7)铁道类

(8)矿山类

(9)其它类

2、根据触电保护特性分类

 按电击防护条件,电气设备分为0类、0I类、I类、Ⅱ类和Ⅲ类设备。

二、基本结构

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结构形式多样,一般由驱动部分、传动部分、控制部分、绝缘和机械护部分组成。

1、驱动部分 

2、转动部分

3、控制部分

4、绝缘和机械防护部分

三、合理选用

第二节 安全性能要求

一、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 

二、交流弧焊机的安全要求 

三、机械防护装置

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

一、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

二、安全电压 

三、隔离变压器 

四、双重绝缘 

五、熔断器保护 

六、绝缘安全用具 

七、漏电保护 

八、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节 工具管理

一、建立健全工具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

三、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电气照明与室内布线

照明方式与种类

照明光源的选择与接线

导线截面选择

照明设备的安装

照明电路故障的检修

第一节 照明方式与种类

照明方式:

1、一般照明  

2、局部照明

3、混合照明

照明种类:

1、工作照明 

2、事故照明

第二节、照明光源的选择与接线

普通灯泡额定电压的选择

照明灯具的接线

第三节、导线截面选择

一、选择截面,由以下两个条件决定: 

1、允许最大电压损失

2、考虑导线机械强度,须按允许的最小截面选择。

二、还应按以下条件进行校验 

1、负荷电流不应大于导线长期允许电流

2、导线截面应不小于保护设备所允许的最小截面

第四节、照明设备的安装

照明开关的安装要求 照明开关的选择 插座的安装要求 插座的选择与接线 灯具的安装要求 导线的选择及敷设方式 安装照明设备的注意事项

第五节、照明电路故障的检修

1、断路

2、短路

3、漏电

1、断路

产生断路的原因主要时熔断丝熔断、线头松脱、断线、开关没有接通、铝线接头腐蚀等。

如果一个灯泡不亮而其它灯泡都亮,应首先检查时否灯丝烧断。若灯丝未断,则应检查开关和灯头时否接触不良、有无断线等。

如果几盏灯都不亮,应首先检查总保险时否熔断或总闸是否接通。也可按上述方法及试电笔判断故障点在总相线还是总零线上。

2、短路

造成短路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用电器具接线不好,以至接头碰在一起。

2、等座或开关进水,螺口灯头内部松动或等座顶芯歪斜,造成内部短路。

3、导线绝缘外皮损坏或老化损坏,并载零线和相线的绝缘处碰线。

特种作业人员借调函 篇5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校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促进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是指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铲车、电瓶车等厂内车辆等。

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工和行、吊车司机及厂内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停、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等。

第二章 相关单位管理职责

第四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负责全校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使用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国资处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等;

(二)组织编写、修订学校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建立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资料档案,做好对外注册登记、报停、报废、年审等相关工作;

(四)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

(五)组织调查和处理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建立事故档案,并按规定统计上报。第六条 使用单位管理职责:

(一)各院(系)、机关部、处、直附属等二级使用单位(以下称使用单位)对所属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负管理责任。按规定对所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检验,确保其安全运行;

(二)组织编写、修订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单位领导审批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使用单位在购置、安装、使用、报废等过程中应建立完备的安全技术资料档案(档案资料内容详见附件);配合国资处做好特种设备的对外注册登记、报停、报废、年审等相关工作;

(四)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

(五)组织对所属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特种设备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处置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经营性单位承担所属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年度检测费、维修费、改造费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费等费用。

第三章 特种设备购置

第七条 学校所属单位需要购置特种设备时,须到国资处办理审批手续。在购买特种设备之前,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批,并落实合适的使用地点。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持采购申请表、设计单位及生产单位许可证书复印件到国资处备案。

第八条 特种设备开箱验收时,须具备购置、验收阶段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见附件第一条4~8项)。

第四章 特种设备安装及注册

第九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在安装新购置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之前,特种设备申购单位要督促安装单位持安装阶段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见附件第一条9~12项)到国资处备案,重要特种设备必须书面报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 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依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所安装的特种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特种设备所属单位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由国资处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将安全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章 特种设备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做好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工作,包括制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的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要建立使用阶段完备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见附件第二条)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出详实记录,所属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学校每学期检查(或抽查)1~2次,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后要进行检查。

(一)学校检查(或抽查)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特种设备负责人和使用人员落实情况; 3.特种设备建账情况; 4.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二)特种设备负责人和使用人员安全检查内容: 1.设备及其部件的完好情况; 2.保护装置的检测校验情况; 3.噪声、磨损、异常振动等运行状况。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锅炉一年;电梯一年;起重机械二年;铲车、电瓶车等厂内车辆一年;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一、三、六年;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委托维护保养或维修,在签订合同前,应先将维护保养、维修所需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见附件中第三条)报国资处审查。经审核同意后,签署合同。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如需改造,应持改造阶段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见附件第四条)到国资处审核、备案。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改造、维修竣工后经检验合格,使用单位要及时将施工单位移交的改造、维修的原始资料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九条 以下五种特种设备属于禁用之列:

(一)未经检验、未办理“注册登记”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

(二)已超过检验日期或已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已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停用手续的特种设备。

(四)经检验被判定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六)已发生故障而未排除的特种设备。

第六章 特种设备的停用或报废

第二十条 特种设备因使用年限到期或检验判废及因其它原因需要报废、产权转移或停用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国资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国资处统一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产权转移或停用手续。注销的特种设备须办理报废手续交国资处回收处理,停用的特种设备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须重新办理申请及检验手续。

第七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技术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及国资处报告。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要按规定审验,逾期不审的自动失效,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操作或管理工作视为无证上岗。第二十四条 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要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发证机关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五条 凡学校特种作业人员,在初、复审合格后,要在7日内到国资处办理登记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动,应征得本单位安全负责人同意。调离本工种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从事的,应当办理本岗位的移交手续并告知国资处。

第八章 奖 惩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特种设备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日常维护保养、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实行严格、规范地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损失。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或由于违章而发生事故的进行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具体限定范围及内容如下:

(一)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其容积≥30L。

2.承压热水锅炉,其出口水压≥0.1MPa(表压),额定功率≥0.1MW。3.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

2.压力气瓶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公称工作压力≥0.2MPa(表压),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0MPa·L,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60℃的液体。

(三)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公称直径>25mm,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气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

(四)起重机械

1.额定起重量≥0.5吨,提升高度≥2米的移动式升降机。2.额定起重量≥1吨,提升高度≥2米的固定式起重机。

(五)电梯

载人或载货电梯,自动扶梯等。

(六)厂内机动车

限于在学校内部(含校内货场、作业区、施工现场等)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例如:铲车、叉车、汽车起重机、翻斗车、电瓶车等。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解释。

附件: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一、申请购置、安装、验收特种设备需提供的安全技术资料

1.南京理工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 2.设计单位许可证书复印件 3.生产单位许可证书复印件

4.符合规范的技术图纸(设计总图上印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和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

5.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 6.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7.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 8.其它有关资料

注: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须具备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要求的有关证明资料。

9.安装单位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安装施工方案

11.安全保障体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安装人员名单及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委托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13.市技术监督局检验所的检测检验报告

二、特种设备日常使用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1.日常使用记录;

2.定期检验证明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1.维护保养、维修单位许可证书复印件 2.维护保养、维修合同文本内容

3.维护保养、维修作业人员许可证书复印件 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维修记录等

四、特种设备改造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1.改造申请单

2.改造施工单位许可证书复印件

3.安全保障体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许可证书复印件)4.改造施工技术方案及合同文本

特种作业人员借调函 篇6

关键词:培训,管理,影响因素,建议

油田的特种 (设备) 作业人员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激活油田企业更好地释放自身蕴含的巨大潜能呢?建立完善符合石油企业自身需要的特种作业培训体系已成为众多石油企业认可的一剂良方。

1 影响油田企业培训效果的影响因素分析

1.1 重视程度

油田企业是安全风险比较大的行业, 尤其是对油田生产一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油田企业的安全生产与和谐发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逐渐得到大部分单位的认同, 但事实上, 还有不少单位在这方面认识不足, 舍不得投入。

1.2 培训组织者

培训组织者主要从事培训的需求调查与分析、培训内容确定、培训方式选择、培训地点安排、培训的具体实施等工作。其中, 最主要的是要做好需求调查与分析, 只有这样, 我们的特种作业培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实际情况是, 部分单位员工培训需求计划不够科学, 与实际需要差别较大。

1.3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适合长庆油田特点, 围绕油气田培训目标, 近年来, 中心自己组织油田内外专家、学者编著了《低渗透油田压力容器操作安全技术》等3部教材。随着新教材的投入使用, 持续不断加大推广力度, 切实做精、做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1.4 培训方式

要改变单一的“灌输式”培训方式。探索多元化教学方式。我们紧密结合学员实际, 开展了理论教学、事故案例教学、启发互动、实操训练等, 充分体现学员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动参与的特点, 以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5 培训教师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教师队伍是关键点之一。我们采取“诊断式培训”方式, 对现有专兼职人员通过备课、制作多媒体课件、讲课、提问、评价进行诊断培训, 全面提升教学人员的教学水平。

2 安全培训存在的常见误区

2.1 对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认识上的偏差。

特种作业人员作为油田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人群, 虽然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逐渐得到大部分单位的认同, 但事实上, 还有不少单位在这方面认识不足, 舍不得投入。

2.2 工学矛盾依然突出, 仍需探索新的培训方法

工学矛盾一直是制约我们实施安全培训工作的主要矛盾之一。长庆油田近几年来生产任务逐年增加, 尽管补充了部分新员工, 但从整体看, 一线员工岗位仍然比较紧张, 平时开展特种作业培训难度较大, 多数培训只有在冬训期间组织实施。

2.3 员工培训需求计划不够科学, 与实际需要差别较大

从近两年培训计划和冬训计划的完成情况看, 一些单位出入较大, 有的单位列入计划的培训项目没有完成, 有的单位培训前没有计划, 计划外培训量较大, 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培训质量。

3 建立完善特种作业培训体系的管理探索

3.1 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实现良性循环

油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 分布在油田各个单位, 是油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中坚力量, 对油田的安全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 应从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入手, 强化考核管理、规范培训行为、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3.2 创建模式突出特色质量效果双赢

紧密结合油田企业安全生产实际, 按照“三个贴近”原则, 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严把培训质量关, 创建“诊断式培训”模式、推行“多元化教学”方式、注重“过程化管理”、坚持“问卷式评估”, 严格“教考分离”制度, 确保培训的质量与效果。

3.3 完善考核提升教学质量

根据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油田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意见》, 对专兼职教师每年授课时数进行了明确规定, 并鼓励培训教师多讲课、讲好课, 采取实际授课课时与教贴挂钩, 不断完善考核机制, 开展“优质课”评选活动, 提高培训课堂质量, 通过科研项目推动质量水平提高。

3.4 推进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借助数字化管理平台, 充分利用培训过程中的动态信息, 让教学管理者、组织者能有效调配和调动资源, 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工作。同时, 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信息库, 深入现场结合实践, 充实教学案例。

3.5 以师为先推进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合理编制培训计划, 通过外送或邀请著名学者、专家授课。对专兼职教师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从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授课技巧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 提高专兼职教师的综合业务水平, 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服务。

4 结语

安全生产是油田企业的永恒主题和不懈追求。我们将以“发展大油田, 建设大气田”为契机, 不断完善教学设施,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实现培训过程控制, 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为把长庆石油勘探局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 办成一流的教学设施, 一流的师资队伍, 一流的培训质量, 办成与长庆油田建设“西部大庆”发展目标相匹配的, 名符其实的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继续教育研究哈尔滨师范大学2012.5.

特种作业人员借调函 篇7

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不少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舍不得花钱选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培训,认为对新进厂员工进行的“三级培训”已包括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导致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持上岗。

2、培训机构资质、师资资格问题。与数量巨大的特种作业人数相比,目前培训机构数量仍然偏少,一些未具备资质的单位或机构也在组织培训,有的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师未取得相应的师资资格,综合素质较差,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

3、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带来重复培训问题。在一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上,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电力系统与安全监督部门职能交叉,责任权限不清,造成各部门各层次互争培训权,部门间的证件互不承认,重复培训,使生产经营单位无所适从,苦不堪言。

4、培训及考核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一些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机构为了减少开支,没有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减少了授课时数;有的培训机构在组织培训时,由于条件所限,只进行了理论考试,没有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有的培训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理论考试要求不严,名义上安排的是闭卷考试,实际上是开卷考试。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基础工作薄弱。相当部分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材开发滞后,未能及时按照新的法规、标准、规程要求进行修改,实践性、实用性较差。有的培训机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基础较差,没有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学员报名培训前未对“身体健康”项目进行核查,造成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患有某种“禁忌症”,却仍在从事不得进行的特种作业;对“文化程度”的要求也睁一眼闭一眼,未达到实际文化水平的也参与培训;考核不过关的往往以“已收培训费了怎么也得让人家过”说法千方百计帮助“过关”。

6、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不及时。企业不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工作,认为取到证后就一劳永逸了,没有定期复审,每年复审的人数仅仅只占应进行复审人数的很小比例。某些人员已离开原操作岗位或证件已超过较长时间,但没有按规定进行再培训,就直接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界定不清晰。目前按有关规定只有13种特种作业,但实际中有很多应纳入的工种未能纳入,而有些未纳入的又以文件形式将其纳入其中,如将加油站操作工列入特种作业人员,其法律依据不足,培训考核工作也难以开展。

8、特种作业考核机构及考核人员、考核内容无法标准化、规范化。目前不少培训考核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只是按以往经验进行,由于每个考核人员自身的素质、知识结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考核要求不同,其考核结果必然存在较大差距,造成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技能参差不齐。

9、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检查不够严格、不够到位。由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生产经营单位首先只能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才能进行处罚。但对一些危险性特别大的岗位无证上岗者如不能及时给予应有的处罚实际上很难有效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现象。

二、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安全生产法》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企业按规定配备相应和足够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并确保相应的经费投入,使其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顺利进行,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列入企业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

2、结合实际,逐步制定高危行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应逐步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危化、烟花爆竹、煤炭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并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各类企业也应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等工作列为正常工作计划。

3、制定培训机构的认定及管理办法。对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执业范围、师资配备、管理要求要有明确具体可行的规定,适当提高机构、师资的准入门槛,对已取得资质的培训机构要定期复查其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定期检查其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及考核。

4、尽快明确特种作业具体工种范围。同时逐步划定各部门培训范围,统一规划,避免部门间互争培训权限的现象,理顺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培训考试工作,减少企业负担。

5、提高培训质量,注重实效。培训机构均应按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取证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严格审核参加培训人员,确保参加特殊作业人员的适应性和可靠性。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标准加快特种作业教材的修订、完善;加快开发形成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试试题库及实际技能考核题库;严格考试考核标准和考试纪律。

6、严格执行培考分离制度,加强考核机构建设,理顺培训、考核、发证三者之间的关系。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考订发证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培训考核大纲要求和标准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培考分离”制度即负责培训的不考核,针对目前有些地方没有真正实行培考分离的现状,在不改变现有考核格局的情况下逐步健全培训考核制度,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派员巡视监考,参与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并统一阅卷,防止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考核流于形式或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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