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动造林绿化加快建设生态福建”调研报告

2024-05-19

关于“大力推动造林绿化加快建设生态福建”调研报告(共2篇)

关于“大力推动造林绿化加快建设生态福建”调研报告 篇1

11月2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造林绿化动员大会后,省政协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贯彻,把“大力推动造林绿化,加快建设生态福建”作为省政协十届四次全会重要协商议题,并明确要求省市县政协在元旦前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造林绿化动员大会精神献计出力。12月中旬,省政协叶继革副主席带领部分省政协委员和省林业厅、农办、住建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保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同志,在全面听取省直9个责任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后,深入三明市、漳州市、永安市、平和县等地,采取“听汇报、看现场、访农户、查资料、议对策”等方式,深入细致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全省造林绿化动员大会精神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看,各地都反映这次全省造林绿化动员大会规模大、档次高、力度强、措施实。特别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冬明春造林绿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政策措施有力。大家表示一定要按照大会的要求,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工作。各地贯彻落实全省造林绿化动员大会精神积极主动、扎实有力、效果初现,形势越来越好。

(一)行动迅速,全面认真贯彻动员大会精神。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大多数县(市、区)12月20日前都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大会,出台贯彻意见,签订责任状,落实配套资金,初步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的工作机制。省直各责任单位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各自负责的造林绿化任务进行动员部署。省林业厅还建立了厅领导和各处室局站分片挂钩责任制,加强对各市、县(区)造林的指导和服务。省住建厅制定《关于加快城乡绿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城乡绿化工作会议,以“城市绿化年”为载体,全面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自加压力,将2010-2012年3年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计划3200公里提高到1万公里,并启动实施“万里公路绿色长廊、千处园林景观工程、千个绿色生态单位”工程,全方位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了全省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关于开展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省农办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绿色村庄工程建设的通知》,层层落实责任,加快推进绿色村庄建设。省外经贸厅与省绿化委、住建厅联合下达了《关于开展创建绿色开发区工作的通知》,把3年创建101个绿色开发区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省水利厅已将全省“四绿”工程涉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100万亩任务下达各设区市。省教育厅动员部署绿色校园的创建工作,做好绿化科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南昌铁路局十分重视福建境内铁路沿线绿化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

(二)措施扎实,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快速推进。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孙书记、黄省长提出的要求,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推动解决。尤其是省林业厅组织39个组78人,分别进驻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28个造林绿化重点县(市、区),开展为期一年的督促指导工作;印制政策小册子、政策解读本下发至市、县、乡、村、组;实行5天一调度、10天一通报,落实造林进度。漳州市实施战役模式,把造林绿化任务按不同时间段分解为相应的工程量,并将进度情况绘制成“战役示意图”,强化责任分工,推行节点管理,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图纸、有工作进度、有时间节点,一步一个脚印抓好落实。驻闽部队出动500名官兵支援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海岛”建设,大力支持各地造林绿化,漳州军分区召集驻漳州部队对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在各地各有关单位的合力推动下,全省的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31日,全省已落实林地655.9万亩,占总任务数的100.9%;已落实业主面积608.6万亩,占总任务数的93.6%;完成林地清理398.6万亩,占总任务数的61.3%,已落实苗木9.77亿株。今年以来的“四绿”工程进展顺利,共植树7453.21万株。绿色城市新增城市绿地4.95万亩(含市、县(市、区)),植树1321.18万株,新建、改造公园44个,新增中心绿地142个,新增城市垂直绿化1980处;创建绿色军营101个,创建绿色校园391个,创建绿色开发区33个。绿色村镇新增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8万亩,植树24.08万株,创建绿色乡镇130个,创建绿色村庄929个。绿色通道已绿化里程2572公里,当年新增绿化里程2220.8公里,种植树木888.94万株。绿色屏障完成“三沿一环”造林绿化39.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30万亩,种植树木4868.06万株,培育绿化苗木1536.3万株。

(三)重点突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各地围绕2011年底林权登记发证率达85%以上、到户率达60%以上的目标,抓紧推进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有效提高发证率和到户率。一是联户拆分发证工作有序推进。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联户拆分发证工作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列出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有质量地推进联户拆分发证工作。二是林权登记发证保障得到加强。大部分县(市、区)都抽调了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发证队伍,并将发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林业厅正在对原有的林权登记发证软件进行优化升级,做好资源数据导入、软件应用指导和分户发证培训等工作,为基层加快发证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三是林权登记发证进度加快。按照黄省长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做到“四个优先办证”,加强涉及发证纠纷调处,进一步加快林权登记发证进度。截至12月底,全省发证面积达9365.4万亩,发证率达70.6%、提高7.2%;到户率达49.4%、提高15.3%。同时,各项配套改革稳步推进,今年已新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137个,累计建立1433个,提高了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全面推行“份额分解、分类排序、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采伐指标分配办法,有效落实了林农的林木处置权。(四)加大投入,全面落实造林绿化扶持政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12条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截至12月底,全省“四绿”工程已投入资金51.58亿元(含省、市、县)。全省动员大会之后,各地还将配套8.7亿元用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具体见附表3)。福州市本级投入5341万元,对荒山造林、疏林地补植每亩配套补助40元,对造林任务重的永泰、闽清、罗源在统一补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助40元,对这3个县的非规划林地造林每亩补助苗木费150元。南平市、三明市、宁德市3个造林任务在100万亩以上的重点市,分别投入1900万元、1000万元和1800万元用于今冬明春造林配套补助。福鼎市配套投入2800万元,已造林2.99万亩,居全省前列,并全面推广不炼山造林、营造混交林,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大田县自我加压,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从19.7万亩提高到24.62万亩,并配套资金1000万元。长乐市在机场高速公路全线的两侧隔离栅外30-100米及一重山范围内,以每年每亩500元的标准租地2900亩造林,打造“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八闽第一道。

(五)服务林农,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效果初显。各级金融部门积极配合林业改革,稳步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为我省林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支撑。一是信贷支持力度加大。目前全省22家主要中资金融机构中,介入林业信贷市场的金融机构达到12家,其中有9家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截至12月底,全省以林权直接或间接担保的贷款累计发放87.09亿元,今年新增15.75亿元;累计发放林业小额贴息贷款35.6亿元,今年新增8.8亿元。全年林业贷款累计发放75.45亿元,年末余额123.61亿元,同比增长30.64%,高于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增幅8.74个百分点。二是林业融资机制稳步创新。各金融机构在实践中持续探索林权证直贷、担保公司担保+林权证反担保、“公司+农户”等多种发挥林权证担保作用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开发银行将自身资金与农信社网点优势整合,搭建开发性林业金融服务平台,为林农及林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农行、农信社开办茶园抵押贷款业务,可抵押的林权从用材林扩大到经济林。积极鼓励社会担保机构参与林业贷款担保,探索开展林地收储做法,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拓面。三是林业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农行在永安成立林产业贷款中心,提供专业化林业金融服务。农信社、农行在林区推出针对林农的简易评估小额林权抵押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并依托 “福万通卡”、“惠农卡”推行可循环林业贷款模式。四是金融参与林业发展的基础得到加强。林改后林业产业稳步发展,营林效益提升,为金融参与林业发展提供良好产业基础。同时,林业部门积极完善包括林权评估、登记、流转在内的融资配套服务,并严格履行“一个确认、两个承诺”制度,即确认林权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承诺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林木所有权变更手续,减少金融风险,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发展保险,有效降低林农经营林业风险。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我省森林保险发展,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扩大。近年来,省保监局与省财政厅、林业厅等部门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我省将开展的森林火灾保险调整为森林综合保险,将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淞、虫害等导致保险林木受灾的损失纳入保险责任,承保林木不分树种与林龄,每亩保额500元。目前,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全部参保,商品林林权所有者自愿参保,全省承保面积达4747万亩,有效降低了林农经营林业的风险,充分调动林农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基层在贯彻中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听到基层群众不少的呼声,需要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在今冬明春造林绿化方面。主要问题有:一是总体进度还不够快。虽然已超额落实了造林地,但整地和相关准备工作还比较慢,全省林地清理、整地挖穴进度分别占总任务数的61.3%和34.9%,差距比较大。目前,全省造林绿化苗木仍缺口3888万株,其中福州市缺口最大,需要从全省调剂。少数地区存在苗木结构不合理问题。二是各地进展不平衡。虽然各地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地区间有明显差距,特别是在整地清理及挖穴等方面差距较大(具体详见附表1)。三是“四绿”工程建设落实造林地难。“四绿”工程建设特别是绿色城市、绿色村庄、绿色通道建设需要用到一些建设用地和耕地,一些地方特别是沿海地区土地比较紧缺,舍不得将这些土地用于造林绿化。不少地方反映,目前可用于绿化的非规划林地落实难,绿化大苗、资金投入压力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二)在林权登记发证方面。主要问题有:一是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产权不够明晰,林权登记发证率低,漳州、福州、宁德等市的林权登记发证率低于60%,到户率低于41%。二是林权登记管理机构建设亟待加强。龙海市、平潭县、晋安区等18个县(市、区)还没有成立林权登记机构。不少地方虽然成立了林权管理机构,但基础设施简陋,影响了林权登记发证和林权动态管理工作。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发证进度。一些村在林改前的林权流转不够规范,存在面积过大、周期过长、价格过低等问题,加上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一时难以处理,影响了林权登记发证进度。全省目前共有林权纠纷林地面积124.6万亩,暂时还无法发证。

(三)在落实扶持政策方面。主要问题有:一是贷款发放还不到位。25亿元造林贴息贷款发放工作还在进行中,各商业银行要求主要以林业合作组织形式贷款,但大部分业主又是林农个人,贷款与放贷之间存在矛盾,影响了放贷进程。二是地方配套资金配套压力大。一些山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对造林绿化配套资金投入压力比较大,虽然在总体上都出台了配套扶持政策,但力度不同,而且要真正落实还有难度。三是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按规定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存在挤占挪用现象;不少地方落实用于林业生产发展的资金不到年财政总支出的1%。四是减免税政策未能落实。地方普遍反映基层地税部门不同意对造林、抚育征收的营业税予以减免。

(四)在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方面。主要问题有:一是林业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不匹配。2009年人民银行总行、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但目前除国家开发银行的造林贷款期限达到7年外,其他金融机构大都在1-3年,造成贷款转贷频繁,无形中增加了融资成本。二是服务效率有待提高。林区金融机构网点分布不均,部分林区网点资源有限,同时受制网点服务半径,贷款服务覆盖面难以迅速提升。基层部分金融网点办理贷款的手续还不够简便,林农办理贷款难度较大。三是林农融资成本偏高。目前,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一般在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30-50%,林农小额贷款利率更高,达到10%左右。(五)在森林保险方面。主要问题有:一是林农对森林保险作用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参加保险的意识不强。二是保险理赔服务有待改进,特别是在理赔款支付流程上与林农的需求还不适应,如平和县的林农反映火烧迹地等受灾林的保险理赔款需在受灾6个月后方能确定是否理赔,影响了灾后及时恢复生产,导致林农参保积极性不高;三是基层保险机构展业积极性不高,我省林地分布广、林业经营者分散,林业偶发性和区域性灾害比较突出,保险机构展业、理赔工作能力不足,承保理赔成本高难度大。受以上因素影响,目前我省商品林参保率较低,仅7.2%;其中参保农户仅占6%,其余为林业企业、国有林场、采育场。

三、下步建议

加快造林绿化是当前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拓展可持续发展空间,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高度,把造林绿化作为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要举措,作为一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大干开局之春,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一)加快推进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一是加强现场指导推进。各级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亲临现场第一线,指导各地造林绿化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存在的落实林地、造林主体、劳力、苗木、资金、发证中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细化工作,及时帮助解决,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省林业厅和省直有关部门对造林任务重的市、县(区)要作为扶持重点,通过挂钩、挂职等方式派出得力干部重兵把守,协助指导抓好造林工作。要学习借鉴漳州等地的做法,把造林绿化任务按不同时间段分解为相应的工程量,并将进度情况绘制成“战役示意图”,推行节点管理,把好作业设计、整地挖穴、苗木选择、栽植季节、检查验收关,加强抚育管护和分类指导,提供全过程指导服务。特别是要充分调动造林大户的积极性,发挥造林大户、大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造林任务的全面落实。二是加快“四绿”工程建设。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77个有“四绿”工程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按照《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规划编制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规划、筹措资金、加强宣传、密切配合,尽快将非规划林地造林用地落到具体地点,明确实施单位和完成时间,一项项具体抓好落实。要明确管养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造一片、养一片、成一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四绿”工程建设成效。三是优化结构,确保质量。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多种阔叶树、多造混交林,避免树种单一化,做到树种多样化、品种珍贵化、色彩季相化、林分高质化,进一步提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提高林地的使用率和产出率。高标准建设一批苗木供应基地,加强苗木调拨,保证苗木数量、质量和结构,满足造林绿化多样化需求。严禁不合格苗木上山、下穴,确保造林成效。(二)深入细致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一是各地要加强对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对今冬明春造林的、联户拆分成单户的、商品林中的用材林和已申请尚未发证的优先办证,让群众早日拿到林权证。二是要继续坚持“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乡镇负责做好各村林权明晰,林权权力人主动申请,林业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大证”换“小证”进度。三是采取先易后难、重点破解的办法,加快林权纠纷、非规范流转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加快林权登记发证进度。四是要加强林权登记机构建设。还没有成立林权登记机构的18个县(市、区)抓紧成立。已经成立林权登记机构的地方,要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强化动态管理。

(三)着力破解今冬明春造林绿化资金难题。一是用足用好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好省里出台的12条造林绿化政策,让林农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真正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不断提高林农造林积极性。二是落实配套政策。各级领导都要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工作的重大意义,真下功夫、下狠功夫,挤出资金,加大投入,特别是造林任务100万亩以上的南平、三明、宁德三个市和10万亩以上的28个重点县(市、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地方财政在资金安排上要给予重点倾斜,确保完成任务。三是确保专款专用。认真落实每年从财政总支出中划出不低于1%的比例用于林业生产发展的要求,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体制机制,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重视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特别是要善于调动机关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尤其是大企业家的积极性,通过租地造林或以捐资、认养、认建等方式,建造林绿化精品工程。

(四)充分发挥金融支持林业发展作用。一是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对今冬明春造林信贷要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投放、有保障”。各涉农金融机构要优化信贷结构,“压一般,保重点”,加大以林业贷款为主的直接支农信贷投放。要强化信贷资金与财政贴息资金的合力,用好用足2011年国家林业局安排我省的25亿元林业贴息贷款,并按基准利率确定今年造林贷款利率。二是创新金融产品。要加强研究,加快开发长周期的信贷产品,并通过延长授信期限的做法,将授信期限延长至5年以上,允许林农在授信期限内周转使用贷款资金,增强林农资金使用的灵活性。要积极探索林农小额信用贷款、林农联保贷款、担保公司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模式,并重点引导林农联合经营,以成熟林养幼林,通过滚动开发,再造营林现金流,促进贷款能力提高。三是强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要合理扩大林业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要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价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简易评估或免评估、可循环小额贷款,灵活确定还款方式,方便林农贷款。四是落实免税政策。请省地税部门亲自关心解决,并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闽委[2010]37号文)中有关“地税部门要对造林、抚育征收的营业税依法予以减免”的规定,出台具体办法,并督促市县地税部门落实执行。(五)进一步扩大森林综合保险覆盖面。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省政府已同意实施省财政厅、林业厅、中国人保福建省分公司制定的《2011年福建省森林综合保险试点方案》,保险机构、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政府保费补贴、保险费率的宣传力度,使这些政策家喻户晓,促进政策落实,不断提高林农参保积极性,扩大森林综合保险覆盖面。二是简化林农保费缴纳方式。引导广大林农以村为单位或是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统一收取保费,或对目前我省实施的水稻种植保险、森林综合保险农民缴费部门同步组织收缴,减轻承保工作量,方便林农参保。三是改进保险理赔服务。保险机构要从服务林农出发,充分考虑林农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理赔流程、完善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充分发挥保险对促进林业经营发展的作用。此外,建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保险承保、理赔工作给予技术方面的大力支持帮助。

大力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 篇2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永远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也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绿色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物的逻辑”居于支配地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逻辑”居于主导地位。这里的“物”不是一般的物质,而是商品、货币和资本。在物的逻辑的支配下,造成了人和自然的双重异化,结果影响到了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为了能够更为有效地实现剩余价值,资本主义开始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促进了绿色资本主义的出现。这里的“人”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人民群众。在人的逻辑的主导下,社会主义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例如,我们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就是基于对人民群众期盼和需要的深刻体悟。正是由于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造性地运用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激发了人民群众建设生态文明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才取得了重要成就。面向前进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指出,“我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这样,就突出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民性价值取向。

在新时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性的标准,将生态文明建设与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统一起来。

第一,尊重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要。人民群众不仅具有物质文化需要,而且具有生态环境需要。生态环境需要就是人们从自然界获取资源和将废物返回环境的需要的总和。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人民群众的需要不断升级换代,生态环境需要日渐凸显。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重视人民群众的需要从“求温饱”到“求环保”的转变,大力提供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要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生态环境需要一并纳入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中。

第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人民群众既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也有生态环境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环境事故和环境风险激增导致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有一度抬头的趋势。环境群体性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人民群众维权自救事件,与政治无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权是维稳基础,维稳实质是维权。按照这一精神,我们在明确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的同时,必须在法律上明确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坚持为了人民群众建设生态文明、依靠人民群众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由人民群众评价。

总之,让人民生活在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之中,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追求。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理念

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协调环境和发展、生态化和现代化的关系。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同样如此。在这个问题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这样,就为搞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理念。

环境和发展、生态化和现代化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反对以竭泽而渔为特征的单纯的发展主义(增长主义)和以缘木求鱼为特征的单纯的生态主义(环境主义)。前者以增长和发展为借口,肆意掠夺自然,结果造成了生态环境问题。后者以生态和环境为优先选项,主张向自然的浪漫退却,结果会重演落后就要挨打的悲剧。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从辩证思维的高度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他用形象的语言将之表述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里,绿水青山是指生态环境价值和生态环境财富,金山银山是指社会经济价值和社会经济财富。在这个问题上,人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人们在发展初期的选择是,宁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在经济起飞以后的选择是,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在发展中期的选择是,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科学发展的要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尽管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统一需要这样一个复杂过程,但是,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可以促进第四步的早日到来。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在第一产业领域中,我们要继承有机农业的传统、消除石油农业的弊端、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协调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绿色化。同时,要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在第二产业领域中,我们要将工业化、信息化、生态化统一起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绿色化、城镇化和绿色化、信息化和绿色化。在第三产业领域中,我们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服务、节能环保产业。为了做好上述工作,我们必须科学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自然界加上劳动才是一切财富源泉的重要思想,大力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自然生产力和生态生产力的理念。在总体上,我们要将生态的产业化和产业的生态化统一起来,建立起现代生态经济体系。

总之,只有牢固树立和科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我们才能夯实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物质基础。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

将生态文明的原则、理念和目标贯穿和渗透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般路径。其实,这一路径就是实现绿色发展的过程。搞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然将绿色发展作为现实的路径。

在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程中,我们党赋予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新的含义,进而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科学理念。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理念突出的是代际公平的原则,对代内公平有所忽略。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趋势和潮流,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的实际国情出发,我国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在此基础上,我们党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求,将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进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又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科学理念。这里,与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并列的绿色发展是狭义的绿色发展,是清洁发展之意。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并列的绿色发展是广义的绿色发展,具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这样,绿色发展就扩展和提升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内涵,实现了生态观和发展观上的双重变革,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

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的道路。坚持绿色发展,就是要通过绿色化(生态化)的方式,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绿色化,建立起绿色化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在生产方式方面,必须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生产方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通过大力发展绿色科学技术的方式,形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产方式。在生活方式方面,在有效解决消费不足的同时,必须防范消费主义的入侵,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合理消费、适度消费、节约消费,弘扬中华民族“取之有节、用之有度”的传统美德。在思维方式上,必须反对违背自然规律的唯心主义、肢解自然系统的形而上学,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转化为思维方式,将辩证思维、有机思维、系统思维、生态思维统一起来。在价值观念上,必须反对以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的方式对待自然,必须将生态文明上升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按照真善美统一的方式对待自然。显然,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绿色革命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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