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制度职责

2024-08-15

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制度职责(共11篇)

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制度职责 篇1

一、根据上级综治工作部署,制订村综治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掌握分析本村的社会治安和安全形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不和整改意见,并报镇综治办。

三、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制止“黄、赌、毒“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挥调解组织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居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社会公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努力做好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预防违法犯罪及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七、及时总结综治工作,起草有关综治工作文字材料,收集、汇总有关综治工作数据,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八、认真做好“法轮功“等邪教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做好有关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

九、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综治工作任务。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召开工作站工作例会或驻村各单位、村负责人工作例会,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一次。

二、信访接待制度。信访接待人员负责落实来访登记、谈话记录、情况报告、结案归档等工作。

三、协调处置制度。一般性问题由接访人员当场进行处置,当场不能处置的,由工作站协调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受理处置。

四、信息报送制度。做好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情况信息;实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和重点时期“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反馈渠道畅通。

五、检查督办制度。对村内重大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由工作站负责个案跟踪、督促,向本村责任干部发出通知,并积极配合限期解决。

六、资料台帐制度。工作站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各项工作登记台帐。重大事项、重点人员要一事一档和一人一档。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机制

一、治安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及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治安联防工作网络,健全各项防范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指导督促村内企业和村民小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科技防范手段。

二、疏导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制、教育等方法疏导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服务维权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努力为村民、企业员工提供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法制和救助等服务,积极维护村民、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综治协管员的职责

一、协助村“两委”抓好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

二、负责排查调处本村群众矛盾纠纷并受理投诉工作;

三、负责排查、报告全村的治安稳定信息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四、组织村民进行治安巡逻,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五、配合乡镇、村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交通、消防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六、协助做好流动人口、邢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邪教痴迷者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完成上级综治委交办的任务。

平安中心户长的职责

一、民间调解工作。掌握和了解邻里关系情况,遇到纠纷时及时入户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帮教工作。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参与对“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和防范控制工作;协助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

三、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村民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四、治安信息工作。及时了解、收集治安信息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发挥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治安巡逻工作。参与治安巡防,督促“防火、防盗、防抢、防事故”措施的落实,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协管登记,询问报告可疑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村民“说事谈心日”制度

为推动村民委员会“三自”、“四民主”的广泛深入开展,方便人民群众说事、办事,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特制订村民“说事谈心日”制度。

1、每月10日、20日、30日为村民来村部集中说事日。由乡(或镇)、村干部和人大代表具体接待。

2、对前来“说事谈心”的村民,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做好记录,并按程序提交镇、村相关部门研究处理,然后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3、负责接待的干部要主动向前来“说事谈心”的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镇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村两委的决定、决议。

4、对村民反映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能办的事当场办妥;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

5、对于群众反映的镇、村组织或干部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应向相关组织或干部本人如实转告。有关组织和个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看法,要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

6、在“说事谈心”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要加强督查,把这项工作列入考评,让群众满意。

老干部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在村“两委”领导下,依照依法治国方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创建平安武平,指导老干部调解小组工作,特制定如下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全村老干部调解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二、组织、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与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组织举办以人民调解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提高老干部调解员的政治水平和工作力。

三、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老干部调解小组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四、指导、协调老干部调解小组调处当地发生的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和问题,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制度职责 篇2

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过程中, 政府和农民是两个制度变迁的主体, 一般而言, 政府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 农民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 但事实上却很难清晰界定二者之间的关系。而无论是基于经济政治发展, 还是基于国家社会结构的完善, 我国农村目前都是最需要变革的地方, 农民都是最需要帮助的对象, 这一现状决定了政府———尤其基层县镇政府在这场变革中的主导地位, 要求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承担主要的推动责任, 主动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

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实践中, 德庆县政府于2006年9月在广东省率先建立了“平安德庆乡镇群众工作站” (后按广东省的统一要求, 改建成“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 。自2009年5月起, 德庆县投入574.6万元, 建立了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13个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193个村 (社区)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群众家门口搭建起解决问题的平台, 将调处工作的端口前移到最基层的乡镇、村落, 有效解决了群众上访难的问题, 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最基层。同时, 德庆县还运用现代化的信息化手段建设“绿色通道”, 搭建信访信息平台, 让群众信访、反映诉求更加便捷。

德庆县政府主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实践, 生动阐述了处于主导地位的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基于政府制度变迁理论对这一过程进行深入剖析, 尝试提炼出一些有益的经验以供地方政府参考。

二、政府和地方政府进行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

制度变迁理论是以美国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思为主创立的。该理论认为, 制度的作用主要在于建立一种稳定而有效的激励结构, 以减少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变迁”是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制度变迁是一个用效率较高的制度代替效率较低的制度安排, 这种替代可以看成是一种社会制度的“生产过程”, 是要支付成本的, 并且费用是昂贵的。除非一种制度安排的创新改变了潜在的利润, 制度创新成本降低使得制度变迁变得合算, 否则不会发生制度安排的变迁。

而制度安排则“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包括“个人的”安排、“自愿合作的”团体安排, 或“政府的”安排。也就是说, 制度创新的主体包括个人、团体和政府, 其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主体, 在制度变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所有制度安排中, 政府是最重要的一个”。这主要是因为:代表国家的政府, 是“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 因而, “处于界定和行使产权的地位”, 维护基本的经济结构, 并通过提供其他一系列规则来减少统治国家的交易费用等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 对整个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凭借自己的行政权力, 保障现行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变迁, 为个人和团体创新提供了外在制度环境的支持或约束, 这是其他任何组织所不能相比的。尤其是在中国, 政府拥有绝对的政治力量对比优势, 而且还拥有很大的资源配置权力, 能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在不同程度上约束其他社会行为主体的行为, 这就决定了政府是最主要的制度创新主体。同时, 国家作为一个暴力潜能的拥有者, 在使用强制力时能产生规模经济, 并且政府可以凭借其强制力、意识形态等优势来减少或遏制“搭便车”现象, 从而可以比其他组织以低得多的费用来提供新的制度安排。

关于制度变迁比较著名的两种模型是林毅夫先生在《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一文中提出来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由于这个模型被当作制度变迁理论中的经典而被广泛引用, 并且林毅夫着重强调了“对经济制度变迁中国家的作用给予特别的注意”。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 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 它由个人或一群人, 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 诱致性制度变迁必须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现。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不同, 强制性制度变迁可以纯粹因不同选民集团之间对现有收入进行再分配而发生, 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国家的基本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 并保护产权来换取税收, 由于国家在使用强制力时有很大的规模经济, 作为垄断者, 国家可以比竞争性组织花费少很多的费用提供一定的制度性服务。

我国在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制度构建方面也存在这样的选择,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 某个阶段是选择诱致性制度供给还是强制性制度供给主要受以下两个因素的制约:第一, 一种制度变迁能够降低社会成本。诱致性制度变迁主要依据一致性同意原则和经济原则, 如果它能克服“搭便车”之类的问题, 那么它在制度变迁中将是最有效率的形式之一, 而一般情况下“搭便车”之类的问题较难解决。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优势在于, 它能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 能以自己的强制力和“暴力潜能”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第二, 是否存在制度供给的主体。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一个人或一群人, 或是一个团体 (集团) ;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这两类制度变迁模式各有其优势, 事实上, 它们之间是互补关系而不是替代的关系。诱致性制度变迁主体集合能否形成, 主要是看新制度的建立能否给制度变迁的主体带来经济利益。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 现代经济学理论很多都有着相似的观点, 即政府在制度创新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是引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有力杠杆。同时, 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需要耗费成本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净收益, 必须尽可能选择那种交易成本低的制度安排方式。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制度安排中, 由于地方政府更贴近地方, 它与当地居民的联系密切, 而且还由于文化的、习惯的、语言的、民族的等等方面的渊源, 使地方政府官员更容易接近当地民众, 也更愿意理解和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 而民众也在一定程度上更乐于参与和接受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 地方政府可以大大减少制度创新所花费的成本, 能以较低的摩擦成本加快我国的市场化进程, 从而使我国的制度安排呈现出多态均衡。而且, 地方政府自主的制度创新总是从形式到内容与本地区实际需要相结合, 多角度多层面显现市场经济制度的内涵和外延, 极大丰富了市场经济制度的具体内容, 加速了中央政府对市场经济制度知识的积累。因此, 制度创新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家宏观制度框架下, 以本区域战略规则为指导, 适时创立可操作的具体制度, 并以此为资源推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德庆县政府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的具体制度安排

对于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第一, 从制度供给的主观意愿分析。在制度供给的过程中, 政府要考虑到供给的成本和收益。成本一般包括:规划设计成本、组织实施成本、消除旧制度成本、消除制度变革阻力成本 (阻滞成本) 、经营成本和机会成本等。一般而言, 政府制度供给的预期收益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通过提高当地资源配置的效率、解决存在的问题, 加速本地经济的增长和社会和谐, 实现财政收入和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二是期望通过提供良好的地方公共产品而获得绩效, 赢得上级政府的权力支持和本地居民的政治支持, 实现政治支持最大化。从我国目前的政治和经济环境来看, 建设和谐新农村、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是为了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的精神、为了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而提出的, 应该能够取得上级政府的政治支持, 现实证明也确实得到了广东省政府的政治支持。只要收益大于成本, 政府是愿意提供该制度安排的。而其制度供给是否能够获得预期收益, 关键取决于当地居民的认同和支持程度。因此在和谐新农村建设、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要求建立一个服务型的地方政府, 以形成政府与市场、社区、群众之间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第二, 从制度供给的客观能力分析。德庆县政府经过多年的经济建设, 当地的经济有了长足发展, 尤其是通过多年来发展贡柑、沙糖桔产业, 整个德庆县已经形成了以贡柑、沙糖桔为龙头的优势主导产业。现在的农民, 柑橘一项收入人均就达1600多元, 柑橘产业已成为该县的优势特色经济支柱。当地经济的发展, 提高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德庆县政府具备了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的成本支付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

正是因为政府具备了制度供给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能力, 德庆县委、县政府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 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 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 及时调处本地农村各类矛盾纠纷,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消灭在萌芽状态。其采取的具体制度安排如下。

1、优化资源配置, 降低运行成本

政府的制度创新要求能实现既定资源条件的优化配置, 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释放各要素的最大潜力, 从而发挥出制度促进经济效益的功能。

为优化资源配置, 德庆县大部分镇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都在临街靠圩的地方办公。同时, 各乡镇 (街道) 精心组织, 整合了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国土、林业、妇联等基层维稳资源。工作人员则集结了镇 (街道) 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农办、社会事务所、计生办、国土所等相关部门抽调而来的干部。该做法把基层各种维稳的力量整合起来, 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工作模式, 专门为群众申诉、来访提供解决问题的场所, 尽量减少群众进行投诉、咨询时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成本。

德庆县政府进行资源整合的制度安排具有“很大的规模经济”, 能利用政府的力量把基层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 减少了农民在发生矛盾纠纷时, 搜寻、处理信息的费用, 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一项制度安排, 使其可以比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以低得多的成本实施制度安排, 保证制度供给的顺利进行, 解决制度短缺的问题。

2、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合理分工

促进合理分工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建立分工协作责任制, 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在创建“平安德庆”工作中, 德庆县委、县政府建立了一套比较健全的机制, 形成了统一指挥, 纵向、横向交叉的工作网络, 重点理顺了县、镇、村三级领导机构, 明确各部门、各级、各层次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促进了合理分工。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

为强化管理, 规范运作, 德庆县制定了《德庆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方案》、《德庆县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方案》、《德庆县创建法治县 (镇、部门) 评价体系 (试行) 》等文件, 通过了《法治德庆建设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 明确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 德庆县委、县政府还编制了《关于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的实施方案》、《德庆县村级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德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手册》等“工作指南”。这些小册子立足基层, 面向农村, 是当地典型案例的汇编, 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改变原有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

原有制度安排对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路径依赖方面。所谓路径依赖, 指的是制度变迁的路向对现存制度安排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 即存在着制度惯性。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 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或是沿着既定的路径, 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或是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走下去, 并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下。一旦进入了锁定状态, 要扭转原有的方向就变得十分困难, 往往要借助于外部效应, 引入外生变量或依靠政府体制的改变。

对于那些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路径,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保护它继续沿着既定的轨道发展下去, 防止无效率因素的干扰。对于那些无效率的路径依赖, 政府要采取多种手段扭转其原有的方向, 发挥政府的强制力优势, 打破无效率制度下的利益格局, 瓦解阻碍制度变迁向高效率方向演进的利益集团, 推动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德庆县政府正是通过建立“平安德庆”的一系列工作, 尤其是在落实“平安德庆群众工作站”的基础上, 建设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 逐步健全完善了民间纠纷调处网络与工作机制, 形成了以综治、司法、派出所、民政、林业、工商、国土资源、计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有效地改变以往信访部门只接受群众投诉而无权调处, 解决问题还得找相关部门, 但县、乡 (镇) 、村部门各自为政, 往往出现调处不及时甚至搪塞推诿相互扯皮的局面, 改变了以往不利于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路径依赖, 通过发挥地方政府的强制力优势, 提供了适合解决当地农村矛盾纠纷的制度供给, 推动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把基层各种维稳力量统筹起来, 形成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联动模式。

四、启示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应该是“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向全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 政府不应当过度从事盈利性或竞争性的事业。并且, 在决策程序上, 应强化规范公共选择机制和预算监督约束机制, 保证高效率地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中, 政府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提供制度服务, 减少行政干预。

1、政府以较低的成本, 快速实施制度供给

由于政府拥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强制力, 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以较低成本实施制度供给。德庆县在各方面条件都成熟的情况下, 依靠政府的力量, 在较短的时间内, 以较低的成本提供了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场所, 把基层各项维稳资源进行整合, 提供制度安排, 以更好地服务当地的群众主体。

2、政府改善公共交易设施, 降低搜寻成本

公共交易设施的不足, 会使农民面临高昂的搜寻成本。我国大部分地区, 尤其是山区的农民 (德庆县也是山区) 由于地理位置偏僻或交通不便利, 农民对政策信息、法律掌握的灵敏度不够, 在发生矛盾纠纷时, 对法律政策了解不多, 这也影响了他们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农民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弱势地位, 使得农民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比较低, 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积极性不高, 而且容易积聚不满情绪。同时, 由于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 农户生产经营分散, 组织化程度很低, 市场竞争力低下, 使得农民在与市场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 政府应当提供适当的公共品服务, 尤其要为农民提供较为便利的解决矛盾纠纷的场所、咨询相关法律的地方, 降低农户信息搜寻成本及因信息不对称、不完全所导致的成本

3、政府经济行为的责任

市场经济是一种平等、自由交换的权利经济, 它客观上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权利, 即不得随意侵犯市场主体在法律范围内实现和处分自己利益的权利。而一旦政府行为不当, 就侵害了市场主体的权益, 这就必然要求确立和完善政府的责任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应该对自己的职责有很好的定位, 应坚持“有所为, 有所不为”的原则。一方面, 将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 交给市场、群众去做。另一方面, 在必要的条件下, 在群众无法单独做的事情上, 采取措施, 进行引导和培育, 提供合适的制度安排, 共同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 尽量减少农村的矛盾纠纷。

摘要:如何建立高效的制度体系, 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是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也是当前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挑战之一。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政府制度变迁的演变历程, 阐述了地方政府可选择的具体制度安排, 并以德庆县率先建立“群众工作站”, 进而发展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站) ”为切入点, 总结了德庆县利用当地资源、进行制度创新, 有效化解当地各种矛盾纠纷的成功经验, 可供地方政府借鉴参考。

陆坊村综治维稳工作汇报 篇3

今年来,我村认真按照上级部署,牢固树立抓稳定,促发展的思想,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紧紧围绕平安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状况保持了平稳的态势。现将我村级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机制

自年初与党委,政府签订综治责任书后村党支部、村民委根据上坂村的实际,层层制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各村民小组长签订综治责任书,通过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把综治职责,任务层层落实到位,分解到各责任区,使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强综治宣传力度

我村结合村情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综治宣传发动活动,让群众携手共搭防护网,共创平安家园。发动老协,共创平安。利用村老协会的力量,在全村范围内开展“发挥夕阳余热,共创平安马街”活动,组织村老协会发挥余热,集中开展宣传、引导,切实把综治工作宣传到各户,使综治工作深入民心并形成活动高潮,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三、创建电话十户联防,一家有难、十户支援 由左方镇综治办、左方镇派出所等单位牵头,推出“电话平安联防网”工程,我村在综治平安建设中,把村民的安全防盗做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利用中国电信开通的“平安联防” 业务,在全村的每户群众构筑起一张“平安联防”网。目前,全村家家户户建立电话“平安联防” 网,为每

家筑起安全保护网,受到村民的欢迎。而自从有了这张“平安联防” 网,群众家中遇到偷鸡摸狗、生病自救、邻里纠纷、入室抢劫、群体斗殴等危难险重等情况,都可以通过电话联防进行有效预防和救助,形成了“群众+联防户长+村委”的联动机制,构建了一张遍布百姓家中的天网,实班联防到户,技防到人,切实增强了百姓的安全感和互助意识,实现了基层治安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既解决社会治安人力“瓶颈”的难题,有效降低案件率,又融洽了农村亲戚、邻里、干群之间的亲和关系,改善了农村治安,促进了社会的安定稳定。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和社会治安满意率,促进杜会和谐。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1、治保调解受理各种民事治安、交通事故、经济理赔等案件6起,其中邻里之间为卫生、排污纠纷3起;治安打架伤害2起;精神病患者砸毁他人门窗调处1起,调解率100%。

2、分管综治、调解人员经常入户访视,体贴民意,了解社情,对群众中来信来访的问题,无论何时都及时赶到现场,不拖拉、扯皮、推卸,使矛盾有效地化解。

3、积极配合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各项工作,在镇综治办布置道路设卡盘查活动中,村抽调2人按时配合。

4、每月出平安建设、普法教育宣传栏一期,利用村每季度育妇“两查”期间发放综治宣传材料。

5、完善工作机制,确立服务意识,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委会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大家做好工作的责任感,树立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

回顾全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先进的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们的对策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显得捉襟见肘,因此下半年还要在寻找新的突破口,做到“六个一起抓”。

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制度职责 篇4

一、工作机制。建立以村居“两委”(单位党政组织)统一领导、综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工作室”具体管理、村居(单位)干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混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整治、化解,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限期处理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方式。“工作室”工作坚持“三个为主”(化解矛盾为主、服务民生为主、治安防范为主),做到“三个结合”(直接调处与分流调处相结合、归口调处与联动调处相结合、属地调处与联合调处相结合),确保“三个及时”(对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整治;对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对影响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和预警)。

三、工作流程。

1、接访受理;

2、排查梳理;

3、分流处理(分析研判);

4、调查核实:

5、整治化解(及时预警);

6、调解处理;

7、签订协议;

8、结案归档;

9、跟踪回访(检查验收);

10、告知处理途径(对调解无效或对调解协议拒不执行的案件,告知当事人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协调组织信访听证),向上级专题报告。

四、工作权限。

1、矛盾纠纷调处权。对于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主要领导根据 “中心”调度,有权进行协调处理、妥善化解.

2、社会治安混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权。对辖区内社会治安混乱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有权进行排查整治、分析研判.

3、调解权。对于“中心”分流指派的案件和协调形成的调处意见、整治要求,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调解完成,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4、服务协管权。对辖区“社会人”、新兴经济组织和新兴社会组织,有权向“中心”提供相关信息,积极向村居“两委”(单位党政组织)提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等群体的关爱、帮助和救助的渠道及方式,加强对犯罪多发人群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帮教和监控。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职责 篇5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化解或集中相关部门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四、组织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六、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七、指导、检查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制度职责 篇6

岗位绩效考核的方案

为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日常事务的开展,确保上级有关部门及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决定把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及村“两委”干部工作实绩与经济利益挂钩,实行岗位绩效考核,按绩论功,以功定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激励推动的原则。通过对工作实绩与经济奖励挂钩,调动工作积极性,明确工作任务,推进工作落实。

(二)便于操作的原则。考核指标力求可操作性,能真正体现工作实绩。

(三)重点突出的原则。考核指标不面面俱到,突出重点工作的重要方面考核。

(四)以绩论功的原则。考核结果与经济奖励和干部考评,按工作实绩论功,体现奖罚分明,坚决克服做多做少、做好做坏一个样的现象。

二、考核内容:社会稳定及安全生产两大方面内容,按绩计分,重要标准如下:

(一)社会稳定(60分)

1、信访工作(40分): 全年无越级到镇、到县、到市、到省和进京上访得40分。发生5人(含5人)以下进京和省、市、县、镇上访的每宗扣10分、8分、6分和3分。

发生6人(含6人)以上集体上访的分别扣15分、10分、8分和6分。

同一事项多次重复上访或多级上访的按最多分值扣分,不重复计算。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遇到来信来访要积极处理,需要镇级所属部门协助处理的信访问题可上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协调牵头处理。如果推诿,不主动、不积极配合处理的,每宗扣5分,扣完为止。

2、社会管理工作(20分)

刑事案件发生数高于上年的,每增1宗扣2分;

发生20人(含20人)以上群众性事件由县以上处置的每宗扣5分,到年底止每宗纠纷积案扣2分,扣完为止;

凡民事纠纷村级未调解(凭书面调解意见书),推诿到镇的每例扣2分。

(二)安全生产(40分)

实现当年度安全生产(含建筑、食品医药、消防、重大疫情、重大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无伤亡事故,无“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的得40分。

发生上述责任安全事故或“三非”行为的每宗扣2分,事故无人员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增扣1分,重伤1人憎扣1分(以此类推);死亡1人增扣5分(依此类推),直至扣完为止。

三、考核奖励

镇党委每年对各村考核一次。年终对各村综治工作站工作进行总结表彰,综合考核分值在95分以上的村给予每位村干部加200-500元奖金,考核不合格的,按年终奖金总额的20%--50%扣除。

青溪镇人民政府

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篇7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本年的安全工作,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为主旨,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确保学校平安。

一、目标要求:

本年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上级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二、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史忠和

副组长: 张崇生、张树雁、李仁成、吕洪江

组员:焦德生、何玉英及各班班主任和各村小负责人

三、纪律要求:

1、教育教学: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师

生均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⑷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竞技性、有可能带来伤害性的活动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

得勉强。

2、综治交通: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周班队会的必讲内容,要教育步行、骑车的同学靠右行、靠边行。

(2)配合派出所做好对学生上学安全教育,确需乘车的学生要加

强等车及坐车时的安全教育。

(3)带班领导要加强责任心,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下班。

(4)严禁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上学。

(5)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

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3、饮食饮水卫生:

对饮食安全,中午不回家的学生,学校建议到食堂就餐。强调少吃

零食或不吃零食。

4、校产校舍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一月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随时检

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

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5、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

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

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

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

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

(4)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5)完善防火设施,加强操作培训,设置警示标志。

6、与乡政府协作加强校园门口的管理。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让我们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为把我校建

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而努力。

三合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社区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篇8

一、工作例会制度:每10天召开一次办公会,排查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治安问题、安全隐患,通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措施,部署下旬工作任务。

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将社区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治安问题、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苗头排查处理情况和日常工作向乡综治办报告。

(新)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篇9

办信接访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应严格遵守《信访条例》,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一、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认真接待群众的来访,耐心听记,依法处理。

二、当日受理的信访事项,交领导审核后做好登记。

三、中心对转送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做好督办、查办工作,并负责抓好办理结果的汇总、反馈工作。

四、对群体访、异常访和越级访,中心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疏导、劝解工作,并负责将上访人员引导到指定接访场所接访。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应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做好疏导、接访工作,并及时报告县级信访服务中心。

五、在接访工作中,经办的工作人员不能向信访人乱许愿、乱承诺。对疑难信访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中心工作人员应注意从日常信访工作中排查、筛选可能出现越级访、异常访和群体访的问题,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时,严禁使用刺激性、侮辱性和其他不文明语言,防止来访人员情绪激化。

情况报告制度

一、实行月报制度、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二、及时报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三、及时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

四、对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以及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查究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及时报告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制度

一、采取“三个坚持”的办法排查矛盾:坚持定期排查,乡镇(街道)一般每半月集中排查一次;坚持重点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要专门开展全面排查,特别对可能引发择机越级上访和群体性的事件的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调处;坚持专项排查,针对库区后扶政策实施、高速公路征迁、劳资纠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村委会换届选举等不稳定因素较多的领域,成立专门排查小组进行专项排查。

二、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

三、对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的预警性信息,应及时核实并报告党委、政府,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四、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五、对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要按照处置预案,积极疏导、调处,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挂牌督办制度

一、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或调处难度大的,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越级上访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二、采取“六定五包”责任制办法,切实落实化解、息访、维控的责任(六定: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督办单位、定督办人、定办理时限;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

三、在督办过程中发现承办单位推诿、扯皮、拖延或拒不办理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建议对承办单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四、对上级挂牌督办的信访案件要专人跟踪,直至问题妥善解决。

五、对督办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及时登记并做好反馈工作。

信访事项办结反馈制度 一、一般性信访事项办结后,在规定时间内,视具体情况采用电话、书信形式答复信访人。二、五人以上联名来信和涉及问题突出、多次重信重访或上级机关转办的重点信访件办结后,应督促承办单位适时回访。

三、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应定期筛选一些问题突出、多次重信重访或越级信访的事项进行回访,对于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事项也应及时进行回访。

四、对群众集体上访,承办机关办结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原则上均应逐件调查落实办理情况并及时回访。如发现办理机关存在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应及时指出并督办到底;对办理结果好、群众满意的,也应及时总结宣传。

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违反有关规定,未认真接访和及时调查处置群众来信来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二、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报告和处置,导致矛盾纠纷扩大升级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矛盾纠纷未及时调处,久拖不决,导致矛盾纠纷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违反接访制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幼儿园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篇10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合安全治理、维护校园稳定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分析形势,及时向上级维稳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经常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及反邪教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xx。

三、经常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群防群治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四、适时开展维稳综治专项活动和重点整治活动。

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项措施。

XX镇综治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综治委成员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能力,为实现我处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镇综治委决定建立综治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综治维稳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是在街工委的组织下,镇政法委员主持日常工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信访、劳动、计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与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省市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从加强基层组织职能作用入手,从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出发,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建立完善服务周到、办事高效、反应迅速、职责明确、协调〃联动的综治维稳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为我镇社会长治久安,经济健康发展,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一)联防机制。狠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联防活动,大力推进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提升治安防范水平。指导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二)联调机制。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小事拖大,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防止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三)联动机制。要不断完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经常性会商协调制度,制定统一工作方案,加强协同作战演练。做到一旦发生事件,要形成各方面维稳力量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应急状态下,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突预案,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合力。

(四)联治机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辖区的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摸排、梳理,对排查出的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区域、部位、场所,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要按照“哪里问题严重,就整治哪里;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随时发现问题,就随时进行整治”的原则,严厉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分裂破坏活动,坚决整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铲除“三股势力”滋生的土壤。

(五)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创建总体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不断提升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宗教场所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把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把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周边环境治理、铁路护路、法律服务与宣传等作为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质量。

三、重点任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掌握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对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向街工委提出工作建议,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斗争,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依法整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坚决防止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四)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重点人口工作,分类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五)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细胞工程”,提高平安创建质量。督促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六)组织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政法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辖区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积极维护本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每半月召开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措施,部署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集中力量,统筹安排,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定期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好的进行督促,并限期整改。

(四)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辖区维护稳定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督促检查,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五)制定处突预案,按照出手快、下手准、闪电处置、一招制服的要求,确保在第一时间把事件处置在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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