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博士招生

2024-09-13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通用8篇)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 篇1

——亲自见闻

——还原一个真实的中南大学考博招考内幕

——博士入学考试

——想不到的中南大学态度

——可笑的复试安排

——没有关系最好别报

亲爱的朋友,我绝对没有诽谤,只是分享一下我的中南大学考博见闻,我是2014准备参加博士考试的硕士研究生,读博是我的梦想,因为我想博士毕业可以去大学做一名普通的老师。选择考博的时候,我选择了中南大学,这主要是由于中南大学是985,有事211,可能博士毕业就业会好点儿,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三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2013年11月中旬,我报了中南大学生殖与干细胞工程研究所。这个学校也算是变态的,竟然要求现场资料审核,不能寄过去,于是乎我在12月20号吧,去了中南大学一趟,参加现场审核。中间待了一天,见见导师,聊了会儿,就回来了。

2014年3月22-23号,我去参加了中南大学的考试,中南大学考试难易程度还可以,基本都会做的,前前后后住了4天,感觉考试还可以的。

2014年4月初,中南大学公布了成绩,同时也公布了复试日期-4月25号-到27号,我也按复试日期安排着我的行程,但是内幕的事情发生了,中南大学生殖与干细胞工程研究所4月21日下午5点多给我电话了,说是4月23号复试,提前了,我勒个去,我去长沙坐火车需要24个小时,复试还要求交政审表、成绩单、按时毕业证明书什么的,这些我还没有去学校盖章了,同时我的论文抽到了盲审,必须4月22号交了,我原来计划是4月23号盖章,23号晚上走,突然23号复试,我的时间哪能忙的了?再说了他是4月21号下午5点打的电话,我们学校研究生院老师都下班了,那天也不可能盖章的,4月22号忙点儿可以,但是你必须4月22号晚上坐飞机走,飞机票钱贵是小问题,没有可以借钱,但是去了长沙,早上4点多,8点半开始复试,诸位说说,我有状态吗?

中间还有一个意外,我问给我打电话的那位老师,我说,老师,网上公布的时间怎么和复试的时间不一样啊?那个老师回答,我们自己学院安排我们自己的事情,有事吗?提前就提前了嘛。我说老师,提前了我还要交盲审资料,我只能尽力过去了,那个老师说,你能来就来,不来就不来,反正又不缺你一个。就是这句话,坚定了我不去中南大学参考博士复试了,我个人认为中南大学这个态度我实在受不了。

4月28号,生殖与干细胞工程研究所公布成绩了,一个182分的考生没有被录取,但是一个150分的他的自己的学生录取了,其它的几个学生,也多数是他们学校的,我突然感到万幸,幸亏我没有去,去了是打酱油去了,状态不好不怕,黑了我我还不难受死啊。上面就是我的复试见闻,供您参考,当然,考博嘛,您在中南大学有关系,您可以过去,像我这种没有关系的,纯粹自己的,我的建议是根据你自己的水平,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吧。

当然,我也有我自己的建议,那就是你们今后放弃中南大学吧,因为外校的,除非关系硬,要不不可能的,我不知道习近平主席为什么还去中南大学参观去,我的观点就是,如果不是国家政策扶持,中南大学估计连211都不是,不过有什么办法呢?人家是985,人家是211,人家最牛逼了,我们一个穷学生,还是农村里出来的穷学生,有什么资本和人家竞争呢?只能躲在这些小地方发发牢骚,给同行们点儿建议!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 篇2

1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状

博士生的招生考务工作与硕士生的招生考务工作具有明显的不同。博士生的招生考务工作更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同时, 考务工作也较为分散。当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 各学校分别确定年度招生次数、报名及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报名资格审核、初试及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及录取等项工作也是由各学校自行确定。目前大多数学校的初试考试科目通常设置为外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通过初试的考生可进入复试阶段。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小组, 全方面地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以及研究问题的能力。

2 招生单位自主权逐渐加强

与其他学历层次的招生相比, 教育部下放了部份博士招生决定权。这也就意味着招生单位在博士招生的过程中具有更充分的自主权。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生资格、命题、初试、评卷、分数线、复试及录取等均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决定。

3 导师在录取工作中有着关键的话语权

目前, 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采取单一导师负责制。这种模式就赋予了导师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较高的话语权。但是, 导师在享有话语权的同时, 也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和风险。因此, 导师在诸如是否接受考生报考, 以及学科组综合面试、录取等重要环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1 命题标准、考试时间不统一, 出现不公平竞争

在现行的博士招生工作中, 招生单位均是自行确定博士入学考试报名时间, 并且单独命题和考试。因此, 命题的标准、试题的难度就有较大差异。不同招生单位选拔标准不同, 有的为了争取生源而降低试题难度, 导致出现不公平竞争。

4.2 生源不充足, 学科之间差异大, “近亲繁殖”现象普遍

与硕士生入学考试人数相比, 博士生的报考人数有着较大的差距, 很难达到“优中选优、保证质量”的目标。

此外, 生源的学科分布呈分化态势。热门学科拥有较多的生源, 考生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而一些理工学科, 由于其准入门槛要求较高, 学习较为枯燥和艰苦, 其生源缺口十分巨大。

面对着生源普遍不足的问题, 部份导师为了能够争取到足够的博士生, 也十分愿意接收自己所带的研究生作为自己的博士。加上许多本校毕业的研究生认为对自己本校命题比较熟悉, 对考试科目的内容比较容易把握, 因此“近亲繁殖”现象普遍, 影响了博士研究生生源的质量。

4.3 复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各招生单位越来越重视复试在博士招生工作的重要性, 均把复试作为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尽管如此, 在现实操作中, 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改进之处。笔者发现, 第一, 复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在实际的面试过程中, 分配给面试的时间较短。导师很难在短时间内从各个方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第二, 复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所占比重没有精确量化, 随意性较大;第三, 复试打分中主观性较大, 缺乏监督和约束, 没有体现出复试的作用和意义。

5 完善博士生招生制度的几点对策

5.1 重视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在招生工作中, 充足的生源是招收到高质量考生的基础。只有具备了充足的生源, 才可以在考生选拔方面有较大的余地。为吸引更多高质量的生源报考, 稳步提升博士生的生源质量, 各招生单位应该重视并认真对待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应从整体出发, 合理发挥本单位专家教授、学生、校友等力量, 加大力度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在传统的招生宣传基础之上, 西南交大继承了过去的成功经验, 吸收融合了新的思路和想法, 开创了新的招生宣传途径, 探索出多种多样卓有成效的宣传方式。

(1) 由研究生院牵头, 扩大交流合作, 建设优质生源基地, 与优秀生源单位建立推免、互换、联合培养等长效机制。

(2) 在全校范围内掀起“招生宣传工作全员化”氛围, 开展“全员招生”, 利用各种优势条件, 扩大招生宣传队伍, 即发动全校可动的一切人际资源进行宣传。比如, 利用导师的个人魅力以及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利用学生返乡实习的机会, 发挥校友分布全国各地的优势。

(3) 建立招生宣传工作激励机制。从2011年开始, 我校对全校优势学科所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宣传材料的制作以及宣传活动给予了一定的经费支持。在每年的招生工作结束后, 学校每年将各学院招生宣传工作情况纳入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体系中, 对表现出色的学院和个人进行表彰。

5.2 合理规划和配置招生名额

博士生招生计划是学校培养最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调控资源。科学配置各学科的招生计划、合理规划博士生生源结构, 是促进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措施, 并且能有效地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目前, 导师人数迅速增长, 而博士生招生计划却保持了基本稳定的态势。这就导致了导师的年人均招生人数有逐年下降的趋势。而与此同时, 大量的科研项目使导师们对招收培养博士生有巨大的需求, 这样的情况是各招生单位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为了切实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 我校合理调整工作重心, 规范了博士生招考方式。经过整改, 曾经大锅饭式的导师招生名额平均分配的弊端得到了有效避免, 提高了师生比, 特别是逐步树立了以科研为主导的思路。这就使导师十分珍惜有限的招生名额, 更加关注博士生源质量, 从源头上保障了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5.3 在录取工作中赋予导师较多的决定权

博士阶段的培养是真正的个体化培养方式, 导师在此阶段的作用更加突出。博士导师对博士生的培养发挥着绝对的主导作用, 对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录取博士生时, 也应重视博士生导师的观点, 并使其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 给予导师较多的决定权。我校从2010年开始, 对初试成绩不符合学校复试线要求而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 只要有报考导师外的三名相关学科专业教师联名推荐, 就有机会获得申请学院复试的机会。

5.4 加大资助力度, 完善博士生奖助学配套措施, 改善博士生生活条件

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充足的科研经费是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条件, 是博士生科研活动进行的物质保障, 也是吸引优秀生源的一个重要因素。我校近年来对博士生资助体系进行了重大改革, 大幅度提高了脱产博士生的待遇, 为有志于投身科学研究的优秀生源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从2014年9月起, 我校将进一步提高博士奖助学金的资助力度,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等多种资助并行。

5.5 积极推进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工作

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研究生是从优秀的硕士生和本科生中选拔的, 一般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 这部分人本身就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和培养潜质。从2010年开始, 我校在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 按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规模20%的比例, 把有培养前途的优秀本科生选拔出来, 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6 结语

博士生生源质量直接影响其培养质量, 各单位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学科水平, 以特色和实力吸引优秀生源, 这是提高生源质量的长远之计。同时, 要进一步转变观念, 改革考试内容, 不断完善博士生招生制度, 把重点放在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把这些作为录取的关键性因素。

参考文献

[1]张宗益, 郑小林, 冯斌, 等.构建博士生招生内生性约束机制提升博士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09 (5) .

完善博士招生体制的思考 篇3

[关键词] 博士 招生体制 完善

近年来,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国研究生教育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前所未有的机遇。博士研究生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直接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现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体系

目前,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程序主要有三个环节: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初试和复试。每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审批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各高校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初试及复试的相关内容,通常各招生单位在招生过程中会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监控,以确保招生质量及选拔结果的公正公平。

1.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国家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时除了要审查考生一些必备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信息外,还需要考生在报名材料中写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等,应该是具有说服力的材料。同时,需要提交由两名专家提供的推荐书。

2.初试

根据国家文件的规定,初试一般要求测试3门科目,即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科目。初试旨在体现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的考察,看考生是否有足够的理解力来完成博士考试,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个小时。

3.复试

复试一般在初试后不久进行,旨在加深导师对考生的了解,复试在博士招生的权重各个学校有所不同,不同专业也有所区别,以辽宁大学为例,复试权重占30%,各学校复试权重最高不会超过50%。

二、现行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问题

1.生源上“近亲繁殖”现象普遍存在

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不利于开展学术争鸣,这对于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是不利的,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不相适应。而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之所以普遍存在,有其客观原因:其一,本校学生熟悉本校的学科、导师的情况,有的考生报考的导师就是其硕士导师,选择的目标性较强;其二,对本校考试科目的内容及重点较为熟悉,又便于找老师答疑,因而容易得高分;其三,录取工作中,对于许多导师而言,情感的砝码会自觉不自觉的倾向于自己的毕业生,从而导致本校考生录取比率较大。

2.招生程序的规范与否尚无相关部门的监督

在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导师的自主权比较大,如果遇到有关投诉,并没有专门接受投诉的部门,也没有处理相关事件的制度可供参考,现行通用的做法是,由研究生院转到相关院系来处理,其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这样的结果容易导致考生心灰意冷,更有甚者对某些导师乃至学校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

3.招生环节与培养模式不匹配

目前,博士生招生报名部分院校仍然是以报考专业为主,导师在复试、录取等环节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也仍然保留着“欧式学徒制”的风格。以“美式招生制度”来决定复杂的招生程序,招生结果主要由“欧式招生制”来决定,这样,就可能会产生漏洞。如此产生的招生环节与培养模式的不匹配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4.学历泡沫导致生源质量不高

近年来,随着学历之风的不断扩张,部分人将目标转向高校,其报考的目的不是为了学术而是为了获得实现个人利益的跳板,加上用人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认可这个标签。因此,造成了对博士的虚假需求,形成了某种程度上学历泡沫经济,从而导致招收部分基础较弱的考生,不利于学术研究的深入。

三、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弊端发生

1.优化生源结构,多渠道吸引优秀生源

由于受到计划经济观念的支配,长期以来,高校的博士招生工作还停留在等待考生前来报考的阶段。为了招收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各高校应当广泛宣传自身的优势专业,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招生范围,以保证生源的充分性。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除了公开招考的方式外,还有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的选拔方式,各高校应当充分利用国家的宏观政策,把有培养前途的优秀生源选拔出来,这样有利于激发考生们的报考积极性,同时,提前攻博也有利于课题的深入研究,早出成果,这些入学方式都是开拓生源、吸引优秀人才的有效途径。

2.建立投诉和处理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我国对于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现象,尚无专门有效的机构进行监管,且在制度建设上这一领域也是空白,针对这种现象,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及时填补这一方面的空白。在美国,如果哪位考生对录取过程的公正性表示怀疑,并且言之有据,可以提出申诉,如果对学校的处理依然不满,还可以诉诸法律。我们不能因为国内此类事件的鲜有而忽视制度的约束。应该设立一个仲裁机关专门负责处理各种投诉。根据投诉和处理制度,对所投诉的时间做出反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3.招生培养协调机制

博士生招生质量是博士生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博士生培养、导师队伍建设等环节相协调、相匹配。这种协调与匹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人才培养理念和人才培养机制。当前,招生单位虽然在招生工作中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但是招生与培养工作的理念并不一致,致使考生、导师、招生单位间经常出现各种误解。应当尽快统一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目标理念,以避免在不同理念指导下产生的制度性摩擦与障碍。近年来,各招生单位逐步实施包括博士生在内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因此,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机制的协调在操作层面上更显得重要。将导师科研经费、资助能力、培养质量、学科特征以及发展需求与研究生招生机制相结合是各招生单位的普遍做法。培养机制的变化必然导致考生与导师的不同利益诉求,这需要招生单位深入思考、稳妥操作。

4.完善用人制度,防范学历泡沫

改变这种名为学术人才,实为想获得个人利益的现象,关键在于改革目前现有的用人制度,取消或限制博士在企事业单位中的特权,做到既看重学历,也要看重能力,从根源上使得博士培养转变成为真正能力的培养。

随着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科研人才需求的日益增强,广大有志人士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会日益增多,博士生招生工作将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世界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努力探索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因素,积极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深化招生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培养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也是博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原则。

参考文献:

[1]欧阳丹.面向社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高教论坛,2008.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 篇4

武汉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深圳班)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3多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5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生指导教师1100余人。现面向广东省招收如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公开招考和单独选拔两种。单独选拔规定附后,公开招考方式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收专业:

“市场营销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会计学”四个专业(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招生)和“传播学”“行政管理”“法学”“经济学”“国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学习方式:在职学习,学习期限4—6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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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导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

4.同等学力报考者除符合上述1、2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12年8月31日止);

(2)有外语成绩 WSK60分或TOEFL550分或CET-6级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或雅思6分;

(3)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生阶段的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来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

五、报名: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并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仔细阅读报考条件;

(2)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须网上提交数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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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载《武汉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空白《专家推荐书》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往届硕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最后硕士学位证原件、学历证件原件(有则带)、身份证原件报考;应届硕士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本校学生不用提供)、身份证原件报考。

凡在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须持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及简章上规定的其它材料,如:(1)外语成绩 WSK60分或TOEFL550分或CET-6级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或雅思6分;(2)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生阶段的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3)近三年来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

未在规定时间经资格审查、缴费和照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4.提交报考材料:考生在现场照相、确认后需交如下报考资料。

(1)《武汉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人事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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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室的公章,复试阶段提供);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在职申请者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者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并交复印件)。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他说明: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

(2)报考资格及报考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不邮寄,由考生在考试前5日内凭身份证到武汉大学本部各学院领取。

(3)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与招生单位无关。

(4)报名费、考试费、加试费另定。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科目:

(1)外国语(考基础外语、不含听力);

(2)两门业务课;(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文科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为自然辩证法)。2.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初试地点: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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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5.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笔试等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3)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阶段考生须提交报告:含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等。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七、考前辅导: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复习备考,由相关单位举办考前辅导,正在接受报名,欢迎广大考生参加。

八、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深圳录取类别是“委培”,委培为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可参加我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不参加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派遣回委托单位工作。

九、毕业待遇:

在职学习,全部课程在深圳授课,完成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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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并考核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联系部门:研招办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 篇5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律的机制与模式,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我校于2014年始在两院院士等部分博士生导师中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审核制”(以下简称“申请制”)改革。

一、组织领导

(一)“申请制”属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部分,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二)各招生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须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博士生的申请、审核工作。

(三)各单位需根据“申请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审核方案。

二、招生计划

凡列入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两院院士、终身教授、“千

人计划”国家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人文社科一级教授、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家级奖励获得者首位人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等博士生导师均可在各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总指标内,通过“申请制”选拔的方式,招收1名博士生。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学校为“211工程”高校。

(三)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四、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申请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一式7份。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三)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材料原件,各单位审查后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章。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其所在单位推荐。

(二)各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

(三)各单位通知申请者来校参加考核。

六、工作原则

(一)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

(二)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三)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四)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审核。

(五)招生领导小组及审核工作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将加强对各单位“申请制”工作的管理,并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免除其成员资格,暂停其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再被聘为领导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将视具体情节给予暂停“申请制”招生资格、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

七、审核办法

(一)各单位须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参加审核工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审

核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审核。

(二)审核结束后,审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审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审核内容各单位都应有可以复查的审核记录材料。

(三)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审核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审核

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设计符合本学科形式的审核方式,以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应用性学科专业还可安排相应形式的实践内容审核,辅助考察申请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素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九、体检

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考核进程,安排申请人到本单位所在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十、录取

(一)各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审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单位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四)通过“申请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外,须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十一、其他

(一)“申请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复试,但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个人电子彩色照片。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报考方式请选择公开招考,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申请制”。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 篇6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山东大学可在194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二级学科)名称前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姓名后标“*”的为我校兼职博士生导师。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职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未获得硕士学位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毕业论文答辩决议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2011年9月1日止),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且不得跨学科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国家级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作者)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8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4篇被SCI、EI收录;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博士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31日。

报名后须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14日,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在2011年4月16日-18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申请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加试不少于1门专业课,部分专业对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所有加试科目在初试时进行,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山东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六、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其中录取为定向和委托培养的考生人文社科类不超过50%,理工类不超过20%,医学类不超过25%。

(三)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调档审查。不签订协议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八、奖(助)学金

(一)凡录取为我校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培养费。

(二)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入校后均享受每年不低于13000元的“助研”奖学金。

(三)我校设有20余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九、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

(一)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

单位。学校将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在2011年录取的博士生中择优推荐不少于80名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二)我校设立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优秀博士生可以获得最高6万元的资助,以联合培养方式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或课程学习。

(三)具体申报及选拔条件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网”

(http://grad.sdu.edu.cn/gplx/)。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不允许报考,并通知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三)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并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考生无招生计划限制,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 篇7

一、培养目标

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面向博

士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博士生择优选拔、特色培养、分流管理、分层激励机制,在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形成学校与院系学科两个层面的良性互动。培

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位获得情况: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

者),或有专著,或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4)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

办公室)。

三、招考方式

1.申请考核方式:

2014将在文学院、历史学系、国际关系研究院、数学系、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生命科学

院、模式动物研究所、软件学院、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具体申请条

件及招生名额可参看相关院系网站、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说明及招生目录。

以上院系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后,根据各院系“申请-考核”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院系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认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按院系“申请-考

核”办法和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基础能力、专业知识、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交流交往能力,最终确定能否录取。

2.普通招考方式:

2014仍延续以往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院系有:哲学系、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育研究院、信息管理学

院、工程管理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上学院的招考方式如下: 普通招生方式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选拔人才方式,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的办法,初试科目按学科、专业统一设

置,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加强复试,择优选拔。

初试科目以《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包括: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其中,外国语和两

门业务课必考,政治理论为同等学力人员必考科目(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考。

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我校各院系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院系指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申请考核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均须先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12月10日),上传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报

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具体报名、交费、考试证发放等事项请到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相关通知。

2.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3年12月25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鼓楼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

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9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寄送材料至院系。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根据各院系的“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

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2013年12月25日前将如下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具体寄送地址详见报名通知):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

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

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及考试程序

1.申请考核方式:

以院系公布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办法为准,院系自行组织申请考核过程。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院系网站公布的招生通知。

2.普通招考方式: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16日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初试安排以准考证和研究生院主页为准,复试安排以相关院系通知为准)。

初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初试时需要给监考老师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考试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

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历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复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给院系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考试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

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历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六、其它

1.2014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入学时间为2014年9月。

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为招生规模,包括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招生名额。关于导师在本招收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考生的情况,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

院系或导师。

2.考生报考类别有两种: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

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在录取环节,南京大学将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

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

议,因此,该类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招生计划数约45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将分别划线,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

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

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4.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

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3)具有硕士学

位。(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该计划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

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5.为提高高等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在管理和教育教学领域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高的实际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以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对高层次

实践性人才的迫切需求,南京大学从2010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详情请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

6.2013年5月,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教育部有关“2011协同创新中心” 政策支持意见及《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发

展规划(2013-2016年)》要求,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相关院系增设南海研究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

7.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学术型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教育部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

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

9.南京大学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面对新入学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

二、三年级博士生在通过博士

资格考试后,可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教育部向博士生设立“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还和申请“提升计划”项目奖励,最高额度为8万元/生;此

外,学校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具体可查询网址http://gra/content/sxjy.asp)。优秀学生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远高于学费标准。

10.博士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

本人自理。

11.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如有不法分子在报名后发送有关辅导班报名、兜售真题及答案的欺诈讯息,请考生自决抵制。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 篇8

一、招生规模:

2012 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850 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

博),其中招收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全日制委托培养生(拟招收总计划的10%)。

二、培养年限:

三年至六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

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二)具体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并达到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同等学力报考:

(1)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二等奖

以上科技成果(本人为前两名)。报考经济类、管理类的考生,还应具备高级职称及较

好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实践水平。

考生须向报考学院(导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方可报考。

3.报考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即学科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专业)还

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其他医学硕士学位获得

者,需具备在市级以上医院报考专业三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历。

(2)获得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2011 年12 月1 日至2011 年12 月30 日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的报名时间另见研究生院的通知。

五、报名手续:

报名分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现场确认)、缴费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s.xjtu.edu.cn),进入网上报

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下载

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

知)。

2.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后,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所需材料一并寄(送)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

作办公室(通讯地址见下表),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

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

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7)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统考应届生证明;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9)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持其所在部队或上级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硕士生持学校研究生部门开具报考专业的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应届生

证明;往届生持所在医院人事部门出具在市级以上医院三年以上所报考专业的临床工作

经历证明。

(2)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在材料寄(送)并缴纳报名费一周后到报考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考前进行、具体时间与各学院联系人协商),否则报名视为无效。学院寄(送)地址邮政编码

经金学院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4 号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710061 医学院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 号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710061

前沿院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 号交大曲江校区西一楼前沿科学技术

研究院战略室A314-2

710054

其他学院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 号XX 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710049

3.缴纳报名费

考生需缴纳报名费,除外地考生外一律采用现场缴费方式。

缴费

时间

报考学院

现场缴费

(本地考生)

银行汇款

(外地考生)

报名费

2011 年月日

--

2011 年月日

机械、材料、能动、电气、电信、航天、管理、理学、人文、生命、公管、金禾、法学、前沿院

财务处收费中心

(西安市咸宁西

路28 号主楼A

座205 室,除周三下午外的工作

时间)

汇款地址西安交通大学

200 元

【汇款

时须注

明:12

年##

学院#

##(姓

名)】

开户行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

银行帐号***0314

医学、经金

财务处第三核算

中心(西安市雁

塔西路76 号医

学办公楼一层

1308 室,除周三

下午外的工作时

间)

汇款地址西安交通大学

开户行西安市工商行小寨支行

银行帐号***2817

六、入学考试:月19 日-3 月22 日期间,登录报名网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时间: 2012 年3 月24 日—3 月25 日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

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每门总分100 分,考试时间为3 个小时。具体考试科

目请根据招生目录中的要求正确选择。

2.复试:

复试时间、要求和地点由各学院在初试时统一公布。部分学院的复试将放在学校初

试分数线划定之后进行。

复试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测试以及面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

录取。

七、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分非定向和委托培养两类。

1.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2.委托培养研究生: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并由委托培养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协议,交纳相关费用,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

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履行合同服务

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

八、相关费用:

1.住宿费

博士生住宿实行收费制,双人间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200 元,按学年收取。委托培养研究生如需住宿,须于录取时提交申请。

2.培养费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部享受奖学金,且学校免收其学费;

(2)委托培养(含本校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按委托培养协议书执行。

九、录取:根据入学考试成绩、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

录取。

十、入学时间:2012 年9 月入学。

十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 号

电话:(029)82665565 传真:(029)82664655

电子邮件信箱: yzb@mail.xjtu.edu.cn 网址: http//gs.xjtu.edu.cn

十二、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人:

招生学院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在校区

机械工程学院孙老师82665204 兴庆校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冯老师82665286 兴庆校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高老师82668701 兴庆校区

电气工程学院郝老师82664000 兴庆校区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韩老师82668663 兴庆校区

航天航空学院陈老师82668754 兴庆校区

管理学院孙老师82668084 兴庆校区

理学院纪老师82664734 兴庆校区

人文学院常老师82665292 兴庆校区

生命科学学院王老师82669021 兴庆校区

公管学院忽老师82664542 兴庆校区

医学院卢老师82655038 医学校区

经济与金融学院杨老师82656906 财经校区

金禾经济研究中心李老师82667920 兴庆校区

法学院尚老师82668124 兴庆校区

前沿院朱老师83395043 曲江校区

说明:

1.报名材料作为申请资格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2.考生填报信息时,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及录取资

格。

3.考生经复试录取后,报考方式及相应信息上报研招办,一律不得更改。重复录

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在招生目录指导教师栏内选择拟报考的导师,合作主导师不参与招生工作,只表明其与指导教师的合作关系。

5.指导教师招生人数含当年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人数,考生须与学院及导师本人

联系确认可以录取公开招考生的人数。

6.我校每年选拔部分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7.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工程学院进行博士生招生办法改革试点,博士生入学

考试采取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见相关学院招生简章。

8.今年我校与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继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4 名。

联合培养学科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物理学;我校参与联合培

养导师名单见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联合培养”后所列导师)。

拟报考本次联合培养的考生,仍按照本简章的公布的流程准备报名、考试、录取等

有关工作。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招收联合培养的专业及有关导师,研究方向栏必须选择

为“联合培养”。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联合培养的详细内容,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交研2009[10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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