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规划有关工作

2024-05-16

浅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规划有关工作(共8篇)

浅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规划有关工作 篇1

立项、实地勘踏和设计的一点意见和建议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是支持农业参与国际竞争、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农业综合开发在我县实施十七年来,为我县农业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一般来讲包括项目的立项启动过程和计划过程两个部分。一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础建设项目所要求提供的文本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施工设计、计划编报材料等。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9月4日财政部令第60号)第三十条规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是指项目正式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开发规划、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我县土地治理项目前几年一直执行的是:制定规划、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替代项目建议书)、项目扩初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工程设计的内容)。

为体现农业综合开发“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开发项目质量,提高开发效益,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作用。根据《国家农业

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规定(试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我认为对以后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可以建立竞争立项机制。

一、申请立项

我们要运用广播、电视和文件等多种形式,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任务和投资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目标、要求向全县公开,通过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有开发意向的乡镇政府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成为年度项目竞争单位。

二、前期准备

拟建项目区内的村应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村民对实施开发和自愿筹资投劳的意见,并形成相关的书面材料。村民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意见须经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和参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签字同意。

三、考察考评

每年县农开办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拟建项目区,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竞争立项百分考评标准》(根据需要由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编制)进行考评,评出每个项目区得分,为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四、申报立项

县农开办将考评结果上报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县农业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和专家评估论证后本着择优立项的原则,将最优的项目区作为本年度项目申报立项。

未列入当年申报立项的拟建项目区,应继续完善各项工作,竞争下一年度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对已经成为县农业综合开发本年度项目立项申报的项目区,接下来的工作就是项目区规划设计。

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建设是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重点,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农田水利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又是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前提和技术保证。

怎样才能做好土地治理项目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规划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工作的领导。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能否取得成功,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非常关键。如果轻前期规划设计,容易导致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明显滞后于后期项目建设,出现后期项目实施时计划变更和调整,突出反映在项目内容不实不清,立项后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其次要深入实地,认真勘测、科学规划设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工程规划设计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既要充分考虑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又要满足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实

际需要,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有严格的科学态度,注重调查研究,要突出当地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吸收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因此,要做好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就必须深入项目区实地,认真勘测,科学规划设计。要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针对项目区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并结合地形地貌、水源状况,科学地进行灌排系统规划,合理地安排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通过规划使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项目区的实地勘踏和设计是规划设计整个前期工作的重点,它关系到后期的各项工作,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扩初设计,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顺利与否,施工进度的快慢,工程质量的好坏,甚至关系到整个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大局。

我个人认为,项目区的实地勘踏和设计要做到“三进三求三改”,即在项目区实地勘踏和设计期间至少三次深入项目区,至少三次征求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至少三次把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民群众进行沟通。

第一次实地勘踏和设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合规性

项目区的选址是否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治理规划,是否存在与当地乡镇政府自身建设规划的不一致。要结合城乡

统筹试点和新农村建设,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县农村工作重点相一致。

2、地形地貌

是否为平原小区、丘陵小区或梯田小区,是否存在地形地貌复杂、高差大等难以施工的问题。

3、水源情况

灌溉水源和水资源利用是否有保证。

4、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情况

项目区内灌排、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情况是否能满足项目的实施。

同时要把项目区的边界和项目实施区域确定下来,全面的掌握项目区的各项情况。

“二进”主要把第一次的规划方案与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在深入田间地头,逐一修改和落实存在的错误和漏洞,“三进”是把第二次的修改方案再次与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民群众进行沟通,深入最基层,听取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好规划设计方案。只有反复的征求和修改,才能使得项目区的规划设计方案获民心,得民意,才能让后面的各项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结合前天的市办培训班会议精神,对于设计方面,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1、从今年起,省办对土地治理项目的申报流程、时间及批复文

件作了重大的调整,我们今后的工作也要以省、市办的要求相应的调整。并且今后的各项前期工作,要在“早”字上做文章、下功夫,做到早勘察、早定案、早动员、早部署,确保该年度土地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2、在测量设计上,根据上级的要求,需要统一编制依据,因此,我认为开发办所有人员和项目设计人员都应对这些编制依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有效的学习,让大家能够更加熟悉相关业务。

3、应该先把项目区施工的边界范围确定下来,在项目区实地勘踏、测量时,将相关图纸与实地对照,认真核定项目区的边界,防止出现遗漏以及将项目区外的地区列入开发治理的范围。

在搞好项目区的实地勘踏和设计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对后期工程建设的影响,使工程设计尽可能完善、准确,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

浅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规划有关工作 篇2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农村正进入一个战略转变阶段,农业综合开发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投入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相对薄弱的农田基础设施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县与县之间、项目区之间、不同年度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项目管理工作时效性不强,建设进度偏慢,精品工程不多;三是一些地方重建轻管现象比较严重,管理组织不落实,工程管护效果不好。因此,有必要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机制,通过“严格把关,综合评价,多方监督”,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又好又快发展。

一、把好三个环节

一是把好资金分配环节。项目资金额度的管理,可采取存量与增量分别管理的办法。存量资金与工作考核挂钩,对年度考核“差等次”的,按上年规模的一定比例扣减其当年度中央资金额度,由县级据此额度安排存量项目,编写可研报告,扣减资金由省级统筹调剂使用。对考核为“良等次”的,按上年规模确定当年度中央资金额度。对考核“优等次”的,按上年度规模加上省级调剂资金分配数作为当年中央资金额度。增量资金作为奖励项目,用于优等次市县的新增规模。以此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分配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使项目申报工作常态化,增强各地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把好项目申报环节。逐步推行项目网上申报办法,简化可研评审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制作统一的包括项目区地理信息、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建设方案、投资规模、效益评估等主要内容的电子表格,代替纸质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网络申报方式,解决档案资料堆积成山、申报效率低的问题。设计书要根据山区、沿海的不同特点,充分考虑项目区群众的合理化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山海有别的原则,把设计方案做好,把工程措施做实做细,切实减少或避免工程变更。要根据区域比较优势和特色,结合项目区的产业发展规划,适当提高设计标准,配套现代化生产设施,如喷灌系统、日光大棚、自动化作业机械等。

三是把好宣传发动环节。计划管理难点之一在于群众工作,特别是土地权属问题,已成为影响项目计划实施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宣传,讲透政策,努力提高镇村干部及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要坚持民意为重,利用各种媒体,多条渠道,多种形式,把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讲清讲深讲透,让项目区群众有深刻的了解,有充分的认知。项目规划与设计阶段,邀请村干部与村民代表等参与设计方案讨论,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实施阶段,邀请老年协会、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项目竣工时,邀请镇村干部、老年协会、村民代表参与工程验收、评价工程质量、督促问题整改,以群众满意度作为项目验收的标准。

二、完善三项制度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首先,要完善资金定向管理制度。资金要坚持“两个聚焦”的分配方针,使项目和资金重点投向粮食核心产区,重点投向资源优势及区域特色突出、生产条件好、带动农户能力强的产区,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在这一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设置分配权数,加大绩效考评权重,设置资金分配公式,合理量化资金分配。其次,要完善资金定位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三专一报账”制度和项目管理费、拆迁补偿费、管护费用使用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依托中介机构,重点加强工程核算管理,建立工程预决算制度,由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批复项目的工程预算,计算项目或项目各独立标段的工程最高控制价及最低控制价,作为项目招标依据。按照管理权限批复的工程变更方案,变更工程量及造价增减由设计单位提出初稿,送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作为工程决算依据。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和竣工决算。

二是完善项目准入制度,择优引进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开发成果。各地已总结出一些较好的管理办法,如邵武、清流等县市实行施工单位准入制和奖罚制,成效显著。年度项目竣工后,县级农发办要对承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进行打分评级,上报省农发办。对施工单位采取质量与工期双重考核的办法,对管理严格、技术过硬、工艺水平高、施工进度快的施工企业,在项目招标时给予加分奖励,并通报表彰承建项目经理。把管理混乱、工艺粗糙、施工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单”,限制该企业参与次年度的农发项目投标,取消项目经理进入农发项目的资格。同时,采取招标和协议委托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要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质量优劣与监理单位直接挂钩。对认真负责、管理严格、监督到位、监理工程质量优良的予以通报表扬。把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力、监理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单”,直接取消农发项目的监理资格。

三是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管理有序监督有据。信息化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必要手段。调研中我们听到基层呼吁要利用国家农发办扩展升级“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利时机,加强数据采集。当前要着重抓好五个模块建设,建立一体化系统平台,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项目管理模块”包括项目库、项目计划、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管理、施工监理、工程进度控制、验收资料、项目后评价工作等基本数据;“资金管理模块”包括资金会计电算化、财政资金联网拨付、资金内部监控、资金统计和资金审计等基本数据;“地理信息模块”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面积、地形地貌、耕地地力、抗灾能力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农作物品种、耕作制度等基本数据;“网络报表模块”包括立项计划、评估、审批、统计、验收等基本数据及报表系统运行、网上数据交换、审核等功能;“综合管理模块”包括内部信息交流、项目管护跟踪、政策颁布等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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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三个体系

一是建立工程质量评估体系。通过设置评分标准,改进竣工项目验收办法,对影响和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各要素进行量化考核。主要考察四个方面:第一是工艺水平。即从土方开挖、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单位工程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各阶段,逐级设置考评标准,进行考核。第二是材料质量。对混凝土检验参数、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等进行考查,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第三是数量尺寸。对单项工程的垂直度、平整度和规格尺寸进行考核。第四是内业资料。考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技术班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技术及质保资料、安全保障制度等档案资料;考查监理单位的项目班子、工作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记录、监理评估及监理总结等档案资料。

二是建立抗灾能力评估体系。重点考核项目竣工后形成的防灾抗灾能力,即新增灌溉面积、改善灌溉面积、新增排涝面积、改善排涝面积,防护林防护面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盐碱化面积等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同时考核竣工验收后的各项工程措施防灾抗灾能力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三是建立生产能力评估体系。主要考查项目区实施土地治理项目竣工后,影响项目区生产能力的各要素是否提高,达到设计要求。首先是评估增产增收能力。考核项目区农产品产量产值、农产品优质率、农民和项目村集体收入的增长水平等指标,是否达到项目设计提出的预期目标。其次是评估技术服务能力。对项目区技术受训人数、实用技术推广面积、良种播种面积、新增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机耕机灌面积、机播机收面积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价科技措施对项目区增产能力的贡献水平。

四、围绕三个方面,创新工程管护机制

一是设置工程使用年限。农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进入省级项目数据库备案,并根据项目类别设置统一的项目运行期限和主要工程使用年限,进行动态管理。项目运行期限内县级农发机构对项目管护负有直接责任,每年上报项目运行情况和主要工程的管护情况。省、市结合年度项目竣工验收抽取一定量的管护项目进行复查,检查项目运行和工程管护情况。检查结果作为项目县的考核内容之一。

二是列入县级管护目录。农发项目竣工验收后要上报当地县级政府,列入县级重点农业设施保护管理目录,列入县乡年度冬春修水利项目、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的盘子,确保年年得到整修保养。同时适当提高项目管护经费提取比例,并从中按一定比例支付聘用管护人员的工资。

三是明确项目受益主体。农发工程公益性强,但受益主体分散,因此要实行分类管护。对公益性较强、受益面较广的工程,如灌渠、排洪沟、水闸、交通桥、田间路、防护林等,由村集体或水利等专业协会承担管护,财政安排管护经费。对部分现代化设施或产业化基地配套设施,如喷灌管灌、日光大棚、农业机械,实行有偿使用,由种植基地或大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负责管护,承担管护费用。

责任编辑:洪峰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议书 篇3

项目综述

1.1项目背景

为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基于**农业综合开发区以规划开发的30万亩地,更充分开发利用克拉玛依丰富的水土和光热资源,充分利用大农业开发区前期土壤详查、水文地质调查、开发规划、环境评价的基础成果,运用高校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态环境,构筑产业链,带动农牧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项目指导思想是:以农业主产区建设为重点,突出特色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实现项目团场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改良、农业增效、职工增收的目标。

根据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及编制存量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按照“管理办法”中所提出的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项目选择原则、扶持重点和“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依据《**2006-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按照自上而下申报,确定**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沙化治理项目在**农业开发区实施1万亩土地沙化治理项目。

1.2项目建设的任务和目标

项目建设的任务:在**农业开发区实施土地沙化治理1万亩,对1万亩低效林、中幼林进行改造。

工程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改善**林地面积1万亩,提高农业开发林网覆盖率5个百分点,逐步使**荒漠生态系统变为绿洲人工生态系统,建设现代、环保的生态环境,提高**绿地率,为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1.3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与工期

项目实施区位于**农业开发区造林减排作业区。**农业开发区造林减排作业区位于**盆地南部边缘的半荒漠湖积平原上,**机场**公路以东范围内。地理坐标为东经:84°50′08″,北纬45°22′13″。林业基地长13.1㎞,宽7.5㎞面积为14.8万亩。

规模: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确定为1万亩土地沙化治理。

建设内容:1万亩低效林、中幼林改造。

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2010年10月到2011年10月。项目建设现状水平年为2009年,设计水平年为2012年。

1.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项目投资构成:项目估算总投资:532.5万元。林业措施510.13万元,其他措施22.37万元。

项目投资结构:林业措施投资510.13万元占95.8%,其他措施投资22.37万元占4.2%。

(2)资金来源比例:

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财政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共同组成。项目估算总投资532.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专款355万元,占总投资的66.6%。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42万元占总投资的26.7%(其中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13.6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8.4万元)。自筹资金35.5万元(由新疆油田公司按社会性质资金拨款),占总投资的6.7%。

1.5 效益

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带动区内75户247位农民参与田间管理,直接人均增收600元,项目建设以生态理论为指导,使社会经济发展符合生态规律,协调由人类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与资源、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矛盾,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林地的净化功能改善周边气候和环境,使居住环境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项目区每年可消耗20万吨以上二氧化碳,释放11万吨氧气。对于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

项目区概况

2.1自然概况 2.1.1地理位置及范围

**位于**盆地西北边缘,加依尔山南麓,地处东经80°44′到86°1′,北纬44°7′到46°8′之间。东北和**自治县相邻;东南与沙湾县相接;西部与托里县和**县毗邻;南边**市把**隔开。市域东南最宽距离110.3㎞,南北最长距离240.3㎞,呈斜条状,总面积9500平方千米,海拔高度在于200到500米之间,市区面积16平方千米,**距市区150千米。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业开发区造林减排作业区。项目区分2部分,二支渠2斗、3斗﹑4斗﹑5斗﹑7斗,面积为5746亩。九支渠3斗、4斗、5斗、6斗、,7斗面积为5261亩,总面积为11007亩。2.1.2水文气象 2.1.2.1水资源

**工程保证了**农业用水。项目区的地表水来源于**水库,通过输水管道进入项目区。项目区由2干管供水,设计流量3.35m³/s,在每年4月到10月均匀供水。造林减排作业区林业规划万亩,设计从二干二分干水管分水2.63 m³/s,供一支渠到八支渠,九支渠引水0.41 m³/s,作业区输水系统为管道输水,管道出口压力0.5Mpa以上,流量、水压满足灌溉设计要求。2.1.2.2气象条件

项目区处于欧亚大陆腹地,属于典型温带干旱荒漠类型的大陆性气候,其特征是:光照充足,冬夏冷热悬殊,日差大,干燥少雨,蒸发量大,春秋时间短,多大风、扬沙和浮尘天气。春季气温回升快却不稳定,常有春寒发生;秋季受冷空气影响,气温下降快。

项目区的气候:项目区全年日照2711小时,太阳辐射能量553.4KJ/m³。年平均气温8.3°,月平均最高33.6°,最低-19.7°。年平均降水量108.9mm。年平均蒸发量2849mm。年平均风速3.4m/s。无霜期180到220天。冻土层深度1.5m。2.1.3地质条件

项目区主要为龟裂灰漠土。以粘性和重壤土为主,有不同程度的盐碱化。其中非盐碱化、轻度盐碱化的占60%,重盐碱化的占25%,中度盐碱化的占15%。由于土地10多米处是高矿化地下水,为此不能采用大水洗盐压盐措施,否则与地下水相接后果不堪设想。2.1.4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农业开发区造林减排作业区总规划面积14.8万亩,规划林地面积8.5万亩,现有林地面积7.2万亩为建设面积1.3万亩,其余6.3万亩为荒漠、沙丘、戈壁。在水源等条件许可的条件下扩大林草种植面积有很大的潜力。2.1.5自然灾害及风沙灾害

项目区存在旱灾、风灾、冻灾、雹灾等自然灾害平凡,每年农业有不同程度的损失。风灾出现在4到5月,平均6到7级;虫害是林区的主要灾害之一;项目区没有防雹设施,每年发生的雹灾都会造成

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2.2社会经济状况 2.2.1人口及劳力

**总人口29万人。少数民族有6.49万人,农牧民人口3600人。2.2.2农业生产水平

项目区主要是生态林种植,无其它作物。项目区采用地表水灌溉林业区,人工种植,平整土地,机械开沟。2.2.3地方财政与农民收入

2009年**生产总值约为480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6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395元,农民年平均收入7876元,人口自然增长率4.31‰。

项目区为种植生态林,项目区农民直接参与林业生产和管理获取经济收入,主要为生态和社会效益。2.2.4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状况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市、区分别建有较为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市农业开发区有专业的林管站、植保站和林防站统一建设和管理。2.3基础设施

2.3.1骨干水利工程现状

项目区的水源来自于**水库。所有的斗渠、支渠都是管道输水。2.3.2田间工程现状

项目区田间灌溉渠系由支、斗、农三级组成,输水系统整体为管

道系统,管道出口压力0.5Mpa以上,流量、水压均满足滴灌设计要求。目前以建设林木滴灌面积2.5万亩,项目区滴灌已经建设完成,投入使用,运行管理由作业区专职人员负责,经费由作业区投入,项目区滴灌设施运行良好,节水效果良好,有利于项目对林木的更新改造。

2.3.3交通与电力

(1)交通状况

项目区北邻**公路,西邻**公路,距**21km,基地内道路基本硬质话,项目区内交通状况良好,依托**公路,客货流通方便。

(2)电力

项目区用电由**发电厂提供,已架设完善的线路,电力充足,用电有所保证。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项目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项目区主要为龟裂灰漠土。以粘性和重壤土为主,有不同程度的盐碱化。其中非盐碱化、轻度盐碱化的占60%,重盐碱化的占25%,中度盐碱化的占15%。水利工程配套率100%。渠系水利用率0.85.灌溉水利用率0.7.林网覆盖率27%,土壤肥力中等,盐碱严重,风沙状况严重。

项目区春季气温多变,主要的农业灾害是风灾,风灾出现在4到5月,平均6到7级,最大风力可达9级。以此项目区生态防护林和固沙林格外重要。

由于土地沙化给**的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严重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所以对市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改善,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是振兴**经济,加快发展的根本大计。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和治理环境”战略方针的需要。

2.是**生态环境建设的迫切需要

按照**发展战略:把握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机会,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把**建设成为国家园林城市。

**周边地处荒漠戈壁,植被覆盖率极低,景观单调荒凉,建设生态防护林体系,可以改善**上产和生活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发展区域经济。

3提升**第一产业的发展基础和后劲需要由于历史干旱缺水和自然环境恶劣,**第一产业发展缓慢。为了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抓住引水工程实施后的机遇,克拉玛依适时规划并展开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通过节水、土地改良和防风措施,以期达到建立第一产业稳固基础,为走良性农业开发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4.为**生产和生活提供环境服务功能

城市周围的森林和植被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等功能,为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的环境良性循环发挥巨大的作用。3.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作方案。项目区水土资源丰富、作物结构合理、电力供应有保证、管理水平高,项目实施经验丰富,具有各种优势条件,项目满足建设需求。**制定有相农业倾斜的优惠政策,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有保障,为项目的实施和投资效益的发挥提供可靠的经济支柱。项目建设得到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保证。

第四章 水土资源及水供需平衡分析

4.1水资源分析

“引水工程”为项目区农业供水提供保证。项目区的地表水来自于阿伊库勒水库,通过管道输水到达项目区。管道的出口压力0.5Pma以上,流量、水压均满足滴灌设计要求。项目区的用水量可得到可靠保证。

4.2土地资源分析

造林减排作业区土地面积14.8万亩,规划林地面积8.5万亩,以建林地面积7.2万亩,目前还有1.3万亩为种植。其余的6.3万亩为沙丘、戈壁等。项目区土地沙化严重,土层沙土深厚,靠东部从南到北为沙地。

项目区主要为龟裂灰漠土,土壤以粘性重土壤为主,容易板结、龟裂;并有不同程度的盐碱化,重盐碱化的站25%,非盐碱化和轻盐碱化的站60%,中度盐碱化站15%。4.3水资源平衡分析方法

1、现状年和设计水平年

本项目的现状年为2009年,设计水平年为2012年。

2、供需单元平

将项目区作为一个区进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3、确定供需平衡计算节点

项目区为地表水灌水区,由支管进口作为供水工程引水量得计算节

点。

4、灌溉设计保证率

设计保证率取P=75%和P=50%。4.4项目区现状年水供需平衡分析

项目区现状灌溉方式为滴灌,亩均滴灌定额为450m³/a,田间水利用率系数0.9,管道水利用率系数0.95,灌溉水综合利用系数0.77,加之管理不善,致使灌溉定额偏大,水源被浪费。所以要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加大高新节水灌溉。4.5项目区设计水平年水供需平衡分析

由项目区建设后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可知,在原有的基础上目前可以满足1万亩林地灌水需求。项目区通过引水工程向项目区灌水。年引水量0.4亿立方米。在供水p=75%是水量为40000万立方米,可满足项目区灌水需求。在p=50%是水量为3460万立方米,加大节水灌溉才能满足灌水需求。当前项目区是按需求供给,不受水保证率限制。因此项目区的水量可得到可靠保证。

第五章 规划设计

5.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切入点,把发展农业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有机的结合起来。遵循科学发展观理论紧紧围绕**林业生态系统建设规划的战略部署。以沙漠防治和风沙治理为重点,恢复增加林草植被和提高林地生态效益为核心。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生态林建设,推动**生态环境建设的全面发展,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5.2规划原则

项目区改造工程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集中连片、依靠科学、注重效益”的原则,项目区结合实际,采用科学的方法,集中连片合理改造,项目区实施1万亩低效林、中幼林改造。坚持生态效益优先,与社会效益结合。坚持科学设计建设的统一管理、统一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提高林地的质量。作业区充分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讲究实效的原则,提高农业开发的综合效益,增加农业后劲。项目区发展以内涵挖潜为主,由传统农业向市场农业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5.3建设标准

1.项目区建设使作业区1万亩里林地成活率不低于95%,三年后成活率不低于90%,林地覆盖率90%以上,灌溉率在74%以上。项目区栽种苗木19万株,林床宽8m栽植片林、框架林株距3m,树种

选用新疆白榆、大叶白蜡、胡杨、沙枣、银新杨、北美杨。5.4开发任务

项目区的开发任务:项目对1万亩低效林、中幼林进行改造。在已经建设好的林地基础上,种植1万亩生态防护林。实施治理的土地沙化土地要集中连片,项目建成后要达到“旱能灌、碱能排、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健全管护制度和管护组织。通过项目区建设,将使生态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项目建设目标:造林面积为1万亩,人工造林成活率不低于95%三年后林木保存率不低于90%,林地覆盖率90%以上,灌溉保证率74%,项目对1万亩低效林、中幼林进行改造,栽植苗木19万株,林床宽度8m,栽植片林、框架林,株距3m,树种选用新疆白榆、胡杨、大叶白蜡、银新杨、北美杨和沙枣树等树种。

林木效益:一公顷阔叶林一天可以消耗1吨二氧化碳,释放0.73吨氧气。通过树木吸附大量的浮层和有害物质,可减少空气中尘埃和颗粒物含量的70%~80%,吸收有毒气体,减少空气和土壤中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浓度。另外,树木有杀菌和消除噪音的作用,对人类的危害将大大降低。为克拉玛依生态环境产生良好的社会和生态效益。

5.5规划布局和技术方案选择 5.5.1规划布局

项目区分两部分,二支渠2、3、4、5、7斗渠,面积是5746亩。九支渠3、4、5、6、7斗渠,面积是5261亩。总面积是11007亩。

生态防护林树种配置:片林是榆树、胡杨、白蜡、沙枣行行混交,成品字形;框架林是一行银新杨,一行北美杨,两行榆树。5.5.2技术方案选择

生态防护林建设结合树种、林种、防护结构、灌溉方式、林木抚育管理和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最终确定生态防护林方案。5.6建设内容

项目区栽植苗木19万株,林床宽8m,栽植片林、框架林,株距3m,选用新疆白榆、大叶白蜡、胡杨、沙枣、银新杨、北美杨等树种。

1.栽植时间是10月中旬到10月下旬。

2.树苗选择生长健壮、无虫害、根系完好、尽量使本地树苗。3.栽植深度(比原有土深10到15cm),树苗扶正踩实。4.管护工作:树苗及时浇水,防治病虫害。

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

6.1施工条件

1.工程所在地的交通条件:

项目区北邻**公路,西邻**公路,距市区21km,交通条件良好。

2.购置19万株苗木,栽植19万株苗木。

3.施工水、电条件:施工用水是管道供应,电采用柴油机发电。6.2施工总布置

1.管理机构(包括监理、设计单位)。

2.施工单位临时房屋由施工单位自行建设。照明线路、机械维护、大修等均有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3.平整堆放苗木场地。6.3施工方法与要求

本项目主要是苗木采购、运输、栽植。主要的施工程序是开挖树沟、苗木供应、栽植、灌水、维护,施工进度根据项目批复做好春秋两季植树准备,安排好工作人员。6.4施工总进度

**1万亩沙化治理项目建设期为1年,项目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11月完成防护林种植,整个系统的验收为作物的一个生育期以后。

第七章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7.1投资估算

1.估算依据: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执行[2003 ]67号文颁布的《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

2.土地沙化治理编制依据:

水利部颁布《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2年)水利部颁布《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水利部颁布《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2005年)水利部颁布《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2年)水利部颁布《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水利部颁布《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02年)水利部颁布《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2002年)水利部颁布《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2003年)

水利部颁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2003年)

3.投资估算:项目投资532.5万元,林业措施510.13万元,其他工作措施22.37万元。7.2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53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5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42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35.5万元。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

8.1环境影响

1.项目区改变局部小气候。

2.改变林区土壤结构,提高林区土壤生产潜力

3.对土壤结构产生一定影响,4.防治病虫害是使用一定量的化学农药,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对项目区要合理施肥、合理灌溉、合理使用农药。8.2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在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方面,应做到点治理和面治理相结合,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在防治措施具体配置中要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发挥起速效性和控制性。

第九章

效益分析

9.1经济效益

本项目作为**生态工程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可带动项目区内75户247口人民从事项目区内林间生产管理,按照万亩计算人均40亩,生态林日常需要进行除草、修枝,在林间还可以套种其它作物,解决农民增产增收的问题。项目区建成以后人均可增收600元。9.2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森林覆盖率增加,增大流域集雨含水能力,提高区域抗旱能力,提高林地进化功能,改善周边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项目实施对防止土地石化、沙化和荒漠化,缓解水资源矛盾有重要意义。促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高环境容量,调节人民矛盾,促进可持续发展。9.3生态效益

1.生态经济林建设对局部环境、调节气候、净化空气起到作用。

一公顷阔叶林一天可以消耗1吨二氧化碳,释放0.73吨氧气。通过树木吸附大量的浮层和有害物质,可减少空气中尘埃和颗粒物含量的70%~80%,吸收有毒气体,减少空气和土壤中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浓度。另外,树木有杀菌和消除噪音的作用,对人类的危害将大大降低。

2.改良土壤水土保持效益

林木即能提高土壤肥力,保持水土,增加土壤水分,又可改善环境。

项目建成后,林地面积增加,加大截水,减少蒸发,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通过小气候的改善,水土条件转好,有效的控制水土流失。林木底下的根系变化,改善土壤的通透性能,对该区的土壤结构、土壤养分与水分布状况有显著的改善。

3.改善周围的小气候

项目实施后,有效的降低风速,减少沙尘。植被覆盖率的提高,同时可以涵养水分,调节气候,净化空气,保持生态平衡,不仅为农业生产创造财富,而且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

第十章

施工组织和运行管理

10.1组织机构设置

该项目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主管,**农业综合开发造林减排作业区负责项目工程具体实施。工作小组设置领导小组,由开发农发办、财政局、林业局组成,以保证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10.2实施管理

该项目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统一领导,项目承建单位按照项目规划设计负责实施。项目管理部门以合同的形式明确项目建设单位的实施进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等。

项目工程采用领导负责制,做到岗位明确,职务分明,做到谁领导,谁负责。

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推行公示制。

项目完工后向上一级递交竣工报告,申报上级部门验收。验收后由项目作业区负责管护工作。10.3运行管护

1.运行管理

项目运行管理进行统一的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用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专业管理为骨干,群众管理为基础,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对项目区内工程实施管理。

2.维护制度

明确专人管理,项目区内不能随意砍伐,如有个别死苗现象及时补植,确保质量和数量。做到伐一植一保证林网的连续效益。

管护费用:只要由财政支出,具体项数应根据实际发生综合核算。

第十一章

对策和措施

11.1问题和结论

1.可行性研究结论:本项目建设内容合理、目标明确、意义重大。项目建成后有效地提升森林覆盖率和保护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平衡发展。

综合评价结论:项目技术方案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规模适宜。项目建成后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该项目实施完全可行,能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统一的目的。建议尽快实施,使其效益早期发挥。

2.可能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苗木成活,如何确实提高。项目管护资金如何加强管理。11.2对策与措施

鉴于以上问题,为使项目建成后达到预期的目标,发挥更大的效益有以下几点建议:

1.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选择有资质、技术专业强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采用招标制度,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手续是否齐全、合法以保证工程质量。

2.项目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单位,使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有机结合,后期管护资金应建立长期有效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浅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规划有关工作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工作,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已建成的工程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效益,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立项的地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成的各类工程(以下简称“农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参照国家有关灌区水利工程管护规定执行。

第三条 农发工程管护按照“建管并重”、“谁受益,谁负责”、“以工程养工程”以及“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等原则进行运行管护。

第四条 农发工程管护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地方各级特别是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农发办事机构”)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农发工程管护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章 工程管护范围

第五条 农发工程管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水利工程:小型水库、山塘、拦河坝、灌排站、机电井及其配套设施等;灌排渠道及配套建筑物;节水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二)农业工程:农田机耕路、农业机械;用于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的仓库、晒场等工程设施和配套设备;用于牧区草场改良的围栏、青贮窖、饲料加工及牲畜棚圈等。

(三)林业工程: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及配套工程设施等。

(四)其他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农发项目区公示牌、农发工程标志等。

第三章 工程管护主体

第六条 根据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合理确定农发工程管护主体

(一)受益范围跨乡镇的水利工程,由县级水利部门直接负责或委托所属工程管理单位进行管护;用于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的仓库、晒场等工程设施和配套设备,由县级农业部门直接负责或委托所属农技推广单位进行管护;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及配套工程设施,由县级林业部门直接负责或委托所属林业管理单位进行管护。

(二)受益范围跨行政村的水利工程,由乡级水利管理单位直接负责或协助村民委员会进行管护;受益范围跨行政村的农田机耕路、草场围栏等以及农发项目区公示牌、农发工程标志,由乡级有关单位直接负责或协助村民委员会进行管护。

(三)受益范围明确为某一行政村的,项目工程由村民委员会直接负责或委托受益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进行管护。

(四)已明确归属个人(企业)管理的喷滴灌设备、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农田防护林、青贮窖、饲料加工以及牲畜棚圈等,由受益农户(企业)负责管护。

(五)鼓励利用市场方式确定管护主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委员会征求受益农民代表同意的前提下,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业主负责制等多种方式落实农发工程管护主体。

(六)按照“村民自治管理”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应引导和帮助受益农民按照受益范围,以灌区或项目区所在乡、村为单位自愿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或农发工程管护协会,负责统一管护项目区农田水利、农业和林业等各类农发工程。

第四章 工程管护经费

第七条 农发工程管护经费的筹集

(一)县级农发办事机构按照土地治理项目计划中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总额的1%比例计提工程管护经费,专项用于农发工程管护。

(二)财政投入形成的农发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的收入,2 优先保证用于农发工程管护。

(三)鼓励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地方各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和实际需要,安排农发工程管护补助资金;乡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通过从集体收益中安排或在工程收益中按适当比例提取;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或农发工程管护协会,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等形式,积极筹集管护资金,用于农发工程管护。

(四)村民委员会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参与修复项目区公益性农发工程,但应符合“村民一事一议”有关要求,不得加重农民负担。

第八条 农发工程管护经费的管理

(一)农发工程管护经费由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统筹安排和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当年结余经费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通过财政资金以外的其他形式筹集的管护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可由乡级政府有关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

第九条 农发工程管护经费的使用范围

主要包括在工程设计使用期内的公益性农发工程及设备的日常维修,必要的小型简易管护工具和运行监测设备购置等。不得用于购置车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补贴等行政事业费开支。

第十条 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权已明确归属个人(企业)负责管护的农发工程,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其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 农发工程管护经费的使用申报和审批

由农发工程管护主体提出用款计划申请,经所在村民委员会和乡级政府审查同意,报经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审核批准后,依据批准的用款计划,按县级财政报账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省、地级农发办事机构负责对工程管护经费审批和使用情况的定期检查监督。

第五章 工程管护责任

第十二条 各类管护主体应按照有关部门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管护工作,保证农发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应切实做好工程管护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各类管护主体应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有关费用,不得擅自将工程及设备变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工程权属改变需报县级农发办事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通过承包、租赁、拍卖、业主负责制等市场方式取得农发工程管护权的管护主体,除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管理经营,为项目区农民提供优质良好服务外,还必须服从政府防汛抗旱的统一调度,并接受项目区乡、村各级组织和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的监督。以财政补贴方式购置的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应优先保证为项目区提供良好服务。

第十五条 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建管结合的要求,应鼓励和支持管护主体提前介入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的相关环节,为农发工程管护奠定良好基础。

(二)农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与管护主体及时办理工程登记移交手续,明确管护主体职责,落实管护责任和义务。

(三)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下,研究制定和完善农发工程的各项管护标准和具体制度,加强对管护主体工程管护的指导与监督,主动帮助管护主体解决管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搞好农发工程运行的监测评价工作。

(四)主动配合项目区乡级政府认真做好农发工程管护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确保工程管护资金真正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管护主体,县级农发办事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应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农业部农发办事机构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备案。

浅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规划有关工作 篇5

中选公示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地质勘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工作已于2018年1月30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地质勘察工程

2、采购编号:ZQ2018-2003

3、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谢在言

电话:0411-83114997

4、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国超

电话:0411-83186863

5、采购内容: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地质勘察(详见谈判文件)

6、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16日

7、评委会成员:林克智、王松池、张戈

8、定标时间:2018年2月1日

9、定标情况:

成交单位:大连东方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办事处新海社区 成交价:人民币肆佰陆拾元/延米(¥460元/延米)

浅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规划有关工作 篇6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津农综 〔2005〕30号

各项目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现将《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费支 出审批表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农办[2004]49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农办[2004]295号)以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简称市开发办,下同)的委托,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对进行监理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审定的项目扩初设计和施工设计图、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开工之前,由市开发办通过招标方式择

优选定具有一定资质、经国家认可的专业监理单位。

第四条 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第五条 实行监理的单项工程,其项目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下同)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实行监理的机井工程,其承包单位应具有凿井许可证和凿井施工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

第二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监理的范围是指经国家立项实施的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单项工程,包括小型水库、拦河坝、排灌站、机电井、防渗渠道、机耕路、桥闸涵等。

第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数量和质量;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监理单位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审查项目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对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要督促项目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督促检查项目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综合评定,签署工程检验认可书和工程付款凭证;定期向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简称区县开发办,下同)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相关控制措施的情况;工程竣工后,整理合同文件和有关工程技术档案材料,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提交工程监理报告;在工程保修阶段,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承担质量责任,并督促承包单位保修。

第三章 监理合同与监理程序

第八条 监理单位按照与市开发办签订的委托监理协议,与各区县开发办逐一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合同上报市开发办备案。监理合同应按照市开发办《关于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津农综[2004]43号)文件中的合同范本执行。监理合同应明确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和内容、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及违约责任等。

第九条 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二)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三)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四)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五)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市开发办提交各区县工程建设监理报告,向区县开发办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报告和档案资料。

第十条 实行工程建设监理的单项工程,区县开发办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监理单位,做好监理准备工作。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前,由区县开发办将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人员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项目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项目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的规定接受监理。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单项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应进驻施工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及时进行建设监理。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市开发办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监理协议的关系,区县开发办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监理合同的关系,监理单位同时对市开发办和区县开发办负责;监理单位与项目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委托单位以及项目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区县开发办负责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协调外部关系,代为市开发办支付工程建设监理费。

第十五条 区县开发办应向监理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前期工程资料、行政文件、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副本)、订货合同和采购协议等资料。

第十六条 区县开发办应安排人员引导监理人员到监理施工现场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七条 区县开发办有权建议市开发办更换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时,应当组建由相关资质人员参加的工程建设监理机构。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分包监理业务。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的经营活动。监理人员不得在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由于未按合同规定进行监理而造成工程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监理单位与项目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造成工程损失的,与项目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合同规定行使监理单位的权限,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区县开发办不得擅自更改监理人员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监理人员有权建议撤销不合格的项目承包单位、项目承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承包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进行施工;区县开发办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预验收。

第五章 监理费用

第二十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费,由市开发办统一管理,按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区县,实行县级报账制。

第二十六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费,按照实施监理的土地治理项目单项工程财政投资总额的2%以内控制使用,从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按实际支出数计入工程成本。报账时,区县开发办应按照监理费总额的20%预留质量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

第二十七条 实行监理的单项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填写《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费支出审批表》,经区县开发办和市开发办审批后,区县开发办根据《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费支出审批表》和监理单位开据的监理费正式发票予以报账。

第二十八条 监理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未实行建设监理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不得列支监理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浅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规划有关工作 篇7

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云农综办[2004]15号

各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做好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透明度,让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整个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最近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国农办[2004)3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以下简称公示制),是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州(市)农开办务必高度重视,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公示制贯彻落实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对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的设立,应符合经济适用,清晰规范的要求,坚决杜绝形象工程,禁设豪华公示牌。请及时将此<通知》转发到所属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的通

2004年4月5日国农办[200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透明度,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2]13号)和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财发 [2003]93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以下简称公示制)是指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公布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有关内容,以接受项目区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公示制应当遵循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县级农发办事机构作为公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指导和监督项目乡镇、村组做好项目申报阶段的公示。

第五条 项目申报、实施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应实行公示制。

(一)项目申报前,拟申报项目的乡镇应向农民群众公示项目的建设地点、规划方案、需农民筹资投劳方案等内容,以广泛听取农民意见,优化项目设计,确保农民筹资投劳方案的落实。

(二)项目实施阶段,以项目区为单位向农民群众公示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及数量、财政资金及农民筹资投劳的使用计划情况等。在主要单项工程实施地点,向农民群众公示所建工程的标准、投资和施工、监理单位等情况。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以项目区为单位向农民群众公示项目的名称、投资完成情况(包括农民筹资投劳使用情况)、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及数量、项目预期效益、运行管护(包括管护范围、内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等)。

第六条 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内容应向上一级农发办事机构备案。上一级农发办事机构发现公示内容不当或错误的,应责令改正。经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或国家农发办同意,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在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中予以说明。

第七条 公示的方式主要采用在项目区内设立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也可采用印发简报、宣传单或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

第八条设立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应符合经济适用、清楚规范的要求,尽可能利用排灌站和机电井管护房等建筑物,坚决杜绝形象工程,严禁建设豪华公示牌。

第九条 申报审批阶段的公示应至少保留20天,项目实施阶段的公示应至少保留10天,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应至少保留3年。

第十条 各阶段的公示都应注明对公示内容的质询、举报渠道,如电话、信箱和联系人等。

第十一条 项目区农民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以向县级农发办事机构提出质询,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应当在15天内作出答复。

第十二条 县级农发办事机构未及时作出答复或者质询人对答复不满意的,质询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天内向其上一级农发办事机构反映。上一级农发办事机构应在30天内,对反映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对以实名反映的,应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通知质询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农发办事机构要将公示制执行情况作为项目和资金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指导。

第十四条 各省(区、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农发办负责解释。

浅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规划有关工作 篇8

(2010年6月23日 讨论稿)

为规范和全面提升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业开发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上级农业开发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标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粮丰林茂、北国江南”这一主题,按照建设生态滨州,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在国家农业开发政策的指导下,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站在新的起点,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协调,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标准,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精品工程,将项目区建设成粮食生产的核心区,现代农业的样板区,生态优美的景观区,优质高效的示范区,为加快“粮丰林茂、北国江南”品牌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项目建设标准,通过项目区开发建设,达到沟渠路林桥涵闸全面配套,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条件进一步优化。项目区实现园田化、林网化、节水化、机械化,旱涝保丰、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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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管理规范、运行顺畅的总体目标。

具体来讲,要着力突出四个重点,以带动项目建设标准的全面提升。

(一)规划设计

1、要坚持科学布局的原则。将国家农业开发的政策要求与滨州发展的大局结合起来,做到思路清晰,定位准确,项目安排要向两个方面倾斜:一是向国、省道、高速公路两侧倾斜,二是向全市18个“粮丰林茂、北国江南”试点乡镇倾斜,支持示范乡镇率先开发、率先发展,形成有力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2、要坚持按规律办事的原则。项目区选址要经过充分论证,符合5年发展规划,选择水土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当地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

3、要坚持成方连片、规模开发的原则。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项目区面积版图和实际相符,四至边际规整明确,统一规划、连片开发。方田网格要控制到200亩以上300亩以下。

4、要坚持实效便民的原则。项目区各类工程标准设计要规范,建筑物配套实用,编号按顺序编排,清楚醒目,标志牌要统一、完整、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提升项目整体形象。

(二)水利措施

5、要沟渠分设、灌排分开。引黄(河)灌区要实施固定泵站加U型防渗渠灌溉节水工艺,井灌区要实施PVC低压管道灌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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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U型渠建设长度要达到每万亩20公里以上,防渗渠断面流量要设计合理,上下游比降科学,输水量匹配,并设计合理的出水管口,U型渠推广现场浇筑技术,外侧护坡达到50公分以上,夯实平顺。

7、井灌区工程单井控制面积在80亩以内。井位、井型、井深规划设计要合理,符合行业标准,泵、电、管网、出水口要配套,项目区内所有机井要设置井房,井房形式结构要统一、规范、美观。

8、排涝工程:工程设计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排水沟的设计要根据排水流量确定沟渠的断面,坡比要根据土质情况掌握,沙壤土为1:3,红粘土为1:2。要达到水系健全,沟沟相通、沟河相连。

9、引排沟渠建筑物要设计合理,达到桥涵闸配套。项目区所有建筑物一律采用混凝土或砌石结构。引排水沟建筑物设计标准(大小)要与沟的断面流量相匹配,桥的形式为弓形,跨度根据流量确定,一般应在3-6m,不经批准不准建管子桥。引水渠道的涵管要设计合理,方便使用,项目区内所有桥涵闸建筑物要统一名称、统一标志样式、统一编号。

(三)农业措施

10、方田框架要设计合理,要以有林道路和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方田网格,每个方田面积应控制在300亩以内。

11、土地平坦、地貌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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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道路设计要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干支相连,顺直畅通,进得去,转得开,出得来,形成环状。

13、道路标准、干级道路要与乡村路连接,路面宽度8米,其中一侧林带2米,支级道路要与干级道路相连接,路面宽为6米,其中一侧林带2米,项目区道路要高出地面30公分,每万亩项目区道路硬化并铺设砂石路,不低于20公里(干级路全部砂石路面)。其标准为:干级路砂石路面宽4米,支级路砂石路宽度

3.5米,均需碾压15公分以上灰土,砂石厚度2.5公分以上。

14、要以人为本,进地道路要合理设置,管涵配套,方便群众。

(四)林业措施

15、要达到农田防护林建设标准,形成网格,网格按照方田网格布局。

16、项目区内的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都要造林绿化,道路一侧2米宽植树带应低于路面30公分,外侧有15公分的挡水坝,植树带内栽植2行树木。

17、要适地适树,苗木胸径要达到3公分以上,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5%以上,三年保存率达到90%以上。

18、结构合理,林相整齐,农田林网要以速生乔木为主,道路两侧的绿化要注重景观效果,树木选择要乔、灌结合,适当搭配景观树种。

19、项目区内栽植树木要统一定干,统一涂白,切实落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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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政策。

20、此标准由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土地科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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