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2024-08-29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精选8篇)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篇1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

林 万 泉兰平

农民负担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的问题,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于2000年3月2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将原有过多过滥的各种不合法收费强行予以取消;一改过去管理失控的状况,将那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政策规定的农民合法负担,改革为税收的方式依法予以征收。试点实践证明: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

也正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对我国农村的长期稳定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以及农村民主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任何新生事物的产生发展,都将伴随着对旧的体制的斗争。

因此,税费改革,给人们带来成功喜悦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新的思考。笔者所在的地区处于我国川南“鱼米之乡”的泸州市纳溪区,也属我国典型的丘陵农业地区,全区243个行政村,184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人口384276人,106498 个农业纳税户。该区于2002年全面进行了农村费改税工作,费改税前不含投劳折资的负担为人均76元,费改税后人均45元。农村实施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负担切实减轻了,农民得到了实惠,绝大部分农民对党中央、国务院的税费改革工作是拥护和支持的。

但是,据地方税务部门统计显示,费改税前所欠税数额为212万元,费改税后仍有部分农民拒交农税,单就2002年全区欠税额为142.4 万元。对于费改税前欠税的问题,本文不作研究,费改税后仍然出现欠交、拒交农税的问题,就不得不引起注意,其原因如何,有何良策?笔者试就存在的这一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欠交、拒交的原因

农村税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欠交、拒交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原因,笔者对所在辖区的十六个乡镇,1

160个农户进行了实名或问卷调查,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原因:

(一)法制观念淡薄,对费改前欠费与费改后欠税的区别不清。由于改革前欠款的农户,一直未受到任何制裁,欠款户认为原来不交都可以,改革以后仍然不交何尚不可,因而我行我素,仍然采取拖欠或拒交的方式对待。殊不知这种行为是拒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偷税、漏税、抗税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与费改税前的欠款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是截然不同的,但全区这样的欠款户约占25%。

(二)互相攀比,好滞后。改革后部分欠税户持观望的态度,认为“他人旧欠不清,自己新税不交”无关紧要,这样的欠款户约占50%,而其中约15%的欠款户还是税改前交清了的,税改后看到别的欠税户过去和现在未交都能过关,自己才跟着拖欠、拒交。

(三)借题发挥,附条件纳税。部分农户认为自己与他人的纠纷未得到解决,由此而拖欠拒交的欠税户约占10%。

(四)工作失误、民心不顺。这种情况多系计税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所造成。中央规定,费改税后的计税面积以第二轮承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为计税依据,而在第二轮承包土地时,有的实行丈量亩分配,有的仍实行习惯亩分配,分配的标准不统一等,由此造成纠纷,部分社员因而拖欠拒交。

(五)纳税人不知情,或委托代理手续未完善。如纳税农户举家外出,田土无人耕种,因而无人代交农税。由于本地区农业生产投入产出效益较低,政府鼓励农民参加劳务输出,外出务工者众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约有八万四千多人外出务工经商,由此导致个别农户田土无人耕种、抛荒,税费无人代交。

(六)农税减免工作滞后。按照《四川省农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农村特困户、革命烈士军属、在乡的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五保户、因生活贫困或者缺乏劳动力而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减征或免征,实行先减后征,对遭受灾害的实行减征或者免征,实行即灾即减即免的办法,但在实施费改税工作时,没有将减免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导致部分农户拖欠、拒交。

(七)趁机煽动,破坏改革。个别农户断章取义、歪曲中央政策,四处串联、造谣生事,对抗国家税收法规,造成相当一部份农户不明真象,误听误信,随波逐流,拖欠或拒绝交纳农税。如:本区护国镇沙田村的刘某和丰乐镇罗东村的陈某等人,从1998年起就拒交农税、提留、统筹款,且经常利用赶集的日子,在茶馆、酒店聚集,将自己栓改、剪辑后的“中央文件”予以散布,负面影响相当大。

二、税改前法律法规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一)国家宪法、基本法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我国《宪法》第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义务”,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法律和劳动纪律及社会公德”,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交纳税的义务”。从上述宪法条文规定的内容理解,劳动既是农民的权利也是农民的义务,农民所缴纳的农税是依附于耕作土地所产生的纳税义务。提留、统筹及义务工积累工是农民应当履行的社会公益性义务。同时,我国《农业法》

第16条规定:“农民依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村集体提留和乡统筹费,依法承担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由此,我国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和国家基本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民缴纳农税、提留、统筹费和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是应尽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不得放弃和推卸。

(二)《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8条规定:“农民除依法交纳税金、完成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本条例上交集体提留和统筹费,承担一定数量的劳动是应尽的义务,应当积极履行。”同时,该《条例》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农民交纳的提留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用于“五保户”供养等集体福利事业;统筹费主要用于乡、村中小学危房维修、改造及其他办学经费,同时用于计生、优抚、交通、广播、卫生、文化等民办公助事业。《条例》第13条、第15条规定“为农村的植树造林、防汛抢险、公路建勤、修缮校舍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劳动力应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该《条例》作为国家的地方行政法规,乡(镇)人民政府就有权依照该《条例》的规定予以执行。《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对无故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限期履行。逾期拒不履行的,每日加收相当于应交提留、统筹费总和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税改后法律、法规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即就是对过去收费过多过滥、管理失控的状况,结合国家税收制度予以改革和完善,由税收政策,按农业

税及其附加予以调整。也就是说,对农民负担不能采取再收费的形式,而只能按照税收政策及法律规定予以依法征收。因此,农民的义务就是依法纳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纳税义务。如有特殊困难不能交纳或不能按期交纳的,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税或免税,减交、免交或缓交须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因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特殊情况还可延长到10年,并可追收滞纳金。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然后由税务机关予以处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我国《刑法》第203 条规定:“欠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至5倍的罚金......”。第202条规定,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至5倍的罚金......。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对欠交税款的行为依法予以追收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四、对清欠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篇2

为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 (国发[2003]15号) , 以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 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 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1] 同时, 将管理权和风险责任下放到省级政府, 形成“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 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 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系。2003年8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这一轮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如下:

1.构建新的产权关系,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 根据不同地区情况, 分别进行不同产权形式的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 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 实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改造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 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在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 因地制宜确定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可以县 (市) 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 (市) 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 继续实行乡镇信用社、县 (市) 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需求较少的信用社, 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

2.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

省级人民政府对信用社管理的主要职责:一是督促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 引导信用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 地方党委要加强对信用社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二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指导本地区信用社加强自律性管理, 督促信用社依法选举领导班子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三是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辖内信用社金融风险, 今后对高风险机构的处置, 在省级人民政府承诺由中央财政从转移支付中扣划的前提下, 中央银行可以提供临时支持;四是帮助信用社清收旧贷, 打击逃废债, 查处信用社各类案件, 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试点地区可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 简化管理层次,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成立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 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 具体承担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 对信用社依法管理, 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 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 (市) 和县、乡政府。地 (市) 级不再设立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独立管理机构。

3.国家在资金、财政上给予支持

(1) 对亏损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保值贴补利息给予补贴。由财政部核定1994年~1997年期间亏损信用社实付保值贴补息数额, 由国家财政分期予以拨补。 (2) 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 对西部地区试点的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他地区试点的信用社, 一律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3年1月1日起, 对试点地区所有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 (3) 对试点地区的信用社, 可采取两种方式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一是由人民银行按照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 安排专项再贷款。专项再贷款利率按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减半确定, 期限根据试点地区的情况, 可分为3年、5年和8年。资不抵债数额按照信用社法人单位计算, 以省 (区、市) 为单位汇总, 专项再贷款由省级人民政府统借统还。实际资不抵债数额按照“历年挂账亏损+实际资产损失-所有者权益-呆账准备金”的公式计算。其中, 实际资产损失按照“呆账贷款+呆滞贷款的40%+逾期贷款的10%+投资资产的10%+抵债资产的50%”计算。二是人民银行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 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 用于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 票据期限两年, 按不低于准备金存款利率按年付息。该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和抵押, 可有条件提前兑付。中央银行票据支付必须与信用社改革效果挂钩, 以县 (市) 为单位验收支付, 标准为:产权明晰, 资本金到位, 治理结构完善, 由人民银行分支行、银监会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监督执行。上述两种方式由试点地区自主选择, 具体操作办法由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4) 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 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允许信用社贷款利率灵活浮动, 贷款利率可在基准贷款利率的1.0至2.0倍范围内浮动。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不上浮, 个别风险较大的可小幅 (不超过1.2倍) 上浮, 对受灾地区的农户贷款还可适当下浮。

从2003年6月文件下发起, 到2007年8月10日全国最后一家省级联社——海南省联社的挂牌成立, 改革试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标志着农村信用社新的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全面建立。

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新一轮改革取得的成绩

黑龙江省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省份于2004年的10月正式启动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8月2日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社正式成立, 它是由省内7家市地联社、79家县级联社自愿出资入股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经黑龙江省政府授权, 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黑龙江省信用社联合社在哈、齐、牡、佳、绥化、黑河、大庆7个地级市设立了市联社 (法人) , 在鸡西、鹤岗等6个小市地设立了办事处 (省联社派出机构) 。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全省城乡, 是黑龙江省内机构覆盖面最大、员工最多的金融机构。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农村信用社已成为为黑龙江省“三农”资金供应的主渠道, 在支持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中, 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1.业务长足发展, 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1) 存、贷款总量“由小变大”, 规模整体增长了一半。从2004年末到2007年末, 3年的时间,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由240.2亿元增加到380.1亿元, 增长了58.2%;各项存款由369.7亿元增加到601.5亿元, 增长了62.7%。 (2) 不良资产“由递增变递减”, 总量和占比实现双下降。通过大力清收和国家票据政策的扶持, 黑龙江省不良贷款 (四级分类) 余额由2004年末的95.1亿元下降到37亿元, 占比由39.6%下降到9.7%, 剔除不良贷款置换央行专项票据48.4亿元, 不良贷款余额比2004年末下降9.7亿元。 (3) 资本充足率“由负变正”, 股本总额实现了大幅扩张。截至2007年末, 黑龙江省股金余额103.5亿元, 是2004年8月末的22倍;资本充足率由2004年末的-11.76%上升到2007年末的24.24%, 提高了36个百分点。 (4) 经营效益“由亏变盈”, 经营状况得到根本改善。2005年,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结束了连续12年的亏损局面, 实现整体扭亏为盈, 盈利额达2.08亿元 (2004年全省亏损1.7亿元) 。2006年黑龙江省盈利总额为6.35亿元, 2007年盈利总额为10.9亿元, 剔除城市信用社改制因素, 黑龙江省78家县级联社有77家实现盈利, 2005年~2007年3年盈利总额达到19.33亿元。

2.支农投入逐年加大, 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巩固

(1) 农业贷款总量逐年扩大, 三年累计纯投放农业贷款655亿元。连续三年, 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纯增额占全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纯增额的96%以上。 (2) 农户受益面明显增加, 农户户均贷款翻了一番。2007年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为全省360万户农户提供信贷支持, 贷款面达到了有贷款需求农户的90%, 比2004年增长近12个百分点。农户户均贷款也由2004年的2200元增加到目前的6000元, 农村信用社已成为“三农”资金供应的主渠道, 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 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 (3) 支农服务方式实现了全面创新, “一证通”等支农产品已形成品牌效应。目前,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已推出了面向“三农”的“农村互助合作组织贷款”、“农民自建房贷款”、“劳动力转移输出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等30多个贷款品种。目前, 黑龙江省内已有847个乡镇、6936个村, 开办了“一证通”业务, 授信农户达102.2万户, 授信额度170.9亿元, 已对76.4万户发放“一证通”贷款122.9亿元。

三、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病

改革后的县联社法人或基层社法人名义上实现了由社员入股 (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 , 其中资格股可以退股、股金较少且投票权均等, 投资股不能退股、股金不限且按股金决定投票权, 但是作为县联社的投资者, 因为占有股份极其少, 社员缺乏投资红利的刺激而不关心信用社的经营, 其入股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得到贷款和减轻利息负担, 形成农村信用社基层社投资人管理缺位, 造成“内部人控制”问题。省联社对县联社的直接管理可以防止农村信用社“内部人控制”现象。

农村基层信用社的管理人员虽然不拥有或拥有非常少的股权, 但在信用社的资产使用、处理和收益的分配等方面拥有实际的控制权, 权力和责任明显不对等, 这也是农村信用社历史上不良贷款比例大、亏损挂帐多的重要原因。

针对农村信用社改制后经营过程中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加大了对各县级联社的管理制度, 进行直接管理, 从用人机制、内部控制、整章建制等具体方面进行实质性管理, 对农村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而不是宏观的、间接的、行业指导式的管理。

但是省联社的直接管理方式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和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宗旨。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第二章第二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 对信用社依法管理, 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农村信用社省 (自治区、直辖市) 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银监发[2003]14号) 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省联社是由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市 (地) 联合社、县 (市、区) 联合社、县 (市、区)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 实行民主管理, 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向省联社入股, 并取得有关服务”。《农村信用社省 (自治区、直辖市) 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银监发[2003]14号) 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授权, 省联社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 (含农村合作银行, 下同) 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应该说, 中央的思路比较明确, 各县 (市)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独立的法人,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成立的省联社主要起协调、指导、服务功能, 其代理省级政府行使的管理职能只是监管或业务指导意义上的“管理”, “对信用社依法管理”, “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2]另外, 省政府不是各县 (市) 联社的所有者, 在各县 (市) 联社中没有股份, 没有权力参与县 (市) 联社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 如果省政府通过省联社取得对县 (市) 联社的实际控制权, 既不合理, 也不合法。就像几个自然人合伙开办了一家企业, 政府没入股一分钱, 却随意更换企业的经理, 任意干预企业的经营, 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法制社会下, 出现这种情况绝对是“匪夷所思”。

目前,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由所在地省政府领导, 具体由隶属于省政府的省农村信用社联社直接领导或通过省联社地区办事处领导全省各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法人, 管理所有经营活动, 包括人事任免、员工增减及其工资薪酬、贷款投向和贷款规模、业务计划和业务经费、设备更新及投资等。虽然省联社在名义上是由县联社法人入股组成, 但实际上这些县联社法人股东没有任何发言权, 也没有承担股东的任何责任, 一切都听从地方政府安排。[3]

从黑龙江省联社的组成来看, 其对各下级法人社的实际控制也是违反常理的。按照《农村信用社省 (自治区、直辖市) 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银监发[2003]14号) 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省联社是由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市 (地) 联合社、 (市、区) 联合社、县 (市、区)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的。按照产权理论, 下级农村信用社应该拥有对上级社的管理权, 而农村信用社实行的却是省联社管理地市社, 地 (市) 联社管理县联社, 县联社管理基层社的管理模式 (如图1所示) 。

这种自下而上参股形成上一级组织, 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管理下一级组织的模式其实是一种“悖论”, 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状态是相反的。

应该说,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支持了黑龙江省的新农村建设。实施“省联社”的直接管理模式, 在经济转轨时期对农村信用社的自主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 如果缺乏进一步变革, 目前黑龙江省联社体制也隐含一定的改革风险。一方面,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 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 当前省联社实际控制、直接管理各地 (市) 、县 (市) 联社的做法终究是不合法、不合理, 与其届时被逼着改, 不如现在主动改, 将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另一方面, 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实际来看, 偏重于赋予省联社一系列权利, 忽视了要求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的选择不是由与基层信用社息息相关的农民做出决定, 而是省联社;机制优劣的评价不是信用社的股东, 还是省联社;收取管理费和掌控财、物以及人事大权的不是股东, 仍是省联社。这种责、权、利不对等的改革模式, 如果缺乏进一步的制约机制, 存在加剧道德风险的可能, 从这个角度看, 国家也会要求省联社继续改革。

四、对省联社进行改革——成立黑龙江省农村商业银行

虽然省联社目前对各地 (市) 、县 (市) 联社的直接管理方式取得了极佳的效果, 防止了农村信用社“内部人控制”现象, 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但却“师出无名”, 既不合法, 也不合理。现实情况亟需对省联社直管方式进行改革。

谢平、徐忠 (2005) 认为改革后的信用社体制具有合作制的外壳 (如合作制要求股权较为分散) 、集体企业的运作方式 (经营者的责、权、利不统一) 和政府的脑袋 (管理者按照政府的目标而不是商业目标管理农村信用社) , 这样的制度安排在现有的企业理论中是找不到任何根据的。因此, 改革的方向是允许部分股东拥有相对控股的权力, 把责、权、利统一于控股股东, 完善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结构、治理机制。以此为出发点拟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成立黑龙江省农村商业银行。

具体方式是:以哈尔滨城郊联社为依托, 整合信用社坐落在黑龙江垦区的77家经营状况较好的营业机构, 由省财政出资控股, 授权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社 (省行) 管理。吸引黑龙江农垦总局作为战略投资者, 以全面整合农垦地区的金融资源, 促进农垦产业结构升级和地方经济的发展。目前, 哈尔滨城郊联社与77家农垦机构的大体状况是:资产总额113亿元, 年投放贷款41亿元, 各项存款90亿元, 资本充足率19.5%, 不良贷款8.8亿元, 不良率13%, 股本总额8亿元, 历年亏损挂帐6 500万元 (2008年内可以全部弥补完毕) 。参照上述指标, 再经过溢价发股, 基本可以达到成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的条件。组建后, “省行”还将继续对其他县级联社实施授权管理, 视各地县级机构经营状况, 达标一个并入一个。

在建立黑龙江省农村商业银行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方面:

首先, 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是控制黑龙江省经济命脉的大型商业银行, 坚决不允许私人和外资控股, 以免影响黑龙江省金融安全。而且, 作为农村商业银行, 成立后必须将业务中心放在农村地区, 防止全盘城市化, 私人资本的本质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控股后难以保证省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中心不离开农村。所以, 要省财政出资控股黑龙江省农村商业银行。由于组成黑龙江省农村商业银行的原农村信用社股权分散, 股东数量众多, 省财政不需要投入太多即能控股。金融资源作为国家的战略资源, 省财政出资控股符合国家改革的大方向。

其次, 与全国发达省市的改革方向吻合。虽然黑龙江省在全国属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地区, 但是黑龙江省的农业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特别是境内有机械化程度极高、生产效率与发达国家不相上下的大型国营农场, 所以借鉴发达省份的经验, 成立省一级农村商业银行符合黑龙江省实际。改革试点以来, 关于省联社的职能定位问题, 国家相关部门始终在探讨, 没有进一步的明确。按照银监会的初步思路 (尚未形成定论) , 省联社未来的发展模式是:联合服务公司模式、联合银行模式、统一法人模式、省联社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等五种模式。从北京、上海、天津等发达省市看, 均已选择了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的发展模式。目前, 广东、宁夏等省也在积极运作, 拟成立省一级的银行类机构。所以, 黑龙江省成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符合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大的趋势和发展方向。

最后, 吸纳其他县级联社加入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过程中, 要采取渐进的方法, 分类、逐步实施。设立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县 (市) 联社中选择经营效益好、资本充足率高、不良贷款率低的社, 加入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对于其他未达标准的社, 给其设定期限并采取支持措施限期达标, 到期后如达标则加入省级农村商业银行, 不达标的依然被通过省政府授权的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行业管理。对于长期经营效益低下、管理混乱、严重资不抵债的社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

总之, 成立黑龙江省农村商业银行的模式, 改变了当前省联社对县 (市) 联社实际控制权来源不明, 行使直接管理权不合理、不合法的窘境, 明晰了产权、规范了治理结构, 必将对黑龙江省农村金融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 (国发[2003]15号) [Z].2003-06-27.

〔2〕刘仁伍.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问题[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篇3

关键词:农村基础教育;教育观念;均衡化发展

中图分类号:G62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02-134-01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作为一个国家,要想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应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而基础教育则是发展教育的关键。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要实现繁荣富强的中国梦,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农村人口约占80 %,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的“穷国办大教育”的实情,中国的基础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在农村地区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面临的局面很是困难。

一、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教育非均衡化发展

我国的基础教育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沿着不平衡发展格局推进,虽然国家义务教育工程在贫困地区已经启动,但基础教育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失衡现象,其中区域的发展不平衡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无论是教育经费的投入、师资力量的配备,还是教育机会的均等、教学设施的配置,经济发达和较发达的中东部地区都明显优于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除此之外还存在结构性的失衡,即在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存在明显的差距,呈现倒金字塔结构,也就是说对高中的投入明显高于初中和小学,从而导致中等教育所占比例高于初等教育所占比例。此外,学校在同一地区,示范学校和重点院校存在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优惠的教育政策,使普通学校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之中,致使学校在生源质量和资金融入方面存在失衡现象。造成教育发展的极大失衡。其中不平等的教育机会是主要的表现形式。不仅全国不同地区的不同学校,同一地区的不同学校,相同年级的不同班级,相同班级的不同同学之间存在教育质量的差别,而且成功的机会在不同阶层的子女之间也是不同的。

2、办学目标、办学方法不合理

为高等院校输送“优秀学生”是现在农村的基础教育最重要的目的。 由于仅重视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而忽视了全体学生的素质的提高,导致学生的思维、体质都较差,以致在社会生活中,实践能力和开拓精神都很差。而且,管理混乱,质量落后,领导管理水平不高,对教学任务不明确是部分农村学校存在的问题。因此,基础教育在农村的发展将更加艰难。

3、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一

作为学生学习活动导师的教师,是教育过程中需要进行优化的重要因素。这就对教师在智能和非智能素质方面的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满足学生的发展。在许多地方,存在着教师缺编现象。目前,农村教师达到5.441亿,其中,中小学师生的比例分别为1∶22.68 和 1∶19. 90。较全国的中小学师生比例值1:21.64和1:17.98 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村教师不仅从教人数少,而且能力水平、学历水平以及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都较低。教师的积极性被农村基础教育的生活条件差、学校条件差、待遇低等现实情况所搓。这些自然环境连基本教学工作都不能满足,更何况是教育的质量了。

二、加强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对策

1、消除差异,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

第一,加强认识的提高,使公民教育机会均等权受到法律保障,使职责明确,使政府的主体作用有所发挥,基础教育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加大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增加公共资金,以确保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学条件改善,使一工交,二财贸,文教耗尽的情况尽量不出现。第二,对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要实现全面平等,促进教育资源向条件较差的学校,农村学校,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流向,使同一水平上的学校,不同类型的学校之间的差异缩小,使受教育者受到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现象尽量淡化。第三,政府拨款为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多种途径筹集办学经费,加强基础教育的均衡水平。同时,较为落后的地区的人民应该摒弃保守,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乡村教师承担着基础教育的历史责任,所以,要把加强师资建设放在首位。首先,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提升农村教师专业化水平的必要性,大力发展农村教师教育事业,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对教师教育存在的迂腐观念有所消除,以学校为基础,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和研究,在乡镇中学建立地面卫星接收装置和信息网络,并积极促进教师教育的农村信息化,从整体上提高农村教师的素质水平。其次,为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要克服一切财政困难,及时补充合格的新教师。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使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建立专项拨款制度,使教师的健康保险基金有保障,并使教师的工作,学习条件和福利状况有所改善。最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3、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政府要想农村地区加大财政投入,适当调整投资在富裕的城市和贫穷的农村地区之间的比例,加大对农村投入。虽然中央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已经提出,但城乡居民收入仍存在很大差距,并在1985年-2010年的25年里迅速扩张。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8.7%来说,农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 仅为4.3%; 2012年虽然表面上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3.2:1 ,但如果考虑到各种福利的差距,实际收入差距则为6:1。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农村地区的差异在较短的时间内都很难消除。因此,我们必须在教育平等和公平的基础上,无论中央还是省委,在教育的经费的投入上都要有所提高,特别强调在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上的资金的投入。

参考文献:

[1] 吴 洋,李 然.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现状与对策[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11.

[2] 瞿葆奎,郑金洲.中国教育研究新进展[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篇4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是属于精神文明范畴,是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据调查了解,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乡风文明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也参差不齐,从而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当前,农村与城市、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集中体现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与城市的差距过大。长期以来,中央财政、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却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服务投入不大,甚至几乎是空白。必须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的就是要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落后的状况,基础设施投入是基础中的基础。就我县而言,农村基础设施普遍落后,休闲娱乐少之又少,农民空闲时间除了看电视,就是打麻将、斗地主,精神生活十分贫瘠,大好光阴就这样白白流走。

2、农民经济收入构成发生根本性改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县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力纷纷走出田野,到沪、苏、浙等发达地区务工、经商,成功地实现了就业转移,为农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成为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一定程度上有力地拉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这些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精英们所挣来的钱并未完全用在农村,而是有的到城镇购房,有的在家建房,有的则干脆继续在外发展。所以,巨大的经济收入并未用在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上面。

3、农民因礼、因病受穷现象突出。当前,农村名目繁多的“应门面”(指婚丧嫁娶、乔迁、做寿、升学、入伍、开业等)的费用是个无底洞,每户农民每年在这些“恭贺”声中所花的礼钱多则数千元,少则也有五、六百元。目前农民最关注的问题还是求医问题,“不怕穷,就怕病”,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农民大量存在。就拿治一个普通的感冒来说,以往几元钱买点药就能解决问题,如今花个百、八十元是常有的,只要住几天院,至少千儿八百,如果做一个大点的手术,就可能使一个经济本来很殷实的家庭一夜之间陷于穷困。应该说,农村的“礼多”和“看病难”问题已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乡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堪忧。当前我县农村,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源源流向外地务工、经商,其孩子一般留下来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隔代抚养现象相当普遍。由此也带来了留守儿童教育难问题。很多老人都认为,孙子或孙女书念得怎么样,他们无法保证,只要小孩子不出事,平平安安地交给儿子儿媳就算完成任务了。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的家庭教育就几乎无从谈起,老师们普遍感到学生学习水平有所下降,教学难度增大。另外,由于长期缺少父母的管教,少数娇生惯养的青少年出现行为“出轨”现象,农村青少年发生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的违法犯罪现象呈明显上

升趋势。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投入。一是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近几年,我县公路和道路建设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村村通”工程,被农民朋友称之为“致富路”,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应该说乡村道路质量并不高,普遍较窄,有的仅仅只有3米宽,稍大型的车辆会车都很困难。加之,农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要想富,先修路,乡村道路硬化问题应该作为今后农村基础设施的重中之中,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推进农村“改水改厕”进程。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特别是一些偏远乡村因安装自来水管道费用过高而无法用上安全水,对人、畜健康危害很大。“改厕”观念还未能在所有农民心中扎根,即使各级政府都加大了投入力度,但农民的“改厕”热情仍需进一步调动。应该说,“改水”是前提,只有自来水问题解决了,农民才可以建水冲式厕所,才有可能购买太阳能用上干净的淋浴。三是加强环境整治。利用整治“四乱”的契机,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大力整治,要实行人畜分离,建造垃圾池、设立垃圾桶、果皮箱,从“五保户”和生活特困的群众中选配一些肯吃若、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农村保洁工作,并发放一定数额的工资。如此,一方面整治了村里的环境卫生,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部分人群的生活困难问题。四是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建设。根据农村实际,在人口聚居地集中的中心村建设篮球场、图书室、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全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改革开放近30多年来,一条基本的成功经验就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最好的时期,往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最快、农村社会最稳定的时期。历史表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的基本政策,是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有利于农户自主安排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增加收入。但是,就我县目前农村生产现状而言,由于绝大部分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经商,他们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远远大于自家一亩三分地里所打出的粮食价值。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加之近两年来农业税免征,使土地抛种现象有所遏制,很多土地由老年人在家耕种,他们主要从事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轻体力劳动,到了水稻播种、收割的大忙季节,就出钱请人或收割机来帮忙。这样一计算,一年下来,也只能勉强挣个吃饭粮。正是基于这种现状的考虑,我县少数村正在大力招商引资,请外地种植大户前来承包大片土地,进行高效农业的生产,所给予农户的租金就强过全年辛苦所得,可谓一举两得,两全齐美。如果能改变现有的农村生产模式,走全新的产业化道路,完善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特色农业,就会有效地提高农民收入,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当前,在农村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只要稍微有点本事的人都出去了,留在家里的要么是老弱病残,要么是孬子。这句话,虽不全面,但也的确反映了当前我县农民的一个就业趋势。应该将这些在外打拼积累了一定资金的“能人”请回来,给予充分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他们回乡创业。一方面可以使他们充分发挥资金、经验、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可以带动周围群众致富,共同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

3、切实加强农村教育。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核心还是在于抓好教育。因为只有把教育搞上去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才有保障,农村社会风气的转变才有基础,真正实现乡风文明才有可能。基于当前农村教育的现状,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加大教育投入。农村教育问题归根到底是资金问题,资金解决了,其他一切问题都容易解决。农村教育资金来源一定要多元化,单向资金是很难完全解决问题的。可以通过合理布局,撤并一些学校,并经市场运作,变卖或租赁闲臵的教育资产,筹集经费再投入,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质量。另一方面,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学生家长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要与那些父母长期在外的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经常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共同搞好学生的学习。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篇5

摘要:我国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村婚姻问题成为一个越来越引人关注和重视的社会问题。农村的健康和谐发展对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破解“三农”难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村的婚姻登记工作对于农村居民的生活、农村建设、家庭幸福和农村的稳定有着重要理论意义和研究价值。因此本文针对当前我国农村婚姻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改进农村婚姻登记工作的对策方法。

关键词:农村婚姻登记工作;问题;对策

一、农村婚姻登记工作现状前言

国家提出了新农村建设,农村正经历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农村地区的婚姻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现象,因为它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家庭幸福与幸福的关系。表面上的婚姻是一种个人行为,比如结不婚,跟谁结婚是个人的决定,但在本质上它也有很强的社会性。婚姻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它具有一系列的社会功能,最重要的是生育,养育子女的功能,才能实现人的生产和再生产。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婚姻法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通过实施婚姻法律法规对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婚姻指导、规范和监督和处置,以符合社会需要的婚姻制度和婚姻秩序。

二、农村婚姻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来,婚姻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婚姻登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当前突出的问题是:

(一)农村婚姻登记人员素质不高,技术水平较低

现行《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这表明对工作人员素质规范执法是有严格要求的。但实践中,不少地区,特别是乡镇一级,无人专司其职,多为文书或内勤兼任。这些工作人员工作任务杂、业务素质低,执法水平不高,且变动较大。另外,民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村干部档案部门不联网,婚姻状况数据不能通过网络查询,只能通过婚姻注册处的个人经验判断,这样可以很容易犯错误,让不法分子利用,破坏国家的婚姻管理制度,侵害了其他公民的婚姻家庭和家庭的权利。

(二)农村婚姻登记中的轻程序现象普遍

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重实体轻程序的概念,特殊程序轻一般程序,事后轻程序的程序和事情在程序中也常见问题,并没有真正建立有效的方式来保证行政权力运行,权力行使监督和权力的薄弱,导致在一些农村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在办理婚姻登记不严格按照执法程序,随机扭转自动减少或增加。在农村婚姻登记过程中,对于婚前结婚人员的身体状况、精神情况不重视调查,在民政局进行登记时,轻视程序。在收费过程中存在搭车收费现象,这种现象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农村一些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婚姻登记处仍然存在搭车收费现象,侵害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管上级机关三令五申严禁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但不可否认,农村个别婚姻登记机关仍然铤而走险,登记与服务不能彻底分开,巧立名目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对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

根据民政部出具的婚姻登记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结婚”的风俗习惯。从当前农村婚姻登记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婚姻登记机关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主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民对婚姻登记意识的缺失,对非登记婚姻的比例较高。据统计,一部分的事实,婚姻在农村地区占40%,占总数的60%。有个别地区不登记的婚姻数,占总数的90%,占地方婚姻的总数。这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对婚姻制度实施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强制婚检,退出了历史舞台,对当事人婚姻的普遍做法是不再进行婚检,尤其是农民,由于经济原因,能节省就节省,对婚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四)婚姻登记机构不完全适应新时期的要求

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和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由于基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是经济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而婚姻登记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特别是在人员编制上,不少地方至今没有依法配备专职的婚姻登记人员。据湖北省统计,全省一万多个婚姻登记机关,专职的登记人员极少,绝大多数由文书或内勤兼管婚姻登记,极少数由民政助理员兼管。由于这些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其他行政工作,根木无时间和精力熟悉法律,钻研婚姻登记业务,加上提干、升学等原因,人员变动大,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其次,现有的婚姻登记人员文化素质低,质量差,政策层次不高,经营能力弱,难以承担婚姻登记工作。然后,没有婚姻登记记录的管理专门机构,导致档案管理混乱,不是所有的文件,损失更严重。婚姻记录现在被县政府档案托管,使用十分不便,也不利于婚姻登记机关证明,婚姻纠纷的调解,和其他使用婚姻档案工作。四是婚姻登记机关的经费比较困难。该国财政资源有限,资金划拨到婚姻登记处很少,结婚、离婚手续费仅微乎其微,不收取手续费,导致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不能正常发展。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婚姻法的实施,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正常发展,必须进一步改革婚姻登记制度,使之更加完善,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三、改进农村婚姻登记工作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农村婚姻登记处要加强服务意识”,同时,也要真正为当事人的婚姻着想,为了防止和杜绝违法婚姻的发生,防止因鲁莽离婚而导致当事人、子女、婚姻等造成的损害,必须加强对《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力度,言明法律的倡导与期望,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措施,以防患于未然。针对上述问题,今后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农村婚姻登记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应的法规

政策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实施新规定一年多,以适应新形势和新问题。如果当事人对婚姻登记完全基于个人陈述,表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婚姻自由的法律保护,必须建立在个人完整的基础上。我国《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制度的确立以及《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对婚姻状况由当事人本人负责形成了制度上的保障,但我国并无专门就发表不实个人声明所要负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为声明所负的法律责任立法就显得尤为必要,因为立法惩治假声明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需要。目前在香港就有《宣誓及声明条例》,做假声明有可能被判两年徒刑,大陆也应该利用立法明确个人声明的法律责任,即在《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应的法规中规定当事人签署一个“本人无配偶”的声明,如果出现重婚,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今后在修改《婚姻登记条例》时,应增加对假离婚现象的处罚,国家相关部门也应尽快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继续加强农村婚姻登记人员的队伍建设

婚姻登记作为一项传统的民政工作,直接面对着老百姓,具有很强的群众性特征。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农村婚姻登记处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转变,实现由单纯行政向社会和公共服务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体现思想。要加强对农村婚姻登记机关的管理,有能力的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另一方面,婚姻登记是一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活动,农村婚姻登记机关则是代表基层政府行使法律权力,因此婚姻登记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能力素质、必备知识等,应坚持实行婚姻登记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持证执法制度。农村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要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婚姻登记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改革原则,不断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增强法制观念,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在婚姻登记中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的职能,努力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婚姻登记机关真正成为基层政府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窗口。同时,还要对在岗的农村婚姻登记员实行定期培训、业务考核、执法证年检、备案等方面的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索质,及时清除不合格的执法人员。

(三)保证婚姻登记全过程严格按程序进行,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婚姻登记程序是指对法律、法规的缔结或解散的婚姻的唯一途径。《婚姻登记条例》对婚姻登记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程序,行政程序反映了行政权力的运行,在一定意义上,没有行政执法程序,没有对行政执法权。婚姻登记不仅要遵循实体性的规则,而且要遵循程序的规则,如果程序是违法的,即使实体是正确的,合法的,也不能算是有效的。因此,要提高农村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程序意识,使登记管理人员在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职责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时限和形式等程序性要素,对婚姻登记的每一环节和步骤顺序既不能随意颠倒,也不能自行减少或增加,保证婚姻登记全过程严格按程序进行。同时,要严格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任何超越法定职权,对婚姻登记行为违反议事规则可以作为可撤销行政行为和可撤销行政行为侵犯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婚姻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赔偿责任,也应严肃追究执法责任人行政责任,使执法人员真正实现与实体程序大部分是一样的重要,相反,程序与实体,严格按照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另外,婚姻登记是一项涉及社会和行政工作的工作,涉及范围广的任务,任务需要相应的机构和相应的婚姻登记人员来承担。申请注册登记的当事人必须由注册登记人员办理,其婚姻登记人员的质量与婚姻登记管理水平的高低有关。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的监督检查。一是提高内部监督。因为地方各级政府都缺乏专门的婚姻监管机构,导致部分地区的登记管理更加混乱,在广大农村地区更为突出。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农村非法婚姻,加强法律注册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门机构,对婚姻进行监管,配备专职婚姻登记结婚证。同时,该县民政部门处理的定期监督检查、婚姻登记和管理水平为奖优罚劣,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重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外部监管。农村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法院、县法院、检察院、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社区和广大农民的监督。此外,还可以聘请社会执法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工作,并形成系统。

(四)加快建立起婚姻资料共享系统

我国农村目前计算机普及率非常低,尤其一些贫困农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基本上没有配置计算机,有的虽购置了计算机,但是没有联网。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科学管理、安全保管和使用方便,需要政府加大经费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本地区婚姻登记,确保婚姻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要逐步完善网络管理现有的农村婚姻登记制度,并建立公安部门合作,建立民政部门和公安户籍部门婚姻数据共享平台:随着网络的扩展,逐步完善对婚姻登记实行计算机管理,民政部门也可以与电信合作,开通婚姻状况语音查询系统,并需要了解的前提下,各部门、各部门同意,通过语音查询系统了解农民的婚姻状况。此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婚姻登记办公室完成登记后,改变婚姻状况的功能,以避免一些人用隐蔽的动机使用漏洞的管理漏洞。

(五)加大农村婚姻登记机关宣传婚姻法律法规的力度

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婚姻登记机关的基本职责,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姻习俗。尤其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过程中,在尊重婚姻自由的前提下,还应注重男女平等、相互忠诚、后期婚姻和家庭美德教育,改变人们传统价值观念和婚姻观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特别要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先进文化观念,引导群众,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科学、文明、公关先进的婚姻行为的规范,充分发挥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功能。结合婚姻法的宣传贯彻,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新条例的基本精神与主要改革措施,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婚姻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并自觉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当前现象,在宣传中,尤其应注意宣传婚检的重要性,使农村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本着为对方和后代负责的态度自觉自愿的进行婚前体检。卫生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妇女处处长王斌认为,“婚检只是一种医学上的检查和建议,为双方的人生选择提供必要的信息”,“婚检可以有效地避免一些有意或无意隐瞒健康状况的情况发生”。因此,农村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农民认识到“ 取消强制婚检并不等于否定婚检,而是把行政手段变为一种服务手段”,提高民众对婚检的认知度,向群众宣传健康是婚姻稳定的基础,婚检对于了解双方健康情况是非常必要的,使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本着为对方和后代负责的态度自觉自愿地进行婚前体检。

四、总结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对于农村婚姻状况和婚姻登记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是,目前在我国农村婚姻登记工作仍有不少相关问题值得完善,农村婚姻登记人员素质不高、技术水平较低,存在轻程序现象,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婚姻登记机构不完全适应新时期的要求等现象。本文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对应的解决对策,建议完善我国的婚姻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登记机构的构建,提高登记人员的技能,加强婚姻方面的宣传等方法,旨在让农村婚姻登进工作更加完善,更有助已于新人结婚的顺利登记。

参考文献:

[1]陈小君,曹诗权.婚姻家庭法学.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 [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3]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85.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篇6

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调查与分析

胡智龙

摘要:基于实地的调查和走访村民,同时结合我村的实际发展情况,现对江西省德兴市万村乡瓦万湾村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水稻,农民收入普遍不高,家庭收入主要靠外出务农和临时工,且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农业灌溉困难,文化生活也较为匮乏。农民生产资料的单一决定着农村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社会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新农村建设迫要解决的问题是农业基础设施和经营方式落后,最主要的是改变农民单一的收入方式和生产水平。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实地走访瓦湾村调查分析

1A

前言

瓦湾村位于德兴市西南部,属于一级行政自然村,村里设有“瓦湾村民委员会”。瓦湾村林木资源丰富,山水围绕,景色宜人,文化底蕴丰厚,其中“瓦湾古戏台”现为德兴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于清康熙年间。瓦湾村内有村祠堂一个,寺庙一个,大小两座水库,大小池塘多处。村里房屋集中度高,排布有序,马路贯穿其中,交通较为一般。村民以种植水稻为主,其他农作物为辅,且农业设施比较落后,现代化不高。农民收入单一,主要靠外出务农和临时工。

一瓦湾村新农村建设现状

一硬件设施建设

瓦湾村自2010年新农村建设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500元,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村内也新建了瓦湾村广场,并伴有一些基础运动设施,提高的村民的文化生活。2010年人均出资100元,政府投资数十万元共同修建了村级公路,实现户户门口是水泥地,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的出行。有线电视和移动网络已覆盖全村,安装户达100%。全村也已安装自来水管,家家户户都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村内也新增3辆收割机,5辆耕作机,2辆卡车,轿车多辆。村民大多建起了楼房,同时危房改造工程也在有力进行,已基本实现砖混结构房屋。2011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也着手进行:改善水库一座,修建主水渠一条,其它样式水渠若干条,河道改造时修建了河堤,较为有力的提高了农业灌溉和对水资源的利用率。同时村民也陆续开始自发创业和寻求投资,有花卉种植园一个,果园一个,鱼塘一个,实现了多重收入。

二软件设施

村内修建了多出知识宣传栏,村委会设置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栏,村级财务公开栏,通知栏和计划生育专栏,但数据不够清晰和明确,村中的财务状况应该更加透明透彻。村委员大多是党员,上级部门每年都会选取一批党员到别处学习和旅游,对村党员开拓视野,提高办事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村广场已成为大多村民休闲娱乐的好地方,广场墙体上有各种成1 胡智龙,男,1991年生,江西德兴人,华东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1-01班电话:1527097xxxx,电子邮件:1935001006@qq.com

语典故的图片绘画,篮球场也成为很多年轻人的运动中心。村小学由政府投资数万元进行装修改造,铺设地板,装起防盗门,建起水泥操场和儿童娱乐设施,为村儿童的学前教育和小学低段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村教育缺少教育资源,没有新的老师和新的教育理念。同时农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现代化农业认识不清,缺乏强有力的教育,村民的文化素质还是比较低的。

二关于新农村

瓦湾村村容村貌和民风乡俗与2005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基本相符。但没有垃圾分类的意识,部分生活垃圾随处乱扔,清洁力度还是有待改进。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展现了新农村的新貌,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管理民主,它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同时村民对于本村的认识度和积极性高,有利于村的行政管理。村里配有2名卫生员,由政府安排资金运行,负责对村里垃圾的收集和填埋。但填埋方式污染了环境,随地堆放,不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违背了可持续发展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全面进步,以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农村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农村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符合自身发展的措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对外坚持开放,充分吸收和利用外来的资金、人才以及一切可利用的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自己;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关系总体是健康、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三,瓦湾村新农村建设走访调查

在调查时,随机采访了几位村民,当问到“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恰逢今年全国大面积干旱,瓦湾村各个方面也遭受了重创。他们回答的是要提高水利灌溉条件。干旱对于农业是很大的伤害,农作物干死,大面积的减产,浇水困难让村民苦不堪言。农作物缺水时,农民往往彻夜难眠,用尽各种办法,包括用抽水机抽水,24小时守水,防止水源被他人窃取。在此期间,农民的劳动负荷很大,天气太过炎热,对村民的身体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和伤害,而且村民之间的矛盾也可能会加大加深,为了水源,你一言我一语,爆发冲突的可能性会激增,不利于基层的管理和稳定。对于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也都是一个极大地障碍,从而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

其二,老年人空闲时大多无处可去,农闲时缺少文化生活,大多村民表示无奈,希望能够建起村民娱乐中心。比如老年中心,村活动中心等等,丰富生活的同时增加了与其他村民的交流机会,增加村民的凝聚力。

其三,很多村民对于农业收入很不满意。由于生产资料成本的高涨,单靠农作物种植的已不能收入的稳定,其利润也已大不如从前,也就基本能够保证吃的饱而已。唯有大面积种植才有可能节约成本,但风险很大,由以上原因可知,今年的大旱将会给农业承包户带来不小的损失。

四,瓦湾村新农村建设问题分析

(一)农业基础设施和经营方式落后

瓦湾村四山环绕,属于江南丘陵地带,降水量比较充足,但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洪涝和伏旱天气成为农业的主要自然灾害。夏天的气温能够高达40余摄氏度,且能持续干旱达一个月之久,甚至2个月。同时洪涝时的降雨量过大,农作物有可能被淹死,所以农业蓄水成为发展农业的重要措施,必须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资源的利用,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现在的农业主要是以家庭农业为主,集中度不高,成本大,土地资源浪费也很严重。这表示着现在的农业经营方式比较落后。

(二)单一的收入方式和生产水平

村民收入主要靠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农,且农业生产水平落后,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不高,主要靠体力劳动。以种植水稻为主,其他农作物(土豆,马铃薯,花生等等)为辅,不能支撑起农业经济。我们正在建设的小康社会,其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瓦湾村还没有形成多样的生产方式,经济没有转入科学的发展轨道。

(三)文化生活匮乏

瓦湾广场成为村民主要的休闲场所,广场设施匮乏,几乎没有娱乐设施。在人们日益追求物质需求的今天,单一的广场无法满足村民对文化生活的需要和对外界知识的渴望。村民交流机会减少,感情淡化,不利于基层的和谐和稳定。形式单一,设施单一,没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很是匮乏。

五,关于瓦湾村新农村建设的一点建议

第一,大力修建水利工程,实现经营方式的转变。增加村里水库的蓄水能力,提高水库的现代化,可以分时段分渠道蓄水放水,实现资源的可持续的发展。同时农田灌

溉的水渠要加强修建,减少水源的浪费,提高灌溉的效率。尽量实行农业生产合作,实现集中制生产,比如承包制。改善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现代化和资源的利

用率,降低成本。

第二,改变单一的生产方式,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吸收投资。我们可以利用空置的土地

因地制宜,发展多样的经济。比如开发花卉基地,养殖基地,种植水果等等打出

自己的品牌特色。在现实收入的多样式同时,带动本村的经济发展。政府也需要

大力的支持,给予更多的优惠条件。结合我乡丰富的矿厂资源,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可举办村集体经济,村民可以入股,进厂工作等多样形式提高收入。

第三,加强文化生活建设。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现农村

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建设村娱乐场所,老年活动中心,开设村教育中心,开阔村民视野,定期播放免费电影,请戏班近村唱戏,节假日举办活动,改善农村文化氛围,增加村民的凝聚力,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参考文献:

[1]刘力新农村建设实地调查报告 [J]全国贸易经济核心期刊2011

[2]中国铜都报建设美丽万村[N]

[3]德兴铜都网新农村建设[R]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篇7

一、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农村低保覆盖范围小

由于经费短缺, 需要救济的人多, 农村低保往往只能按照低标准提供福利待遇, 在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 农村低保制度形同虚设, 不能贯彻, 甚至难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同时, 此项制度覆盖面较窄, 相当部分贫困农民得不到救济和补助, 使得农村贫困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只是处于“零敲碎打”的小规模状态。

(二) 农村低保对象难以界定

目前, 低保对象要经过村、乡、县逐级确定, 首先由个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核实后提交村民委员会讨论, 通过之后再交乡镇人民政府审定, 最后报县级民政局批准。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例如, 生意失败、婚丧嫁娶、超生罚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是否应该列入保障范围内;还有很多基层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 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 随意填报, 导致了一些不符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了保障。这些问题的界定与解决, 是建立与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关键。

(三) 保障标准低

按农村低保制度设计标准, 农村最低生活标准必须保障低保对象的衣、食、住, 适当考虑电、燃料、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费用及物价的上涨。例如, 吉林省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平均每人每月是42元, 人均一天也就是1.4元钱, 而市场上面粉价格是2.2-2.7元/斤, 大米价格都在2.5元/斤左右, 加上穿衣等费用, 低保资金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来说无异于是杯水车薪。这样低的保障标准, 很难维系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四) 低保运行缺少管理

和城市低保一样, 农村低保原则上也实行“应进则进, 应出则出”的动态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 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却难以真正实现“进易出难”, 而且低保标准和补差额也不是有升有降。农村低保档案难以及时更新, 补差额不根据家庭收入的变化而改变, “以线定保”, 按裁定标准平均发放等不合理做法甚是普遍。低保人群与执行机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致使骗取保金行为的出现, 及由此而引发的官员“寻租”行为。

二、解决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加强政府职能, 充分重视低保

只有得到广泛支持与理解的制度才能得到其应有的执行效果, 低保政策的顺利实施需要广大农村居民的了解, 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应加强政府职能,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方式, 广泛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 正确认识农村低保政策, 充分重视低保, 使农村低保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下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

(二) 科学制订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的界定以及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 需要民政部门与财政、统计、残联、社保等部门以及基层干部密切配合, 其他部门不能干预民政部门所做的决策。按照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 合理确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保障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 适当调整低保标准, 使贫困群体能够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 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

首先, 要建立和完善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机构, 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工作机制, 以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其次, 在管理过程中要实施动态管理的模式, 根据贫困家庭实际收入的变化, 以及物价的变动等, 对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进行合理调整, 以保证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济, 维持基本生活, 脱贫群众适时退出低保范围, 节约资金, 以保证对其他贫困家庭的救济。

总之,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 也是维持农民生计的最后一道“收入安全网”, 切实调查并研究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 是实现农村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摘要:目前,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已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但农村在实施“低保”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关键词:农村低保制度,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肖云, 刘慧.农村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7 (10) .

[2]李恩广.我国现阶段农村低生活保障问题研究.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09 (4) .

[3]李薇, 韩俊江.我国农村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劳动保障世界, 2011 (3) .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篇8

【关键词】英语 写作教学 问题及对策

英语写作不仅是语言输出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对语言综合能力的训练。然而英语写作教学是农村英语教学中的一个比较困难和薄弱的环节。农村中学的学生英语基础知识相对薄弱,教师上起课来很吃力,学生很难在课堂上与教师互动,特别是写作课,写起作文来无从下手。在教学过程中会发现绝大多数学生都觉得英语写作很难,考试中要么不写,要么胡写几句,要么干脆将考试卷上的阅读材料摘抄一遍,要么英语句子中夹杂汉语拼音或汉字等。那么,如何才能有效提高初中生的英语写作水平?本文从农村中学英语写作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来分析。

一、中学生英语写作中常见的问题

1.语言基础知识贫乏。要想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掌握足够的词汇量是前提,准确理解词的涵义是基础,能写出语法正确、合乎英语表达习惯的句子是目的。由于中学教材中的词汇不多,再加上许多中学生由于学习方法不当,真正能熟练运用的词汇更少。因此,他们在写作时就不能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2.缺乏基本的写作技巧。中学生在写作技巧上常常表现为谋篇布局能力较弱,句式缺乏变换,前后衔接手段单调等。一篇文章无论长短,都应是一系列语义连贯的句子和语段构成的语义整体,不仅要合乎语法,更要意思连贯,包括在语义上和语用上的连贯。但多数学生不会使用启承转合的衔接手段,而只是把若干句子机械地堆砌,结果写出的段落或篇章条理不清晰,逻辑不严密,语义不连贯,使得文章跳跃性很大,句与句之间、段与段之间、主题与各段落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照应和连贯性。

3.词汇搭配和运用错误。英语词汇包括音、形、义。学生在学习词汇时,只有了解词汇的引申意义和相应的文化背景,才有可能正确而且恰当地使用词汇。不了解词汇这些方面的知识,不能算真正掌握一个词。由于学生词汇和语法欠牢固,写句子时想当然,常常会出现一些搭配错误,如He is helpful and often help me on study. Do you agree about what he says?

4.受母语的束缚。由于学生在英语语言习得过程中,缺乏系统的认知心理表达训练,所以在用英语表达意思的过程中必然受到母语的影响,他们在写作过程中首先套用母语的思维方式,无意识地套用母语的语言规则,然后再译成目的语。其表达方式不遵从英语的表达或思维习惯,而按照中国人的表达方式或思维方式强行组成词句,致使在写作中错误百出,出现了大量的“中式英语”。

二、英语写作教学对策

1. 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手段创设写作情境,能营造一个学生“乐学”“乐写”的心态,激发学生写作的原动力。一是生动、具体、直观的形象,给学生以极大的感官刺激和注意诱惑,能调动学生的观察、思维、联想等智力因素;同时也能调动学生的动机、兴趣、意志等内化因素,这样学生就会全身心地体验材料、吸收材料、运用材料并升华材料。二是它可以再现情景,弥补学生认识与实际的差距,缩短时空,整体性、思想性和趣味性地展现各种场面,学生可以集中注意力一边看,一边构思,让学生突破“无话可说”“无话可写”的难点,自主地获取写作资源。

2.通过背诵积累素材,夯实基础。要学会遣词、造句、组段、谋篇。首先要进行原始积累。词汇是写作的基础,让学生扩大词汇量,必须多记单词。除了记住生词表上的单词外,还要记住平时阅读中常见的单词和词组。对学过的不规则动词过去式、过去分词、形容词、副词及特殊形式的名词复数等等,要作专项默写,在长时间坚持不懈的背诵默写中积累大量的词汇,为学生书面表达打下坚实的拼写基础。其次,要求学生背诵所学对话,背诵课文中的典型句式、精彩段落和重要章节。学生不仅可以大大提高词汇量,而且还可以有效地减少文章中的病句。

3.通过阅读积累素材。阅读是写作的基础,阅读不仅能帮助学生积累思想,也能帮助他们积累语言素材。教师要以教材为主线,适当补充阅读材料。通过阅读,可使学生不断地积累词汇、优美语句和英语习惯表达方式,不断地体会和领悟作者传递信息和表达思想感情的方式。当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学生便会有所创造。

4.模仿训练,提高写作技巧。仿写能直接提高学生谋篇布局和衔接上下文的能力,在仿照范文写作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学会使用语言、章法和表达的方法。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课本素材,要求学生利用课本内容,编写类似问题的对话和短文。让学生模拟课本内容,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更深层地巩固课本知识,另一方面,课本内容也为学生提供了写作借鉴,从而使学生觉得写作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学生不仅可以适当地运用和引用课文中的词语和句子来轻松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而且还可以理解和体会作者在构思、措辞、篇章结构的过渡等方面的写作技巧。

由教师提供不同题材的优秀范文,和学生一起从结构、人称、时态、词汇、承接等方面进行分析,帮助学生学习和体会作者在融思想和内容为一体、处理主题句和其他细节句的关系、篇章结构的过渡等方面的写作技巧,让学生欣赏领会其可取之处。教师再布置一篇相应的作文,让学生边学边用,由领会式掌握自然转为复用式掌握。

英语写作是一种综合能力的训练,它应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英语教师应认真钻研教材,要将写作教学贯穿在基本技能的训练中,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和任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听、读、说、写全方位的训练,使学生的写作技能和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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