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完成确认书
居间完成确认书 篇1
出售人(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 信息审核
乙方确认,甲方已应丙方要求,提供了下列文件:
□房屋所有权证:
□产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其它:
乙方已审核了上述文件 第二条 居间服务成功确认
甲方已对乙方身份证件进行了审核。
乙方已对上述文件进行了审核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及其权属的所有情况均已了解。对由丙方此前提供的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的差异亦均已知晓。
甲、乙双方承诺其提供的全部证件合法、有效、真实。
基于上述,甲乙双方确认:
1、通过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就位于
之房屋甲乙双方已签署了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另该房屋家电、家具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作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上述总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由乙方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不含税)。
2、税费及税费承担方式:
乙方□不同意支付甲方依国家规定应承担的税费。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依国家规定应承担的税费。
3、房屋价款支付方式:□全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其它。
4、本确认书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愿表示。第三条
居间报酬
a、甲方应于签署本文件之日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b、乙方应于签署本文件之日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c、如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并支付给守约方,丙方信息已提供完毕,所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确认书各方应按照本确认书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甲、乙双方如迟延支付居间服务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还需对未支付部分款项,按照每日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违反本确认书第二条约定的承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该赔偿全部损失。第五条
其 他
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未加盖丙方正式印签的任何书面承诺、口头承诺、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非丙方的授权行为,对丙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居间业务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售人(签章):
购买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证件名称及编号:
证件名称及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居间人(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本文件签署的日期
****年**月**日
第一联:存根(白)
第二联:购买人(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