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倡议书

2024-07-13

合作倡议书(共8篇)

合作倡议书 篇1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在举办仪式活动。

二、本次活动时间为 年 月 日((am/pm)时 分至(am/pm)时 分。

三、乙方负责工作:现场布置、音响、演员、礼仪 等,具体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清单》。

四、甲方负责工作:提供搭建设施所需水电、现场搭建时的场地协调、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等。

五、乙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布置好表演区域、舞台及音响及其他设施。

六、合同价款:本次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XXX 元整(¥)。

七、付款方式: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总

金50%的费用,即人民币 元整(¥);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八、合同的变更

1、活动开始前,任何一方需要对活动内容以及所需设施作临时变动时,须事先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于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所需设施做相应变动的,则双方应签订补充条款,就变更部分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前述设备和服务,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纠正,乙方应当场协调解决。

2、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酌情扣减相应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关的损失。

3、如甲方未按前述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活动执行及演出安排,并且乙方有权按本合同总标的30%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合同履行地:

4、合同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取消(或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5、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乙方住所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争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注:活动内容及活动所需设施详见《附件清单》,该《附件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合作协议书

(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关于拓展、探索、深入、参与创意文化交流的项目,融合多元化活动形式,向大学生介绍和展示各种创意作品,分享创意成果,启发大学生的创意思维,激发大学生深入思考,动手创作,让创意改变生活、丰富自我。本着引导、交流、探讨的理念,经与校方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细则

1.甲方提供活动场地:草地或者操场,如遇雨天,则提供教室或者礼堂作为活动场地。

2.甲方提供简易的音响设备1套(配有话筒话架、调音台及主音箱)

3.甲方提供10-15套桌椅。

4.乙方负责提供校外活动资源(手工达人、创意产品设计者、创意圈嘉宾、音乐表演等)

5.乙方自行负责设计制作活动海报等宣传品。

6.双方配合宣传(分别校内和校外的宣传),面向全体学生,交流互动。7.合作时间:201X年 月 日(周 下午 点--点)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校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此活动的校方具体负责单位。

2.甲方有义务在与乙方签订协议后,为乙方办理相关活动手续,并确保

乙方与甲方合作的活动顺利进行。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申请活动所需场地,并提供活动所需媒体设备。

4.甲方有义务为活动进行校内宣传:广播及网站宣传等。5.如遇场地变更、天气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举行,由双方

友好协商延期进行。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为此活动的主办执行方,负责策划和组织。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内公共财物,保持校内卫生 清洁,不影响校内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活动安全性,并保证不损害在

校学生的权益。

3.乙方与甲方合作开展活动时间为: 初定: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地点________________ 4.活动中的海报等宣传品均由乙方自行落实,此项目甲方无需承担。

5.乙方提供与活动相关的社会资源。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作举办活动期间,如乙方擅自在活动过程中违反甲方校内管理制度,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整改意见甚至取消本次活动。

2.在签署协议后,如果甲方在活动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书的要求执行或者由于甲方主观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拟定,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五、其他

1.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此协议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作举办活动协议书(三):公益活动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宗旨,经过认真协商就甲方成为乙方举办的“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小平故里行”系列公益活动赞助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在乙方举办的活动中享有赞助商资格,活动中参与在活动现场及其宣传前期、后期同时享受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优先报道的权利;

2.甲方享受在乙方举办的活动中进行相关宣传介绍的权利; 3.甲方在交纳活动赞助费用可以成为乙方的会员单位,并以此费用作为入会会费。

二、甲方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参与现场活动,并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2.协议签订后,提供活动赞助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并同意全部将此费用用于举办的公益活动中,以募集更多的救助资金。3.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活动细则及其相关回报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拥有本次活动全程解析权和组织权利;

2.乙方拥有代收本次活动赞助费用和全权调配使用该费用的权利;

四、乙方义务

1.积极策划活动方案,布置活动现场,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活动,以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2.乙方将进行全程报导及对活动现场的整体报导,且进行媒体支持;

五、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出现违约或其它争议时,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以下方式: 1.变更和修改合同; 2.终止合作协议;

3.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保密及其它 1.本协议及协议中涉及内容双方均需严格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外泄漏,透漏给第三方,否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商议,并做出书面协定。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合作倡议书 篇2

田世宏指出, 标准作为世界通用语言, 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 是扩大产能合作、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增进经贸往来的技术基础和技术规则。中国高度重视标准化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作用, 倡导沿线国家加强标准双多边合作、加强标准互认、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对接, 制定了《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 致力于促进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的义务, 分享更多的经验, 为沿线国家标准化能力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田世宏就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国际合作提出3点倡议:一是加强双边合作, 积极推进标准互认, 加强标准信息交换, 提高国家标准一致化水平;开展大宗贸易商品国家标准体系比对分析, 加强标准协调, 扩大产能合作, 促进贸易便利化。二是推进标准国际化, 聚焦沿线国家共同的发展关切, 推动共同制定国际标准, 共同提高沿线国家标准国际化水平。支持各国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标准化互联互通项目合作, 研究建立团体标准国际合作机制。三是搭建标准合作平台和通道, 开展沿线国家和地区标准化专家交流、科研合作及能力建设, 加强标准化文化交流。合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分享和推广全体系先进农业标准化技术。

合作倡议书 篇3

关键词:“一带一路”;阿富汗;中阿教育合作

阿富汗是中国的邻国,也是古丝绸之路和“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学界在关于中阿关系发展、中国如何参与阿富汗重建等课题方面的研究已初见规模,而尚缺乏对两国教育合作方面的专门研究。如何进一步认识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阿教育合作的重要性、如何抓住有利契机深入开展中阿教育合作,是我们目前应着重思考和研讨的问题。

一、“一带一路”战略合作与中阿关系发展

(一)阿富汗是“新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国家之一

阿富汗位于西亚东部,毗邻中亚、南亚,与中国接壤。历史上,阿富汗是古丝绸之路的十字路口,是东西方交通的要冲,以及南亚次大陆的战略屏障,是南亚、西亚与中国之间人员交流、文化传播的重要通道。阿富汉现已成为“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成员国[1],是带动整个“一带一路”经济带的关键国家之一[2]。阿富汗的地理位置,也决定了其对中国西部边疆,尤其是对新疆的稳定具有重要价值,对连接巴基斯坦和遏制极端组织势力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因此,重要的地理位置和地缘优势决定了阿富汗成为新陆上丝绸之路的一个重要国家。

阿富汗问题关系到中国的地区、外交和国家安全战略[4]。中国积极参与阿富汗和平进程和重建,不仅使阿富汗人民受益,也有利于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开展和中阿深层次合作。阿富汗亦可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重要的原料来源地,为中国提供重要的投资市场。[5]

(二)中阿两国合作不断深化和扩展

中国一直坚定支持阿富汗为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促进和平稳定与发展做出的努力,并根据阿方的实际需要向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在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和人员培训等领域同阿方加强合作,还鼓励有实力的中资企业赴阿参与建设和开发[6]。2009年,中国一举成为在阿最大投资国,为阿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和巨额税收,从而加强其经济的造血能力。中阿合作领域涵盖运输、电信、农业、能源、采矿和水利资源开发和新兴服务业。[7]

2006年,中阿建立了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并于2012年升级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4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会见阿富汗前总统卡尔扎伊时郑重表示,“中方坚定不移奉行对阿友好政策,无论国际和地区形势如何变化,中国都是阿富汗可以信赖的朋友。我们愿同阿方保持高层交往,推进各层次各领域交流合作,为阿富汗和平重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阿方一道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同年的10月,阿富汗问题伊斯坦布尔进程第四次外长会在北京召开,将阿富汗问题上升到“亚洲中心”的高度[8]。李克强总理在开幕式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参与阿富汗重建的政策主张,中方坚定支持阿富汗和平重建,不是在口头上,而是要在行动中帮助阿富汗加强自主发展能力建设[9]。2015年,中、阿两国举行了“中阿友好合作年”活动。此外,中国承建了阿富汗喀布尔大学中文系教学楼、国家科技教育中心等多个重大民生项目,还为其培训了1000多名各领域的专业人才,支持文化交流活动,为阿富汗青年来华留学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鼓励两国高校开展校际交流,支持对阿富汗汉语教学[10]。中国参与阿富汗重建的深度和广度都有明显的深化和拓展,双方在政治、安全等领域的互信、合作大幅提升。

(三)“一带一路”为深化中阿合作注入新活力

“一带一路”倡议中提到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将为深化中阿两国全方位合作注入新的活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也将为两国深化与亚欧各国的合作开辟新的空间。“一带一路”倡议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提倡沿线各国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及实现互信。阿富汗和中亚地区所需要的真正丝路精神,是不包含冷战思维和地缘政治私利的新安全观和新发展观的体现[11]。阿富汗政府之所以对中国信赖有加,除了中国的大国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中国没有武力介入阿富汗事务[12]。即便阿富汗国内局势动荡,中国也从未与之断绝官方联系。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中阿教育合作的意义和契机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阿两国必将在各领域继续深化合作,增进两国人民福祉。两国在教育领域的合作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逐渐开展的,并将寻求重大的发展契机。特别是2016年8月,中国教育部颁布的《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为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配套文件,是作为中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在教育领域的落实方案,这也为“一带一路”倡议下中阿教育合作提供了契机和指导。[13]

(一)教育合作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要求

中阿教育合作有助于促进中阿两国民心相通,增进理解、促进文化交流。教育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教育交流为沿线各国民心相通架设桥梁,人才培养为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提供支撑[14]。我们应通过教育合作,推进中阿两国高层、校际或民间更大范围、深层次、高水平的人文交流。在一段时间内,有些阿富汗当地人员还不能正确看待汉语在两国友好交往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汉语在阿富汗的发展[15],而这一局面将随之得到改善。汉语对外交流的积极举措有利于本土企业“走出去”,同时,我们要有意识地加强对外文化交流,通过中阿教育合作和人员交流,服务中国在阿富汗经济合作及其他项目的推进[16]。中阿经贸往来频繁,将有大量中资企业在阿富汗投资设厂,需要大量汉语翻译人才及各类专业人才。中阿教育合作有助于提供人才支撑,服务两国经济建设和发展友好关系。

(二)教育合作是中国对阿援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阿富汗的高校中,大多数教职员工未能接受研究生教育,大约70%的教职员工只有学士学位,为此,阿富汗政府派遣大量教师去海外留学深造,并大力吸引在国外的阿富汗学者回国任教,这凸显了阿富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17]。和西方不同的是,中国对阿援助一向本着务实的态度,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不干涉其内政,充分尊重阿富汗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权利,对阿教育援助也体现出这一属性。目前,通过两国的教育合作,阿富汗喀布尔大学设有孔子学院,每年有大量当地人员报名学习汉语,但由于阿富汗的战乱环境和汉语师资的相对匮乏,要想让汉语真正地在阿富汗生根发芽,必须积极培养阿富汗本土汉语教师,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办学成本,还可以提高教学效果[18]。由于阿富汗国内安全形势、经济状况和周边关系等不稳定的原因,具体工作的开展仍面临着较大困难。为此,在两国教育合作方面,中国政府应着力解决阿富汗本土汉语教师及相关教学硬件的稀缺问题,积极培养汉语及其他领域人才。

(三)“丝路之路”教育援助计划提供合作新契机

作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丝路之路”教育援助计划将逐步加大教育援助力度,发挥教育援助在“南南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实施“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加大对沿线国家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力度,全面提升来华留学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合作办学推进计划、师资培训推进计划等,培养当地急需的各类“一带一路”建设者;促进沿线国家语言互通;推进沿线国家民心相通;国家各部委加强协调推动,地方、学校、企业等社会力量大力配合联动的格局。未来三年,每年资助1万名沿线国家新生来华学习或研修等。无疑,这些计划都将大大促进中阿教育交流合作的深入开展,阿富汗大量青年学生将在此计划中受益;中国高校将因此进一步扩大对外教育开放程度、提升国际化水平;企业也将获得更多投资、发展和吸引人才的机会。

(四)中阿教育合作已有良好基础

2008年1月,阿富汗首家孔子学院在喀布尔大学成立。在其援助下,喀布尔大学成立了中文系,开展汉语教学,正式将汉语作为一门外语专业。喀布尔大学孔子学院也是目前中方在阿富汗所设唯一一个文化交流机构,喀布尔大学学生可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赴中方合作院校太原理工大学学习汉语。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为扩大中国与南亚各国人文交流,推进南亚各国汉语教师本土化建设,又设立了孔子学院奖学金“南亚国家汉语师资班”项目。太原理工大学作为该项目的承接院校之一,负责南亚国家汉语师资班-阿富汗学员的培养工作,该项目在阿富汗的招生工作由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和喀布尔大学孔子学院实施。截至目前,已招收了两届学员(包括预备班、师资班两个年级)约80余人,他们最终将在太原理工大学完成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学习,以补充阿富汗本土汉语师资。在太原理工大学就读的阿富汗学员大多陆续通过了汉语水平考试(HSK)中、高级,并在中国文化学习方面有很大进步。太原理工大学的教学成果还得到了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阿富汗驻华大使馆方面的高度评价[19]。然而,在该项目的运行和教学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例如,如何规范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的选拔流程,中方如何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划定教学内容和范围、选择优质教材,中方教师教学效果如何提升,阿富汗青年学生日后的就业、择业如何合理落实等。这些问题均有待两国政府、学校、社会通过深化教育合作,加大投入、增进理解,协商解决。

三、“一带一路”倡议视域下中阿教育合作的展望

“一带一路”倡议和《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为推动中阿教育合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契机。

(一) 结合阿富汗国情落实“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共同繁荣,既是加强与阿富汗等沿线各国教育互利合作的需要,也是推进中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需要。在此基础上,中阿两国应增进理解、扩大开放、加强合作、互学互鉴、谋求共同利益、直面共同命运、勇担共同责任,成为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的典型。在对阿教育援助工作中要认识到,塑造留华阿富汗学生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是中国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应重视教育效果的反馈,及时跟进和改进教育模式。应考虑阿富汗国内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有哪些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阿富汗人的真正需要是什么等。中国应结合阿富汗政府的需要和自身能力,适当加大对阿发展援助规模,从而大大增进阿富汗对中国发展模式、国家政策、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理解,促进民心相通,以便于各领域深层合作的开展[20]。高校应抓住这次机遇,提升自身的国际教育合作能力,同时服务于国家战略和促进中阿共同发展。

(二)加强中阿人文领域的全方位交流

应通过开展教育互联互通合作,形成往来频繁、合作众多、交流活跃、关系密切的教育合作态势。应大力推进学校间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促进教师流动,提高政府和学校各类奖学金生数量和生源质量,鼓励阿富汗青年学生来华学习和开展学术交流。支持阿富汗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中国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援外基地建设,加强汉语教师和教学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力满足阿富汗人民的学习需求。因阿富汗还处于战乱状态,中方教师派出也有困难,应大力加强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南亚国家汉语师资班”的经费和教学投入,缓解阿富汗本土汉语师资紧张的局面。积极落实“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师资培训推进计划,为阿富汗培养培训教师、学者和各类技能人才。太原理工大学也可考虑开办与阿富汗对接的外语、政治、经济等专业方向,吸引阿富汗专家学者来华交流。特别是应积极申报、建设与阿富汗有关的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与阿富汗学者合作开展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领域研究。

(三)中阿教育合作应形成各方联动局面

中国政府和学校对来华阿富汗学生进行招生、奖助学金等优惠扶持,积极维护在阿孔子学院等教育机构的运行。阿富汗政府也应协助中国做好教育合作,保护在阿中方教职员的安全等。应大力表彰在两国教育合作交流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员、团体、组织。在来华阿富汗青年学生的日后就业方面,应做好规划,两国政府、学校等部门发挥引导、协调、帮扶作用,使得阿富汗毕业生人尽其才,在中阿各领域深入合作中起到重要桥梁作用,这项工作将利好中阿传统友谊。中国有关地方政府也应发挥区位优势和地方特色,制定行动计划,紧密对接国家总体布局,与阿富汗等国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关系和人文交流,推进合作交流,引进优质资源,为阿富汗优秀青年人的职业发展创造条件,为其搭建就业平台。太原理工大学作为中国对阿教育合作的重镇,也应与阿富汗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交流,提升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除承担“汉语师资班”项目外,还要拓宽其他教育合作,也应开放汉语以外的其他专业供阿富汗学生学习、辅修,帮助优秀阿富汗青年进入中资企业工作等。

参考文献:

[1][6]宋志辉,马春燕.阿富汗重建中的大国博弈与中国的选择[J].南亚研究季刊,2013(2):10,14.

[2]李诗隽.阿富汗与“一带一路”[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5(4):40.

[3][5][10]黄民兴,陈利宽.阿富汗与“一带一路”建设:地区多元竞争下的选择[J].西亚非洲,2016(2):17-19,25-26.

[4][12]朱永彪,曹伟.阿富汗问题与中国的关联[J].南亚研究季刊,2012(1):2-3.

[7]张力.中国对阿富汗局势稳定的作用探索[J].南亚研究季刊,2010(4):3.

[8][9]刘中民,范鹏.中国对阿富汗重建的外交参与[J].亚非纵横,2015(1):11-12,18.

[11]徐涛,阿富汗:丝绸之路上的重要枢纽[J].中国投资,2015(3):46,49.

[13][14][15]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教育部关于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通知[EB/OL].http://www.edu.cn/edu/zheng_ce_gs_gui/zheng_ce_wen_jian/zong_he/201608/t20160812_ 1439132.shtml,2016-08-12.

[18]赵京武,王胜香.阿富汗汉语推广现状及对策——以阿富汗喀布尔大学孔子学院的发展为例[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2(6):128-129.

[16]许陈生,王永红.孔子学院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6(2):67.

[17]晓舟.阿富汗高教部部长谈阿高校现状及对策[J].世界教育信息,2005(2):7.

[19]张光宇.副校长梁丽萍一行应邀访问国家汉办和阿富汗驻华大使馆[EB/OL].http://www2015.tyut.edu.cn/cn/xwzx/lgyw/zong_he/201607/lgyw_ 20160721170910.html,2016-07-21.

[20]富育红.对中国进一步介入阿富汗问题的思考[J].国际关系研究,2014(5):89-90.

加强合作共赢倡议书 篇4

沪台两地新闻界倡议,两岸新闻媒体应努力担当传承中华文化、繁荣人民福祉、激励社会进步、推动民族振兴之舆论先导和前进号角。

上海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李文辉表示,伴随着两岸关系发展的进程,上海与台湾媒体间的交流合作也日益密切。目前在沪驻点的台湾媒体已有9家,上海本地媒体与台湾的各大主流媒体之间有着长期而广泛的合作,媒体已成为两岸民众相互了解、沟通情感的重要渠道。

台湾东森电视台总经理陈继业说,两岸媒体之间是竞争和合作的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下,我们可以看到两岸媒体今后的共同发展。具体而言,在媒体提供的内容上,两岸媒体可以通过合作进一步互相了解彼此重点关注的议题,在业务上取得突破。

来自台湾地区19家报纸、广播、电视、新闻院校、新闻团体的负责人,江浙两省记协的特邀嘉宾和上海新闻媒体、新闻院校的负责人、专家学者等80余人出席了本次论坛。

倡议人:_

合作倡议书 篇5

众筹发起企业:

众筹参与企业:

众筹人及所属企业: 有限公司

众 筹 执 行 人: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场地地址:

时 间: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四川陶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章 众筹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一出资人: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相关资质附复印件)。

出资人: 身份证: 附复印件。

现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身份证号)附复印件。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整(RMB:2000000.000)。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人: 现金: 小写:

依据出资人所入资金额所占股比例: 附股权证明资质复印件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食品安全关乎道德品质 利益共赢协同发展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肉制品(常温及冷冻),方便食品(自热米饭及自热粉面类,膏状调味品,固体饮料分装,淀粉制品,再蛋制品生产销售。

第六章 出资人和众筹会 第一节 众筹人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出资人。公司出资人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十一条 公司出资人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注:公司每月5日核算具体每位出资人利润,以邮件方式发给各出资人,确认无误后回复3个工作日将利润汇入指定账户,公司保留相关票据,以备核查。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众筹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注:各出资人享有对日常具体经营,生产监督之权采取邮件形式发送给具体负责人及各出资人,定期举行众筹会会议。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九)出资人均为独立平台,区域保护,均享有公司产品单独包装及产品开发优先权。第十二条 出资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资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注;特殊情况除外,可进行众筹会议说明情况,半数以上出资人占成即可生效,并商议退股相关细节。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 出资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出资人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出资人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出资人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出资人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出资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出资人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众筹会

第十五条 众筹会由全体众筹出资人组成,众筹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六条 众筹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生产产品类别及日常事务;

(二)选举和更换会长,决定有关会长的报酬事项及资金使用;

(三)选举和更换由出资人代表出任的监理人,决定有关监理人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众筹会或会长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理会或监理人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融资方式作出决议;

(十)对众筹出资人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众筹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出资人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出资人通过。

第十八条 众筹会会议由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九条 众筹会会议每年召开 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出资人,三分之一以上出资人或者监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众筹会会议由众筹会召集,会长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指定其他出资人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众筹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出资人。

众筹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出资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会长、和其他部门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会长、和其他部门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众筹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众筹会议;

(五)列席众筹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众筹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二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六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众筹会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众筹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 清算组成立后,众筹会、监理人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二十九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一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出资人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

(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出资人。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众筹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众筹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 合同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第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九章 其他

第一条 众筹会出资人所属企业有对外各种宣传使用XXXXXXX有限公司相关商标及实地考察,参观,学习之权利,管理人员必须为以上相关事项提供便利。

全体出资人签字:

第一出资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出资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以上签字完全出于本人真实意愿,并愿意为所产生得任何责任与风险承担相应义务,并清楚知晓各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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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6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作社合作协议书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的合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法、违规和有损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合作双方的利益。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

3、甲乙双方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结成紧密的合作伙伴,持续深入发展双方可能的各个方面或行业领域的合作。

二、运行方式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开放式溯源平台。乙方自行组织生产,准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基础条件具备后,向甲方提出加入申请,甲方按审核标准对乙方条件进行审核。

三、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

1、在协议约定的技术项目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支持。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后,甲方组织产品销售时,乙方为其提供产品相关信息,保证产品正常销售。

3、甲乙双方应充分利用溯源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4、甲乙双方不得以合作机构名义做违法、超出合作业务范围及影响对方形象的一切工作及行为活动。

5、甲乙双方工作过程中,出现有损害双方形象及违反双方规定的行为,对方有权利单方面中止协议,同时有权利追究违反规定一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7、甲方负责为乙方培训系统操作人员,乙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合作内容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四、协议的生效、补充、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

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代表:

签署时间:

乙方代表:

签署时间: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赞助单位名称):

乙方(学生社团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繁荣校园文化 服务学生成才 宣传企业形象 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甲方负责:

1.甲方为此活动的赞助商。参加此次活动的甲方需交纳一定的活动费用后,方可进行此次活动。

2.甲方必须遵守乙方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内公共财物,保持校内卫生清洁,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保证不得损害同学的切身利益。

3.甲方在乙方校园开展活动的时间:

初定为: 年 月 日.画展地点: 交流会地点:。

4.活动中的海报、宣传单和横幅等均由甲方提供。

5.甲方为乙方提供活动经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活动前先付 元,活动结束后,在乙方完成责任情况下再付余款 元。

6.甲方有权益监督活动全部过程并及时与乙方沟通,使之达到甲方的要求。

7.甲方的行为不得涉违法国家法律事项,如有涉及,一经查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活动,由次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此活动的校方具体负责单位。

2.乙方有义务在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为甲方办理相关活动手续,并保证甲方在乙方校园的活动顺利正常进行。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申请活动所需场地和宣传单页、海报、横幅的发放、张贴和悬挂,并提供活动所需的人力和其他必要物品。

4.乙方需在甲方做讲座期间需保证至少有45人参加(甲方带来人员不算且大一、二设计班每班都有人员参加),并保证至始至终,如没有达到相应的参会人员,每缺少一人扣除活动经费10元。

5.由甲方交付乙方的物品、资料等,不得损坏和丢失,如发现须照价赔偿,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

6.如遇场地变更、天气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活动无法举行,由双方友好协商延期举行。

三、违约责任:

a)甲方如在举行活动过程中违反乙方校内管理制度,乙方有权请校内保卫处等相关人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情节严重取消此次活动,并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b)在签署协议后,如果乙方在活动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执行或者由于乙方主观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返还甲方部分至全部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甲方双方协商确定。

四、未尽事宜: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议拟定,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五、其他:

a)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次协议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未发生争议的条款继续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b)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已双方个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方: 代 表 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丁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卯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专业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______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____专业合作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__方(理事姓名长)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____年____ 月____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

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______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

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_____方(理事长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______方(理事长姓名)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签字地点:____

乙方(签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签字地点:____

丙方(签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签字地点:____

丁方(签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签字地点:____

倡议书 篇7

当全球化经济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席卷而来,当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改写着世界经济版图,当固有的经济格局无时无刻不面临下一秒的遽变时,所有的企业家朋友们,都不能不思考我们的未来之路。

联合才能共赢!以“促进人类安居乐业”为办刊宗旨的行业媒体居业杂志社,用三十余年来聚焦中国居住产业的专注力和热情,在此发起成立居住产业跨界联盟,我们要让微观的居业变成联合的宏观“大居业”。秉承“促进联合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宗旨与“资源共享、互助服务”理念,联盟将面向广大的企业与企业家,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力打造资源交流平台,致力于促进行业大团结,实现联盟成员资源共享、互助互利、共同发展、和谐共赢!

众人拾柴火焰高,相信联盟的这团“烈火”,将为成员带来更多的光亮与温暖。在这里,成员可以收获联盟搭建的行业资源共享平台,享受管理、市场、人才、金融、政策等多方服务,可参加行业新技术与新产品推广及培训、交流、互访、考察活动;可获得联盟搭建的“互联网+居业”平台对企业形象品牌进行的全方位提升,综合实现成员单位的效益最大化。而这“光”与“热”将恒久地温暖着成员,驱散企业经营上的“寒冷”,助成员们在前行的路上一臂之力!

经济大潮云涌时,万众同心齐头进!相信依托联盟广阔的平台,借助行业智慧的力量,联盟的未来必将光辉璀璨!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加入联盟,发展联盟,为促进人类安居乐业的伟大使命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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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倡议书 篇8

中韩各自的对朝经济合作考量与两大倡议的对接

“一带一路”与“欧亚倡议”从2013年9~10月分别提出到日前推进对接,相关政策调整和协调过程体现着中韩两国的多重考量,对朝经济合作便是其中之一。但在各自倡议提出之初,中韩双方的着眼点均不在彼此,其原因无外有三:一是双方的既有经济合作已相当紧密,过去两年中韩间更重要的经贸议事日程是早日签订自贸协定。二是两大倡议的出发点都是“向西再向西”,都希望在现有经贸合作伙伴的基础上再打造一个新的庞大经贸网络,有意无意地忘了身边的“伙伴”。三是对推进对朝经济合作有不同考量。对华而言,“一带一路”重在西向和南向,传统“丝绸之路”的主体部分不在朝鲜半岛,且朝鲜参与地区经济合作倡议存在难度。对韩而言,“欧亚倡议”早期重点聚焦于俄罗斯和通过跨西伯利亚铁路连通的中亚和欧洲各国,韩国希望通过推进对俄陆路和海路物流网络能直接促进跨朝韩铁路的联通,并期待能借此进一步加强与朝经济联系。

此后中韩两国分别调整了初始方案,将彼此定位为各自倡议中的重要合作对象,对朝经济合作考量在此过程中再次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中国方面,东北三省在制定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方案时,多把加强对朝经济合作列入自身重点政策目标,如吉林省希望借此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建设注入新动力,珲春、图们、延吉、丹东等强调完善对朝通道建设将为本市发展提供新机遇,和龙、集安和长白等边境县市也积极申请设立中朝边境经济合作区。面对这些地方政府的提案和经济新常态下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现实需求,并基于“一带一路”倡议本身的开放合作与和谐包容原则,中央政府展现出将对朝鲜半岛的经贸合作纳入“一带一路”大框架之内的积极意愿。在今年3月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前后,中央政府将韩国正式列为丝路新图北线A的沿线国家。今年4月中国新任驻朝鲜大使李进军到任拜会朝鲜对外经济相李龙男时,也向朝方介绍了“一带一路”的构想和愿景。

韩国政府从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便予以关注,但早期仍以俄罗斯、中亚和欧洲国家为“欧亚倡议”的外交重点,倒是经济界很早就对中朝俄交界地区的经济潜力给予了高度关注。后来随着朴槿惠总统提出“统一大发论”,韩国开始重视借力中国联通朝鲜经济的可能,并在去年7月习近平主席访韩时提出将“欧亚倡议”和“一带一路”倡议加以对接。此后韩方多次向中国有关方面提出探讨就两大倡议进行合作,尤其是在李进军大使拜会朝方高官时介绍了“一带一路”构想之后,更加紧了对中韩政策的研讨和协调。今年9月初朴槿惠总统访华参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前夕,终于和习近平主席商定将就两大倡议的对接进行探索,后两国于李克强总理访韩期间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朝鲜对国际经济合作倡议的态度

无论中韩两国的意愿如何,朝鲜作为当事国,其态度势必直接影响相关合作的前景。回顾历史,鉴于中朝俄边境乃至韩国东海岸和蒙古国东部地区的巨大经济潜力,着眼于这一地区的国际经济合作倡议此前并非没有先例。中国政府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率先提出过图们江开发议题,不久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于1991年资助启动了以中俄韩蒙四国为主的图们江开发计划,并于2005年更名为大图们江开发计划,2009年中国政府又正式批复了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的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遗憾的是这些计划虽然主倡国家和机构进行了大力推动与努力,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能获得所有当事国的持续积极支持,也未能使区域经济联通实现根本性改观。

朝鲜政府出于内政外交的种种考虑,历来对多边经济合作持谨慎态度,迄今对“一带一路”和“欧亚倡议”的总体反应也是如此。今年4月李进军大使向朝鲜对外经济相介绍“一带一路”构想和愿景后,朝方并未做出积极回应。在9月中下旬延边大学主办的“图们江论坛”上,与会的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学者表示朝鲜国家层面仍未正式就“一带一路”公开发表意见,只在《劳动新闻》上看到过相关内容,朝鲜内部尚未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对于韩国的“欧亚倡议”,朝鲜更是表示了抵触,最近的例子便是今年6月朝鲜再次反对韩国作为正式成员国加入国际铁路合作组织,使后者未能获得利用西伯利亚大铁路和中国横贯铁路等铁路网运行大陆铁路的权限。

但与此同时,朝鲜政府近来也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表现得更为灵活主动,似乎较以往更有可能对国际经济合作倡议做出积极回应。金正恩执政以来强调发展经济,朝鲜经济状况出现了持续的改善迹象,为了维持和扩展这些经济成果,引进外部资源的需求有所增强。近期朝鲜在对外招商引资、缓解外贸下行压力,以及扩大劳务输出赚取外汇收入等方面的频繁举动,可以说从不同侧面印证了上述需求。此外,朝鲜与中韩两个最主要经济合作对象国的关系近来也有所缓解:朝韩继达成“8·25协议”后,又举行了离散家属团聚活动;中朝之间则在朝鲜劳动党建党70周年纪念时,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率团访朝并转交习近平总书记的亲署函,双方领导人还提到了朝鲜近来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方面的努力和积极进展。从这些现象来看,如果新一轮国际经济合作倡议能够切实满足朝鲜的现实经济需求,并照顾到朝鲜政府的安全关切,并非没有获得更大进展的可能。

营造对朝经济合作新契机

综上可见,“一带一路”和“欧亚倡议”的对接为中韩推动国际对朝经济合作提供了新平台,但其效果和前景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能以此为契机,带动朝鲜扩大对外经济合作范围、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不但有望激活朝鲜乃至中国东北、整个朝鲜半岛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等的巨大经济潜力,从长远来讲也将有助于朝鲜半岛核问题的解决和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值得注意的是,两大倡议的对接固然是东北亚区域经贸合作的盛事,但在统筹设计上,特别是有可能涉及朝鲜的问题上还需慎之又慎,从邀朝参与的方式到具体项目的选择都要充分沟通和协调,既要避免刺激朝敏感神经,又要确定公平且有效的规则,才能确保朝有意愿参与地区经济合作倡议。

为此,中韩之间首先应进行充分的政策协调,确认双方各自的对朝经济合作是共赢而不是零和关系,以避免在落实两大倡议对接的过程中向朝鲜发出矛盾的误导性信号。鉴于朝韩之间关系特殊,韩国各界在如何看待中朝经济合作方面也存有不少争论,既有人认为中国加强对朝经济合作有助于促使朝鲜的发展和开放,最终有利于核问题的解决与朝韩和解,也有人担心经济改善会助长朝鲜的核开发能力,使核问题更加升级和长期化;关于中朝经济合作和朝韩经济合作,既有人认为两者是互补共赢的关系,也有人从零和视角出发,担心中朝经济合作规模和相互依存度的提升会挤压到韩国的对朝经济合作空间。中韩两国应加强沟通协调,如有必要也可建立某些确保性机制,就双方的合作共赢关系达成充分共识,使两大倡议的对接在促进对朝经济合作方面发挥最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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