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流变研究论略

2024-07-07

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流变研究论略(共2篇)

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流变研究论略 篇1

一、引言

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小说史学科创立之初,小说发展中的文体现象就已经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如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就多处论述到了小说发展中的文体演进现象,并提出一些文体类型概念。二十年代末,一些学者开始以体裁为标准对中国古代小说进行类型划分,提出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等文体类型概念。①之后,这些文体类型概念逐渐被学界广泛认同和接受,成为中国小说史研究中约定俗成的概念术语。然而,小说史文体类型划分并未将文体研究引向深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古代小说研究主要沿着作家作品考订,作品思想 艺术 分析 ,题材类型,创作流派研究等方向展开,而将文体 问题 基本等同于体裁问题,文体研究主要停留在篇章体制特征的介绍层面。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小说文体研究是相当晚近的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学界反思以往研究格局并试图有所突破的学术背景下,古代小说文体研究才重新成为大家比较关注的重要课题,涌现出一批专门研究古代小说文体的论文和专著。②这些论文、专著“将小说史的研究从题材引向文体”,开阔了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的视野,开创之功,自不可没。但总的说来,对各文体类型的一般性特征介绍较多,流变情况论述较少,更缺乏对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整体发展的综合融通研究。而且,这些研究有相当一部分是在西方近现代 小说理论和叙事学的视野下展开的,其理论概念体系与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中的小说文体和文体观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间隔和错位。因此,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或许需要确立以下思路:以回归还原中国古代小说文体和文体观念之本体存在为出发点,对古代小说文体的整体形态及各文体类型的起源、发展演变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勾勒出古代小说文体之体制规范和艺术构造方式、形态的渊源流变,同时,从小说文体理论、创作与传播、雅俗文化与文学、社会 历史 文化等多角度对小说文体流变进行全面的综合融通研究,揭示文体发生、发展流变的原因和 规律。

二、“小说”与“文体” 对于“小说”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是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不可回避的首要问题之一。目前 ,学界对此问题的看法基本可归为三种思路:以今义为准,以今律古;以古义为准,以古律古;古今义折中。多数学者采用“古今义折中”的界定办法。我们认为,对于古代小说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应基本尊重古代小说固有的文体规范、传统和文体观念,大体遵循古人对该文体的认识和理解。实际上,今天人们所持之现代小说观念是近现代以来由西方传入的,古今之辨本质上是中西之别。如果以“人物”“情节”“环境”“虚构”等现代小说理当具备的文体要素来判别、清理古代小说史,将不可避免地遮蔽古代小说文体中不符合现代小说文体观念的规范、特征、传统。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古代小说文体及文体观念与现代小说文体及文体观念分别属于跨文化的两种不同文学现象。从比较文化和文学的理论来看,既不能以一种文化文学观念来认知另一种文化文学事实或现象,更不能以一种文化文学价值标准对另一种文化文学事实或现象进行价值判断。因此,我们应该在借鉴西方近现代小说文体观念和理论的同时,努力回归中国小说文体之本体存在。当然,对于长期接受西方近现代小说文体观念和理论浸染熏陶的研究者而言,这无疑是一种“超越自我”的严峻挑战,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现代小说文体观的制约而获得古人之原生态视角。大体而言,古代“小说”有以下几种最为基本的内涵及相关的指称对象: 1.“由先秦两汉所奠定的有关‘小说’的认识,„„‘小说’是一种范围非常宽泛的概念,它是相对于正经的著作而言,如经、史著作等,大凡不能归入这些正经著作的历史传说、方术秘籍、礼教民俗,又以‘短书’面目出现的皆称之为‘小说’。”③ “小说”的这一内涵和指称对象奠定于先秦两汉,后来,逐渐成为中国古代传统文言小说观的一部分,主要指与“杂家”相近而又相区分的非叙事类作品④。一般说来,在传统目录学中,子部中那些无关经史,不名一格,几于无类可归,而又难以归入杂家的著述都会归入“小说”类。作为非叙事类作品,“小说”的此类内涵和指称与现代小说观念差距最大,因此,研究者一般都会把此类作品排除在古代小说研究之外。然而,“小说”中的此类著述虽 内容 繁多、种类驳杂,但还是可清理出几种主要的著述传统或文体类型的。而且,此类作品常常与小说中的叙事类作品并列简编,混杂在同一部著作中,表现出文人相近的审美趣味。所以,对于此类作品,小说文体研究不应一概排斥,而应将其作为中国古代文化中独特的文类加以研究,清理出其渊源流变,并作为“小说”中文言叙事类作品的重要参照系。2.“小说”指“有别于正史的野史、传说”,⑤主要指与“杂史”、“杂传记”相近而又有所区别的叙事类作品。在古人眼中,此类“小说”作品与“杂史”“杂传”相类,都属于记载传闻、真虚莫测的史乘之分流,然而,作为不同的文类,此类作品虽与“杂史”、“杂传”同属“野史”,但却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文类规定性。概而言之,这种文类间的区别主要体现为题材选择和叙事方式。一般说来,下列三类题材性质的作品常归为“小说”:一是述怪语异之“志怪”。古人通常将讲述怪异非常之事的作品作为“小说”的一种类型,而且,还常将述怪语异作为判定“小说”的一种标准,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二《睽车志》:“是书皆纪鬼怪神异之事,为当时耳目所闻者。„„其他亦多涉荒诞。然小说家言,自古如是,不能尽绳以史传。”二是载录各类历史人物琐闻佚事之“杂录”“杂事”“琐语”。此类作品也基本被看作“小说”的一种类型,相对于“志怪”而言,此类作品最易与“杂史”“杂传”混淆,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一《小说家类杂事之属》:“案:纪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大体而言,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小说”所记琐闻佚事多无关“朝政军国”,无关“善善恶恶”之史家旨趣,而为日常之琐碎小事,如《郡斋读书志》卷八《传记类》:“《艺文志》以书之纪国政得失、人事美恶,其大者类为杂史,其馀则属之小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一《小说家类杂事之属》:“今以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其参以里巷闲谈、词章细故者,则均隶此门。”在《四库全书总目》对《世说新语》的评价中,这种区分表现得特别鲜明:“所记分三十八门,上起后汉,下迄东晋,皆轶事琐语,足为谈助。„„义庆所述,刘知几《史通》深以为讥。然义庆本小说家言,而知几绳之以史法,拟不于伦,未为通论。”⑥三是记述人间奇情、奇人、奇事之“传奇”。“杂史”“杂传”记载之人物事件多可“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而此类作品之人物事件多完全“无关军政”,并不具备史家之功用,仅“相娱玩”“资谐笑”而已。同时,此类作品常常叙事曲折细致,文辞华艳,也与史家之叙述方式有别,显然,上述作品与现代小说观念之间有着一定的距离,如现代小说强调“虚构性”,此类作品则主要为“传闻性”,也就是“然稗官所述,半出传闻,真伪互陈,其风自古,未可全以为据,亦未可全以为诬。”⑦;现代小说强调“故事情节”,此类作品许多为片段化之“丛残小语”。因此,此类作品的界定一定要充分尊重古人之观念,避免“误读”或“错位”。

3.“小说”指“虚构的有关人物故事的特殊文体”,⑧主要指少部分文言小说和明清大部分白话通俗小说。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四一《庄岳委谈》:“《新》《余》二话,本皆幻设,然亦有一二实者。”明钱希言《戏瑕》卷三“遗忘二事相类”条:“非传闻之误,必架空之说矣。唐人小说,往往而然,无足怪者。”显然,所谓“幻设”“架空”皆指部分文言小说的“完全虚构性”,这与现代小说观念已非常接近。而明清大部分白话通俗小说被理解为“虚构的有关人物故事的特殊文体”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如清佚名《跋金瓶梅后》:“至如西门大官人,特不过‘子虚’、‘乌有’、‘亡是公’之类耳!。”清金人瑞《读第五才子书法》:“只是七十回中许多事迹,须知都是作书人凭空造谎出来。”因明清通俗小说与现代小说观念最为接近,所以,与文言小说相比,研究者通常对此类作品的界定也最为直接。此外,“小说”还曾作为与文体概念有别的伎艺概念,指“一种由民间发展起来的‘说话’艺术”⑨。虽然作为伎艺概念的“小说”与作为文体的“小说”性质不同,但是它却是白话通俗小说的渊源之一,而且,由其转化而来的书面文学读物“小说家话本”则属话本小说的早期文本。因此,作为一种伎艺的“小说”,也应当成为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对象。与此相关,作为通俗小说之源的“说话”及其话本都应纳入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范围。如果以回归还原中国古代小说文体之本体存在为研究的出发点,那么理应以古人对“小说”的认识和理解来界定古代小说的研究范围,因此,古代“小说”上述四种基本内涵及其相关指称 自然 构成了研究的主要对象。作为文体研究,何谓“文体”自然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核心问题。在中国传统文论中,“文体”一词简称“体”,主要有二种含义。一种相当于“体裁”,也称为“体制”“体格”“大要”等,即作为一种文类的体式规范,它是在区分文章类别特征,对文章进行分类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由此概念而形成的“文体论”、“体制论”包含着十分广泛而丰富的内容。概而言之,“文体论”、“体制论”讨论的核心内容主要指作者使用某一体裁时自觉或不自觉遵守的一整套具有共性的惯例、规则、范式,即“文体规范”,主要指功用宗旨、创作原则、篇章体制、题材选择、艺术旨趣、表现方式、风格特征等一系列文类规定性[10]。二指个体、流派或 时代 的创作风格,如元白体、西昆体、建安体等。在西方文论中,“文体”却有着与中国传统文论迥然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主要指作者在文本中表情达意的种种语言手段或运用语言的风格特征,而与中国传统文论中的“文体”相对应的是“文类”、“风格”概念。在中国现当代文论中,“文体”一词还有另外一种解释,指作品篇章体制、艺术结构、表现手法、语言运用等诸形式要素的综合体,主要回答文本如何构成、内容怎样得以表现的问题。[11]当然,也有学者做出了自己的界定,如有的学者称“文体”由体制、语体、体式、体性四个由外而内依次递进的层次构成。[12]当然,古代小说研究界对“文体”理解和界定以及“文体研究”的思路不尽相同,有的学者将其简单理解为“体裁”,而“文体研究”即以“分体”的形式撰写小说史;有的学者将其理解为文本的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所谓的“文体研究”就是重点探讨小说文本的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在本文中,“文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体制规范”,基本相当于中国古代传统文论中的“文体”“体制”概念;二是“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基本相当于中国现当代文论中“文体”概念。如此界定并非为了理想化地追求“古今合璧”,而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二十世纪中国古代小说研究,普遍存在以西方近现代小说之文体观念衡量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的“误读现象”,而且各文体类型研究也有以彼衡此的“错位现象”。也就是说,古代小说原有文体规范的辨析一直未引起学者们足够的重视[13]。其实,中国古代小说各文体类型分别具有不同的文体渊源,在起源发生过程中确立了相对独立的文体规范。例如,笔记体的创作原则主要为“据见闻而实录”。实录传闻的创作原则使其叙事者始终坚持反对有意想象虚构而追求简洁凝炼的叙述方式,即“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令燕昵之词,華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14]而传奇体则主要为“据见闻而驰骋想象”或“幻设寓言”的创作原则,笔法细腻,讲究铺展敷演,叙事曲折细致,文辞华艳。这种文体规范的区分不仅存在于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等主要文体类型之间,而且也存在于各文体类型内部诸多子类型之间,如笔记体内部之“博物体”、“志怪体”“世说体”“轶事体”等诸文体就在功用宗旨、题材选择、篇章体制、表现手法等多方面有着各自的规定性。“文各有体,得体为佳”,因此,古代小说文体研究非常需要以回归还原的思路充分揭示各文体类型固有的一套文体规范。[15]在每一类体制规范之后,都蕴涵着相应的价值体系,而且,价值体系为“本”,体制规范为“用”。所以,在揭示各文体的体制规范之时,还应发掘出其背后的价值体系。中国古代小说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的研究一直比较薄弱,且目前使用的一整套理论概念体系存在着一定的西方小说文体和叙事学色彩,很难真正揭示古代小说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之固有特征。而古代小说各文体之体制规范的探讨主要集中于具有共性的惯例规范,很难全面深入地探究其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特别是富有独创性的成分。因此,古代小说文体研究不应仅仅限定于体制规范,还应吸纳现当代文论中的“文体”概念,将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纳入其中。具体而言,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主要包含:1.叙事结构,主要指叙事单元的连接关系和组合方式、形态等,包括篇章结构、情节结构、人物结构、意蕴结构等;2.叙事方式,主要指讲述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叙事方法,包括叙事视角、叙事手法、叙事语调、叙事语言、叙事风格等。当然,在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将内容形式化了的表现方式的体系”[16]。因此,艺术构造方式和形态背后的文化精神和主体意识自然也应当成为文体研究的对象。

三、小说文体理论与小说文体之流变

顾名思义,古代小说文体理论指古人对古代“小说”文体的价值功用、特征特性、艺术规则、渊源流变的理论认识,它既是古人对古代小说文体实践的概括和理论 总结 ,也可看作古代小说文体发展演变最直接的理论观念背景。在古代小说文体演变与小说文体理论的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文体的发展引起人们观念与理论的变革,而观念与理论的变革会反过来促进文体的演进。因此,我们试图将古代小说文体观念理论作为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加以专门探讨,以文体为中心全面梳理出“小说”文类和诸文体类型在形成和发展流变中的相关观念术语和理论范畴,还原古人对小说文体的认识,为文体流变研究提供更贴近历史原生态的参照系,进而揭示小说文体理论对小说文体发生、演进所产生的实际 影响。一般的古代小说理论批评研究易受现当代小说文体理论的影响,其研究范畴、命题常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西方小说理论的注脚或翻版。我们试图以还原古人对小说文体的认识为出发点,力求以直接选取、考释古代小说文体常用相关概念术语和理论范畴的方式避免现当代小说理论的遮蔽。通常,这些概念术语和理论范畴的选取主要考虑两个方面:1.直接或间接反映中国古典小说文体之本体特性;2.对小说文体流变产生实际影响,能够切入文体发展进程。对于选取的概念术语和理论范畴,我们将全面系统地清理其相关 文献 ,考释出其有关内涵、指称及其发生、发展演变过程,并阐明其对小说文体发生、流变的意义。具体而言,这些小说文体概念术语、理论范畴主要包括“小说”文类、“小说”诸文体类型、“小说”诸文法等三个层面。

作为宽泛的文类概念,“小说”实际上由一系列相关概念术语建构而成。其中,不仅包括直接谈论“小说”之名的相关术语,而且还应包括并未直接涉及“小说”之名,但却论述“小说”文类之实的术语,如魏晋南北朝时期许多谈论“杂史”“杂传”的术语“传闻”“虚妄”等。这些概念术语构成一个体系,反映了“小说”多方面的文类特征。有的直接昭示其基本价值功用和特征,如“小说”、“小说家”、“演义”、“偏记小说”、“短书”、“小道”、“虚妄”、“野史”等,有的则反映了其题材特征,如“志怪”、“传奇”、“博物”等,有的则反映了其创作手法,如“寓言”、“传闻”、“传疑”等,有的则反映了古人对其渊源的认识,如“稗官”、“虞初”、“齐谐”等,有的则直接反映了其发展,如“奇书”、“才子书”等。通过对“小说”文类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一系列概念术语全面系统地清理考释,可以从多方面还原其文类规定性,揭示古人对其价值功用、题材性质、体裁手法、渊源流变等认识。古代小说大体可划分为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四种文体类型,各文体类型之间既有一定的传承性,同时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们各自的渊源和发展演变过程不同,从而形成了各自相对独立的小说文体特征。对于四种小说文体类型,古人也分别持有不同的认识,形成了各自相对独立的文体观念与理论。每一种文体类型都包含着一系列相关的概念术语,昭示着古人对其文体价值、特征、源流的认识,如笔记体的“笔记”、“世说”、“小录”、“异闻”、“逸事”、“琐言”、“地理书”、“杂史”、“杂俎”、“杂录”、“杂记”、“杂家”、“故事”、“丛谈”、“辨订”、“箴规”,传奇体的“别传”、“外传”、“杂传”、“杂传记”、“行卷”、“幻设”,话本体的“俳优小说”、“市人小说”、“变文”、“俗讲”、“话本”、“诗话”、“词话”、“说话”、“说话人”、“舌辩”、“银字儿”、“烟粉”、“灵怪”、“神仙”、“妖术”、“传奇”、“公案”、“朴刀”、“杆棒”、“说参请”、“说诨经”、“说诨话”、“合生”,章回体的“讲史”、“演史”、“章回”、“按鉴”等。上述文体概念术语中,一部分与小说文体直接相关,如笔记体之“笔记”、“世说”、“异闻”、“逸事”、“琐言”等,但也有一些却属间接相关的邻近概念,如“小录”、“地理书”、“杂史”、“杂家”、“故事”等。通常,这些邻近概念与小说文体概念既相联系、交叉又相区别,只有全面系统地将两者之间的区分辨析清楚,才能在相互比较中对小说文体有一准确的把握。中国古代小说批评,特别是小说评点中,有着大量揭示小说“为文之法”的文字。“字有字法,句有句法,章有章法,部有部法”,这些小说创作法则和技巧大都是评点家以古文、时文、史传的眼光观照小说文体的产物,自然有着许多牵强附会之处,但却也有不少概念直接反映了古人对小说的叙事方式、结构安排、表现手法等文体要素的独特认识,如“避犯法”“正犯法”“略犯法”“背面铺粉法”“倒插法”“夹叙法”“草蛇灰线法”“大落墨法”“绵针泥刺法”“欲合欲纵法”“横云断山法”等。这些“文法”大都从古代的散文(古文、时文)理论、戏曲理论、史学理论中借鉴、引申、转化而来,实际上也是古人沟通小说与其他文学文体,借助其他文体或文体理论建构小说文体或文体理论的重要载体。因此,我们在清理还原其理论内涵之际,还应进一步发掘其理论背景,阐明其对小说文体流变的理论价值。

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流变研究论略 篇2

摘要:唐传奇是古代小说成熟的标志,唐传奇的作者们完成了虚构意识与修饰意识的自觉,作品题材取向广泛的真实,叙述婉转,结构新变,文辞华妍,优美动人,对中国小说文体的确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关键词:唐传奇古代小说文体

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至唐代而一变”。唐传奇的创作成就,标志着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的独立。它是古代小说成熟的标志,完成了小说作为一种散文叙事文学体裁的过程,实现了小说文体的自觉。

在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中,小说一直作为子史附庸而存在,鲁迅根据班固《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对小说家的注语概括道:“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者也。”唐之前,无论是古代神话传说或者稗官所搜集整理的“街谈巷语,道听途说”,都不是有意识地创作;史传文学虽包含小说因素,但旨在写史记宗,为一家之言;六朝志怪小说,或为崇扬道佛,或为记述上层社会轶事趣闻,都不着意于文学创作。到了唐代才有大批文人开始有意识地创作小说。他们认为“此等文备众体,可见史才、诗笔、议论”,可以“揉变化之理,察神人之际,著文章之美,传要妙之情”。小说成了主体自我实现的形式,显示作者“才、情、理”的手段。具体看来,唐传奇对小说文体确立的贡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构意识与修饰意识的自觉

这既是唐传奇对小说文体确立最重要最根本的贡献,也是其他贡献的直接诱因。

(一)虚构意识

“唐传奇文体的独立,实质上是小说摆脱史传传统后的本体性确立。”先唐小说的传统观念一直是纪实,像六朝志怪小说,尽管所记大抵神鬼怪异之事,但无不虔诚地宣布自己所秉的是“史笔”。这是因为封建正统史家以儒家历史意识对“小说”和“小说家”进行规范以后,纪实就成为小说的指导思想,从两汉到六朝,情况一直如此。到了唐代,唐传奇的作者们开始自觉运用想象和虚构,从“听——记”故事的“实录”阶段进入“编——写”故事的“幻设”阶段。胡应麟曾说:“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设幻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

唐传奇虚构意识的自觉所直接导致的是大量逼真而细腻的细节描写。唐传奇的作者们因为领悟到了创作小说和记录史实、传闻的不同,学会了用自己的想象力虚构故事,力求把一个假设的环境、虚构的故事写得异常逼真——框架是虚构的,细节却很真实。也就是说通过对子虚乌有之事富于现实生活的诸多细节,写得仿佛凿凿可据,可闻可见。让读者明知所读的是小说,却因为其环境、氛围、细节的真实而信以为真,而被吸引,并从中获得艺术鉴赏的审美愉悦。

(二)修饰意识

史传叙事的标准是“不虚美、不隐恶”,以简要为工。先唐小说大抵以单纯记录为主,以真实可靠有根有据为标榜,并以阐明某一观点为归宿,文字简省,不事雕琢,或为“近取譬喻”的“残丛小语”,或为“道听途说之所造”的“街谈巷语”。唐传奇的作者们则突破了史传与先唐小说的樊篱,追求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美文,所以故事情节力求跌宕起伏、出人意表,语言辞章则熔铸诗赋骈俪之文,着意于富瞻优美、柔丽婉转,终于达到了“语渊丽而情凄婉”的艺术境界,宋人刘贡谓:“小说至唐,鸟花猿子,纷纷荡漾。”

二、题材取向现实、广泛

唐传奇在把现实人物和事件作为描述对象的基础上获得了更丰富多彩的题材,使汲取更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情节、生动传神的生活细节和声口各异的人物语言成为可能。

(一)题材的现实性

唐传奇的内容与以“明神道之不诬”(干宝《搜神记序》)的六朝志怪小说的最大区别是:把现实人物和事件作为描述对象。唐传奇的作者不愿像六朝志怪小说那样,把自己的任务确定为只“传录舛讹”,也就是以写实的态度记录传闻,而是把笔触开始转向现实。写现实的人,写现实人的独特命运和情感困惑,有时干脆写自己的故事,展示自己的情感世界。即使写求道炼丹,写鬼狐神仙,作品的主人公,大都是当时常见的人物。或取材时事,纯粹写实,如《李娃传》;或把现实与虚幻境界糅合衔接,如《长恨歌》;或演绎现实中人的某种观念情感,如《任氏传》、《柳毅传》等。

(二)题材的广泛性

中国古代正史所取的对象主要是各种政治人物,只有在野史杂记一类书中,才能见到对历史人物日常生活的描述和某些琐闻轶事。唐传奇扩大了野史杂记、志人志怪小说与正统史著的差异,把笔触伸向史臣们不屑一顾的市井闺阁、村野山林、寺观道院、旅邸旗亭,以一班无望挤身史册的落魄举子、倡优女妓、商贾渔樵和僧道者作为自己作品的主角,将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乃至诸般琐屑猥杂的“小小情事”,写得“凄艳欲绝”、“撰述浓至”。唐传奇的笔触还延伸到非人间、非现实的神仙狐鬼世界,三清天都、龙宫海域、阴曹地府,无处不可去,“鸟花猿子”、草木虫鱼甚或鬼狐精魅,在传奇作品中被表现得摇曳多姿、“纷纷荡漾”。于是,上至帝王后妃的宫廷生活,统治集团内部为争权夺利而展开的斗争,下至妓女士子的恋爱婚姻,乞儿商贾羁旅行役的生活状况,无不写入唐传奇之中。

三、叙述婉转结构新变

“唐传奇的叙述和描写是宛转、细致的。”在此以前,以记录实闻为特征的早期小说,一般说来尚无情节展示和结构构思可言。唐代小说家善于通过各种艺术手段构思情节,追求“叙述宛转”,这既表现为具体生动的情境描写和情节波澜,又表现为谨严巧妙的结构布局。唐传奇把六朝后期小说开始出现的少量细节描写和场景描写发展成为一种主要的叙事手段,展开了对故事情境的铺写,从而根本改变了早期小说的粗糙面貌,使之成为真正具有模仿功能和美感效应的散文叙事文学作品。叙事情境化的巨大进步是唐传奇文体成熟的重要标志,如《李娃传》对郑生初访李娃的描叙,对长安东西肆挽歌比赛的描写;《李章武传》对李章武与情妇亡魂幽会的描写;《虬髯客传》对红拂随李靖私奔及虬侠相见的描写,都是叙事情境化的突出例子。值得注意的是,情境和情节并不是零散孤立的场面和事件叙述,而是由精心构思组织而成的艺术整体。

四、文辞华艳优美动人

“文辞华美”是唐传奇语言的基本风格特征,与早期小说质朴的叙述语言相比较,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它继承古代散文和骈体文以及诗歌、民间俚俗谚语中有生命力的词汇,形成唐传奇独特的语言风格。

(一)散韵结合、雅俗交融

唐人传奇大都是用流丽明畅的散体文写成的,但也带有较多的韵文成分。如《莺莺传》中莺莺写给张生的信,以半骈半散的笔调,深刻地表现了莺莺的内心世界,也增强了作品的悲剧气氛。

(二)精炼准确、文辞雅洁

作品中的叙述性语言,一般都很精炼,要言不繁,而能把事件原委、人物遭遇叙述得完整具体,给人以明确的印象。《枕中记》全文不过千余字,写尽人生仕宦风波、荣辱得失、曲尽其趣,其语言的精炼准确,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三)色彩绚丽、优美细腻

在描写人情物态方面,唐传奇的语言更是色彩绚丽、优美细腻,具有形象鲜明、描摹生动的特点。如《任氏传》写郑子与任氏在西市售衣铺相遇的情景,通过人物对话和举止的描绘,把狐妖任氏和郑子都写活了,特别是任氏的姿态、言语,更是妙肖如生。再如《柳毅传》写龙女与柳毅婚后在日常生活中的一段对话,声容笑貌,如见如闻,并且深刻地表现出龙女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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