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文书格式

2024-05-19

律师实务文书格式(通用6篇)

律师实务文书格式 篇1

一.民事起诉状

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地址

(诉讼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地址

(诉讼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一、本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二、刑事自诉状

 刑事自诉状 具状人:年月日

 自诉人:

被告人: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年月日

附:

一、本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三、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

一、本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四.民事反诉状

 民事反诉状

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人就××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

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反诉人:×××

年月日

附:

一、本反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五、刑事上诉状

 刑事上诉状

 上诉人: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法刑字第号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六、民事上诉状

 上诉状

 上诉人(原审原告或被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告):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号民事判决(或判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年月日

附:

本上诉状副本份。

七、民事再审申请书

 再审申请书

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一 审(或二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1、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份;

2、证据材料份。

八、民事申诉状

 民事申诉状

 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附:

一、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份;

二、证据材料份。

九、刑事申诉状

 刑事申诉状

 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 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年月日

附:

一、原审判决(或裁定)份

律师文书——律师催告函 篇2

律师函是律师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有人说律师催告函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以让对方卷入法律纠纷相威胁,说得十分形象。本文特指律师催告函。律师催告函的主要结构和内容:

首先,概括事实。即让受函方知道是为何事发来律师函,发函方对此事的认识是怎样的。

其次,提出主张,阐述理由,法律依据。律师函要明确告知对方你的主张,及支持主张的理由、法律依据。

最后,告知后果。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没有告知后果的律师函像就像温开水。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比如说“我方不排除采取XX措施的可能性”。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说,“我方保留通过XX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XX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等等,应根据事态的状况灵活选择。提供一份范文,仅供参考:

律师催告函

XX工程公司:

XX律师事务所受XX公司委托,就贵公司拖欠我委托人工程款一事,特致函贵公司如下:

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于X年X月X日签订《XX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贵公司负责工程所需石料的采购,我委托人提供机器设备,负责石料的抛载等工作。自X年X月X日我委托人进行石料抛载工作以来,共组织XX型号的机器设备

5台进行施工,在贵公司未支付任何工程款的情况下完成了大部分的工程。在此期间,由于贵公司石料供应中断导致两次停工,第一次停工期间为:第二次停工期间为:这两次停工导致我委托人无法继续履行施工义务。直接导致机器设备停运,给我委托人造成50万元滞期窝工损失。

关于以上事实,贵公司在对我委托人的《关于的索赔款的函》的答复中均予以认可,但此后虽经多次催要,贵公司却迟迟不履行赔偿之义务,时至今日仍拖欠我委托人上述工程款。

根据贵公司与我委托人签订的《XX工程施工合同》,贵公司作为合同甲方,负有保证石料供应之义务,而贵公司因自身原因中断、停止石料供应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直接导致我委托人机器设备停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之规定和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之规定,贵公司对我委托人的工程款支付及迟延履行赔偿义务之相应利息损失应予全额赔偿。

本所律师在此催告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后7日内立即与我委托人联系,并履行以下义务:

支付我委托人工程款5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自X年X月X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贵公司未依照本催告函履行上述义务,我委托人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我方不因在起诉前向贵公司发送本催告函而放弃所享有的任何权利。

此致XX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篇3

关键词:法律文书 写作 特点 探析

法律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和仲裁机构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是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基础写作理论等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从法学角度分析,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运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或诉讼事务的文字表现形式。而从写作学的角度判断,法律文书又属于应用性很强的实用文体写作,它的制作要遵循写作的基本理论,运用写作的基本技巧。从这个意义讲,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具备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语言学、逻辑学、基础写作等理论,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具有一定的驾驭文字的能力,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不断强化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只有这样,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制作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文书,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而要做到这些,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制作的合法性

法律文书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文书,它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意义,因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不同的文种、要求和时限来制作。在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应该制作何种文书、在什么时限内制作文书等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为之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时间,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批捕文书的时限,即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不仅明确规定了起诉意见书制作的基本前提,而且明确了送达的机关以及附送的材料。

制作的合法性还体现在,法律文书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样的讯问笔录才具有法律意义,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形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制作形式的规范性,是由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其本身具有执法性质以及它属于特殊实用文体所决定的。它要求法律观点明确、规格有矩、条理清晰、事理分明、事项齐备、文字精当,具体应用时,使人们准确无误地理解它的主旨,便于执行。因此,它的结构、内容要素、语言等都具有鲜明的格式化特点,具体表现为:

1.结构固定。法律文书的结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内容依次为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身份事项等;正文一般要写明犯罪事实或争议、纠纷的事实、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理由以及结论三项内容;而尾部则须交待清楚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落款、附注等项内容。

2.事项固定。法律文书不同文种的事项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并固定不变。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对案由、案件来源、审理经过等都有规定的要求,而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则更明确了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及排列顺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对审判程序的简缩语也是固定的,一审用“初”字,二审用“终”字,复核审用“核”字,提起再审用“监”字,一审程序再审用“再初”字,二审程序再审用“再终”字,变更执行内容的减刑、假释案件用“执”字。

3.称谓固定。法律文书中当事人的称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表述,不得混淆。如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称谓为“原告”、“被告”,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称谓为“自诉人”、“被告人”,而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称谓则是“被告人”、“被害人”等。

4.用语固定。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保障法律文书的质量,法律文书中的许多用语基本固定。如裁判文书的案由、案件来源、法庭组成、审判方式、当事人到庭情况等,格式中都规范了固定用语。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层次用语也固定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述称”、“经审理查明”。而在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样式中,对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文字叙述类文书的理由部分都规定了固定用语。如提请批准逮捕书的理由部分规定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_罪,有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三、执行的强制性

归根结底,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为司法实践服务的,文字是表现形式,而法律才是它的核心。同法律规范本身一样,法律文书也是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其基本保障的,因此,就文书的效力而言,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特点。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文书一经依法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不得违抗,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和执行逮捕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法律强制性。持《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对抗拒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包括武器)。对阻挠执行逮捕的其他人员也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住所及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搜查。二是法律文书一旦制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若认为法律文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必须严格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经有关司法机关复核审定才能依法变更,其他任何部门、个人都无权改变。如若出现误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现象,相关部门对其改正也有明确规定,不得随意涂改。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试行规则》第七条规定:“凡裁判文书中出现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的,未送达的应重新履行签批手续后重新制作,已送达的应以裁定补正,禁止使用校对印章。”

四、制作的时效性

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有时限的要求,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使用也有严格的时效限定。例如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要求复议意见书》,应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决定的五日内送出。再如,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口头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制作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不能无限期拖延。同样,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也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状正本和副本,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为不上诉,原判决即发生效力。办案贵在及时,诉讼不能拖延,法律对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阶段都明确了时限要求,当然体现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也必须遵守这一时限规范。

文书档案实务操作 篇4

一、档案工作

基本内容: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利用、编研等八个环节。

1、档案的收集:是文件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各个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办理完毕的文件,往往是分散的,为了方便今后的利用,需要对文件进行一定的挑选和集中,从而形成了档案的收集工作。它是整个档案工作的起点。

2、档案的整理:是指档案从零乱到系统的过程,是档案工作中最重要而且基础的工作。收集起来的档案还是相对零乱的,对今后有效利用是需要相对系统化的,因而,必须对数量众多、成分复杂的档案材料分门别类,解决档案零乱状态与保管、利用档案要求系统的化的矛盾,从而形成了档案的整理工作。

3、档案的鉴定:是为了解决档案量大质杂、保管、利用档案要求优质化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库存档案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其保存的价值也会发生变化,为了使最有价值的档案更充分地发挥作用,需要对档案区分不同的保存价值,从而形成了档案的鉴定工作。

4、档案的保管:由于自然界的各种原因,档案总是处于渐进的自毁状态过程,甚至可能遭到突变性的破坏,因为有利用的需要,则档案要求长久地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了解决档案的易损性与保管的长远和利用档案的矛盾,从而形成了档案的保管工作。

5、档案的统计:为了全面及时了解档案盒档案工作发展的情况及其规律,需要对档案及档案管理的状况进行数量的统计、整理和分析,从而形成了档案统计工作。

6、档案的检索:为了解决档案数量庞大、形式多样、内容复杂和利用者特定需 求之间的矛盾,档案部门按照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和存放规律,编制的一些查找工具,提供快速查找档案材料的手段,从而形成了档案的检索工作。

7、档案的利用:为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形成档案的利用工作。

8、档案的编研:档案是原始的记录,大多为孤本,价值珍贵,一般只允许在馆内查阅。为了更加广泛而主动地为更多的利用者提供最有价值的档案,通过对档案史料进行研究,汇编、公布并出版,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档案的作用,从而形成了档案的编研工作。

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是孤立的,每个环节有自己特定的工作对象和专门的任务,各个环节之间既有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的。比如:档案的价值鉴定是与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结合进行的;对文件的分类又是结合档案价值的初步鉴定。档案得而检索工具必须是在整理工作结束后才能进行的。

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等环节都是为利用、编研创造条件的。

二、档案的收集

1、档案收集 档案收集工作为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了实际的物质对象,档案工作的对象是档案,而档案是通过收集工作逐步积累起来的,没有收集工作,就没有档案,档案工作也就失去了工作对象,失去了存在的条件和基础。所以,档案收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点,是档案工作的第一个环节。

做好收集工作:

把好四个关、应用好三种方法

四个关:收文关、发文关、会议材料关、内部文件材料关

三种方法:平时收集、主动收集、重点收集

① 对零散文件的收集是对收集工作的补充措施,是对单位内部散存文件的随时收集;

② 对“账外”文件的收集,未经文书部门收发登记入账的文件或资料。如会议材料:本单位工作会议材料(总结、计划)、表彰材料,专业会议材料,代表发言材料;本单位在上级工作会议上发言、汇报、经验材料、典型材料、交流或发表论文、考察报告。

综合材料:会议记录本(党委、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等;

各类花名册、登记簿(干部职工、党员、专业技术人员等花名册及主要业务工作登记簿);

年报表(业务、党员、人事劳资等各种统计报表);

各种介绍信存根(党团组织关系、干部调动、行政事务等)、协议、合同。

③专门文件的收集,专门文件是指在各项专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特殊载体得而文件材料。一般重视对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的收集,忽略了业务文件的收集,重视对纸质文件的收集,忽略了音、影像资料等其他载体文件的收集,进而直接影响到档案收藏结构。

③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工作动向,及时收集重要活动文件。对本单位召开的大型会议,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联系承办部门,请他们协助做好会议资料的收集,特别是领导讲话材料,以及会议有关的各种材料;对外出开会的同志要及时提醒并督促他们将带回的资料及时交到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甚至单位可以规定:只有将带回的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后,才可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离职人员只有将手中保管的文件材料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归档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归档是文件向档案转化的标志,是文书处理的终点、档案管理的起点。

2、归档制度

1)确定本单位的归档范围

各立档单位应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06年12月18日 国家档案局8号令)及时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归档内容和保管期限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2013年2月22日公布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第三条 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2)编制本单位归档文件的保管期限

①条款设置与排列。在条款设置上,根据自己单位的工作和文件的实际情况出发,例如:一般单位不可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因而不可能有此类文件,在本单位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中不必设置这些条款。

在条款设置上,原则上应做到能涵盖本单位所有归档文件,使单位的归档文件的保管期限简洁明了,便于比照执行。条款的排列应体系完整,合乎逻辑,便于查找。

例如,第一层次中,可以上级文件、本单位制发文件、平行单位与下级单位来文排列;第二层次中,在本单位制发的文件之下,可按本单位的会议文件、外发文件(包括本单位制发的以及与其他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内部文件排列;在第三层次中,例如在外发文件之下又可按方针政策、法规性文件、重要业务问题的文件、一般业务问题的文件、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本单位的请示(应与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一起保存)、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应与下级单位的请示文件一起保存),等等。

②保管期限的设定。保管期限的划定应本着文件本身的价值及其在本单位职能活动中的作用。考虑文件在本单位职能活动中的作用时,要注意文件的查证作用和史存作用。即根据文件的价值大小来确定,文件价值越大,保管期限越长;反之,则相应较短。

3、归档时间

⑴ 管理性文件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⑵ 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⑶ 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等介质形式的以及实物等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4、归档手续

移交清单,履行签字手续,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三、档案的整理

1、整理:就是建立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进行有序化、条理化、系统化的过程。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以及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

2、整理原则

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组件 1)件的构成

文件是在实践工作中一份一份形成的,每份文件又是独立的,它有自己特定的使命和作用,在同一项工作、同一个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许多文件,它们之间又有密切联系的。如:围绕一项建设工程,会形成许多文件;召开一次会议所形成的一系列文件等,都是各自紧密相连的。

归档文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正文、附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包括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 稿)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正本与翻译本为一件;中文本与外文本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作为文件附件时除外);简报、周报等材料一期为一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一般一次会议为一件,会议记录一年一本的,一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一般独立成件,也可为一件。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与相关文件为一件。

2)件内文件排序

归档文件排序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收文在后;正本在前,发文稿纸和定稿在后。

4、分类

1)单位应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分类,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文件一般采用—机构(问题)—保管期限、—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方法进行三级分类。

A)按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分类。跨一般应以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对于计划、总结、预算、统计报表、表彰先进以及法规性文件等内容涉及不同的文件,统一按文件签发日期判定所属。跨形成的会议文件归入闭幕年。跨办理的文件归入办结年。

如2015年形成的《2014年单位工作总结》应归入2015年; 2013年形成的《2013-2015年工作规划》应归入2013年;

跨的文件放入办结的。如某单位2012年立案、2013年结案的某信访案件,其文件材料统一归档在结案的2013年。

几份文件作为一件,“件”的日期应以装订时排在最前面的文件日期为准。7 具体地说来文与复文为一件,以复文为准等。

会议记录本以该本最后一次会议记录时间为准。

因文件没有标注日期,形成无法考证时,需要分析该文件内容,制成材料、格式、字体以及各种标识,通过对照等手段来考证和推断文件的准确日期或近似日期,并据此按合理归类,并在附注项加以说明。

B)按机构(问题)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或承办机构(问题)分类。机构分类法与问题分类法应选择其一适用,不能同时采用。采用机构分类的,应根据文件形成或承办机构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涉及多部门形成的归档文件,归入文件主办部门。采用问题分类的,应按照文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

C)按保管期限分类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按永久、定期分开,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永久保管档案的确定:《8号令》第七条列出了八款,《文书档案保管管理期限表》中列出了41款文件材料,约占整个期限表的一半。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①反映机关主要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如:大事记、组织改革、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②反映机关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如行政管理工作制度、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房产、地产、固定资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合同、协议、国有资产管理等文件材料。

③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如:党组(党委)、行政办公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会议、专题会议材料,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视察本机关工作文件材料;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文件、业务文件、调研报告、请示、批复、外事活动文件等。

④反映机关人事管理活动的文件材料。如人事任免、奖励材料与处分材料,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材料; 8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职工调动、职工名册、党团员名册、党团材料等这些文件材料在反映本机关的历史面貌,主要职能活动,维护国家、机关和职工权益等方面具有长远的利用价值和凭证价值,是各机关形成文件的重点和核心。

准确理解保管期价值的鉴定是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难点。《8号令》把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在具体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时,突出以本机关文件为主(即以我为主),在操作时,实现对每级文件(上级、本级、同级、下级)文件进行两分制:

上级机关文件:针对本机关的文件或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永久保存。如同级党委、政府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上级机关对本机关或人员的表彰文件;上级机关对主管业务工作的规划、意见、批复等。其他需要贯彻执行或查考的保存10年。

本机关文件: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永久保存;一般的保存30年或10年;

同级机关文件: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保存10年。

下级机关文件:报送的重要的总结、报告保存30年,一般的保存10年。

3)规模较小或公文办理程序不适于按机构(问题)分类的立档单位,可以采取—保管期限等方法进行两级分类。

----机构分类法的优点: 1)符合档案形成的特点。立档单位在一个内形成的文件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分类,将全宗内的档案按期形成的自然区分,使每一年都的档案相对集中,可以反映出一个单位每年的工作特点和逐年发展变化的情况; 2)与现行单位文书处理制度相吻合。文书处理制度要求以为单位对文件进行整理,从而使文件一年一归档,一年一个类,类目设置标准清楚、明确; 3)便于按时间查找利用档案。

4)便于库房排架,每年形成的文件按机构排序依次上架,不必预留空位,也避免了倒架,库房管理非常方便。

5、排列

1)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时间结合事由排列。2)同一事由中的文件,按文件形成先后顺序排列。3)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把同一、同一保管期限的文件分开排在一起。即立档单位每年只编永久、30年、10年三条流水号分开排列。不同、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不能排列在一起。

在同一保管期限内,把同一机构(或问题、文号)有内在联系(如同一次活动、同一项工作,同一个会议)的文件排在一起,即同一事由的相关文件应当排列在一起。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整理原则的体现。排列顺序应保持相对固定。

最后在同一保管期限、同一机构、问题或文号内按成文时间的生后顺序排列。

6、编号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编号是指将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标识为符号,并以归档章的形式在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上注明。

编号是编目工作的起点和基础,其目的是反映分类、排列这些系统工作的成果。通过编号,使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得以确定,并为后续的编目工作以及将来查找利用时的实体存取提供了条件。件号即文件的排列顺序号,它是反映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和固定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的排列先后顺序的重要标识。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文件处理单随同归档的,归档章盖在文件处理单上,以保护文件正本的原貌。

归档文件应在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电子文件可以由系统生成归档章样式或以条形码等其他形式在归档文件上进行标识。

归档章中:

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用4位数字或者字母与数字的结合标识。:为文件形成,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13”。件号:件号是单件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内的排列顺序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如“0026”。

机构(问题)代码:机构(问题)代码采用3位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标识,如办公室代码“BGS”等。归档文件未按照机构(问题)分类的,应省略机构(问题)代码。

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以代码“Y”、“D30”、“D10”标识。

页数: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7、编目

1)归档文件应依据档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编目应准确、详细,便于检索。

2)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对复文的编目应体现来 11 文内容。归档文件目录设置序号、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密级、页数、备注等项目。

a)序号:填写归档文件顺序号。

b)档号:档号的结构宜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代码-件号。

上、下位代码之间用“-”连接,同一级代码之间用“·”隔开。档号编制应遵循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原则。c)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没有文号的,不用标识。

d)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e)题名:文件标题。没有标题、标题不规范,或者标题不能反映文件主要内容、不方便检索的,应全部或部分自拟标题,自拟内容外加方括号“[ ]”。f)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国际标准日期表示法标注年月日,如19990909。

g)密级:文件密级按文件实际标注情况填写。没有密级的,不用标识。h)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面总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i)备注:注释文件需说明的情况。

3)归档文件目录推荐由系统生成或使用电子表格进行编制。目录表格采用A4幅面,页面宜横向设置。

4)归档文件目录除保存电子版本外,还应打印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归档文件目录,应编制封面(见附录B 图B2)。封面设置全宗号、全宗名称、、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其中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名称,填写时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归档文件目录可以按年装订成册,也可每年区分保管期限装订成册。

8、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 8.1修整

归档文件装订前,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材料进行修整。(上海市档案局 沪档(2014)48号)

归档文件已破损的,应按照DA/T 25-2000予以修复;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应予复制。

归档文件应按照保管期限要求去除易锈蚀、易氧化的金属或塑料装订用品。对于幅面过大的文件,应在不影响其日后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进行折叠。

8.2 装订

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装订。

归档文件装订应牢固、安全、简便,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文件装订时应以左、上侧对齐,装订后文件平整,有利于归档文件的保护和管理。装订应尽量减少对归档文件本身影响,原装订方式符合要求的,应维持不变。应根据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确定装订方式,装订材料与保管期限要求相匹配。为便于管理,相同期限的归档文件装订方式应尽量保持一致,不同期限的装订方式应相对统一。

用于装订的材料,不能包含或产生可能损害归档文件的物质。不使用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热熔胶、办公胶水、装订夹条、塑料封等装订材料进行装订。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宜采取线装法装订。页数较少的,使用直角装订或缝纫机轧边装订;

文件较厚的,使用“三孔一线”装订。

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使用不锈钢订书钉或浆糊装订的,装订材料应满足归档文件长期保存的需要。

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不使用不锈钢夹或封套装订。

8.3 编页

纸质归档文件一般应以件为单位编制页码。一份为一个编号;

页码应逐页编制,宜分别标注在文件正面右上角或背面左上角的空白位置。单面 13 印刷的为一页,双面印刷的为2页;不重号、漏页编号。

文件材料已印制成册并编有页码的;拟编制页码与文件原有页码相同的,可以保持原有页码不变。

8.4装盒

将归档文件按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盒脊及备考表项目。不同、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能装入同一个档案盒。

档案盒 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档案盒的外形尺寸为310mm×220mm(长×宽),盒脊厚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20 mm、30mm、40mm、50mm等(见附录D 图D1)。

档案盒应根据摆放方式的不同,在盒脊或底边设置全宗号、、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等必备项,并可设置机构(问题)等选择项。

其中,起止件号填写盒内第一件文件和最后一件文件的件号,起件号填写在上格,止件号填写在下格;盒号即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按进馆要求在档案盒盒脊或底边编制。8.5备考表

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整理日期、检查人、检查日期(见附录E)。

a)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b)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签名或签章。c)整理日期:归档文件整理完成日期。

d)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签名或签章。e)检查日期:归档文件检查完毕的日期。

8.6 排架

归档文件整理完毕装盒后,上架排列方法应与本单位归档文件分类方案一致,排架方法应避免频繁倒架。

归档文件按—机构(问题)—保管期限分类的,库房排架时,每年形成的档案按机构(问题)序列依次上架,便于实体管理。

归档文件按—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分类的,库房排架时,每年形成的档案按保管期限依次上架,便于档案移交进馆。

四、档案安全管理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第一要务。要注重强化档案安全的监管。 档案实体安全管理;  档案信息安全管理;  档案库房安全管理;

 收集和归档  及时移交  规范制度  定期核查

 档案修复完善  档案的存放  珍贵档案的保管

 建立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 

完善技术、管理措施,堵塞安全漏洞; 

涉密的档案信息系统符合分级保护要求; 

健全档案信息审查制度;

档案外包服务中的安全防护:涉密不外包、外包不涉密,防止 涉密档案信息泄露。

 档案信息化建设

 推进各类电子文件归档;探索无纸化办公条件下的电子文件和档案管理新机制;

 推进数字档案室(馆)的建设;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不断提高室(馆)档案数字化。

 档案库房安全管理

 要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档案安全和保护条件,杜绝安全隐患。

 要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库房和设备设施;

 严格按照档案库房的安全防灾标准,改建、扩建(新建)档案库房;  进一步提高档案库房的安全防灾标准,改善档案的保管保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2013年2月22日公布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7(一)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的;(二)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三)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

科学合理地保护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是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

科学配置档案安全管理及保护所需要的档案装具、安全防范系统、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库房温湿度监测和恒温恒湿空调系统、空气净化系统等,建立集中控制的智能化管理中心,以满足档案部门“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水、防潮、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的要求。

总结:

 要讲政治,进一步把牢档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强根基,进一步夯实档案工作发展的基础  要上等级,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

文书处理实务之收文处理 篇5

(一)案例描述

沈阳分公司收到内蒙古七头牛皮革服装总公司的一份通知,得知总公司将于近日对沈阳分公司全面检查,以下是通知的内容:

关于内蒙七头牛皮革服装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分公司:

根据2007总公司的工作安排,七头牛皮革服装总公司将于近日开始对沈阳地区进行全面检查。望各分公司高度重视,对照2007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全面自查整改,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各分公司将自查报告于2月28日之前上报至总公司公司人事行政部。

特此通知

内蒙七头牛皮革服装总公司(章)

二00七年二月二十日

(二)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收文处理训练,掌握公文处理流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技能。

收文工作分5个场景: 1、2007年2月20日,总经理秘书小钟收到这份通知。拆启后,将文件取出,核对好份数、日期后,将文件的内容登记在收文登记簿上。(请演示秘书收启文件和收文登记的过程。)

2、钟秘书取出文件处理单,填上内容、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再将文件处理单夹在通知原件上,拿到总经理办公室,请王总经理批示。(请演示秘书拟办文件的过程。)

3、总经理办公室内,王总经理看了通知后,同意了秘书的处理意见,指明此份通知中要求办理的事项具体应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他立即让钟秘书将这份通知和办理意见传达给人事行政部。(请演示领导批办文件的过程。)

4、钟秘书将这份通知和办理意见,交给人事行政部部长陈峰义,请他负责办理。陈看过后,以电话的形式,告知3个部门,要求他们对照2007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并在2月28日将自查报告交至人事行政部。(请演示承办文件的过程。)5、2007年2月28日,3个部门的自查报告均按要求上报。陈峰义在文件处理单上,填好办理结果、方式和日期,然后和通知原件一起,交还给钟秘书。(请演示注办文件的过程。)

学生每4人为一组,分别扮演钟秘书、王总经理、陈峰义和3个部门接电话的秘书,按场景顺序进行演示。

(三)实训提示

每组在实训前自行准备所需材料:通知的收文登记簿、文件处理单、来信、剪刀、笔等。

备注:实训结束后,每组上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毕的发文稿纸、收文登记簿、发文登记簿、文件处理单各一份;(当场上交)

律师实务作业答案 篇6

A.身份证复印件B.执业申请书

C.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D.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2. 下列可以属于律师业务的有(ABCD)。

A.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B.解答关于法律的咨询

C.接受非诉讼案件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D.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律师的执业原则有(ABCD)。

A.执业活动依法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B.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的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D.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原则

4.律师承办具体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业务的直接根据是(AC)。

A.人民法院的指定B.法律的一般规定

C.当事人与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D.律师法规定的职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律师执业证书(ACD)

A.受过刑事处罚的B.年龄不满23周岁的C.被开除公职的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D.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6.当事人陈某于2003年1月1日接到法院送达的调解书。10天后,陈某持该调解书及该调解违反其意愿的证据向许律师咨询应如何处理,依照法律,许律师告诉陈某应当(C)。

A.提起上诉B.再行起诉C.申请再审D.请求重新调解

7.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资产必须达到人民币(A)。

A.50万元B.30万元C.10万元D.5万元

8.刘某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依照《律师法》应由(C)进行处罚。

A.司法行政部门B.公安机关

C.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A.律师不得非法组织和干预对方当事人进行的活动。

B.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

C.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D.律师不得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

10.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知悉的有关秘密事项,下列内容中不属于律师保守秘密义务范围的是(D)

A、国家机密

B、当事人个人隐私

C、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D、合议庭人员的组成情况

11.律师刘某在担任周某的法律顾问期间,受周某指派与梁某签订经济合同,刘某由于履行职责时接受了梁某的财物,并造成合同明显不利于周某,使周某损失人民币达二万余元,刘某对此应付出的代价是(A)。

A.承担赔偿责任B.不负责任C.受警告处分D.停业执业3至6个月

12.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A)

A.有权委托辩护人B.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C.无权委托辩护人D.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

13.律师应以谁的名义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D)

A.国家B.律师本人C.律师事务所主任D.律师事务所

14.下列有关律师协会的表述正确的是(ABD)。

A.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B.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C.律师协会有权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

D.律师协会有权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15.我国律师在执业中享受的权利有(AD)。

A.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有权向他们调查情况

B.律师享有庭审言论豁免权

C.法庭审判后,律师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D.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有权收集、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同被限制 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事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1.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10分)

(一)使用经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从事活;

(二)变更名称、章程、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合伙人协议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

(三)采取正当手段吸收合伙人、律师退所;

(四)将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合伙人、合作人或者推选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五)按规定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和收费合同,统一收取委托人支付的各

项费用的,或者按规定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

(六)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或者向委托人提交办案费用开支有效凭证;

(七)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索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

(八)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住所以外的地方设立办公点、接待室,或者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九)聘用律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应为其办理社会统筹保险;

(十)不得逃避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债务;

(十一)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真实或者适当的宣传;

(十二)不得采用支付介绍费、给回扣、许诺利益等不正当方式争揽业务;

(十三)不得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

(十四)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声誉的;

(十五)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委派本所律师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但本县(市)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十六)不得泄漏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十七)不得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十八)不允许或者默许受到停止执业处罚的本所律师继续执业;

(十九)不得采用出具或者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服务专用文书、收费票据等方式,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违法执业提供便利;

(二十)不得为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印制律师名片、标志或者出具其他有关律师身份证明,或者已知本所人员有上述行为而不制止;

(二十一)不允许或者默许本所律师为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牟取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利益的;允许或者默许给予有关人员物质的或非物质利益;

(二十二)应依法纳税;

2.辩护律师出庭前有哪些准备工作?(15分)

(—)审:阅起诉书和本案指控犯罪的材料

为了了解被告人被控犯罪的情况,了解公诉机关的观点、意见!为法庭辩护作准备,辩护律师必须认真审、阅起诉书,从中发现问题确定辩护策略。除起诉书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还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由于审判方式的-改革种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程序化,所谓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主要指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的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辩护律师在阅卷时要认真作好阅卷笔录,注意各种证据材料中可能存在的相互矛盾、不~,致的地方,掌握控方主要的证据和事实,以便在开庭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为法庭上质证和辩驳作好准备。

(二)会见在押被告人

辩护律师经过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并作有关调查,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后,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又查阅了起诉及有关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应当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有丁个基本的认识。在此阶段会见在押被告人时,应注意核实起诉在论述案情和援引证据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询问被告人是否还有新的证据,要求被告人进一步提供可供律师调查核实的线

2.听取被告人本人对指控犯罪的辩护意见,了解有无法律规定无罪;罪轻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

1、某律师事务所为扩大自身的影响,提高本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在某报刊上做了

如下的宣传和承诺:本律师事务所是本市规模最大、人数最多、声誉和效益最好的事务所。本所既有年轻有为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也有一批退休的司法行政干部,他们不仅办案经验丰富而且与司法界关系密切。我所律师在同案对阵中胜诉率也是较高的。另外为了更好地为 人民、为社会服务,我所决定实行法律援助制度和败诉赔偿制度。凡当事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我们予以减费或者免费;保证在同行业中实行最低收费标准。本律师事务所竭诚为社会 各界服务,凡为我所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案源的,我所将按案件受理的费用支付一定比例的信 息费。

问题:

本案中律师事务所的哪些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并说明理由;对所犯的错误,如何处罚?本案中律师事务所的哪些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有:

本律师事务所是声誉和效益最好的事务所、本所有一批退休的司法行政干部,他们与司法界关系密切。我所律师在同案对阵中胜诉率也是较高的。败诉赔偿制度。保证在同行业中实行最低收费标准。凡为我所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案源的,我所将按案件受理的费用支付一定比例的信 息费。违反了律师法第五十条,应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张某(男,35岁)某大学法律系副教授。1997年10月其弟在一次宅基地纠纷中将对方打成重伤,因张某的成功辩护,其弟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张某在当地声望大增,一些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开始委托张某为诉讼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张某认为从事刑事辩护无利可图,遂一一拒绝。张某认为办理经济纠纷案件可获得高收入,但因没有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和获得律师资格,在接案、办案中受到很大限制,于是张某通过其同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向他的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报送了有关张某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材料,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收到报送申请材料的15日内提出了审查意见,同意上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在收到申请材料的第二个月内对材料进行了审查, 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张某进行了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同意报司法部审批。

问:

1.张某作为一名没有律师资格的副教授能否作为其弟的刑事辩护人?

2.张某是否有资格通过考核办法获得律师资格?授予其律师资格的程序是否合法?

3.张某在审批期间能否承揽代理和诉讼业务?

4.张某调人行政机关工作后,能否兼任执行律师?

1、可以。

2、可以,程序合法。

3、不可以。

4、不可以。

3、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张某为了能尽快地打赢这场官司,决定找自己的朋友王律师做代理人,他给了王律师1000元代理费。王律师认为张某是自己的密友,给张某作代理人 只是帮忙而已,没有必要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汇报,于是很快接了案子,直接代理张某出差了。

[问题]请问王律师的行为合法吗?(结合法律条款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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