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

2024-08-20

2018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通用7篇)

2018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 篇1

《建筑工程概预算》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建筑工程概预算》是高等教育工程造价和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技术课,它是一门解决有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实际问题的专业综合技能课。本课程的学习对工程造价领域中的各学科知识起着重要的连接作用。

本课程是在介绍了建筑工程造价组成内容的基础上,重点介绍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两种编制方法与应用。考生在有关专业基础课的基础上进行学习,可以达到熟练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并结合报价策略与技巧编制投标报价以及工程概预算,为今后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设置目标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掌握概预算的组成、编制依据及编制方法,掌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投标报价。

课程的基本要求如下:

1、熟悉建筑工程定额原理,以求达到掌握建筑工程数量与资源消耗量之间的关系;

2、掌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内容要求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凡本教材有关章节中的部分内容与该文件不同时均以该文件为准)。

3、掌握《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熟悉工程概预算的组成内容,编制依据及编制方法;

5、掌握建筑工程费用的组成,掌握建筑安装费用的计算方法与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要求并能熟练运用到实际的工程项目中去;

6、掌握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两种计价方式,并能结合实际

编制出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以及工程概预算。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土木工程基础知识,并有较强的建筑工程识图能力。先修课程为: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房屋建筑学、土木工程材料、施工技术等。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建设工程概预算总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基本建设的相关程序、概预算的概念和概预算的分类及作用,了解建设产品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划分和建设概预算文件的组成,最终对建设工程概预算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基本建设(识记)

2、建设工程概预算概论(识记)

第二章 工程建设费用构成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熟悉工程建设费用的构成,掌握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会计算相关的费用项目,懂得建筑安装工程建设费用项目的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概述(识记)

2、设备、工器具购置费(识记)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识记)

4、预备费用(理解)

第三章 建设工程定额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定额、施工定额、预算定额和概算定额的概念,了解施工定额和预算定额及概算定额的差异,熟悉预算定额的编制。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建设工程定额概述(识记)

2、施工定额(识记)

3、预算定额和预算基价(理解)

4、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理解)

第四章 工程量计算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熟悉工程量的一般原则和一般方法,会正确计算建筑面积。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工程量计算概述(识记)

2、建筑面积的计算(理解)

第五章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熟悉建筑工程量的一般规则。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土石方工程(理解)

2、桩基与基坑支护工程(理解)

3、降水工程(理解)

4、砌筑工程(理解)

5、脚手架工程(理解)

6、现场搅拌混凝土工程(理解)

7、预制混凝土工程(理解)

8、钢筋工程(理解)

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理解)

10、木结构工程(理解)

11、屋面工程(理解)

12、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理解)

13、高层建筑超高费(理解)

第六章 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熟悉装饰工程工程量的一般规则。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楼地面(理解)

2、天棚(理解)

3、墙、柱面(理解)

4、隔断(墙)、装饰板墙面和柱面装饰(理解)

5、门窗及金属结构(理解)

6、油漆、涂料、裱糊(理解)

7、其他装饰、装修项目(理解)

8、脚手架(理解)

9、垂直运输及高层建筑超高费(理解)

第七章 建设工程概预算的编制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熟悉设计概算的分类和设计概算的编制,掌握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了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的相关知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概述(识记)

2、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理解)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识记)

第八章 建设工程预算的编制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施工图预算的概念和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书的编制方法,熟悉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和原则,了解“两算”对比的方法。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理解)

2、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书的编制方法(理解)

3、“两算”对比(识记)

4、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实例(运用)

第九章 工程概预算的审查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熟悉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审查内容,了解审查的依据和步骤。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设计概算的审查(识记)

2、施工图预算的审查(识记)

第十章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计价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熟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一般特点,掌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理、基本方法和程序,了解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和意义及工程量清单的标准格式。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概述(识记)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理解)

3、工程量清单计价(理解)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实例(运用)

第十一章 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工程结算的概念、作用、竣工结算的原则和程序,了解竣工决算的编制。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工程竣工结算(识记)

2、工程料款的预收和抵和(识记)

3、建筑工程变更价款和施工索赔价款的结算(识记)

4、竣工决算的编制(运用)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之间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达最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关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参考教材

参考教材:《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书号:9787507429961。

三、学习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学习过程中,即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以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识、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该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时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为“识记”为35%,“理解”为35%,“应用”为30%。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较易、易、较难、难比例为2:3:3:2;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65%、次重点占25%、一般占10%。

5、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

五、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广东省建筑与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广东省()。

A.社会平均先进水平B.社会平均水平C.行业平均水平D.行业平均先进水平

(二)简答题

定额计价模式和清单计价模式的区别?

(三)案例分析题

2018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 篇2

《财政金融》考试大纲

第一章,财政总论 1,财政的概念 2,财政的起因 3,财政职能

第二章,财政收入

1,财政收入的概念与构成2,财政收入的规模 3,财政收入的形式 4,财政收入的原则 第三章,国债 1,国债概述

2,国债的负担与偿还 第四章,税收 1,税收概述

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3,我国现行税制

(1)增值税(2)消费税第五章,财政支出

1,财政支出的概念与构成2,财政支出的规模 3,财政支出的原则 4,购买性支出 5,转移性支出 第六章,国家预算 1,国家预算概述 2,我国现行的分税制 第八章,金融总论 1,金融的概念与作用 2,货币和货币制度 3,信用、利息、利息率 4,金融机构

3)营业税4)所得税

((第九章,金融业务 1,商业银行业务 2,中央银行业务 第十章,金融市场 1,货币市场 2,资本市场

第十一章,货币流通 1,货币流通规律 2,通货膨胀

第十二章,国际金融 1,国际收支 2,外汇和汇率

第十三章,财政与金融的宏观调控 1,财政政策 2,货币政策

2018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 篇3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是由专科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该考试所包含的内容将大致稳定,试题形式多种,具有对学生把握本课程程度的较强识别、区分能力。

Ⅱ.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试基本要求

1.英美文学部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英美文学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内容涉及英国文学史、美国文学史、重要作家、作品、流派以及文学现象等。同时考查学生对经典作家作品的赏析和解读,借以了解学生的批判思维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翻译部分:主要考核学生的翻译能力,内容涉及英汉、汉英段落的翻译。重点考查学生英语和汉语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借以了解学生的语言技能、专业知识、学科素养和创新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识记:能解释有关的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达。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专题一 英美文学

一、考核知识点

1.英国文学

2018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 篇4

Ⅰ 考试性质与目的

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是由专科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 考试内容

一、考试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定理、性质和方法,能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进行判断、分析、计算和证明,具备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与”、“应用”四种水平:

1、了解:对知识的涵义有感性的、初步的认识,能在相关问题中正确地识别和表述。

2、理解:对概念和定理、性质等规律达到了理性认识,能知其然,也能知其所以然,能理解有关概念和定理、性质与其他概念、规律的联系,知其用途。

3、掌握:在理解的基础上形成技能、方法,并用来解决一些问题。

4、应用:能综合运用知识,达到灵活应用的程度。

第一章 基本概念

一、考核知识点

1、集合 :子集,集的相等,集合的交与并及其运算律,笛卡儿积,代数运算。

2、映射 :映射,满射,单射,双射,映射的相等,映射的合成,可逆映射,映射可逆的充要条件。

3、数学归纳法 : 自然数的最小数原理, 第一数学归纳法, 第二数学归纳法。4、整数的一些整除性质。5、数环和数域。

二、考核要求

1、认识:笛卡儿积,代数运算,整数的一些整除性质。

2、理解:映射的合成,可逆映射,映射可逆的充要条件,数环和数域。

3、掌握:集合的交与并及其运算律,映射,满射,单射,双射。

4、应用:第一数学归纳法。

第二章 多项式

一、考核知识点、一元多项式的定义、次数和多项式的运算 2、多项式的整除性:整除的基本性质,带余除法定理 3、多项式的最大公因式:最大公因式的定义,最大公因式的性质,辗转相除法,多项式互素的概念,互素的性质。、多项式的唯一因式分解定理:不可约多项式概念,不可约多项式性质,唯一因式分解定理,典型分解式。、多项式的重因式:多项式的重因式概念,多项式有重因式的充要条件。6、多项式函数与多项式的根:多项式函数的概念,余式定理,综合除法,多项式的根的概念,根与一次因式的关系,多项式根的个数。、复数域和实数域上多项式:代数基本定理(不证明),复数域和实数域上多项式的因式分解,根与系数的关系,实系数多项式虚根成对。、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可约性及有理根:本原多项式的定义,Gauss引理,整系数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的可约性问题,Eisenstein判别法,有理数域上多顶式的有理根。

二、考核要求

1、认识:多项式函数的概念与多项式的根,代数基本定理(不证明)。

2、理解:一元多项式的定义、次数和多项式的运算,多项式的唯一因式分解定理,实系数多项式虚根成对,整系数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的可约性问题,Eisenstein判别法,多项式的重因式。

3、掌握:多项式的整除性,多项式的最大公因式,有理数域上多顶式的有理根求法.4、应用:带余除法定理,辗转相除法,余式定理,综合除法。

第三章 行列式

一、考核知识点、二阶和三阶行列式的结构、排列:排列的概念,反序数及排列的奇偶性,对换及其对排列奇偶性的影响 3、n 阶行列式的定义和性质、行列式依行依列展开:余子式与代数余子式的概念,行列式依行依列展开,Vandermonde 行列式,行列式的计算。、Cramer 规则

二、考核要求

1、认识:排列的概念,反序数及排列的奇偶性,对换及其对排列奇偶性的影响

2、理解:余子式与代数余子式的概念,3、掌握: Vandermonde 行列式,n 阶行列式的定义,4、应用:n 阶行列式的性质,行列式依行依列展开,行列式的计算。

第四章 线性方程组

一、考核知识点 1、线性方程组的消元法 :线性方程组的初等变换,系数矩阵和增广矩阵,用消元法解线性方程组,方程组的一般解和自由未知量。、矩阵的秩 :k 阶子式,矩阵秩的定义,初等变换不改变矩阵的秩,用初等变换求矩阵的秩。、线性方程组有解的判别定理及解的个数定理。、齐次线性方程组:齐次线性方程组及其非零解的概念,齐次线性方程组有非零解的充要条件。

二、考核要求

1、认识:系数矩阵和增广矩阵,方程组的一般解和自由未知量,k 阶子式。

2、理解:矩阵秩的定义,初等变换不改变矩阵的秩,3、掌握:线性方程组有解的判别定理及解的个数定理。

4、应用:用消元法解线性方程组,齐次线性方程组有非零解的充要条件,用初等变换求矩阵的秩。

第五章 矩阵

一、考核知识点、矩阵的运算:矩阵的加法、数乘、乘法和转置,单位矩阵。、可逆矩阵:可逆矩阵及逆矩阵的概念,可逆矩阵的性质,求逆矩阵的公式,初等矩阵,初等矩阵与初等变换的关系,可逆矩阵的判定,用初等变换求逆矩阵。、矩阵乘积的行列式与秩。、矩阵的分块:分块矩阵的加法、数乘及乘法,对角线分块矩阵。

二、考核要求

1、认识:矩阵的分块。

2、理解:初等矩阵,初等矩阵与初等变换的关系。

3、掌握:矩阵乘积的行列式与秩。

4、应用:矩阵的运算,可逆矩阵的定义、性质、判定、计算。

第六章 向量空间

一、考核知识点、向量空间的定义及简单性质。、子空间 :子空间的定义,子空间的判别,子空间的交与和。、向量组的线性相关性:线性相关与线性无关,替换定理及其推论,等价的向量组及其性质,极大无关组及其性质。、基和维数 :生成子空间,基和维数的定义,基的性质,维数公式。5、子空间的直和。、坐标:坐标的定义,过渡矩阵,基变换公式,坐标变换公式。7、向量空间的同构:同构映射的定义与性质,向量空间同构的定义,向量空间同构的充要条件。、齐次线性方程组的解空间:矩阵的行(列)空间,齐次线性方程组的基础解系。9、非齐次线性方程组解的结构。

二、考核要求

1、认识:子空间的定义、判别、交与和、直和,替换定理及其推论,维数公式,向量空间的同构,矩阵的行(列)空间。

2、理解:向量空间的定义及简单性质,等价的向量组及其性质,生成子空间。

3、掌握:极大无关组及其性质,基和维数的定义,基的性质,坐标的定义,过渡矩阵,基变换公式,坐标变换公式,非齐次线性方程组解的结构。

4、应用:线性相关与线性无关,齐次线性方程组的基础解系。

第七章 线性变换

一、考核知识点、线性映射:线性映射的定义及其简单性质,线性映射的像与核。、线性变换的运算:线性变换的加法、数乘与乘法,可逆线性变换及其逆变换。3、线性变换和矩阵:线性变换的矩阵,向量的像的坐标公式,线性变换与矩阵的对应关系。、矩阵的相似:矩阵相似的定义,同一线性变换关于不同基的矩阵之间的关系。5、不变子空间。、本征值和本征向量:线性变换的本征值、本征向量,矩阵的特征根、特征向量,线性变换及矩阵的特征多项式,线性变换的本征子空间,矩阵的迹和行列式同特征根的关系,相似矩阵的特征多项式。、可对角化的矩阵:属于不同本征值的本征向量的线性无关性,本征子空间的维数与所属本征值的重数关系,线性变换及矩阵可对角化的条件,线性变换和矩阵的对角化。

二、考核要求

1、认识:线性映射的像与核,不变子空间,矩阵的迹和行列式同特征根的关系。

2、理解:矩阵的相似关系,同一线性变换关于不同基的矩阵之间的关系。属于不同本征值的本征向量的线性无关性,3、掌握:线性映射的定义及其简单性质,线性变换的运算,线性变换与矩阵的关系,线性变换的本征值、本征向量,矩阵的特征根、特征向量,线性变换及矩阵的特征多项式,4、应用:线性变换及矩阵可对角化的条件,线性变换和矩阵的对角化。

第八章 欧氏空间

一、考核知识点 1、向量的内积:欧氏空间的定义及基本性质,向量的长度,Cauchy—Schwarz 不等式,两个非零向量的夹角,向量的距离。、正交基:正交基,规范正交基,正交化方法,正交补,向量与子空间的正交,向量到子空间的距离。、正交矩阵。、同构的定义和同构的充要条件。、正交变换:正交变换与正交矩阵的关系,一个线性变换是正交变换的充要条件。6、对称变换:对称变换的定义,对称变换与实对称矩阵的关系,实对称矩阵的正交对角化。

二、考核要求

1、认识:正交补,向量与子空间的正交,向量到子空间的距离,同构的定义和同构的充要条件。

2、理解:欧氏空间的定义及基本性质,向量的距离,正交基,规范正交基。

3、掌握:向量的长度,两个非零向量的夹角,正交变换与正交矩阵的关系,一个线性变换是正交变换的充要条件,对称变换与实对称矩阵的关系,实对称矩阵的正交对角化。

4、应用:Cauchy—Schwarz 不等式,正交化方法。

第九章 二次型

一、考核知识点、二次型的矩阵表示:二次型的定义,变量的非奇异线性变换,二次型的秩,二次型的化简,对称矩阵合同于对角矩阵。、复数域和实数域上二次型:复二次型等价的条件,实二次型的典范形式,惯性定律。、正定二次型的定义及充要条件:正定二次型的定义,正定矩阵,实二次型正定的条件与判断。

二、考核要求

1、认识:变量的非奇异线性变换,二次型的化简,惯性定律。

2、理解:二次型的秩,正定二次型、正定矩阵的定义,复二次型等价的条件,实二次型的典范形式,3、掌握:二次型的矩阵表示,矩阵合同的定义,对称矩阵合同于对角矩阵的判断、计算。

4、应用:二次型正定的条件与判断。

Ⅲ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各章占分比例:第一章5%,第二章15%,第三章15%,第四章10%,第五章20%,第六章15%,第七章10%,第八章5%,第九章5%。

3、各认知水平占分比例:“认识”占5%,“理解”占15%,“掌握”占40%,“应用”占40%。

4、试题各难易程度占分比例:“易”占30%,“中”占50%,“难”占20%。

5、考试题型及占分比例: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约占40%;计算题、证明题约占60%。

Ⅳ 参考书目

命题指定参考书:《高等代数》张禾瑞、郝炳新编,高教出版社1999年第四版。

Ⅴ 题型示例

一、填空题(每题 分,共 分)设1,2,n为n维欧氏空间V的一个基,V,若,i0,i1,,n,则 .

二、判断题(每题 分,共 分;在题后括号内,对的打“√”,错的打“×”)设A、B都是n阶方阵,A与B相似,则detA=detB.()

三、选择题(每题 分,共 分;将正确的选项序号填在题内空格上)若g(x)|f(x),且g(x),f(x)都不是零多项式,则下列正确的是:()a).(f(x))(g(x)); b).(f(x))(g(x)); c).(f(x))(g(x)); d).(f(x))(g(x)).

四、计算题1(本题 分)

42求多项式4x7x5x1的有理根,并写出这个多项式在Q上的典型分解式.

五、证明题1(本题 分)

2018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 篇5

Ⅰ 考试性质与目的

本科插班生考试是由专科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 考试内容

一、考试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理解和掌握本科目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会计核算方法,能运用本科目知识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二、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基本理论体系”、“基本处理方法”、“提升应用能力”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1.基本理论体系:能理解中级财务会计所涵盖的六大基本会计要素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则。

2.基本处理方法:能掌握财务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程序和方法。3.提升应用能力:能运用所掌握的理论和方法对实际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对经济业务进行分析。

第一章 总论

一、考核知识点

1、会计的概念和目标

2、会计的基本假设与理论基础

3、会计要素及计量属性

4、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二、考核要求 1.理解

会计的概念和目标、基本假设和理论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2.识记

(1)会计要素的概念及特征(2)会计计量属性的种类和运用

第二章 货币资金

一、考核知识点

1、货币资金的范围

2、库存现金

3、银行存款

4、其他货币资金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货币资金的性质及范围(2)银行转账结算(3)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2.理解、应用

(1)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2)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三章 存货

一、考核知识点

1、存货概述

2、存货收入及发出计价方法

3、原材料的核算

4、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5、周转材料的核算

6、存货的期末计量

7、存货清查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存货的范围、特征及分类(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3)原材料计划成本法与实际成本法核算的基本原理(4)存货清查的方法(5)可变现净值的含义

2、理解、应用(1)原材料的核算(2)周转材料的核算(3)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第四章 金融资产

一、考核知识点

1、应收及预付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投资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金融资产的定义(2)金融资产的分类(3)应收票据的内容

(4)不同金融资金之间的重分类

2、理解、应用

(1)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核算(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5)金融资产的减值

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一、考核知识点

1、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掌握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含义

(2)掌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含义(3)掌握控股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的含义(3)掌握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原理

2、理解和应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核算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核算(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的核算(4)企业合并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5)企业合并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成本法的核算(7)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权益法的核算

第六章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考核知识点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概念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与计量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增加

4、固定资产的折旧

5、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6、固定资产的减少

7、固定资产的清查

8、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9、无形资产的处置

10、其他资产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概念(2)无形资产的内容(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4)无形资产的摊销

(5)区分无形资产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6)其他资产的内容

2、理解、应用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初始计量及核算(2)固定资产的增加的核算(3)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4)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核算(5)无形资产处置的核算

第七章 投资性房地产

一、考核知识点

1、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特征

2、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特征、范围

(2)能够熟练判断一项资产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理解、应用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成本模式(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公允价值模式 第八章 流动负债

一、考核知识点

1、流动负债的分类

2、短期借款

3、应付票据

4、应付款项及预收款项

5、应付职工薪酬

6、应付股利

7、应交税费

8、其他应付款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流动负债的内容(2)职工薪酬的范围(3)应交税费的内容(4)其他应付款的内容

2、理解、应用

(1)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2)应交税费的核算

第九章 长期负债

一、考核知识点

1、长期负债的特点及分类

2、长期借款

3、应付债券

4、长期应付款

5、借款费用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长期负债的内容(2)借款费用的范围

2、理解、应用(1)长期借款的核算

(2)长期应付款的核算——融资性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3)应付债券的核算(4)借款费用的计量

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

一、考核知识点

1、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及特征

2、股份有限公司

3、实收资本

4、资本公积

5、留存收益

二、考核要求

理解、识记: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区别、留存收益的形成与作用、弥补亏损的方法。

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一、考核知识点

1、收入

2、费用

3、利润及利润分配

4、所得税

二、考核要求

1、理解

(1)收入的特征、内容、确认条件(2)费用的内容、支出、费用与成本的区别(3)利润的构成(4)暂时性差异

2、识记、运用

(1)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分期收款、委托代销、销售退回

6(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

一、考核知识点

1、财务会计报告的意义和构成

2、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与作用

3、利润表的编制与作用

4、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作用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2)财务报表的种类及分类

(3)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理

2、理解、运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考核形式及试卷结构

1.本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卷满分100分。

2.试卷覆盖各章节的内容,知识、能力、素质及创新各占的比例大致是20%、20%、20%、40%。

3.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识记占20%,理解占40%;应用占40%。3.试题难易占分比例是:易约占30%,中约占50%,难约占20%。

4.本科目考试的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参考书目

《中级财务会计》,2016年8月第五版,刘永泽、陈立军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Ⅴ 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

1、不会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发生增减的是()。A.盘盈固定资产

B.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 C.以固定资产对位投资

D.计提减值准备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项目中,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是()A.企业自创的商誉

B.企业接受投资者投资的专利权 C.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

D.企业持有并准备增资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E.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权

三、判断题

1、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四、计算分析题

1、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09年至2010年对乙公司股票投资有关的资料如下:

(1)2009年5月2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300万元(其中包含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6万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股票,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8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009年5月27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6万元。

(3)200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跌至每股26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股价下跌是暂时性的。(4)2009年7月起,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至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跌至每股20元,甲公司判断该股票投资已发生减值。

(5)2010年4月26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1元。(6)2010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万元。

(7)2010年1月起,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上升;至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升至每股25元。(8)2010年12月24日,甲公司以每股28元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售出所持乙公司的全部股票,同时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68万元。

假定甲公司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并进行减值测试,不考虑所得税因素,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逐笔编制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2018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 篇6

2017-11-10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进行部署,明确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具体任务和具体措施,积极稳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促进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通知》是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通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工作部署,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单项改革,以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改革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合并本科录取批次。2018年起,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批次调整合并后,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15个院校志愿数,即院校志愿数设A、B、C、D、E、F、G、H、I、J、K、L、M、N、O 15个,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二是艺术体育类统考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018年起,将现各批次艺术(含音乐、美术,下同)、体育类统考专业的投档,从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三是普通高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018年起,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设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设A、B、C 3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专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四是继续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改革。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上年度总招生计划35%的招生计划,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安排在2018年春季进行,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组织录取。院校志愿数从2017年的1个院校志愿+9个院校平行志愿的方式调整为一个平行志愿组,设置6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五是深化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招生改革。2018年起,选择10所左右的高职院校,安排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录取。

六是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2018年起,逐步搭建全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报名、测试和录取平台。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3科成绩(可以自划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可以采取网上联合测试,也可以由院校自主命题进行测试。

七是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实行机考及美术术科统考部分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的改革。2018年起,全省音乐术科统考将《乐理》及《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视唱练耳》面试部分的考试内容、形式不变。美术术科统考方面,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速写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进一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评卷时先将考生答卷录入计算机,然后通过计算机辅助评价系统随机调由评卷专家进行评卷。

八是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2018年起,安排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在部分应用性强、职业特色明显的专业(如艺术、护理、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等),2018年安排本年度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技能测试等方式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打通职业教育“中职升本科”成才通道,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九是规范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管理。2018年起,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除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对“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

十是改革高考成绩发布方式。2018年起,高考成绩公布时,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办、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通知》明确,深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推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有力举措,是固本强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重要抓手。要求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体系,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顺利推进、不断深化。

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热点问题问答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全面有序深化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近日,记者就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采访了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

问:《通知》制订的背景和过程是怎样的?

答:为全面有序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国务院于2014年9月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于2016年3月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淡化录取批次、加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完善投档录取模式等改革要求。为贯彻落实两个《实施意见》的精神,在认真总结以往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出台我省2018年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单项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在淡化录取批次、加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完善投档录取模式等方面推进考试招生单项改革,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全面实施打基础,以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通知》的制订,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将“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指导思想贯彻始终。《通知》的改革内容,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通知》稿先后听取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中学、省内高校以及有关教育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和充分吸纳各方面合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通知》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能更好地满足高校多元化人才选拔要求和学生多样化选择的愿望,促进科学选才,维护公平公正,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问:为什么要对本科录取批次进行合并?本科批次合并后,对考生填报志愿是否有影响?

答:调整合并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我省从2018年起,调整合并本科录取批次,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的改革精神。从前些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情况看,原分批次录取在确保优质生源、考生高分高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几年来,随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考生录取机会进一步提高,志愿风险进一步降低,这为我省取消和淡化招生录取批次创造了良好条件。合并录取批次后,对高校而言,所有高校在一个平台上竞争,有利于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更好地发挥高校办学主体作用,更好激励高校注重内涵发展,发挥自身优势,专注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拓宽专业发展空间,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进而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对广大考生而言,考生可选择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的空间更大了,考生可以更好地结合自身的兴趣、特长、志向和优势,更为理性地选择自己比较心仪和向往的学校和专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考生健康成才成长。对于中学而言,有利于高中学校破除盲目追求“一本率”,缓解学校的升学率压力,减轻师生不合理教学负担,促进高中学校更好开展素质教育,更好地立足校情,明确定位,创建校本特色。同时,本科合并录取,对于纠正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问题,从而促进高校从基于分数的分层招生,逐步走向基于专业兴趣的分类招生,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推动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学校实际,自主发展,办出特色。批次合并后,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我省较大幅度增加了本科批次相关科类的院校志愿数,从原来的“7+4”两个批次11个院校志愿数增加到15个院校志愿数,而且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增加1个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因此,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满足率和满意度,特别是对于服从调剂而又不想到某个专业就读的该考生,可以更好地满足其专业兴趣。考生填报志愿,要从本人高考成绩实际出发,准确合理定位,注意志愿的“梯度”,往年的冲、稳、保三者之间的梯度更长更宽了,可以更加有效地防范“低分高报”、“高分低报”的风险,有效提高志愿填报的满足率和满意度。填报志愿的问题,希望考生高考以后再考虑,我们也会在高考后、考生填报志愿前,就考生如何科学合理填报志愿进行专题辅导,以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填报院校志愿。问:本科批次合并后,录取时,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要求有调整吗?原本科院校自主招生等形式招生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为引导学生全面学习高中所有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目前,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反向交叉考查,即普通高考文科类生考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理科类生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且在录取时,第一批本科文科、理科类院校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3个C及以上,第二批本科文科、理科类院校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2个C及以上。本科批次合并后,录取时,本科批次文科、理科类院校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要求统一调整为2C及以上,高校和考生的选择面更广了。

本科批次合并后,原本科院校和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含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等录取最低分数线按不低于往年的标准划定。

问:改革内容中明确,考生志愿的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这是怎么考虑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2018年起,我省对考生填报志愿的院校专业志愿进行了完善,即在现有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的基础上,增加了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设置,这主要是从尊重考生的特长和志趣、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填报满意度的角度考虑的。从往年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看,每年均有一些考生,尤其是刚上院校投档线的考生,档案投入考生所报的院校,由于分数较低,自己填报的、向往的心仪专业录取不了,院校只能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填写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院校就按照专业录取规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这样,就有可能被调剂到自己最不喜欢的专业。为尊重考生的特长和志趣,更好地促进人才选拔和培养,我省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2018起增加了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考生填报时,如果对所报的院校某一专业毫无兴趣,就可以将自己最不想去的专业在“不服从调剂专业”栏填上,这样万一需调剂专业录取,也不会被调剂到该专业录取,当然,也增加了被退档的风险。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量,科学合理进行填报,特别是要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志愿与“是否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专业”的关系,做到既能扩大录取范围,提高录取机会,又能尊重自身的特长、兴趣和志向,使自身的理想、志愿得以实现。

问:艺术体育类统考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按照什么分数进行投档录取? 对人才选拔和培养有何促进?

答:为进一步降低艺术体育类统考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和风险,2018年起,将现各批次艺术、体育类统考专业的投档,从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各批次艺术、体育类统考专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课和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以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成绩占60%),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统考院校(专业)调整投档录取模式,从现行的两线两投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以总分单线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从原来的1个院校志愿设置,调整为1个院校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志愿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有利于纠正片面“重专业轻文化”的现象,有利于艺术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有利于艺术体育类考生减少志愿填报的压力,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和满意度。

问:从2018年起,中职学校毕业生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可以报考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如何安排?院校志愿数如何设置?

答: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2018年起,我省打通职业教育“中职升本科”成长通道,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将安排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技能测试等方式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同时,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增加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以更好地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因此,从2018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试,既可以报考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也可以报考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专科)。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录取设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设3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A、B、C),专科批次设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A、B、C、D、E、F)。本专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正式投档时,分批次进行,先进行本科批次录取,再进行专科批次录取,每批次根据考生分数高低及志愿顺序先后逐一检索投档,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问:从2018年起,初中毕业生能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考成绩)被高职院校录取吗? 答:可以的。2018年起,在继续实施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招生办法的基础上,选择10所左右高职院校,安排其中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的考生,即可报考并参加录取。问: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答:2018年,我省将进一步规范、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考核、录取办法。一是逐步搭建全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报名、测试和录取平台,进一步优化流程,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分类指导,规范考核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以自划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可以采取网上联合测试,也可以由院校自主命题进行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命题并组织测试。三是规范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对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2018年暂停现代学徒制招生。

问:2018年起,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实行机考改革吗?考生应如何备考?

答:是的。为进一步严密和优化考试组织流程,构建起科学合理的音乐人才选拔模式,推动考试招生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我省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可操作性的原则,2018年起,音乐术科统考将《乐理》及《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视唱练耳》面试部分的考试内容、形式不变。考试大纲及考试模式已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机考在考查依据、考试性质、指导思想、考核要求、考试范围等方面与以往相比基本相同,考生只要练好内功,夯实基础,增强能力,提升素质,并按照考试大纲的有关要求,科学做好复习备考,不论面对什么样的考试形式,都能取得应有的好成绩。问:美术术科统考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吗?如何评?

答:2018年起,我省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考,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速写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进一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评卷时先将考生答卷通过扫描的方式录入计算机,然后通过计算机辅助评价系统随机调度由评卷专家进行评卷。

问:如何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管理?

答: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的不断深入,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科类较多,收费普遍较高,一些专业的计划数较大,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在录取时出现了因生源不足造成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因此,《通知》明确2018年起,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除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对“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招生录取时,省招生办按院校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如院校整体生源充足,但“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使用,按录取原则录取投档考生,切实维护考生切身利益。报考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的考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单独编码招生专业。问: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考成绩发布方式?

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7〕36号)精神,考生的高考成绩只能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2018年起,我省高考成绩公布时,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办、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可以较好防止对“高考状元”的不必要炒作。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渠道查询个人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渠道)打印成绩单。问: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何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测什么?怎么测?

答:根据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今后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对于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将以学考成绩为依据,“职业技能”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每年填报志愿时,考生及家长普遍存在着“不知道要填报或学什么专业好?”“不知道能学什么专业”“不知道所学专业毕业后能做什么?从事什么工作?”的现象。对于招生考试部门来说,面对几十万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存在“考什么?”和“怎么考?”的问题。2017年,我省高职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份两种形式:一是学校自命题测试即面试,由学校教师担任评委对考生进行面对面测试;二是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部分专业,进行“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试点,专门制作专业解读视频,考生先观看视频,再进行测试,提高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和认知度。该试点受到考生、家长和高职院校的认可和肯定。

问:这次高校招生改革的方案面向大众征求意见,出于什么考虑?征求意见的情况如何?

答:高校招生改革事关国家人才选拨和培养,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相关改革内容牵涉面广、复杂,而且不同群体的需求存有差异,高校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需求都存在着不同的需求。这次,省教育厅、考试院首次尝试将有关高校招生改革的内容公开征求意见,主要是集思广益,以便更好制定符合我省高校招生实际的方案。从反馈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人赞同这次改革的内容和措施,也提出一些切合实际的好意见、好建议。这些好意见和建议,我们已基本吸收到方案中,有的则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反馈意见中,一本二本合并是考生及家长最为关注的问题,担心合并后会填报志愿会更难,退档后落差更大,本科毕业证“含金量”降低等。对这些问题,建议考生家长不要担心。本科批次合并录取,增加了填报院校志愿数,更重要的是,投档仍然实行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因此,志愿填报依然是遵循“冲稳保”的原则,只要志愿填报注意院校及专业志愿能保持适当梯度,都能确保合理录取。关于本科“含金量”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单位在关注一个人是否出身“名校”的同时,将更看重于你“学了什么本事和本领”,你是否能胜任从事的工作。可以说,本科合并录取,在促进高校特色发展,注重专业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理性就学、理性就业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

2018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 篇7

目录:

第一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点设置及报考点要求 2017-09-21 第三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2017-09-21 第四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有关注意事项 2017-09-21 第五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1)2017-09-21 第五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2)2017-09-21 第六部分 考试纪律 2017-09-21 第一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来源:省市招办 [广东省] 2017-09-21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点设置及报考点要求

来源:省市招办 [广东省] 2017-09-21

(一)报考点设置

我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立27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

(二)报考点要求

1.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1)广东省户籍或就读于广东省境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3)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4)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5)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1)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和深圳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

(2)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所有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须到所报考学校报名。

(3)拟在广州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则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如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广东工业大学,则必须选择广东工业大学报考点;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则必须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如报考华南农业大学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则必须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如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汕头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和广州大学,则必须选择广州大学报考点;如报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则必须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

(4)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接受报考全国各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其他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报考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和南方医科大学的考生报名。

(5)深圳的考生如报考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

(6)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且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且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第(1)、(3)点限制)。

(7)报考汕头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汕头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报考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报考省内其他招生单位单独考试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

(8)全省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及在广州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不受第(3)点限制)。

(9)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仅限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

3.如因考生过于集中个别报考点,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期间临时关闭部分报考点,现场确认后适当调整部分招生单位报考考生到其它考点或备用考点进行考试。

4.报名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考生准考证上注明考试地点。

第三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来源:省市招办 [广东省] 2017-09-21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往届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有关注意事项

来源:省市招办 [广东省] 2017-09-21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1)

来源:省市招办 [广东省] 2017-09-21 1.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4.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

(5)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6)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8)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五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2)

来源:省市招办 [广东省] 2017-09-21 5.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6.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六部分 考试纪律

来源:省市招办 [广东省] 2017-09-21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更是最高学历层次全国统考,确保考试信度既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是教育公平原则的落实。每位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2.2018年,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狠抓考试管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重点打击包括请“枪手”代考及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等行为:

(1)使用身份证识别仪鉴别考生身份真伪,以杜绝请“枪手”代考行为。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身份证识别仪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时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严禁未持有上述证件的考生入场考试。

(2)在每一个考场安装电子视频监控设备,实施考试过程的全程录像。

(3)采取使用金属探测仪等多种措施防止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

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及时以文件形式将违纪作弊考生情况通知其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

3.考试要求:

(1)考生应尽早准备并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将不能进场应试。

(2)考生进场须接受考点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测,请考生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

(3)进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

(4)各科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阅卷,请考生注意书写用笔的规定。选择题必须用正规的2B铅笔填涂作答, 所选答的信息点要涂满涂黑,填涂多选项题时要保持同一道题目的几个涂黑点的黑度基本一致;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作答。

(5)违纪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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