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2024-06-16

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精选10篇)

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篇1

工 作 要 点

2011年怀化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预防办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青少年社会管理创新,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主要载体,着力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工作,积极探索对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生活帮扶和思想引导的新途径,努力形成青少年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1、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2010年,我市基本摸清了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基础数据,今年要着力研究和把握各类重点青少年的群体性特征和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特征,把握各类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建立完善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未按要求建立信息库的,综治评分扣0.1分。

2、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要以建党90周年纪念、“六五普法”实施为契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两法两办法”宣教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优化实施环境,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读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系列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组织开展小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向青少年推荐优秀出版物和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青少年网络普法知识大赛、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等活动。

3、加强对困难青少年群体救助帮扶。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救助帮扶。结合闲散青少年的特点,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闲散青少年职业培训制度。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丰富农村留守儿童课外校外生活,深入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等活动。各县(市、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因教育、管理、服务等措施不到位,引发影响较大的社会问题的,每起扣综治评分0.2分。

4、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在预防办各成员单位的基层组织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优活动,通过推动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健全我市青少年维权网络。在创建评优过程中,要针对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维权岗行动月”、“维权岗行动日”等集中活动,动员组织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进行联合治理,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青少年维权岗”的做法和成效,提高青少年和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维权岗”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及时发现和总结“青少年维权岗”有特色、有实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工作的整体发展。

5、继续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围绕“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主题,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建立共青团“倾听日”等工作载体,促进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与青年联系的日常化、经常化,充分了解、收集青少年诉求,在政策层面为青少年健康成长鼓与呼,优化其成长环境。

6、推广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市预防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预防办要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加大开展自护教育活动的力度,发布“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儿童安全成长行动”自护教育,让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到青少年内心。注重运用网络、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对青少年上网的引导工作,注重通过情感、时尚、艺术的力量在青少年中传播,增强青少年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能力。

7、加强青少年权益问题的舆情监测。加强对涉及青少年权益的社会事件等舆情动态的监测,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及时做好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避免出现涉及青少年权益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各县(市、区)要将发生的重大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及时上报,如发生而未及时上报的每起扣综治评分0.1分。

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篇2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结合团县委实际情况,特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逐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按照综治委统一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采取教育、服务、管理、矫治、优化环境等多种形式,实行综合治理,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强化管理,构件学校、家庭、社会三为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三、重点工作和措施

1、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增多,给青少年管理增加了难度,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新的突出问题,各县直团委、各乡镇团委、各学校团委要高度重视,增强责

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2、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学校要发挥的主渠道作用,把德育、法制教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建立和完善法制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活动,3、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体系。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乡镇团委,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都要切实担负起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责任。一是实施“家庭细胞”工程。二是实施校园“育苗”工程。三是实施社会“防护林”工程。

4、做好闲散青少年和失学辍学学生的管理、帮教工作。逐步建立管理机制,做到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乡镇团委、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对闲散青少年进行救助、教育、安置,帮助他们正常生活和接受义务教育,对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有针对性在开展帮教和矫治工作,协助学校和家庭做好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中小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对于闲散青少年和失学辍学学生,要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对有轻微违法行为需要加强临护责任;对失学、辍学的,镇中心校要帮助其回到学校重新学习。

5、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一是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二是集中整治学校周边文化秩序。三是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四是化解校内外矛盾,消除不安全因素。五是加强消防和校舍安全整治。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团县委组织牵头,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通过

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特别是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良网络信息。

乡镇团委要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立足于基层,组织学校,基层单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队伍,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举办“青少年法律学校”、“模拟法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做好闲散青少年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帮教工作。

各团委要加强对团干部的法律常识、德育知识的学习,用律已正已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用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教育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团委要成立小组,解决此项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地方干、有事可干”的问题,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平安乡镇”创建工作内容,精心组织,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2、各团委要制定落实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方面力量发挥作用。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工作的科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水平。

共青团XX县委

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篇3

后沽中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校工作的一项任务,为了全面贯彻上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校要根据实际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动员,广泛宣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使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书记牵头,政教处、团委、班主任、政治课教师等组成的学校防控在校生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团委书记、政教主任为具体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主要责任人;学校领导包控重点对象。在校内形成较为完整的防控网络,将学生违法情况纳入班主任实绩考核范畴,激励班主任重视防控。

二、争取支持,联防联控

在上级的支持下,我校主动与防控对象所在社区、派出所联系,由社区、派出所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对学生在校外的活动情况实施监控。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街道上游戏娱乐场所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整治,有效铲除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土壤。

三、重视家教,加强沟通。

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教育家长要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不能只顾赚钱,否则会误了孩子一生。要求他们每周与班主任通一次电话,每两周与班主任见一次面,并严格控制学生零花钱。

四、正面教育,积极引导。

学校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法制讲座、法律课程、班会、宣传橱窗等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要求全体任课教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防控对象,鼓励他们积极上进,要求全校学生不歧视他们,主动帮助他们;新学期班主任普遍找防控对象谈心,帮助他们分析违法后果,指明成长道路。

五、加强防控,防微杜渐。一控在校外自由活动时间。将学校作息时间通报给家长,要求防控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到家、到校,一旦迟到、缺勤,班主任即与家长联系,查找原因。

二控交友。安排品学兼优的好同学与其同路,督促他们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接触。

三控活动场所。由综合办、政教处派学生暗访网吧、游戏机室,严查学生到“三室一厅”、网吧等场所。

四控苗头案件。在校长室、综合办、政教处设立三个举报点,让学生及时举报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的线索。

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篇4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我镇法制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平安蓝田”的建设。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镇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今年的预防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制定工作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青年中心、青少年维权中心、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律学校等维权工作阵地建设。

2、优化工作队伍。通过强化培训、实践交流等方式加强预防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提升组织协调能力、服务能力、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做好干部队伍的培训,加强法制实践能力的辅导,提升干部队伍的法制素养。

3、健全工作制度。完善《xx镇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办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采集点的建设,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报送机制。

二、协调村两委、学校、家庭对青少年教育的齐抓共管

1、加强“两法两制”的宣传,实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发挥法制辅导员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列入正式课程,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证每两周一个以上课时。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地方和学校特点,创新教学方法,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学法求知的主动性,培养青少年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尊、自爱、自律、自醒的精神。

2、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继续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培训班、研讨会和“拒绝邪教进家庭”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家长和文化层次相对较低学生家长的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帮助他们掌握正确而有效的家庭教育方式,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推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三、推进重点工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

1、继续开展有害图书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联合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生产、销售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组织编写和推荐一批内容健康、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图书,并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开展向青少年赠书活动,丰富广大青少年的文化生活。

2、继续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学校等部门重点整治中小学生帮会活动、以大欺小、强行勒索财物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组织在校大学生参加学校群防群治,组织中、小学生利用闲暇时间参与法制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深化重点群体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l、服务青少年的学习、就业需求。重点关心弱势群体、流动人口的子女,使他们不因贫因故失学,保障其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问题和“双失”青少年问题的专题调研。

2、关注弱势青少年群体。联合司法、公安等部门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助一”、“多助一”的刑释解教青少年结对帮教机制,积极实施“矫治计划”。

3、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辅导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画廊、咨询台、发放资料、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反邪教集中宣传咨询等活动,对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青少年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青少年解除心理障碍。

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篇5

江桥小学2011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和活动,为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完善机构,加强管理

1、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制订工作计划,商讨现状及对策,及时对工作作出总结。

2、完善各项制度,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教育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尊重和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努力做好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学校与家庭、社区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未保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问题。学校了解、关心特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对特殊学生(行为偏差、父母离异、特困)进行结对帮教和座谈会,提高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落实举措,提高实效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工具对学生进行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午会、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观看VCD、召开主题班会、分析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等生动多样的形式,正确引导中小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生活观。

2、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学校继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距离学校200米以内的“三厅两室一吧”的打击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特别是互联网的管理。现学校周边200米内无网吧、游戏机房、娱乐场所,校门两侧50米内无贩卖碟片、书报刊等游商地摊。学校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学生严禁进入营业性网吧等场所的教育,积极配合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别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隐患的打击力度。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大力普及法制教育。学校充分利用校会课、班会课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四年级开设法制课,各班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内容有交通安全法的认识,有如何掌握自我防范的方法,有对如何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小公民的讨论等。发挥好校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做好依法治教、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学校先后建立了后进生帮教小组,要求中高年级班主任能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制订切实措施,反复抓,抓反复。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在平时工作中注意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充分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每周一次的“心钥匙“广播与每日开放的心理咨询室,针对学生在参与电子游戏、电脑上网等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缺乏自制力,以及社会、家庭不良影响等情况,作出了心理上的分析、指导、纠正。学校还利用多种渠道,调查了解“问题学生”产生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做到学校教育、家长监护、社会督促齐抓共管的局面。

5、落实校园安全措施。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加强巡逻,消除安全隐患。安全人防、技防、设施防符合要求。认真做好护导值日工作,要求护导值日教师教育好学生,管理好学生。教育学生远离危险,防范侵害。学生也主动参与、配合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比如放学时不忘“三关”(关灯、关窗、关门),分别开展了模拟地震的自救演习,消防安全紧急疏散以及预防非法侵入的演练,使学生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方法。学生树立了较强的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能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了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学校邀请交警队、消防、司法部门的专家、领导来校做专题讲座,从专业角度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119”消防日,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深化主题活动,并在活动中突出自主体验,培养学生的自主教育能力。

三、实施帮教,关爱学生

1、帮教后进学生。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学校继续坚持帮教制度,定人、定时、定责任,充分利用新课程改革的大好环境,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抓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毫不松懈地做好控制流生工作。学校期初确定名单和帮教措施,责任到人。班主任与学科教师在学期初了解学习困难生与行为偏常生的学习与行为情况,借助家庭、社区进行全面地调查与分析,之后制定具体的帮教计划。学期中期,根据对学生的帮教情况及帮教效果向家长反馈,如有不妥与家长共同协商。在班级中,开展“一帮一”的结对活动,借助班级与同伴的力量影响行偏生,促使其一起进步。在对家长的调查中,家长对预防犯罪工作信任度为95%,一年中,学校没有开除一名学生,也无因此而引发的上访事件,一年中无辍学学生。

2、关心学生成长。每学年,学校都会专门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并以各种方式为这些学生解决生活与学习困难。开学初,向家困生发放爱心助学金,并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予以多方照顾。经常开展慰问走访活动,到学生家里送上慰问品,向家长交流孩子在校的情况,了解学生在家表现,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强自立,好好做人,拥有一颗善良、坚强、感恩的心。

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篇6

中共沙连堡乡委员会 关于沙连堡乡2011年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 工 作 总 结

2011年,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根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对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

设,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了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为我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维护我乡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

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对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充实与完善,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马德明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武装部部长、司法所所长、学区校长等任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乡综治办、民政、妇联、团委、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小学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由乡综治办主任任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犯罪、遵守法纪创造出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以各种形式警示学生,提高法律意识。

发挥法制校长作用,紧贴学生实际,以青海省法制副校长宣讲手册《知法守法、远离危险、远离犯罪》为基础,以“远离危险、远离犯罪”为主要内容,深入各小学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副校长结合学生、学校、家庭、社会的现状,对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说明目前青少年犯罪主要原因是对法律的茫然和无知,重点讲解了什么是违法

行为、什么是犯罪,同时采用互动形式就同学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能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抵御不法侵害。同时,由乡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同志不定期向师生汇报近期乡域内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并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县司法局同志举办法制报告会,向师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青少年维权法》等相关的法制法规。使师生及时了解当前违法犯罪的状况,进一步敲响警钟。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的意识及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发挥教师、学校、家长共同作用,构建预防网络。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增强了广大教师监督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宣礼讲法,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是关注问题学生学习、生活问题;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保障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利用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堂,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教育方法,耳濡目染宣传守法意识,营造了家庭和谐、守法环境。

五、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教育。

乡综治办因地制宜地把握禁毒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成功举办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每位社会成员宣传《中华人

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开展了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号召学生做小小宣传员,与家长、邻里进行交流;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活动,向未成年人宣传了毒品危害,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六、建立预防长效机制,加强沟通、逐步完善队伍建设。

建立了由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联系会议,沟通信息,协调、督促、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务。及时对工作出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基础上,通过预防、挽救、教育感化等方式妥善解决各种问题。

逐步完善帮扶队伍建设。通过在学校,发挥集体作用,对问题学生进行一帮

一、多助一接对帮教活动;在各村建立由村治保主任、民兵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配合派出所不断加大对各校园周边交通、治安工作力度,解决困扰学生出行的安全问题,加强校园内外治安工作力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组成由法律工作者、司法所人员、学校负责法制教育、心理辅导教师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对问题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辅导;加大社会关注力度,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通过社会帮扶解决困难的青少年的生活、家庭问题,减少或杜绝因过早辍学步入社会或因贫困问

题走上违法道路的现象发生。

总之,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勇于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规范预防办组织机构,加强预防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在继续扎实作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继续增加教育宣传活动次数,大力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创造性的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工作,不断提高我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抄报: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 篇7

2010年,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要求,狠抓预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切实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和管理创新,抓住影响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教育引导和预防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佛坪、创建国家级平安县做出新贡献。

一、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县综治办、县法院、文教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县委等部门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着力加强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工作。要努力摸清各类青少年群体的基础数据,着力研究和把握各类重点青少年的群体性特征和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特征,把握各类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

(二)加强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县广电局、县关工委等部门 1 要加大对校园网、互联网及其营业场所和手机运营商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打击互联网、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信息垃圾和相关网站。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信息安全责任,积极推动WAP网关绿色上网技术标准的使用和推广,加强网上思想教育政治工作,有效配合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充分发挥违法违规网站黑名单机制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推进行业自律;要坚持不懈地继续抓好“五老”网吧志愿者(老干部、老党员、老复退军人、老教师、老劳模志愿者)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力争每个网吧都有“五老”志愿者持证上岗、加强监督,为我县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

(三)大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城建局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中小学周边用地规划控制,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力度,整治学校周边容易藏污纳垢的场所,确保学校周边安全;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摊点、计生用品店和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坚决扫除学校周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预防工作,通过“警务室进校园”和“警校共建”活动,把学校纳入平安建设和社区警务战略的总体规划;通过严厉打击校园内传销,遏制传销组织诱骗学生、渗入校园的苗头和倾向,探索建立长期有效的预防机制。

(四)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工作为抓手,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察。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司 2 法局、团县委等部门共同推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针对主要问题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基础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县综治办、团县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专项督察,督促检查基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和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群体,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县关工委、文教体育局、公安局、县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行动”,共同做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生活关爱和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家庭教育工作网络,依托网上家长学校,切实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高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利用基层学校主阵地,政府各部门共同协作,创新留守未成年人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引进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弥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缺失。

(六)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和管理。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城建局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做好街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救助和帮扶。民政局、文教体育局、司法局、县妇联 3 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掌握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状况、心理动向,加大社会关爱和救助力度,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开展各类社会慈善活动,推动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八)加强网络沉迷青少年的教育引导。针对青少年手机媒体依赖情况和网络沉迷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监管,加强网络技术安全监控,继续推进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净化网络空间。文教体育局、省广电局等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文明上网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九)进一步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就业帮扶工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文教体育局、团县委等部门要努力帮助和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创业,要推动各类社会组织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在这一群体中广泛吸收人才。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突出重点项目,进一步深化常规活动

(十)深入开展以“两法两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团县委、县综治办、县法院、司法局、文教体育局、县关工委等部门要以“两法两办法”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讲、“知心律师进校园”、“审判进学校”、志愿者与重点青少年群体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民政局、4 司法局、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要共同做好闲散青少年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重点摸清初三毕业未就学和初中辍学等闲散青少年的分布区域和社会心态,在此基础上加强服务管理,健全闲散青少年的社区保护机制。

(十一)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和“未成年人零犯罪城乡社区”创建活动。认真做好2009—2010佛坪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申报创建工作。同时,以“为了明天”创建活动为统揽,将“未成年人零犯罪城乡社区”创建工作纳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在系统(行业)和基层组织两个层面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进一步拓展基层工作空间,有效整合相关力量,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把城乡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部分,加大投入,改善服务,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公益性服务。

(十二)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建立和完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性和日常性相结合的面对面活动,采取集中视察、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在“两会”上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和议案,进一步畅通青少年合理、有序表达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渠道。

(十三)深入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县综治办、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要广泛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继续在中小学生寒、暑假期间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假期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普及青少年自护知识,提高青 5 少年安全自护能力。特别要注重“自护提示”日常化和经常化宣传教育,积极探索通过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自护教育活动的新途径,拓展“自护提示”在公众场合发布的空间;开展“网上Flash征集比赛”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青少年主动参与自护教育活动。

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工作机制建设

(十四)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工作机制。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区域协作,注重加强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县和乡镇预防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县级预防办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乡镇预防机构的兼职工作人员,强化乡镇综治办、村级治安中心户长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职能,逐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预防工作网络。

(十五)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发挥县一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预防办议事协调、调查研究、舆情分析、信息汇总制度,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继续深入落实综治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对各乡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检查、监督和考核,落实责任奖惩制度,推动各地在抓重点群体、抓重点问题、抓基层基础上下功夫。

(十六)加强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努力为基层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培训机会,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落实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 6 罪专项工作经费,在保证预防办日常工作经费的基础上,逐年加大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基层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建设。重视加强基层专兼职队伍建设,聘请和培训专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参与预防工作,建立包括“五老”和志愿者在内的辅助工作队伍,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基层的整体活跃。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贯彻“教育发展,平安先行”、“学生成长,规范引导”的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和弘扬美德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努力探索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提高依法育人的实效性,让每一位青少年在“法”的指挥棒下健康成长。

二、总体目标

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强化基础,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实现以学校法制教育带动社会,并将法律知识辐射到家庭。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实现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

三、内容和途径

1.突出一个主题。以“与法同行、牵手明天,做合格公民”为主题。

2.夯实两个基础。一是学校普法队伍。成立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二是学校普法阵地。巩固和发展校园法制广播站,黑板报、橱窗、手抄报等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等手段对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

3.抓好三项重点。一是抓特点。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好的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形成本校工作特色,努力营造学校普法教育的良好氛围。二是抓亮点。组织开展“四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组织一支

合格精干的普法宣传队伍,每学期定期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月活动和普法征文活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问题学生”心理访谈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将法制教育系列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抓热点、难点。依法处理家长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本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学校领导学法用法有新突破。学校领导在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把《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重点,全面了解我国法律制度基本体系,从法理上掌握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涵,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逐步养成依法决策、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和行为习惯,实现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教师学法用法有新突破。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八不准”作为评价教职工师德师风的重要标准。坚决抵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学生学法用法有新突破。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主题班会、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保证学生普及法律任务完成。认真挖掘各学科教材法制教育因素,渗透法制教育。建立以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骨干的普法教育队伍,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定期向学生宣传《宪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依托有效载体, 通过开展“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激发学生的兴趣,帮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机制,突出法制教育内容,充分发挥社会及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四是家长学法用法有新突破。家长是普法工作的隐形力量,通过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定期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引导家长依法监管保护孩子。

5.开展八项活动。一是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校园之声广播、橱窗、黑板报、手抄

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邀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到校举办法制教育专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开展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班(团、队)会、模拟法庭等活动,让每个在校学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利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禁毒日”、“世界人口日”、“爱鸟周”等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宣传《环境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森林法》、《土地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争创“绿色学校”,唤起师生环保意识。二是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利用校园网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在校园内设置青少年维权岗举报信箱和法律援助窗口,开通维权服务咨询热线,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三是兴趣转移活动。通过开展寓德于文“两个一”(每周学生记诵一首古诗词,写一篇心得日记)、精神早餐“三个一”(诵读一句名言警句,讲一则名人故事,唱一支积极健康的歌曲)、爱国主义等活动,培养学生正当的兴趣爱好。建立健全敬老院等社会德育实践基地,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组织开展青少年志愿者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提高道德修养,有效抵制不良思想的侵害。四是师生礼仪常规教育。利用校园网制作《中小学学生礼仪规范》、《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专题片、利用“校园之声”广播开办礼仪教育专栏节目,以礼仪教育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升学生文明素养,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五是主题团(队)日活动。积极开展“五团”(团旗飘起来,团歌唱起来,团徽戴起来,团课上起来,团的活动搞起来)、“五心”(忠心献给祖国,孝心献给父母,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信心留给自己)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规范学生课前一支歌活动,引导学生传唱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红色经典歌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六是重视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成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开展“悄悄话周日记”等活动,给学生创造一个倾诉情感的场所,给老师提供一个了解学生心灵的渠道,搭建师生情感交流的桥梁。实施问题学生导师制,建立问题学生档案,推行问题学生承包责任制,跟踪调查引导,提高心理素质,矫正行为习惯,培育良好品德。七是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成立青年党员教师

义务护校队,晚间巡逻值班,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让学生人人参与执法护法行动,提升学生依法管理公共事务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八是开展“小手拉大手”互促活动。发挥学校“窗口”辐射和学生“天使”带动作用,完善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互促机制,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学校法制教育的成果传递到家庭、社会中去,为创建一个和谐、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实现“教育好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造福一方人民”的社会效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政工、教务、总务和工青妇群团队组织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方案》的实施列入学校思想道德及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之中,纳入到相关人员学期考核和班务量化考核当中,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全面负责组织和推进《方案》的实施。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校广播站、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方案》,通过校园网、校园之声广播、开办校园电视台、设置法制专栏、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等途径,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要充分利用教师大会开展教师学法行动,利用家长会开展家长学法、家长法制教育活动,为《方案》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精神,从基础工作抓起,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要积极与公、检、法、司等相关政法部门联系,争取社会各个方面力量的支持,形成全社会都来学法、普法的良好势头。不断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9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周密部署,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对“两法”地深入学习,广大师生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制定规划。在认真总结几年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培训。在教师培训中。一方面积极组织系统地学习两法内容;另一方面全面提高班主任法律意识,强化“两法”的贯彻落实。学校给每位班主任教师购买了霍懋征《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一书、定购了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主流媒体《德育报》,学校利用网络下载文章供教师学习,以更新教育观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坚持月培训制度,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科学指导,聘请专家对班主任进行了《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怎样写学生的个性化操行评语》、《如何有效加强班级管理》等讲座。三是搞好宣传。为使“两法”深入人心,学校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学生上街发放宣传单、悬挂过街横幅、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等宣传形式,使“两法”逐渐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实行了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了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一是从学校教育入手,强化法制意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组织学生收听法制报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观监狱等教育形式,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从社会环境入手,治理校园周边秩序。为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效果,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校领导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三是从父母影响入手,抓好家庭教育。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学校每年集中举办家长培训班,并把“两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家长明确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自觉地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法影响和教育未成年人。四是从教育转化入手,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我们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了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使之成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有效途径。

四、进一步完善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市直各院校和县(市)区部分学校设立了驻校警务室,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学校和公安部门有了经常性的联系,确保学生身心安全,避免伤害事件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聘任法制副校长865人,进行法制讲座、法制报告25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30多万人(次)。

五、“控辍保学”,从源头上做好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青少年犯罪一般是从辍学、厌学开始,近几年各初中非常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在每年三月、九月的“控辍保学”活动月中广泛开展“控辍保学”的系列活动,如千名教师访万户家庭活动,献爱心送温暖扶贫助学活动,争创“无辍班”“控辍免检校”活动等。局领导包校、校领导包班、班主任包人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以法、以情、以德、以责控辍,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篇10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综治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相关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机制;坚持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交流信息、研

究对策、布置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3、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鉴定责任书,并与部门考核直接挂钩。

4、结合“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竞赛等活动,对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实用的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5、各学校要坚持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要定期举办法制报告会,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以案例说法理,给青少年学生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6、落实帮教措施,开放“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做好单亲家庭、后进和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转化工作。

7、大力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建立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向青少年普及防范侵害的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提高他们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8、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矫正青少年的心理误区,化解青少年的心理矛盾,帮助学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心态。

9、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建立以县级为中心,覆盖各乡(镇)、相关单位、学校等的青少年维权网络。

10、净化、优化校园教育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清除校园周围治安隐患。

11、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监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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