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面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 精准信访”建设的几点思考

2024-08-19

对全面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 精准信访”建设的几点思考(通用6篇)

对全面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 精准信访”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1

点思考

对全面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精准信访”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5年是信访工作的法治建设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精准信访”建设,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努力形成法治、为民、公正、透明的新型信访工作模式,为深入实施“三区两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和任务。

(一)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在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找准信访工作职能定位,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正处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预警机制、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二是加强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通过浙江网上信访平台及时传达群众诉求和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滚动排查、动态管理、及时调处,推动大量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坚持杜绝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到位而引发进京非访、越级上访、集体访、恶性事件等异常情况。三是推进基层建设。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规范基层信访工作场所建设,改善工作环境。

(二)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在有序引导上形成合力。进一步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落实“法定途径优先要求,做到只有无法进入仲裁、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的信访事项,才可以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启动办理、复查、复核程序,最大限度地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矛盾纠纷,树立起合理合法的诉求只要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的导向。一是建立互通互联。完善各级政府法制办、法院、信访三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仲裁、复议、诉讼与信访有关衔接的互联互通机制,及时讨论研究复杂、疑难信访件的法定化解措施,实现有效甄别、有序引导。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能边界,督促首办部门严格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告知信访人法定救济权利;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步建立信访件横向转办制度,推动部门精准指导基层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做到“有诉必登、有问必答”,并在期限内认真受理、办理,做到100%按期处理,力争办理“无差错”。三是提高信访公信力。多层次开展听证评议工作,接受各方监督评判,还原事实真相,做到过程全公开,结果全公开,真正让群众信服;更加注重实地调查、政策解释、理性引导,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质量,要求复查复核三级终结信访事项送审率达100%、省级会审通过率达90%,杜绝以信访终结代替司法终结,着力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

(三)坚持阳光信访主导,在压实责任上借势借力。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云平台,拓展完善浙江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将各级各部门信访业务全部纳入系统,实现进入系统的初次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力争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同时,每月分别对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满意率进行排名,连续两个月列末二位的要考核扣分,连续循环、再连再扣、退出停扣。完善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认真抓好有效满意评价的结果运用,对群众评价的不满意件100%纳入督查,借群众评价之力,倒逼责任落实,推动问题化解。扎实推进“浙江信访”网络平台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我省信访工作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热点事件回应平台、群众信访服务平台。

对全面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 精准信访”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2

2015-02-03 作者:庄传奇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越来越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信访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力量,在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期,我们对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 22 名一线信访干部进行了调研,形成了一些初步认识。

一、现状特点

一是年龄结构更趋合理。长期以来,全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年龄偏大。经过近两年的调整,平均年龄从以前的 42.5 岁下降到 40.1 岁。目前,35 周岁以下有 7 人,占信访干部的31.8%,36 周岁至 45 周岁有 5 人,占信访干部的 22.7%,45周岁以上有10 人,占信访干部的 45.5%。

二是学历文化水平较高。全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研究生学历2 人,占信访干部总数的 9.1%,本科学历17 人,占信访干部总数的 77.3%,专科学历 3 人,占信访干部总数的13.6%。有些信访干部仍在继续攻读高学历或双学历,以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涵量。三是选拔配备力度加大。市纪委逐步加大对信访干部的选拔配备力度,安排一名新招录的公务员到市纪委信访室工作,从基层提拔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信访室任主任,从机关科室交流一名同志到信访室工作。近两年来,8 个县(市、区)纪委选拔配备信访干部 5 人,有力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开展。四是履行职能意识增强。通过 “三转”,加上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岗责更加明确,信访干部将本职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的意识逐步加强。同时,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群众认同率达 95%以上。

二、存在问题

一是从事信访工作有畏难情绪。少数信访干部面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畏难情绪,感到“信访工作难做,信访干部难当”,有想改行从事其它工作的想法。在调研中,有部分纪检干部不愿从事信访举报工作。

二是业务工作培训力度不大。近两年,由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调整较大,新调整到信访工作岗位上的干部没能及时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影响工作能力的提高和职能作用的发挥。目前,全市 22 名一线信访干部中,经过信访培训的只有 9人,仅占 40.9%。

三是信访工作岗位交流力度不大。在信访举报部门工作 5 年以上的干部有 13 人,占全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总数的 59.1%。其中,有 6 名同志在信访举报部门工作 10 年以上,有 2 名同志在信访举报部门工作 25年以上。

四是基层信访力量相对薄弱。目前,8 个县(市、区)纪委信访一线干部仅 16 人,其中有 2 人属于借调。有部分县(市、区)纪委只有 1 名信访干部,还有部分县(市、区)纪委信访干部被长期抽调从事办案工作,无暇顾及信访工作。

三、对策建议

一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作为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信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重视抓好先进典型,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这就要求信访干部在学习信访理论业务知识的同时,也要学习法律、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以适应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需要。要结合实际,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地开展培训工作,多给信访干部参与培训的机会,帮助信访干部全面提高素质。三要加大选拔交流力度。要严格按照热爱信访事业、精神状态振奋、综合素质过硬、党性原则坚强、勇于开拓创新、自身形象良好的标准,认真做好信访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要加大信访干部的交流使用力度,注重发现和选拔信访人才,有意识地做好信访干部的培养工作。

做好基层信访稳定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3

——做好基层信访稳定工作的几点思考

信访工作是企业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信访接待工作的效果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出现一些信访问题是难免的,关键是要正确对待、及时解决,对这些矛盾处理不好,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企业的不稳定、不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客观分析目前企业信访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探讨并完善处理这些信访问题的机制、对策,使信访工作更加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企业信访形势发生的新变化

近几年来,随着企业的发展,信访案件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信访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信访主体变得更加宽泛。以前信访主体主要是收入相对较低、缺乏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主要动机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自身的利益诉求。而今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加强,信访主体更加宽泛,逐渐涵盖各层次群体;二是信访问题的复杂性更加突出。从信访内容看,反映问题的类型越来越多,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触及的层面越来越深,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有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相互交织、也有合理要求与不合法诉求方式相互交织等矛盾使信访接待处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三是信访活动的组织性和对抗性明显增强。从信访规模来看,集体上访的现象不断增多,组织性日趋明显,上访人员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对公司领导或办案人员进行围堵、纠

缠、威胁等情况。

二、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信访问题通过领导的重视和批示,确实使得相当一部分的信访事项在合理合法的原则下,通过信访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协调得到了解决。一些信访问题的解决使得部分群众在思想认识上产生了误区,一是认为信访“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有些信访群众的利益要求不符合有关政策,或有的要求过高超过政策极限,当他们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就不断上访,打“持久战”。二是信访者看到有些问题通过领导批示得到解决,使得他们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或具体部门,非得面见大领导,认为只有找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三是有些信访者认为领导害怕闹事,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有的信访人的要求按政策解决了,又提出新的过分要求或无理要求,想用闹事来达到目的。

另外,有些信访老户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时过境迁、证据遗失或政策演变等原因,处理起来也比较困难。

三、当前形势下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对策

首先,要提高信访案件所涉及部门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信访工作不仅仅是信访部门的事,信访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管辖范围,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配合信访部门,认真及时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应由本部门解决的问题,避免互相推诿,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到信息共享,有时信访者同一个问题可能找几个部门,如果各部门之间缺

少协调,互不通气,可能信访者得到的答复和解决方案不一致,容易导致问题复杂化,造成信访人对企业的不信任或重复访。

其次,要高度重视初访,提高信访处理的效率。信访接待争取做到迅速、快捷、就地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和未激化之时,避免小矛盾酿成大矛盾。在案件处理中,要进行换位思考,从对当事人有利和方便的角度出发去办案,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对于历史遗留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态度诚恳的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尽可能做到人性化、人情化,从而减少重复访、缠访、越级访等情况的发生。

另外,要注重关注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加强组织协调,进行疏导化解,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尽可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要加大宣传疏导力度。信访接待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要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制度、法规而不是靠领导。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过高要求和过激行为者放弃过高要求、纠正过激行为,接受合理解决办法。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力求及时化解,对于妨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上访者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要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4

明溪口镇纪委书记 廖晓红

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刻不容缓的责任。当前,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二是群体上访大幅上升;三是越级上访情况严重;四是联名信访、匿名信访情况较为普遍;五是重复上访、多头上访问题突出。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面对目前信访举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客不容缓。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通过来访、信访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树有根,水有源”。群众信访、上访也有他根本的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 访工作的关键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二是要转变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四是要建立健全乡、村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加强换位思考,积极做好信访矛盾的化解和疏导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二要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 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三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创新工作机制,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要结合《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对全面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 精准信访”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5

信访工作是基层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社情民意的窗口,也是党策落实情况的风向标,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和信访工作,对于巩固党的群础,维护群众利益,纠正工作执行中的偏差,发现工作当中的体制和机制障碍,维护一方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的初期,认真研究和解决新形势

下基层信访中的突出矛盾尤为重要。

一、文武乡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文武乡信访工作总体呈现出较良好的态势:一是信访总体趋势有所波动,2008年与2006年相比,呈下降趋势(2006年来信访2人次,个体访140次169人,集体访1次30人,2007年来信访1人次,个体访94次123人,集体访1次12人,2008年来信访0人次,个体访26次42人,集体访2次11人);二是越级访、异常访总体呈上升趋势(2008年上半年有3人进京非正常上访);三是信访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机构健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了专门的信访办并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软硬件建设规范;四是信访机制完善,制度健全。工作程序严谨,交办、督办、回复制度健全,运行良好;五是解决突出信访问题有一定的创新,针对进京上访人员和个别老信访户、缠访户,我们认真宣传了《信访条例》的规定,召开了信访听证会进行研究和解决。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群众依法信访的自觉意识较差。在这些年的信访实践中我们发现,人民群众每遇到困难和问题,事无巨细,首先想到的是找党委政府、找领导干部,很少思考过他们的问题应不应该由党委政府解决,而且应该通过法制途径解决的、应该通过社团组织解决的也都找到党委政府来;另一方面,到党委政府反映问题,根本不考虑应当找什么部门、哪位同志,而是首先找书记、乡长、主席,再找副书记、副乡长,再找部门负责人,最后才找具体业务办事员,对公开栏的办事程序视而不见,盛气凌人,藐视领导干部职工,甚者群访、重访、越级访。这两个方面充分说明了群众对信访认识不够,依法信访的自觉意识很低。

(二)机关干部为民办事的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职工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言语粗暴容易激化矛盾,有的干脆回避问题。

(三)异常访的稳控工作较难。由于现在的信访渠道畅通,热线电话、网络、媒体众多,交通方便快捷,给异常访的稳控工作带来了客观的困难。

(四)易引发信访的敏感领域多。文武乡历史积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较多;经济社会发展中小城镇建设、橡胶体制改革、水电产业开发、林木流转、土地流转、农村低保的核发等引发的问题较多。这些均是人民群众上访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五)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文武乡虽有专职的信访负责人员,但是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信访工作培训,在客观上也给信访工作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六)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有差距。个别职能部门信访强,在信访工作的联系衔接上不畅通,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的运行上有梗阻。

(七)新《信访条例》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何依法信访,处信接访,目前多半是按陈规旧习在进行,新《信访条例》的诸多规定和要求落实不到具体的信访工作当中,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有待加强。

(八)对信访信息的深入分析不够,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不够。

(九)信访基础不牢。村组是基础信访工作的关键,一些地方基层干部不重视信访工作,一些村组干部信访意识淡薄,宣传解释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等是造成信访问题突出的直接原因。

(十)体制不畅。表现在对同一信访问题的解释上,“上面向下推容易,向上推难”,而很多问题往往需要上级制定政策才能解决,且各级的责任不十分明确;大官好当,下官为难。

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一)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力推进当前的信访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原则,按照“构建一个格局,健全一个体系,加强两个建设,严格一个程序,打牢一个基础”的思路,致力于降低越级访、重复访,控制群体访,稳定老信访户,重点应该从以下几点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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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一步作好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 篇6

对进一步作好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过去,由于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化解不力,有的甚至对群众中确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仅不去很好解决,而且还采取能躲就躲,躲不了就推的态度,致使群众上访和越级上访的案件增多。要改变这种状况,人大除了促使各级领导深化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外,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信访法》,按照“依靠基层,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领导责任机制,把信访工作的各项指标纳入单位每年度的总体工作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进行严格的年终考核,明确奖惩,坚决兑现。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各级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职在一方,守土有责,对信访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保证到位,自身表率到位,使信访工作议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位置、制度上有保障;才能促使各级各单位真正切实负起责任,把本地、本单位职权范围内信访问题解决好;也才能有效防止出现躲避矛盾、推诿扯皮、把矛盾上交的现象。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要按照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负总责,要认真履行稳定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要具体负责抓好稳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对群众信访,根据其情况和性质,尽量做到领导亲自接待、亲自批办、亲自督查落实,认真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站在讲政治高度上,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群众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力量,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和群众观念,对信访部门开展工作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配齐配强信访力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 “ 七一 ” 重要讲话中所要求的,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善待上访的群众,体谅和理解他们的困难,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做好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从 “ 倍加维护稳定 ” 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减少群众集体上访。要积极主动地处理重大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应该由哪一级、哪一个部门解决的信访问题,就由那一级、那一个部门认真处理好,不得上交、不得下推。对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处理意见。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讲究工作方法。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乱表态,乱开政策口子,引发新的矛盾。群众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到尽善尽美,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党和政府给他们排忧解难。对信访群众要有真情实感,时刻考虑群众生活、群众利益和群众愿望。要把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当作是实践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千方百计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问题,要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怕上访群众 “ 占便宜 ” ;对一时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稳定群众情绪。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多做 “ 雨中送伞 ”、“ 雪中送炭 ” 的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再就是要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切实抓好责任制落实。信访工作本身就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要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为重点,从三个方面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讨论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坚持和完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建立齐抓共管、联手处理信访问题的协作机制。二是要坚持落实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和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信访量较大,领导干部本人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将部分信件交给同级信访部门专人办理,同时要抓好督办,定期过问处理情况。三是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信访包案的领导要认真落实责任,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调查、包问题处理、包人员稳定。对因敷衍、拖延、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而贻误工作,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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