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2024-06-06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精选11篇)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1

政策内容

2016年,我省出台《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实施了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2

1 目前资助贫困学生政策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从1994年以来, 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门相继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政策和措施, 各级政府、各所高校与社会各界也积极采取措施, 展开多层次、多层次的资助工作, 并且不断完善资助体系, 目前,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由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内容组成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目前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学生的学费和生活问题, 保证了一定数量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但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例如奖学金额度小, 无法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甚至有部分学生不好好学习以获得奖学金, 而执著于自己家境贫穷以获得数额更大的助学金:助学金评定过程中, 缺乏以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 难于做到公平公正, 实事求是。

2 改进措施

2.1 改革助学金形式

目前高校都设立了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其目的是为了部分地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 但是关于高校助学金的话题和讨论就一直是个热点, 就笔者来看, 此种形式存在着以下弊端。其一,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困难重重, “伪贫困生”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现在经济收入类别繁多, 显性工资和隐性工资并存, 单凭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很难判断准确全面的反映受助学生家庭的真正经济状况。其二, 因为助学金是一种无偿资助, 部分学生因此就不甚珍惜这种资助, 有些学生甚至有“不要白不要”的思想。而且助学金和受助学生的学习情况联系不紧密, 对受助学生约束力不强。它不仅不能起到激励学生上进的作用, 反而还会助长一部分学生等、靠、要及乱花费的不良思想和不良习惯。毋庸置疑国家、高校和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但资助不等于无条件的补助, 更不等于由国家负责解决所有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 资助困难学生不应该仅仅被看成是经济问题, 如果不和培养合格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目标结合起来, 资助工作就有可能变成为一种单纯的“慈善行为”, 这对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及行为都会产生不良的负面影响。现在贷学金制度已普遍建立, 助学金的帮困扶贫功能完全可以在贷学金制度中体现, 所以, 完全可以考虑逐步减少助学金金额和补助面, 在适当的时候完全取消助学金这种形式。

2.2 加大奖学金力度

奖学金制度由来已久, 因其将竞争原则和激励机制引入到了高等教育管理之中, 具有奖优促劣、鼓励上进的导向作用, 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条件下高校改革的需要。但是由于现在地方高校的奖学金奖励额度较低, 从而淡化了获奖意义, 也难以真正起到激励竞争的作用。改革的思路应该是:提高奖金额, 以此加大竞争力度, 真正起到鼓励先进、带动中间、鞭策落后的作用。加大奖学金力度, 大致有两种办法:一是争取更多的奖学金来源, 增加奖学金总额;另外就是压缩获奖面。以笔者所在高校的情况分析来看, 显然压缩获奖面并能更好地激励更多大学生努力学习, 以获得优异学习成绩以及奖学金, 争取更多的奖学金来源, 提高奖励额度, 才能使奖学金更好的起到奖优促劣, 鼓励上进的作用。

2.3 大力宣传“助困”工作同时给贫困生更多的人文关爱

地方高校要更新观念, 要充分认识到“助困”工作对贫困生身心健康以及校园稳定的重要性,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 比如会议、校园网、信息专栏、广播、学生社团和印制宣传手册等, 宣传国家、省教育厅和高校等各级有关“助困”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最新动向, 及时把相关信息传递给学生和家长, 使他们在困难中能看到希望, 知道如何获得帮助, 使学生和家长清楚的了解“助困”资金的获取渠道、申请方法, 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体现高校对贫困生及家庭的人文关怀。同时, 地方高校要营造好的校园氛围, 不能让贫困生因为家庭经济贫困而受到歧视, 从而造成心理阴影, 影响他们他们的身心成长, 要充分搞好精神“扶贫”。

2.4 大力加强勤工俭学制度

勤工俭学可以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 地方高校要努力增设勤工助学岗位,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为此, 地方高校要在自身内部广泛增设勤工助学岗位, 让贫困学生有更多的机会介入学校助教、助管、助研、助服工作。提升贫困生素质, 强化贫困生技能, 锻炼贫困生的能力, 帮助他们建立自信, 也可以保障贫困生的基本生活:学校“助困”专门机构和学生社团通过建立中介服务机构, 为贫困生校外勤工助学提供信息和资源支持, 创造社会工作岗位, 同时改变地方高校勤工俭学待遇太低, 对贫困学生学习生活帮助不大的窘境, 提升勤工俭学学生收入, 使勤工俭学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锻炼自己, 也可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随着高等教育的社会化、市场化, 高校贫困生的问题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还将存在, 我国政府目前所实行的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应当不断的完善。当前我们应该建立以奖贷学金为主, 以勤工俭学制度为辅的更为合理的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发布会.教育部介绍国家关于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等方面的情况[EB/OL].www.moe.edu.cn, 2004-8-31.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3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双线资助;能力资助

高职教育目前已占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008年,全国共有高职高专院校1168所,在校生近880万人。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47%。在今年611万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高职学生有近300万。然而,高校收费标准逐年攀升,一些高校的学费每学年已达万元。高职院校也在4000~6000元,再加上住宿费、生活费等。大学生一般每年需要花费8000元到15000元。这对于一般低收入家庭、农村家庭和城市下岗职工家庭来说,是无法承担的,致使贫困生队伍越来越大。如何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贫困大学生健康成长。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也是高等教育发展道路上面临的一大挑战。因此,调查分析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研究家庭贫困学生群体的激励、教育与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具有积极意义。

一、对贫困家庭学生群体实施“双线资助”——能力资助与物质资助

1,“双线资助”的内涵

所谓“双线资助”,第一条线是“物质资助”,即帮助学生解决在校读书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是资助工作的根本所在;第二条线是“能力资助”,即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满足学生长远的深层发展需要,这是资助工作的终极目标。杨晓慧最早提出“双线资助”概念,第一条线是“财力支持”。第二条线是“素质支持”。本文认为由“物质资助”和“能力资助”构成双线资助的内涵更准确。“能力资助”也是目前国内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研究热点问题。

物质资助包括“奖、贷、助、补、减”五部分。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是主体资助形式,足够的资金是做好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2007年5月9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大幅度增加了对全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额度和范围,使资助困难学生的资金有了一定保障。与此同时,学校要加强与国家、社会的联动。一方面。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按10%的比例足额计提资助款,专款专用;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国内外基金会、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界的联系,多渠道争取社会捐助,倡导全校教师捐款设立“爱心基金”,用于资助贫困生。

而在能力资助方面,国内部分高校理论研究与实际操作上远没有物质资助成熟和规范。人们最初对贫困的认识与研究,主要是基于物质层面或经济意义上的认识,认为贫困是一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不发达的状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1996)在《人类发展报告(1996)》中指出:“贫困不仅仅是缺少收入,更重要的是基本生存与发展能力的匮乏与不足。”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认为,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贫困的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贫困。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个体的正常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容易导致他们压抑的心理倾向。这种长期的焦虑、紧张、不安,甚至意志消沉等状态,严重地影响他们社会活动能力的发展与提高。

能力资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学习能力支持平台。高校为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学习能力支持平台,加大对他们学习的扶持力度。②就业竞争力支持平台。教育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社会公正和社会平等,给弱势群体提供向上流动的机会。③社会活动能力支持平台。“开发式”能力资助的主要目的是消除经济困难学生的脱贫障碍,拓展其脱贫机会与能力。

本文认为,在实施“双线资助”时,应根据不同学年和贫困生的特点,采用有侧重的资助方式。以高职生为例(图1),在刚入学的第一年,对贫困生应以物质资助为主,解决学费、生活费等问题,在第二学年。随着贫困生不断适应大学生活以及专业技能的提高,应适当增加能力资助,比如提供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等。而在面临实习就业的第三学年,应以能力资助为主,创造相应条件和制定相关政策,鼓励贫困生积极参加就业创业项目,真正提高贫困学生群体的就业能力。

2,“双线资助”的意义

以往的资助工作主要是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经济救助,附带以口号式的精神扶助,很少关注贫困生能力的提高。其实,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问题是一个多层面的综合贫困问题,既有经济层面的贫困。也有心理和文化层面的贫困,更有能力层面的贫困。因此,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既需要物质援助,又需要精神扶助,更需要能力帮扶。一方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背景下,资助管理部门担负着双重的“育人”职责,既要发挥资助项目对学生的激励作用,又要开展以勤奋学习、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学生有各种各样的需求,而这些需求又总是交织混杂在一起。采取简单的处理方式,就可能造成只扶贫,不扶志,虽然拿出钱资助了学生,却未必收到预期的效果。而“双线资助”模式的确立旨在满足学生深层的、多样化的需求。另一方面,贫困大学生具有压力大、志向远等特点,这种群体特点决定了他们不会只关注表面经济物质需求,而是更关注深层的长远发展需求的满足。

因此,贫困家庭学生群体资助工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双线资助”把经济支持作为基础,帮助学生顺利解决就学问题;“双线资助”更关注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特别是帮助学生解决由经济困难引发的心理、精神、思想、能力等问题。

二、基于“双线资助”的贫困家庭学生群体的激励、教育与保障体系构建

贫困家庭学生群体的激励、教育与保障体系是根据贫困生的特点和不同心理健康水平所采用的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是由多维系统的资助途径、多样渗透的资助方法、丰富全面的资助内容、众多的资助机构和严格的责任制度五要素组成的完整系统。这个系统应是物质资助和能力资助的有机组成,是“双线资助”,能力资助是核心,物质资助是保障(图2)。

1,保障系统

贫困家庭学生群体最先遇到的问题,也是最严重的问题是心理上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一些经济困难学生与人交往时总是心存芥蒂,常常回避社交活动,因此养成了独来独往的性格,很少与同学们接触,更不愿在公共场合露面;一些经济困难学生不善于调节自己的情绪,与同学相处难以掌握分寸,心理过于敏感,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觉。在人际交往中大多比较被动、封闭和挑剔,这在无形中限制了他们的交往范围,影响了人际交往的正常进行,从而导致了人际交往能力相对较差。因此在保障系统中,除了通过提供助学贷款等方式免除

学生的经济压力,还应及时通过心理干预,缓解贫困生的心理压力。

由心理辅导中心实施的心理评估、团体咨询、个别咨询、心理治疗,为解决贫困大学生各种心理障碍问题提供心理干预。心理评估是通过实验、观察、测量等方法评价大学生心理发展问题和补救问题的种类和程度,为心理咨询与治疗提供参考依据的临床干预基础工作。团体咨询、个别咨询和心理治疗既是解决学生发展问题又是解决补救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心理辅导中心的核心工作。

2,教育系统

包括专业学习、专业前沿讲座、社会实践和自主学习。专业学习是指由教务处和学生所在系部共同完成,通过学习专业知识与技术,为将来实习与就业打好基础。专业学习和专业前沿讲座使贫困生能够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动机、掌握学习方法、适应学习环境和提高学习效率。自主教育是指学生通过读书活动和学生会举办的各类社团活动,掌握课堂教学以外的更多知识和技能。社会实践是由团委实施的内容,包括社会生活体验、社会调查和社会服务等活动。如何认识社会、适应社会是大学生必须解决的一个课题,完成大学学业不仅是掌握理论知识,还包括理论知识如何在社会实践中的运用。学校要设立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组织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资助报酬。通过勤工助学,学生不仅仅得到一定的物质收获,更重要的是锻炼能力。提高素质。

3,激励系统

通过愿景激励、情感激励、动机激励和兴趣激励,贫困生能够产生克服困难、增强学习兴趣的强大动力,促进学生艰苦奋斗、勤奋学习、自立自强、诚实守信。①定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讲座。结合现实中大学生创业的例子,深入浅出,让大学生们了解到现阶段应该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思路,树立全新的创业理念,增强进取心、自信心和责任心。积极迎接挑战。②为贫困生就业提供咨询和帮助。对贫困生进行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就业,要求未就业的同学要摆正心态,正确评估自己,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争取和参加各种面试,尽快走上工作岗位。③提供创业教育。自2007年起,江苏省实施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每年省级立项500个,院级立项近3000个,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高职院校应积极引导贫困生投入到创新实践训练计划中去,提高贫困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创办大型创业实验室与创业基地,也是创业教育的有效形式。

三、小结

家庭贫困生资助工作认定办法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宝城街道幼儿园家庭贫困生资助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省、市制定的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身上,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园就读的3-6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第三条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儿童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四条 申请认定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学习的3-6岁儿童。

(二)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园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儿童。

第五条 全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档次按困难程度设置为“1、2、3”三个档次(其中3档为最困难)。对孤儿、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儿童。

第六条 幼儿家长或幼儿园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一)学前教育儿童家庭租住高档社区或拥用高档交通工具。

(二)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第三章 认定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的管理工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具体实施工作。幼儿园负责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的具体认定工作。

第八条 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以幼儿园老师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九条 以各班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以家长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家长代表人数根据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班级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条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幼儿园应制定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小组、民主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第十一条 幼儿园应全面、认真部署每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幼儿园在新生报名时,同时发放《昌乐县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家庭情况调查表》;幼儿园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在园幼儿发放《昌乐县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家庭情况调查表》。

第十二条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要如实填写《昌乐县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第十三条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提交的《学前儿童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申请表》,按照本办法并结合幼儿实际情况,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格,报幼儿园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幼儿园要组织本园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的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入户调查工作。认定小组要根据入户调查材料认真审核评议结果,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平衡后,适当调整认定结果。

第十五条 幼儿园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以在全园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老师、群众及其它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小组提出质疑。认定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区县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县资助中心应该在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协调幼儿园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幼儿园负责将认定小组审核通过的《昌乐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昌乐县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调查表》存档,建立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信息档案,并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被确认的《昌乐县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信息汇总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七条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涉及幼儿切身利益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幼儿园家庭贫困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加强对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第十八条 幼儿园要接受对认定工作的投诉,并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宝城街道幼儿园认定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宝城街道幼儿园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5

根据学前教育儿童资助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学前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到实处,为了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们总结了前一段学前困难家庭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作了认真的自查,现汇报如下:

1、根据资助工作特点及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园长为首的资助工作小组,由园长负责,其余人协作的工作方式,立即召开了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国家政策。家长人手一张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充分理解受助家庭的“4类”、“3条件”。看看是否达到受助条件。

2、根据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贫困家庭的筛查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缺漏。

3、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4、严格执行资助的流程:申报、公示及在教办领导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本人签名的发放环节,杜绝资金挪作他用,确保资助款发到幼儿家长手上。

5、认真做好贫困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每项资助政策下来,我们都组织全园教职工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召开家长会,向社会宣传政府的关心和资助政策,确保资助金落到实处,让资助家庭知恩与回报,以感恩之心为动力关爱身边其他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一个需要的人。

6、我们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家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贫因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永川区蓓蕾幼儿园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6

一、做好精准扶贫教育资助政策宣传,保障将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一位学生。

二、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调查摸底工作,实行教职工包干联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制度,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龄人口就读情况。

三、做好中心学校与当地扶贫办、本镇与外地,学校与服务相关村、本校与外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对接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

四、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台账,认真填写调查表、统计表、教职工联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表,规范搞好资料(电子版)归档,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五、做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依据建档立卡调查表等信息,按各 类资助政策要求,精准把握政策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审核上报——发放签字——资料归档——监督检查等环节管理工作。

六、保障“教育扶贫,不落一人”。确保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不虚报冒领、不优亲厚友、不以权谋私、不失职渎职、不敷衍应付。

承诺人(签名):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7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现状

2007年5月13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该文件指出, 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每年奖励5万名,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 000元, 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院校类别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 000元, 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 000~3 000元范围内确定, 可以分为2~3档。意见同时指出学校应力所能及地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勤工助学岗位, 优先安排特困生。高校有自己的市场、后勤集团公司、实验室、图书馆等, 这些都需要一定的临时工作人员, 可适当地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此外, 学校还可以利用与校外的广泛联系, 设立勤工助学中介机构, 让学校解决不了的经济困难学生到校外勤工助学, 同时让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 在工作中学会自助、自立、自强。

二、资助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国建立并实施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作用,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严重影响着其功能的发挥。

(一) 奖学金

奖学金是由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为鼓励优秀学生而设立, 但这种资助方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 奖学金受益面狭窄, 机会不均等, 在评定过程中缺乏科学性。第二, 奖学金的功能属于“奖优不奖贫”, 困难学生往往存在着各种客观不利因素, 学习优秀的并不占多数, 获奖机率明显偏小, 只有小部分困难学生能够获得, 而且不能保证每学期都获得, 获得的也多数是低额奖学金。第三, 奖学金额度差异较大, 虽然一些高校提高了奖学金的额度, 也存在着奖学金超过学费的情况, 但大多数奖学金资助额度与在校学生的基本需要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仍然难以满足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生的需要。

(二)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 用于帮助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并由教育部设立“助学贷款专项资金”给予财政贴息的贷款。但是, 在其实际操作中, 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第一, 国家助学贷款在办理过程中, 手续极为复杂, 而且有些地方出台了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不能挂科、补考”等很多限制条件,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如达不到相应的要求, 也申请不到国家助学贷款。第二, 银行贷款给学生是充分相信学生会如期还款的, 对于学生只有道德约束, 没有法律约束。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对于银行如何收回贷款并没有明确规定, 只是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中这样写道: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照规定填写借款合同, 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 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 又未提出延期的, 可由贷款人在就读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 予以查询。第三, 学生毕业后流动性较大, 造成追踪难度加大, 银行收回成本几率变小, 虽然是国家贴息、负担坏帐, 也同样需要占用银行大量的资金。

(三)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在校大学生在学校及社会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协调下, 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劳动, 获取报酬, 帮助完成学业的活动。勤工助学虽然简便通行, 容易操作, 但同时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对学生的学习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第一, 勤工助学岗位投入的资金力度较小、岗位偏少, 多为照顾性质的福利岗位, 不能真正达到帮助学生的目的。第二, 勤工助学的岗位性质多为劳动型, 与大学生智力学习水平不匹配。第三, 许多学校目前并没有实行弹性学分制, 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较少, 当学习和勤工助学时间发生冲突时, 学生只能以学习为主, 放弃勤工助学的机会。第四, 大学是人生发展中的重要阶段, 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积累各种技能和素质, 但困难学生由于受到经济的干扰, 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来获取基本生活费用, 对于各种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考试等拓展型学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无法获取, 呈现出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四) 助学金

助学金是赠与在校大学生, 用于解决其学习和生活困难的资助资金, 但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第一, 容易助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赖心理和懒惰情绪, 不利于自立自强精神的树立。往往导致部分困难学生面对经济困难, 不是积极主动的去想办法, 通过争取奖学金或者勤工助学来解决问题, 而是消极被动地等待各种资助。第二, 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够以正确平和的心态来对待资助, 很容易造成部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第三, 助学金的受助面和受助力度非常有限, 在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地区各不相同, 发放困难补助在解决个别困难学生问题上效果显著, 但并不是每一个困难学生都有机会获得。

(五) 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对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缴纳学费的学生实行的减收或免收部分学费的资助政策。由于学费在整个大学期间所占的金额比例较高, 减免学费政策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措施。第一, 学费减免只是一个个别行为, 高校减免学费的学生比例较低, 资助额度有限, 因此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没有机会获取, 难以从整体上解决问题。第二, 学费减免制度没有通过立法形式形成规范制度, 也没有有效的实施办法, 又由于在操作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小, 难保资金用得其所。第三, 容易导致平均主义, 造成学生的懒惰心理。第四, 给学校造成很大的财政压力, 减少学校收入。

三、构建合理的资助政策体系

建立合理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不论是对社会的稳定、社会的发展, 还是学生的健康成长都起到举足重轻的作用。本文根据我国现有资助政策体系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分别从政府政策体系和精神帮助体系两方面入手, 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 政府政策体系

1. 增加资助类别和标准的弹性。

经济困难作为一种社会现象, 是相对的、是动态的, 而造成困难的原因是复杂的、是多方面的。因此, 在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 政府应该制定一个动态的、弹性的分类和标准, 因定量而定性。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 政策应该予以倾斜, 针对具体情况, 给予特殊照顾。如单亲家庭、三孤人员、伤残人员家庭的学生, 学校要及时调查反馈, 对情况属实的学生实行弹性政策, 给予特别的经济资助。并为这些学生设立专门的档案, 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家庭由于突发事件而突然致贫的学生, 也需要采取灵活的政策, 在短时间内调查清楚, 认定困难性质、确定资助标准、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 积极协助解决其他困难。

2.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构。

只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专项管理机构, 才能够逐步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高效化、科学化、合理化。各高校应该在校一级设立专门管理部门的基础上, 设立各二级学院的专门科级机构, 要有专人负责、有专门制度、有专项经费、有专人管理, 指导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资助方式来完成学业, 解决现有经济困难。同时, 还要特别加强资助后的反馈工作和管理工作, 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 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除了国家项目按照国家相应部门的规定执行外, 还应该建立各项规范制度, 如奖、助学金发放制度、激励性资助制度、用人单位资助制度等。还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制度, 主要采取学生个人情况说明、辅导员、班主任的调查、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民义评议, 建立起一套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资助方案, 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 还应确立相关的监督机制, 在为每一位受助学生设计资助计划的同时, 监督该生在校期间的整个受助过程, 严密的监督体系将有利于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 保证资助给困难学生的资金不被挪作它用。

4. 建立多渠道的社会资助网络。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既帮助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又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还折射出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与公民的道德修养水平。我国应进一步加大力度鼓励各种形式的捐资助学, 大力开展社会互助、扶贫济困活动, 引领社会和企业资金, 利用校友资源, 设立各种助学基金和奖学金。各高校也应积极服务社会, 与社会各届广泛沟通协调, 争取多渠道的资助。各部门、各地区也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社会上捐资助学的先进典型, 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氛围。

(二) 精神帮助体系

1. 实施心理援助。

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健康成长, 需要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档案、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加强心理咨询等方式对其实施心理援助, 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现实, 解决思想上的种种迷茫和困惑, 培养健康的心态。同时还应帮助学生树立自我调适, 把握自我, 争做生活强者的意识, 真正把困难当成磨练自己意志和毅力的宝贵财富, 力争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问题所导致的恶性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 实现精神脱贫。

2. 开展诚信教育。

在助学贷款工作中, 学校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诚信教育, 培养学生诚实做事、诚信做人的处事原则, 并告诉申请贷款的学生要做出还款与使用承诺。在办理助学贷款时, 实行诚实申请、合理使用、按期还款的全过程目标管理, 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助学贷款政策, 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会理财, 合理支配贷款和其它收入。

3. 增强自立意识。

在勤工助学中, 要通过开展岗前培训、推行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考查等措施, 对受助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责任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以劳动为光荣、以自食其力为骄傲的荣辱观, 使学生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 将贫困作为第二大学, 努力拼搏, 奋发成才, 力争获得更多的奖学金来改变现状。

4. 深化感恩教育。

“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是中华民族代代相承的道德精华, 学校每学期都应组织受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义务劳动, 教育广大受助学生常怀感激、传递关爱、知恩图报,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父母、教师、国家和社会。学校还应组织受助学生走进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等社会组织和教育机构, 让学生们了解到社会上还有很多人更需要国家的资助, 从而增强他们的感恩之心, 增强节俭意识和责任、义务意识。

总之,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 还有利于高教事业的稳定发展, 更关系到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公正、公平和全社会的稳定, 是一个长期的课题。只有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共同努力, 探究、创新, 才能够构建一整套完备的资助政策体系, 方可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做好、做实。

摘要:为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等问题, 我国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贷、困、补、减、免”等一系列资助政策, 取的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为更好解决学生的困难, 应该建立新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关键词:高校,困难学生,政策

参考文献

[1]钟央文, 钱晓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认定机制的再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 2008 (2) .

[2]张蕊.高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科技信息, 2008 (15) .

[3]周杨, 赵永吉, 高云, 王仲德, 郭明友.新资助政策体系对解决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政策效果[J].高等农业教育, 2008 (6) .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8

会泽县教育局不断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力度,对全县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中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 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 250元提供生活补助;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提供营养餐;对全日制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2 500元、二等1 5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 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对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 000元;对考入一本以上院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在其本科学习期间,每人每年给予5 000元的学费奖励;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普通高校新生进行资助,用于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高校每生500元、省外高校每生1 000元;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优先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8 000元。

会泽县教育局在实施好已出台的资助政策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宽资助资金来源渠道,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按“优先、最高、不叠加”的原则,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力度,实现资助全覆盖,进行全程帮扶、全程资助,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禄丰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正式启动

本刊讯(通讯员 康学金) 近日,禄丰县召开思源实验学校启动工作会,标志着禄丰县思源实验学校项目正式启动开工建设。思源学校建成后,将有效缓解县城区招生压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禄丰县思源实验学校占地76.9亩,建设规模2 400人,项目总投资8 316.6万元。为尽快启动项目建设,禄丰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和教育局长为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等14个县级部门和金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禄丰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永平县“十个严禁”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本刊讯(通讯员 李绍明) 为切实解决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育德能力,永平县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教师必须坚持“十个严禁”,坚守师德底线,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9

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心下,北京大学一直关注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工作与成长情况,并于底在全国高校率先成立专业化学生资助机构――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统筹管理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差异化的成才需求,为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了个性化的资助方案――绿色成长方案,并直接面向学生服务。多年来,北京大学信守了“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并进一步承诺“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为此,北京大学在实现经济资助、精神关爱、能力锻炼三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综合激励、个性服务、因材施教三方面的.成才支持,实现了资助理念从需求型资助到发展型资助的跨越转型。

经济资助方面:在新生现场报到现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发放助学金、礼包、缓交学费、办理贷款”等一站式服务,确保学生入学无忧;多方筹措资源设立几十项助学金,不断提高助学金资助标准,覆盖了全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基本学习费用;直接面向每一个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服务,广泛开展感恩与诚信教育;提供了家教、校园引导、图书馆助理、教室多媒体协管等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培训学校为同学提供法律、安全、技能、人际交流等培训;通过服义务兵役补偿代偿、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鼓励学生报效祖国;建立了包括灾害救助、应急资助、国防生专项补助、毕业生资助、学生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实物捐赠、伙食补贴、节日补助等在内的动态救助机制;采取多种举措关心支持农村学生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学生。

能力培养方面: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资助育人“新思维、新过程、新模式”的理念,实施燕园领航、燕园携手、燕园起航等项目,聘请知名人士、高年级学长担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人生导师,帮助学生迅速适应大学生活。学校朱善璐书记、王恩哥校长等主要校领导都亲自担任燕园领航导师,亲切引领学生成才。指导学生服务总队广泛开展公益服务和能力建设活动,利用假期实施“优才拓展”项目,针对学生普通话、英语和计算机能力不足的问题进行相关能力培训。

情感关怀方面:每年实施温暖家园项目,每年的元旦、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学校主要领导都会出席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展的联欢活动,让他们感觉到家一样的温暖。实施一对一资助服务,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对面谈心,细致指导他们克服困难、不断进步。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10

现在很多高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分等,然而城乡差别、专业差别等客观因素制约了这些等级的评定,例如一个学生在当地他家里很贫困,但是在其他地方他家不算贫困;一个学生在学费低的专业不算贫困,在学费高的艺术类专业里又很贫困,因此到底什么程度算是特别困难,什么程度算是比较困难等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

2.2 认定过程存在主观性

现在各高校在进行困难学生认定时都会有班级民主评议的程序,这就容易受到班级同学主观印象的影响,对这个同学印象好就选他,印象差点就不选,真正的困难程度往往容易忽视。

2.3 认定方法缺乏科学性

目前,各高校通常以有没有困难证明材料、班级民主推荐、辅导员主观评价、学生本人消费状况等为标准进行困难程度认定,但是困难证明材料真实性有待考察,班级民主推荐可靠性有待询问,辅导员主观评价缺乏客观性,学生本人消费状况需要核实等等,因此这些认定方法都可能产生真正困难的学生没能获得资助,获得资助的`却不是特别困难的学生。

3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3.1 认定观测点设计

(1)学生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班级、专业、民族、政治面貌、家庭地址、家庭成员及其职业、年龄等基本信息。

(2)A类观测点:家庭结构及健康经济状况

1)孤儿,无亲友资助

2)孤儿,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抚养,但生活仍很困难

3)单亲,患重病而失去全部劳动力,且需长期治疗,家中几乎没有经济来源

4)单亲,家庭收入只能解决生活基本问题

5)双亲均患重病且需长期治疗,家中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问题

6)父母亲有一人因患重病而丧失部分劳动力,导致收入减少

7)父母均因年迈或残疾(需残疾证明)而丧失部分劳动力,导致收入减少

8)父母一方因年迈或残疾(需残疾证明)而丧失部分劳动力

9)父母离异,家庭收入减少

10)父母均下岗无固定工作,收入低

11)父母有一人下岗,再就业后收入低

12)父母健康,但在农村收入低

13)其他____

(3)B类观测点:家庭其他成员结构及其健康状况

1)家中其他成员长期患病,需要治疗,负债___元

2)家中多子女上学,其中读大学___人

3)家庭人口多,开支大,劳动力少

4)其他____

(4)C类观测点:家庭生产经营状况

1)家庭个体经营者破产负债,共负债___元

2)家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

3)家中遭遇一般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

4)家中没有固定经济来源,靠父母打工勉强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5)家在农村,土地面积少,收入低,仅能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6)其他___

(5)D类观测点:家庭经济状况

1)农村低保户(需低保证明)

2)农村贫困户

3)城市低保户(需低保证明)

4)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6)E类观测点:个人健康及消费情况

1)本人患重病(需医院诊断证明)

2)本人意外致残(需医院诊断证明)或天生残疾

3)每月生活费为500元以上

4)每月生活费为400—500元

5)每月生活费为300—400元

6)每月生活费为300元以下

(7)F类观测点:学生本人日常表现(由班级评议小组填写)

1)拥有3000元以上个人电脑

2)拥有3000元以下个人电脑

3)利用个人电脑上网玩、游戏或聊天、看电影

4)经常出入网吧,有时通宵上网进行娱乐活动

5)拥有1000元以上手机

6)拥有500至1000元手机

7)拥有500元以下手机

8)手机消费每月在50至100元

9)手机消费每月在100元以上

10)吸烟

11)有____科不及格科目

12)没有将获得的奖、助学金完全用在必要的学习和生活开支上

3.2 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递交申请书、困难证明材料,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并承诺所填资料完全真实。

(2)班级评议:由班委会、寝室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学生本人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填写“学生本人日常表现”(F类)观测点并根据评分标准为每位学生进行打分排序。

(3)学院认定:由辅导员再次审核学生认定申请材料,根据学校规定比例确定困难学生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备案。

3.3 认定管理

加强对已备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以此作为实施各类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

通过以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往认定工作存在的不足,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学生填写资料是否真实,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是否客观等等,这有待于更多教育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行深入的探讨、摸索和实践,逐渐提高认定工作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国家资助政策简介.2009年6月.

[2] 张昭.基于综合评价理论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研究.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3] 陈岩.普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认定模式的探讨.中国成人教育[J].2008(7).

[4] 郭孝锋,陆伟.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工作的思考.问题与建议[J].2009(1).

贫困家庭资助政策 篇11

一、高校资助过程中新凸现的一些贫困生问题

1. 争作贫困生, 一切向钱看。

近两年来, 随着国家对贫困资助资金力度的加大, 学生享受到的资助越来越多, 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缓解经济压力。但是贫困生也逐年大量增多, 并不困难的大学生也纷纷加入贫困生的行列, 结果一个只有三十人左右的班级可能有二十多人被认定为贫困生。能够成为贫困生成为一种风气, 申请资助争先恐后, 接受资助被认为是理所当然。更有一些大学生为争得资助金, 弄虚作假。与以前多数贫困大学生不愿承认家庭困难、心理自卑的现象形成很大反差。

2. 普遍高消费, 摒弃好传统。

勤俭节约是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 在受资助的对象中部分贫困生在生活上节俭朴素, 而一些大学生的攀比心理则越来越重, 追求享受, 用得到的资助金追赶时髦, 随意挥霍, 还有的用资助金上网打游戏, 购买高档服装, 追求与自己的实际经济条件不相符的生活水平, 这种高消费的现象愈来愈普遍。他们认为获得贫困资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自己的资助金理应由自己随意支配。

3. 自救意识弱, 依赖心理强。

在国家加大资金力度进行帮困助学工作的同时, 部分贫困生在心理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不再主动勤工俭学补贴家用, 不能以积极、乐观的态度正视自己的困难, 而是希望通过学校的各项资助解决经济困难, 形成“等、靠、要”的现象, 且“等、靠、要”等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

4. 重复资助。

在帮困助学方面, 除国家之外, 社会各界人士也对在校的一些贫困生进行了大力资助。有些大学生在高中起就开始接受资助, 进入大学后依然享受社会人士的资助, 同时还享受国家资助;还有些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同时享受社会人士资助和国家资助, 存在着重复资助的问题。这些大学生从不主动提出已享受社会资助, 而是积极争取金额更大的国家资助。

二、贫困生问题的原因

1. 大学生思想教育存在不足。

大学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时期。大学生思想意识的变化, 受到多方面的影响, 要纠正大学生错误的思想, 让大学生正确看待遇到的困难挫折,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因此, 大学阶段的思想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而目前国内大多数高校, 只重视学校教学、科研、学生就业等工作, 在学生的思想教育方面重视程度非常不够, 尤其是感恩教育, 缺失非常严重。在需要贫困生奉献爱心的时候, 一些大学生竟以贫困为理由拒绝, 只知道物质上的索取, 缺乏爱心奉献精神。这些大学生不仅仅是物质上贫困, 精神上更加贫困。因此, 高校学生的思想教育急需加强。思想教育的缺乏是导致贫困生心理变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 贫困生认定工作上的缺陷。

大部分高校在建立贫困生档案方面是比较完善的, 但是在贫困生的认定上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因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取证难度大, 可靠性差, 无法真正了解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各地民政部门、乡政府、村委会或企业单位共同给学生出具的贫困证明把关不严格, 往往将学生的“上学难”问题推给各高校。而各高校面对出具的许多贫困证明, 也不可能走访每一个学生家庭做贫困状况的调查取证工作, 使得部分学生“滥竽充数”, 凭着开具的一张贫困证明, 混进贫困生队伍, 使得贫困生人数逐年增多, 贫困资助金不能够真正地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这些客观原因都增加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 进而也影响了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3. 高校资助体系的变化。

在对贫困生的资助方面, 国家资助面变宽, 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力度:学费减免、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同时增加了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一项资助金额加大, 资助数量增多。这体现了国家对高校工作的重视, 对贫困家庭的关爱。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大学生形成了一种不劳而获的观念, 认为不通过自身的劳动, 也可获得大量资助。这就促使部分大学生积极主动地申请各项资助, 造成伸手索要资助的现象。这也是导致贫困生心理发生微妙变化的原因之一。

三、进一步加强高校帮困助学工作的对策

1.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

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 树立自立自强、自力更生的观念, 使贫困生意识到自己当前的贫困状况是暂时性的, 树立不怕艰苦、努力学习战胜困难的信心, 保持勤俭节约的传统和优良生活作风, 并形成良好的学风。可组织学生多看一些励志等方面有意义的影片, 或者请社会上的一些成功人士开展一些讲座, 加强大学生的自立自强观念。另外, 急需加强大学生的感恩教育、道德品质教育, 让大学生们认识到只有用自己的不懈努力和人与人之间的互帮互助, 才能更好地战胜困难。

2.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重在走访大学生。

建立贫困生档案需要地方开具贫困生证明, 但并非所有拥有贫困生证明的学生就是家庭经济贫困生。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需要走访与其长期共同生活的学生, 才能真正了解其是铺张浪费、随意挥霍型还是勤俭节约型。家庭经济贫困而大学生本人高消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样的大学生不能够被认定为贫困生。因此,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不仅需要当地出具贫困证明, 更关键的是重在走访与其共同生活学习的学生。

3. 贷款制度的变革。

由学生高校贷款直接改为生源地贷款。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在高中毕业后升大学之前进行助学贷款, 当地政府审查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更为方便、直接和真实有效, 同时开具大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并表明困难程度, 这样高校帮困助学工作就可以顺利进展, 能够直接将资助金资助给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从而避免部分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不真实的现象, 减小高校资助政策实施的难度。

4. 将助学金制度改为奖励制度。

助学金的单纯发放使得大学生形成两种认识:一是国家应当资助困难家庭;二是自己是贫困生, 应该无条件享受助学金, 易形成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这种单纯发放不利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和成才。如果将助学金制度改为奖励制度, 助学金以奖励的形式发放, 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贫困生的不良心理状况。比如提倡学生搞小发明, 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给予适当奖励;提倡大学生申请课外科技活动或者创新基金活动, 根据取得的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作为实验助理, 跟随老师做实验进行科学研究, 给予适当奖励;对在道德素质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大学生给予奖励;参加志愿者服务队, 给予奖励。将助学金改为奖学金, 在贫困生中进行奖学金评定, 适当放宽奖学金的评比条件, 目的是对贫困生进行扶贫资助, 等等。这样贫困生不仅能够享受到国家的资助, 而且能够提高综合素质。

5. 避免贫困资助的重复性。

对于同时享受国家资助和社会人士资助的大学生, 高校很难辨别和清理, 因此, 高校对于自大学起就享受社会人士资助的大学生进行详细登记;对于自高中起享受社会人士资助的大学生, 大学生所在中学应将该生的资助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该生即将升入的大学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其家庭情况和所享受的社会资助情况, 进行适当资助, 或者不再享受国家资助, 避免资助的重复性, 把多余的资助金用于其他的贫困生。

四、总结

当前, 高校资助存在着许多让人担忧的错综复杂的问题, 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笔者提出的几条解决措施虽有一定的针对性, 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因此, 探索寻求能较全面合理地解决当前高校资助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方案仍是国家、高校、社会共同的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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