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2024-09-12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精选8篇)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篇1

关键词:国库会计核算管理;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新的国库资金清算体系加快了资金的汇划速度,基层央行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加强国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国库服务水平和国库会计核算质量,促进国库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财税体制改革、国库资金清算体系改革,使国库部门已成为央行风险防范的重要部门。1 国库会计核算管理存在的几点问题

1.1资金清算方面。国库资金清算方式快捷、多样增大了资金清算风险。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首先,国库资金风险点前移。国库资金清算由过去单一的“行库往来”方式转变为包括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国库内部往来在内的多种资金清算方式,使国库直接处于资金清算第一线。

其次,资金安全意识淡薄。长期以来,由于国库部门的资金划转都是通过会计营业部门,国库人员对国库资金清算风险的认识存在不足,资金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习惯于传统意义的“账平表对”。而国库直接参加联行资金清算,印、押、证的管理、查询、查复的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高风险业务将直接考验国库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再次,思想道德风险突显。国库业务处理和风险防范最终还是要由人来实现,从历年各地国库出现的案件可以发现,因人员思想道德偏差而导致国家财产遭受巨额损失,因此道德风险是整个国库风险中隐蔽性最强、危害性最大的风险。

1.2内控制度方面。相对于国库外部改革的深入和国库会计电算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库会计制度建设更显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现行制度不能涵盖整个国库核算业务的全过程,存在制度空白点。如对国库电算化操作方面缺乏明确统一可操作性的规定,存在规范运用国库业务信息技术的制度盲区。二是岗位设置与国库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表现突出。各地国库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这造成兼岗现象普遍存在,某些内控制度将形同虚设,会计核算的质量和风险防范会大打折扣。

1.3系统网络方面。随着国库会计核算对计算机依赖性逐渐加深,网络、计算机以及系统安全成为国库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当前,国库会计核算系统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一是计算机病毒风险。二是网络非法侵害。三是应用系统本身设计缺陷的风险。四是系统的内部控制功能不足。

1.4监督管理方面。由于国库内外部改革和资金清算方式的改变,国库资金风险点前移,国库监管窗口也随之前移。国库会计核算不仅需要事后监督,更应加强事中监督。当前国库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监督管理的对象过于狭窄,监督管理工作基本上停留在对纸制传票、报表、账薄的事后监督,这种依靠手工完成事后监督的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国库核算电算化和国库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更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二是国库监督管理职能弱化,国库部门在实际的监督管理中只能行使监督和建议权,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特别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后,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以及公共支出改变了国库原有的库款支拨核算方式。然而与之相应的国库监管管理职能却没有得到加强,这种滞后的局面将不利于国库对预算执行监督作用的发挥。2 解决国库会计核算管理问题的具体措施

2.1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首先,央行职能调整之后,国库监管的内容、范围、职责、措施、手段应在有关制度或法律中予以明确,为国库监管职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针对业务的发展和国库会计核算电算化程度的提高,对原有制度中一些与现时业务不

配套、不衔接以及滞后的规定予以修订、补充,研究制定国库会计电子设备和网络管理方面制度,形成一套较为完整与之相匹配的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以适应国库业务的未来发展。其次,通过制定科学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而实现国库业务规范化操作,特别是关键环节要制定出环环相扣的统一的操作流程,建立起确保国库资金安全的制度屏障。除此还要制定出异常业务处理的应急方案,以备突发事件下国库会计核算能够得以顺利开展。

2.2强化内控,构建起国库资金风险三道防线。要切实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国库部门应与会计、科技、支付清算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分析和查找风险的成因,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督和防范措施,构建起有效控制国库资金风险的自控、互控和监控三道防线。使内控制度贯穿于业务核算的全过程,保证国库资金收支准确、及时、完整,从根本上防范国库资金风险。

2.3转变观念,调整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新思路。首先,要强化风险意识。面对国库资金汇划清算方式的增加和风险点的前移。各级国库必须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提高国库干部风险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把监督管理的重心转移到对国库资金风险的防范,严把资金进出关。其次,要不得增强时效观念。国库存款计付利息是国库部门一项崭新的业务,是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各级国库要充分认识到国库存款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扭转在办理财政资金收支及时性上的认识偏差,增强财政资金收支时效价值的新理念,为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2.4优化和完善新系统及内部网络建设。针对目前新系统及网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系统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如增加对业务系统口令恶意登录识别、报警、记载和封锁等功能,增强系统安全防范自控能力。尽快开发补充国库事后监督功能,提高事后监督工作的效率,为国库资金安全和国库会计核算质量保驾护航。二是在内联网上配置一个子网,使国库会计核算系统以外的机器将无法访问,以增强了国库会计核算系统的安全系数。三是加强国库业务用机使用的管理,在所有业务用机上安装杀毒软件,并随时更新。四是对新系统数据备份采取双重备份,保证国库资金数据不被篡改。

2.5推进横向联网建设进程。首先,在完善系统内部网络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财、税、库、行等部门间的横向联网,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核算质量,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劳动,加快税款入库、报解和库款支拨速度;其次,建立发达的财政国库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国库之间的联网,在提高资金划拨速度的同时,有利于国库部门更好地发挥对财政预算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确保预算资金高效、透明运转,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向更深层次的发展。

2.6以人为本,加强国库队伍建设。人是内部控制有效发挥的关键,要防范化解国库资金风险,做好国库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加强对人的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国库干部队伍。一是要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运用各种方式提高国库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国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三是坚持岗位培训,提高国库干部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能力。四是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国库干部严格依法办事,勤政廉洁。结语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篇2

一、系统整体框架

会计核算系统是财务集中管理平台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国库集中管理背景下的会计核算系统, 要充分实现系统间资源共享, 沿着预决算管理的要求, 实现预算、核算、决算一体化管理。因此, 设计科学的会计核算系统要利用用款计划系统和支付管理系统完成国库资金的收支确认;利用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完成资产新增、折旧和处置确认;利用无现金报销系统完成自有资金支付确认;利用项目库完成部门预算项目与核算和预算控制的衔接。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 完成决算报表的设计和取数。

二、系统建设目标

(一) 实现资源共享

在资源共享方面, 会计核算动态获取用款计划系统和支付管理系统的数据, 完成财政性资金期初、收支记账凭证自动填制和对账;能够与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同步完成资产的新增、折旧和处置业务记账凭证的自动填制;自有资金支付能够通过无现金报销系统完成凭证自动填制。

(二) 统一核算标准

会计科目能够平行核算多个辅助核算项, 会计科目能够固化一个或多个辅助核算项, 辅助核算项之间互相独立, 但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的关系固化, 并且这种固化关系可以在记账凭证填制时根据核算需要进行手工调整。项目能够提供多个独立的核算维度, 项目维度信息应单独成库, 以区分于会计科目的辅助核算项, 便于用户后期二次开发取数;项目编码能够多套平行核算;平台能够对软件功能、财务会计参数进行系统级和单位级权限划分;一次性项目跨年、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能够提供会计年度和项目生命周期全程查询。另外, 单位、个人往来核算数据需要系统生成唯一的往来核销号, 以避免后期核销时出现交叉核销;核算系统所有编码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自定义长度规则;所有的基础资料可以以条码的形式打印和扫描, 特别是项目要提供信息丰富的条码打印功能;提供功能强大的模糊查询功能。

三、系统实施的主要思路

(一) 实现各系统间的有效结合

会计核算系统从用款计划系统、支付管理系统和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实时获取本单位国库金的收入与支出数据, 实时、自动完成财政性资金期初、收入、支出记账凭证和资产新增、折旧、处置记账凭证的填制, 是衡量平台建设成功与否的核心指标。在法理层面上, 核算单位从财政部门获取、使用本单位的国库信息符合保密要求;在技术层面上, 目前纳入省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的省级行政 (参公) 单位在用的核算软件已经完全实现数据的动态交换和全口径资金的收入、支出凭证自动填制;在数据安全性层面上, 已经在用的租用政府专线、架设网关设备和VPN虚拟拨号的其中任何一种方式, 都可以保证国库数据的安全使用。该功能的实现, 可以直接减轻一线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直接提高单位财务核算质量。特别是在目前财政部门逐步缩小结余资金分配范围, 单位自有资金结存规模逐年缩小, 通过国库集中收支的财政性资金比例逐年提高的趋势下, 更突显出该功能的现实意义。用款计划系统主要与会计核算的国库资金收入确认相关, 在用款计划指标审批后自动填制收入凭证。支付管理系统与支付确认 (含退库、零支付调整等业务) 有关, 支付确认后自动填制支出凭证。与此同时, 在出纳录入“一对多”支付令时, 能够在支付系统的“用途栏”对各经济科目进行独立摘要说明, 以满足后期记账凭证“摘要栏”的自动填制。资产管理系统主要是要通过资产的新增验收入库、折旧确认、报废报损处置这三个环节, 以唯一的记账凭证号作为识别号, 实现凭证填制和数据共享。一方面, 数据共享可以减轻资产账和和核算账、资产管理部门和会计核算部门之间的对账工作;另一方面, 在资产达到报废标准进入处置环节, 唯一的记账凭证号便于原始资料的追踪。由于目前国库数据尚不能实现完全共享, 在转换过程中, 一方面由于国库经济科目和会计科目管理层次的差异, 导致导入的部分经济科目和会计科目不衔接, 造成凭证信息缺失, 需要进一步手工修改或补充, 弱化了平台的自动化水平和核算的准确性。此外, 手工转换还存在重复导入的可能, 容易造成核算失真。要通过设立经济科目辅助核算项, 将国库经济科目与会计科目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固化, 消除因取数层级不一致对预决算的影响。

(二) 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设置核算项目

在会计核算的业务标准上, 要满足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预决算管理要求的会计核算关键在于会计科目要与省级部门预算项目、功能分类和资金性质三个核心要素平行记账。其中, 收入、支出科目要沿着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编制路径, 严格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部门预算项目设置核算项目信息, 或者可以用“项目维度”将项目区分为“基本支出项目”和“项目支出项目”。自有资金支付项目通过银行支付, 可以借助无现金报销系统完成记账凭证的自动填制。为解决自有资金项目通过现金收支需要手工填制记账凭证的问题, 提高工作效率和制单准确性, 要“一对一”固化项目及其匹配的功能分类和资金性质。单位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灵活多变的项目维度, 以满足取数分析。

(三) 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化、个性化

会计核算要具有规范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会计基础资料管理库。该基础资料库涵盖项目、资金性质、功能分类、单位往来、个人往来、人员类别、部门、内部预算项目等辅助核算项, 并且区分设置系统级和单位级两个管理权限层次, 强制下发和启用系统级的有关要求, 统一和规范核算标准, 满足预决算导向下的财政部门和主管单位的管理要求。系统级的辅助核算项一般包括:项目、功能分类、资金性质、支出经济科目、个人往来和单位往来。同时, 允许核算单位在系统级框架内增加自己所需要的核算和管理内容。为了提高手工填制凭证的质量和速度, 系统要提供所有辅助核算资料条码打印和扫描功能, 尤其要将项目 (或单位内部预算项目) 及其匹配的功能分类、资金性质等信息包含在条码中。在实际业务中, 单位内部预算项目来源和从属于部门预算项目, 二者往往采用平行记账, 而从国库支付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记账凭证往往缺少内部预算项目信息, 需要后期手工添加, 因此, 在补充自动凭证信息时, 项目信息条码化就能通过扫描读取, 提高工作效率和制单的准确性。

(四) 实现可视化自由组合查询

在会计核算的账表查询功能上, 能够实现科目、各辅助核算项和项目维度等会计核算要素的可视化自由组合查询, 并以系统级的模式预先设定并下发一些常用的查询组合方式, 便于财务人员直接使用。针对一些零星查询、特殊查询, 系统要根据核算的基本数据和字段, 提供模糊查询功能。

参考文献

[1]程博:《水利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机构与岗位设置研究——以陕西江河水库管理局为例》, 《财会通讯》 (综合版) 2007年第5期。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篇3

关键词:会计核算;集中;国库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4-0058-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银行法》都明确规定经理国库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之一。据此,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设立专门国库机构来履行经理国库职责,包括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预算支出拨款等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这种分散核算方式,占用了大量的基层国库人员,不能适应人民银行加强国库监管的需要,导致人民银行在经理国库过程中重核算轻监管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本文拟从国库会计核算集中入手对集中趋势下的国库监管展开探讨。

一、国库会计集中核算的内涵及发展的必然性分析

1.国库会计核算集中的内涵。国库会计核算集中即指人民银行基层行国库按照“一级财政,一级国库”的原则,在不改变其对同级财政和征收机关履行服务职责与监管权限的前提下,依托现代的网络技术和远程数据通讯技术,通过远程客户端方式接入上一级行的国库会计核算服务器。基层国库会计核算业务以上级行国库的《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服务器为存储和处理中心,基层行国库在客户端录入预算收入、支出、退付、更正等基础数据,对预算收支的分成报解上划等会计核算过程则由上级行国库集中完成。但核算集中是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应把县支行国库会计核算集中到中心支行国库,待条件成熟时再把中心支行国库会计核算集中到省级分库直至总库。本文只讨论将县支行国库核算集中到中心支行国库的情况。

2.实行国库会计核算集中带来的主要变化。在国库会计核算集中到中心支库的情况下,由中心支行国库在国库会计核算系统中统一进行参数设置、系统维护、数据报解、资金汇划、岗位日终,统一生成会计报表及统计报表。县支行国库不再具备完整的业务核算功能,明细核算岗每天通过客户端远程登录中心支库核算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数据的录入、复核,打印属本支库的会计凭证及各种预算收支报表。中心支库与县支库相互之间的往来业务由以前通过内部往来处理,转换成中心支行国库同机业务处理,县支库已经不涉及资金清算业务。[1]也就是说实行集中核算,中心支行国库将成为国库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处理全辖国库会计核算事项,各县支行国库只是作为核算中心的核算网点办理柜台业务,由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集中监督各县支行网点、中支国库会计核算中心的国库会计核算结果。

3.国库会计核算集中的必要性。目前各级国库使用的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TBS系统)功能十分强大,岗位设置非常细化,实行全面会计核算需设置较多的岗位,而目前基层国库特别是县支行国库国库一般是5人左右,难以满足岗位设置的需要,人员兼岗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情况,虽然随着人民银行县级发行库的撤销,有很多原发行、保卫人员充实到国库部门,但这些部门人员由于缺少必要的岗位培训,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正是因会计核算人员不足,使基层国库穷于应付基础核算工作,对国库监管存在不同程度的放松。

4.国库会计核算集中的可能性。健全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适应将县支库会计核算集中到中心支库的需要,使国库会计集中核算具有可行性。现行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包含了“一机多库”的功能,即一台计算机能同时处理多级和同级多库的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只要进行合理的参数设置,完全可以将县支库的会计核算集中到中心支库统一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实行集中核算后,县支行国库将减少岗位设置和国库会计核算工作量,对中心支行国库而言也只是通过计算机完成集中核算而并不会增加其业务量,因此,通过国库会计的核算集中,将对基层国库人员紧张状况具有巨大的缓解作用,从而为在国库监管方面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精力成为可能,并随着国库基础信息的集中来最终破解基层国库监管中的各种难题。

二、国库会计集中核算对国库监管的影响

1.监管主体全员化,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人民银行履行经理国库职责,做好国库会计核算是基础,保证国库会计核算质量是手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是目的。而国库监管是贯穿于会计核算始终,认真履行国库监管职责不是哪个别人的事,而需要所有国库人员在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库款支拨以及预算收入退付与更正过程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每一笔业务合规合法。但在目前基层国库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为做好监管工作,在中心支库一级配备了专职国库监管员一人,县支库因人员紧张仅明确一名兼职国库监管员。这种配备国库监管员做法虽然对明确国库监管职责与责任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给国库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使国库监管工作与国库会计核算工作人为分离,割断监管与核算的联系,好象监管只是监管员的事,而与国库会计核算人员不相干,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因此,通过会计核算集中,缓解县支库会计核算人员的具体核算压力,重新优化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形成人人参与监管,人人有监管职责的全员监管的合力优势。

2.提高监管层次,树立监管权威。会计核算集中后,各县支库的业务数据都集中到中心支库,中心支库对基层预算收支信息的了解更加深入与细致,从每笔预算收入的收纳、级次划分到报解入库以及预算收入的退付与更正,中心支库可以在县支库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集中全辖国库监管资源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实现国库现场检查层次提升一级,从而尽量避免同级国库对同级财税、国库经收处监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人情监督以及缺乏全局意识,过多地讲求与财政、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处理好关系问题,使国库能很好地站在政府预算收支工作以及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事业的发展全局来开展国库监管工作,也将对树立国库监管的权威性起到很大的作用。[2]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篇4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国库会计行为,提高国库会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库会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国库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二)加强国库会计监督,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维护国库资金安全。

(三)加强国库会计工作管理,提高国库会计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

第三条 国库会计工作遵循“垂直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上级国库对下级国库的会计工作负有组织、检查、指导职责;下级国库对上级国库负责,根据上级国库的要求规范会计行为,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四条 国库应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强化控制与监督,有效利用国库会计核算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库(含代理国库)。

第二章

国库会计人员

第六条 国库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臵会计核算岗位,按岗位配备相应人员。

第七条 从事国库会计核算工作的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经国库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国库会计主管由本部门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或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人担任。

担任国库会计主管的人员,除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中级(含)以上会计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含)以上经历。

第八条 国库会计人员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按规定行使会计监督权利。

第九条 国库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轮换,对重要会计岗位人员要实行强制休假制度。

第十条 分库国库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资格: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国库、会计、财务、结算等制度,掌握现代管理知识。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国库、会计、财务、结算等相关工作经验。

(四)经济类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会计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第十一条 代理国库的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变动,应及时报上级国库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库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岗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岗。

第十三条 对认真执行国库会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著、安全无事故的国库和堵塞漏洞、避免事故或案件发生、揭发违法犯罪有功的国库会计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

国库会计风险管理

第十四条 国库会计实行国库主任(含副主任,下同)、国库部门负责人、国库会计主管和国库会计经办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

国库会计经办人员对国库会计主管负责,国库会计主管对国库部门负责人负责,国库部门负责人对国库主任负责。

第十五条 国库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国库会计工作,是国库资金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国库资金风险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下一级国库资金风险管理负相应领导责任。

国库主任应根据国库会计核算岗位设臵要求和业务需要,合理配备国库会计人员,支持国库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国库会计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督促本辖区各级国库严格执行国库会计有关规定;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本级国库的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对下级国库的检查;及时解决国库会计工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六条 国库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管理本辖区国库会计工作,对本级国库资金风险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下一级国库资金风险管理负相应领导责任。

国库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本部门会计人员分工;根据国库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和办法;督促本辖区国库严格执行国库会计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级国库的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下级国库的检查;协调国库与财政、征收机关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十七条 国库会计主管具体组织管理本部门会计核算工作,对本级国库资金风险管理负相应领导责任。

国库会计主管应完整履行职责,组织本部门会计核算人员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地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审批会计重要事项,及时处理、报告核算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国库会计分析。

第十八条 国库会计经办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国库会计的各项制度,准确、及时地办理核算业务,对自身经办业务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 国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国库会计业务操作环节、管理环节、监督与检查环节,以及会计核算等系统及其网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

第二十条 国库会计岗位设臵和分工应有利于相互制约、保 证资金安全,有利于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各岗位之间既严格分工,又相互衔接;国库会计人员不得越权办理业务,严禁账务处理“一手清”;国库会计资金往来业务使用的印章(含密押卡、密钥等,下同)和重要空白凭证,应严格实行“印、证分管”。

第二十一条 国库应建立健全岗位风险管理责任制,实行“自控、互控、监控”。

第二十二条 国库会计重要事项实行国库会计主管审批制度。

国库会计重要事项包括:国库会计人员加班、系统升级、系统数据恢复、查询查复、补制凭证和回单、手工制作转账凭证对外划转资金、暂付款挂账、暂收款对外划出、补记账务、错账更正以及其他规定需要审批的事项。

对于系统中有电子信息记录并可以查询到的国库会计重要事项、原补制的凭证和回单上已有国库会计主管签章的情况,不再手工重复登记会计重要事项登记簿。

第二十三条 国库应加强会计工作应急管理,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臵能力,保障国库会计业务的持续开展。

第四章

国库会计核算 第一节

账 务 组 织

第二十四条 人民银行经理的国库,其国库会计核算纳入人 民银行会计核算体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各项原则规定。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的国库,其国库会计核算纳入商业银行或信用社会计核算体系。

第二十五条 国库应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账簿、报表体系,各项业务的账务处理应符合会计核算手续的要求,坚持及时记账、账表复核、代收他行票据收妥进账、日清月结。

第二十六条 国库按照“资金统一清算,收支按库核算”的原则,办理一个国库工作机构内多级多库的会计核算业务。

第二十七条 国库应正确使用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办理资金的清算、收纳、退付及库款的支拨等会计事项。

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使用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使用的会计科目,应根据人民银行国库会计科目名称、性质及用途统一确定。

第二十八条 国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预算收支核算,编制预算收支报表。

第二十九条 国库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包括收入缴库凭证、收入退库凭证、更正(调库)凭证、库款支付凭证、资金结算凭证、国债凭证等。

符合规定的电子凭证可作为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制作,对于具备记账凭证基本要素的原始凭证,可作为记账凭证使用。第三十条 国库应按规定管理有价单证与重要空白凭证,定期检查账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国库应按有关规定设臵总账和相应分户账,根据预算收支核算等需要设臵相应的登记簿(表)。

第三十二条 国库报表分为会计报表与预算收支报表,按日、月、年编制,格式由总库统一规定。

国库应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各类国库报表。

第三十三条 国库会计账务记载错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预算收支核算差错,采取红字(或负数,下同)冲正错误科目,蓝字(或正数,下同)记载正确科目的方法进行更正;需相应调整会计账务的,以借方、贷方蓝字进行记载。

第三十四条 国库应严密会计资料的传递手续。涉及资金划出的外来凭证的交接,应履行必要的签收手续。

第二节

预算收支核算

第三十五条 国库应准确、及时地收纳国家预算收入,并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预算收入级次和分成留解比例,正确、及时办理预算收入的划分和留解。

第三十六条 预算收入缴入乡(镇)国库及以上国库均为正式入库。

第三十七条 国库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有关政策 办理预算收入的退库、更正(调库)。

(一)各级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地方预算收入的退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二)退库应按预算收入的级次办理。中央预算收入退库,从中央级库款中退付;地方各级预算固定收入的退库,从地方各级库款中退付;各种分成收入的退库,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分别从相应级次库款中退付。

(三)预算收入的退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库款项。

(四)各级国库在办理退库时,应当强调有文件依据,要有收入退还书、退库申请书、原缴款证明复印件及有关审批文件。

(五)各级国库在办理更正(调库)时,必须强调有文件依据,要有更正(调库)通知书等凭证。

(六)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其他外籍人员,以外币缴纳税款,因发生多缴或错缴需要退库的,经征收机关审查批准后,在填制收入退还书时,加盖“可退付外币”戳记,国库办理退库手续后,将退库款项划转经收行。经收行按照缴款人取款或转入缴款人账户当天的外汇卖出牌价,折算成外币支付给缴款人或转入缴款人的外币存款账户。

(七)对本级预算收入的退库,如当日退库数大于收入数时,应检查核实本级地方财政库款账户余额是否足以退付,如存款余额不足,不能办理退付。

第三十八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国库一律不予办理退库、更正(调库):

(一)未经财政部授权的机构,要求国库办理中央预算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退库、更正(调库)的。

(二)下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未经上级财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要求国库办理上级地方预算收入或共享收入退库、更正(调库)的。

(三)退库款项退给非退库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的。

(四)口头或电话通知,要求国库办理退库、更正(调库)的。

(五)要求国库办理退库、更正(调库),但手续不全的,如不提供有关文件或不出具有关凭证等。

(六)凭证要素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七)其他违反规定要求国库办理退库、更正(调库)的。第三十九条 在办理预算收支业务过程中,如有差错,按照“谁的差错,谁更正”的原则,由出错方发起更正业务。

更正的业务发起方制作更正(调库)通知书后,国库根据相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

第四十条 国库应及时办理预算收支业务更正,但不得变更过去的账表。年度对账发现的更正业务,应在整理期内办理。

对于涉及以前年度的更正业务,国库应依据更正(调库)通知书及有关文件及时办理。

第四十一条

国库应根据同级财政机关签发的预算拨款凭证、银行结算汇兑凭证或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具的申请划款凭证,在各级财政库款余额内按规定办理库款的拨付。

第四十二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库一律不予办理拨付或清算:

(一)凭证要素不符合规定的。

(二)申请划款金额超出用款额度或超出代理银行实际支付金额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规定的。

第四十三条

对审核无误的库款支付凭证,国库原则上应在收到当日将款项划出。

库款支拨只办理转账,不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

国库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债发行与兑付的核算业务。

第四十五条 国库应加强对国债发行收入、兑付款项的审核与监督。

第三节

资 金 清 算

第四十六条 国库通过支付系统往来、国库内部往来、同城 票据交换、行库往来等方式办理资金清算。

第四十七条 国库应根据支付清算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第四节

账 务 核 对

第四十八条 国库应认真做好各项对账工作,包括:国库与征收机关对账、国库与财政部门对账、国库与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对账、国库与会计营业部门对账、国库与支付清算系统对账、国库与同城清算系统对账、国库上下级之间对账、国库内部对账等。

第四十九条 国库应按日、月、年与有关部门对账。对账数字一律精确到角分。

财政、征收机关统计入库数额和入库日期,以国库实际入库数额和日期为准。

第五十条 国库与财政的库存对账,应分账户进行;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额度对账,应分预算单位和政府支出分类科目进行;与征收机关的预算收入(包括预算收入退付,下同)对账,应按政府收入分类科目、分级次进行;国库与征收机关每日、每月的收入对账,原则上只核对征收机关直接征收部分,年度收入对账,除核对征收机关直接征收部分外,还应对全辖汇总数进行核对。

征收机关之间相互代征预算收入的,其对账由代征机关与国 库进行。

第五十一条 账务核对完毕后,经办人员应在有关账、簿、卡、表、对账单上签章证明;核对不符的,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予以更正和说明。

第五节

年 终 决 算

第五十二条

国库会计年终决算日为12月31日。第五十三条 决算前,国库应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决算日,国库应完成当日的全部账务处理。

全年账务结束后,编制会计决算报表,办理新旧年度会计账务结转工作。

第五十四条 年度终了后,国库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臵1至10天库款报解整理期。

国库经收处于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所收款项,应在整理期内划缴国库,除总库有特殊年度划期安排的款项外,国库应按要求列入当年决算。

第五十五条 库款报解整理期结束后,国库应按要求编制预算收支年度决算报表,做好核对、签章、上报和数据备份等工作。

第五十六条 每年年终,国库应及时做好国债兑付账务、实物的清理核对、销毁工作,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编制国债兑付结束报告表。

第五章

国库会计业务系统

第五十七条 国库会计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网络的使用应符合计算机安全管理及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严密的校验、核对、控制等手段,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十八条 符合规定生成并传输的电子信息及其输出的信息清单,可视同凭证、报表等纸介质会计资料。

电子信息与纸质凭证核对一致后,可依据电子信息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十九条 国库会计业务系统应以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含电子信息)作为账务处理依据。

电子签名的加载、核验应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第六十条 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数据一经采集、生成,不得更改,在系统内可共享使用。

第六十一条 国库会计业务系统服务器应专机专用,并配有备用机,以确保国库会计业务的正常、持续进行。

国库应做好会计核算数据备份和资料保管工作。

上级国库下发的应用系统,下级国库不得擅自修改,不得随意打开数据库。

第六十二条 国库会计人员应使用自己的用户身份上机操作,对自己用户口令的安全负责,用户口令自行保管并定期更换。

第六章

国库会计监督与分析 第六十三条 国库会计监督应以防范资金风险为重点,坚持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国库会计核算工作应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事后监督。第六十四条 国库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预算收入收纳、退付、更正(调库)和库款支拨等业务的监督。

第六十五条 国库应按规定的程序开展国库会计检查工作,并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第六十六条 国库会计分析是会计核算的延伸,国库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会计分析工作,提高国库会计核算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七章

国库会计签章

第六十七条 国库会计签章是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上表明并确认自己真实身份及业务合法性的特定标识,包括印章、签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以鉴别真实身份的电子签名。

第六十八条 人民银行国库会计使用的印章包括:

(一)国家金库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分(支)库”印章,主要用于国库编制的预算收支及其他规定的报表。

(二)国库业务专用章:即“中国人民银行××行国库业务专用章”,圆形,含日期,用于国库对外签发(或出具)的重要单证。

(三)业务转讫章:即“中国人民银行××行国库业务转讫章”,三角形,含日期,用于已处理的转账凭证、回单、收付款通知单。

(四)同城票据交换专用章:用于同城票据交换提出的票据、提出计数单、提出票据交换汇总清单等。

(五)国库会计人员名章:用于办理和记载的各种单证、凭证、账簿、报表等。

第六十九条 国库印章(除人员名章外)按规定启用与销毁,在未启用或停用待上缴销毁时,由国库部门负责人登记并封存保管;印模应登记备案并永久保管。

第七十条

分库应按规定统一制发本辖区国库的国家金库章,并预留印模。

第七十一条

人民银行国库使用的密押和密钥及编制方法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发,执行人民银行有关管理规定。

第七十二条 领用密押、密钥必须有专车、专人,并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过期密押、密钥不得自行销毁,必须按有关规定集中销毁。第七十三条 预留印鉴(签章)为单位签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预留印鉴份数应满足柜面审核与事后监督等工作的需要。国库应根据有关部门事先填制的印鉴卡或印模,办理退库、更正(调库)和库款支拨等业务。第七十四条 单位变更印鉴时,应在印鉴卡的反面加盖原预留印鉴,并注明新印鉴的启用日期,原印鉴卡应装订在新印鉴启用日的会计凭证内;单位销户时,应将印鉴卡装订在销户日会计凭证内。

单位开立账户或原印鉴遗失,需要新设印鉴时,国库凭单位介绍信按规定办理。

第七十五条 国库应加强印章和预留印鉴管理,除个人名章由个人自行保管外,其他印章和预留印鉴应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人离落锁、下班入柜。

第八章

国库会计档案

第七十六条 国库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银发[2005]309号),确保国库会计档案安全完整,切实防止档案毁损、散失、泄密。

第七十七条 国库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国库会计档案可采用纸、磁(光)盘等介质保管。第七十八条 国库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分为15年、5年两档。

电子档案按照人民银行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保管。第七十九条 保管期限届满且不涉及未结清或未了事项的国库会计档案,由本行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会同国库部门共同组织销毁工作。

第九章

第八十条 除有专门规定外,国库使用的各种会计凭证、账表从所属机构会计部门领用。

第八十一条 国库办理其他收支业务,由各地国库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制度办法,并报上级国库备案。

第八十二条 总库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库会计管理基本制度,分库负责依据总库制定的国库会计管理基本制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总库备案。

第八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八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附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档案管理若干具体规定

一、装订基本要求

(一)会计凭证。

1.国库会计凭证原则上应按日装订,业务量较小的国库可以几日合订一册,但每日应有单独的封面,会计凭证不得跨月装订; 2.会计凭证每日按固定顺序整理,单式记账凭证下,以科目先后顺序排列,每个科目下再按借贷顺序排列,科目日结单装订在各该科目凭证的前面;复式记账凭证下,原则上按日终业务汇总核对单、记账凭证、用户签退核对单、原始凭证的顺序整理; 3.单日凭证过多可分册装订,并在凭证封面注明册数及分册号,当日同一会计科目的凭证及附件原则上不得跨册装订; 4.装订成册的国库会计凭证应按顺序对记账凭证编制序号,记账凭证的附件可不编号,但应加“附件”戳记,并在记账凭证的附件栏内登记数量;

5.对于业务量大的国库,作为记账凭证附件的缴款书、电子缴库清单等会计资料,可按日单独装订。附件单独装订时,在该附件的汇总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在封面上注明“本册为××××科目×××号凭证附件”。单独装订的缴款书可切角代替“附件”戳记,但应保证缴款书的要素完整; 6.国库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订人员应准确填写封面各栏目并加封、盖骑缝章。

(二)总账、分户账。

总账、分户账按科目与账号先后次序排列、先表内科目后表外科目装订,视账页的数量确定装订期,但不得跨年装订。

(三)国库报表。

1.日报表、月报表按报表种类分别装订。原则上日报表按月装订,月报表按年装订;

2.年度报表按会计报表类、收入报表类、支出报表类、退库报表类等顺序合并装订;

3.经办多级多库业务的国库机构的报表按库分别装订;

4.对账报表比照月报表、年报表的装订要求装订。

(四)其他。

各类清单等会计资料可另行装订。

二、保管期限

(一)属于永久保管的有:

1.各级国库本级和汇总全辖的年度决算报表(包括决算说明书)、汇总全辖征收机关年度对账表(含签署结果);

2.已兑付国债销毁表、国债收款单挂失、转移登记簿和国库券收款单抄本补发登记簿等其他属于永久保管的国债登记簿及报表;

3.国库会计档案保管调阅登记簿、国库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国库业务交接登记簿和国库会计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

4.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国库会计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属于定期保管15年的有: 1.国库会计凭证及附件;

2.国库总账、分户账和据以记账、编制报表的各种登记簿;

3.国库本级及汇总全辖的月度报表;

4.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取、使用、保管和销毁情况登记簿; 5.国库内部往来对账单及对账回单; 6.国库会计业务系统日志; 7.本级征收机关年度对账表;

8.国库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之间的额度对账单; 9.其他需要保管15年的国库会计档案和有关资料。

(三)属于定期保管5年的有:

1.下级国库上报的年度决算报表(含决算说明); 2.征收机关月度对账表;

3.国库预算收入日报表、国债兑付日报表、库存日报表、日计表和余额表;

4.支付系统与国库内部往来查询查复书、查询查复登记簿、事后监督通知书;

5.集中支付额度通知单;

构建国库会计理论框架的设想 篇5

不论是企业会计、预算会计还是银行会计,它们的理论基础框架基本是相似的,但由于它们自身核算的对象不同、服务的对象不同,理论基础会有所差异。国库会计是 介于预算会计与银行会计之间的一种特殊会计,它的理论框架至今没有清晰的定义,本文以基本会计理论为基础,对国库会计理论框架的构建提出了大胆设想。

会计基础理论框架

会计基础理论框架是指由相互关联的目标和基本概念所组成的逻辑一致的体系,用来指导、规范会计实务。具体可分为二个层次:

第一层次由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构成。

会计基本假设非常重要,因为不论是企业会计还是政府会计,他们都是会计学中不同的分支,都处于特定的市场经济这个客观环境之中,所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基本假设也基本适用于国库会计,但在具体运用时,国库会计还具有特殊性。会 计对象是相应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范围,衡量会计对象正确与否的标准是看相应的会计学能否科学、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责任主体的 受托责任,并为相应的管理、控制与评价提供及时有效的会计信息。会计对象决定着会计学的内容,它是会计学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会计目标是指会计所要达到的目的或要得到的结果,体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会计目标如何,将影响到会计主体、会计体系的设计,提供信息的范围和质量的范围,进而影响到会计要素的定义和分类。

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都受会计环境的影响。会计基本假设由客观环境所决定;会计对象来自于会计的客观环境;会计目标则反映使用者的主观意图,受制于会计的主观环境。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处于同等地位。

第二层次主要包括会计要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受 基本假设的制约,考虑会计的目标,会计对象具体化为会计要素,为了实现会计目标,保证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会计要素在确认、计量、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时必须 具备规定的质量特征。根据确认与计量的概念和标准,把会计系统的数据,按照会计要素的定义与特征转变为有用的会计信息,传递给会计信息使用者。

国库会计基本理论框架的构建

根据国库会计的特点, 国库会计基础理论框架也可以由二个层次组成。

(一)第一层级的构建

1、国库会计基本假设

国库会计假设内容应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和预算控制,前四项属于描述性假设,后一项属于规范性假设。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也称会计实体,是会计基本假设的核心,用以界定会计核算与报告的空间范围,是从事经济、社会活动,并对此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的特定单位。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典型的会计主体。以企业作为会计主体时,每一个企业只需要一套属于它自己的日记账、分类账和会计报表就能够实现会计目标。

而 国库会计的会计主体就比较复杂。它必须分别报告不同用途的财务资源的收支情况和结果,它对外承担受托责任的整体是人民银行,国库只作为人民银行中的一个部 门,国库部门需对各级预算收入、支出、退付及划拨、清算等资金运动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反映和监督,并向财政部门报告财务资源的收支情 况和结果,另外,国库部门还需通过银行会计核算方式记载账务,将同级财政收支情况反映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上,因此,国库会计主体采用了双重视角,分为记 账主体和报告主体,即记账主体是中央银行,报告主体为财政部门。

(2)持续经营

在企业会计中,我们通常假设,一个会计主体除非提供“反证”,否则他将在可预期的未来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会计学界普遍认为,持续经营是一个必要的和重要的会计基本前提,它要求企业对资产的计价必须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上。

在 政府会计中,政府强调其公共活动的连续性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政府与企业主体不同,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开展各项活动不仅不能带来赢利,而且所有的活动都 必须耗费一定的资财,如果不做这样的假设,我们就很难想象一个社会能够延续下去,同样国库会计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具有连续性。

(3)会计分期

会 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假设这两个假设对企业和政府都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有一些区别。关于会计分期,在国库会计中,比企业更详细、更重要。例如:国库会计除了 用按月份、季度、年度进行分期核算和报告外,还要求按旬报核算并提供预算收支的旬报。会计分期的假设保证了资源的委托方能够定期了解到政府或政府单位履行 受托责任的情况。

(4)货币计量

关于货币计量,政府由于不计算盈亏,所以在计量属性方面国库会计只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要求采用类似于现行成本、现行市价的计量属性。

(5)预算控制

政 府或政府单位的财务资源主要是凭借国家的权力无偿地、强制地、固定地向纳税人征收的各种税收,并用于维护国家主权、社会政治的繁荣与稳定,即间接地用于纳 税人。政府的财务资源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何取法,取多少;如何用法,用多少,必须凭借预算进行控制,所以,预算控制在国库会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企业,必要的预算主要是一个内部管理程序,它是弹性预算,缺乏法律约束。而在政府部门中,预算是公共政策和财政意图的体现,使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一种控制机制。预算控制是国库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也就是基本前提。

2、国库会计对象

国 库会计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是由国库在国民经济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及其业务活动的特点决定的。根据我国委托制国家金库体制的特点,国家预算款项的收纳、保管 和支拨等工作都由人行办理。这样,国家组织的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地方各级财政库款的收纳、报解、支出、退付和国债款项的收缴、兑付划转等,这些资 金运动的过程和结果,就构成了国库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对象。

3、国库会计目标

会 计目标是会计系统能够期望达到的预期目的或境界,它是整个会计系统运行的定向机制。关于会计目标表述的观点,目前来看主要有两种: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 观。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会计目标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的受托管理情况,它以历史的、客观的信息为主。决策有用观却认为,财务会计的目标应是向信息使 用者提供对他们进行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更强调信息的相关性、有用性。

根据我国国库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目前我国国库会计目标总体应该定位为如实向委托者报告和说明履行受托责任的过程及其结果,并为各级政府提供有助于决策的会计信息。可以通过三个层次表述:(1)国库会计应该提供有助于各类信息需求者进行各种决策时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包括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征收机关、中央银行、社会公众等。(2)根据我国的会计环境,目前国库会计的目标是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如实反映和监督国家预算收入的形成和支出过程,提供国库资金现金流量和存量信息,从而反 映、监督和促进国家预算的执行,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为国家宏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调整提供重要的决策信息。(3)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国库可以适当对作为资源提供者的纳税人、捐赠人及广大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帮助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

(二)第二层级的构建

1、国库会计要素

从 会计的对象看,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而对象则是会计要素的综合、抽象和概括,它们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现,分类则成要素,综合则为对象。按照会计要 素的定义,国库会计要素可分为资产与负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政府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政府提供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效益。负债 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有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含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政府经济资源外流。从记账主体角度看,体现在中央银行会计报表中的资 产为在途资金占用,负债为经理国库款项。

2、国库会计信息质量

信息质量是对主体提供财务报告的基本要求,如果信息不能在质量上达到保证,将无助于自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甚至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所以为了能够给会计主体提供的财务信息真正有助于使用者作出相关决策,就必须对财务信息的质量提出具体的要求。

IASC、FASB、GASB以 及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对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特征具有相似性,而且政府财务报告与企业财务报告的特征也基本相似。因此,根据国库会计的特点,财务报告应具备的 信息质量特征可以概括为: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及时性、可比性、一致性、重要性。在这些质量特征中,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主要的质量,可比性和一致性是 次要的质量。可理解性,说明信息必须含义明确和准确,不可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可靠性说明信息必须是公允的,在当前条件下,可靠性显得尤为重要。相关性说 明信息必须导致决策的差异。及时性说明信息必须及时提供。可比性说明应尽可能减少备选的会计方法。信息一致性说明会计方法的前后各期基本稳定。重要性说明 它对决策不是无足轻重。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篇6

一、问题

1、资金清算方面:国库资金清算由过去的“行库往来”方式转变为包括现代化支付系统,国库内部往来在内的清算方式,国库作为独立的交换点,参加同城票据交换,这就使得国库直接处于资金清算第一线。

2、系统网络方面:一是计算机病毒风险。目前,国库核算系统通过MT系统向上级国库报解,这种半开放的网络模式极易使处在中心的国库核算系统受到病毒侵害。二是系统的内部控制功能不足。主要表现在系统对参数设置、科目属性、比例等不能实现自动审核控制,仍需人工操作。

3、监督管理方面:一是监督管理对象过于狭窄,基本上停留在对纸制的帐簿、报表、凭证的事后监督。二是国库监管职能弱化,国库部门在实际监管中,只能行使监督和建议权,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特别是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改变了原有的库款支拨方式,然而与之相应的监管职能却没有得到加强。

4、内控制度方面:一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国库业务中广泛运用,电子信息、电子票据的大量出现,现有制度还没有对这些业务形成较明确,全面的规范,一定程度上使国库业务的信息技术运用存在制度盲区。二是岗位设置与国库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如果按新的操作规定要求,各地国库人员配备将严重不足,势必造成兼岗现象普遍存在,某些内控制度将形同虚设,会计核算的质量和风险防范会大打折扣。

二、建议

1、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国库人员综合素质。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出一支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懂业务、善管理的国库队伍。同时,定期分析国库人员思想动态,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风险意识,切实防范国库资金风险。

2、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通过制定、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把业务处理过程中差错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把国库业务的全过程和所有风险节点都置于管理制度之中。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篇7

一、会计标准化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 陇南中支多措并举加强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 从业务规范延伸到日间操作、人员管理、廉政建设、计算机管理等各项工作, 全面提升国库规范化管理水平。2015年, 所辖西和县支库通过省、市两级验收, 被兰州中支命名为“标杆示范化库”。2016年, 陇南还将抽选两个县支库做为试点继续推进标准化库向纵深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管理主要措施

(一) 强化业务管理, 做到从“严”治库

为克服工作运行中的盲目性、随意性以及业务处理手续上的违规违章操作, 陇南中支从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入手,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从根本上解决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二) 规范业务操作, 实施从“细”操作

日常管理工作中, 做到制度落实措施细致, 业务运作程序细致, 业务处理手续细致。根据管理实际, 中心支库制定了《岗位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细化各岗位的操作流程, 规范各岗位操作行为。

(三) 夯实业务基础, 落实从“实”建库

标准化管理重在落实, 陇南国库通过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定, 在制度落实上加强制约, 业务操作中掌握难点, 不断健全机制, 落实管理责任。

(四) 不断健全完善, 坚持从“恒”发展

标准化建设需要不断在指导思想上坚定信心和决心, 在管理方法上坚持重点和创新。中心支库一方面注重培养员工按规范程序操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做到奖惩分明, 做到该奖必奖, 该罚必罚, 使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管理工作服务。

三、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缺乏统一的标准化建设规范

规范化是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和必要前提。实施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 必须以科学的制度为保障, 预算收支, 资金汇划等涉及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都必须遵循国库会计制度体系的相关要求, 实行规范化管理作业。

(二) 缺乏流程化管理理念

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 必须贯穿流程管理的思想, 按工作时序、类型、岗位分解成多个“工作流”, 从流程的启动、分配、作业、监控、评价等细节工作形成连续的“流水线”, 把各岗位紧密衔接起来, 实施限时、无缝管理。

(三) 缺乏系统化的管理保障

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不是对单个数据、对单个环节进行机械地、割裂式地控制, 而是在对管理目标进行科学量化的基础上, 对国库工作实行系统化管理。

(四) 缺乏绩效化的考核目标

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就是在过程控制中辅之以绩效评价体系, 以便对管理目标进行量化考核, 标准化目标考核指标应涵盖资金安全、核算质量、业务差错、服务质量等方面, 进而反映部门和个人对自己“履职”的一种综合评价。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对策建议

(一) 明确管理目标

一是提高国库会计核算质量,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实现国库会计核算“零差错”;二是有效地进行国库会计监督, 切实防范国库资金风险, 维护国库资金安全, 实现国库资金“零风险”;三是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手段, 促进国库会计工作规范化, 实现国库核算和服务水平“零缺陷”。

(二) 优化操作流程

依据《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将国库业务通过流程进行识别和界定, 制定一套系统、完整、全面、细致的操作流程。流程包括国库核算业务处理流程、会计资料管理流程、账务核对工作流程、登记簿使用流程、国库计算机设备和运行环境标准、优质服务标准、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等七个方面。

(三) 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国库检查监督体系, 内外监督相结合, 明确监督重点, 并将监督考核结果纳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分为事后监督人员对上一工作日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 会计主管对各岗位人员工作流程的现场检查, 国库部门负责人对内部管理的执行的监督, 内审监察等部门对国库内控制度、人员履职、资金安全的监督, 上级国库部门现场和非现场监督五个层面。

(四) 完善业绩评价

一是制定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包括国库业务差错评价指标体系、国库资金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国库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工作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三是建立“纠偏”长效机制。在检查监督、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执行情况偏离管理目标时, 及时修订完善制度、流程和评价指标, 最大限度发挥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效能。

摘要:近年来, 各级国库部门为适应当前国库分工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现实需要, 积极探索实施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将国库会计管理引向了更深入的标准化管理之路, 如何推进国库会计管理工作更细、更精、更标准, 将是当前和今后国库会计管理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通过总结陇南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以来的经验、做法, 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库,管理,标准化

参考文献

[1]邓建军, 廖福辉.国库会计核算标准化模式探讨[J].《中国金融》, 2012. (4) .

[2]陈果.对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的思考与探索[J].《时代金融》, 2015 (32) .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篇8

摘 要 自2001年起,为了建立同市场经济发展相一致的现代化公共财政体系,我国开始引入国库集中支付体制。与传统的国库分散支付不同的是,此种支付制度是基于国库单一账户基础之上的,拨款形式主要为国库的集中支付。自引入这种支付体系以来,有效降低了我国财政资金在运营过程当中的成本,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其解决了困扰我国多年的多户头存放、多环节拨付等不足,从而真正提高了资金自身的使用率。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 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

将全部隶属于政府的资金额度集中存放至我国国库以及其所指定的代理商之处,且全部财政支出也一定要基于国库自身单一账户进而实现集中支付,这种支付制度即为国库集中支付。它是近年来我国所运用的一项新型预算与执行制度。从实践层面来看,这种支付制度有利于防止部分事业单位截留、恶意挤占财政资金,达到了从源头遏制腐败的目的。然而,由于其起步较晚,在发展的同时也必然面临着一定不足,本文将对国库集中支付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这一课题进行研究,旨在不断完善当前事业單位支付体系,切实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到实处。

一、基于国库集中支付之下我国事业单位当中的会计核算的不足分析

由于其起步较晚,且受制于许多硬性限制,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事业单位当中的推广虽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其不足也相当明显,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国库集中支付体制同会计核算的基础存在一定差异。我们可将会计核算的基础划分为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这两种制度作用于支出及收入确认。我们知道,在会计体系当中,对于事业单位当中的非经营性收支核算以及行政单位、总预算等会计核算运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同样,对于国库集中支付来讲,其实也是收付实现制,如此,国库集中支付与事业单位当中的会计制度才能相互协调与统一,然而,我国对于国库集中支付进行的改革,冲击了收付实现制当中的记账基础,从而造成二者之间的某些差异性[1]。

其次,对于会计核算的内容,缺乏科学设置。当前,对于我国事业单位而言,所其执行的具体会计制度大致如下:国有企业与事业单位当中的会计制度即为在同一事业单位之下,必须设立事业单位基建账套与事业单位账套,然而,相关法律却明文规定,在一个单位当中容许开设零余额账户一个,当前,我国广大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政拨款与单位拨款经费,都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制,但这于事业单位来讲,则必须考虑一个主要问题,那就是在两个账套之内的情况之下,分别对同一银行帐户现金进行核算。

再次,事业单位内部对于会计控制也较为薄弱。就当前实际而,部分事业单位员工与领导对会计控制还存在缺乏一定的了解的情况,忽视了会计控制体系当中相应产生的各种责任,没有真正领会到会计控制的精华与涵义。实际上,会计控制的根本就在于根据实际状况对当前及今后的会计工作的展开进行监督与制约,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无法做到相互监控与制衡,那么控制也便毫无意义,无法达到效果。

二、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之下我国优化我国事业单位当中的会计核算的具体措施

根据上述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要想不断强化在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之下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可采取如下有针对性措施。

第一,规范当前事业单位当中的会计入账规则。众所周知,在国库集中支付的背景之下,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收支过程当中的主要凭证是票据,与此同时,它也是财务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根据。因此,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现状改革 ,强化对于票据的具体管理,不断规范事业单位自身的财政收支,对于会计入账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再者,对于票据本身的完整性、全法性等也可计入我国会计入账规则当中[2]。

第二,不断强化对事业单位自身零余额账户的有效管理。一般来讲,对于持有不只一个的非独立预算核算的事业单位,尤其是存在于当中的一些分支机构,由于其区域跨度较大,同时,也归结于一个账户之时,事业单位必须对相关账户进行统一,此外,还须明确有关法律审批方面的控制程序。再者,基于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之下,在申请专项资金之时,各分支机构可直接进行,无需进行程序性审核,但其所拥有的监管权维持不变。也就是说,上级单位能够对分支机构资金自身使用善进行监控,以此更好了解资金情况 ,提高使用率。

第三,对事业单位自身账户加强监督及检查力度。笔者认为,可以设置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的账户,且这个账户可以受银行监管,并且将基于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下的所有事业单位自身的账户纳入此范围之内,同时,还要将信息管理体系与银行监管系统相互连接起来,不断拓宽国库信息系统自身所监管的范围,这样除了可以方便财政部门加强对银行账户进行监控,还可以加强日常支付与银行账户间的合作力度[3]。

三、总结

近几年,随着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之下不断深化的改革历程,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正朝着科学化与规范化方面不断发展,已初步确立了同公共财政系统相一致的管理体系。结合当前国家发展规划以及要务我国财务会计自身的规定与要求,强化基于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之下的事业单位核算研究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所作探讨随着时间的变化,可能仍存遗漏之处,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笔者借以希望各位同仁能够对其不断完善,切实落实这一课题。

参考文献:

[1]袁霞.对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引起会计核算变化的思考.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2012(22).

[2]王淑霞.用会计语言诠释公共财政管理体制——解读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财务与会计.Finance & Accounting.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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