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

2024-07-02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通用12篇)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 篇1

甲方:(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聘用制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于年月日期满终止。现因该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决定不再续聘乙方。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经济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核实,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年限已满年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具体规定(下附相关法条),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乙方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双方确认:

一、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依照相关犯规应得权益金为 元,乙方愿意放弃差额部分;

二、在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事项均已履行完毕,双方无其他争议;

三、承诺在签订协议并领取补偿金后放弃其他任何主张,不再就双方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事项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甲方:(签章)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 篇2

2009年10月, 我应聘到某公司做清洁工, 合同约定月薪为1 800元, 期限5年。今年10月在合同即将到期时, 该公司说我已近50岁, 体力下降, 如果想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月薪要降为1 600元。我觉得月薪太低, 遂决定不再续签合同。我在离职时要求公司继续支付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但公司认为是我自己决定不干的, 并不是公司不同意续签, 因此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我是否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读者:俞某

俞某:

“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初探 篇3

一、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泛指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终结的各种情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狭义的劳动合同终止,仅指劳动合同解除之外的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终结的情形。在我国劳动法上是狭义的说法。《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学理论界对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先后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法上经济补偿的性质应是对劳动者期待利益丧失的补偿,是对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丧失预期利益而需要支付的补偿。而劳动合同终止时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并不存在预期利益丧失的问题,因此劳动合同终止不同于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不应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故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具有对劳动者劳动贡献积累的补偿性质,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已作贡献的积累所给予的补偿。所以,无论是劳动合同终止或劳动合同解除,都应得到用人单位对其过去劳动的补偿。《劳动合同法》采用了此观点,该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此规定对于鼓励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消除劳动合同人为短期化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害,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何为“维持或是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应认为是维持原来的条件或是比原有条件对劳动者更有利,而不是低于原来的条件或更不利于劳动者的条件,其目的是用人单位主观上希望续订合同,而最终没有订立合同是因为劳动者的不愿意,责任在劳动者,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故除此之外就是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1.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但是续订的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的;2.用人单位不同意订立合同,劳动者同意订立的;3.双方都不同意订立合同的;此三种情况用人单位主观没有续订合同之意,最终造成劳动者不能续订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二)第46条第(6)项规定,“依照本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而第44条第4项是“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第5项为“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这两种情况终止合同,是因用人单位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终止的,是发生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有届满而提前终止合同,对劳动者而言,就是丧失了继续履行的机会,可能面临失业而遭受损失,所以理应给予经济补偿。

四、经济补偿标准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支付 篇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续签不成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一种是劳动者愿意续签,但用人单位不同意。但在实践中,在就此发生争议时,往往各执一词,用人单位认为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而劳动者又认为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一、案情简介

2008年1月12日,熊某进入上海的一家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工作。2009年6月1日,双方签订一份期限为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未约定具体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能续签,实业公司也未向熊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9年11月4日熊某向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实业公司支付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800元。

二、双方观点

熊某认为,劳动合同到期,是实业公司不愿与其续签,因此实业公司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实业公司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愿意与熊某续签劳动合同,是熊某自己不愿与公司续签,因此,公司不需向熊某支付经济补偿。

三、裁判结果

2009年12月30日,静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实业公司支付申请人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币贰仟捌佰元。实业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本案中,实业公司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故实业公司依法应向熊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现熊某自2008年1月12日进入实业公司工作,至2009年12月30日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存续逾一年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以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1453.83元为基数,计算2个月,金额为2907.66元,鉴于熊某在仲裁时的申请以及仲裁裁决支持的金额为2800元,且熊某对仲裁裁决书没有异议,予以准许,确认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为2800元。

实业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2010年6月17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的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支付的典型案例。本案的焦点在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案件中,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续签不成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一种是劳动者愿意续签,但用人单位不同意。但在实践中,在就此发生争议时,往往各执一词,用人单位认为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而劳动者又认为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对此,在实践中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劳动者,也即劳动者应当举证用人单位不与其续签,或者用人单位虽然愿意与其续签,但是续约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应当将举证责任分配给用人单位,也即用人单位应当举证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发出续签请求,而且续约条件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或者在原劳动合同条件上进行了提高。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根据《劳动合同法》之立法精神,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也即单位可以举证单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 篇5

---------------区别于《劳动法》和各省、市制订的《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对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作出了新的规定。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有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相关规定的理解还存在一些疑惑,在此我就支付补偿金的相关问题作简要讲解。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要针对具体问题来分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但是续订的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致使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双方都不同意续订合同的。这三种情况有一个共同点,即用人单位主观上没有续订劳动合同之意,最终结果是不能续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当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这些情况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特殊情况: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续订合同,并且续订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或是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导致合同无法订立的原因在劳动者。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对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劳动者按3倍和十二年封顶。

《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相同。这一点与《劳动法》及原有的相关规定有较大不同,《劳动法》就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是根据企业性质(如国有、集体、中外合资等)由各省市制订相关条例执行,但2001年9月和10月有关条例均明确废止,劳

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终止后有关生活补助费均可以不支付。这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溯及力的问题,根据法不溯及的原则,《劳动合同法》附则中规定:按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本法实施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如某职工2002年4月与用人单位签订了6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31日到期终止,原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现根据《劳动合同法》他可以得到本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08年1月1日?3月31日不满6个月)。

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中的相关规定“不能胜任工作和双方协商解除”两种情况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年的限制,而在《劳动合同法》中只对“高薪人员”(即月工资高于本地区社平工资3倍)进行了12年的限制,其他没有限制。也就是说,除“高薪人员”外,其他职工因为“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12年期限的限制,可以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经济补偿金数额,这也似乎不尽合理,还要看《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出台后是否有明确规定。另外,原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中除“不能胜任工作和双方协商解除”两种情况是按劳动者本人的实得月平均工资计发补偿金外,其他几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需支付补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 篇6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签订并在施行之后存续劳动合同的有关经济补偿金作出新规定。

天津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本单位2007年12月31日前的工作年限,计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按照2007年12月31日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高不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规定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上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劳动者在本单位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计发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确认书 篇7

甲方:杭州扶一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现就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权利及义务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终止。

二.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认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贰仟七百元整)。

三.乙方同意:上述金额已由甲方于年月日通过现金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支付上述金额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应尽义务已由甲方履行完毕,双方再无其他未结清或未履行的权利及义务纠纷。

五.本确认书经乙方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

六.本确认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 篇8

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习题汇总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经济补偿

【考频指数】★★★★

【经典例题】

1.某公司提出同公司员工李某解除合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8个月,解除合同前李某月工资为2400元。李某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而腾飞公司认为是协商终止合同,不应当进行补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说明正确的是()。

A.公司无须给李某任何经济补偿

B.公司应当给予李某6000元经济补偿

C.公司应当给予李某7200元经济补偿

D.公司应当给李某5600元经济补偿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划,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本题支付3个月工资=3×2400=7200元。

2.某市安装工程公司与在公司工作了15年的王某解除合同并进行经济补偿,王某月工资7000元,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下列关于王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②教材变化剖析 ③真题答案及解析 ④全套试听视频 ⑤复习记忆法 ⑥入门基础课程 ⑦考情分析课 ⑧应考指南直播课 ⑨通过率分析课 ⑩备考计划视频 某的经济补偿说法正确的是()。

A.安邦公司应当给予王某8.4万元经济补偿

B.安邦公司应当给予王某3.0万元经济补偿

C.安邦公司应当给予王某2.4万元经济补偿

D.安邦公司应当给予王某7.2万元经济补偿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补偿的理解。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则按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所以为2000×3×12=72000元。

3.2011年8月,某施工单位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与王某等10名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截止到解除劳动合同时,王某已在该施工单位工作了三年零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给予王某()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A.3

B.3.5

C.4

D.4.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般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12)×当地上年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②教材变化剖析 ③真题答案及解析 ④全套试听视频 ⑤复习记忆法 ⑥入门基础课程 ⑦考情分析课 ⑧应考指南直播课 ⑨通过率分析课 ⑩备考计划视频 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注: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

【考点精讲】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因在本单位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

1至4级伤残,完全丧失,保留劳动关系到退休;5到6级,大部分丧失,员工提出才可解除劳动合同;7到10级,部分丧失,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况:

(1)劳动者依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5)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2.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②教材变化剖析 ③真题答案及解析 ④全套试听视频 ⑤复习记忆法 ⑥入门基础课程 ⑦考情分析课 ⑧应考指南直播课 ⑨通过率分析课 ⑩备考计划视频 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速记点评】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不论是何种情况,都不得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最低要求是劳动合同期满才可以终止。

补偿标准:满一年给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最多给付补偿不超过12个月。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范本 篇9

篇一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xxxx年

xx月

xx日签订从xxxx年

xx月

xx日起至xxxx年

xx月

xx日止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甲方于离职当日一次性结清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于xxxx年xx月

xx日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账号:xxxxxxxx)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xxxx年xx月

xx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x

有限公司乙方(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xxx

xxxx年xx

月xx

xxxx年xx

月xx

篇二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于xxxx年xx月

xx日期满,现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于xxxx年xx月

xx日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合同终止之日,甲方于合同终止当日一次性结清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于xxxx年xx月

xx日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账号:xxxxxxxx)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xxxx年xx月

xx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6.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xxx

xxxx年xx

月xx

xxxx年xx

月xx

篇三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编号:

我单位于

****年**月**日与

(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项规定予以

(解除/终止)。

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6、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7、因其它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xxxx年xx

月xx

用人单位(章):

员工(签名):

签收时间:

****年**月**日

签收时间:

xxxx年xx

月xx

注:

1、此证明书壹式贰份,单位留存备档壹份、员工个人留取壹份。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篇10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方)订立的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是年,工作岗位是,现因将于年月日终止本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乙方:□符合发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公司将向你发给经济补偿金元,并办理相应的签收手续。□不符合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公司不再向你发给其它款项。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协议书一式份,由双方各执份,备案机关收存一份,共份。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劳动行政部门(章):年月日

编号: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期限自到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是年,工作岗位为,现因使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议商同意,该合同于年月日予以解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符合□(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公司将向你发给经济补偿金元,请于工作交接完毕后领取,并办理相应的签收手续。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协议书一式份,由双方各执份,备案机关收存一份,共份。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劳动行政部门(章):年月日

(公司名称)与你签订的期限自同,由于(原因)将于月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符合□(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公司将向你发给经济补偿金元,请于工作交接完毕后领取,并办理相应的签收手续。

说明:

1、本通知一式二份,送达一份,存根一份

2、涂改无效

送达记录:

送 达 人:受送人:送达时间:

(签章):

年月日

(公司名称)与你签订的期限自同,由于(原因)将于月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符合□(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公司将向你发给经济补偿金元,请于工作交接完毕后领取,并办理相应的签收手续。

说明:

1、本通知一式二份,送达一份,存根一份

2、涂改无效

送达记录:

送 达 人:受送人:送达时间:

(签章):

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 篇11

为顺利完成工作交接,甲乙方同意如下条款:

(1) 基于对工作的责任,乙方同意基于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于 月15日之前仍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完成工作移交纪录。

乙方在交接期间仍愿意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 甲方于乙方办理工作交接期间,同意仍按双方原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3) 针对双方劳动合同的不再续签,甲方同意按乙方原薪资标准支付相当于乙方一个月薪资做为工作交接奖金,本奖金连同乙方交接期间之报酬,甲方将于12月5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4)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另以书面形式订定。

甲方:×××有限公司

签字:

乙方:×××

终止协议合同专题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终止协议条款如下:

一、该合同的终止协议所指向的为甲、乙双方当事人就(******一片区安居抗震房工程)项目,于2012年5月14日订立的《建房协议书》。

二、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该《建房协议书》。并就终止该协议的有关事宜予以协商处理:

甲方就房屋后期出现的质量问题有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就下余工程有甲方自行施工,双方互不拖欠。

三、甲、乙双方于该《终止协议合同》订立后,甲方于该合同签字后,甲、乙双方即终止合作关系,终止2013年5月14日的《建房协议书》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四、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违反该合同规定的约定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事由或者以任何条件、方式向对方提出要求与条件,即不得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超出该合同双方约定的要求与条件。同时任何一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对方提出包括诉讼中对合同内容的抗辩权。

五、本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对此乙方不可在该合同订立后,即生效后,再向甲方提出要求以及甲方不再承担乙方于合同订立后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生效。对甲、乙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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