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承包协议合同协议书

2024-06-18

电焊承包协议合同协议书(共11篇)

电焊承包协议合同协议书 篇1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内 部 劳 务 承 包 协 议

甲方:燕敏作业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 三春汇秀苑电焊工程以内部劳务清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三春汇秀苑焊工工程

二、工程地址:

三、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四、建筑面积:

五、承包方式:包清工、包限额领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结构验收。

六、承包内容及要求:

电焊工程:

1、根据图纸要求及现场交底按照电焊验收要求对所要求焊接的构件进行焊接(电焊、气割)、切割、场内水平、垂直的电焊机械及工具的运输保管、维修、阳台栏杆、楼梯栏杆、扶手、预埋铁件的加工、安装、施工电梯、内电梯安全门的制作、安装等;斗车、搅拌机、对拉螺杆、墙、柱、梁定位钢筋的焊接和运输、吊料平台的焊接、塔吊、布料机、电梯等的 升降时焊工的配合、玻璃幕墙予埋件的安放焊接工作等等的焊接、装饰阶段若有裸露钢筋的焊割等全部工作。装饰阶段抹灰所使用的高凳的焊接、焊缝质量必须达到焊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电焊工作包括整个工程全面竣工验收结束。

焊工必须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2、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标化、清理卫生等。

3、设计院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修改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

4、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等。

5、生产性临时的搭设、拆除等。

一、分项承包单价:

分项名称

单价

(元/建筑面积)

备注

优良

市优质

安全

进度

文明施工

电、气焊 M2

2.00

建施图上设计院所标建(气割)等

筑面积

说明:

1、承包施工范围内不在另发生任何计时工。达不到甲方要求质量标准按 80%结算;

2、此单价包括税金(结算时扣除税金 3%);每月发生活费时扣除综合保险费 31.00 元/每人每月

3、此单价已包括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工具费用等;若出现安全事故相应质量等级单价降低 0.80 元/建筑面积;若出现进度达不到要求相应质量等级单价降低 0.50 元/建筑面积;若出现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相应质量等级单价降低 0.50 元/建筑面积。

4、此单价包括焊工所用焊条、手把钳等辅助工具在内。

5、因阳台栏杆、楼梯栏杆、扶手、施工图中未明确,若不作按照建筑面积扣除 0.30 元/建筑面积。

6、结算时以建施图上设计院所标建筑面积为准。

八、工程质量标准:

100% 优良率,上海市市(区)优质结构工程。根据质量要求标准,各承包班组必须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各班组必须先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然后通知甲方,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如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承担双倍的发生总包方对甲方的罚款处罚,作为对甲方信誉的赔偿。

九、工期要求:总工期天(按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执行)。若在要求工期内不能完工,造成总包方对甲方的工期罚款,根据乙方承包总价按相应的比例给予双倍处罚。

十、安全要求及综合治理;

1、各承包组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章者自负全部责任。

2、严格遵守和国家及上海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及甲方等相关部门的指挥,自觉遵守和执行总包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承包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各相关证件必须齐全并交复印件及花名册一份交甲方备案。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和佩带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和不系安全带给予 10 元/人次罚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和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意拆除安全防护的视情节严重处以 50---100 元罚款。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食物,一经发现除没收炊具外并处以 200 元以上一次罚款。

宿舍内禁止使用一切电器设备。6、严禁打架斗殴、嫖娼、赌博,如有发现先给予双方处以 500----1000元罚款,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责任方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7、严禁在宿舍内男女混居、工地上严禁带家属,若出现带家属给予500.00 元/ / 人一次的罚款,若出现混居现象给予 1000.00 元/ / 人一次的罚款;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留宿非本班组人员,每发现一次 给予200.00 元/ / 人次处罚,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各种设施。

8、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操作规范等技术交底。

对乙方进场后的施工能力、人员素质、技术素质、进行考核,给予乙方30 天的试用期,如试用期内乙方达不到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综合治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其施工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作为对甲方信誉损失的赔偿。造成对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2、根据现场条件,提供乙方的食、宿、其费用自理。

3、积极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做好协调工作。

4、负责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如乙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不予整改,甲方有权派人进行整改,其费用按整改部分工作量费用的两倍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十二、乙方职责:

1、根据承包工程量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进场人员必须合理搭配,其思想素质好,技术能力强,无健康疾病和传染病的 18---45 岁男性。各承包班组有一名组织能力强、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同志作班组长,形成系统管理。同时该班组长未经甲方现场主管人员批准不得离开现场,积极参加甲方或总包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凡擅自离开现场或不参加应该参加的会议给予 50----100 元/次罚款。

2、熟悉施工图纸,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因管理不善达不到质量标准造成的返工,应负担由此造成的工料、工期损失。

3、乙方进场人必须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动班组人员。

4、接受甲方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的技术交底、教育和监督,服从指挥。

5、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即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6、爱护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则给予其价值的两倍予以赔偿和处罚。十三、文明标化、卫生要求:

1、认真搞好个人、宿舍、现场卫生,随时保持文明清洁。

2、认真按照文明标化要求,对自己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分类堆放整齐。

3、每道工序完工,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须利用。

4、凡以上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其性质、范围及价值给予两倍以上的罚款,每次每项最低不少于 50 元。

十四、设施、工具供应:

除大型机械设备甲方供应外,小型设备、工具乙方自备(包括班组工人的安全帽)。

十五、人工费结算及支付:

1、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各施工班组签定合同时,向甲方缴纳3000.00--5000.00 元保证金(作业队出据收款单);该费用待工程结束后、若乙方毁约保证金作废。质量进度均达到甲方要求者,甲方(凭收款单)一次性退还乙方。

班组内组长应该向自己班内每个组员签订个人劳动协议。上 缴作业队一份。

2、乙方进场后自垫生活费一个月。以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 400元/人(按登记出勤人数花名册)。3、结算方式:按建施图上设计院所标建筑面积计算。结构阶段结束(小模板全部拆除)后,主体验收后 一个月内支付人工费 90%(含借支生活费及罚款)。剩下的 10%待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后 一个月内付清。

4、每月发生活费时扣除综合保险费 33.00 元/每人每月(此费用由班组承担)。

十六、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动失效。

甲方:燕敏作业队 乙方: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担保人: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电焊承包协议合同协议书 篇2

读者:海军

海军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 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 应以相应的法律规定为标准。如果法律规定某项合同的成立必须办理公证, 那么是否公证就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由于公证具有帮助当事人双方完善合同条款, 促进合同履行, 预防纠纷, 减少诉讼的作用, 因此, 近年来, 很多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都规定了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

电焊承包协议合同协议书 篇3

案 情

渠某与展甲是邻居,均系某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0岁的展甲无儿无女、体弱多病,且配偶在两年前因一场大病而去世,尚有年迈的、但一直卧病在床的75岁老母亲李某和不务正业、常常在外混吃混喝的弟弟展乙。渠某看展甲可怜,平时对展甲也是照顾有加。展甲为了晚年有人照顾,就希望与渠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008年初,双方便找人起草了一份协议,该协议约定:展甲由渠某扶养,待展甲百年之后由渠某取得展甲6.06亩的家庭承包地经营权。该协议于1月19日在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随后,渠某也是尽心尽力照顾了展甲的日常生活。

5年后,展甲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在外的展甲弟弟展乙得知其去世的消息后立马赶回家,与原告渠某因安葬及财产遗留问题发生了纠纷。展乙根据传统观点觉得“肥水不流外人田”,并坚持认为原告渠某不是展甲的继承人,无权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自己继承;而渠某认为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且经公证处公证,自己应当取得该协议约定的承包经营权。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渠某便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由自己继承展甲的6.0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庭审理时,原告渠某诉称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主体合格、内容合法以及形式合法等条件,涉及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也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且经公证处公证,所以为有效协议。在展甲死亡后当然取得协议约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展甲的弟弟展乙无正当理由不顾其反对,擅自耕种本应由其经营的6.06亩土地,严重侵犯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被告展乙则辩称,遗赠扶养协议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遗赠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原告渠某不可能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展甲的承包地应由自己继承。

受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所以该遗赠扶养协议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确实无效,原告渠某不能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原告渠某以被告展乙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要求被告展乙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渠某的诉讼请求。

戴勇坚

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国土资源导刊》法律顾问

律师分析

展甲与渠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受《合同法》调整吗?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而根据《合同法》第2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本案中原告渠某与展甲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并不受《合同法》调整。

那么该协议是不是就不受法律调整或保护了呢?当然不是,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原告渠某与展甲订立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应受《继承法》调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受遗赠?

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如下:首先,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第34条规定:“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因此,若家庭成员死亡,还有其他成员的,则“继续”承包经营地,而不是作为死亡人的遗产发生继承,这样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所以本案中,对于展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发生继承,因为它并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对于渠某要求继承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主张,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其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由此得知,只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才可以继续承包;而且对于承包人死亡的,只有承包人的继承人才可以继续承包。所以回到本案中,原告渠某并不是展甲的继承人,是继承人以外的扶养人,连继承人资格都不具备,更无所谓“继续承包”这一说法了。

承包合同 饭堂伙食承包协议 篇4

  饭堂伙食承包协议 饭堂伙食承包协议

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以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为______餐,早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午餐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晚餐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夜宵为人民币______元,供给乙方办理伙食。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总务部每天将次日用膳人数通知乙方饭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5.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协议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协议。

四、甲方责任

1.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

2.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电费。

3.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4.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随增加收费项目。

5.甲方必须提前预报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4.根据食堂工 ???作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食堂管理。

5.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六、乙方责任

1.按甲方消防、厂规、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3.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内部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6.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7.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区域,如违反者,甲方可将依所规处罚。

9.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方便甲方服务人员。

11.乙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权限

1.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协议,并止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4.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变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八、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乙方负责。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4.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5.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7.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篇5

篇一:解除承包合同协议

协 议

甲方:渝北区

乙方:渝北区 为了我村的经济发展,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于1999年1月1日承包原民合村农场,至2029年到期,承包经每年为800元(捌佰元整)缴款方式是每年一缴,到现在为止共缴纳了四年的承包金(3200元,即1999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后因乙方经营不善,无法缴纳承包款,未履行承包协议义务,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违约,终止合同,所欠承包款不再追收。

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承包合同终止

承包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XX年3月13日承包租赁的黄岭岩花椒地,自从甲方郑安洪转租给乙方陈海云耕种,我乙方一直无经验培植好这花椒地,现造成很大损失,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经双方协商条例如下:

一、于XX年2月23日正式终止承包租赁合同。

二、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

三、在我乙方承包过程中,修了临时房一套,现暂时给平永贵居住。如有特殊变动的情况下,由我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四、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一三年月 日

篇三:终止承包合同协议书

终止承包合同协议书

1、食堂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员工食堂自20XX年12月1日起承包给乙方运行,合同期限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但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了如下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甲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协商达成最终协议:

一、早餐花色太少,长时间吃同一种早餐,且经常会出现供应不足的现象;

二、午餐供应菜色变化太少,会出现连续几天不换蔬菜的现象;

三、关于送餐,经常会出现不新鲜的现象,好多次发现都是用白天或晚饭时候的剩菜再去给半夜上班的员工吃,导致出现菜变质发酸等情况;

以上情况甲方已于20XX年5月初与乙方进行沟通,并给予一个月的改善期限,但效果不明显。

鉴于以上原因,同时考虑到员工的健康问题以及公司的正常运作,甲方提出自年月日起与乙方解除原先签订的《员工食堂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至合同终止日全部结清,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不再有任何关系及一切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2、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20XX年3月13日承包租赁的黄岭岩花椒地,自从甲方郑安洪转租给乙方陈海云耕种,我乙方一直无经验培植好这花椒地,现造成很大损失,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经双方协商条例如下:

一、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终止承包租赁合同。

二、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

三、在我乙方承包过程中,修了临时房一套,现暂时给平永贵居住。如有特殊变动的情况下,由我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四、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3、工程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于20XX年x月x日与“xxxx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xxx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

二、乙方的关联文件及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各项合同、还包括在执行中甲方所担保的责任项目同时解除。

三、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乙方必须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必须急时采取相关措施、至到验收合格为准。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公司、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经监理和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后、于年月日前将所需的资料整理成册(不装订)、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内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经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后以文书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七、工程结算按原合同所议定的条款执行、以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

八、最终结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同后、再签订甲、乙双方欠款还款协议书、确定还款时间。

九、工程款支付:甲、乙双方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甲方担保费用、按财务要求对帐并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十、“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返还。

十一、解除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先行无条件退场、同时移交符合档案要求的全部资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在场外进行结算。

十二、解除合同签订后,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本项目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干扰、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已与相关班组签订的施工合同(含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合同)由乙方与其协商解除,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班组之间因合同纠纷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监理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

4、客运班线承包经营合同终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甲、乙原《客运班线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原《客运班线承包经营合同》。

篇四:承包终止协议书

承包终止协议书

由于甲方中南电源有限公司刘佰平和乙方郭长根承包协议一事,现已承包期一年。由于多种原因,乙方郭长根亏损太大,无法继续生产,特向中南刘总提出退出,具体方案如下:

1、化成槽内无焊结铅条及化成槽内铅泥

2、球磨机内的铅球(在机肚内未出来)

3、铸球炉锅内的电解铅

4、化工原料

5、以上4条由中南公司处理作为郭长根抵承包期间车间及设备的损耗

6、包装除“德汇” 105A的包装箱由郭长根带走,其余部分由中南公司处理。

7、塑料电池槽及相关配件,全部抵扣给江西恒鑫(原中南刘总欠恒鑫货款)。

以下为郭长根需要带走部分

1、所有蓄电池成品、半成品、极板及半成品极板、板栅、铅零件及所有铅、重锑块、锡以及组装用铅、未完成电池、废电池、废极板、生板(未充电)、铅渣、铅泥。

2、由郭长根XX年购入的螺杆式空压机一套

3、生产用蓄电池隔板。

目前具体问题需解决

1、工商局、质监以及政府部门由中南公司刘总负责协调解决。

2、解除双方之前协议,并在原乙方郭长根货物出厂延期至XX年4月5日,不再收房租费用。

3、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不允许控制郭长根的货物及车辆进出。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篇五: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20xx年3月13日承包租赁的黄岭岩花椒地,自从甲方郑安洪转租给乙方陈海云耕种,我乙方一直无经验培植好这花椒地,现造成很大损失,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经双方协商条例如下:

一、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终止承包租赁合同。

二、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

三、在我乙方承包过程中,修了临时房一套,现暂时给平永贵居住。如有特殊变动的情况下,由我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四、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六:解除承包协议书(郭留福)

解除承包协议书

甲 方:江苏德士龙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代表:雎一鸣

乙 方:郭留福、曹东

甲方与乙方于XX年2月8日签订就乙方承包江苏德士龙车辆部件有限公司经营权,签订了《承包合同》一份(详见《承包合同》)。

在承包期间,甲方如约履行了自己合同中约定的出资义务,共计投资万元给乙方支配使用至今,但乙方至今未能依约向甲方提供担保,又拖欠甲方承包费、租金(代垫)、水电费(代垫)等,加之乙方经营期间的效益,并未达到当初对甲方的承诺,现乙方为避免双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向甲方申请提前解除承包,经双方多次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并自愿共同遵守:

一、自XX年8月9日起,甲、乙双方解除之前签订的《承包合同》,但甲方保留根据该承包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乙方必须按照双方于XX年8月9日签订的《情况确认及减免协议书》和《还款协议书》如期、足额归还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如约足额还款,则甲方自愿放弃追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如约履行前述《还款协议书》,则甲方取消减免额,乙方按实际欠费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甲方名义从事的各项经营往来和对外的债权债务(包括隐形、遗漏债务),现经过双方对账并确认,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随后附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对账单》;

四、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甲方名义产生的各级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则相应后果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五、双方解除承包关系后,乙方须在日内撤离公司,并不得破坏公司现有的生产状况。公司的生产设备及设施,生产原材料、辅料,办公用品及装修等,乙方不得带走。办公用品及装修等确属乙方私人生活物品,乙方可在撤离公司时一并带走。撤离公司时未带走的,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六、乙方在撤离公司前,必须结清现有员工的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等,不得拖欠,如有遗漏未清的,由乙方负责清偿;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江苏德士龙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见证方:

XX年8月17日

篇七:协商解除承包经营协议书

协商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茶楼承包经营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于XX年月 日前将茶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退回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元,用于补偿乙方的损失。

四、乙方于XX年12月支付的中央空调保养费约人民币 元,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实际票据金额进行分摊元。

五、乙方添置2张全自动麻将桌和一台发电机,约人民币10,元,由甲方根据实际票据金额进行分摊 元。

六、乙方第一年承包经营期间(XX年6月1日——XX年5月31日)的费用280,元已经交清,乙方实际使用11个月,甲方同意退还一个月的承包经营费即人民币23,元。

七、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物业服务费、垃圾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结清,并提供相应票据复印件。

八、甲乙双方根据《物资交接清单》,对物业、设备、用具等有关费用一次性交接完毕,上述物品在乙方使用过程中有损坏的,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50,元)中扣除。

九、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50,元)扣除本协议第七、八款下的费用后,仍有剩余的,由甲方于XX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50,元)不足以抵扣本协议第七、八款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补足或者从甲方支付的补偿款、违约金和承包经营费中抵扣。

十、甲乙双方于XX年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乙方搬离出茶楼,并将茶楼退还给甲方,承包经营合同于XX年 月日解除。

十一、承包经营合同解除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物资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 XX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XX年____月____日

篇八: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篇一:解除土地承包关系补偿协议书

解除土地承包关系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 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 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期限内全额支付乙方的补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该地块的具体使用,若违约,违约方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篇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 贾利平:

杨杖子村民委员会与你于1998年10月12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做为承包人你多年不按合同约定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并未经村委会同意非法转让土地,并非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违背合同条款及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做为承包方你已丧失土地经营能力,无法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现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依法书面通知你:村委会与你于1998年10月12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依据合同第四条的明确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予以解除。请你于接到本通知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本合同予以解除。发包方收回17、75亩土地,另行发包。特此通知。

通知单位:

送达人:

XX年5月22日篇三:土地承包协议书

土地承包协议书

甲方:

主任:住址

乙方:

为了相应国家政策及县政府号召,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更好的使我村村民更早的脱贫致富,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将本村 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承包地域面积 亩。

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2、承包年限

承包协议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承包费总计 整。

3、付款方式为

自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必须保证乙方“水、电、路”三通,所租用土地适宜耕种,承包界限明确,协调周边关系,不准村民到乙方承包区域内砍伐、放牧等危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给乙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2、如乙方在3年内未投入建设,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

3、如出现政府征用甲方须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负责在原承包地周边提供相同面积的适宜耕种土地。

4、甲方需无偿提供,乙方平整土地用土。

三、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能野蛮经营破坏生态环境。种植要规模,养殖要特色,雇佣工人四角台村民优先。

2、乙方的权利

乙方为了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主决策项目经营方式,入股、承包等经营方式受法律保护,甲方不得干涉。

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再承包给乙方,乙方所投入的设施、种植的树木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或新承包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返还给乙方用以补偿乙方损失。

四、乙方因种植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至不明林权纠纷或其他纠纷、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甲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篇九: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XX1112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鄱阳县林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XX年11月28日签署了《山地承包合同书》、《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上述合同及协议以下统称“原合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提前终止“原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于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提前终止。

2、双方一致确认,就原合同终止,互不产生违约责任。

第二条 费用问题

1、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元)已涵盖在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日之前乙方应付的承包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根据“原合同”约定乙方应根据甲方办理林权证过户情况支付乙方相对应的承包款。因预付原因,上一条款项中包含乙方向甲方支付未办理林权证变更的“溢付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该笔“溢付款”经乙方考虑不再要求甲方返还,而转作为乙方给甲方的补偿款。

3、双方确认,在原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其他争议。

第三条 林木、林权处理的约定

1、乙方栽植树木在 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砍伐,没有采伐的林木及林地附属物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之前收存的林权证(未办理过户至乙方名下)在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归还甲方,由甲方归还给村民。

3、在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已办理过户至乙方名下)变更复原手续。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对于原合同内容及本协议内容属于双方约定的“商业秘密”如甲方泄露或侵犯了乙方商业秘密,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审核单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鄱阳县林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审核单位(盖章):

代 表 人:

年月日

篇十:终止合同协议书(食堂)

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员工食堂自XX年12月1日起承包给乙方运行,合同期限自XX年12月1日至XX年11月30日。但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了如下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同,并经双方协商达成最终协议:

一、早餐花色太少,不足的现象;

二、午餐供应菜色变化太少,三、关于送餐,经常会出现不新鲜的现象,好多次发现都是用白天或晚饭时候的剩菜再去给半夜上班的员工吃,导致出现菜变质发酸等情况;

以上情况甲方已于 的改善期限,但效果不明显。

鉴于以上原因,同时

作,甲方提出自

《员工食堂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至合同终止日全部结清,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不再有任何关系及一切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

机械承包合同协议书 篇6

承租人(甲方):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福利路工程项目部

出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神钢260挖掘机包月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时间从2013年8月1日至2013月8月31日止。

2、神钢260挖掘机包月,月租24000万,包250个小时,超过250个小时按每小时96元计费,补足给出租方。

二、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支付100﹪月租费用。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机械操作人员及机械燃油。

2、乙方负责机械所有的保养、维修费用。

3、乙方自行负责机械的保管。

4、其他未尽事宜友好协商。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甲方签章: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福利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签章:

电焊承包协议合同协议书 篇7

关键词:涉外合同,仲裁协议,法律适用

2001年,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成为WTO的一员, 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国际接轨, 以前没有出现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近几年, 发生在我国的涉外仲裁案件愈发频繁, 其中产生了诸多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困境, 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一、我国涉外仲裁现状

近年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我国涉外仲裁案件呈现了一些不同的特征。

首先, 涉外仲裁案件数量上升, 比例大。根据中国贸易仲裁协会2005年的数据显示, 2004年一年内, 在北京、上海及华南地区, 该仲裁协会共受理仲裁案件850起, 涉及金额达83亿元。其中涉外案件462起, 占到总案件数量的54%。

其次, 涉外仲裁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涉外仲裁案件涉及到各方当事人往往是外国法人或者自然人, 加之案件标的等因素, 仲裁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多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容易引起国内外关注。如2001年韩国三星物产株式会社与上海金光外滩置地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 双方就签订的仲裁条款的理解产生了分歧。三星一方向上海高院提出诉讼, 要求在上海进行诉讼, 但被上海高院驳回, 最终双方在新加坡进行了仲裁。[1]当时, 此案引起了韩国和印尼两国的媒体关注, 并进行了相关的报道。

再次, 涉外仲裁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涉外仲裁与一般的国内仲裁不同。仅就一国领土之内而言, 仲裁的相关问题完全可以由本国相关法典或者法律体系加以明确和规定。然而涉外仲裁还涉及到仲裁条款的有效性、仲裁地的确定、仲裁机构的确定、仲裁条款适用的准据法和实体法, 以及仲裁与诉讼的衔接等等诸多问题。在本国与外国法律的适用上容易造成法律冲突, 最终不能有效解决仲裁问题。

因此, 如何有效规制化解我国发生的涉外仲裁案件, 妥善处理涉外仲裁中的法律冲突与实务操作难题, 是我们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必要加以考察和论证。

二、两个认识误区

虽然我国的涉外仲裁案件在数量上早就实现了“零的突破”, 但是在涉外仲裁案件中, 仍然在法律适用的问题上存在认识误区。

(一) 混淆涉外合同准据法与仲裁协议的准据法问题

在我国签订的涉外合同, 主要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其他涉外商事合同, 这些合同往往具有标的大、内容多、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内容中, 对于仲裁协议的约定也是常态。

关于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很多人会当然地认为:涉外合同适用的法律在中国是强制适用的, 不单包括主合同, 也包括从合同。这一点在我国《民事诉讼法》、2006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细则》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属于强行规范。因此, 一旦涉外合同中存在仲裁协议, 我们会想当然地推导出仲裁协议也适用于中国法律。

但是有一个问题不能忽略, 那就是涉外合同中仲裁协议有自己的准据法, 仲裁协议的准据法未必等同于涉外合同的准据法。这是一项法律原则, 在1958年的《纽约公约》中就确定下来了。[2]即合同的准据法与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分立而治”。这也许难以理解, 为何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不受合同的约束?实际上, 仲裁制度具有相对独立性, 法律尊重当事人的合意与选择, 仲裁协议及条款在效力上具有优先性。换个角度来看, 如果要求仲裁协议也受中国法律管辖, 必须在合同中另行规定类似于“本仲裁条款也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律适用约定才可以。

(二) 误将有效仲裁协议认定为无效

何为有效的仲裁协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 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知涉外合同已受我国法律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无效仲裁协议的情形列举:“ (一)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 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 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据对立法本意的理解, 若仲裁协议有效, 须具备三个要素:首先需要有仲裁的合意;其次要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再次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如仲裁协议出现上述瑕疵, 则不能认为仲裁协议有效。

那么, 我们是否可以单纯根据上述理由, 确定涉外仲裁协议有效与否呢?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地以及仲裁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 仲裁条款的有效性与否应当严格按照国内法的规定进行判断。然而, 如果涉外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地或者仲裁机构是国外的, 按照前面方法用国内法进行判断是否正确呢?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当中约定应适用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认为涵盖了一切, 但是事实上是, 法律上规定是不涵盖的。仲裁协议跟主合同的法律适用在某种情况下它们是可以分离的, 即合同的准据法是中国, 但是仲裁地约定的是中国以外的地方, 这时候适用与否就不一样了。对于上述判断, 在实践中是有案例支持的。1999年, 内地与香港共三家公司达成了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由本合同产生, 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分歧, 争议, 或者违约事项, 应当在香港依据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之后, 三方真就合同产生纠纷, 其中一方在湖北中级法院起诉。湖北中级法院根据被告的抗辩, 认为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条款, 法院不应当受理, 因此最后驳回原告起诉。后原告不服, 上诉至湖北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高院认为, 本案的被告及争议的财产所在地均在湖北, 合同虽定有仲裁条款, 但仲裁条款内容不明确, 仲裁适用法律条款内容相互冲突, 因此该仲裁条款无效。

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此意见后, 按照1995年8月2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外仲裁和外国仲裁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地方高级法院要认定一个涉外的仲裁条款无效, 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来得到它的批复同意。”的规定, 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院在1999年6月21号以法【经】1999年143号文进行答复。大致内容:“你院的……文已经收悉, 经研究认为本案当事人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在香港, 依据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按照仲裁地香港法律的规定, 该仲裁条款是有效的, 可以执行的。据民诉法规定, 人民法院对本案纠纷无管辖权, 你院应当通知当事人, 按照仲裁的方式解决。”[3]这是我国最高法院第一次把合同中的准据法与仲裁条款的准据法相互分离出来的案子。

可以得出结论, 在涉外合同中对涉外仲裁的认识上, 我们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认识误区。而这些误区与目前我国仲裁制度不完善、落后于国际相关制度、立法不健全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认识误区的渊源即解决路径

上述两个认识误区的存在, 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表现。主要问题是目前我国没有临时仲裁制度。在这种情况下, 例如当事人约定在江苏仲裁, 在江苏的南京、徐州、连云港、盐城、南通、苏州、无锡、常州全部都有仲裁机构, 此时没有办法来使得当事人的仲裁意识通过某一个特定机构来实现。

与此同时, 190多个联合国成员绝大多数都承认临时仲裁。只有中国或者没有建立起仲裁制度的国家是不承认临时仲裁。涉外合同中约定:“由此合同产生的相关纠纷, 双方应在瑞士日内瓦进行仲裁。”按照我们国内法判断, 该条款只约定了仲裁地, 仲裁规则和仲裁机构都不清晰。条款所说的瑞士日内瓦是地点, 而不是仲裁机构。假定说, 一个仲裁地点已经指明了, 此时在合同约定适用中国法的情况下, 如何判断这个仲裁条款的效力呢, 判断依据是以中国法还是以瑞士法律呢?答案是按瑞士法律。第一个依据是上文提到的1958年《纽约公约》:“第2条所称的仲裁协议所称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对他们适用的法律’, 如果当时是处于无行为能力的情况, 或者说是根据当事人所选定的法律, 或者在没有这种选定的时候, 根据仲裁地国的法律, 这种仲裁协议是无效的, 那么这样一个仲裁裁决, 可以被当地的法院拒绝承认和执行。”需要注意, 这是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而不是合同的准据法。第二个依据是瑞士的仲裁法规定。如果仲裁地国有相关法律能够承认临时仲裁的, 仲裁条款有效。瑞士1989年1月1号颁布的《国际私法法典》就有关于仲裁效力的确认规则。第12章第4节第17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产生仲裁员的方式, 如双方不能够通过约定产生仲裁员, 则组成仲裁庭的方式可以交仲裁庭所在地的法院, 由法院按照该州的法律, 加以指定或者替换。”该法典是基于临时仲裁, 而不是机构仲裁。简言之, 只要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仲裁地, 其他的问题可以迎刃而解, 不存在仲裁条款无效的问题。

对于误区的消除, 不但要转变看法, 重新认识涉外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法律适用问题, 还要想办法解决产生误区的根源, 从立法以及司法构建角度入手, 做到标本兼治。

在立法上, 应当完善立法, 将涉外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确定问题纳入立法日程。我国目前对于涉外合同仲裁条款的效力采用“个案审查制度”。个案发生后,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条款有效的, 可以直接作出裁定, 认为无效的, 需要上报高院批复;高院认为有效的, 可以直接作出裁定, 认为无效的, 需要上报最高院批复。因此, 涉外仲裁案件往往同案不同裁或者同案不同判。由此要统一进行立法, 将仲裁条款效力判断具体化、规范化。在制度构建上, 应当引入或者承认临时仲裁制度。诚然, 临时仲裁制度也有自身的弊端, 比如会造成当事人恣意、拖延诉讼, 破坏我国强制管辖权等负面影响。但目前国际上承认临时仲裁制度还是主流或者大趋势,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 承认临时仲裁不失为一种与国际接轨的有效手段, 有利于减少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参考文献

[1]本案已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成案公布, 案件号: (2001) 沪高民终字第245号。

[2]参见1958年《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a项, 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内容。即仲裁协议有自己独立的准据法, 合同的准据法不等同于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承包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8

电力金具(低压)铸造加工

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电力金具(低压)铸造加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生产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方式承包本公司低压产品铸造加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产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承包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电力金具(低压)产品,生产加工所需的场所,设备,模具(夹具)以及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水,电,气等均由甲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品种,标准要求,质量数量,工艺文件,交货期限等以甲方提供的生产单,技术图纸和工艺文件为准:加工的品种单价由双方事先协商确定,乙方签字确认,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及要求进行加工生产。(详细清单附后)

2..在每次生产前,甲方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生产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在生产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或乙方实际着手试样生产时生效。

3.委托加工生产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产品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违约责任等,订单约定与本合同约定相异的,以订单为准。

4.委托加工生产单附属本合同,符合本合同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附件。

5.如果甲方要求加工的产品是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双方可就产品代加工价格进行再次协商确认。

6.乙方优先安排工人按时完成甲方交代之生产任务,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出货。

7.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工艺文件和产品图纸上注明的技术要求。甲方按照技术图纸和封存实样进行验收。

8.产品验收程序和方式:产品验收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抽烟验收分别在试样,批次生产中和入库前三个阶段进行验收。

二,合同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期暂为壹年,暂从具体以甲方通知确定为准。

三,加工费结算

乙方接到甲方的生产单之日始至次月10日为结算日,15号结算到账。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要保证达到产品生产工应开具的条件:

1)

2)

3)

4) 保证熔炉,压机,模具(夹具)等生产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保证产品技术图纸和工艺文件的准确性; 保证原,辅助材料的及时性和水,电,气等畅通无碍; 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设施和保护工具。

2. 委派产品管理代表,负责产品进度,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

3. 及时组织验收人员,办理交货的验收结算手续。

4. 为乙方相关人员提供工伤保险(由于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已经包含在加工费内,甲方不再承担,由乙方自行参保)。

5. 承包期间乙方员工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6. 甲方保证每天一台低压铸造机12小时工作,因甲方生产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安排乙方工作普工每天90/元,技术员工作每天130/元,停机期间工作效率不得低于本公司员工的日生产量,若故意散漫或影响他人工作,不按甲方规定要求实施生产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体或罚款。

7. 甲方要求乙方从合同签订日起到终止日止,乙方本人必须操作低压设备生产产品,若中途违约,甲方按年生产量的工资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乙方需押一个月的工资(元)作为甲方的违约保证金(合同终止违约保证金退回)。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按生产单规定的内容进行按质,按量,按时生产,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和工艺文件进行加工生产;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但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前严禁擅自修改产品技术参数和外观等。

2, 接受甲方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通知

3, 乙方要 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和在工作场所吸烟等等;

4, 乙方负责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清洁整理工作,保证工作场所整洁干净,产品堆放有序,接受甲方的6S检查和其他管理要求;

5, 乙方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生产管理,生产中要穿戴安全生产的防护器具,同时爱护甲方的生产设备,设施,合理使用生产中的辅助材料;严格按照技术图纸和工艺文件,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和工艺文件生产,造成产品质量不合规格的,要全部返工,由此造成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水,电气等消耗,乙方要照价赔偿;如果因乙方原因出现3次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在正常周期内,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保时出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该订单产品总价值的50%。

3, 如果乙方不按照甲方的工艺文件操作,造成甲方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的,乙方要按价赔偿。赔偿金额由第三方机构鉴定后给出。 4, 乙方没有穿戴规定的防护器具并违规操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其经济,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5, 乙方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考核扣分,其处罚标准参照金锚公司其他员工,从加工费中扣除。

6, 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代工款的,要按照应代工款总额每次0.05%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

7, 如果因为甲方的设计和工艺文件的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且事前约定的加工费照付不误;

8, 由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若乙方认为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的,乙方负全责。

第七题 其他

1,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2, 本合同包括订单等有相关文件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

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

的基础上进行书面补充修改。

4, 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赔偿本

合同的违约金三万元,乙方单方面违约应赔付甲方三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代加工产品种类,单价清单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书 篇9

1、本合同工期从7月15日至月15日全部完工共计 日历天。

2、±0.000以上每层柱(含混凝土墙)模板制安 一 天完成;每层梁板模板制安 三 天完成。每月每栋需完成5层结构工程量,确保4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

3、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定的施工计划,进行工作安排。

六、付款方式

1、工人工资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由乙方负责人提供给甲方主管施工员、总施工员、经理审核签名,视审核后的工资发放70%(包括借支、伙食费),发放日期为月底,如因特殊情况经乙方同意可以延期发放,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人支取,余下部分工资待乙方全部完成手尾工程后十天内付清。

2、工人进场按出勤人数甲方预付乙方每人每天生活费20元整。进场工人

3、如该工程需时工配合时,乙方无条件配合,其发生费用必须经过甲方有关人员签名认可,每工时按150元计算,否则无效。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2套,施工现场水平标高,免费给乙方使用塔吊、人货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及用水、用电,并配合乙方进行协调管理施工。

2、甲方提供台式山字卡、PVC管穿墙螺丝只能1层的螺丝(以后增加螺丝,由甲方提供钢筋,乙方负责制作加工)、斗车2台(以后所有设备维修、配件由,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高支模钢管架搭设(4.5m以上)。

4、甲方提供的模板为18厚胶合板,80×80木枋(或50×100木枋),Φ48钢管钢管,门式脚手架。

5、拆模后,必须将材料堆放整齐,并且在2天内清理楼层场地。

6、外棚架升搭前,乙方必须将周边模板清理。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按设计施工图纸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工程质量要求负责模板制安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如因此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特别外梁、外柱的垂直度必须达到规范,否则如影响外墙的施工,由此返工发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技术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进行质量、安全的自检和互检;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配合甲方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整改。

3、乙方施工的模板制安工程质量进度不能满员甲方质量进度要求或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冻结所有工资。

4、乙方自带铁线、铁钉、机械、配件、安装模板用的工具、线等;

5、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施工人员一切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承担(费用可先由甲方垫付)。

6、模板工程制安工序为:模板制作安装、施工缝的模板或收口易安装、梁板与柱混凝土等级不同交接处收口易安装、模板刷油、拆模、起钉、焊接模板支撑点钢筋、预留钢筋的模板孔洞开孔、模板堆放整齐及清理等工序(模板由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范围在现场100米内)。

7、墙柱梁板模板一次性组装成形,模板支架加至牢固自检合格,通知专业施工员、质量安全员核验符合要求后,由专业施工员通知砼工班浇灌墙柱混凝土。

8、拆模、清理楼层时间必须在外棚架提升之前清理干净楼层,否则甲方派人清费用乙方承担。

9、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预埋件与孔洞责任由乙承担发生费用先甲方垫付以后在乙方工资扣除。

10、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筑之前,乙方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特别注意摆放布料机部位加固由乙方负责,确保砼浇筑不变形。本工程结构如发生爆模、胀模,一切凿砼及精打、细磨的修复费用和造成混凝超量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每有一处以上情况罚款1000元。

11、模板材料不能堆放在外棚架上,外爬架提升之前乙方必须清理干净所有外周临边材料。

12、每次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必须派2个专业技术人员跟班对模板及支架进行监护;乙方使用的木枋、模板、支架、机具不准放置外棚架上,违此例每次罚款300元。

13、乙方施工中做到工完场地清,机械设备及时保养、维修、清理,否则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14、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支架拆除必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要求才能拆除。

16、在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架出现塌模,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特别注意:施工不能任意开剖整块夹板、整条木枋,如有违反每块夹板或每条木枋罚款200元,当日在借支中扣减,班组工人不得异议,工程需要碎料时需报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17、乙方代表必须在现场领班指挥工作,否则此合同作废,带来的工人自动退场,不再结算(工人所有工资冻结),代表离开现场且不请假的每次罚款500元。

18、乙方代表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每周或每月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的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9、若属于本班组承担的工作内容而不做者,由项目部安排其他人员完成,按每小时200元计扣。

20、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工地的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派 负责整个模板工程的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每个工人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九、安全生产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有关规定。

2.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效的证件上岗。

3.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赤脚,高空作业要带好安全带。

4.甲方在施工现场设有安全员,乙方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肃制止并罚款。

5.施工时必须做到小心谨慎,高空作业要细心操作,上架必须先检查牢靠才能施工。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能盲目蛮干、违反操作规程。否则,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6.搬运模板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损坏其它物品。

7.起吊模板、平水枋,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就位支撑才能摘钩。

8.起吊木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9.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者责任由乙方自负。

10.乙方施工人员如违反甲方的安全制度,甲方将有权按规定对班组或个人进行处罚。

十、遵守纪律

1.严格遵守本合同,不得转包,私下提成或无故停工拖延工期影响进度等。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退场,不给予结算剩余30%工资,并另请其他施工班组继续施工。

2.班组如果在施工现场发生纠纷、争执、影响工作进展,要绝对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处理,不得违抗,否则后果自负。凡属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如乙方没有能力组织人员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组织安排人力施工,然后以双倍工价扣款。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退场,甲方则不付剩余的20%工资。

十一、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工地的一切管理制度。不准聚 赌、吵骂、打架、破坏、损坏公共财物,违反者按有关制度处罚,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个别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工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其清退出场,否则,甲方可以认为乙方不履行职责而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要注意公共卫生、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毒、防盗、出入接受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违反者按规定罚款。

4.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控、杜绝行贿舞弊等,如乙方利用钱、物行贿甲方人员,一经发现,每次罚一万元。若甲方人员利用职权、或其它手段勒索乙方或有意舞弊,甲方有责任将处理结果知会乙方负责人。

十四、其它

1、现场不准带妇女和小孩进入工地,未经甲方同意带妇女和小孩留宿者罚款300元。

2、工人进场必须带2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胸卡、教育卡;工地内不准赌博、不准打架,发现乙方人员在工地赌博、打架,每人罚款壹仟元治疗费由乙方负责,由班组长支付给甲方。发现班与班之间工人打架,每班罚款50000元,治疗费由班内负责,若甲方代支后扣回。

3、乙方租用甲方工具、小型机具应由乙方代表到材料管理处办理租用手续。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制度执行,所罚的款必须在当天或当月中办理。

5、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结清余款之日后自然失效。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不限。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篇10

甲方: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霸州市通宇广告部

经甲、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武平名郡二期”项目广告铁皮围档建设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武平名郡二期住宅小区广告铁皮围档(不含喷绘画

布)

2、工程规模:220米长(竣工实测实量为准)。高度4米,展开面

积880平方米。

3、建设地点:霸州市东关

二、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本工程双方约定单价93元/平方米(含税)。暂估总价:捌万壹

仟捌百肆拾元整¥81840元整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范围:为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

中的全部内容(见附图)

三、款支付方式

因本工程需要甲方需预付给乙方部分材料款40000元(肆万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付清乙方工程结算总额的95%,余额5%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甲方无息全额支付乙方质量保修金。

四、工期

自2013年11月25日开工至2013年12月25日竣工,日历工期30天。

五、其它

1、当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因此造成损

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施工时需甲方协助解决临时水、电等问题,保证乙方施工

道路畅通,施工过程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损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其他人为因素阻止乙方施工,甲方有

义务出面协调解决。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甲方:乙方: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 篇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承包范围:涵洞通道八字墙模板工程。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 合同造价

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设计、变更图纸展开面积结算。

2、工程量及综合单价人民币:

模板: 50 元/m2,大写(伍拾元整)元/m2。

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3、计时工按 100 元/个工日计算。

4、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包含机械人员进退场费,木模制作、安装,模板的拆除等,包含所有小零星材料(如铁钉、铁线、板手等)、100米内电缆、施工过程中及安装完毕后的场地清理、场内的小型机具转运等所有相关内容。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工程所用的木模板、木方、顶托、钢管、扣件、吊装机器等。

2、甲方负责提供部份小型材料(对拉杆、螺丝、蝴蝶扣)按1.5倍供给乙方使用,浪费和消耗部份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2、在开工前7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 套。

3、负责施工测量放线,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并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放样,甲方对乙方的尺寸复核。

5、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住房、水、电。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则自行承担因返工造成的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返工,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确保工人的数量,并保证根据现场进度要求随时增加工人,但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异常现象及时上报甲方。

4、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100米内)、电线及流动电缆。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6、乙方必须给所有进场人员进场后必须将进场的施工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项目部综合部,乙方人员调动必须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及调整相应的证件。

7、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广州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9、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负责3000元,其他的由甲方负责,保险赔偿后与乙方无关。

10、乙方必须对作业人员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遵守甲方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1、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1、乙方应在每月5日按上个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上报给甲方,经核实后,并于当月的25日左右支付给乙方上月完成量的 80 %工程款(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上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2、剩余20%的款项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完毕。

第七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经签署除非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面中途退场将被扣除已完工程的20%的工程款,作为甲方的补偿(甲方原因造成除外)。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或手印)

经办人: 乙方代理人:

主管领导: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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