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

2024-05-09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共9篇)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 篇1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 初次登记日期:, 车身颜色:,公里数: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确保提供资料内容真实;

二、经双方协商价格为:¥元,大写:元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经济、法律纠纷等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经济、法律纠纷等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甲方需提供过户所需所有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需确保已经办结所有交通违章、以及其他影响过户办理的费用。

七、以合同签订日起个工作日为限,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车辆交易价格20%的违约金;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车辆交易价格20%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以后视同完成车辆交接与款项支付,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 篇2

甲方黄某与乙方吴某于2008年7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 黄某将自己一套住宅房屋出售给吴某, 双方申请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隔三个月, 黄某的父母一张诉状将吴某告上了法庭, 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主要理由为黄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无权处置该房产, 作为黄某的法定监护人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该协议无效, 撤销前述转移登记并恢复到黄某为所有权人的状态。

法院查明, 黄某于2004年发生车祸脑部受伤, 经过司法鉴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008年7月与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时候, 吴某并不知道这一事实, 从表象上也看不出黄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黄某的监护人也不知道出售房屋的事实, 吴某支付了大部分房款且并未要求黄某交付该房屋, 只是与黄某共同申请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后, 吴某在该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 向银行申请了贷款。目前, 该房屋实际上仍由黄某和黄某父母居住, 黄某卖房得到的房款也被其本人挥霍。法院终审判决黄某和吴某的买卖协议无效。随后, 黄某的父母以该民事判决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吴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且将所有权恢复到黄某名下。

问题:

1.登记机关是否可以该民事判决直接撤销吴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2.该房屋上存在的他项权如何处理?登记机关是否有义务告知抵押权人?

3.假如吴某的贷款还不了, 银行的债权如何实现?

4.登记机关的登记是否违法?登记机关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吴某的权利如何救济?

●剖析

1.登记机关是否可以该民事判决直接撤销吴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登记机关不可以该民事判决“直接”撤销吴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理由如下:

尽管登记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 但是登记确定的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项, 涉及的是民事权益问题。在登记发生错误的情况下, 自然也应当按照私法自治的原则, 原则上由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在私权领域应遵守私权自治这一最高准则, 国家登记机关不得随意凭借公权力越俎代庖, 直接强制办理登记。

另外, 从程序上讲, 登记机关也不能“直接”撤销吴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无论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 还是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都要求登记机关履行先行通知的义务。更何况,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更正登记适用的前提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与原申请登记文件不一致”。

2.该房屋上存在的他项权如何处理?登记机关是否有义务告知抵押权人?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可依善意取得制度拥有该房屋上设定的他项权 (抵押权) 。在抵押登记行为本身并无不当的情况下, 不能因转移登记行为被更正而轻易撤销抵押登记, 以避免作为善意第三人银行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在本案情形下, 《房屋登记办法》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都仅规定登记机关有义务通知房地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而没有把抵押权人明文列入应通知之列, 故依据法定条文, 登记机关没有法定义务。但笔者认为, 此时登记机关如能通知抵押权人更为妥当。虽然理论上抵押权人的权利不因抵押物所有人的变化而丧失, 但客观上将造成其权利无法实现, 况且其所持他项权利证明中涉及不动产的权利人发生了变化, 抵押权人此时的权利在实质上还是受到一定影响的, 故登记机关以通知抵押权人为宜。在房地产登记实践中, 也出现过因没有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以此为由诉请法院撤销更正登记行为的案例。

3.假如吴某的贷款还不了, 银行的债权如何实现?

本案中, 抵押权人银行善意取得了抵押权, 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正如上文所述, 抵押权人的权利不因抵押物所有人的变化而丧失。故假如吴某的贷款还不了, 银行可以就本案房屋实现抵押权。

4.登记机关的登记是否违法?登记机关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本案中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不违法。

在回答本题目之前, 要理清审判机关对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标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 人民法院将登记机关的审查标准基本定位为形式审查。如上海市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标准是:从我国房地产登记的实际情况看, 并无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的分类, 登记机构主要是按照法定的各类登记的具体审核内容和要求, 对有关登记申请进行审核。所以, 我们审理房地产登记类案件, 不要去纠缠是实质审, 还是形式审, 而应按照法律、法规对各类房地产登记行为审查的法律要件的规定, 根据登记机构的职权范围, 作全面审查。北京市的标准与上海市的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适用法律问题的解答 (二) 》也规定, 登记机关在进行行政登记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应理解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查。例如, 对于基于虚假、无效合同的房地产登记案件, 上海市的人民法院往往会裁判为:本院认为, 房地产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系依法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判断和认定, 没有能力和权力对这类权利的归属和合同的效力作出认定, 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侵害, 首先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在法律关系上予以确认。当事人不同意提起民事诉讼的, 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 我国国家赔偿采取的是违法的归责原则。本案中, 因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不违法, 故登记机关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吴某的权利如何救济?

因黄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故吴某的损失可依《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向吴某的监护人请求赔偿。具体来讲, 被监护人黄某有财产的, 应首先从其财产中支付, 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 (黄某父母) 赔偿。因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采无过错责任原则, 故黄某父母承担此项责任不以具有过错为要件。

●专家点评

本案例的焦点问题有两个:一是登记机构能否凭法院生效的判决直接办理相关的登记;二是撤消登记后抵押权人的利益如何保护。对本案可从两个层面来评价:一是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二是法院判决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产生的后果。

一、法院的审理程序可以做得更好, 其判决也本可以采取更合理的办法来彻底解决纠纷、平衡各方利益, 减少副作用。

从审理程序上看, 《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 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 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 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 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在本案中, 受让人吴某已经在该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 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抵押权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但抵押权人往往无从得知诉讼情况、从而无法及时申请参加诉讼, 因此法院应当通知抵押权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从判决内容看, 合同无效的判决是基于对黄某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认定, 但是并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有行为均无效。《民通意见》第67条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 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 应当认定无效。”“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应当认定无效。”可见,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神志正常的情况下作出的行为不能认为无效。如案例中所述, 黄某从表象上看不出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而且转让房屋、办理转移登记并不是一件简单的行为, 而是由一系列复杂的行为组成, 历时较长、所需资料和手续较多, 在整个过程中居然没有露出破绽;另外, 黄某所得房款大部分被其挥霍掉, 这应当是相当大的一笔数额, 一个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能挥霍掉一笔巨款也是颇为可疑的。因此, 仅凭一纸鉴定书无法证明其行为时的精神状态不足以进行该民事行为, 也就不能当然作出合同无效的结论, 还需要其他证据的支持。

另外, 即使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合同无效, 仅仅作出合同无效的判决也是不够的, 应当就合同无效所导致的财产处理做出判决。《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 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 合同无效后不一定必然导致财产返还, 也可能存在“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形, 判决应当交待清楚。根据《物权法》第106条, 无处分权人处分不动产的, 只要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即“ (一)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即可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本案中三个条件均具备, 因此受让人吴某已经取得了所有权。同样, 根据该条第三款“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 参照前两款规定”, 吴某设定的抵押权也已经被银行善意取得, 在这种情况下, 是否还有必要返还财产?法院的判决没有交待。

可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 应当通知抵押权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在判决中, 应当在对合同效力做出判断的基础上, 对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购房款作出明确的处理。

二、在现有的法院判决生效的情况下, 登记机构和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

应答者对案例问题的剖析有一定深度, 运用法理、引用法条基本恰当, 阐述较为清晰。如对登记机构不能直接注销吴某的登记、登记机构的登记是否违法、抵押登记如何处理、吴某的权利如何救济的阐述, 条理比较清楚;对于银行债权的实现, 从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抵押权的物上追及性着手分析, 也较为透彻 (虽然现实操作可能未必如此理想) 。现仅作3点补充:

1. 除了极少数情况下登记机构可以径行登记外, 登记总是以依申请或依嘱托 (如协助法院执行) 为原则的, 因此不能直接撤销吴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这是无疑义的。那么如果黄某提出申请将如何?这要看判决内容。如果仅判决合同无效, 而没有对房屋所有权作出处理, 这是一个残缺的判决, 它没有明确是否返还财产、是否存在“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形, 登记机构无从办理。那么, 如果判决中已明确吴某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返还黄某, 则又如何?很显然, 判决已经隐含着这样一个结论, 吴某已经取得了所有权 (已经登记) , 但是他负有将财产返还给黄某的义务, 即, 他应当通过转移登记的形式将房屋所有权返还给黄某, 此时吴某应当与黄某 (由其父母作为代理人) 共同向登记机构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如果吴某不配合, 黄某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这种情况下, 要么是双方申请, 要么是法院执行, 登记机构仍然不能径行撤销吴某的所有权登记。

2. 如果基于合同无效的判决, 吴某将房屋所有权返还给了黄某, 则黄某应当返还吴某已经支付的大部分购房款, 吴某得到救济所依据的不应是《民法通则》第133条表述的侵权责任, 而是合同责任, 直接适用《民法通则》第61条或《合同法》第58条即可。由于黄某已将吴某支付的购房款大部挥霍掉, 本人现有动产往往不足返还购房款, 则剩余部分可从黄某的其他财产 (不动产, 如吴某刚刚返还的、作为本案标的物的房屋) 中支付, 这样不排除以该房屋作价支付、吴某补足差价从而所有权复归吴某的戏剧性结果。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 篇3

一、房屋征收搬迁类型与协议搬迁的定义

《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使用者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这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条例》作了明确的规定,而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只是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了属于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涉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从实践来看,房屋征收搬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征收条例》出台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拆迁条例》),在对房地产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后实施房屋拆迁。2011年《征收条例》施行后,拆迁为征收所取代,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实施征收,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是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对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建设用地使用人的房地产实施评估补偿。三是国有土地上非征收项目和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搬迁。本文所指主要是第三种情形。因此,协议搬迁方式可定义为:为了项目建设需要,对国有土地上的非征收项目的房屋和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根据民事自治的原则,通过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给予房地产所有权人合理补偿和安置,实现房屋搬迁的方式。协议搬迁方式所涉及土地权属转移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当前房屋征收搬迁现状与原因分析

我国的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经历了政府拆迁-市场化拆迁-政府征收的转变过程。由于拆迁制度目的是为项目建设需要,与《宪法》和《物权法》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精神相悖,所以出台了《征收条例》。《征收条例》已经施行4年多时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行为作了许多程序性规定,其实施要比拆迁规范严格得多。但由于《征收条例》限定征收的范围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比过去缩小很多,而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包括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对土地的需求并没有减少,因而出现了以民事的方式解决困局而打“擦边球”的现象。

据笔者调查,《征收条例》实施后征收拆迁的主要特点呈现为:房屋征收项目少,一般城市由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只占三分之一左右,有些小城市和县城城区甚至没有征收项目。以盐城市区为例,今年以来实施征收项目(含上年结转)30个,占征收搬迁项目总数的26%。11个县(市、区)有7个没有新的征收项目。协商搬迁比例大,一般城市征地拆迁和协商搬迁占三分之二以上,甚至更多。盐城市区今年前三个季度实施114个征收搬迁项目,其中协商搬迁项目84个、占74%,完成面积占58.6%。搬迁项目矛盾多。《征收条例》实施后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矛盾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是因过去拆迁遗留问题和协议搬迁纠纷引发的信访呈上升势头。有些已经拆迁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遗留问题,仍在不断信访和诉讼之中。协议搬迁项目一般没有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尺度把握上区域之间差异较大,导致被搬迁人诉讼和信访比较多。分析出现当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与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的矛盾。城市要扩张、项目要实施,受制于老城区存量国有土地开发成本高,新征集体土地指标紧、难度大、周期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边用边征”“先用后征”“先租后征”等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土地性质所限无法实施房屋征收,征地手续难到位难以实施征地拆迁,只能采取协议搬迁的方法解决问题。

二是城市扩张的需求与法定征收程序要求严、法律规范不完善的矛盾。城市扩张和更新改造必然要实施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历史原因形成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杂交错的状况,按照房屋征收的程序难以进行,采用协议搬迁方法处理比较简单。城乡结合部、各类园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土地性质一般仍为集体,国家层面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尚未出台,现行征地过程中对于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补偿没有顶层的法律规定,在征地过程中一般也不作处理,而是留给用地过程中参照征收处理。最高法2005年曾经有答复,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这也是造成协议搬迁比例大的原因。

三、协议搬迁房屋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思考

协议搬迁方式从法理上分析应当属于民事行为。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签订协议只要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在法律上就应当予以支持。协议搬迁房屋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需要研究。

一是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协议搬迁过程中的角色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协议搬迁方式离不开基层组织的推进,项目建设同样为政府行为,这就导致被搬迁人对将协议搬迁定义为民事行为的不认可。笔者认为,协议搬迁方案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更能体现民事的性质。政府或者基层组织可以作为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角色,这样可以规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

二是搬迁协议的属性定位和形式要求。利用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破解用地和项目建设难题应当把握好协议的过程和形式。协议搬迁方案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协议的过程应当充分协商,不应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所涉及的诉讼是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的,协议搬迁既然定位为民事行为,就应避免政府和基层组织的直接介入;搬迁协议的内容和格式也不宜采用征收协议格式,这样能够真正体现其民事性质。

三是被搬迁人的财产等权益保障问题。保障被搬迁对象的实体利益是协议搬迁的核心所在。对于国有土地上的非征收项目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应当与当地的房屋征收政策和标准一致,既不能压低也不能抬高,压低了当事人利益受损,抬高了会影响其他征收项目的实施。对于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协议搬迁,其补偿标准亦应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办理征地手续的应当这样处理,在办理征地手续前的协议搬迁更应这样处理,以保证集体土地使用人利益不受损害。按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协议搬迁过程中,要给予宅基地使用人合理的安置,确保其居住条件不降低;办理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其他利益也应当得到有效保障。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空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楼房一栋,一带二门市一栋。

甲方楼房坐落于小区幢号,位于第层,房屋

结构为,房产属于。房屋的面积以双方看样为准。该房屋售

价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甲方门市坐落于,房屋结构

为,房产属于。房屋的面积以双方看样为准。该房屋

售价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两栋房屋总金额元整。

甲乙双方协商,房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于年月日付甲

方元整;第二次于年月日付甲方元

整;第三次于年月日付甲方元整。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商,将房屋的购房合同以及开发商开据的收

据、票据等,均改为乙方姓名。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房

屋的购房合同以及开发商开据的收据、票据等改为乙方名下。若改不

到乙方名下,过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而乙方将这些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在第三次付房款时扣出。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

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

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简单 篇5

姓名: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乙方(买方):

姓名:李四

身份证号码:3211234567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售二手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信息

1.房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2.房屋面积:100平方米

3.建筑类型:公寓

4.房屋现状:私有住房

二、交易内容

1.交易价格: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2.交易方式:现金交易

3.交易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作为购房诚意金。

2.乙方在甲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支付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3.乙方在房屋交接时支付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约定的交易时间内未能完成房屋过户手续,视为违约,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2.若乙方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未能完成付款手续,视为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五、其他事项

1.房屋交接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房屋过户手续: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房屋交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六、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卖方):

姓名: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乙方(买方):

姓名:李四

身份证号码:3211234567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日期:2023年5月10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房产证 篇6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和甘肃省、兰州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双限认购书所规定的位于静宁路北口、由兰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一号楼 单元 室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认购书约定的建筑面积为 ㎡(以双限房认购书为依据)。

二、甲方所出售房屋应是百分之百私人产权房。乙方在购买该房屋时所付款项是该房屋百分之百全额房款。以后接受钥匙入住和办理房产证时再出现兰州城投公司和有关部门收取房款时,均由甲方负责办理缴款事宜,与乙方无关。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出售价为人民币 万圆整,(大写: 圆整)。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先付 元订金。待与城投公司办理完认购合同更名手续后,乙方将剩余房款 元一次性付清。双方以银行转账付款回执为付款依据。甲方据此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条。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即时起归乙方行使,其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诚信买房订金后,帮助乙方将上述房屋更名到乙方名下,并应注明上述房屋应缴城投公司房款已缴清或未缴清(未缴部分在乙方付款时预留,待城投公司通知缴款时代缴)。甲方应提供该房认购合同、购房交款发票原件等相关所有证明文件,出示本人 与共有权人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壹份。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出售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无其他拖欠费用,该房屋出售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无其他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由于现实原因,上述房屋暂时无房地产权证,经双方协商,今后该房屋办理产权证,如有需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给与配合。在为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过程中,需由购房方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内容履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 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摁手印)(摁手印)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 篇7

我很不喜欢我妈跟别人说:我女儿在加拿大做房屋中介。因为我脑海里对“房屋中介”的印象是:几排人密密麻麻坐在电脑前打电话:“喂,赵姐,我是小王,XX花园刚出了一个笋盘才800万……喂?喂?”我曾经每接一个这样的电话,就加入通讯录并改名“房屋中介,不要接”。在我拉黑了100个这样的电话后,第101个又打进了,于是我改变战略,只说四个字:“同行!同行!”

谁知谎言成真,现在真变同行了!

不管我怎么纠正我妈:“是地产经纪,不是房屋中介!”她还是改不了口。也难怪,实质上就是一回事:销售自己的服务,协助安居置业、达成房屋交易。

可是,中国的房屋中介和加拿大的地产经纪在诸多方面还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中介,顾名思义,处在中间位置:你不知道谁有房在卖,我不知道谁正好想买,于是我们去到一个信息集散地——房屋中介公司,他们掌握着双方的供、求信息。他们来做一个匹配,和婚姻中介差不多,双方对上眼了,就有戏。买家和卖家之间就好比隔着一堵墙,而中介就骑坐在墙上,可以看见两边。

而经纪的意思,英文解释是:A person acts on behalf of another,in particular,一个人在某方面代表另一个人,关键词是“代表”。买家经纪代表买家利益,使命是保护买家利益并尽力使其最大化;同理,卖方那边,把“买”字换成“卖”字就行了。

而买卖双方的利益不是此消彼长,犹如跷跷板吗?是的。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加拿大的地产经纪,是各自代表买卖双方的。我代表买方,你代表卖方,我们坐下来谈一谈。

但是也有同时代表买卖双方的情况:当买家和卖家都是和同一家经纪公司签订协议时。在加拿大地产经纪的教科书里面,花了大量的篇幅,介绍“双重代表”:Multi-representation,也是必考的点。“双重代表”是非常敏感的情况,要万分小心的处理,因为同时使双方利益最大化是不可能的,是矛与盾的关系,所以此时经纪(准确的说是经纪公司)的角色,仿佛从辩论的正反两方,变成了辩论的主持人。要做到完全不偏不倚,对双方都公平公正,否则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回过头再看中国的房屋中介,似乎全是Multi-representation啊!为了促成交易,这头劝卖家降、降、降;那头劝买家加、加、加,还要让双方都感到他是站在你这边的:“放心,我一定帮你砍到最低/卖到最高。”此为撮合。

在我看来,这就是最大的区别:加拿大的二手楼交易中大多数情况下既有买方经纪Buyer agent(也称Co-op)也有卖方经纪Seller agent(也称Listing agent),双重代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不普遍。发生了,也有一系列的法律条款指引经纪的行为。

另外,两国的房屋中介和地产经纪职业还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1.从业门槛。我不知国内如何考牌,只能介绍下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情况,其他省大同小异。这里地产经纪考试总共六门科目。先考过五门,拿到临时牌;两年内必须再考过一门,才拿到永久牌。严格来讲也不算永久牌,因为每两年还要参加后续教育(Continuing education),必须与时俱进嘛。

考过六门的经纪名片上只能印Salesperson。Salesperson必须挂靠在一家地产公司,叫Brokerage,收入要跟公司分账。如果有更高的要求,希望自立门户的,必须再考两门,升级成“Broker”。Broker可以继续挂靠在经纪公司,也可以开自己的经纪公司。这里有很多一人经纪公司,好处是不用和任何人分账,挑战是一人身兼数职。这八门科目有厚厚的九大本书,涵盖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房屋结构、合同条款、商业地产、物业管理、物业法、房屋估值等等方方面面。教材和考试全是英文。

2.行业监管。地产经纪在加拿大是一个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这真不是说笑的。有很多活生生的案例:罚款、停业、吊销执照甚至成为被告。这些记录,公众都可以在地产局的网站上都查到!谁也不愿意留下职业污点,因此大部分人还是老实的,以身试法者也不能完全杜绝。但是再老实,也背不住被人投诉,投诉的理由很多:放盘信息不准确、文件制作错误、没有在合同条款上充分保护客人、信息误导……还有很多小的细节也会遭到投诉,举个例子:这里看房是要预约的,约好后拿到密码信息,密码盒挂门把上,里面有钥匙。有时候经纪看完房把钥匙放回去后,忘了把密码打乱,也被投诉!还有忘了取消约定;忘了放下名片;忘了关灯……所以不拘小节的,丢三落四的人做经纪,可是要改一改。

3.收入支出。国内的中介通常是低底薪高提成的,公司需要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这里的经纪是没有底薪的,收入完全靠成交后的佣金。在加拿大,成为经纪后,在税务方面的身份就变了:从受雇(Employer)到自雇(Self-employee)。经纪需要在税务局注册一个税号。年初报税的时候,要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合理的申报与业务相关的支出以用于抵税。比如汽油、办公用品、电话费、广告费等、业务招待等等,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抵扣收入,就和自己经营一盘生意一样,有出有入。有几项固定费用是每人每年都要交,否则会被地产局停牌:各级地产局的年费和强制性的职业保险。在安大略省,新考牌的经纪头一年要交纳近3000加币,以后每年2000多。

4.工作时间。因为是自雇,加拿大地产经纪的时间是自己掌控的,不用上班打卡。地产经纪家里都有打印机、扫描仪,用来制作、发送文件。北美是汽车王国,出门就开车,所以经纪的很多时间会花在路上,带客人看房、下Offer、看Offer、给卖家做Open house等等。如果买家是新移民、学生或老人,不开车,经纪很多时还需要提供接、送服务。遇到抢Offer或谈判僵持不下的时候,工作到半夜也是家常便饭。所以时间虽然是自己掌控,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忙起来的时候,每天的工作时间远远不止八小时。这个和国内同行是一样的。

5.业务范围。地产经纪除了做住宅的买卖和租赁,还可以做商业地产的买卖和租赁,包括办公室、零售场所、厂房、农场、空地等等。除此之外,还可以做生意的转让:加油站、便利店、餐饮业、娱乐场所等等,这些需要转让或购买时,都可以找地产经纪来协助,对经纪在法律、财税上的知识和商业地产的经验要求很高。所以,虽然都可以做,但是每个人有自己主攻的方向。主攻住宅的当然是大多数。

6.公众形象。加拿大的地产经纪总是努力塑造自己专业、成功的个人形象,说白了,就是要显得自己牛。地产经纪的个人照片,都是穿着正装,做好发型,化好妆,在专业影楼进行拍摄,再配上灯光、角度,和成功者的自信笑容。也有走亲和力路线的,但亲切的笑容背后还是要透出成功与自信,不管是不是昨天刚拿到牌。这里想给国内的同行一个温馨提醒:我们不是要忽悠人,可是如果连照个像放在网上都随随便便,松松垮垮,怎么让人产生信赖感呢?

加拿大的地产经纪大多是开好车的,宝马、奔驰算是一般的了,见过有人开保时捷、玛莎拉蒂带客人看房的。这和北美的车价便宜有关,另外,这里的车是可以先租后买(Lease)的,租金还可以抵税。总之,地产经纪通过方方面面向客人传达一个信息:我在这行,做得不错!

7.年龄。这个职业没有年龄限制,只要脑袋还好使,做到80岁都可以。可能没有人做到80岁,因为那些坚持不下来的,一早就转行了;能坚持下来的,早就做成大牌,钱赚够了可以退休了。国内也没有年龄限制,但我们看到的房屋中介从业人员,超过40岁的已经很少了,或者升到了管理层。

区别应该还有很多,毕竟两边的国情大不相同,但是,任何地方,任何行业都有20/80原则:20%的人挣了80%的钱。看你是把它当成事业来经营,还是当成个饭碗。看你是真心爱它,还是骑驴找马。

买卖二手车可以更方便 篇8

小调整大作用

交易时间减半

北京亚市巅峰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商务总监江巍向记者表示,这个对于二手车交易的从业人员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利好消息。

原车辆购置税征管办法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

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对于江巍来说,这些都是需要他们帮客户代办的手续,一直耗费大量精力。这项业务的取消会为二手车从业人员和直接交易的消费者带来极大的便利。

江巍告诉记者,他们将汽车档案分为“大档”和“小档”;“大档”就是汽车在车管所登记的档案,“小档”就是购置税完税证明等。江巍说:“如果是本地过户比较简单,大档不需要转,转小档就行了。转籍比较麻烦一些,要先到车管所转大档。转大档最快的是海淀区,一般一周就好了,其他区最慢的得半个月,大档转好以后约小档,小档转籍还需要七个工作日左右。”

虽然只是程序上小小的调整,但其实对二手车的影响却不可估量,江巍说:“我们这60%的车是需要转籍的。而现在转籍不需要转小档,这将替我们从业人员和买卖双方节约一半以上的时间。”

必备完税证明

购免税车需注意

但不办手续并不等于可以不关心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依然重要。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为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新征管办法增加了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没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该怎么办呢?

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也就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

对此,江巍解释说,只要车辆缴纳过车辆购置税,都能在税务部门找到档案,无论经过几次转手,只要到税务部门补办一个证明就行,新“规定”里的“重新申报”并不一定需要重新缴纳。

但购买一些免税车辆,比如大使馆的车、还有回国人员在国外带回的车,如果购买人没有免税资格,则需要补缴车辆购置税。至于谁来补缴,可由交易双方商定。

运输车辆无需实地验车

除了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外,新条款还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当对所有纳税申报车辆进行实地验车。修改后的新条款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

教你买卖二手车

你的爱车开了多少年了?想过趁它还值点钱赶紧卖掉吗?如果你想过,为何迟迟没有动手?莫非不知从何下手?其实卖车很简单。同样,想买二手车的读者也要注意喽!

首先,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后,双方应先到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手续,然后原车主需要在汽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所在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

提交的资料有:(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机动车行驶证;(4)机动车登记证书;(5)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如过户发票等);(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可当场办理);(7)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8)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可当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后换发新号牌。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交易过程中必须注意的文件和资料:

车辆登记证书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必要产权凭证,2002年之前购买的汽车大部分都没有登记证书,交易时需要进行补办。车辆交易后车辆登记证书会详细记载原车主和现车主的详细信息,确保交易双方和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产权变更情况。目前,在一些规模较大、服务比较规范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如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一般都设有车辆登记证书办理窗口,消费者可以就近办理。

钢印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点。除了要核实之外,还要注意是否有涂改痕迹,出现涂改痕迹基本可以和交易陷阱划等号了。

车辆行驶证书

车辆行驶证书是仅次于车辆登记证书的重要文件,消费者在交易二手车的时候,车辆行驶证书也要变更。

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照片必须与车辆相符,车辆年检合格才允许办理。

真实有效车主身份证、单位代码证书

车辆进行产权变更的时候必须出示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单位购车需要出示单位的代码证书。这其中身份证明过期、代码证书没有年检等情况经常发生,需要交易双方办理妥当。

原车主身份证或者代码证书的地址和名称必须与原车辆的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符,否则需要先到车辆管理所变更。

车辆交易合同

车辆购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该签订买卖合同。

在合同中交易双方应明确填写车辆的有关数据、车辆的状况、费用负担以及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等,避免今后出现问题没有依据。

车辆购置附加税、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缴纳凭证

在车辆产权变更中,需要对车辆的购置附加税,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进行查验。车辆的购置附加税必须缴纳,养路费至少缴纳至车辆交易时间内的一个月,车船使用税必须缴纳至车辆交易的当年。

各种费用的缴纳时间要格外注意,以免造成开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该车未付清一些养路费、交通违章罚款等情况。车辆购置税一定要检查一下原车的税单,有些车原来没有交过购置税,在过户后这些未交税、免交税的车辆会被要求补齐购置税,这可是一笔为数不菲的支出,所以谁来补交的问题一定要确定。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9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1

车主(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欧曼牌BJ3258DLPKE

发动机号:1413Y811219

车辆识别代号:LRDV6PEC7DH22743

车身颜色:红色

车牌号码:甘A57673

二、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三、车主保证该车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元整(266000。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后,买方先付部分车款(26万元),车辆落户完成后(皋兰金亿商贸有限公司),再付剩余车款(6000元)。

六、办理过户:

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办理过户手续,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费用由卖方负责。

七、该车在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负责,该车在___年___月___日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买方负责。

八、当该车从卖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2

卖方:

身份证号码:_____电话号码:_____

车主:

身份证号码:_____电话号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车牌号码:_____厂牌型号: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车主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__方承担。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地点)向车主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车主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车主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车主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车主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车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车主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车主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车主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车主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车主支付违约金。

3、车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车主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车主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车主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备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交易协议书样本

车主:__________________车主(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地址:______________车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电话:______________车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车主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燃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内,车主付清余款人民币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车主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车主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车主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车主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车主。

2、车主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车主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车主,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___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___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车主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车主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主:(签章)卖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3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辆号码:

厂牌型号: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他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过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表一)。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支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汉有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交易过程中出示)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卖方: (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买方: (签章) 买方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二、二手车交易办理流程及时限

旧车转出或报废证明-申请补助金-交易平台审核车主信息(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将政府补助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办理二手车置换补贴需要多久,通过以上流程我们得知交易平台审核3需要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需要15个工作日。值得注意是工作日而不是累计天数。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不列入工作日。

提醒置换车主需要提交的材料:车主身份证和复印件(须本人签字)车主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除了以上材料还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代理人本人签字)。最后请车主或受托代理人现场在《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三、二手车交易等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过户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 _____________颜 色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车辆价款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等款项。

第四条 价款的支付与车辆交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二)甲方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车辆及有关证件交给乙方(交付地点 ______)。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因出卖车辆系甲方从第三人(原车主)手中购得,未能过户,故该车无法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了解并确认上述事实,甲方对车辆以往使用、维修、检验等信息及情况不做任何承诺。

(二)自交付之日起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车辆由乙方管理及使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逾期______天,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应承担违约金、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甲方未能按期交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逾期______天,本合同解除。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应承担违约金、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 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5

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川R54690;。1、车辆号码:川R537682、厂牌型号:三环粉粒物资运输车。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1)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他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

2)该车挂靠在南充市嘉联车业有限公司,若需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由买方承担。

签订合同当日卖方协助买方在挂靠公司变更挂靠合同。

2、支付时间、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款壹拾万元整银行承兑汇票,并在9月内买方向卖方以6600元/吨供应20吨羧酸母料(计货款132,000、00元)抵扣车款。

2)所欠余额(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元整,分5次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见下表:次数123

第三条金额(元)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本车挂靠合同变更事宜,车辆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交给买方。

2、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支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诉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6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 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xxxx年x月。

行驶公里数:xx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23万元;大写 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

买方应于xxxx年x月x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两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两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两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两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地址: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7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_________。

第五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_________。

2、本协议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8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甲方现将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该车于 年 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 年 月.该车养路费缴至 年 月旬,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 ¥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9

甲方(卖方/原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新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名称:

厂牌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年月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颜色:

1、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非事故车,整车无大修史,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4、自双方买卖成交之日起,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或×,):

□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机动车登记证书□钥匙套

□说明书/保养手册□保险单卡发票其他: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人民币:¥元(大写:)。

2、车辆付款方式:由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当日一次性全额付清甲方。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

_年_月_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10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_____________色_____________牌汽车(车牌号: 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_______)于20__年3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双方约定于20__年 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_______(___方)承担,由_______(___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_______(___方)协助办理。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八、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九、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20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十、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11

买方(单位):

法人代表:

企业代码:

(自然人)身份证号:

电话:

卖方(单位):

法人代表:

企业代码:

(自然人)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二手车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车辆基本信息

1、车价款(不含税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买方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_________天内支付70%,合计_________元,余下30%,合计_________元,于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__天内支付;

2、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购车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在30%的车款中抵扣;

3、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含税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4、卖方应当在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完,买方付齐余款时,交付车辆及证件给买方。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完整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转移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份,并按约定交付车辆及证件。

3、买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资料,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转移手续。对转籍车辆,买方应确认车辆在转入地能办理转入手续。

5、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其它约定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12

合同编号:118428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

行使公里数: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________年____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

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

签订地点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13

车主:__________________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买卖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燃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强制险标志□车辆审验标志□购车发票□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灭火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20xx年x月x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14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一、卖方自愿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买方,该车基本信息如下:车牌号为,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年审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交强险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商业险至________年____月止,保险金额:。卖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遗留经济抵押和交通责任,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如有证件资料不齐或遗留交通违章,卖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完毕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二、车价款(不含税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当天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当天支付。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含税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车辆及证件给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完整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转移手续。卖方确认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车辆基本信息正确无误,并按约定交付车辆及证件。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卖方应如实向买方告知车辆的实际车况,若有车辆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的,应在本协议第七条其他约定中明确注明,若无明确注明,视为卖方未向买方告知车辆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

四、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或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车辆基本信息不相符,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卖方未向买方告知车辆有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

五、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1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车身颜色:____车牌号码:____行驶公里:____发动机号:____燃料:____车架号码:____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钥匙。

三、乙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甲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元(大写)。

六、办理过户:甲方在乙方提车后日内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乙方应主动积极的按甲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甲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购车款项后,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

八、该车在__年__月__日时以前发生一切债务、违章、交通事故、保险费拖欠及经济纠纷均由甲方承担,该车在__年__月__日时以后发生一切债务、违章、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九、当该车从甲方名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杲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协议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买方(签字):卖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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