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2024-06-21

经典食品委托加工合同(共10篇)

经典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合肥市南翔食品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食品有限公司

自2010年5月5日---2011年5月4日,双方平等协商就委托生产独立包

装牛肉干系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本协议期间委托生产制品 散装独立包装牛肉干系列:(条、粒、片20克左右)

2、甲方负责设计包装,由乙方负责联系印刷:

3、甲方每次散装订货数量每个单品不能低于10件:(口味:沙嗲、五香、香辣)

4、甲方若停止与乙方的合作,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

将包装物库存报于甲方,甲方在所有包装物库存消化完毕后,方可终止

合作;

5、甲方每月要货计划需提前10天报于乙方,乙方保证货源正常,若甲方没

有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乙方次月要货计划,造成产品无法正常供应,乙方

不予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需要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QS 证号:

2、需具备接受委托生产所需的其他法律许可:

3、需具备生产所需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条件:

4、负责材料的采购;

5、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

6、负责产品的生产,运输至甲方仓库;

7、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7天内保证给予发货。

三、质量要求

1、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安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乙方对生产持续改进和提

高;

2、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控制采购的辅料质量、生产过程质量以及成品

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双方的协议要求的标准要求;

3、乙方生产的产品送至甲方仓库后,甲方质检人员对产品依据双方的协议

要求标准进行验收;

4、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先行负责,生产费用由乙

方承担。

四、销售要求

乙方按照委托加工合同所生产的产品,全部由甲方进行销售,乙方不得自行对外销售。

五、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六、价格:散装独立包装牛肉干系列到岸价元/公斤;

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有效。委托方(签字):受委托方(签字):

新版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2

关于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楚雄市云宇鲜食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5323011000064956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栗子园小区71幢一层1-4号

电话:0878-3109366 3374788 传真:0878-3374788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昆明市官渡区老顺发食品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53011160006916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陈家营村4号

电话:0871-7012762 传真:0871-7012762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营养餐包 ,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克,每件规格为1*10*10,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该产品的生产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面团配方:面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统玛雅琳2.5公斤、鸡蛋25个、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统玛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鸡蛋10个,奶香粉25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3月5日至3月4日止,合同总产量为60吨,合同总产值为75万元;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项,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续签合同。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产品应按GB/T20981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烘烤过度产品焦糊、烘烤时间不到产品夹生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由于乙方要生产中秋月饼,所以在中秋前两个月,乙方不供货给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楚雄市云宇鲜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昆明市官渡区老顺发食品厂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3月 日

食品委托生产合同范文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生产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下列食品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执行:

第一条、双方的资质及合作方式

本协议中的甲方承诺其具备销售委托生产食品的销售许可资质,乙方承诺其具备生产委托食品的生产许可资质,双方在被许可的有效期限内,以委托生产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每月委托订单数量、内容、期限

1、甲方须提前3天通过传真或邮件等书面方式给乙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及提货时间等信息。

2、乙方在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必须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等书面方式向甲方确认上述信息。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生产食品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委托生产食品的委托要求,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包装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生产的全过程,并有权对委托生产的食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接受甲方的委托生产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自行组织生产并报告委托事务的进展情况;

2、本委托产品的销售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

第五条、委托生产食品内容明细及标准(详见附件1,具体以订单为准)

第六条、委托生产食品的标签要求

标签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标注,并如实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委托关系、地址、联系方式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事项。

第七条、委托生产食品的质量和包装要求:

1、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和包装材料;

2、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委托生产食品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

1、乙方生产完毕3天内通知甲方派人验收,甲方指定 进行验收,验收地点双方协商决定,甲方须3天内完成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

2、验收标准参照国家、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九条委托生产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

(1)委托生产费用按每公斤 人民币计算,甲乙双方按此价格据实结算。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5日。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续约事宜,重新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条、交货方式:

甲方对委托加工的产品检测认定验收后,甲乙双方指派的代表在确认书上签字即视为乙方交货合格。

甲方须到乙方工厂提货,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由此而产生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留两份,以供备案之用,四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字并盖章): 受委托方(签字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表达食品委托生产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字号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设计方案。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ISO9000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或减少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经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

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天应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如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按甲方定金十倍数额赔偿甲方。

4、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1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赤峰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小编推荐) 篇3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XXXXXXX系列产品;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及规格

1、产品品种:

2、包装规格:

3、产品执行标准:

二、委托加工数量

合同期内,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交生产计划生产产品XXXXX吨。

三、合同期限

合同生产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是否延长合同生产期限。

四、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为甲方加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技术质量标准要求。

2、乙方按照甲方定单数量生产不得超过甲方定单数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配方、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乙方在加工期间,允许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甲方发现乙方未能按照确认生产工艺生产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每个生产日期为一个批次,乙方按标准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给甲方。

4、产品在保质期内应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标准,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

五、加工费

加工费为0.15元人民币/盒(250ml/盒),不含礼品箱装箱费用,其费用每小提元(每小提1*12盒单独结算)(含17%税、水、电、汽、人工,原辅材料及成品装卸费、清洗用的清洁剂、热溶胶、油墨、乙方利润以及合同期限内的仓储管理费、甲方使用乙方的系列体系认证声称、商品条码和企业标准等)。收到甲方订单后,乙方开始准备生产,甲方预付本次加工费的50%,余下50%的加工费待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后甲方提货前结清。

六、原、辅材料的提供及保管

1、主要生产原料由甲方提供,及白砂糖、内容物(水除外)、内包装材料、外包装瓦楞纸箱等。由乙方提供加工辅助材料(以计入加工费内。)

2、甲方负责将每批次原辅材料于生产前备齐并由甲方检验合格后,运至乙方且随货携带《检验合格单》,属于甲方的任何生产原辅材料,乙方均需独立放置、领用和管理,不得与其他物料混用。否则,如此所引起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生产日期延误等情况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加工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入库后(由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加工费);每月(一次性)甲方付清生产加工费。

八、生产安排

1、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生产计划》交于乙方,乙方于接到甲

方订单通知(含计划订货与紧急订货)之日,乙方签字确认反馈甲方。如甲方取消或更改生产计划应于生产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原则上每月采取集中连续方式生产。乙方保证按双方确认的排产表组织生产和交付,保证满足甲方市场需求的生产能力,并及时给予排产,一经排产确认,乙方应认真履行排产计划,保证按时具备交付条件,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乙方负责库房管理。如成品丢失,由乙方按甲方该成品出厂价负责赔偿。乙方以订单制造完成后,应于7日内完成按照甲方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并且将有关的检验报告传送甲方工作人员。产品检验合格才能付运。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合格的所有原辅材料,包括无菌包装纸盒、纸箱等,并运至乙方工厂所在地。

(2)负责合格品及时组织发运。甲方无故拒绝接收正常订单合同产品,应赔偿乙方造成损失。

(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加工费。

(4)只要因乙方原因影响市场销售,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应承担我公司对超市、市场的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甲方产品所需的生产厂房(包括仓库)、设备、劳动力、运输工具、检测仪器等必要的加工工艺。

(2)乙方负责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3)乙方负责验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及使用。如因原辅材料质量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4)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在工厂内的装卸服务,包括代加工原辅材料收货和产成品的发货。

(5)乙方须积极配合完成甲方合同或约定计划的生产任务。

(6)生产过程中,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包装纸的托盘、废旧纸箱、糖袋、原辅料包装桶等堆放整齐、妥善保管,并及时移交甲方签收或由乙方代卖,收入归甲方所有。

(7)委托加工产品交付后,如发现质量异常或顾客投诉时,甲方应在产品保证期内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共同追查分析,确定责任归属,双方无法确认时,交由有关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产品损失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生产日报表、出入库报表、质量报表、材料消耗报表等各类生产管理报表,甲、乙方共同协商确定的其他报表,并按双方规定的程序传递、处理。

(9)甲方物资(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乙方免费保管,在保管期间,发生毁损、丢失等,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商标及保密

1、合同并未授权乙方销售合同产品或进行市场活动,否则,乙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乙方无权销售(或因掌管不善流出市场)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寒地黑土”标识的产品。如发现,成品一律按出厂价十倍处以罚款,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2、双方均同意,因本合同而得自对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资讯,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内得自双方的技术资料承诺对外保密。甲、乙双方均保证为本合同所设计的技术及商业资料保密,尊重对方的专有权力,保证其雇员确切知道并遵守执行,违约者应负法律及商务上的责任,(除法律规定要求或任何司法、行政机关及仲裁机构要求而可能公开上述资料外)。

3、乙方应妥善保管印有甲方商标及企业商号的包装材料,对生产及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销毁,以防止其流入市场对甲方构成侵权,对乙方不履行上述责任,致使上述产品流入市场而构成侵权,乙方须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有关甲方的公司名称或商标于乙方的任何出版物、宣传广告上,否则,乙方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及合同终止(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后,双方同意对任何商业的、工艺的、工业的(包括但不限于他们对商业运作、计划、成本结构、制造能力、技术、配方、顾客、供应商方面的分析、编辑或研究的信息和知识)或其它可获得的属于另一方所有的信息严格保密,并在本合同限制范围外也对此类信息严格保密或不加以滥用,但任何已由他人公开的信息、法律上需要公开的信息不在此列。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责任,由于乙方的过失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给对方,本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如有未尽事宜,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的问题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可能有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署及盖章后生效。

1、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若有增补协议,增补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之一部分。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税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税号:

开户银行:

委托加工与食品标识相关法规 篇4

第五节 委托加工备案 第四十五条 从事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委托企业和 被委托企业,必须分别到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备案。第四十六条 委托企业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被委托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 效的生产许可证。第四十七条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备案 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四)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五)委托加工产品标注式样。第四十八条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 5 日 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 案并说明理由。第四十九条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履行备案承诺,不得随意改变委托合同和产 品标注方式。第五十条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第六章 证书和标志 第九十条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内容,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 明书上进行标注。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 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九条 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双方必须分别到所在地市(地)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委托加工已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被 委托方必须是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全部 交由委托方进行销售,备案时还应当提交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加 工食品的包装或者标识上还应当按照产品标识标注的规定,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和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第九十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3 万元以下罚款。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 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委托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食品的;

(二)(二)未按本细则规定实施出厂检验的;

(三)(三)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其 他污染的食品或者非食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四)(四)利用新资源生产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的原材料生产的食 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新品种不能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五)五)未按本细则规定进行委托加工食品备案或者未按规定在委托加工生产 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新)第八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 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 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 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第十四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及QS 标志。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 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7718-2004 5.1.5 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5.1.5.1.3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 品但不承担对外销售,应标示委托单 位的名称和地址。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与委托方订立了相关协议后,受托方按照委 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委托加工产品标注式样 那里空白的地方是不用填什么的 你只要在下面三项内容勾一下(符合自己条件的)就可以了 然后各附一份标签(按1:1 打印出来的彩稿),要标上标签的尺寸哦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配料,产品标准,标识登记备案号,生产日期,储存环境由** 公司授权并监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地址: 产地: 电话: 邮政编码: 再附上你的标签复印件 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六)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零件委托加工合同 篇5

编号:

甲方:成都同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新都区新渝机械加工厂

1、甲方备料委托乙方加工零件一批_______件,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2、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其中费用组成和零件的名称、图号、数量、价格(指含税率为__________的发票价格),见(零件委托加工合同清单)。运输费用由乙负担,并在甲方指定地点(新都镇山王村)下货。

3、加工方式:甲方提供设计图纸_________份及相应加工材料,并向乙方进行详细技术交底,乙方按图纸和相应国标加工,均为成品交货。交货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货完结。

4、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和相应国家标准加工,加工完毕自检后交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已收零件在资本和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属乙方责任的,乙方须在一日内前往处理,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5、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则每延期1天,罚金为合同金额的1%。

6、付款:甲方复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税率票后,甲方向乙方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7、乙方确保不得将甲方的图纸挪作它用或提供、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8、甲方提供的图纸,乙方在产品交货完毕(含技术资料和甲供图纸)、结清费用后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本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成都同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乙方:新都区新渝机械加工厂 代表:代表:

药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制药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自主开发的中药小柴胡颗粒(规格:每袋装10g。因甲方生产中药提取能力、规模较小,乙方具备中药提取生产设备、规模较大。为了有效的利用生产资源,实现企业间优势互补,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小柴胡颗粒提取物等(以下简称提取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取物的质量、承担该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提取物供生产小柴胡颗粒药品使用,年委托加工药材 50 吨左右。

2、向乙方提供提取物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文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派出质量技术人员,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提取物的质量,保留提取批生产记录原件以便追溯。

3、按合同规定(另订)支付委托加工费用。

4、提前向受托方提供生产计划和原药材,原药材由甲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确保各味原料质量符合规定,并按计划及时到位。

5、提取物由甲方检验,检验合格的提取物由甲方到乙方提货。

6、甲方负责最终产品的销售,承担该产品的经济责任,对产成品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药提取车间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2、按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标准验收原料,按委托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3、在生产过程中应按委托方技术人员的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委托方要求,生产批记录原件交委托方保存。

4、按委托方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5、不得向外泄露委托方提供的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秘密,不得将加工业务转交第三方。

三、结算方式和委托期限

1、结算方式:按市场能源,人工成本变动等情况另行签订阶段性合同执行。

2、委托期限:自2013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为期二年,期满后可续订合同。

四、违约责任

1、受托方因生产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及收率未达到工艺规定,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按该批损失药材全额赔偿,同时委托方不予支付该批加工费用。

2、委托方下达生产计划后对生产的产品承担经济责任,若因市场原因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计划生产的提取物,委托方应承担计划量提取物的加工费用。

3、委托方在收到提取物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方验收情况,若逾期则视作验收合格,并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加工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委托加工合同 篇7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传真

委托加工合同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水田第二工业区民营路 2号电话 0755-29683125传真 0755-29684059

甲乙双方为建立策略性的业务关系,本着平等自愿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子机(OEM)项目达成本合同。

1、物料控制与损耗

1.1

1.2

供。

1.3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来料检验标准对来料检验,如来料有任何不符合检验标准的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乙双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相应处理。乙方应在对物料质量进行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

1.4乙方的收扬发扬退料单上,应注明产品的型号 /批次;如有工程变更或替代料,乙方应向甲方索取有关的工程变更或替代料的确认书附在相关单据后面,否则甲方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费用。

1.5 甲方确认生产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合理物料损耗,但超出以下规定的部份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针对 SMT生产物料损耗的标准如下(试产时物料损耗由甲方承担):

a.贵重材料(A类)价值大于 RMB10.00(如:主芯片,RF模块等),元件缺陷是以一对一交换,生产损耗:三 0.1%;

b.中等材料(B类)价值小于 RMB10.00,大于 RMB0.50(如:发光二级管和其他元件):生产损耗:三 0.5%;c.一般材料(C类)价值在 RMB0.50以下(如片式电容和电阻等):生产损耗:三 1%;

1.5.2装配扬包装生产物料损耗的标准如下(试产时物料损耗由甲方承担):

a.电子元器件,包括主板扬键盘板扬 LCD扬摄像头,生产损耗:三 0;

b.结构料,包括 Lens以及闪管灯 FPC组件扬 声器扬 IC扬 达扬 话器等,生产消耗:三 0.6%;

C.其它物料如外壳扬螺丝扬泡棉扬背胶等,生产损耗:三 1%;

1.5.3生产中有损耗品A扬 B类乙方应将实物归还甲方,双方同意就物料损耗进行每月核对。

1.6 由于乙方加工控制不良而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 1.5条规定的标准部份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以书面方式向甲方申请书料,费用从加工费中扣除。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采购物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所需的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领用。乙方收到材料确认后,乙方指定的收料负责人在材料清单上甲方应按完整的最小物料包装量向乙方供应物料。如有散装物料时,应预先得到乙方的确认后方可提签字后给甲方。

1.7 乙方负责承担由其自身原因导致成品扬物料或设备的遗失或损坏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 乙方与甲方每月底进行一次盘点,双方必须对盘点数量进行确认签名。

2、费用

1.1加工费按订单加工时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2.SMT:RMB:8000元/次,组装: RMB:4000元/次,如果该机型试产后生产量大于 20000台时,甲方将试产

费用退还给乙方。

3.3铜网甲方负责提供。如需由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铜网制作费用(激光铜网:RMB:1200元/张),甲方支付

乙方货款的同时支付铜网费用。

4.4测试工装扬夹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由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用(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甲方支付乙方货款的同时支付测试工装扬夹具费用。

3、订单控制与交货期

1.甲方在每月 25日前下达下月的需求加工订单,订单应写明产品型号扬数量扬价格扬质量要求扬加工费标

准扬履行期限扬验收标准和方法扬交货期等,乙方在甲方下达订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乙方未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回复方式提出异议,则视同认可,订单在两个工作日后即行生效。

2.经确认后的采购订单,甲方原则上不应更改或取消,如甲方确实因某种原因要求更改或取消,乙方应尽力

满足,并在收到订单变更书面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3在物料齐套,无其它由甲方造成的阻碍因素及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保质

保量地按甲方的订单为甲方交付产品,乙方可以提前交货但不应迟于交货期交货。乙方提前交货的,需提前征得甲方的认可。

4.若特殊情况下乙方不得不延期交货,则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双方应立即协商新的交货期。

5.交货方式:甲方到乙方生产厂家提货。

4、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质量要求扬技术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如由乙方生产工艺导致其加工的产品不能满足甲方设定的质量扬技术标准,乙方须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设计原因需返工的整机,由双方技术人员判定后,协商解决,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复。返工费用由不合格品处理:甲方在对乙方提交的产品进行验收时,若判为不合格,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修理和返工重新检验等事宜。甲方检验发现的批量不合格产品,原则上是整批退回乙方处理;对于可就地筛选或返工的产品,经甲方2.3如果不良品产生的原因是因为甲方所提供的不良物料造成且不能修复的,则甲方将无条件接收不同意后,乙方可在甲方生产场所筛选或返工,由此产生的实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良品并支付产品加工费。2.4如不良品产生的原因是因为乙方生产工艺造成且不能修复的,乙方将向甲方负责该产品的 BOM成本损失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5如果不良品经双方共同确认不能修复且找不到不良原因的,则甲方将无条件接收不良品并支付产验收方式及标准:3.1甲方对乙方生产的批量产品进行检验验收。:乙方工厂仓库。品加工费。

163.3验收方式:采取批量抽验的方式。3.4验收人员:由甲方质量部门的检验人员担当。3.5验收对象和前提:乙方完成全部规定生产流程后经过生产线QC全检扬F QA抽检合格的批量产品。3.6允收水平:抽样标准采用 GB2828-2003,通常情况采用正常检查扬一般检查水平1;3.7允收标准A QL:严重缺陷 0.65;重缺陷 1.0;轻缺陷 1.5;3.8乙方对于甲方验货代表的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甲方负责该产品的质量主管工程师进行申诉,若对申诉后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双方的质量经理共同进行最终协商解决。

183.9甲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如由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须免费提供合格品进行更换或维修。3.10甲方有权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定期或者不定期前往乙方工厂扬仓库对乙方的加工流程和操作环节进行检查,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0技术资料:本合同项目范围内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扬产品样品扬文件资料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使用甲方企业名称扬地址扬联系方式等权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在履行本合同的合理范围内的使用权。但乙方有权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或降低成本扬提高产品档次而提出改进建议的权利。

5、结算与付款

1.1结算方式:当月底乙方将对帐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确认盖章后回传给乙方。

2.付款方式:每月底双方进行对帐,次月 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

6、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或未按合同规定质量扬数量交付产品的(交货时间扬数量以具体订单为准),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可单方终止合同。

2.甲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付款,应就逾期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7、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可抗力发

生的详细情况及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履行的理由,并应在三十天内提供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所提供的文件经另一方核查属实的,由双方商定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

况部份或全部免除 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违约责任。因战争扬爆炸扬政府行为扬禁运扬罢工等无法抗拒的非自然灾害的事件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视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8、信息保密与安全责任

8.1 本合同中所披露的任何信息,如在披露时有注明保密或专用字样,或就其性质而言,明显是保密的或专用的,则该信息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8.2 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保密信息的接方应对其接 的该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目的将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地泄漏给任何其它个人扬公司扬组织或实体,亦不得使用或复制该保密信息。接方只可将该保密信息披露给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而有合理需要且对接 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接方雇员。

8.3 以下信息将不被视为保密信息,任何一方都不负任何保密义务;

8.3.1 披露方披露前己为接 方所知晓的信息;

8.3.2 非因接方的行为或疏忽成为众所周知的信息;

8.3.3 接方诚意地相信第三方有权披露的情形下向接 方披露该信息的;

8.3.4 在未使用任何来自披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8.4 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披露方的要求,接方应及时迅速地归还其所持有的所有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留下任何复制品扬摘要或注释。

8.5乙方理解安全问题在双方的合作关系中有极端重要的地位;乙方将遵守甲方向其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的合理要求和指导。

9、纠纷解决方法

为长期持续合作,由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此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0、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甲乙双方之间的采购订单扬报价单等书面资料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甲乙双方一致认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相关业务人员扬技术人员及经办人员的行为分别视为其所代表的公司的行为,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经双方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无权修改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白酒委托加工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新蔡豫梅园酒业有限公司 代表: 被委托方:(乙方)山东孔子酒业有限公司 代表: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白酒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加工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包装生产白酒产品,委托加工数量共九千箱,其中简装酒1000箱、贵宾酒2000箱、盛世和谐酒2000箱、绿蒙砂酒2000箱、智酒2000箱。产品使用甲方提供的“豫梅”商标,但甲方必须保证具有该商标的所有和使用权,并向乙方授权商标使用权限。

2、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认包装物款式质量及酒水质量标准按照乙方原有同类产品执行。

3、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该宗委托生产白酒产品价格为:简装每箱价格55元;贵宾每箱价格70元;盛世和谐每箱价格90元;绿蒙砂价格每箱50元;智酒每箱价格120元。合计委托订单产品九千箱总计价格七十一万五千元。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生产白酒产品九千箱。

2、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有关的内容及要求等。

3、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并进行货物验收。

4、严守双方商业秘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委托及要求加工生产简装、贵宾、盛世和谐、绿蒙砂、智酒五类产品共计九千箱。

2、按照原有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原材料的采购、供应。

3、严守双方的商业秘密。第四条 付款及交货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甲方当日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共计214500元作为预付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批组织生产,每批产品生产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批次产品全额货款。

2、甲方货款打到乙方账户后,由乙方组织装车队装车发货,装车费用和运费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总价3%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甲方应承担此批货总价3%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图案文字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新蔡豫梅园酒业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山东孔子酒业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 代表:

代表:

年 月

委托加工合同 篇9

加工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商品名称、型号、尺寸、单价及总价等。详见附件一:“手术室配套产品报价单”报价单号:20_0122(共一页)。

二.合同金额优惠后的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人民币:¥102531.00元)。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预付款: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3.2货款余额:提货前付清余额(人民币:¥72531.00元)。

3.3付款方式:委托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四.交货条款:交货日期:货物在加工方确认收到委托方预付款后,安排生产,三周内交货。

五.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发货至工地,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加工方提供木箱或纸箱包装。

七.修改合同:合同于签订后,不可改动。如因委托方或加工方修改而造成对方损失,将由修改方承担。

八.其它条款:

8.1代表委托方的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视为委托方确认收到送货单中所列之货物。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8.2本合同在委托加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以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3本合同一式二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4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执,委托加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加工方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委托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版委托加工合同 篇10

被委托方:xx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简妹”系列休闲酱腌菜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甲方需提供乙方委托加工产品的主料、辅料及包装材料。

第二条:乙方在所承包的生产场地,需提供给甲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相应原材料的存放场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数量向甲方材料保管人员申请生产所需的相关原物料进行生产加工;乙方申请的材料在领用时需与甲方生产材料保管人员共同审验,若发现有不符合产品生产标准的原物料,需双方人员在生产前进行清点,甲方对不合格原材料领回,自行处理,不计入乙方生产报废率指标内;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第四条:乙方需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品企业的生产运营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证照;

第五条:乙方接到甲方生产订单之日起每一万袋生产完成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若数量增加以此类推;

第六条:根据现有乙方工厂生产条件,若出现乙方工厂生产劳务之处变化、生产日常消耗成本变化,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签订三个月后另行商议单品代理加工单价,若单价改变,甲、乙双方签订单品价格变更单,并纳入协议附件;

第七条:乙方每批次代理加工订单完成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得在两个工作日内派员验收已完工之产品,乙方因自身工艺限制,因此只能承诺在验收完毕后不再承担该批次产品出厂后所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保质期);乙方生产装箱过程中,因人为将不合格品装入包装箱内,因此造成的货品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甲方在验收后得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代理加工费用进行结算,甲方若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未结清账款,需提前向乙方进行沟通,经双方协商并确定付款时间,若超出约定付款时间,则按照代理加工费用总额的3‰/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第九条:乙方完成甲方订单,甲方验收后需在订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运出乙方工厂。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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