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

2024-06-12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通用9篇)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条例》,确保我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本单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行业内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各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承建项目消防安全工作,项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安全经费。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承建项目综合工作管理目标,制定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分析承建项目的消防安全形势,加强自查整改工作。

(四)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架构,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五)组织开展包含消防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一)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承建项目开展消防安全防控工作。

(二)每季度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针对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年内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结合夏季、冬季施工及元旦、春节“两会”、国庆等特殊时期消防安全管理特点,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线、电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一)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施工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每半年开展一次全体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按预案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予以表彰;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移送相关机构严肃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施工企业各执一份。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质量安全监督站

签字: 盖章: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 篇2

1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现状

2011年开展的“清剿火患”行动中,全国消防机构“先后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6亿处,临时查封单位70.9万家,责令‘三停’单位34.9万家……”,可见消防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分析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按照有关部门事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排在第一位的原因无不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连绵不断,尤其是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清剿火患”、消防安全单位“户籍化”管理等,声势浩大,但是从公安部消防局督导工作通报中可以看到,很多单位对消防机构检查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很多工作存在不推不动的状态。其表现,一是单位没有明确授权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认识不深,导致消防工作职责不明、工作不清,严重影响单位安全。二是对于培训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技能不积极,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没有经过有效的专门培训,新员工上岗缺乏消防安全培训,没有依法安排电焊、气焊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培训等。三是单位消防安全巡查、隐患自除、消防设施装置维护等工作落实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日常消防违法行为屡禁屡现。

2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不足的法律分析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欠缺法律保障,消防机构无法对单位进行有效追责。一部法律规范既有法律行为,也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成为完整的法律规范。按照《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对没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分为警告、处分两种处理方式,而处分只适用于国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处分、警告处罚只适用于个人,无法适用于单位,而且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甚至不能产生约束作用。此外,在适用《消防法》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追责的情况下,产生了适用法律竞合的问题。比如第六十七条的适用和第六十条的适用竞合。在法律适用中根据特殊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都采用第六十条追责。这样实际抵销了第六十七条的惩戒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意义。可见,现行消防法关于单位主体责任的规定,违法行为与违法后果相背离,违背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配套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求的规章规定过于粗疏,缺乏责任落实保障。一是具体规定单位主体责任及操作程序步骤的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新《消防法》已经实施三年后尚未作出修改,对于有效保证责任落实欠缺措施。二是公安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本意在于规范消防教育培训,但基本条款都是指导性质的,没有强制的法律效果,没有执行的保障手段。

(3)既有建筑整治涉及到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法律规定。既有建筑目前没有明确的定义,参照国家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既有建筑可以理解为目前已经建好的建筑物。《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但是,实践中,往往由于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修改,存在需要对既有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改造的情形。不配合改造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改造工作是由消防安全主体承担还是由国家承担,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3 现有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立法比较分析

3.1 《上海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增加了改善防火条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等内容,但是,对于不落实职责的责任追究,仍然是按照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或警告处罚。

3.2 《北京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作出了大胆的突破,增加了单位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对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电气防火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定期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等规定。为保障落实,该条例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有擅离职守等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行为,或者单位未对本单位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罚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 0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并将检测记录存档备查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3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一是明确细化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于不落实该项要求的,消防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最高处于5万元的罚款”。二是明确了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六类人员,并且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未持有上岗证书的,最高可处于3万元的罚款。三是对单位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产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对“单位”的含义进行延伸扩大,规定经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使用建筑面积100 m2以上或者建筑层数两层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三种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参照广东省实施办法中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广东省消防部门为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在社会面上推行“网格化”管理,逐步向“社会消防”转变。推动镇街、社区、村居全部成立消防组织,构建大、中、小三级网络,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以社会基本单元自治为基础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消防管理职能,调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行“标准化”管理,逐步推动社会单位向“规范消防”转变。为了解决上规模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不到位,缺乏专业的维保从业人员、专业的维保行为、专业的维保工作措施等不足,广东省消防总队在佛山市消防支队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专项试点工作,明确了哪些单位要列入专业维保对象、哪些人可以从事消防设施维保业务,切实保障了单位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有章可循。

3.4 《珠海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等共七大类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合格的应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但是对于违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的,该条例没有做出具体的罚则。该条例也规定了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造成火灾事故的,最高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创了既处罚单位也处罚个人的先例。

3.5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一是直接通过立法将单位的外延扩大。该条例规定,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一定规模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二是对照所有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公布实施的、未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未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重点防火标志的、未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未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的,均可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对责任单位最高处于5万元罚款,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最高可以处于2万元罚款。三是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任的、未建立防火档案的、未开展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的、未实行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专职消防队的、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未按照规定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本单位消防设施配备、维护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最高可处于10万元、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处于3万元的罚款。深圳条例开创了处罚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先例。

3.6 《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该条例是目前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得较详尽的地方法规,而且还通过立法有效解决了单位与个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公平问题。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明确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应当依照这条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该条例补充规定对消防设施、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保存三年以上备查;针对本单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对于重点单位,则规定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火灾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任命、变更情况自任命或者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但是对于如何强制保障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则没有规定对应的罚则。

4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的立法修改建议

4.1 扩大“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适用范围

将消防安全主体资格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延伸到包括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消防管理参照单位标准执行,对有关违法行为按照单位的标准进行处理。通过立法明确,这样才能解决实际中的执法不公平问题。

4.2 增加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对应罚则内容

建议将《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都规定具体的罚则,参照深圳特区消防条例规定,罚则以罚金处罚为主,同时处罚单位和消防安全责任人,通过不同类别的处罚,有效促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建立。

4.3 立法消防安全教育必须纳入全民教育内容

修改立法明确,在学校、人力资源组织的就业、再就业岗前培训,要有必要的消防授课内容及时间保障、落实逃生疏散训练。明确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合格方能持证上岗的人员类别,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等。要设置对应的罚则,也可同时处罚单位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立法还可规定,上岗培训可依托目前已在全国范围组建的消防教育培训学校实施,但是这种培训要区别于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培训。

4.4 强制消防安全自我维护内容

强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列入法律条文中,每年必须检测一次。也应规定对应的罚则,同时处罚单位与消防安全责任人。

4.5 设定发生火灾事故的罚则

专门规定由于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据火灾事故的损失、伤亡大小,采取不同的处罚规定,同时处罚单位与消防安全责任人。

4.6 修改消防安全责任罪的规定

废除“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的前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修改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4.7 明确既有建筑处理的法律规定

立法增加如下规定,凡是因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修订和变更,导致单位被认定为“火灾隐患”或构成消防违法行为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得对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实因为公共消防安全需要进行整改的,建议由公共财政承担全部或部分整改费用。

摘要:分析了现行消防法律体系中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现状,重点就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的不足进行法律分析,就地方消防法规关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进行了比较分析,最终就修改消防法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罪提出了立法建议。

关键词:消防立法,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1]沈友弟,钟薇.浅谈建立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23(3):287-290.

[2]程超,何欢.中外消防法比较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6,25(4):548-551.

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篇3

关键词:高层建筑;自救;消防监督;施工质量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18-0000-01

一、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展迅猛,大城市、超大城市不断出现,城市中各种功能的大型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建筑不断涌现。在各种防火条件大体相同的条件下,高层建筑比多层建筑、单层建筑火灾危害性大,并且高度越高,其危害性会相应增大,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高层建筑自救灭火的主要措施

(1)消火栓灭火系统。该系统在我国被作为最基本的灭火设备,在每一个高层建筑中都设置。消火栓系統实施灭火需要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消火栓设备,二是使用消火栓的消防队员,二者缺一不可。灭火时,赶到火场的消防员从墙上消火栓箱内取下水枪及水带,在距火焰约10m的范围内用水枪喷水灭火,以此控制火势,最终扑灭火灾;(2)防火分区系统。防火分区系统的设置在我国几乎和消火栓系统一样普遍。它是采用相应耐火性能的建筑构件或防火分隔物,将建筑物人为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该系统主要由防火墙、板、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防火阀等及相应的火灾探测装置构成。探测装置探测到火情后,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自动关闭,把火势封闭在局部空间内,阻止其蔓延,以有利于消防扑救。防火分区系统本身并不能灭火,必须有其他灭火系统配合才能把火灭掉。否则火势会把该区内可燃物燃尽,或破坏掉分隔物,向其他部分蔓延;(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当今世界上比较普遍使用的固定灭火系统。国内外应用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是现代高大建筑不可缺少的消防设施。

三、现阶段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设计图纸不全,消防审核困难

少数地方的建筑设计人员不重视建筑防火设计,有关设计专业的技术人员缺乏,建筑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加之一些建筑工程建设时间紧,设计周期短,设计人员只图简便,而各专业设计人员不相互配合协商,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缺图、漏图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极个别的建筑工程仅凭几张设计草图就进行施工。以上各种原因,导致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二)监督不力,源头关把不严

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不严格按程序、规范等把好建审、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关。例如有的消防监督人员未能及时地发现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不能全面、准确地提出审核意见,甚至对比较简单的诸如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室内消火栓安装位置等问题也提不出意见来,对缺乏主要的消防设施设计图的设计图纸,草率地下发同您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在施工检查中,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监督检查程序不熟悉,对被检查的场所束手无策、无从下手,对一些明显的问题查不出来;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产品、消防设施不熟悉,不会使用。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建筑消防监督的力度和作用。

(三)施工质量差,消防设施运行难

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在工程投标中隐瞒工程量,采取低报价投标,造成工程总造价缺口过大,影响了工程质量;一些施工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不熟悉,甚至完全不解,不按规程、规范施工,造成安装的技术性错误。例如,没有将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管网最末端,虽然也能测试压力和水流量,但所测得的结果是不准确的;防排烟系统线路错接,造成排风阀送风,送风阀排风;应急照明灯亮度不够,疏散指示标志标识方向错误;消防水泵电机的连接线相序接错,致使水泵反转;防火卷帘无联动功能和应急操作装置,不能远程控制和应急操作;火灾事故广播不能在控制室强行切换、无选层功能等等。而有些施工安装部门为了索要欠款,竟人为造成消防设施故障,导致一些设施无法投入正常运行;有的消防工程公司无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承包到工程后临时招聘施工人员;一些工程同时分包给几个施工安装部门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造成消防设施从安装调试投入运行起,就无法稳定工作、不断维修的现象。

四、对策建议

随着高层建筑的档次和使用功能的提高,建筑防火也越来越复杂,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重视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按规程、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消防设施的单位一定要取得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的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资质,并应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除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建设外,对施工操作人员也要进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能允许持证上岗。在施工安装中从班组到施工工段都要配备施工安装质量检查人员,对每一项工程、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安装质量都要全面、细致地检查到位,逐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了对施工安装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的监督,同时也为解决消防监督人员工作多、人员少的矛盾,建议实行消防设施施工安装

监理制度,开展消防设施安装的质量评定,这样才能确保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制定消防设施质量评定标准,建议出台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严把设计质量关,实行消防设计资格证书制度。

参考文献:

[1]蒋永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手册[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5(03).

[2]蒋永琨,王世杰.高层建筑物防火设计实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 篇4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 消防法>办法》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公司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协调,公司各分公司各部门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好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六、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现场。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环保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部门签字: 公司签字:

日期: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篇5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西安华兴监理公司

安平高速公路项目APJ1驻地办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宿舍防火工作由全体室员负责。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2.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员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防火守则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7)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级驻地全面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施

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驻地办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施工单位应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

(4)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5.审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应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乡镇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6

一、沙河镇政府消防安全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村应高度重视本辖区消防工作,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年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村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负责、并与辖区内各组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积极督促各村民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督促指导驻村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1、利用各种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率应达到本辖区公民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四)大力推进并实施《西乡县农村消防工作三年规划》。

1、建立农村防火网络,落实农村防火责任,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因地制宜的发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和义务消防组织,强化农村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2、各村应严格按照《西乡县农村消防工作标准》开展工作,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设定固定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民小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各村民组长对本组消防安全负全责。

2、建立健全用电用火、危险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使之落到实处。

3、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在火灾负荷较大的部位设置床位居住,不得在院落内堆积可燃杂物。

4、配齐配足各类简易灭火器材,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完好。

5、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及消防常识,加强对小孩、老人的监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防玩火、乱倒灶灰、炉灰、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6、了解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常用灭火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发现火情积极组织扑救,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及时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期限届满后,各村应于本年度12月10日前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书面或口头向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火灾统计数字增长幅度低于全镇平均数,对未发生火灾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发生火灾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适当予以经济处罚。

二、本责任书镇政府与各村委会各持一份。

三、本责任书自___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沙河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 篇7

现代高层建筑投资规模非常大, 建筑使用功能较为复杂, 这就促成了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的复杂化, 同时, 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也正在变得日益重要。接下来, 本文将结合笔者进行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的实践经验, 来对此进行深入地探索。

1 合理设计现代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

现代高层建筑对于居民区环境设计是非常讲究的, 在现代高层建筑之中, 假山、小桥、流水、绿化等园林设计得到了非常充分的运用, 但是, 我们也应该看到, 倘若一些景观设计处理不到位, 就会导致现代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云梯车登高等的设计和利用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在进行居民区总平面布局的规划设计的过程中, 必须积极努力地采取措施来确保居民区的边缘布置在现代高层建筑的长边, 对于临近的市政道路必须给予科学合理的利用。只有这样, 在一些情况下, 消防车不进入居民区内部, 就能够非常方便地做好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的营救工作。与此同时, 也应该注意到, 在居民区内部, 至少必须设计一条能够承载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道, 从而保证土建成本能够得到一定的节约, 达到最佳的消防安全设计目标。在建筑间距方面, 一定要优先满足防火间距, 如果确实存在困难, 也必须将相邻墙设计为防火墙, 保证其无窗和无阳台。

2 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在当前形势下, 虽然许多现代高层建筑都已经在走道、电梯厅、楼梯等公共部位配备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然而, 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其原因主要就是由于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之后, 烟气才会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所探测到, 才能够被人们发现, 由此看来, 我们就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火势的蔓延。因此, 笔者建议为了取得理想的效果, 具备一定条件的现代高层建筑应该在建筑内厨房、客厅等易早期探测到火灾发生的部位设置烟感探测器。现代高层建筑的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能够本着在最短的时间内探测到火灾出现的部位并且进行有效的控制来实现科学配置。与此同时, 也必须根据楼宇智能化设计方面的要求, 来对于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给予全方面的考量, 将各种传感器件融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中来, 以便及时有效地找到火灾发生的部位并且进行控制。

3 设置室内消火栓

要实现公摊面积得到在一定程度上的节省, 更加有利于现代高层建筑设计的出售, 这就必须符合下面的条件:现代高层建筑的公共走道能够尽可能地少, 在一两米的范围之内, 最多也不应该达到十米。在现阶段, 对于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来说, 必须在现代高层建筑中的适当位置进行设计。与此同时, 对于现代高层建筑, 消防水喉应该得到进一步的推广使用, 发生火灾时, 现代高层建筑居民也能够将消防水喉方便地开启, 将初期火灾迅速有效地扑灭。

4 设置消防水池

从总体上来说, 大部分现代高层建筑都已经设置了消防水池, 从而既会在一定程度上覆盖一定的建筑面积, 导致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升, 是对于建筑资金的一种浪费, 又会因为经常不用而导致水污染。

对于现代高层建筑具有相对比较齐全的防火措施以及起火的情况下不能够尽快扑灭的特点, 应该采用以下的途径来进行应对:第一, 大幅度提升现代高层建筑的综合规划设计意识, 合理设置消防水池, 切实保障现代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第二, 在不能够进行消防水池的修建的情况下, 必须在现代高层建筑之中安装室外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 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屋顶水箱的贮水量, 一旦出现火灾, 就可以借助于大功率消防车来从消火栓取水, 并且借助于水泵接合器来进行加压供水;第三, 在建筑中心位置安装消防加压泵房, 倘若市政管网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管网进行抽水, 就可以直接从市政管网取水;第四, 对于现代高层建筑居民区的喷泉、游泳池等可以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和运用, 通过多种多样的过滤方法, 在火灾发生的时候作为消防用水, 从而能够及时扑灭火灾, 将损失减小到最小的程度。

5 结论

综上所述, 本文对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进行了深入地探索。本文提出了合理设计现代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室内消火栓、设置消防水池等几种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方法, 希望能够真正有利于该领域的深入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 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需要进一步对此进行深入地研究, 切实将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 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毅力推进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 切实推动现代高层建筑消防事业的飞速发展, 保证我们人类能够真正享受到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服务。

参考文献

[1]赵爱民, 鲁亚姝.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 2007 (4) .

[2]智小川.浅谈气溶胶制品的火灾危险性[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3 (S1) .

[3]李济成.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04 (11) .

[4]郭铁男.2004年火灾形势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火灾趋势及防治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5 (3) .

[5]徐胡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析[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 2003 (4) .

浅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篇8

[关键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主要有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消防天窗、消防天梯、烟雾探头等,这些实施都是为了让高层建筑中的人们在遇到火灾后能够尽早的发现火灾并尽早逃生或者处理火灾而存在的。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在高层建筑消防施工的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角色的是施工员。施工员不仅仅是现场施工,他从高层建筑建设消防安全的设计,到现场施工,消防安全质量管理等都需要施工员积极参加。在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施工时,首先施工人员要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技术交底的工作,即要时常的对施工以及施工的操作人员进行一下安全,质量,工期要求方面的交底工作。是各就其位的人做到心里有底,有数,了解自己的职责所在,避免因质量或是安全等一列的问题带来的停工或是重返工等恶劣后果而影响工期。针对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特殊地方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对特殊的过程技术方案要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可行性的论证,技术方案的交底必须符合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等相关要求。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2.1自动报警系统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每个消防安全设施各自的特点进行施工。对于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来说,在建筑中安装的烟雾探头需要分布在合适的位置,烟雾探头和主机之间的连接也应该符合消防安全系统的结构特征,比便于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全面的检测高层建筑里面的火灾情况;同时,可以利用精密度比较高的电子感应器,对高温、浓烟能够及时、敏感的感应出来,从而,在发生火灾时能够马上通知管理人民,促使管理人员采用一定的措施。在安装报警器时,要控制周围物体的距离,尽量能够保证报警器和周围的墙体的距离要超过半米,同时,在报警器的下方不能有物体遮挡,以免影响报警器的敏感度。自动喷水系统是利用水源喷洒来扑灭高层建筑内的初期火灾的设施,在安装自动喷水系统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是管道和喷头。在分布安装管道是应该考虑管道压力值的大小,避免因为管道内的压力不稳定导致了输送的水源不稳定的现象发生。对于喷水喷头来说,玻璃管道通过对高温、浓烟进行感应,然后进行喷水灭火处理。

2.2气体自动灭火控制系统

当发生火灾时,有贵重设备的场所比应该使用水进行灭火的情况下,气体自动灭火控制系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当探测器在探知发生火灾后,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就会向灭火器发出相应的火灾信号,当灭火器收到应该的火灾信号后,会自动的通过灭火指令来控制电磁阀,从而促使气体压力容器能够释放出来灭火用的气体,从而可以有效的防止火灾的烟雾蔓延到非火灾的地方。

2.3消防栓的安装

消防栓是在火灾中使用最广的一种灭火设施,在设计消防栓的时候,往往都会采用组合式的消防栓箱,将消防栓箱体藏于墙体内,在使用时将消防栓取出就可以,可以在火灾发生初期,及时的将火灾扑灭。在安装消防栓的同时,要在消防栓箱体的洞口处设置过梁,过梁的作用是保证在负载的情况下箱体不变形。同时,要在消防栓箱外面做好明显的消防栓标志,并且做好使用消防栓的方法,从而在发生火灾使起到引导使用的作用。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过程中,施工员不仅仅要做到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负责,更要做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日记的日记记录。对每一部分每一项消防设施的安装工作更是要做好记录及其验收。及时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进行归纳总结,从而从根本上保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的质量。

3、消防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顺利进行。

3.1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设计到多方面的事情,需要与整个高层建筑的建设同步进行。因此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员要做的是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施工前,施工员要根据自己所了解到的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或是特殊要求(包括特殊的技术要求)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开工前的消防安全设施施工人员组织的组织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与高层建筑监理及相关施工单位人员和消防安全监督人员的沟通工作。做好消防安全设施施工与其他高层建筑建设中的沟通衔接。

3.2变更及签证:在高层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不可能是一层不变的。而施工的过程中有一点的变化,就像石头扔进海里所形成的的层层波动一样,深不可测。因此当消防安全施工人员在接到关于高层建筑设计的变更通知单后应立即的停止变更前的工作,仔细的对比消防设施原设计稿和变更后的区别或是差别,做出比对后应给与相应的标记。并且给现场的施工者发出有关的通知,做好变更后的交底工作,从而能够从容的应对高层建筑施工的变迁导致的消防安全施工的问题,更好的建设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备。

3.3交工验收阶段工作:

(1)交工验收准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在施工完成后要进行交工验收,施工员应配合协同高层建筑的管理部门和相关公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项目的验收,对那些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消防设施进行及时加以纠正。

(2)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和项目部其它的管理人员要对本次工程的一切的财产和物质进行一系列的结算工作,并进行清理,并当作成项目部成本核算的依据。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该要认真的对工程进行总结,配合项目部门的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进行项目部成分的分析,计算一下节约的或是超支的数额并且给以分析原因,吸取一下经验教训,有利于下一个工程在施工造价上的管理和控制。

3.4做好后期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一套完整的消防安全设施在经过设计、施工、验收合格后,为了能够更好的投入使用,就必须要制定出完整的维护管理的方法和制度,根据维护管理办法进行消防安全设施的后期维护工作。施工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专业能力,要对消防施工项目负责,并将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做到位。同时,管理人员应该为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具备专业的消防安全设施安装的专业素质,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对工作负责,为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和有效的实施提供保证。

[结语]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是和高层建筑共同完成的,是高层建筑中的重要的一部分,正确的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施工是保证高层建筑的安全的措施。因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应该受到重视,而施工员是贯穿在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整个过程中。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施工员的培养,培养其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并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后期使用做好维护工作,保证消防安全设施能够安全的使用,减少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参考文献]

[1]陈华.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研究[J].华章.2013(03):338.

[2]郑蒙.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现状及解决对策研究[J].山西建筑.2013(02):247-248.

[3]罗海波. 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研究[J].消防安全.2013(03):326-327.

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9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河南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赵博(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410XXXXXXXXXXXXXXX 坐落位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XXXX路XXXX广场一层XX-XXX号商铺 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 类型:商业

为创建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商铺经营、活动场所及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消防条例的规定精神,甲方与乙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指XXXX广场各商铺业主或租赁(使用)单位和个人等。

一、甲方责任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组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掌握广场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XXXX广场公共区域消防监控系统,消防公共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XXXX广场公共消防安全负总责。

3.督导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建立广场区域的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管理专职消防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7.组织广场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问题。

8.组织开展商户营业期间以及闭店后的餐饮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餐饮商户灶台和排油烟设备清洗情况进行检查。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10.审批乙方装修、明火作业、促销等活动的消防安全手续,监控其消防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11.对乙方的进场装修进行方案审核,为乙方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通过现场监控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并进行装修验收。12.制定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13.定期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疏散演练,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工作技能。商户营业员到岗一周内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在市场内作业的分包方人员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14.负责与客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界定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检查监督自有产权或租赁区域内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情况。

15.负责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16.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乙方拒不及时整改的,甲方可采取闭店整改等强制措施,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无需赔偿。17.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

1.承担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

2.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服从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承担经营活动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

3.依据法律法规成立承租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4.乙方应确定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部门和甲方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切实落实对每们员工“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懂灭火、懂疏散”的要求,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5.乙方应根据相关法规和甲方的规定在租赁区域内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毯等),并保证其有效性。甲方在乙方责任区内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由乙方负责监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损坏、遮挡、占用或随意移动位置或挪做他用。乙方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禁止在防火卷帘门下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严禁在广场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张及垃圾、给汽车加油等危险行为。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管理人员、卸货、供货人员按消防规定操作,不得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标识。如有损坏,甲方负责追查肇事者或责任人,扣押其车辆、货物、登记相关证件、车辆牌照等,乙方承担修复、赔偿,支付全部费用的责任。

7.乙方市场内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8.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9.经营区内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电器具,电器容量增容需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相关安全隐患及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严禁违规使用电器、明火及吸烟的行为。确保仓库内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无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等情况。

11.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的《装修手册》、《装修图纸(方案)审查批复》,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系统,严格按照《商户装修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使用装修材料,主要材料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并取得权威机构的检测证明。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竣工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开业同意证明、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严禁投入使用。

12.乙方举办促销、焰火集会、灯会、展会等其他大型活动时,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等专门的消防、安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在合同中明确当事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经甲方及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13.餐饮租房在开灯前应打开风机,再点燃煤气灶,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关闭煤气、天燃气阀门,经常检查清扫炉具周围的易燃物品,不准用油点炉灶,厨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油炸食品时,不得离岗,锅内的食油不得过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有明火燃烧引起火灾,需长时间熬煮的食品或灶房有明火时,不准离岗。每天开门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对煤气管道要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泄露现象应立即进行维修。

14.乙方应协助和配合甲方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工作,根据甲方或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对不合格内容进行及时整改;乙方应参加甲方及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并履行相应义务。

15.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餐饮厨房员工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餐饮商户必须建立排油烟清洗台账;每天擦拭挡火板及灶台;每周清洗挡火板以上半臂之长的油烟管道;按积油状况及分级标准的时间要求全面清洗排烟管道。每日必须严格遵守闭店操作规定,确保电断闸、水阀关闭、燃气阀门关闭、门窗关闭。

三、其他事项

1.2.3.4.本责任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解释。

双方因本责任书的签订和履行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5.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单):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盖单): 签约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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