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试题

2024-07-30

公益性岗位试题(共8篇)

公益性岗位试题 篇1

考试内容请详见考试大纲,以下为您提供相关考试资料: 单项选择:

1、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标志就是敢于并善于________所有优秀的文化,如我们常常讲,大唐时代长安流行胡乐,并没有使我们的文化出现________。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吸收 断裂 B.接纳 蜕变 C.借鉴 浮躁 D.融合 停滞

2、不管是无意还是有意,总有些________的“史实”并不真实,又或者,有些历史真相看起来无可置疑,但在它们背后,却隐藏着另一层真相。当我们试图从历史中汲取前人经验,为未来提供借鉴时,却发现历史并非全部都是真相,而是被________过的。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盖棺定论 增添 B.言之凿凿 加减 C.铁证如山 修饰 D.无可厚非 篡改

3、徐霞客的山水之志来源于父亲的榜样、游记书籍的熏陶和母亲的支持,大概因为读书有偏好,霞客十来岁时应童子试不成,索性改志投奔山水之间,到此时,霞客的所为并不________,古代这样的人很多,但他从此以后________,纯粹一生,别无他顾,这就难得了。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出格 专心致志 B.独特 坚韧不拔 C.新鲜 矢志不渝 D.另类 持之以恒

4、现在一些谈中国科技落后的文章,经常以晚清保守派把西方科技作为“奇技淫技”的例子来说明中国封建社会________科学技术。这只是一种________的说法。实际中国传统上并不排斥科学技术,中国早期学者对此前影响生产力变化和社会变迁的重大发明创造都是相当着重的,并对它们给予了没有任何神秘色彩的记述和肯定。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排斥 以点带面 B.抵制 断章取义 C.鄙夷 信口开河 D.轻视 以偏概全

5、网络由于飞速发展在整个社会活动中发挥着日益巨大的作用,由于________的加强,信息交流加快,生产和工作效率都大为提高,同时,也可能________各种社会问题,如计算机犯罪、个人信息被泄露等。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关联 催生 B.联系 引发 C.互动 暴露 D.交往 带来

6、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慈善家从组织直接捐助变到希望通过基金会来发挥杠杆效用,________社会的慈善家资源。基金会的兴起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让整个公益界开始形成行业,可以吸引人才,加强管理,使中国的慈善公益组织走上________化道路。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撬动 专业 B.整合 职业 C.挖掘 科学 D.吸引 正规

7、微博实时,便捷,与旅游“在路上”的状态________。微博提供“社会加媒体”平台,用户乐于在此交流信息,分享感受,也容易接受他人的推荐。旅游属于体验型服务,即时消费型产品,人们在消费前往往会________别人的评价,两者再次找到契合点。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一拍即合 搜索 B.殊途同归 借鉴 C.不谋而合 参考 D.相辅相成 听取

8、一家饭店有这样一副对联:为名忙,为利忙,忙中偷闲,且喝一杯茶去;劳心苦,劳力苦,苦中作乐,再斟两壶酒来。这副对联意在强调()。

A.现代人争名夺利,沉迷于物质 B.人们生活艰辛,幸福来之不易 C.现代人应该适当放慢生活节奏 D.人们应劳逸结合,会享受生活

9、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质痕迹和物品。物证的特征是它的外形、质量、特性和所在的位置等,反映了某些案件事实,人们可以此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物证的是()。

A.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勘测现场时拍摄的现场照片

B.在审理一起恶性的杀人案件中,因目击证人担心遭到报复,不愿出庭作证,而提供的记录证言的录音带

C.某地警方在打击盗窃机动车的行动中追缴回来的被盗车辆

D.根据警方在盗窃现场提取的指纹,鉴定人员所做的指纹鉴定报告

10、器官移植分为:①自体移植,指移植物取自受者自身;②同系移植,指移植物取自遗传基因与受者完全相同或基本相似的供者;③同种移植,指移植物取自同种但遗传基因有差异的另一个体;④异种移植,指移植物取自异种动物。根据以上定义,同卵双生姐妹之间的肾移植属于()。

A.自体移植 B.同系移植 C.同种移植 D.异种移植 11、4,5,7,11,19,()

A.27 B.31 C.35 D.41 12、3,4,7,16,()

A.23 B.27 C.39 D.43

13、假如法庭陪审员过于专业化,他可能因强烈的专业视角而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正常视野。法律是为普通人制定的,也需要普通人来遵守才有效力,同样,司法过程也需要普通人制度化的参与。这段文字是针对什么问题阐述观点的?()A.外人干预法庭审理过程 B.法庭审理案件的程序

C.法律怎样才会得到有效的遵守 D.由专业人员担当法庭陪审员

14、设立最低工资的初衷是保护低收入的贫穷工人,但到头来这些人却找不到工作。有最低工资的规定,雇主当然是选聘生产力较高或较“可爱”的了。在美国,最低工资增加了种族歧视——支持这种结论的研究很多。最低工资制度让一些人找不到工作的原因是()。

A.一些雇主有种族歧视 B.工资太低不能维持生活 C.没有了报酬上的就业优势 D.生产力不能满足雇主的要求

15、人,就是想探寻宇宙奥秘,觅其所未见,因之为探天险而丧生者已为数众多。人类必须征服自然,金沙江之类的天堑改变成通途,事关国计民生,造福当今后世。不意缆车之发明却大大发展了旅游事业,大量赚钱,满足了弱者也能登临天险的好奇心,后果却摧毁了人们对自然界天险探寻的乐趣。对这段文字的主旨最准确的概括是()。A.缆车的发明可以使自然界的天险变成通途

B.缆车既使旅游业赚钱,也满足了游客探险的愿望 C.缆车可以让弱者登临天险而不必担心有生命危险 D.缆车满足了人的好奇心,也限制了人对自然的探寻

资料分析:

篆刻欣赏是一种综合美的艺术享受。篆刻创作中,不论哪种风格,都必须通过“篆法”、“章法”、“刀法”来表现。欣赏篆刻作品,首先要看“篆法”。篆法是三法中的基础。历来印章均以篆为宗,故治印章必先精通篆法,用字要有出处,变化须合六书,切忌生编滥造或任意增减。那些颇有成就的篆刻家,并非都是古文学家,但必须搞清楚文字的源流、演变的过程。只有这

样方能使篆字“丰神流动,[a]”,以达到古人所说的“有轻有重,有屈有伸,有俯有仰,有去有来,有粗有细,有强有弱,有疏有密”,[b]的境地。其次是欣赏“章法”。章法是三法中的重点。章法是复杂多变的,只有多看,多摹,多揣摸,日积月累,循序渐进,方能进一步门庭,[c]。篆刻章法应以秦汉古印为准绳,精通六书八体。一字有一字的章法,全章有全章的章法。尽管方寸间字有多寡,文有朱白,印有大小,笔画有疏密、增损、参差、平衡、呼应、挪让、轻重、离合、方圆、巧拙等,应当全局考虑,是方寸印章“相依顾而有情,一气贯通而不悖”。欲臻章法之妙,就要符合美的规律,或寻工整端庄的风格,或求参差古朴的情趣。

16、“以篆为宗”中的“篆”指的是()A.篆刻 B.篆法 C.篆字 D.书法

17、[a]、[b]处恰当的措辞是()

A.庄重典雅,出神入化 B.出神入化,庄重典雅 C.尽逞其妙,随心所欲 D.随心所欲,尽逞其妙

18、[c]处恰当的措辞是()

A.十分添春色 B.春色添十分 C.添十分春色

19、第三段应该删掉的词语是()A.尽管 B.等 C.应 D.或 20、第三段使用有误的词语是()

A.循序渐进 B.准绳 C.臻 D.寻

公益性岗位试题 篇2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日前, 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文, 决定组织实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计划。

该计划从2012年开始, 连续3年, 每年招聘4000个街道 (乡、镇) 、社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服务岗位, 用于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对象是安徽籍毕业2年以内、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 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期限为3年。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同类别街道 (乡镇) 、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年均工资不低于1.8万元。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后, 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许良) ■

关于广西公益性岗位的调研报告 篇3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状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03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发情况。据调研统计,2003—2011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11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11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有关资金使用情况

据调研统计,2003年至2011年间,广西共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19826.3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73081.87万元。2003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比例较小,为15.17%,随着开发规模扩大,补贴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占专项资金支出比例逐渐增大,到2011年底,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达63.53%,上升趋势明显。

从调查情况来看,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大、补贴标准高和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城市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更大,如南宁市、柳州市等,梧州、防城港、钦州、玉林、贺州、来宾等市近两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补贴标准,两项补贴支出的比重均有所增加。

3.拨付流程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先垫资发放,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先缴纳,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审核公示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然后从就业资金专户划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岗位补贴按月申报,社保补贴按季申报。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

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援助的一项硬性指标,加强领导,统筹开发。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阶梯式管理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基本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常态化

建立准入机制,遵照“本人申请、社区推荐、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逐级审查,严把入口关。逐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标准和方法,依照工作业绩、日常表现、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较差且无改进的实行解聘或劝退;鼓励对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良好业绩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岗位服务专业化

针对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从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教育,坚持“一岗多能”原则,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社区服务内容,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通过创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建立弹性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化

一方面立足实际创新开发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科学细致的设置,细化残疾人服务、助老服务、信访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板块,按需设岗,尽量整合公益性岗位职能,确保有岗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扬长避短,将其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有的用人单位人为设置条件,在工作技能、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苛刻,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放弃标准,“过严”和“过松”同时并存;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岗人员怠慢松散,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未能得到规范实施。

2.缺乏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基本都是按固定标准发放,单位补贴大部分没有落实,有部分单位制定了处罚措施,却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导致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思想。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1.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办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尴尬,业务上受市、城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行政上隶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目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劳动保障管理员、医保专管员和其他部门(系统)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着条、块分割,劳动保障协管员除做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了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甚至占用了较多的休息时间,但相应的补休、加班费等福利却得不到保障。

2.导致新的失业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5年),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都是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满后年龄增大、再就业更加困难,解聘后再次登记失业,成为新增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了周期性失业问题。

(三)工资待遇不太合理

1.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由于用人单位效益不同,单位补贴难以统一标准,补贴发放缺乏政策约束,大部分地区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随意性较强,时发时停、时多时少,额度都不高,且不能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也有部分地区适当提高了标准,但额度不大),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整体上比较低,平均水平略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从业人员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間存在待遇不均衡和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而环卫、护工等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甚至比部分其他岗位待遇差,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相互攀比、在岗不在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由政策约束,时效长,缺乏灵活性,在岗人员缺乏对收入增长的预期,工作积极性受挫。随着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难以维系开支,部分困难家庭依靠这点收入维持生活显得尤为吃力。

(四)从业队伍不够优化

1.人员素质偏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平台网络建设的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淘汰复杂、低效的人工办公方式,在岗人员大多因历史原因和自身条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现代化设备,越来越不适应业务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时代的需要。

2.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由于公益性岗位数量多、分布散、涉及面广,管理部门缺乏与用人单位经常性的有效沟通,使得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单位又属于不占编制的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往往疏于管理,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勤、脱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不做事无所谓。

3.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取消,收入起色不大,工作却增加不少,认为还不如安心在家吃低保;环卫工、敬老院护工等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由于工作量大,而待遇与其他岗位相差无几,导致从业人员工作不安心,人员流失严重;有些素质较高、有專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跳槽现象多。

四、对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联网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扩大公益性岗位设置范围。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渠道,由政府被动开发岗位,转变到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上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补贴,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2.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的政策衔接。

3.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地区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措施,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目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从业人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探索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工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对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按技术等级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技能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使其在岗会工作、退岗能就业。

2.以岗定薪,留住人才。对一些技能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岗位,适当提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留住有技术、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加大资金扶持

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其他岗位) 篇4

(其他岗位)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上 岗 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工作,帮助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依照国家、省就业扶持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经政府批准,同意开发为满足公众利益的非营利的管理、服务性岗位,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援助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遵守、第三方监督的原则,同意订定本上岗协议书。

一、公益性岗位援助原则

公益性岗位援助是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帮扶的行为,具有临时性和援助性的特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监督管理机构。鉴于本协议签订双方的特殊性,上岗人员上岗的有关待遇按本协议书约定条款执行。

二、上岗协议书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为上岗协议期,其中试用期15天(上岗之日起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及地点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甲方在协议期内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8小时工作制,甲方因工作或岗位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将日工作时间予以调整。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一月之内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未能补休的,甲方按本人月工资计时支付超时工资。

乙方在协议期内按国家规定和甲方工作制度实行休息、休假。

五、劳动保护与职业培训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上岗报酬

上岗期间,甲方应以货币的形式向乙方按月支付上岗工资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且不能补休的或按奖励机制发生的奖励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甲方因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双方可按商议的工资标准确定,但不能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七、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由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部分由乙方承担。

八、上岗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条件

1、本协议履行期满或终止,各方权利与义务自行解除,其各项社会保险自行终止,按国务院令第535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无经济补偿。

2、乙方以书面形式可随时辞去公益性岗位。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上岗协议。①本合同期内乙方主动要求解除协议,乙方应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乙方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或自谋职业的;

③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④⑤

4、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可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九、其它事项

1、乙方如达法定退休条件(包括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提前退休),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说明,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伤、亡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乙方上岗前或试用期内恶意隐瞒不符岗位要求病史,拒不告知甲方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由此造成自身身体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协议期间,必须本人亲自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请人代岗或委托他人代岗,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此协议一式三份,一经签订即按此协议执行,协议期内不得因甲方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变动而变更,其它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方(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公益性岗位思考 篇5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具体范围包括: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

我州从2008年以来,采取有力措施,以开发就业岗位为目标,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以落实政策和加大资金投入为手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增加就业再就业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再就业的质量,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帮助地震后农村受灾严重人员及“4050”就业困难人员,为他们提供就业帮助。

一、我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基本情况

1、两年来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数量

5.12汶川大地震后,州政府迅速出台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灾区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阿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此制定了《阿坝州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启动了扩大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两年来全州共开发公益性岗位54146个,其中:2008年开发43000个,2009 年开发11146个。

2、岗位设置

2008年,我州的公益性岗位主要集中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卫生防疫、环境清理、物质搬运、伤员看护、治安维护、后勤服务、城镇废墟清理、基层

劳动保障协理、险情监测、公共环境绿化管理、灾区自然文化遗产及地震遗址保护、乡村基础设施临时管护等十三类岗位。年底又将基层司法调解员纳入公益性岗位。2009年根据工作需要增设社会管理岗位,如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协警员、交通协管员、民政低保协管员和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等;社区公益性岗位,在街道、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及社会化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如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收发、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

3、开发方式

首先,通过州县政府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根据需要开发出就业岗位,然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优先录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确有困难并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困难家庭的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农村受灾严重且家庭困难人员。

4、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的资金使用情况

自2008年以来全州共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为 6506.05万元,其中:2008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 3472.48万元;2009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3033.57万元。

5、对扩大就业产生的效应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就业援助的有效途径。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开展,对缓解我州十分突出的就业供需矛盾、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2008年全州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3147户,其中在灾后公益性岗位安置解决3147人。

二、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期限的问题

一是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是在遭遇“5.12”特大地震后启动的,很多岗位的设置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如卫生防疫、伤员看护、废墟清理、险情监测、乡村基础设施临时管护岗位等,按政策规定执行期限为三个月时间,只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二是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起步较晚,在关于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期限上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如2008年针对灾后恢复重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有部分岗位由于没有继续保留的必要,已按当时出台的三个月期限执行后取消了该岗位设置。而有些岗位由于具体实际需要,到现在仍然保留,但在执行期限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当快到期限时才临时决定延长一定时间。

(二)再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两年来全州共安排再就业资金13462.93万元,其中:2008年安排5368.93万元,2009年安排8094万元。由于再就业资金总量小,所以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投入就不是很足。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由再就业资金中进行支出(再就业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

(三)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对象范围太窄

按照现行政策,能够享受岗位补贴的对象主要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即“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困难的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这就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发公益性岗位上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有一定难度。

(四)公益性岗位管理欠规范

当前在公益性岗位管理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管理原则不清,管理主体模糊。公益性岗位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直接分派到各相关单位或街道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各单位、街道社区脱钩,造成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力。二是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奖惩机制。除了考勤制度外,相关部门没有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激励竞争机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公益性岗位有统一的工资发放标准,无论工作成绩如何待遇都一样,存在着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

(五)待遇偏低。从2008年至今我州所有公益性岗位一直执行每月不高于550元的工资标准。应该说,这一工资标准偏低,付出与报酬不成正比。目前,大部分人员的收入难以维持家庭低水平消费支出,生活处于贫困线。

三、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制度

2009年底全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190人,其中“4050”人员2753人。他们年龄偏高,技能单一,就业困难,在劳动力市场上没有竞争能力,在市场经营中又缺乏创业能力。只有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对他们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生活和就业问题,这也是各级政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居乐业是大事,为人民群众谋实事的具体体现。我州应加大再就业资金中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比重。

(二)建立健全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体制机制

由于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启动较晚,目前此项工作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为了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应尽快建立健全公益性

岗位开发的体制机制。通过机制体制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扩大就业困难对象范围,如将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纳入援助范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规模;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力争使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

(三)固定并延长公益性岗位的政策执行期限。公益性岗位不应该是一个权宜之计的举措,而应该成为较长时期内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稳定的政策。我州应尽快制定公益性岗位执行期限政策,对现有履职尽责的公益性岗位从业者,应续签合同,因为他们一旦被解聘,再就业将更加困难。

(四)加大资金投入,开发并稳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乃民生之本”,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财力向公共服务领域尤其是民生领域倾斜,积极筹措就业再就业配套资金,为公益性岗位提供经费保障。

(五)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下岗失业人员是就业再就业的弱势群体,素质低、缺资金、缺技能是他们的共同特征,因此,要在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及失地无业农民就业意向、报酬要求等基本情况的条件下,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此类人员素质和劳动技能,为他们实现就业打好基础。

(六)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政府相关部门应本着“改善民生、和谐发展,改革成果与人民共享”的要旨,根据公益性岗位不同的工作性质及工作量,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我州的最低工资标准。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6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使我镇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通知》(镇人社通【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深入社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情况

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上、下班一律进行签到、签退,各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岗位和人员上报情况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城关镇严格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骗取社保补贴的社区和个人。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城关镇与社区双重管理制度各社区对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城关镇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没有发生其他违反《城关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情况。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城关镇各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井人社字[20xx]35号文件精神,我乡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6名,其中民政政公益性岗位1名。计划生育公益性岗位1名。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乡与各村双重管理制度。

各村对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乡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3

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我乡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乡现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4名。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发现无不到岗情况。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乡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每季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原则发放,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乡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四、我乡的自查情况: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岗位使用方面严格遵守县就业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今年5月对3年期满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姜游及时予以清退;与就业困难人员李琼芳继续签订用工协议。

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4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配合省人社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大检查工作,我院自8月24日至9月3日对学院现有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从各方面进行了细致彻底的摸底调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公益性岗位 人,其中后勤管理处 人,学生公寓 人,各岗位工作内容为:

电工、管道工岗位要保证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做好后勤保障及时维修故障,平常做好维护设备、设施的工作;

校园环境卫生岗位要保证学院环境卫生,校园道路干净整洁无垃圾,垃圾桶每日清理无堆积。

公寓保洁员要保持公寓、教学楼内部整洁,要求楼道无杂物,厕所无异味,窗台、玻璃干净。

公寓门卫要保证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禁止非本楼人员入内;严格监管学生执行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禁止学生旷课、晚归。

维持学生公寓楼内的安全、秩序。

各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均比照同岗位正式人员,节假日加班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有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

1、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按工作性质、岗位职责,我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各用工部门专人负责,实行日考勤制度,不能到岗的须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各用工部门提供的出勤表,及负责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表现的汇报,我院目前用工情况良好,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能按规定上岗出勤,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2、我院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续)订劳动合同,对学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时报批,因病住院治疗情况及时备案,同时提供学院劳动保护,并依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对表现优秀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加强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补贴政策,调动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是我院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首要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请相关领导给予监督、指导。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5

区就业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xxx市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自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名,公益性岗位设置合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权限明确,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制定了管理制度;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因岗设人、一岗一人”原则:

通过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的工作在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范畴之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局按规定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给安置人员不低于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时为安置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局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及时向区就业局如实上报。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局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xxx市xxx区体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6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中心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4名,其中文印室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安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中心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通过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中心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7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确保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使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县劳动服务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劳服发〔xx〕1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xx年4月3日至xx年4月15日对校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据上级管理要求,我们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建立了台账,熟悉人员基本信息,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制定了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计20名,我们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没有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现象,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合同期内,无任何人脱岗。

三、按时划拨工资,坚持专款专用。

我校按时划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依据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数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的问题,坚持做到专款专用。

按照县劳动服务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并制作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示牌在行政楼大厅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从业人员能够按时上岗,且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8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资金的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就业援助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根据《xxx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就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6日组织专人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

xxx镇现有公益性岗位2岗,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16人,巡逻队员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都严格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无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二、严格考勤制度

xxx镇严格按照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坚持每日签到考勤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通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出勤等情况的自查,xxx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xxx镇就业和社会报账服务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岗位设置和考核。通过本次自查,xxx镇未发现任何冒名顶替、补贴对象不再岗位等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的现象。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

xxx镇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切实保障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利益,维护了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资金的安全。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xxx镇公益性岗位上岗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资金使用正常,今后,xxx镇将不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福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x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9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xxx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管理、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平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xxx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2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平坝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xxx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

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工作情况如下:我镇劳动力转移4350人,新增劳动力转移725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85人,农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为8858人,领取待遇人数为2420人,参保率为96.68﹪,缴费率为98.5﹪;居民养老保险108人,居民医疗保险参加人数为2215人.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三、xxx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

四、xxx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0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精神以及《xx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xx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xx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xx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三、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

四、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1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2万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总体情况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万人,主要集中于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计生协管以及各单位保安、保洁等工作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5385 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49人,社区其他工作协管员639人,交通协管员314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20xx人,其他公益岗位956人,企业吸纳人员614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沧州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

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沧劳社字〔20xx〕52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户籍的五类人员:一是大龄就业转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二是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五是零就业家庭中的一名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人员。20xx年,根据我市实际,又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即:“4050人员取消就业转失业的限定,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扶养已成年但仍在读大学生的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是公益性岗位上岗的必备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目前沧州市规定的岗位补贴为三种:一是社区协管岗位,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单位(企业)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补贴按全省社平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县级岗位补贴为100-500元,社保补贴缴纳一项或四项,根据就业资金情况确定)。除社区协管人员外,岗位补贴均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不属于个人工资,用人单位对所安排公益岗人员发放的工资,需不低于上最低工资水平。20xx年至20xx年,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分别占全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58.9%、64.5% 、55.3%。

(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开发与管理、协议期限以及两项补贴的拨付程序等内容。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需经就业行政部门审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工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

虽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xx年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只进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在岗6年时间,仅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就已达4787人,全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达到55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已无力承担,更无法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人员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符合条件但无法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非常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沧州市人社局通过反复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就业困难人员意见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研究起草了《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协议期满人员的分流方案》,对三年协议期满人员分三种类型制定了享受十种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分流人员失业保险救济金领取办法》、《分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办法》、分流人员的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就业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时动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准备了充足的就业岗位,只要分流人员有上岗要求,即可及时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分流工作从20xx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过沧州人社部门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岗位安排,妥善处理了部分在岗人员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事件,沧州市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离开公益性岗位,节省就业资金3000万元,保障性支出的减少,使我们有充足的资金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等促进性的就业工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益性岗位是所有就业扶持政策中优惠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大量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重新就业,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全市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公益性岗位又是就业资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项政策,由于资金限制,在大批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又因为资金总量有限,无法深入落实其他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而在沧州市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三年协议期满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公益性岗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和一般用人单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后,可为各单位节省大量资金,因此深受各单位的欢迎。目前沧州市的各单位都积极申请公益性岗位,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人社部门不能全部承担,因此不能满足各单位的用人需求。

(二)对公益性岗位难以管理。目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是“谁用人、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业服务部门定期抽查。但由于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任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骗取就业资金,将难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岗位统一规定,无论工作成绩优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存在管理不严现象,而上岗人员也大多年龄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机心理,上岗后不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质量不高。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三年期限,影响了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建立公益性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分流方案时,为保证公平起见,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所有公益性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需要熟悉劳动、保障政策,还需要熟悉社区居民家庭情况,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有一定困难。沧州市的公益性岗位是由派遣公司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认定的责任部门是“公益性岗位派遣公司”,因此,虽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专门协议,注明出现工伤由人社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一旦出现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时,用人单位如以“非工伤保险缴费方”为由拒绝承担费用,人社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而人社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没有此项资金支出的出处,因而无法保证工伤人员的补偿要求。

从整体上看,公益性岗位的确是深受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拥护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也是就业部门进行托底安置困难人员的主要抓手,今后还应大力开展,针对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沧州市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才为公益性岗位。对其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只给予社保补贴,不再给予岗位补贴。

(二)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岗位定为特殊公益性岗位,招聘高素质人员,不受三年协议的限制,这样可保障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规定一刀切。

(三)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班吃空饷等违规情况给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处罚。

(四)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用于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对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以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

(五)对于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由于就业资金保障性支出减少,便造成了就业资金支出总量上的减少,因此,建议加大对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其就业促进性资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2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管理、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平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2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平坝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

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工作情况如下:我镇劳动力转移4350人,新增劳动力转移725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85人,农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为8858人,领取待遇人数为2420人,参保率为96.68﹪,缴费率为98.5﹪;居民养老保险108人,居民医疗保险参加人数为2215人.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三、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

四、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州公益性岗位人员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使用、生活补贴发放、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査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校严格按照州上关于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工作中积极吸纳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对就困难对象实行再就业援助,做到人员,经费,岗位三到位。目前,我单位共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8名,且38名工作人员全部在岗,不存在冒名顶岗、互相借用的问题。其中男性人,女性 人,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下,38名公益性岗位工人员各项条件均符合岗位要求,岗位使用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岗位设置及所做重点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满负荷工作”原则设置岗位,不存在暗箱操作、优情厚友等问题。行政人员某某等8名,分别在校办公室、团委、财务科、招生办等部门从事跟各自专业相关的工作,教务教学人员某某等12人,分别在外语系、会计系、计算机系等各系部从事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后勤保洁人员某某等18人,分别在教学楼及住宿楼从事保洁工作,以上人员均在各自岗位较为圆满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日常管理和工作情况

(一)人员管理情况。我校与每位聘用的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用工协议,一式三份,一份由协议人自己保留,一份留单位综合办公室,一份上交州人社局。协议明确每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公益性岗位考勤考核、请休假等管理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汇总,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我校公益性岗位坚持做到一人一岗,人岗相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二)工资发放情况。我校严格按照州上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州财政每季度发放的元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另外,通过单位运转经费,每月给每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各自岗位职责发放了最低元,最高 元的生活补助,使其工资总额达到了全州最低工资标准。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贴发放中,不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的情况。

(三)日常工作情况。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这份工作,勤奋学习,主动作为,尽快熟练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向单位同事求教。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凡是单位的要求,都主动做到最好。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待人诚恳,态度端正完全做到州上和单位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我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査、考核、建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及时向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如实上报。此次自查情兄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今后,将严格遵守省州有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严把聘用关和管理关,努力使每一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主动作为,发光发热。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单位所能,提供系统的学习培训机会,提高工资待遇,努力使每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4

为认真贯彻落实《赫章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及调整补贴的通知》(赫人社联字【20xx】29号)的安排与要求,赫章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以下称单位)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1、单位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本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聘为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2、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单位办公室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考勤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财务股。通过近期单位检查,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3.单位建立“一人一档”,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即: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聘用或解聘文件等建立相应的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

4.单位办公室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坚持每日工作检查并作出准确的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

5.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确保本单位不存在公益性岗位挂名吃空饷、随意换人、顶岗替岗、一人多岗(村干部、其他从业人员等兼任)等现象。

6.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已按月足额发放,养老保险是已每半年交一次。

单位:

20xx年7月14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5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吉林市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吉市人社联字【20xx】25号),我社区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17名,其中950元岗位18人,640元岗位31人,320元岗位68人,分别安排至社区日常工作、岗亭执法、楼道清扫等工作岗位,按工作性质、区域不同,我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采用每日社区考勤每月街道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街道办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社区负责岗位设臵、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街道办事处,同时由街道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证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近期我社区检查,社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二)、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我社区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三)、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社区各个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每日工作检查,社区工作的公益岗位人员每日上岗为居民服务,许多岗位人员,如医保协理员,社区调解员等,都兢兢业业,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岗亭执法岗位每日抽查出勤情况,岗位人员都能按时按班上岗,保证了社区的保卫安全工作;楼道清扫岗位每天检查,现场办公,发现清扫不及时不彻底的现场通知及时清扫,做到人尽其用,保证公益岗位人员不空岗,并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四)、加强培训,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上级部门及社区居民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经开区建设添彩助力,4月份,为美化社区居住环境,在社区的牵头和领导下,组织公益岗位人员连续3天对小区的卫生展开集中清理,各个公益岗位人员都积极参与,辛勤劳动,使社区环境焕然一新,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三、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个别人岗分离、发工资不上岗,对这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法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我社区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

公益性岗位试题 篇7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岗位补贴

自从2007年3月出台的《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乌政办[2007]64)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并开始了乌鲁木齐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具体实施和发展。本文以新疆乌鲁木齐市作为典型分析,对乌鲁木齐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存在问题如缺乏自上而下的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机构体系、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性岗位开发比例较小、政府购买主体单一等因素制约社区公益性岗位有序发展。如何建立和完善乌鲁木齐市社区公益性岗位良性发展是乌鲁木齐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发展现状

从调查情况来看,乌市现有200多个社区,公益性岗位近25000个,其中维稳、保洁占到60~70%,有148人为社区工作岗位,139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岗位,截止2011年6月底,新疆全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有103823人,其中“4050”人员26452人,大专毕业生41287人,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达到36084人,总共涉及27个岗位工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时坚持采用“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据问卷显示,有76.5%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属于困难就业对象,社区公益性岗岗位人员的就业途径,主要是政府帮助或社区(49.4%),通过劳动力市场(27.1%),国家分配、单位安排、私人关系及媒体信息所占比例不到5%,而通过其他途径也仅占7.7%。对于参加招聘的“4050”人员应当给予照顾或免于考试,而未就业的途径大中专毕业生主要是通过:就业见习基地到公益性岗位和参加社区竞聘考试这两种途径。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合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机构体系

公益性岗位审批、安置及岗位等各项补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发放由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负责,再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相关就业法律出台为就业人员指明方向,但由于薪资,合同续签的年限、社会保障等方面缺乏统一规范的政策措施。同时也造成公益性岗位补贴拖延,岗位补贴最低标准难执行,退出机制与岗位补贴个体不一。

(二)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单一、财政负担较重

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均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据统计,从2010年以来政府出资公益性岗位资金占就业专项资金的76.2%以来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随着岗位开发数量不断增加,岗位补贴额不断增加,政府的负担也不断增加,仅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购买主体过于单一,缺乏竞争性,这也会导致政府缺乏完善的购买服务制度,购买服务项目选择机制以及严密规范的操作管理制度和法律保障。

(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比例较小

政府是公益性岗位的提供主体但不是唯一实体,企业是市场的主体,随着乌鲁木齐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的不断增长,绝大多数岗位均由企业提供,例如:保洁、保安、驾驶门卫、物业管理等职位都可开发成公益性岗位,也为解决就业困难问题作出巨大贡献,但由于近年来公益性岗位开发存在不足及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使用结构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公益性岗位的支出费用占就业的专项资金比例较高,最终迫使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展困难,促使政府财政负担沉重。这必然会影响到乌鲁木齐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政策推行效果以及科学有效的体制建立。

(四)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收缩两难问题

我市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支出费用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率较高,从而影响到就业资金的其他补贴项目的落实和开展。首先,保护性就业资金主要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及就业援助金。从全区来看,2012年的公益性岗位支出就占到了20.5亿元左右,占就业资金的80%。其次,许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受到学历、性别、年龄、技术水平等限制,多数人不愿去企业就职,企业也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招聘少数民族员工,导致公益金岗位就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较低,缺乏公民本位理念。

三、完善乌鲁木齐市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探讨

(一)健全社区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机构体系

首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社区公益性岗位的配套政策,《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市、县区人社部门建立规范有序的分级行政区域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使用情况。其次,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用人单位的年终考核结果中。成立公益心机构,搭建财务科人事科、社区科等环节相扣的职能部门,避免多方管理和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

(二)完善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制度

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指出: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际出发,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明确社会组织的成立条件、职能、性质、经费来源和活动范围。通过法律制度规范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职能范围而降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政府与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培育社会组织提供服务能力,共同构建多中心供给模式,更有利于公益性岗位持续健康发展。

(三)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公益性岗位建设

为了增强和补充政府作为公益性岗位的主体实力,政府应该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到公益性岗位的建设和发展中来,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与团体的力量。第一,政府应从政策和资源上努力创造有利于社会组织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外在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团体进入公益性岗位服务和发展领域。第二,由于社会组织在提供公益性或者互益性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时往往能深入到民众需求的最前线,具有效率高、耗资小等优势,政府可以增加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的力度。第三,政府通过奖励激励制度对作出公益性岗位成绩较突出的企业进行合理的表彰,尊重社会组织的主体独立性,进而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性岗位建设的热情。

(四)完善公益性岗位人员新增和退出机制

公益性岗位试题 篇8

此次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问卷调查由广西人才资源研究所启动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完成。调查对象主要是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年以上)及参与政策实施人员(各项目管理人员、乡村干部、高校学工人员等)。问卷针对不同调查对象的特点设计了不同的内容,总体上涉及广西现有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认知、评价、工作内容、福利待遇和今后建议等方面。调查采用随机抽样和定向调查的方法,范围大体覆盖了广西全区设岗县(市);投送问卷的方式采用纸质、网络(QQ群)、电子邮件等,共发放调查问卷1240份,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750份,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在岗人员200份,组织、人事、教育、团委等系统参与政策实施人员290份。最后回收有效问卷1107份,其中应届毕业生714份、在岗人员163份、参与政策实施人员230份,回收率为89.27%。

二、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一)对广西现有公益性岗位的认知、评价方面

1、应届毕业生对广西现有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认知相对充分,在岗人员和应届生均对公益性岗位性质有着较为准确的把握。调查显示,在高校、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网站和相关单位的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下,应届生对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特岗教师除外)了解较多,了解比重均占被调查应届生的50%以上。而且,大部分(60%以上)的在岗人员和应届生对公益性岗位性质有较为准确的认识,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岗位”和“由政府出资开发,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的过渡性岗位”。但也有相当大的比例认为大学生公益岗位是“面向普通大众,可长期从事的岗位”(应届生的占46.88%,在岗人员随岗位项目不同而有差别,其中“特岗教师”岗位选择比例为60.87%)。这一方面说明主管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界定没有一个明晰的标准,另一方面也说明现有纳入公益性岗位的不同项目待遇、出路等差距较大(广西特岗教师项目服务期满基本转为正式教师)。

2、总体上赞同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计划。被调查的三类群体总体上对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计划持正面评价。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公益性岗位的意愿很高,50%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表示“想过、并且条件允许则愿意参加公益性岗位”,同时其选择最多的项目是“西部志愿者计划”。在岗人员也把“寻求认同自己、可以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方式”作为选择岗位的重要因素,其选择的比重超过五成;而且认为在当前岗位做到了“抓住了机会,把知识付诸实践”和“发挥自身优势,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文明”。超过85%的参与政策实施人员认为广西现有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设置基本合理,对广西农村发展是有作用的。

(二)对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工资水平和专业要求方面

1、大学生接受的公益性岗位合适服务期为2年,希望的工资水平在“服务地区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至该地区城市居民中等收入之间”。 调查显示,五成左右的应届毕业生接受的合适服务期为2年(男、女生选择比例差别不大),70%左右在岗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也认为合适的服务期为2年,只有在岗大学生村官和特岗教师则认为合适的服务期为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回答从事公益性岗位对工资的期望值问题时,选择工资水平在“服务地区城市居民平均收入至该地区城市居民中等收入之间”和工资水平在“服务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到该地区城市居民平均收入之间”这两个区间的比例最高,均为三成左右。不同项目的在岗人员大多数都对当前工资水平表示基本满意(均超过50%),但三支一扶项目除外,仅有12.12%表示满意、39.39%表示基本满意、45.45%则表示不满意。这说明,大学生在对公益性岗位认知相对准确的基础上,对工资水平有比较理性的认识。

2、参与政策人员认为从事公益性岗位最需要经济管理和农业技术类专业背景。调查中,参与政策实施的科级及以下和处级及以上干部认为从事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最需要经济管理类和农业技术类专业背景,在四个备选项中这两者所占比重最大。但也有相当比例(20%左右)的认为“无所谓什么专业背景,主要是看能力”。

(三)调查反映当前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

1、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调查显示:大部分各类项目在岗人员和参与政策实施人员认为当前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考核机制“合理”或“基本合理”,但也有个别项目被调查者反映考核机制存在较大缺陷,需进一步改进。其中,处级以上干部选择最多的是“三支一扶”项目,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择最多的是大学生村官项目。在回答“您认为个人评估考核不合理的地方是什么”的问题时,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岗位人员均反映评估考核程序化,只注重形式、走过场,不注重实际的工作业绩,不能够真实地反映被考核者的绩效,缺乏对考核者的激励性。此外也有人员反映评估考核人员不够专业,态度不够认真直接影响了考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服务期内的公益性岗位培训不足。在岗人员反映在岗位培训方面,与希望和实际需求相差较远,50%以上各类项目在岗人员表示仅是偶尔有岗位培训。而调查显示,应届毕业生和参与政策实施人员均看重岗位培训,尽管对培训的内容侧重点不一致,但比重相差不大,包括业务知识培训、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地的基本社会情况培训、大学生的心态转换及心理辅导培训、提高与村民沟通的能力以及了解新农村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等。

3、服务期满后,大学生选择留在西部就业、服务基层的比例不高,且对期满后的去向不明确。应届生对于服务期满后选择留在西部就业、服务基层的比例均不高(10%左右)。在岗人员则选择“结合自身情况,伺机考虑”的最多(特岗教师除外)。在调查不愿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原因中有40%左右的应届生表示对职业发展前景(去向)表示担忧。应届生即使选择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在服务期内,也有近30%的学生担心服务期满的出路问题。同时,五成以上的应届生对服务期满的去向表示有目标但是不很清晰。

(四)对公益性岗位的建议方面

1、被调查者认为公益性岗位政策应该继续完善,并且实施过程中有必要建立服务地方政府、单位与学校之间的定期联络制度。不管是应届生群体还是参与政策实施人员均认为广西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政策应该加以改进,继续完善。尽管其选择的侧重点不一样,但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岗位的“选拔方式、程序”和“岗前培训及后续培养”及适用对象上。而且高达40%左右比例的应届生认为“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建立服务地方政府、单位与学校之间的定期联络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更客观、更全面地考核毕业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学校培养方式、学习内容等的调整。

2、被调查者建议今后多开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外用工等公益性岗位。超过60%的应届生和50%以上处级以上干部认为广西今后开发的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项目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外用工等公益性岗位”;接下来是“民政低保、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工会协管”等。

三、结论及建议

(一)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在广西的社会总体认知度、认可度均比较高。在调查的三类群体中均对广西现有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持正面评价,肯定其在广西这样一个后发展省区,广大农村缺乏人才、急需人才的情况下,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设置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西农村基层对人才的需求,对促进大学生就业产生了积极作用。因此,今后应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参与到公益性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政策,在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过程中要设置配套的政策措施,保障参加公益性岗位的应届毕业生的权益,并使其能够在服务的过程中免去后顾之忧。比如设置更加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择优录用;公正严明的考核机制,奖优罚劣,等等。不管是在岗人员还是参与政策实施人员,都有相当多的认为当前公益性岗位项目考核、培训等方面还存在缺陷,这就要求各主管单位深入思考和探索提高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有效性,完善合理的培训机制,加大岗位培训的力度。同时,要设置更加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确保择优录用;监督并落实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期满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保障参加公益性岗位的大学生的权益。

(三)今后可进一步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并可确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外用工”等大学生意愿较高的方向上。调查对象均在认可现有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认为今后可进一步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并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外用工”等方面多设置岗位。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在开发、设置公益岗位时,在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应结合大学生年轻、有知识、有干劲的特点,多设一些需一定专业技能的岗位。切忌简单套用对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政策,警惕在岗位设置、工作内容上的大学生“民工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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