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

2024-05-15

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共8篇)

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建设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四川省山区经济强县中的作用,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优良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能以自己创造性的劳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

第二章

人才引进对象

第四条

引进的优秀人才须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属于我县急需或紧缺的专业及项目:

(一)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或者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类表彰奖励的人员。

(二)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或者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县外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称号的人员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本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或紧缺专业的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

(五)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且为本县急需或者紧缺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

引进优秀人才的方式:

(一)公开招聘。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二)组团招才。由组织、人社部门牵头,不定期到省内外人才市场、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招聘人才。

(三)聘请顾问。县委、县政府聘请知名人士、资深专家担任招商引资、城镇规划、工业经济、农业产业等方面的顾问。

(四)举荐或者个人自荐。

第三章 人才引进程序

第六条

事业单位引进本县急需或者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省、市规定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第七条

引进县外在职在编的优秀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引进申请。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制定工作方案,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发布引进公告。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引进公告。

(三)资格审查测试。对求职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采取适当形式进行业务及能力测试。

(四)组织考核评价。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选进行考核评价。

(五)办理调动手续。经考核评价合格后,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拟定人选,由组织、人社部门上报县编委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第八条 对难以刚性引进的县内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在不转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聘请顾问、兼职、讲学、咨询服务、科研攻关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聘请到我县工作。柔性引进人才一般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方式不定期引进。

第九条

对自愿以辞职形式来本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急需或者紧缺人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县编委会同意调入的,如档案不能转来,可在其辞职后一年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人提 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重新建档并接转工作关系,工龄连续计算。

第四章 引进人才政策待遇

第十条

凡属引进的优秀人才与本县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引进到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县财政分五年(20%、10%、10%、10%、50%)发给安家费,其中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一)项条件的人员(简称一类人员,以此类推,下同)30万元;二类人员20万元;三类人员15万元;四类人员10万元;5类人员5万元。

(二)引进到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三年内除享受本单位干部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县财政另给予每人每月特殊津贴,其中一类人员3000元;二类人员2000元;三类人员1500元;四人员1000元;五类人员500元。

(三)引进人员及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若配偶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可调入本县相应有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若配偶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县人社部门可协助推荐就业。引进人员的子女入学,由县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具体情况负责安排,接收学校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四)引进到本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评聘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评聘在相应职称岗位,不占引进单位职数,岗位工资按相应职称标准套定;新参加工作的引进人员可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引进人员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直接聘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占引进单位职数,岗位工资按相应职称标准套定。

引进人才五年服务期满后应参加本单位岗位竞聘。

(五)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其编制可在全县事业编制控制限额内统筹解决。

第十一条 对国内外科技人才带高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以及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在我县实施,需要资金扶持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可协调金融部门给予贷款支持。项目实施成功并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贡献的,经县科技局等部门审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县政府审批,每个项目由县财政给予5—10万元资助。

第十二条 建立引进人才考核机制,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工作岗位,取消相关人才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五章 拔尖人才选拔与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县拔尖人才选拔制度。

拔尖人才是指在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农业农村、工业经济、管理(科技、经济、财政、审计、金融)、文艺、体育等领域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的、代表本县领先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拔尖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一届管理期两年;管理期满后拔尖人才资格自动终止,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新一届拔尖人才的评选。

新引进人才可参加拔尖人才选拔。

第十四条 符合前款基本条件,近三年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荐为县级拔尖人才人选:

(一)获得国家部委、省级科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

(二)获得一项国家级新产品或两项以上省级优秀新产品称号的主研人员。

(三)获得市级二等以上或两项以上三等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

(四)获得县级一等、两项以上二等科学技术奖。

(五)在完成重点项目攻关或老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获得国家设计奖或省二等优秀设计奖前二位、市一等优秀设计奖首位人员。

(六)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受到国家或省(部)级、市(厅局)级表彰奖励的人员。

(七)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1 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2篇以上论文,或者出版过 1 部个人专著,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被县内外同行公认在学术研究方面起重要带头作用的人员。

(八)在教学一线,成绩显著并享有县级以上优秀人才称号,或教学方法和先进经验上具有指导意义,在全市教育界中有较高威望者。

(九)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的医疗和技术问题,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县以上领先水平,多次成功救治疑难、危重病人,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发挥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同行公认,社会影响较大。

(十)在文学创作、艺术展演、非遗传承、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县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士。

(十一)在体育项目中,培养出获市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季军以上的运动队(员),对县上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启蒙教练)。

(十二)在科学管理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现代化管理经验和理论,对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 7 生产力发展成效显著,并连续多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管理的单位已跨入全市先进行列的主要管理者。

(十三)专业技能水平高,在职业技能操作中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代表本县参加省市重大评奖或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较大影响,并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十四)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但目前仍担负着课题主要任务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选拔。

第十五条 拔尖人才选拔程序

(一)成立县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发布公告,公布条件,新闻媒体公布拔尖人才的推荐条件和选拔程序。

(三)逐级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自荐选拔的办法。选拔对象由所在单位、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或本人自荐,填写《**县县级拔尖人才登记推荐表》,并附成果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实绩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县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管部门不明确或自由职业者,评选材料可直接呈报县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评审。县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申报资格的参评人选进行初审排序;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初审人选分组分类复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拔尖人才。

(五)考察和社会公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实绩等情况,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六)组织审批。经考察和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七)命名表彰。拔尖人才由县委、县政府命名,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六条 拔尖人才的管理

(一)拔尖人才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助。拔尖人才及所在单位,每年要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年的工作和管理情况。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拔尖人才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定期进行考评。

(二)拔尖人才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按每人每年10000元,一次性拨给人才办统一掌握使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拔尖人才的外出考察学习、培训、体检、开展业务等,活动经费由拔尖人才据实报销,当年结余转入下年使用。

(三)拔尖人才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目标责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考核。每年由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四)建立拔尖人才帮带制度。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要结合实际,为每名拔尖人才确定2-3名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作为帮带对象,由拔尖人才与其结对帮带,帮带工作必须定量定责、细化措施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鼓励支持拔尖人才走“产学研”和“农科教”三结合的路子,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扶持有开拓精神,能整合生产要素,利用社会资源,管理能力强的拔尖人才,创办和领办科技企业

(六)建立拔尖人才动态管理机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称号和相关待遇: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的;

3、因个人原因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管理期内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

5、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

6、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对不能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调离我县的,保留其荣誉称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第十七条 拔尖人才待遇:

(一)任期内由主管部门每年组织赴国内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提供所需资金和设备。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可能,由单位配备助手;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拔尖人才,每年要保证必要的科研时间。

(三)在管理期内的拔尖人才,能够认真完成工作目标,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拔尖人才津贴,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核发。津贴不计入档案工资,管理期满后自行取消。

第六章 人才培养与激励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一)凡经公招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二)本县在职在编的拔尖人才、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在外地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可参照人才引进调入我县相应单位。

(三)对本县内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类奖项一、二、三等次的(或相当层级奖励,下同)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0万、25万、20万一次性奖励,省部级科学技术类奖项一、二、三等次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10万、8万、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级科学技术类奖项一、二、三等次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支持在职人员继续参加学历教育,所在单位应安排必要的学习面授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国民教育自考本科学历的奖励5000元,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奖励10000元。

(五)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人才培养培训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培训培养导师制、跟班学习制、学科带头人制、项目负责人制、青年人才培养制等,同时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实行向优秀人才倾斜的政策,促进人才脱颖而出。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县政府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专项资金由县人才办统一监管使用。本办法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予以保障。

第八章

第二十条

相关单位可选择执行本办法或经批准的行业规定,其待遇不不重复。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 篇2

(一) 《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励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暨“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 进一步增强各县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 加强同兄弟省 (市) 县域的竞争与合作, 四川省政府于2009年7月出台了《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励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其目的是通过奖励手段来促进县域经济的加速发展, 从而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发展。

《办法》将GDP增幅、入库税收收入综合增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作为考核指标, 各项指标权重分别占30%、30%、20%、20%, 按全省各县 (市、区) 的激励考核得分、税收收入贡献率进行排名。对排名进入前20名的县 (市、区) 的领导班子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为:排名进入前20名的县 (市、区) 领导班子, 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超过10亿元 (含) 的县 (市、区) , 每个县 (市、区) 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为5亿元 (含) 至10亿元的县 (市、区) , 每个县 (市、区) 一次性奖励80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低于5亿元的县 (市、区) , 每个县 (市、区) 一次性奖励60万元。考核由省县域经济发展激励考核小组负责, 每年年终后考核奖励。

《办法》的出台, 响应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的号召, 也为实现四川力争成为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微观基础。通过实施县域竞争力战略, 四川各县 (市、区) 积极参与县域竞争, 明确自身定位, 分析自身持续发展的优势与不足, 创造出自身的竞争优势, 并以此竞争优势为突破点带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形成了后发优势, 进而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局面。县域之间的这种良性竞争有助于四川县域经济“百花齐放、省富民强”宏伟目标的最终实现, 有助于“天府之国”变为“天府之域”。

(二) 《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励办法》对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1. 为县域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办法》出台后, 四川各县通过分析考核指标, 把握影响和决定县域竞争力的基本要素, 准确认识自身的优势、劣势、机会, 以便为县域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四川宜宾市近几年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围绕“工业强县”战略, 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呈现出发展速度加快、发展质量提升、发展活力增强等几个特点。2009年该市宜宾县、南溪县、江安县、长宁县、高县、兴文县进入四川“扩权强县”的范围, 各试点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考核评价和统计工作, 加强统计基础, 确保数据质量。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GDP、投资、收入等各项数据开展了横向的比较分析和扩权前后的对比分析, 充分发挥了统计的参谋助手作用。宜宾市各试点县、有关部门以统计资料为依据, 对准考核指标找差距, 针对问题找措施, 统计工作为宜宾扩权强县、抓住机遇、用好政策、乘势而上、加快发展提供了统计服务和统计保障。

2. 有利于促进各县域更好更快地发展。

四川地域广大, 县域发展存在明显的非均衡性, 各县自然、人文因素不同, 各自的比较优势也不同。《办法》作为县域竞争力的一种具体考核方式, 主要就是考核各县域在其所属的更大区域中获取和支配资源的能力, 其目的是促使各县域在原有基础上提出改善与提升的对策, 促进资源在整个区域内的优化配置, 使各县域以及整个区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并形成各自的特色, 最终形成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德阳市的罗江县是一个只有20余万人口的小县, 2009年县域综合排名为第51位, 但自《办法》出台后, 它充分利用地处成都、德阳、绵阳要冲上的优越地理位置, 借助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三国古战场等人文资源, 实施全景打造第三空间战略, 为大中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的优良环境和场所, 结果该县GDP总量和农村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全县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2010年该县按照《办法》排名升为第24位。

从发展的趋势来看, 目前四川省工业化、城镇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成渝经济区等发展战略的拉动下, 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 会是四川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办法》的及时出台, 有助于进一步客观地分析、比较和评价县域竞争力的发展轨迹, 使纳入考核的各县域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定位能得到更客观、更科学的反映。

二、现阶段四川县域经济评价和激励办法存在的不足

(一) 制定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方法的时间较早, 该方法已无法全面反映出新时期县域经济发展的态势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这对县域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全球性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当前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 使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较早出台的综合评价方法已经无法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当前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特别是《办法》未涉及对诸如城乡统筹、农民增收、社会保障、低碳以及民生等方面的考核。因此, 随着经济社会形势不断发展变化, 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方法也需要不断完善。

(二) 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 不能全面、准确地评价各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

对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的考核是为了通过激励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但是《办法》的考核指标体系设计过于简单, 且未曾考虑“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因此, 目前的考核评价会造成部分排名失真, 使得激励措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办法》在考核指标方面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价体系缺失反映社会公平方面的指标, 如城乡差异、性别差异、地区差异等;二是缺少反映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情况的指标, 如单位产值的能耗、减排任务的实现程度、森林覆盖率等;三是有的指标所反映的程度还不够深, 还不够全面;四是缺少反映县域安全稳定、社会管理创新、民众幸福指数等方面的指标。

(三) 《办法》中奖励方案过于单一, 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起不到激励作用

奖励发展较好、排名较前的县 (市、区) 的初衷在于激发这些县 (市、区) 的龙头作用, 促进四川县域经济的整体发展。然而, 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 四川省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以及县域县情的多样性使得众多县 (市、区) 得不到均等的发展机会, 因此落后的县始终落后, 而领先的县始终领先, 奖励金额较为丰厚的奖励机制却产生了“马太效应”。受到奖励的县 (市、区) 发展县域经济的动力更足, 热情更高, 而未受到奖励的县 (市、区) 则可能采取消极的方式甚至不作为, 这种状况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外, 受《办法》的激励导向作用, 一些有经济基础的县域可能为得到奖励而采取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 如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 片面增加入库税收、城乡居民收入而忽略、漠视城乡居民的政治诉求、心声以及幸福指数等。

(四) 县域经济发展的评价和激励工作在实施层面上可能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目标出现偏差

对于整个四川来讲,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可以从作为微观基础的县域经济着手。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首先是一种发展观念的转变, 这正好可以借助县域经济评价和考核体系, 以指标体系为导向, 使人们摆脱长期形成的重增长、轻发展, 重GDP、轻民生的理念,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推动县域经济加速发展。四川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面临着新的外部环境, 县域经济发展也随之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问题, 这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县域经济同市区经济发展不协调;产业结构趋同;县域工业尚未发挥主导作用;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县域民营经济发展迟缓。这些新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 把转变县域经济发展方式作为评价考核四川县域经济的指标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主张在新时期尝试将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县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内容作为县域经济评价和激励办法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以促使四川县域经济发展不仅有“量”的增长, 而且还有“质”的提高。

三、政策建议

(一) 县域经济评价体系指标的选择应与时俱进, 符合当前四川省省情

符合当前四川省情的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应当包括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和县域科学发展评价两个组成部分, 两者既相对独立、各有侧重, 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是长期发展的积累量, 而县域科学发展是评价周期内的增加量。只有采用两者兼顾的评价体系, 才能全面评价和考察县域经济与县域科学发展情况, 才能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促进县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

1. 评价体系不仅要反映出县域“强县”状况, 而且要反映出县域“富民”的状况。

虽然壮大县域经济在县域科学发展中地位重要, 但不能一味地只强调县域经济的做大做强, 更要注重强县富民的一致性。四川县域经济的差异性非常大, 各县在面积、地形、人口、资源禀赋、产业和发展水平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以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划分的国家主体功能区来统筹四川的县域发展还远远不够, 作为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 还需要建立以人为本的以富裕程度为尺度的统筹机制。不管县域经济的差异性有多大, 不管县域处在什么样的主体功能区, 生活在各个县域的人都应该享受到均等化的社会文明。县域经济发展目标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 提高人民的富裕程度。县域经济发展要同时兼顾“强县”和“富民”这两个方面, 只有“富民”的“强县”才具有生命力。“强县富民”不仅是发展县域经济的动力, 也是推动县域经济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相应地, 县域经济评价体系的指标也应该能够反映出各县域“强县富民”的状况。

2. 应与时俱进, 补充开展以“幸福指数”为主要内涵的县域科学发展人文环境评价。

在中郡所的县域经济与县域科学发展评价中, 除了包含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县域相对富裕程度评价、县域相对绿色指数评价等评价外, 还包括县域科学发展人文环境评价。县域科学发展人文环境主要是指县域的先进文化和人的全面发展, 包括社会安定和谐、人民满意幸福等。对县域科学发展人文环境的评价可以依据现有的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的针对县域的有关考核信息和关于人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调查信息来进行评价。在县域科学发展人文环境评价中, 县域幸福指数是一个核心内容。幸福是人类永恒的理想, 为人民谋幸福是党和政府的历史使命。县域幸福指数反映了人民满意度, 反映了县域经济、县域社会、县域文化、县域生态、县域政治的方方面面, 体现了县域经济与县域科学发展的综合性。因此, 如果四川与时俱进地开展以“幸福指数”为主要内涵的县域科学发展人文环境评价, 不仅对四川自身发展县域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而且还能在全国产生激励导向作用, 进而有助于全面科学地评价县域经济。

(二) 改变单一的奖励方案, 完善干部考核体系中的奖励方案

奖励发展较好、排名较前的县 (市、区) 的初衷在于激发这些县 (市、区) 的龙头作用, 促进四川县域经济的整体发展,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顺利转变。然而, 四川当前的县域经济奖励办法却产生了“马太效应”。因此, 笔者建议, 可以考虑借鉴湖北、陕西等省的县域经济考核方式, 实行有弹性的奖励, 增加对单项考核指标的奖励, 设立“进步奖”, 保证县域经济考核指标的动态性, 奖励面尽可能大地覆盖四川广大的县 (市、区) , 提高各县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积极性, 从而推动全局的发展, 促进四川整体经济发展。

(三) 以提升四川县域综合竞争力为契机来完善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体系

1. 在全面深入推进改革与充分开放合作的进程中不断完善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体系。

就改革而言, 利用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灾后重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天府新区建设的契机, 争取在县域经济竞争力评价体系中建立和完善关于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财税和金融等体制的深化改革方面的指标体系, 为四川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量化指标, 以有助于各级政府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具体来讲, 这些指标体系应该反映:各县域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程度, 完善的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情况;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改革集体林权制度的进展状况。就开放合作而言, 可以考虑把四川各县市是否积极利用成渝经济区及天府新区建设的有利条件等内容纳入县域综合竞争力评价体系中。

2. 积极把握四川省情, 与时俱进, 把各县 (市) 加快西部物流中心建设和商贸中心建设的进展状况纳入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体系。

在抗震救灾过程中, 物流的重要性已得到充分体现, 但目前与东部地区相比, 四川物流落后不少, 落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四川以传统物流为主, 没有形成信息平台整合后的物流优势。因此, 为加快西部物流中心的建设, 可以把各县 (市) 建设物流中心、建设二、三级物流节点, 仓储、配送、信息管理等情况纳入县域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中。

四川历来是西南地区物资集散中心, 这个传统优势固然需要巩固, 但更应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作为西南商贸龙头的四川要进一步发展, 就必须重视统一规划, 建设一批面向西部乃至全国的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特色商贸区, 形成核心区域, 同时建成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因此, 可以考虑采取对四川的一些边境县 (区) 县域经济竞争力采用典型性和弹性考量的方式, 鼓励其积极发展边境贸易, 以点带面, 形成区域扩散效应。

(四) 将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点与四川县域经济评价体系的完善紧密结合起来

1. 积极支持资源和区位优势相近的县 (市) 的协调发展, 把县 (市) 协调发展状况纳入县域经济评价体系的考核范围。

近些年, 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各县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分类来看, 大部分资源和区位优势相近的县域经济发展大同小异, 如少数民族地区各县 (市) 经济的发展差异很小, 同时这些县的产业、产品趋同明显, 县域经济发展对资源优势的依赖性过于明显, 如达州、泸州的部分县 (市) 发展过度依赖当地的天然气、煤等资源, 这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流通, 会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 使区域经济始终在较低的发展水平上徘徊。因此新时期要充分发挥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作用, 在县域经济评价体系中加大对各县域优化县域产业布局情况的考量力度, 以实现各种经济要素在各县域之间的自由流动, 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

2. 把各县域建设现代农业体系情况纳入县域经济评价体系的考核范围。

四川省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靠后的县由于其地理环境、区位和资源条件比较差, 农业经济仍然是其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力量。因此, 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建设现代农业体系, 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提升四川省落后县的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 在考核各县域经济发展时, 应将各县域建设现代农业体系情况纳入县域经济评价体系的考核范围。首先, 要将各县 (市) 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情况纳入评价体系。随着统筹城乡工作的开展, 一批批农产品生产基地陆续上马, 应对这些基地的可持续性发展、配套产业链构建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其次, 要重点考核评价各县 (市)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情况。再次, 在县域经济竞争力评价体系及激励办法中增设“创造品牌产品”指标。品牌就是市场, 品牌就是效益。目前四川的一系列农产品如都江堰的奇异果、双流的玛瑙葡萄等, 仅仅只能以产地与其他省份同类农产品加以区分, 今后四川应通过评价指标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县域政府打造富有四川特色的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把资源型县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状况纳入县域经济竞争力考评体系的范围。

资源型县域经济是指在一个县域内的国民经济结构中, 支柱产业是靠资源优势发展起来, 在生产总值 (GDP) 中, 资源的开发及销售所占比重较大的县域经济。达州、凉山及攀枝花等地资源型县域经济发展势头较好, 均为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竞争力增长做出了贡献。然而, 随着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自然、保护环境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 这些县域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因此, 可以对这些地区的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考评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 把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状况作为其县域经济竞争力考评的重点。通过县域经济评价体系的激励导向作用, 促使其坚持科学发展观,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节约型道路;进行产业改造升级, 实现产业的转型,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使其最终实现县域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 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参考文献

[1]袁诗敏.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四川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J].四川改革, 2010 (8) :42-44.

[2]Gigliotti.E.A 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of situation specific nor beck social support questionnaire[J].Nursing Re2search, 2006, 55 (3) :217-222.

[3]蒋兆岗.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以云南省为例[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

[4]冯一平, 何有世, 王鹏.基于因子分析法的县域经济竞争力评价[J].地方经济, 2010 (5) :138-139.

[5]孙超英, 刘博, 张华泉.准确评价县域经济发展, 完善领导干部考核体系[J].新华通讯社高管专供信息, 2010 (8) .

[6]张华泉, 孙超英, 陶彦君.四川县域经济和县域金融发展的耦合性研究[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1 (1) :101-104.

[7]刘翠红.产业链延伸视角下的河南县域经济发展对策研究[J].北方经济, 2010 (2) :59-61.

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 篇3

【关键词】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培养、激励;调研;分析;对策

涟钢是一家有着50余年历史的国家大型国有企业,1958年建成以来,人才、技术、管理已经成为驱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动力。伴随着涟钢“差异化”战略的实施,研究建立适应涟钢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形成一支素质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现人事相宜和人岗匹配,成为当务之急。本论文通过分析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的现状,从而探寻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培养和激励的规律,为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依据。

1.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现状

1.1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

1.1.1评价模式

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模式缺乏深度探索,没有形成相应模式,主要通过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级等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评价。

1.1.2评价模型

企业未建立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胜任特征要素和评价模型,人才难以界定。

1.1.3评价体系

企业以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考评指标不够量化、可视化,操作性不强。

1.2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

1.2.1选拔机制

目前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实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聘免制,对于整个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缺乏与企业战略的配套,缺乏分析与布局。

1.2.2选拔方式

由于未建立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模型,导致选拔方式单一,现行主要选拔方式为传统的任职资格考试(笔试)和竞聘(面试),在选拔中涉及专业技术人才能力、业绩的较少。

1.2.3人才结构

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专业职务人员当中的整体结构比偏低,占总专业职务数量的21.9%。

1.3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1.3.1培养内容

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内容与方式比较单一,内容主要是技术培训,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压力管理、沟通管理、团队协作方面的培训少。80%采取灌输式培训。

1.3.2培养力度

2011年,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共39期,参加人数1000余人次, 相当一部分属于重复培训。

1.4专业技术人才的激励

1.4.1晋升通道

现阶段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主通道为专业职务晋升通道,但职数有限,导致近几年来,企业相当部分专业技术人才向行政管理或业务管理岗位流动,技术人员青黄不接,出现断层。

1.4.2激励手段

專业技术人员反应缺乏必要的资源、应付行政管理事务占用过多精力、更多的发展机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职业发展通道不清晰。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手段单一,主要方式为直接薪酬。

2.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分析

2.1评价机制

2.1.1专业知识与岗位能力要求存在差异

学历和专业只能代表技术人员在学校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许多知识并不能真正带到实际工作当中去,与企业要求的岗位能力难以无缝衔接。

2.1.2职称的考试内容与企业实际工作内容存在差异

国家职称考试是基于广泛的职业资格进行开发的,随着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企业的劳动分工越来越细,而职称的要求相对于企业要求要宽泛得多,这使得职称资格的共性要求与企业岗位的个性要求难以匹配。

2.1.3入职工作年限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业绩等缺乏必然联系

一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年限能够说明一定的经验值,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入职工作的年限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业绩表现等没有必然的联系。

2.2选拔机制

2.2.1专业技术职务数量结构比例设置不尽合理

只有20%左右的专业技术人享受津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2.2.2专业技术序列的通道的层次较少

专业技术职务层级较少,难以贯穿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生涯始终,许多专业技术人员感觉晋升通道受限或无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积极性的发挥。

2.3培养机制

一是企业培训课程与现场结合不紧密,讲授的课程内容老化,难以满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二是行业内先进企业的技术逐步实行保密或封锁,技术外培难度加大;三是企业内部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信息缺乏共享;四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缺乏前瞻性,与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结合不紧密,急用急培现象较多;五是对后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无规划,断层日趋严重。

2.4激励机制

2.4.1工作激励因素

专业技术人才对所从事工作的喜爱,追求过程中的快乐是重要激励因素。“学之不如好之,好之不如乐之”,乐在其中也就可以承受别人难以承受的困难和压力。

2.4.2工作保障激励因素

尽量减少专业技术人才的行政事务,减少负激励,使他们集中精力,安心从事所作技术研究。

2.4.3发展激励因素

根据人才成长的规律,前10年左右是积累期,10-25年是成果喷发期,25年以后是稳定和衰退期。因此,要系统规划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通道,在专业技术职务序列合理设置层次,提高津贴待遇,使他们能安心的在技术领域内潜心研究和发展。

3.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对策

3.1业绩导向的评价机制建设

3.1.1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思路

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应以业绩为导向。评价工作应重视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行业业绩以及贡献大小等过程因素,特别针对行为业绩及贡献大小进行评价。通过业绩评价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履行职责的过程监控,使企业目标的实现及绩效的达成与个人的业绩有一致性,从而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

3.1.2构建适宜本企业特色的评价模型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照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建立产品研发、工艺技术、机电技术等技术人才岗位胜任特征模型,为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制订依据。(下转第255页)

(上接第244页)3.1.3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模式

根据各专业大类技术人才的岗位胜任特征模型,由企业内部专家组、专业学组等从学识水平、基本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评价。

3.2完善选拔机制建设

3.2.1人才规划

根据企业十二五规划与人力资源规划,制订专业技术人才五年供需子规划。

3.2.2选拔方式

采取定期竞聘选拔、公开竞聘选拔、社会招聘选拔等方式,拔宽选拔领域,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

3.3围绕企业战略进行培养机制建设

根据技术人才成长规律,进行分层级培养。分为:储备人才培养、青年人才培养、中青年人才培养、专家-顾问型人才接续培养。

储备人才培养。每年从基层挑选出若干名具有专业技术人才潜质的人员作为后备队伍。建立储备人才信息库,定期考察这些人员的特点、能力所长、需要改进的地方。

青年人才培养。主要实行辅导员计划,每一名青年技术人才联点结对,确定一名资深辅导员。定期跟踪检验,并与辅导员与青年人才的绩效指标挂钩,确保辅导效果。

中青年人才培养。主要采取项目责任制、科研攻关、成果申报等方式,让他们挑大梁,充分调动中青年技术人才的积极性。

专家-顾问型接续培养。对于步入职业生涯后期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持他们为组织贡献经验和智慧,采取传授、培训、总结的方式沉淀专业经验和成果,做好接班人培养。

3.4多维度激励机制建设

3.4.1作用充分发挥实现机制

首先需要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自身特点适人适岗,安排合适的任务。其次,要给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创造性提供一个自由空间;第三,要为其充分发挥作用配置相应的资源并赋予调配权利;第四,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倾向于按制度办事,按流程作业,追求简单、高效的特点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第五,研究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带队伍,一方面促进人才队伍的成长,另一方面他们本身也需要骨干力量加以辅助和支持。

3.4.2择优汰劣约束机制

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考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指标,严格考核,严格考核结果的使用。实行专业技术人才动态分布曲线,实行年度排名,考评优秀者晋升,不合格者淘汰,确保技术人才队伍的活力。

3.4.3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 篇4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教师引进和培养管理

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长沙理工大学教师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沙理工大学

2015年3月25日

-1- 长沙理工大学教师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和规范教师引进和培养工作,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的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对教师引进和培养工作进行宏观决策和领导。各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教师引进和培养工作的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应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保证教师引进和培养质量。

第三条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统筹教师引进和培养,坚持“控制编制,按需引进,调整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优先保证学校事业发展重点的教师需要,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第二章 教师引进

第四条 重点引进各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教师引进计划由各学院每年年初申报,人事处依据核定的全校教师编制总数、各学院岗位编制数、学院岗位需求等制定教师引进计划,报学校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五条 引进教师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

-2- 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二)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具有履行高等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

(三)除个别专业外,所引进教师均须获得博士学位(全日制),原则上所获博士学位非我校授予,且第一学历为高水平大学(如“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专业及最后学历专业与引进岗位的学科(专业)具有密切相关性。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第六条 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第七条 教师公开招聘每年开展1-2次,由人事处根据教师引进计划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媒体对外发布。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依照发布信息、应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综合考评、体检、组织考察、学校审批、公示、聘用的程序开展。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八条 招聘博士或讲师(实验师)及以上职称的岗位教师,不设开考比例,不设笔试环节。非博士教师岗位招聘,其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设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职业规范、专业知识等。

-3- 第九条 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长沙理工大学新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原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情况鉴定表》、身份证和各层次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明材料、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等。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十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严把政治关,政治思想情况鉴定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组织考察未通过者“一票否决”;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纪律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从符合招聘条件、以统招统分身份从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且出站考核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选留任教。辅导员教师的引进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 引进教师首聘期为3年,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3年聘期内,因个人意愿且非考核不合格者需调离或辞职,则须按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按未完成聘期年限交纳违约金5000元/年)。

第三章 新引进教师培养及待遇

第十三条 学校对新引进教师实行三年培养期的导师引领工程,重点在政治思想、职业规范、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引领和培养。

第十四条 学院必须为新引进教师指定专门培养导师,通过

-4- 制定计划实施完成三年培养期的培养工作。培养导师应具有教授职称、较高的学术和教学水平、优良的师德及高度的责任感。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院,新引进教师符合博士后入站条件的优先采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方式开展培养工作。每位培养导师同期培养新引进教师原则上不超过1人。

第十五条 对新引进教师培养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兑现待遇和续聘的主要依据。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新引进教师需完成考核的目标任务在聘任合同中明确。

第十六条 新引进教师在培养期内其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我校在职教师同等对待。新引进教师一般要完成培养期目标任务、经考核合格并续聘者,享受以下资助(经校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的科研业绩特别优秀的新引进教师可免于培养期考核,先行享受):

(一)海(境)外知名高校的博士

海(境)外知名高校(QS排名体系,引进前一年的世界综合排名前100强)博士,且第一学历属国内211高校或者教育部承认并予以认证的国(境)外大学及其以上层次的,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15万元,提供安家费30万元(分 5年支付)。

(二)高水平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

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4万元,提供安家费15万元(分5年支付)。

第十七条 如夫妻双方均为我校新引进博士教师,分别享受

-5- 有关资助。

第十八条 新引进博士教师从报到的下月起享受博士津贴200元/月。

第四章 教师学历培养

第十九条 鼓励、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报考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报考单位应是“985”、“211”工程大学或高水平的科研院(所),报考专业要与现岗位或今后岗位的专业一致或基本相近。

第二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及其需要,鼓励非教师岗位人员(含学生辅导员)在工作实践中学习和提高,获得学位者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培养费、科研启动费等政策支持。如取得学位且被聘为专任教师岗位者,则按新教师培养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在职攻读学位教师提供资助。本条适用于本办法颁布之日后录取入校的博士生。

第二十一条 在职学历培养审批程序:

教师在职报考研究生应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审批程序:个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单位推荐(处级干部报考还须经组织部、校领导同意,学生辅导员报考还须经学生工作部<处>同意)→人事处审核。

第二十二条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须在获得博士学位前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人事代理人员未经学校审批同意报考、-6- 攻读博士学位的,一经发现予以解聘。在职学历培养的教师应按要求参加考核。

第二十三条 在职获得博士学位教师的培养和考核形式参照新引进教师三年培养期的导师引领工程执行(已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免于培养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颁布之日前签订了培养协议的,按照培养协议在获得博士学位后予以报销培养费(凭学费发票一次性报销,理工科按学制5年、其他学科按学制4年,每推迟1年获得学位,学校减少资助培养费0.5万元,下同)。科研启动费需经三年培养期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后,按以下类别予以资助:

(一)2009年7月1日前录取,2015年4月1日后获得理工科类博士学位者或者2014年4月1日后获得其他学科类博士学位者,学校资助培养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含已报培养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4万元。

(二)2009年7月1日后录取,获得博士学位者,学校资助培养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4万元。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颁布之日后录取且签订了培养协议的在职获得博士学位者,经三年培养期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后,学校资助培养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4万元。

第二十六条 教师在职学历培养期间的其他待遇:

(一)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校内在职教师同等对待,绩效工资由学院根据其完成的工作量酌情发放。

-7-

(二)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以参评专业技术职务。

(三)攻读省外博士学位的教师,学制期间内可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火车票(高铁一等座和商务座、软卧除外)。

第二十七条 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从获得博士学位的下月起享受博士津贴200元/月。

第二十八条 在职学历培养期间调离学校、辞职或出国(公派除外)的,须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按未完成5年服务期交纳违约金5000元/年);在职学历培养期间,以就读学校研究生身份选派出国(境)研修或联合培养的,需经我校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未经我校批准私自出国(境)研修或联合培养的予以解聘。

第二十九条 在职学历培养的教师在获得学位后,应及时回校报到工作并到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及时回校报到工作者,须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按未完成5年服务期交纳违约金5000元/年);获得学位后回校工作未满5年者调离学校、辞职或出国(公派除外),须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退回学校资助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学费,并按未完成服务期交纳违约金5000元/年)。

第五章 教师非学历培养

第三十条 教师非学历培养计划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于每年年初向人事处申报,并由人事处制定,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学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教师非学历培养。

-8- 第三十一条 非学历培养包括博士后研究、新教师岗前培训、国内访问研修、国(境)外访问研修、工程(实践化)培养及其他业务培训等。

第三十二条 非学历培养审批程序:个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单位推荐(处级干部还须经组织部、校领导同意;学生辅导员还须经学生工作部<处>同意)→人事处审核。

第三十三条 博士后研究

(一)博士后研究是指教师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分为在本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和在校外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不鼓励教师在职从事校外博士后研究工作。各学院同期在校外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院专任教师的3%。申请校外博士后研究的基本条件:

1.在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强,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近3年考核为合格以上。

(三)经学校批准同意从事校外博士后研究的教师,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并交纳服务期保证金6万元,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工作。博士后研究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不超过3年。出站后及时回校报到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学校退还服务期保证金;如出站后超过1个月或在站时间超过3年不回校工作,学校作除名处理,不退还服务期保证金。

-9-

(四)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教师不受以上条款约束,出站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减免2/3的教学工作量。

第三十四条 教师岗前培训

(一)新引进及在高校任教且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应按计划参加岗前培训(内容包括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学校办学理念等)和全省统一考试。凡在统一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新引进教师解除聘用合同,非新引进教师降级聘用。

(二)岗前培训的教师培训费、考务费、证书工本费由学校承担,教材费由教师本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 国内访问研修

(一)国内访问研修是指选派到国内(不含港、澳、台)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为期半年至1年的研究和学术交流,简称国内访问学者。

(二)分为校派和院派两种形式。校派国内访问学者是指学校每年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资助计划选派的访问学者;院派国内访问学者是指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而选派的访问学者。

(三)申请国内访问学者的基本条件:

1.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

-10- 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

(四)校派国内访问学者除教育部或湖南省教育厅提供的资助经费外,学校对其不足的访问研修费用(学费、住宿费)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4000元,另可资助一次往返火车票(高铁一等座和商务座、软卧除外)费用。两者凭发票一次性报销。

(五)院派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名教师,且同期在外的访问学者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专任教师总人数的5%;院派国内访问学者费用由学院或本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 国(境)外访问研修

(一)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公派国(境)外访问研修。国(境)外访问研修是指选派到国(境)外(含港、澳、台)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为期半年至1年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分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联合资助派出、我校独立资助派出及自筹经费派出等形式。

(三)申请国(境)外访问研修的基本条件:

1.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近2年考核为合格以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3.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学校有关选拔、资助政策和出国(境)的有关条件。

-11-

(四)经学校批准,取得公派国(境)外访问研修资格的教师,在出国前须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从出国之日起暂停发放工资,待按期回校工作后一次性补发其暂停发放的工资。

(五)取得公派国(境)外访问研修资格的教师可报销部分出国前外语培训费(含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但不超过8000元。

(六)国(境)外访问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不得违反我国及研修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如有违反,学校可立刻终止其研修项目,责令其回校,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工程(实践)化培养

(一)为提升理工科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和人文社科类教师社会实践能力,学校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工程(实践)化培养。工程(实践)化培养是指到到国内外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为期3至6个月的与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工作和交流。

(二)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建设需要,积极为教师工程(实践)化培养搭建平台,建立一定数量的教师工程(实践)化培养基地。

(三)分为校派、院派和自筹经费派出。校派工程(实践)化培养教师在培养结束后应提供工程(实践)单位出具的培养情况鉴定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学校予以资助每月2000元以内的住宿、差旅及交通费,每人总额不超过6000元,凭发票一次性报销。各学院同期参加工程(实践)化培养的教师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专任教师总人数的10%;院派工程(实践)化培养费用由学院或

-12- 个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 业务培训

(一)业务培训指各类专业知识研修、学科(专业)建设研讨、教学和科研能力提升、英语和计算机能力培训等有助于提高教师素质的短期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二)分为校派、院派和自筹经费派出。

1.校派业务培训主要包括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有计划的针对性培训。培训结束后应提供培训证书、成绩单或总结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予以资助培训费用(含培训费、住宿费、差旅及交通费等,下同),培训费用按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予以一次性报销,不足部分由所在学院或个人承担。

2.院派业务培训主要包括因学科(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有针对性派出参加的培训,培训费用由所在学院或个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申请国家或学校资助派出参加非学历培养的距上一次享受同类国家或学校资助派出时间原则上应在5年以上;申请学院资助派出参加非学历培养的距上一次享受学院资助派出时间原则上应在3年以上。

第四十条 各学院应科学规划并组织教师参加非学历培养,有效促进教师培养资源的公平配臵,建立教师非学历培养信息库,加强教师非学历培养的管理和考核,保证培养(培训)工作的质量。

第四十一条 计算与学校签订的有关协议所涉服务期时,不包括脱产参加校外博士后研究、国内访问研修、国(境)外访问

-13- 研修的研修期。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四十二条 要求调离我校的教师,需提前一个学期提交调离申请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其中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人员申请调离须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经学校批准调离的教师必须按相关政策办理完毕人事调动手续。

第四十三条 要求在校内各二级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需提交校内调动申请报告,经调出、调入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学校审批,由人事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第四十四条 非超编学院的中初级职称教师任现职时间满8年者,经批准可转至其他非教师岗位任职。鼓励超编学院的中初级职称教师经批准转至其他非教师岗位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长沙理工大学教师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人„2010‟18号)同时废止。此前凡与本办法不一致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

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引进人才

1、岗位津贴

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身份、户籍、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补助岗位津贴300元,在聘期内享受副地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同时用人单位每年一次性补助600元上网费用。

2、安家费

引进的博士用人单位资助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工作满5年的安家费全部归个人所有,并按照副地级享受取暖补贴待遇。

3、住房补贴

国有企业引进的各类急需、紧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企业家,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以灵活方式解决生活住房。

4、工资补贴

企业引进的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工资、补助、福利等各项待遇,由企业与本人商定,原则上不低于企业现行平均工资标准的3倍。

5、薪酬

引进的具有重大科研成果和突出贡献的紧缺专业人才或引进有利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用人单位急需的优秀人才,可先到岗任职,后办理人事关系,用人单位可自主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

6、配套服务

引进人才的父母、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随同城镇户口迁移,并妥善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义务阶段)入学问题。

7、科研启动费

每引进一名我区急需的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并开展科研活动的,同级政府一次性提供5—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每引进一名我区急需的市(地)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并开展科研活动的,同级政府一次性提供3—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对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带来的高新技术成果或项目来我区实施转化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经科技局认证后,由地区财政提供3—10万元的项目资助;

8在项目立项、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9、保险用人单位与人才确立聘约关系后,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受聘人才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引进各类人才应按有关要求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鼓励帮助具有优势的骨干企业建立与我区产业导向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断壮大我区博士后研究人员队伍。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行署给予每站10万元的补助;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行署给予每人10万元的科研资助。要发挥好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作用,要以服务于六大产业为重点,根据企业需求情况,每年要招收1-2名博士生进站工作。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要及时为博士生办理出入站各项手续。每年应引进不少于10名国内外高级技术和管理专家来我区开展讲学和技术服务。

13.坚持刚性与柔性相结合,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大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对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年薪超过3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外籍专家,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突破我省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或领办创办参办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新增年税收500万元以上的,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省财政根据不同层次分别给予每人50万—100万元的生活资助和项目启动资助资金。从海外直接引进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按国家规定的3年服务期限,省财政给予50万元资助。鼓励各单位依托产业项目,采取联合攻关、项目顾问、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为企业发展和地方财税增收作出突出贡献的,由本级财政“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14.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进重点产业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对企业引进的符合全省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与我省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切实履行义务、作出贡献的,企业引进人才所需的租房补贴、安家费以及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可列入成本。对引进各类高端人才或项目团队的企业,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所在市(地)要给予重奖。支持四煤城和艰苦边远地区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引进数量较多且贡献较大的,省财政给予所需资金总额40%一次性资助。15.畅通渠道,促进人才向企业和基层流动。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之间的合理流动。对转入企事业单位或离岗创业的党政机关干部,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适当放宽条件,做好社保关系接续,身份和档案工资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规定,调回党政机关时可放宽年龄限制。同时,注重从企业、农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县以下党政机关,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探索建立公务员入职后五年内须有一年以上在基层工作经历的制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要有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对口支持或挂职锻炼。深化与知名高校人才战略合作,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深入实施“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第三章 培养人才

1、培训经费:

每年财政预算列支20万作为人才队伍培训经费。

2、继续教育待遇: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可脱产学习,各项待遇不受影响,取得相应的资格后应兑现相应待遇。组织私企人才到相应机构参加培训,核销50%的培训费。

3、定向生:

对于定向培养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回到地区签订5年工作协议的,核销全部学费。

4、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和优秀中青年专家培养选拔计划。每两年推荐选拔10名地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年内每人每月享受地级政府特殊津贴500元。每五年评选10名地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并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

5、依据地区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兑现奖励第一梯队带头人每年1200元,第二梯队带头人每年720元.6、突出高端引领,加大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培养支持力度。紧紧围绕“五大规划”实施和“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统筹推进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程、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和哲学社科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结合落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启动实施“龙江英才”特殊支持计划。从2015年起,每年重点支持50名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创新成果,在我省实现成果转化,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千户科技企业成长三年行动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省财政给予每人(团队)50万元资助。注重发挥院士等知名专家传帮带作用。

7、统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资源,大力培养重点产业人才。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博士后流动站和人才培训基地,联合开展人才培养、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行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带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新能源技术研发等产业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支持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和小微科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优先安排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境内外培训,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在社会上有名有位。分别重点建设100个产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龙江蓝领”。将技能人才培养经费列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健全职业竞赛选拔机制,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8、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开发开放需要,突出抓好实用人才培养。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支持,继续推进高校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深入推进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支持涉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农作物良种培育、新型农机具研发,对推广面积达到100万亩的品种育成者、技术创新填补国内空白的农机研发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鼓励基层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承包、技术参股等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并按法定程序如期兑现。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实用人才,允许评定技术等级。整合省内林业科研院所力量,优化林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提高团队创新能力。推进林业科技成果示范区建设,加大对林业碳汇、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等项目扶持力度。围绕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培养金融、贸易、物流、能源和俄语等专业人才,深化对俄人才合作。

第四章 激发人才活力

1、逐步改善高层次人才生活保障待遇。

国家级及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事部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省重大科技效益奖获奖人员、地级以上优秀中青年专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人员,享受副地(厅)级领导干部医疗保健待遇,出差可乘软卧,所在单位每年要定期安排体检和疗养。对已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每两年由所在单位安排一次公费健康检查。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事部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省地级以上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重大科技效益奖获奖人员、省地级重点学科(专业)梯队带头人,在规定的居住取暖面积外享受15平方米取暖费,所在单位每年补助600元上网费用。在我区工作的博士生,享受副地级取暖补贴待遇,所在单位每年补助600元上网费用。建立学科(专业)梯队带头人建设基金,学科(专业)带头人每月享受基金100元,后备学科(专业)带头人每月享受60元,第三梯队学科(专业)带头人每月享受30元。五年内全区要建立100个地级学科带头人梯队,重点是林产工业、矿产开发、生态旅游、绿色食品、特色养殖、兴安北药等方面的学科,六大产业学科梯队在整个学科梯队中应不低于20%的比例。凡在我区工作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地级以上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重大科技效益奖获奖人员、省地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博士、硕士人员子女,区内重点中学录取时照顾15分。

2、落实企业技能人才待遇。支持企业在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关键程序设立“首席职工”,对各行业、职业领域中具有突出业绩和品牌影响的技能人才设立“技能大师”等称号。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企业工作的,分别享受相当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待遇。

3、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职高专等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发展需要和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高级职称直聘制度。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坚持重业绩导向,注重在实践中评价人才,克服过分强调学历、资历和论文的倾向在重点产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和职业资格等级。提高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对乡村教师、基层医务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职称岗位结构比例给予倾斜。

4、坚持固本强基,提高基层人才待遇。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大投入,分类推进,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发展支持,对边远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的科技类项目,省、市主管部门优先立项。深入实施全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确保补助资金和优先落编等政策落实到位,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待遇。在各县(市)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补充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加大对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第五章 鼓励人才创新

1、实行股权期权激励,充分体现人才的自身价值。鼓励科技创新人才成果转化后“一朝致富”,企事业单位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优先购买股份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所获股权或净收益的30%—90%用于奖励有关科技人员。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依法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最高可以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股权的70%。政府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在约定期满退出时,可将股权以成本价格优先转让给成果完成人。鼓励企业运用股权期权等方式激励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允许国有控股境内、境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得不高于薪酬总水平30%和40%的股权预期收益。

2、加大分红奖励力度,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可提取不低于净收益的35%用于有关科技人员(团队)一次性分红奖励。成果登记后本单位一年内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团队)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有权在省内自主处置实现转化,转化收益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归其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自行投资研发所产生的成果在省内实施转化的,自开始盈利起3—5年内,每年提取该成果净收益的3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团队)。

3、建立和完善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把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起来,企业、事业单位可自主决定内部分配、高薪聘请高层次优秀人才。支持用人单位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和技术、管理要素入股以及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和科技人员奖励红股、期股等多元分配方式。对经认可有重大贡献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及学科骨干,分配待遇可高出同类职称人员的2—5倍,年薪可不受现行工资制度限制。对通过科研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给予重奖。除按合同获取报酬外,当地政府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奖金可占该项成果新增财政收入的10%;属于集体成果的,课题主要承担者的奖金比例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4、设立“大兴安岭突出贡献人才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优秀民营企业家;对受到表彰的优秀人才由地委、行署授予“大兴安岭突出贡献人才”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1万元奖金;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破格提拔;具备优秀中青年专家、学科带头人以及中高级职称评选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对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措施;对在工作中有创新成果,在科学技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效益的给予重奖。第六章 支持人才创业

1、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任职。本着“个人自愿、企业选择、组织批准”的原则,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任职。到企业后的工资、隶属关系、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不变,同时,享受基层同职级人员待遇。工作时间为3年,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提拔重用。3年后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给予上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年平均工资5倍的一次性安置费,并与原单位脱离关系。不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的可回原单位安排。对自愿到企业工作或辞职领办、创办企业的,也可直接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给予同等条件的一次性安置费,档案转入人才中心。

2、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单位工作。

定期对全区各类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的数量、分布、结构、发挥作用的状况进行调研,打破初次分配定终身的格局,鼓励和支持现有所学专业与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不对口,且难以发挥作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与专业对口单位加强联系和沟通,找到最适合发挥自己专长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经本人申请、组织考核、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办理调动手续。对那些“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但又不愿调离现有工作单位、工作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可采取柔性调动方式,动员他们到能够充分施展才华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今后可在原单位退养、退休,新用人单位福利待遇应不低于其原所在单位的福利待遇。

3、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

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兼职兼薪的人员外,允许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不侵犯原单位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在区内不同单位从事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劳务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工作,获取相应报酬。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有管理职务的人员从事兼职兼薪活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办理备案审核手续。

4、引导“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按照大中专毕业生的专业特长,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大中专毕业生到县区林业局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65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400元交通补助(依据省财政有关文件执行),所在单位负责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服务期满后,对愿意继续留在企业并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地区财政再供给两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50元,两年后与地区财政脱钩,自主择业,也可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

5、发挥离退休专业人才作用。

以我区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建立离退休高级专家人才库,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二次开发机制。对我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身体健康、本人自愿,退休后可返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在重大工程立项、重要政策制定等方面组织专家咨询时,可聘请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声望的离退休专家担任顾问参加决策咨询。充分发挥地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作用,积极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牵线搭桥,及时向他们通报企业所需人才信息情况,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二次创业搭建平台。

6、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扩大人才奖励普惠范围。科技型小微企业成立5年内,本级财政每年参照其缴纳税金总额给予创业者奖励,最高20万元。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符合条件的可列入税前加计扣除,按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研发团队将个人收益直接用于创办企业或投入受让企业所形成股权收入,在形成现金收入后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5年内直接帮助企业实现累计新增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优秀创新人才(团队),在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当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再奖励。

7、允许兼职兼薪、离岗创业,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办经济实体,对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提供科技服务的收益,同级财政予以全额返还,不冲抵财政性经费预算。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领办创办企业,5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建立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人才联合聘用机制,允许兼职兼薪。退休人员再创业或就业不重复交纳养老金。对各类人才创业,所在单位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园区管委会在启动资金、办公用房、融资贷款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省属金融机构和投资担保机构为人才创业优先提供风险投资和融资担保。

8、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所缴纳的税收金额等同于纵向项目经费。

第八章 营造人才环境

17.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人才工作。加强基层人才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实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和人才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政策统筹,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用好放活各类人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努力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对不重视人才工作、破坏人才发展环境、造成人才严重流失的地区和单位,追究负责人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18.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省、市(地)、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保持用于人才发展的投入适当增长,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建立人才发展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人才资金项目化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促进人才资金科学合理使用。将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发展投入和人才环境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9.畅通引才“绿色通道”。坚持部门联动,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公安机关为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优先办理落户或居留、出入境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引进人才的档案人事关系;用人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积极为引进人才家属就业提供信息;教育部门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优先为引进人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搞好人事档案接续,工龄连续计算。有关部门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实行特事特办,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竞争和激励机制管理办法 篇6

技术中心竞争和激励机制管理办法

前言

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的战略性资源,也是企业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人力资源不但造就了企业的利润和发展,也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推动了整个经济与社会的反战。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是企业在市场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人才、造就一支高效、稳定的员工队伍、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技术中心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满足员工个人需要为出发点,在效率与公平原则指导下,通过理性化的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达到有序、有效的管理。

第一章 总则

1、坚持以岗定薪,实行同岗同酬。做到以岗定薪,同岗同薪,易岗易薪,通过调整收入结构,以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逐步减少工资中的固定不分,加大灵活的部分,加大岗位工资中效益工资所占的比重。使各岗位人员的薪酬依据技术中心的效益和岗位员工的实际贡献进行公平地分配,建立员工工资公平分配的框架。

2、依据岗位制定薪酬。由于不同岗位人员对技术中心的贡献是不同的,必须用拉开档次的方法,拉开各层次人员的收入,才能对不同的人员起到激励的作用。主任和各级管理者的收入要与技术中心的经济效益挂钩,职工收入要与工作质量和数量挂钩。重实绩、重贡献,工资待遇要向高管理、高技术、高贡献的优秀员工和关键岗位倾斜。为起到激励的作用,管理人员的工资要比一般人员的工资高出一定的比例。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者给予重奖。

3、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考核评价体系。对技术中心进行岗位设计,并制定各岗位考核指标。通过日常跟踪考核,确定岗位业绩评价,作为职工进行晋升、聘任、奖惩及调整工资待遇的依据。

4、引入竞争机制。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技术中心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以人为本、用人唯才”的用人机制。通过引进岗位竞争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职工生产强烈的成就感和责任感,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通过竞争机制大胆启用优秀人才,构造全新的人才晋升渠道。大胆启用年轻人才,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对有发展前途的年轻人才,进行定向培训和培养,破格提拔,为他们提供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优势的空间,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6、进行职业和技术优化,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技术中心针对员工的个人特长和职业发展发展意愿,进行质押和技术优化,使每个员工实现自身价值。同时努力加大对人力资本投入,不断加强人才培养,为员工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技能的学习机会。

7、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兼顾,实行全面激励。技术中心努力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及向职工提供参与企业决策机会等;不断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宽松的工作氛围,满足员工个方面需求,在民主创新的企业环境中,员工在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方面拥有自主权,使他们产生对企业的归属感,并能最大限度的利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技术和创新性思维来为技术中心发展尽力。

第二章 具体办法

1、启动绩效考评系统,对员工进行物质激励

绩效考评系统是一种正是的员工评估制度,是通过系统的方法、原理来评定和测量员工在职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绩效考评是企业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一项管理沟通活动。绩效考评的结果可以直接影响到薪酬的调整、奖金的发放及职务升降等。

2、实行目标考核,制定全年经济责任考核办法

1)首先,技术中心在年初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确定向相应的经营利润指标、费用指标、销售指标等生产经营指标。技术中心主任分别与各级主管共同制定部门的生产经营指标,同时,各级主管就此目标与各部门成员展开讨论,制定部门实施计划务必使技术中心的工作计划落实到人。

2)技术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召开办公例会于各级主管共同评价经营利润指标、消费指标、销售指标等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对实现工作成绩与计划目标加以比较,解决问题,调整进度。3)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挖掘内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严密监控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完成进度,并将结果作为评定开合的依据。

4)成立经济考评小组,由技术中心主任、各级主管组成。针对各部门工作绩效考评结果,对表现良好的给予奖励,表现较差的给予处罚。

3、建立考评沟通渠道,制定员工评价制度

技术中心各部门每半年向技术中心主任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就实现工作状况、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工作结果进行评估。技术中心定期向员工发放工作绩效评价表,由员工和主管领导就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相互评价,同时进行自我评价。若员工对评价结果不满意可向考评部门提出申诉,考评部门与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实情的前因后果,重新进行评定。

4、建立奖励制度每年招来一次自主成果发布会,对自主成果采用公开发布的形式,由考评小组进行评定,并对参加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5、建立项目开发人员的激励办法:不断提高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使他们能够的代更多的课题攻关、晋升、加强职业培训的机会。

1)建立与内部技术职称相关的等级工资制,提薪与技术职称提升相关,而与无关;

2)建立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奖励制度; 3)建立专利奖励制度;

4)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进行奖励;

5)为重点的项目开发人员设计相关的具体工作任务,接受多方面的锻炼,培养跨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了解个人需要和职业发展意愿,提高工作满意程度,为他们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

6、制定具体的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科技成果给予项目组一次性奖金10万元;

2)获得市级奖项的科技成果给予项目组一次性奖金5万元; 3)获得部级奖项的科技成果给予项目组一次性奖金3万元; 4)获得公司级奖项的科技成果给予项目组一次性奖金1万元;

5)获得国家级专利的科技成果给予项目组获专利发明份一次性奖金1万元;

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 篇7

1 当代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概述

1.1 人才激励与培养的含义

组织行为学的观点认为人才激励就是激发、引导、保持、归化组织成员的行为, 使其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而组织成员的努力往往以能够满足个体的某些需要为前提条件。企业人才激励的目的是为了调动组织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激发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提高组织效率。人才培养指对人才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被选拔的人才一般都需经过培养训练, 才能成为各种职业和岗位要求的专门人才。不同企业对于人才需求有所不同且自身经营发展计划也具有特殊性, 企业为了相关人才与岗位工作开展更为协调便会开展人才培养系列活动。人才激励与培养实际上也是当前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

1.2 大数据时代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的意义

大数据时代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具有深远意义。首先, 大数据时代传统人才激励与培养措施已经无法较好的留住人才, 更加无法及时提升人才综合能力。通过创新人才激励与培养措施则可以显著提升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能力。其次, 大数据时代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更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较好的人才激励能够激发人才更大的工作热情, 通过科学人才培养措施的实施也可以增强人才对于企业经营发展所做出的实际贡献, 而这都有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2 大数据时代软件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趋势

2.1 人才激励与培养专业化

大数据时代软件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需要向专业化这一趋势发展, 传统理念下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措施往往单一且陈旧, 其在大数据时代下人才激励与培养通常无法确定既定效果。相对盲目的状态下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活动不仅无法取得预期效果更加会导致企业实际资源的大量浪费。大数据时代下人才激励与培养的专业化趋势是指软件企业不仅要在业务开展上具备专业化, 更是应当以科学的人才激励与培养理论为指导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措施的最终确定。软件行业竞争十分激烈, 大型企业在人才激励与培养上呈现出的专业化趋势与专业化特点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此类企业乃至国内其它行业企业的人才激励与培养方向。

2.2 人才激励与培养科学化

科学化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也是大数据时代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的发展趋势之一。科学化是指人才激励与培养措施需要具备较强的科学性, 其不仅要与现行企业管理学、组织学相关理论相符合, 更要与具体软件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相吻合。人才激励与培养科学化首先要在制度上具备科学化色彩, 其次, 软件企业对于系列人才激励与培养措施科学性进行不断提升也需要引起软件企业关注。大数据时代下行业发展环境及企业内部运营环境都出现了诸多变化, 现代企业管理学理论在丰富中也逐渐向科学化靠拢。科学化经营是软件企业在新时期的共识, 在人才激励与培养这一管理层面上也需要呈现出更多的科学化色彩。

2.3 人才激励与培养常态化

大数据时代软件企业人才对于行业发展能够形成更为全面的认识, 信息的高速传播实际上加剧了当前软件企业内部人才流动性, 越来越多的软件企业认识到了企业人才流动性大这一问题, 部分企业人才激励措施不当更是导致优秀人才大量流失。大数据时代下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十分必要, 由于行业内新增企业数量较多, 单独软件企业也需要将人才激励与培养作为一种常态化工作进行下去。通过分析可以发现, 单独企业偶发性的人才培养不仅无法有效提升人才综合能力及技能水平, 更容易引发人才对企业培养机制的不满情绪。人才激励并未形成制度坚持下来更是容易增强人才激励机制的不透明性, 这也会加深人才对于企业激励措施的误解程度。

3 大数据时代软件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的一般措施

3.1 依托大数据多元化人才激励与培养方法

大数据时代软件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需要依托大数据对于人才激励与培养方法进行优化。例如, 大数据时代下信息传播的方式较多且效率较高, 传统形式的培训不仅实际成本较大且会占据员工大量的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在大数据时代进行实时培训已经具备了现实可能, 以传统员工激励与培养措施为基础不断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方法创新并应用和才是企业在新时期做好人才激励与培养系列工作的保障。人才激励与培养是两项单独工作, 企业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方法创新及优化也需要进行区别对待。将人才激励与培养方法选择进行一定区分并在实际工作开展中进行一定联系也是较好的做法, 特别在中小企业里, 人才激励与培养方法优化更是要与大数据时代步伐保持一定协调并将人才激励与培养工作区分开来。

3.2 通过大数据进行针对性人才激励与培养

通过大数据进行针对性人才激励与培养也是软件企业与其它企业在新时期下的人才激励与培养选择。在软件企业中员工实际工作偏好、行为偏好、心理偏好等都可以通过观察并依托大数据进行分析。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的人才在实际激励需要与培养需要上不尽相同, 同质化严重的人才激励与培养措施并不可取, 依托人才个体特点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才能对于人才激励与培养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当前软件企业内90后大学应届毕业生数量占有一定比重, 新员工与老员工在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上具有差异, 软件企业管理者务必要对不同人才群体及个体进行区别观察并在人才激励与培养措施选择上具有更多的针对性。

3.3 线上线下共同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

软件企业与其它类型企业相比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软件企业所属行业能够与大数据时代步伐保持较高的一致性。大数据时代软件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可以考虑采用线上线下共同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这一做法。线上多人在线进行信息交流技术已经十分成熟, 软件企业在人才培养上可以通过线上进行人才培养知识扩散这一方式进行, 软件企业大多数员工都可以较好地对电子计算机进行操作, 线上进行员工培养不仅可以节省诸多人才培养成本, 更是可以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措施实施。

3.4 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体系的确立

大数据时代软件企业更好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需要尽早确立大数据平台, 再此基础上确定出人才激励与培养体系对于人才激励与培养工作进行指导。国内软件企业所进行的人才激励与培养大多缺乏有效机制指导, 这一状态下, 人才激励与培养活动开展时盲目性较强, 很多员工无法得到有效激励, 在体系缺位下人才培养目标也难以明确。大中型软件企业对于人才激励与培养体系确立十分重视, 民营软件企业在大数据时代也需要尽早通过大数据平台, 借鉴人才激励与培养能力较高企业体系确立状况进行符合自身的人才激励与培养体系确立。

4 结语

大数据时代软件企业获得了较多的发展机会, 软件企业经营与管理是相互联系的两个发展层面。软件企业不仅要在经营上与时代脉搏保持一致, 更需要在管理上具备更高的时代特征。大数据时代下软件企业及其它各类型企业都应当对人才激励与培养给予更高重视, 更要对人才激励与培养方法进行优化及调整。人才已经成为当代企业内部价值极高的“财富”类型, 提升企业人才激励与培养时代性也是保障当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做法。

摘要:企业的良好发展离不开优秀人才的有力支持, 在人才经济特征越发明显的背景下企业也需要重视人才激励与培养相关事宜。而在大众创业政策影响下国内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软件企业这一隶属高新行业的企业类型近几年获得了长足发展。在大数据时代, 此类企业进行较好的人才激励与培养十分必要。通过研究发现, 软件企业在人才激励与培养上正在逐渐向大数据时代靠拢。对此, 本文以软件企业为例对当代企业如何进行人才激励与培养做出具体研究。

关键词:大数据,人才激励,人才培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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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 篇8

摘要:技术创新型人才在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中起着主体作用,如何对他们进行激励正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中心问题。目前我国企业对技术创新型人才的激励手段缺乏针对性,绩效期望值过高,激励方式不当,影响了技术创新型人才的科研创新效率。企业的管理者要根据技术创新型人才的特点形成一种具有针对性的相对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激励机制,从而激发技术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关键词:技术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人才

0 引言

科学技术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而自主创新力又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并要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自主创新成为我国企业的战略立足点与发展导向。自主创新活动的主体是人,企业要创发展,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人才的能动作用,并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有效的激励,使人力资本的价值不断提升。因此,在我国大力培养技术创新性人才,并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激励,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 当代企业技术创新人才的主要特征

技术创新人才是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非常稀缺的人力资本之一,技术创新人才的管理与激励不能使用与企业中其他员工同样方法。

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参与,包括高素质的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营销人员和具有卓越的企业家精神和创新管理才能的管理者。他们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表现出各种创造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自身价值在组织中得到充分体现,他们都应该被称为企业的技术创新人才。所以,技术创新人才是指在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中,能以其创新性活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一个企业若能以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以最活跃的姿态参与到各项科研活动中,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技术创新型人才在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中起着主体作用,他们往往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1 创新意识强 技术创新型人才大都经历长期、大量的知识学习与积累,从事专用性程度高的工作,逐渐成长为某一领域的专家。他们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敏锐的观察力,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技术型创新人才的创新成果通过企业这个媒介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与生活,为企业获得一定时期内的“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的刺激 ,加上技术创新型人才本身所具有的巨大的创新释放能力,创新成果层出不穷,激发了他们对科学研究的浓厚兴趣和旺盛的求知欲。

1.2 自主性较强 技术创新型人才由于其工作特点和所受教育等的影响,具有严谨的科学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竞争意识和自我意识比较强,更珍视自身的独立性。他们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工作实绩来获得精神、物质及地位上的满足,期望通过创造性和挑战性的工作来体现其自身的价值。他们关注国际社会和科技的最新发展,有多渠道获取信息的能力和条件,有更多的选择条件和机会,能够随时敏感地捕捉到各种可能的发展机会,因此这部分人才群体更容易流动和出现跳槽现象。

1.3 稀缺程度高 技术创新型人才具有深厚而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稳定的研究方向,精通本专业的最新科学成就和发展趋势,并且了解相邻学科及必要的横向学科知识,这需要大量的、密集的、长期的知识积累,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与机会成本,而且培养和使用技术创新型人才也从客观上要求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设备及其他物质条件,从而导致企业对技术型创新人员以及其创新活动投入不足,造成了技术创新型人才的稀缺。

1.4 厌恶风险高 我国目前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力度还不够,企业的创新激励不足,使得技术创新型人才面临三重风险: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因创新失败而导致的风险;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风险;技术创新型人才自身贬值的风险。我国的文化倾向于规避不确定性,这三重风险的存在会使相当多的企业尽量避免投资风险较大的研发项目,技术创新型人才也缺少自主创新的勇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创新活动中放不开手脚。

2 技术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受到一系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有效的激励机制则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力量源泉,让科技人员有持续、强烈的工作热情,不能只靠一两种激励措施,效性取决于激励措施的系统性以及良性互动的过程性。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仍然较弱,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基本上还处于较低水平。其中技术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科技人员的内在潜力未被充分挖掘也是其关键的因素之一。所以,企业除要制定吸引高层次研发人才的进入和留住现有科技人才的长期发展战略外,还应该结合现有条件制定统一、系统和规范的激励政策、措施以及相应的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优秀研发人才安心从事研发工作,不断提高其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已成为企业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和技术创新战略的当务之急,因此激励措施归根结底是对人而言,是为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分析目前现状,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尚存在如下问题:

2.1 企业内部创新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多年来,为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科技激励机制方面曾有过大量的探索与实践。例如,通过提高薪酬待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科技进步奖励等方式鼓励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但是,由于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不完善,缺乏对创新技术的认定、评估,成果效益提成奖励措施不完善,科技人员的薪酬待遇偏低,分配中存在“平均主义”等。

2.2 激励体系不完善,对广大科技人员的激励不到位 特色技术是企业科技人员创造的、防止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进入特有市场的专有技术,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占据市场有利地位、获取丰厚收益的前提。由于从事创新项目和储备技术研发的激励政策缺失,致使广大科技人员则激励不到位,创新动力不足,严重影响了企业特色的“杀手铜”技术的形成。

2.3 缺乏系统有效的科研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 尽管企业对科技人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奖励,但由于一些技术创新成果难以量化或者量化过程人为因素大,已成为技术创新绩效挂钩、量化考核、奖惩兑现的主要障碍,至今大多数企业尚无一套系统的考核体系,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激励机制已显得十分迫切。

3 现代企业技术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的建立

在当今人力资本成为主要经济要素的知识经济时代,传统的人才激励方式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为此,许多企业为适应知识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本竞争的需要,纷纷调整自己的人才激励模式,逐步建立起了“三位一体”的人才激励体系。

3.1 人本激励 人本激励是指建立在人的社会层面的一系列激励方式的选择,是“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包括以下内容:

3.1.1 创业激励。创业激励的主要表现是企业给有特殊才能的人才提供创业基地和创业基金,营造创业环境,企业与人才共担风险,共同创业和共同发展。美国的硅谷为什么能吸引世界各地的精英人才,就在于硅谷对人才的创业激励。在硅谷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是一个想开办新企业的创业者,正在寻求支持,那么,就赶快开车到砂山路3000号去吧,那里有8000万到1亿美元的风险资本投资在等待你呢。”我们一直致力于引进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用创业激励可能是一个较好的人才管理办法。

3.1.2 情感激励。情感激励的突出表现是企业注重人情味和感情投人,给予人才家庭式的情感抚慰。对人才的情感激励在日本颇受重视。索尼公司董事长盛田昭夫自豪地说,一个日本公司最主要的使命,是培养它同雇员之间的关系,在公司创造一种家族式情感,即经理人员和所有雇员同甘苦、共命运的情感。企业对人才的情感激励,必须是建立在对人才的尊重和信任基础之上,只有建立在尊重基础上的情感激励才有效果,才能为人才所接受。企业与人才结成的不仅是利益共同体,还是情感共同体,人才生活与工作在这个充满温暖的大家庭中,其创业的激情就会充分发挥。

3.1.3 制度激励。现代人才看重物质利益,但也十分看重人才发挥作用的制度体制。日本企业在激励人才方面就非常重视制度激励,如实行终身雇佣制。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科技创业公司等,也可以学习终身雇佣制,用制度保障人才的安全和归属,激励人才去为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和奋斗。此外,我们还可以实行年功序列制,从制度上保证人才年龄愈大,工龄愈长,熟悉程序愈高,工资也愈高。如果人才经常跳槽,一切就会从零开始。有了以上的制度保证,企业的人才就不会轻意跳槽,这对稳定人才队伍,缓解劳资矛盾,加大人才投资,增加人才对企业的向心力等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3.1.4 岗位激励。现代企业发展模式要求企业建立企业岗位激励机制,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部分。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其一,以人为本,优化岗位配置机制。企业应设置专门机构(如人力资源部),行使员工培训、引进和岗位协调权。其二,按照岗位实绩建立年度业绩考核制度。只要考核制度安排得当,那么,该考核体系无论对业绩考核为“优”,还是仅为“合格”的员工都是一种良好的心理激励,能促人奋进,并对本职工作产生心理依赖,也就可以解决人才合理配置岗位和激发创新潜能等问题。

3.2 资本激励 资本激励是指建立在人的要素层面上的一系列激励方式的选择,是“人力资本”和“人才是最活跃的生产要素”思想在激励机制中的具体体现,包括的内容主要是:

3.2.1 物质激励。早期管理者认为,一般人有一种不喜欢工作的本性,只要有可能,他就会逃避工作。基于这一观点,企业所采取的是严格的管理制度。20世纪初,一种新的理论风行起来。这种理论认为,企业家的目的是获得最大的利润,而工人的目的是获得最大限度的工资收入,因此,工人积极性背后有一经济动机,如果能给予工人一定量的工资激励,会引导工人努力工作,服从指挥,接受管理,结果是工人得到实惠即工资增加,而企业主增加了收入,方便了管理。这一观点所强调的是一种引导,同时,也不再将工人与管理者摆在完全对立的位置上了。这也是当今中国使用最广的激励形式。

3.2.2 价格激励。“人才价格”狭义上是指“与为企业创利所付出的成本相应的货币和物资收益”,其实施的关键是建立科学的分配体系。已经完成改制的企业,可先由董事会根据企业效益的高低及发展的后劲来确定企业工资、奖金支用总额或股权配给总量,再以能力实绩、效益决定个人工资、奖金水平、股权或其他福利,只要这种分配制度对人才工作和创新起到激励效用就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安排。

3.3 知本激励 知本激励是指建立在人的资源层面上的一系列激励方式的选择,是以知识为本位,促进智力资源开发和增值的激励手段。

3.3.1 培训激励。培训激励的突出特点是企业通过对人才提供培训的机会和条件,提高人才素质,激发人才的更高的创造力。例如拥有10万名员工的丰田公司,其快速发展与高素质、稳定的人才队伍和完善的人才培训密不可分。加入丰田公司的新员工要经历9个月的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每3至5年要培训一次。在中国的多数外资企业实行“每年送10%至15%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出国考察、进修、短期培训”的制度吸引和激励人才。近年来国内少数知名的大企业也实行了类似的培训制度以激励人才,但普遍不规范,还未形成制度化、公开化。今后国内企业对人才的管理应加强培训激励的内容。

3.3.2 职业激励。职业激励的基本作法是企业领导者指导人才进行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然后企业提供一定条件,如对人才的技术攻关项目等给予资助,与人才共同努力以促进其职业生涯发展计划的实现。如朗讯科技公司为人才制定“职业阶梯”,详细规划出“一个大学生从进公司成为一名普通员工起,一级一级向上晋升发展中所有可供选择的职位对能力的要求和岗位职责、任务目标”,使人才感到个人职业发展前景明朗,从而不至于轻易跳槽。国内的长虹集团、海尔集团等培养了一大批在国内有名的经理级人才,其成功的方法并不主要是高薪和待遇,而是职业激励的成功。

4 结论与建议

4.1 根据企业整体需要.建立技术创新激励体系 企业科技人员激励机制的创新,必然会激发技术进步的活力,但激励机制的创新不是一墩而就的一项简单工作,它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由多种相关制度和工作构成的完整系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它与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组织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文化等相关制度之间存在着既相辅相成又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抛开其他相关制度,只谈激励机制创新是难以达到理想的目标的。

4.2 物质激励是激励的核心,也是最基本的激励手段 建立个人胜任力管理、个人业绩合同管理、项目成果效益提成奖励三方面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综合绩效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实施从能力成长到业绩推动,再到绩效改善的全面绩效管理。

4.3 制定科研项目考核指标体系,是实施个人业绩管理的基础 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关系到科技人员技术攻关的积极性,若指标太高在现阶段条件下无法实现;指标太低轻而易举地就会实现,往往会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同时,对不同层次的不同专业的科研项目考核方法要制定对应的方法,不能一概而论。

4.4 实施精神激励、成长激励,营造重人才、崇尚科技的新型企业文化,是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基础 人的积极性受多因素影响,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尊重研发活动规律和研发人才成长的特点,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以创造性为核心的自我激励、发展成长和自我管理,共同营造研发人员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成长氛围,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的尽快形成。

技术创新型人才是21世纪我国企业最珍贵的资源,企业对技术创新型人才资源的开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企业的管理者要全面了解技术创新型人才的自身特点和多层次需要,合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在创新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从而构建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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