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2024-08-20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共9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篇1

——“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学习活动调研报告

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机制运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各项交易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在保证公共资源阳光公平公正交易、减少财政投资支出、增加财政收益、遏制围标串标及借用资质投标、预防和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招标还不规范、招标效率不高等问题。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学习实践活动,通过调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作了一些思考,提出几点建议。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县于2012年5月开始筹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月正式运行。2013年以来工程交易股共受理进场交易项目120个,完成的项目拦标价59105.33万元,中标价56761.78万元,节约资金2343.55万元,节约率4.0%;组织政府采购项目40个,预算价5491.46万元,成交金额5003.76万元,节约资金487.7万元,节约率8.9%;共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73个,底价20004.63万元,成交金额21288.62万元,增收1283.99万元,收益率6.42%;完成矿业权出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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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底价4.0万元,成交金额4.30万元,增收0.3万元,收益率7.5%。主要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交易中心的筹建和运行工作,搭建了“一委一局一中心”的管理体制,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担任,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县财政投入近120万元资金规划设计,改造建设交易中心753平方米。目前,中心有服务大厅1间、开标厅2间、评标室3间、办公室4间,配套有监控室、机房、档案室等辅助用房及监控系统。通过拾音器及监控系统,实现了开评标全过程音视频监控、存盘备查,内部安全保卫实现系统监控,平台硬件得以夯实,为集中交易、加强监管提供了保障。核定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1人,其中副科级领导1名,工作人员10名,现到位交易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8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统一交易平台建立以来,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规程(试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交易规则(试行)》、《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试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开标程序》、《评标纪律》、《评标活动须知》、《交易服务中心人员工作守则》、《评标专家库抽取须知》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为集中公共资源规范交易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管理、阳光交易。为加强管理,中心就交易活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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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了“六统一”的原则,即项目统一进场、信息统一发布、场地统一安排、专家统一抽取、评标统一监控、保证金统一收退。中心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做好投标保证金的收取、管理、退还工作,做到专户储存,专人专管,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公示,不私设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监管部门制定的交易规程和中心的管理规定,严格把好交易项目进场手续完备关、程序合法关、材料齐全关、服务管理关,全程服从于行业监管规定,服务好进场交易项目。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注重日常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实行档案集中管理,对每项交易进行全程监控并刻盘留档,规范档案资料的分类和归档工作。为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管理,明确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领导机制和运行监管机制。

(四)强化监督、保障公正。在开、评标厅安装了电子音视频监控系统,县纪委监察局可实时监控每项交易情况,并派专人参加开、评标会议,对开、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按项目具体情况要求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交易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每个进场交易的项目阳光透明。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职能职责不够清晰。一是职能定位不够明确。目前还没有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专门法律,与其直接相关的只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不能背离《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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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从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角度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只能是一个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具体操作服务的平台,既不能赋予其决策职能也不能赋予其执行和监督职能。从全州情况来看,虽然州政府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做了明确,但实际工作中,由于《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仍然存在职能不清、履职不顺的问题。二是管理机构不健全。省上已成立了交易管理局,还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局负责对两中心的管理,两中心具体负责进场项目的受理和组织,全面实现了管办分离,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目前我州各县市交易中心明确由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但政务服务管理局无相关的管理股室及机构,也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导致管理缺失。

(二)专业队伍建设不够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初期曾向全县搜集各方面专业人才,组建了专家库,但评标专家仍然较少,专家队伍建设薄弱,客观上为发生利益冲突创造了条件。交易市场专家队伍存在结构不合理、队伍数量不足、管理水平低等问题,造成部分专家参加评审几率较高,而且项目主管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占有很大比例,选择面狭窄,从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同时,由于对评标专家的监督和惩处力度有限,震慑力度不够,客观上也增加了利益冲突的可能性。中介机构(包括招标代理、设计、勘探、监理、预决算、评估、拍卖等)存在从业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职业自律意识薄弱等问题。

(三)行政监管不够有力。由于受到体制现状制约以及行政调查处理的力量、方式、手段、信息来源的限制,对招标投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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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各种违法行为惩罚比较软弱,削弱了行政监督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实现体制创新。首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能替代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执行职能是法律授予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取而代之。其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实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另外,《招标投标法》还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投标法》只规定了两种可以实施工程项目招标的主体,即招标人和社会中介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政府设立的机构,与政府或行政机关必然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不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同时,也不具备《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人的资格。所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应自行组织工程项目招标的具体操作工作。因而,如何在现实法律框架下,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职能定位就成为关键所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涉及利益调整,-5-

内容复杂,难度很大。因此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应注重创新理念、创新机制,理顺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系统性。建议研究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1个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并明确相关人员及编制;成立政府采购中心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明确相关编制及人员(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财政局招标确定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注重科技支撑,实现科技创新。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应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公共资源交易软、硬件平台建设,优化招投标流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建设,以提高效率。要尽快开发标准统一、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全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承载各级政务部门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业务,建立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为主要特点的招投标网上全流程运行新模式。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系统,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网上办事大厅、场地预约、专家抽取、协议供货商品库、招标文件范本库等服务。同步建设全州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监察系统,对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实行全程监察,实现交易、服务、监督、监察一网运行。

(三)注重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交易质量。

1.完善评标专家库。一要加强专家培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发改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组建了专家库,但评标专家仍然较少,专家队伍建设薄弱,部分参与评标的专家业务不熟,从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由发改部门牵头协调有关行政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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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建立跨行业、多门类、大库容的政府统一性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管理,指导和监督评标专家使用。建议由发改部门牵头,尽快出台我县专家培训管理办法,并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已经成立的专家库内专家及时组织进行系统的培训。二要建立共享专家库。建立跨县市的综合评委专家库,一方面是可以共享更多的资源,另一方面是对于采购资金较大的项目可以通过实行专家异地交叉评标,更大程度上保持评标的客观公正性,消除某些项目因为评标专家少供应商向专家“公关”现象。通过建设评标专家库,实现全州评标专家资源共享,评标专家的抽取、通知、确认全部由系统完成,确保专家信息的保密和专家使用的规范。三要动态管理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应对评标专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评标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对不称职的、违法违纪的专家一律清除出专家库。使评标专家库在年龄、文化、专业等各方面都得到优化,并加强后续培训。

2.规范中介组织。一要增强中介组织的独立性。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现有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凡挂靠政府部门的市场中介组织必须全面脱钩,主管部门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得发生任何利益关联,从而理顺政府—中介关系,避免错位和越位,维护中介组织的独立自主性,使中介组织真正成为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二要强化中介组织的诚信意识。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中介业务、法律法规知识、信用意识的普及宣传,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中介机构诚信记录动态发布机制和“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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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对失信、失真、失公的中介机构和严重违法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坚决实行市场清出和禁入。三要加强对代理机构的考核和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招标采购业务进行具体的代理,代理采购是否规范,对整个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有重大影响。目前,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化的招标代理人员缺乏,少数招投标代理机构自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人才较少,不能够为被代理人提供廉洁、优质、高效服务。建议各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健全完善代理机构公平选择办法,规范项目业主选取行为,实现代理市场公平竞争。严格代理机构的从业管理,规范代理费收取标准,依法查处挂靠资质、借资质从业或超范围从业、违规帮助招标人和投标人实现中标意图及收费过高等问题,促进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代理、规范操作、公平公正、诚信经营。

(四)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完善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纳入我县反腐败工作统一部署,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纪律监督,事前严把招标方式关,事中严把操作程序关,事后严把诚信履约关,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竞标交易过程的合法性和结果的公正性,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尽快制定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监督细则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标后项目经理变更、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变更、项目分包、工程决算等出现问题比较多的环节,采取开展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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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日常性、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建设、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发布,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曝光、社会投诉受理、社会力量参与、信用记录等手段强化市场监管。此外,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形成行政监管、司法监管及其他方式监管与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模式,以及全社会参与的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篇2

一、建立平罗县水资源管理新体制

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是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优化配置的前提条件。目前分割管理的体制人为切断了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关系;城市用水与乡村用水的关系;总供水与总用水的关系;供水部门与用水部门正常的利益关系。平罗县要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机构, 负责水资源的规划、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以目前情况分析, 应积极落实新《水法》水务一体化管理机制, 落实政府机构体制改革, 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组织水统管机构。

二、加强领导, 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随着平罗县人口的增长, 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其面临新城区和城市规划发展的要求, 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 利用率低、水污染也日趋严重, 加剧了我县水资源的供需矛盾。针对这种情况, 尽快改变过去在水资源的管理上, 部门分割、职能交叉、多龙管水的管理体制, 把水资源的管理职能、机构划归水务局管理。使全县水资源实现水务一体化的统一管理体制, 水价形成机制, 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机制和良性的水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以此促进计划用水, 节约用水, 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更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管理, 统筹安排全县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协调发展。为科学、合理地综合利用水资源, 便于对取水单位的取水进行审查和可行性论证。对取水单位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节水措施进行监督指导, 核定水量。全面开展水资源的征收工作, 建立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 从而为水资源的管理奠定监视的基础。

三、建立有利于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水价格体系

确定水价格体系, 应体现水资源国有的原则、体现鼓励节水的原则、应体现通过市场优化配置的原则。为实现水的供需平衡, 应确定并落实向用水户收取水资源费的政策, 用于保护水资源, 控制水资源开发并保证水资源的永续利用。认真落实《平罗县水资源规划》确定的水价改革方案, 由水资源统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确定水价政策并向县政府申报水价格调整方案。水价格体系中要确定质量差价, 用水行业差价, 鼓励节水的累进差价等。

四、城市发展量水而行, 建立节水型社会

㈠改变不合理的用水结构禁止水耗量大的项目上马, 限制耗水量大效益低的企业发展扩张, 已有的高耗水企业限制发展直至停产。无论什么行业, 凡是耗水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列入调整范围, 在允许整顿期内达不到指标的应停产。

㈡调整农作物的种植结构, 不再种植用水量大的水稻等作物推广先进农业节水新技术, 实现节水灌溉;在可能的情况下, 减少部分作物种植面积。要在不增加用水量甚至降低用水量的前提下, 提高农业的用水水平。

㈢推广和普及节水器具, 严格用水管理到2007年新建设施节水器具普及率应达到80%。对社会生活用水严格管理, 确定用水责任制。对超量用水的单位不但要实行累进加价, 还要同经济利益相联系。对工农业和生活都定出科学的用水定额, 超量用水累进加价。

五、加快污水处理, 加大回用再生水

污水资源化是平罗县立足本地挖掘水资源潜力的重要措施。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 既可减少向沟道排放污水, 改善沟道水环境, 又可增加供水量。因此应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加大污水处理及其回用力度。尽管目前本县的污水利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需继续推广使用。

六、确立生态水利的观念, 加快水环境综合治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篇3

关键词:农业;科研管理;建议

科研管理不仅仅是管理一些的科研档案,还包括学术活动、科研信息、科研计划、课题实施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管理。科研管理工作是科研工作中一个重要辅助的组成部分,它能够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运行。争取到各类科研项目能给科研单位带来一定的科研资金,并能够提升科研单位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因此“重立项、轻管理、重成果、轻执行”的现象在大多数科研单位都会出现,这类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由于科研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造成的。农业科研管理面对的是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在工作上适当的引导、严格地把关以及热情的服务对于科技人员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求科研管理人员除了具有“严谨、求实、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外,还要有“甘为孺子牛”的服务意识。为了解决在农业科研项目的申请、执行及验收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严格规范农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1.1 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档案制度 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在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尤為重要,是科研活动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农业科技档案记述和反映了科研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活动的整个过程,是储备科科学研究成果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手段,是保障农业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技术资源。管好用好科技档案是提高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必须加强科研档案的管理。档案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收集科技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并提供科技档案的利用服务;项目负责人在科研计划立项实施之初,要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积累各种资料,直到成果验收鉴定后,提交给档案室。科技档案主要包括:(1)调研报告、可行性报告(开题报告)、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材料、文献综述、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会议记录等;(2)总体设计书、年度试验设计、年度总结、照片、计算机软盘、图表以及试验记录等;(3)课题总结、技术总结报告、研究应用报告、研究工作报告、检索查新报告、各种数据的检测报告,鉴定(验收)申请表及审批材料、专家鉴定意见,鉴定证书、成果登记报告表、成果证书以及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认定) 证书等;(4)奖励申报书及审批文件、奖励证书;(5)推广应用技术文件和工作总结、技术转让协议和合同、用户反馈意见、效益证明及宣传报道材料。

1.2 建立健全农业科研管理制度 科研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够顺利的进行,首先必须建立一个规范的科研管理模式,其次还要有一个科学的、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这就要求以国家科研项目制定的管理办法为依据,以科研管理为核心,以优秀科研成果为目标,以规范化服务为宗旨,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科研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科研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科研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制定比较完整的科研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课题)申请立项、组织实施、成果鉴定、经费管理、科研评估、科研奖惩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形成《科研管理制度汇编》,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制度。

1.3 坚持动态跟踪管理 首先,抓好项目(课题)的前期申报工作、建立科研档案。科研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撑握科研项目(课题)申请信息,并及早通知单位的科研人员,为项目(课题)申请者有充分的撰写时间。当项目(课题)被批准立项后,应及时将立项通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转发给课题组,使其掌握研究程序及注意事项。重点抓好课题组研究人员、实施方案、科研经费的组织落实,增强项目(课题)主持人的责任感,从而保证课题研究计划的及时顺利开展。同时为立项的课题建立跟踪档案,确保各项文件资料可以及时归档。

其次抓好项目(课题)中期检查。改变简单的档案管理,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课题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以及督促工作,重点关注中期科研成果,以保证及时了解(项目)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和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对计划实施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支持、协调解决,确保科研课题能够顺利进行。

第三要做好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的奖励工作。科学研究工作水平的目标和最终体现就是出成果,这也是衡量科研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督促项目(课题)主持人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完成科研总结。因此,在后期管理中根据项目(课题)的进度安排,按期结题,并组织好成果鉴定、评审以及申报奖励工作。对于实际应用意义大、推广效果显著的科研成果要予以高度重视,扩大科研成果的宣传及推广应用力度,使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实际当中。

1.4 做好创新项目储备工作 在做好监督管理项目的同时,还要积极动员科研人员做好创新项目的储备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项目来说要特别给予重视。加强网络信息建设、书籍报刊数据库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沟通与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拓宽科研人员获取知识信息的途径和层面。充分发挥利用好学术委员会,探索学科建设的好思路和好方法,培养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管理水平的科研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及时把握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通过“派出去、引进来,走下去、返回来”面向国际开放,面向“三农”开放。作为农业科研院所,特别是基层农业科研院所来说,只有实现了与农村相结合,科研成果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科研专家与农民零距离相接触的良好局面,科研人员从生产实践中去寻求最迫切解决的课题,科研才会有方向,科技成果才会更有实际应用意义。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篇4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几点意见

相当一段时期以来,鼓浪屿岛上的游客剧增,旅游市场的安全压力日益增大,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根据协会会员旅馆在安全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协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各会员旅馆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一、坚决克服只顾经营,忽视安全的麻痹思想。各会员旅馆应按协会的“家庭旅馆安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中所提出的要求,切实抓好旅馆安全工作小组和值日安全员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工作。

二、旅馆安全工作小组与值日安全员应按“条例”规定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全巡查记录”簿册的作用。值日安全员负责当日的巡查记录。各旅馆安全工作小组组长(即旅馆经营负责人)至少每周应查阅一次该记录本,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三、深化协会“家庭旅馆片区安全协调机制”的建设。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安全片区建设。协会的所有会员旅馆,在所在区域,以相近为原则,划分成六个安全工作协调片区(分片情况见附表),依照协会片区安全协调机制的工作意见,开展安全协调片区协调互动活动。

四、健全安全协调片区的组织机构。为确保片区安全协调工作的持续、连贯与常态化,各片区的安全工作协调组组长由各旅馆轮值改为相对固定。各片区安协组选出一位组长和一位组长,负责主持、落实本片区安全协调工作。

五、认真落实安协片区的联合安检工作。各会员旅馆应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此项工作。在人员、时间上给予保证。联合安检时应做到认真细致,有检查,有点评,有记录,不走形式,切实推动会员旅馆安保工作的深化与提升。

六、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小分队,对各安协片区应对突发事件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各安协片区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尽快组建片区的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可由安协片区内各旅馆分别派出一至二人组成,协会协助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应急小分队平日作为各旅馆的安全生产骨干,协助旅馆开展安检工作。遇有片区突发事故,由片区安协组迅速调集,统一指挥应对。

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会员旅馆应定期组织员工结合本旅馆实际,进行安全规章学习讲评,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提升旅馆整体的安保水平。各片区安协组要把旅馆的安全培训列入联合安检的内容。协会也将不定期对全体会员旅馆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章考核评比。考核评比结果将作为评定各旅馆管理水平的参考。

八、建立有效、畅通的通讯联络渠道。各安协片区应建立片区通联网,以提高片区集体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协会在片区通联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协会的通讯联络网,形成协会一片区安协组一会员旅馆的快速反应机制。

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篇5

作者:刘连一

近年来,省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科学发展的要求转化为量化的目标体系,更加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扩大考核的民主化,提高群众的话语权,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公信度,对推动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但由于考核工作本身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现就考核工作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进一步改进干部考核指标的设置

考核指标具有“指挥棒”作用,只有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才能使考核评价有据可依。

要按照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一是考核指标的设置应体现差异。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区域性质、功能定位、主导产业、现实条件等因素,分别设计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因地制宜,分类考核,不搞一刀切。如对工业基础较好的县区适当提高工业经济指标权重,对以农业为主导的县突出对农业相关指标的考核,对第三产业发达的市内区则加强对服务业指标、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可比性,有效引导不同区域实现科学发展。二是考核指标的设置应关注民生。着眼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利益问题,尽可能地把群众就业、就学、就医、住房、劳动保障等列入考核,通过考核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随着经济发展而增长。三是考核指标的设置应兼顾“人均”。与总量相比,人均指标更能反映发展的实际水平和质量,反映群众在发展中得到实惠的多少。要善于用人均指标衡量工作,包括GDP、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民生投入、环境容量等等,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四是考核指标的设置应注重稳定。考核指标在一定时期内要注意保持相对稳定,确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施政思路的持续性,发挥长期效果,杜绝短期行为。

二、进一步创新干部考核的方法

考核评价方法是保证干部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的手段,只有建立和运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方法,才能防止和克服考核失真、失实。

要以考准考实干部政绩、推进工作落实和发现问题为目的,不断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方法。一是考核过程透明化。要以扩大知情权为重点,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积极探索干部考核评价结果反馈与公开的有效形式,做到既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也采取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反馈;健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平时谈话、考察谈话和任职谈话等多种形式,把考核中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及时激励和提醒;试行在领导班子内部通报考核评价结果,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监督;探索建立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二是评价主体多元化。注重公论是考核评价干部的一条重要原则,体现这一原则的有效途径就是扩大评价主体,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不仅要有“下对上”的评价,而且还应有“上对下”的评价,同级之间的评价,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社会化评价,这样才能形成全方位的评价,全面真实地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应有效推广民意调查,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选取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关注度高、感受度强的内容,设置具体、形象、直观的调查项目,充分吸收知情度高、关联度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和基层群众深度参与民意调查,同时,还可以综合运用入户调查、社区征询、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着重了解群众对本地区、本部门科学发展成果的切身感受,以及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考核公信度。三是考评方法灵活化。把考核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如与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跟踪考察结合起来,与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和巡视组巡视结合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还注重与上一考核情况进行比较,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与任前考察等相互补充印证,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四是考核手段现代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干部考核考察数据库,把干部任职、换届和届中考察考核等信息记录在案,使考评结果更加真实,更有运用价值。

三、进一步加大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考评结果的运用,是干部考评工作的必然延伸,是干部考评的根本目的,只有正确运用考评结果,才能解决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脱节的问题,真正发挥干部考核的导向作用。

要运用好考评结果,关键是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基础的升降奖惩机制。经考评确属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委以重任;经考评认定绩效一般的,要予以教育引导,属于知识欠缺的可以安排培训学习,属于经验不足的可以安排轮岗锻炼;经考评认定绩效较差且确属力不胜任、德才平庸的,要坚决调整;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只有将考核的结果和官员的奖与罚、贬与升密切联系起来,才能让干部对考核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考核的目的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篇6

马奇学区南徐王小学张淑贞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历经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始终致力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致力于理论体制机制等的创新。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理念,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自身建设提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究其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能否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于能否为党培养一代又一代德才兼备的红色接班人,关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成败。那么,怎样创新和加强人才工作?就这个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认识开展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古往今来,人才问题至关重要。“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当今和未来的国际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特别是领导人才的竞争。21世纪是一个以创新为动力,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全球化加快推进的时代。当今世界呈现出三大特点,经济全球化、体制市场化、发展知识化。发达国家知识经济含量已经占到经济总量的60-80%。美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主要是汇聚了全球40-50%的专业人才,特别是高科技人才。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正在从主要依靠物力资本转向主要依靠人力资本;世界各国对资源的争夺,正在从以物质资源为主转向以人力

资源为主。高素质人才愈来愈成为各国、各地区争夺的焦点。现在,世界各国、各地区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纷纷制定出新的人才战略。如美国提出要培养新世纪的美国人,让留学生进入美国;德国扩大“绿卡”进入范围;日本提出要培养世纪通用的日本人;加拿大提出要培养21世纪的接班人;韩国提出要以头脑强国等等。发达国家为了满足自己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科研条件,千方百计地诱使发展中国家人才资源向发达国家流动。国内的人才竞争也日益激烈,从发达地区的情况可以看到,人才的多少、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决定着发展水平的高低,决定着竞争力的强弱。实践证明,谁拥有了高素质的人才,谁就拥有了竞争力,谁就拥有了财富,谁就拥有了未来。要缩短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加快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需要一大批高层次、实用型、创新型人才,需要对人才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才竞争的严峻形势和人才工作的繁重任务,充分认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人才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要真正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要把握推进人才工作的难得机遇。尊重人才,发现人才,进一步建立网罗人才和评估任用的科学制度。新加坡著名领导人李光耀对于人才的看法发人深省,他认为,人民行动党一旦停止罗致人才,就会变得脆弱;如果把正直又肯献身的能干人才排除在外,那么,当他们发现事情不妙时,他们会有两个选择:在国家垮台之前一走了之,或者向人民行动党的统治权挑战。因此,包括新加坡在内的亚洲各国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建立一套源源不断的发掘、网罗才德之士的制度。与新加坡相比,中国最不缺的是人。但是,中国最缺的也是人,缺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关键时刻能硬得起撑得住的人。所以,建立一套源源不断的发掘、网罗才德之士的制度,对于当代中国,同样是一个巨大挑战。当前,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敢于勇于使用年轻人才,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真正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给敢于锐意进取者以鼓励和保护。让真正有能力的人脱颖而出站在更高更重要的位置上去,打破那种论资排辈苦熬久等的接班人固有模式。只有这样,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在中国行政体制内尽可能少地发生,才能逐渐营造出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良好局面,才能建立起一个激励干部扎实工作埋头苦干的良好氛围,建立起一套德、能、勤、绩四要素相互联动的干部评估任用体系。进一步提升了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更为我们开展人才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氛围和环境。在此基础上推进人才工作,对我们来说是难得的机遇,抓住了,人才工作就能上去,抓住了,经济发展就能上一个台阶。能不能抓住机遇,怎样抓住机遇,对大家的能力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检验。

三、要形成促进人才发展的整体合力。目前,从中央到地方,人才工作已经正式成为组织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板块。但是靠组织部门孤军奋战是不行的,人才工作已深入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还要企业和人才的认同和支持,这样才能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在这里要做到以下几点:

1、切实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人才工作机制,重点统筹抓人才工作的发展战略,抓政策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抓各部门资源和力量的协调整合,抓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抓人才工作机构和人才工作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人才组织体系由市、县(市、区)向行业、企事业、乡镇(街道)、村以及农村经营合作社延伸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建立和健全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人才规划、人才政策、重大活动、资金保障等统筹决策。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与高级专家、优秀企业家联系制度和日常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反馈信息,发挥专家与优秀企业家对人才工作的咨询和指导作用。加强职能部门与企事业人才资源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建立人才联谊会、科技人才俱乐部、高级人才俱乐部等人才组织,整合各类社团的资源,建立各类人才之间的交流平台。建立人才开发的合作机制,重点加强与国内的重点区域、重点高校、重点市场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拓展境外合作,进一步激发人才工作的活力。

3、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实施人才投入优先战略,逐步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十一五”期间,市、县(市、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在现有的基础上逐年增长,到2012年争取达到地方财政收入的1%,专门用于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培养、引进,以及人才重点工程、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人才资助奖励等项目的投入。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鼓励境内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逐步引导用人单位成为人才资本的投资主体。整合人才投入项目,研究制定人才投入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资金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

4、强化人才工作责任制度。建立“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引入实效、培养实绩、发展实情为主要考核内容,把人才工作列入各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人才工作与经济、科技、党建等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总之,我们每个人,不仅自己应该是人才,更应该为他人创造机会成才。首先从自己做好,然后扩展到部门,企业,最后整个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篇7

1 我国环境监测现状的分析

1.1 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导致环境监测质管理水平的低下

环境监测质量水平的低下是目前我国环境监测的现状, 这是由于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例如科研能力低下、技术储备严重缺乏、监测方法过时、优秀人才缺乏、监测设备缺乏科技含量且使用频率和故障发生频率较高。尤其是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尤为缺乏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

1.2 监测水平不均衡

我国地域辽阔, 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而不同的地区间的环境监测水平也不尽相同, 尤其是在很多偏远地区, 甚至没有设立专业的监测机构, 即使设立了监测机构, 也往往缺乏专业性, 不尽缺乏专业的设计, 往往由于资金的匮乏而缺乏对监测人员的培训, 即使培训也是选取代表参加培训, 再由代表回到本监测站内部开展培训工作, 从而导致我国监测水平的不均匀, 这在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出了挑战。

1.3 监测质量保障体系亟待健全

当前, 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保障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很多质量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现有的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 加上一些环境监测人员安于现状, 不思进取, 导致监测质量缺乏保障。

1.4 综合分析能力亟待提升

在目前的环境监测报告中, 往往只分析现状, 而对产生的原因分析的则少, 导致其分析往往缺乏综合性、专业性和系统性, 导致环境监测报告的质量低下。因而为提高其综合分析能力, 就必须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2 关于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通过对我国环境监测现状的分析, 笔者认为, 必须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的管理, 才能促进环境监测质量的提升, 促进环境监测水平的提升, 从而为环境污染的治理、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预防等提供坚实的依据。基于此, 以下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 就如何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 确保环测质量管理工作始终贯穿整个监测过程之中

环境监测站, 就是以环境监测而设立的机构, 因而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环境监测人员, 必须在确保监测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确保监测质量, 而这就需要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测质量的管理, 引导监测人员科学合理地看待和处理环境监测任务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并从环境监测环节制定监测方案、样品的采集以及到编写监测报告等环节都严格按照质量保障体系中的相关规定, 开展质量监测工作。必须着力改善当前只注重质量、轻视管理以及口头注重质量管理的现状, 否则没有将失去质量监测的意义, 从而为环境决策和执法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因此, 必须确保环测质量管理工作始终贯穿整个监测过程之中, 为监测工作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2.2 建立并不断完善和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保障体系

为确保环境监测质量的提升, 就必须建立较为系统和科学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 并采取技术文件的方式, 为每个监测部门和监测环节的实验环境与条件以及工作岗位及管理人员的职能进行规范, 并确保建立的环境监测质量保障体系得到不断晚上和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 每个监测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文件开展工作, 并对自身的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确保其得到持续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从而为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坚实的依据。但需要指出的是, 作为管理人员, 在环境监测过程中, 应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确保各项规划计划的科学性并落到实处, 并在监测过程中加强技术的指导, 毕竟人才是管理的主体, 而质量保障体系只是一种辅助形式, 作为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2.3 加强人员培训, 着力提高监测水平

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主体是监测人员, 也是质量管理的对象, 但环境监测的对象主要是环境, 因而要想提高监测质量, 就应从加强人员培训开始, 着力打造一支现代化的环境监测团队, 从加强人员管理方面提高环境监测质量, 达到监测管理的目的。因而在培训过程中, 作为环保部门的领导, 必须高度重视环境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 着力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因而在人员培训过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方面, 不断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的思政教育, 着力提高其政治素养, 使其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并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到环境监测工作中来, 以最大化的确保监测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 不断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培训, 着力提高其专业水平, 并建立具有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奖惩体系, 使其更好地参与到环境监测工作中来, 并坚持人性化的管理理念, 以培养其对环境监测事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此外, 作为国家和地区的环保部门, 还应重视所在区域的落后的环境监测机构的改善, 从而引导广大基层工作者主动积极地参与到这一项伟大而又艰巨的任务中来, 以不断充实环境监测队伍, 确保整个监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所提高。

2.4 加快能力建设, 逐步实施标准化建站

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 是监测质量管理的基础, 各地环保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 积极推进各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 各级监测站的人员编制、办公用房、仪器装备等要与本地区环保工作的要求相适应, 达到能够履行自身职责的条件和要求。摒弃过去东拼西凑、东一榔头西一棒子、项目不集中重点不突出、只跑人际关系不注重“做项目”、指望以能力建设的名义搞几个零花钱的老思想, 切实从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出发搞项目。

2.5 严把好设备的维护关

充分重视并下大力气把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和维护, 加强系统日常维护检查和校准核对, 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结合实际情况拟适当安排资金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的校准装置, 并在环境敏感地区补建几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切实做好防洪、防盗、防雷和防冻等安全措施, 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6 提高综合分析能力与水平

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十分重要, 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的结果要以各种报告来体现, 各种结论、趋势、原因是大量数据科学分析评价的结果, 它要求较高的技术素养和广泛的多学科知识。逐步提高各环境监测站的综合分析能力, 抽调能力强、熟悉监测业务的人员从事综合分析工作, 配备专门的综合分析人员, 应重视他们提出的各项报告中的结论和改进意见。

3 结束语

总之, 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环境监测人员, 尤其是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都应着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 并认真分析当前自身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不足, 结合本地区的环境监测实际, 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着力提高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水平, 以全面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家昌.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J].环境科学导刊, 2009 (S1) .[1]唐家昌.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J].环境科学导刊, 2009 (S1) .

[2]胡焯朋.关于环境监测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J].今日科苑, 2009 (9) .[2]胡焯朋.关于环境监测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J].今日科苑, 2009 (9) .

[3]郜宗智, 郑梅.强化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技术监督作用[J].中国科技信息, 2009 (10) .[3]郜宗智, 郑梅.强化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技术监督作用[J].中国科技信息, 2009 (1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篇8

近期,《人民日报》连续四次刊载评论文章,从各个层面分析解读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党报此举给人以收入分配议题或将迈出有力一步的信号,令人关注。本期我们约请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的有关专家,给广大读者畅谈一些关于收入分配的话题。

在去年召开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提到收入分配问题时说:“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还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如果说这件事在社会引起特别的关注,那是因为,许多年以来,这是第一次对财富分配的重视超过财富本身。社会关注收入分配问题,既有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关注,更有对收入分配不公的关注。当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新的规则体系没有建立,而旧的计划经济时代的规则体系正在逐渐废弃,由此形成了一定的“规则真空地带”。这种情况下,失去制约的收入分配领域就出现了一种“普力夺”的现象:强力决定一切。公共部门公共资源参与收益分配则处于此真空地带。在转轨过程中,由于一些体制上的障碍和制度上的缺失,公共部门仍旧享有公共资源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由此导致占有公共资源参与收益分配所带来的收益造成社会收益分配差距的拉大。如何对公共资源进行重新定位,消除分配不公,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资源,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明确产权关系,建立财政与主管部门相结合的二元管理结构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体现的基本权利有两个: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经营权。优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要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指国家享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而直接使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单位则享有使用权,同时负有与享有的使用权对等的责任。在国有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建立起财政与主管部门相结合的二元管理结构,主管部门着重实物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登记、统计工作,在公共财政模式下,明确国家与单位之间的产权关系,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监督管理的范围和职责权限,这有利于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从而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完善产权登记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切实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将原先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负责国有资产的具体处置权收回,交由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面向社会的公开处置,并接受国资部门指导和申请处置单位的监督;建立国资处理专户,纳入国库管理(或预算外资金专户),产权交易机构将资产处置资金转入国资处理专户。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是,尽快开展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完备的产权登记制度。一方面可为深入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为科学分配预算,准确评估单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基础数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目的,一是在于明晰国家享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享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改变了过去将三者混为一谈的模糊概念;二是明确各自责任,有利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三是可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防止资产的流失,降低政府的运行成本。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

制定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和条件。是解决目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随意性强、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首先,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考虑灵活性,使每一个单位都在确定的标准下既不导致资产的闲置和浪费,又能保证公共管理需要,实行高效运转;二要考虑人员标准、单位标准和结构标准;三要以实物标准为主,价值标准为辅;四是资产配置标准经有关资产管理部门制定颁发后,应具有强制性;五要坚持动态性标准,即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调整,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具体职责与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手段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其配置标准不是长期固定不变的。

四、建立科学的资源收益分配体系,规定合理的资源税税率,确保公共资源创收所获收益在国家社会和单位之间合理分配

为了确保公共资源参与收益分配所获收益能够合理分配,根据公共资源的性质数量和收益额的状况,国家应明确规定各种资源税税率,确保资源所获收益在国家社会和单位之间合理分配。现阶段,考虑到我国目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及资源的利用现状,应该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逐步增加现有税目,适当提高资源税的征税标准,由各省、市(区)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五、加强行政事业性单位创收收入的管理,规范核算创收成本,制订科学合理的创收分配制度

首先加强创收收入的管理,保证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其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核算创收的成本费用,摒弃收付实现制,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是准确计算创收成本费用的保证。再次,应尽快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创收分配制度,为使创收的利益落到实处,必须对已分配创收收入的用途进行明文界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审计、纪委等部门定期对该项收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非转经”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各级人大和政府则应当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立法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通过立法的形式把新的管理形式、成熟的改革内容规定下来,以立法推动改革,以立法保障改革,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法制化管理。加紧出台《国有资产管理法》;建立“非转经”资产的审批制度、专项管理制度、投资收益的监管制度、有偿使用制度、检查制度。

七、进一步规范公共部门公共资源市场化运作,提高资源利用率

公共部门应结合国情通过深化改革来探索对公共资源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公共资源的投入巨大而社会需求迫切,往往超过政府同期的资金负担能力,需要通过市场融资、合作建设、分期偿付等方式来及时满足社会需求。对于一些特殊和高端的公共需求,可以利用市场化的方式予以满足。在配置范围上,要以易于滋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六类公共资源项目为重点;在配置方式和收益处置上,要以公开招标、拍卖为主要配置方式。在具体实施上,要采取明确监督重点、完善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的举措。在评估上,要进行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可行性评价,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审核上,要依法做好配置项目的有关审核、批准、确认、管理、监督和备案审查等工作。在交易上,要进一步健全阳光操作机制,切实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在监管上,要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后的监管,切实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委的行为。同时,要对资源出让的收益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加强督察。

八、消除行政性行业垄断,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的约束,防止权力“寻租”,减少公共服务领域腐败造成的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流失

行政性行业垄断的存在,是造成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平等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以法律和规则的形式,对行政性垄断的范围和价格等加以限制。按照国际惯例提高一些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程度。

由于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源的运用过程,因而公共服务领域的腐败的实质,就是滥用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源谋取私利。其结果是公共服務领域的腐败转嫁或加重了社会负担;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具体来讲,政府需要做好两件事情:一方面,要向服务型政府方向发展,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务人员办事过程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程序性,完善权力的制约机制,进行市场化操作,减少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的机会;逐步取消各种行政审批权,减少审批项目,不断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降低因“寻租”和“共谋”等滥用权力的行为而使“权力精英”和“经济精英”获得不当利益而引发的贫富差距。另一方面,政府要在二次分配中发挥作用,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这两个途径来实现收入再分配,发挥缩小收入差距的功能。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篇9

2009.5.8

一、关于加强县老年大学机构建设的建议

(一)县老年大学(老教办)主要工作职能

1、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办学宗旨,使老同志“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老年人再学习、再创造、再发热提供平台。

2、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为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组织协调、规范全县老年教育工作的普及提高,指导各乡(镇)老年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

3、为贯彻落实省、州、县《老年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4、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老年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二)县老年大学机构编制情况

某某县老年大学是1988年6月6日“平编(1988)5号”《某某县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某某县老年大学”的通知》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我单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其中正职1人(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兼任);副职2人。2009年初省委组织部已明确某某县老年大学为“参公”管理单位。

(三)建议

1、增加人员编制。随着老龄化的推进,县老年大学(老教办)的工作日益增加,现有编制只有3人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现某某县老年大学共有干部职工7人,全部领取“参公”管理岗位工资。其中:副校长2人(1人主 1

抓工作);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2人;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1人;工作员1人。建议新增设编制为5人,设正校长一名,副校长一名,工作员三名;

2、明确老年大学校长。为了便于工作开展,建议在县老年大学明确校长或常务副校长。

3、在县老年大学至少有一名30岁以下年青干部。鉴于县老年大学干部的老龄化问题,为了更进一步抓好老年教育服务工作,建议交流调入一名年青的工作员。

二、提高地方人大监督水平的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县民主法制建设也得到不断完善,但在日常的政治生活中,人治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治的痕迹还时有所见。究其原因,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观念束缚和一些领导人决定一切的思想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外,人大权力未能实现有效约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国家权力不加限制就会被滥用,如要防止其被滥用,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不管哪个国家、哪个党派、什么样的信仰、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无不需要对权力进行制衡。社会主义国也不另外,除了需要党的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及民主监督外,关键是要完善体制,要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体制中创新,从实际出发,真正完善体制,切实加强监督力度,建设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更重要的是需要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人大监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制约大小官员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形成高效廉洁的政府,为方便群众,提供良好的环境。只有这样,树立党的良好形象,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群众面前,才能得到群众的爱戴和赞赏。这既是宪法原则的要求,也是为现实的要求。那么,怎样才能提高人大的监督水平呢? 2

(一)、要正确处理好人大监督和党委领导的关系,大力营造人大监督的良好氛围。长期以来,一些人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法治观念淡薄,认为树立了法律权威,就会损坏党的权威,人大过多的监督会削弱党的领导;也有一些人认为加强了党的领导,就会降低人大威望。我们认为,二者都偏颇。因为我们的政权都是党领导人民夺取的,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及“一府两院”都是党领导之下的国家机关,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都在共产党领导之下运转,因而,人大的监督工作也属于党领导的范围,是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而且,党的领导还是关键因素,坚持党的领导做得好与不好,又是决定人大监督水平高低的关键,所以我们必须妥善处理这个关系。一是要正确认识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党委对“一府两院”的领导关系。党委和人大对“一府两院”的领导和监督都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进行的,两者施权的标准是一致的,目的都是保证“一府两院”把工作搞得更好。同时,党委要想取得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也越来越需要人大提供民意的支持和对官员的有效监督,避免官员滥权腐化,既合乎法理,又是一种内在需求。二是要妥善处理党委与人大的关系。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为人大履职创造宽松的环境,充分相信人大,积极支持人大,放手让人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大胆地闯,大胆地干,切实推进人大工作的向前发展,而不能代替人大,也不能以其领导取代人大的监督活动,更不能以其名义直接干预人大监督活动,以免使监督者感到“监督到党委头上”而产生消极影响。当然,人大的监督也不能离开党的领导,游离于党委的领导之外去搞,必须增强党的意识,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不断加深对党的利益和对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的认识,才能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切实强化人大监督的意识,增强人大监督的使命感。首先“一府两院”要增强人大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国家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应当充分认识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用法律约束和规范行政和司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其次,人大自身要增强监督意识。各级人大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明确监督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国家体制,是为了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人民和国家的意志,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同级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和法律的实施所采取的监察、调查、纠正、处理的强制行为。这种监督具有人民性,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之所需。第三,人大有位要有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这是宪法所规定的,它与“一府两院”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处于全权的、核心的地位。因此,人大的位是法律所规定了的,人民群众之所以对人大存有橡皮图章的戏说,是因为与我们自身的作为不够有着密切关系。要实现位与为的对等,人大就必须在“为”上下功夫,增强作好人大监督工作的使命感。

(三)、要注重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

实施人大监督必须积极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有利于推动人大监督权在本行政区域内得以全面施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善于运用监督手段。近年来,各地人大采用较多的监督手段是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听取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报告、个案监督、错案责任追究制、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这些常规监督手段的使用虽然产生了应有的效应,但

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某些事项的监督却显得乏力,需要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但由于多种原因,在人大的实践中,上述监督手段还没有被有效使用。二是要科学把握监督重点。监督工作同其它任何工作一样,既有轻重缓急,也有主次之分。当前,人在监督工作存在着明显的“监督重点偏移”现象。有的经常开展对一般性、常规性问题的监督,回避对社会热点、难点和深层次问题的监督。监督重点的偏移,实质上是造成监督工作在低水平上徘徊的一个重要因素。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遵循科学的哲学观,善于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要确立“重点突出、兼顾一般”的思想,选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既要关照老百姓的平常事,又要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要抓住国民经济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普法决议的实施,基础教育的发展和管理,城乡人民就业领域的拓展,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行,环境污染的治理,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维护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使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三是要严格施行监督处置。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予以处置,是提高监督水平的关键一环。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凡考试不合格或不参加考试者,作出不得提请任任命的处置决定;定期考察选举和任命人员履职情况,对滥用职权者作出限期改正、免职、撤职的处置决定;定期查阅司法、行政处罚案卷,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过错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出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置决定;对由权力机关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宪违法和违反本级以上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的行为予以处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适用法律不当,事实认定不准的司法、行政执法案件,责成有关机关处置或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要不断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一是要提高监督主体整体素质。从人大代表的构成来看大都是兼职的,人大常委会的驻会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从党委、政府过来的,年龄都相对较大,这些都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综合素质,弱化了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集体监督水平的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肩负着重要而神圣的使命,必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身到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二是要夯实人大工作基础。三是要加强干部培养和交流。在人大干部的使用问题上,普遍存在着交流慢,进得来、出不去的现象,带来了诸多弊端。吴邦国委员长前年3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大会上有个讲话,专门谈了人大干部的交流问题,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中组部已作出决定,要把人大的干部纳入中组部的干部交流范围,人大干部要向党委、政府、司法机关交流。地方人大也应积极给党委组织部门进言,把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先放在人大,经过锻炼,增强了他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后,再交流出去。这样,让在人大工作的同志才觉得事业有奔头,才会真正为人大工作的发展积极贡献自己力量。

(五)、要不断加强人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只有通过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体的关系,才能真正代表民意。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的,但由于国民民主法制意识淡薄,选举出来的代表有的不敢仗义执言,为民请命;有的代表被选上后,只享受荣誉,忽视了肩负的责任,逐渐远离群众。建议每个代表,每年向选区选民定期进行履职报告,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只有通过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体的关系,才能真正代表民意,取得选民的信任。

(六)、增强人大监督的透明度,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各级人大代表及常务委员会代表各级人民行驶国家权力,人民群众对各级人大

代表及其常务委员会行驶权力的过程和结果都享有法定的知情权。只有充分尊重了广大人民的这一权利,才能取信于民,从而推动人大监督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建议乡镇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责、有权。在制定本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范中,应规定人大主席列席党委会和政府重要会议,以确保乡镇人大能全面贯彻党委意图,了解、掌握乡镇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工作。

(二)、进一步配好乡镇人大干部。

建议乡镇人大的配置,仍以配备专职人大主席为主要模式,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个别乡镇再配备专职副主席,而不管哪一种模式,都必须保证每一个乡镇有一名专职主席或者专职副主席。在人员配备上,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应挑选素质较高、热爱人大工作的同志担任;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可适当年轻化,或离职年龄适当放宽,以保证其能基本任满一届。在领导班子的分工时,人大专兼职主席、副主席尽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别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便于划清人大政府的各项职权。此外,各乡镇人大还应配一名相对稳定的专职或兼职人大秘书,做到职责明确、岗位明确、考核明确。

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使乡镇人大主席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享受同等政治、生活待遇;对上届从人大主席、副主席岗位上退下来的人大干部,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要保留其应享受的政治经济待遇,动员他们积极参加乡镇人大工作,搞好人大工作的“传、帮、带”,但不能以安排这些同志到乡镇人大工作为由不配备人大专职秘书。

(三)、纳入统一考核,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建议县委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核比例提高到20%左右,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人大接受党委领导的自觉性以及人大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此外,乡镇人大主席的年终考核,应和乡镇党、政正职一样,由县委统一组织考核,在考核乡镇人大主席时,应听取上级人大的意见。对乡镇人大秘书配备,乡镇党委应征求县人大的意见,按正股级考核配备,平时不能随便撤换,一般不要兼任其它方面的职务,分管其它方面的工作。

(四)、健全乡镇人大工作的保障机制。

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对此,《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也作了规定,但执行起来还有一个过程。为此,一是县委组织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对各乡镇至少是一类乡镇应该配备专职人大主席,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尽快配齐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并督促各乡镇配齐正股级专职人大秘书。二是县财政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

建议把人大制度和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全县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要课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国家意识、民主意识。县委宣传部门要把宣传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县广电、报社等新闻媒体要把乡镇人大活动纳入报道内容,确保每周有一至二条人大工作报道,改变会议期间集中报道,会后无声无像的现象。

(六)、加大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帮助乡镇人大建立一套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乡镇人大的工作。通过培训、工作例会、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等形式,共同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作用。同时要在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经费和人大主席的待遇等

方面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落实有关政策,这样可以让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底气更足,腰板更硬,胆子更大一些,从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七)、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和县、乡代表的培训工作。

县人大要负责编印适合本县实际的人大工作培训乡土教材,并负责对乡镇人大专职干部和部分代表小组长进行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乡镇人大要负责对县、乡代表开展代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对代表的培训要从实际出发,拓展培训形式,研究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如:开展“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等“应知应会”的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县乡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办公条件和活动经费问题。

乡镇人大的办公条件近些年虽然有所改善,但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乡镇人大还没有办公室、没有代表活动室,没有配备专用微机,无法实现办公自动化,不能适应目前工作发展的需要,制约着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发展。为此,乡镇政府应该对乡镇人大安排专门的办公室、代表活动室,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添置微机等必须的办公设备,保证乡镇人大必须日常办公费用,保证人民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种费用,保证各代表小组的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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