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24-07-21

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共13篇)

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1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为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研究制定了我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成立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及各岗位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坚持把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落实,为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提高思想认识

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一是抓好学习教育,让干部职工绷紧行政监督之弦。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行政行为监督系列文件学习活动,传达落实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相关规定,就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和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流程的重要内容作了安排部署,使行政行为监督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内化为干部职工的观念,外化为其行为,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是抓好组织领导,建立行政监督落实有效机制。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就怎样用行政行为监督提高执法水平进行讨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各岗位成员行政监督制度和措施,定期汇报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意见。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和行政能力提升承诺书。

三、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情况

(一)加强粮食宏观管理,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油

1.开展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各级的工作要求,分别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中高考期间在重点集贸市场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共出动车辆15台次,检查人员45人次,共检查粮油2500余吨。

2.开展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审和粮食收购行为监督检查。分别组织人员对监管职能范围内的粮食收购企业及3个重点乡镇粮食市场进行粮食收购资质和质量安全检查。完成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9户企业的年审工作,年审面达100%。

3.开展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粮食安全评价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对XX全县社会粮油供需平衡情况开展调查,完成了50户农户、30户城镇居民、1户国有企业、10户个体私营企业、2户转换企业、10户餐饮单位食堂、10户油脂经营企业的调查工作,对10大项指标的进行了调查分析,撰写出了调查报告。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对我县XX粮食安全进行了分析评价,作出了评价报告。为县委政府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翔实的科学依据。

4.开展粮食流通统计监督工作。按照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对粮油经营户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全县纳入统计的粮油经营者75户,数据收集、上报达到了100%;做好粮油信息监测工作,共监测上报粮油价格信息54期,在政府公开信息网站发布粮油价格信息75期,为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宏观调控粮油发挥了积极作用。

5.认真组织开展“5月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宣传月”和“9月粮食流通大检查活动月”活动。一是在5月份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中,我们结合群众赶集相对比较集中的日子,深入各乡镇及街道组织开展了以宣传主题为主的面对面宣传活动。印制了宣传材料1000余份,共出动了车辆10台次、宣传人员50人次,其中乡镇30人次,宣传场所12个,深入到全县所有的粮食经营户,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宣传群众1500人次,并在《阿佤山报》、《沧源新闻网》、《沧源县政府电子政务网》等报刊载了相关宣传内容,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听得到、拿得到、读得懂、传得好”,使宣传和受宣传面都达到了96%以上。二是扎扎实实地按要求开展9月份的粮食流通大检查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检查期间,共出动车辆10台次,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粮食市场11个,检查粮食1250余吨,检查粮食经营者75户,其中新增加16户,检查面达100%。所有的经营户经营合法,全部纳入了统计,建立了台账。并对已纳入统计的75户粮食经营户守法经营信用等级评定,其中评为a级的22户,b级的54户,c级的没有。同时,我们还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对全县粮食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经营的粮油没有发现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情况。

6.认真组织实施好“放心粮油”工程。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我局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深入粮食经营户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实地检查评选,对符合条件、信誉好的6户粮食经营户,经县政府同意,授予“放心粮油示范店”的牌匾。同时对2户粮食经营户按要求授予“平价粮油销售点”的牌匾。

(二)认真组织搞好粮食库存检查和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按照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提出的“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要求,开展了粮食库存检查,对国有粮食企业及非国有粮食经营者3月末库存粮食进行了实物核对、账务审核和质量检查。共检查粮食2577吨,检查食用植物油15吨,全面完成了的清查工作。

(三)加强政策性用粮监督指导工作。一是按照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县级储备粮进行检查,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做到定点、定仓、定人,专账管理,确保储备粮数字真实,储存安全。二是加强军粮供应工作,督促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军供质量,确保军队用粮及时到位。三是认真做好救灾救济粮食的应急供应工作,督促企业积极筹备好粮源,保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指导企业做好救灾救济了粮食的供应和发放工作,为边疆的经济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一是抓好关键岗位监督,把行政监督贯彻到业务工作。把行政许可、调控、监督检查3个岗位确定为行政监督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作为重点环节,明确岗位人员设置,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提出针对性监督措施,切实把关键岗位的监督落实到位,公开向社会承诺,做到有记录、有备案、有监督、有问效。二是抓好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提高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方面培训,强化风险监督,增强干部在行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方面的风险意识,确保廉洁从政,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2

一、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意义

(一) 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保护种粮农民、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多元化的粮食经营主体受到利益驱动, 容易出现背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有意无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当粮食供过于求时, 个别经营者在收购时压级压价, 使得谷贱伤农, 种粮农民利益受到损害;当粮食供给吃紧时, 个别经营者互相争夺粮源, 囤积居奇, 哄抬粮价, 使粮食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任务之一, 就是要宣传和执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的规定, 规范市场秩序, 纠正违规行为、鼓励合法经营, 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 保障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服务

民以食为天, 食以粮为源。粮食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经济的发展, 社会的进步, 粮食已不仅仅是解决人类社会温饱问题的物品, 更是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资源。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 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经济运行模式。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对市场进行适度干预, 保持适当的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粮食市场越是放开, 越需要加强宏观调控, 这是保障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

(三) 保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的真实, 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

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是否真实, 直接影响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加强对全社会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粮食经营者依法及时、准确地报送粮食统计数据, 可以使中央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粮食流通的真实情况, 为保证粮食安全, 制定粮食中、长期发展计划, 以及紧急情况下准确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等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 保障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 保护农民利益的实现

国家对“三农”问题历来非常重视, 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 没有农业的发展, 实现“四个现代化”就成为一句空话;没有农民收入的提高, 就不可能全面达到小康。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管, 就是要藉此手段防止“谷贱伤农”, 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存在的不足

(一) 粮食流通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粮食流通法规制度是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管最有效的法律武器。但是法规制度本身的缺陷, 影响了执行的效果。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粮食收购资格的许可权和对无证收购粮食的查处权, 但处罚权却在工商部门, 这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政查处和行政处罚相脱节的现象, 监督与处罚的分离, 无疑削弱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地位;《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 (国粮政[2004]121号) 第八条规定对于年收购量低于50t的个体工商户 (农民经纪人)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无须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很显然, 这一规定为遍布农村的个体粮贩无证收购粮食开了“绿灯”;同时也给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带来负面影响。目前, 除国有粮食企业外, 主动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粮食资格并获通过的个体工商户寥寥无几, 而无须办证的个体粮贩占个体粮贩户数的95%以上。他们每年只要向基层工商管理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就可凭一纸收据为其“保驾护航”, 在县区域范围内畅通无阻。

(二) 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由行业内部管理转为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 是法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 成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大突破。由于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正处于起步阶段, 加之我们对粮食流通法规政策宣传的局限性, 对于这项新生事物, 许多粮食经营者特别是个体粮食经营户不够了解, 认识也不到位, 对新形势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产生怀疑、误解, 甚至抵触, 阻碍了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 思想观念转变滞后

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 少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思想陈旧, 未能及时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手段, 仍习惯于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 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 不能及时转换在粮食流通中的角色, 对粮食依法监管工作重视不够, 没有摆上位置, 对行政执法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另外, 行政执法软硬件条件上存在明显不足, 必要的经费、设备等不能完全到位, 向政府争取落实难度很大, 致使一些执法活动往往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境地;导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进展缓慢, 成效不明显。

(四) 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

目前, 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还很不健全, 粮食部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不相适应。普遍存在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素质不高、队伍青黄不接、断层现象突出的问题。各地虽设置了执法机构, 但专职执法人员偏少, 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 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与粮食行政机关所担负的执法重任极不相称;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专职工作人员大多数为“半路出家”, 而且人员普遍老化, 文化层次不高, 尤其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 对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了解不深, 掌握不透, 执法能力与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不相适应。这些问题严重地制约着粮食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 多头执法易造成越位、缺位现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大部分条款不是由粮食局来直接执行的, 而是根据职能由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执行的。粮食行政部门一旦发现了问题, 需要移交到工商部门、价格部门、质量检查部门等来执行, 但处理结果到底如何, 粮食行政部门就不得而知了, 影响了执法的延续性与直接性。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到粮食行政部门的执法积极性。有的执法工作需要几个部门一同参与, 而往往因为涉及部门多, 难以协调, 很难形成经常执法的局面。

(六) 行政执法政策措施不力

一是粮食收购市场尚不规范, 个体粮食经营户无收购资格许可证入市零星收购, 哄抬价格, 扰乱收购市场, 粮食部门无法控制和管理。二是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措施不力, 使个体经营者不能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 无法准确掌握全社会粮食购销存情况, 影响宏观调控决策。

三、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思考

(一) 加强粮食流通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实施, 虽为有法可依提供了依据, 但如果不加强宣传力度, 那么依法加强对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将很难得以有效地开展。为此, 通过大力宣传粮食流通法规制度, 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提高全社会对粮食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认知度, 提高粮食经营者学法守法意识和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加强粮食法规、政策的社会宣传, 使广大粮食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 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大力倡导诚信经营、规范管理、质量优良、文明服务行业新风, 形成人人关心粮食、科学节约用粮、安全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粮食市场环境。

(二) 加强粮食流通执法队伍建设

依法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管, 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 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因此, 加强粮食流通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首当其冲的关键。其一应增加执法人员的编制和执法经费。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如果离开了执法人员的参与, 如果没有必要的执法费用, 那依法行政无异于纸上谈兵。为使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整合人才资源, 按照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经费的要求, 成立运转有效的执法机构。其二, 要着力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粮食流通业务的培养, 采取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参观交流、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 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 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 严格要求, 严肃纪律, 以构建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开拓进取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三) 严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关

粮食收购是粮食流通的开端与源头, 把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关, 是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前提和关键环节。一要严格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准入制度。对申请收购资格的经营者,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严格审核, 认真把关, 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办证现象的发生。二要抓好粮食经纪人队伍管理。从近几年的粮食收购情况来看, 粮食经纪人已逐步成为粮食收购的有生力量, 有效地缓解了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点多、人少上门收购难的矛盾。同时, 粮食经纪人队伍的不断壮大, 也给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带来一定的困难。他们中的大多数常年的收购量—般都少于50t, 少数超过50t的又比较难确定, 这部分人成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的难点。为有效管理粮食收购市场, 必须对粮食经纪人实行规范管理, 以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三要建立动态监督检查机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群众性工作, 不仅如此, 它还有很强的时间性, 错过特定的时间, 就很难掌握违规违法的事实与证据。而且, 由于粮食执法人员人手有限,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所以为确保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就很有必要建立巡回举报并举的多样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确保监督检查准确有效。

(四)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定职责范围正确行使职权, 并积极主动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重视与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与《办法》的规定, 共同执法, 各履其职, 各尽其责, 形成合力, 共同搞好粮食执法, 避免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监管的“缺位”、“错位”、“越位”。

(五) 发挥粮食行业协会在粮食流通中的作用

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3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粮食库存处于高位,粮食收储矛盾突出,压力前所未有。加大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事关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对稳定国内粮油市场、确保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改革调整平稳过渡、促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指出,所有粮食经营者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意识,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要从卖粮农户端倒查企业收购端各项工作是否准备到位、是否保障有力,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工作实之又实、细之又细,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作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主体的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以及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粮、中纺、中航工业、农垦集团所属企业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要扛起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责任,带头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大粮食收购资金筹措力度,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不得出现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售粮群众利益和任何形式的以陈顶新、“转圈粮”等坑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要强化执法手段,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无证收购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短斤缺两、操纵价格、压级压价、“打白条”或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等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对问题企业公开曝光,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增强震慑。各地要在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规范粮食收购秩序、优化粮食市场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各类粮食企业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推进。

通知强调,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对组织工作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出现农民“卖粮难”或其他重大损害种粮农民利益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

让更多人了解土豆美食和文化

——2016中国国际薯业博览会侧记

日前,在云南昆明举办的2016中国国际薯业博览会上,慕名而来的市民对刚品尝完的土豆蛋糕啧啧称赞。

这次薯博会吸引了来自荷兰、美国、加拿大等9个国家的130多家展商参展,全面展示国内外马铃薯、甘薯、木薯、山药等薯类作物在科研、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最新产品和技术。

中国是世界上薯类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其中马铃薯和甘薯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薯业发展在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服务产业发展,薯博会自2010年起已成功举办6届。

本届薯博会首次落户云南。参会专家认为,薯博会的举办能更好地宣传云南马铃薯科研、品种和产业发展的优势,带动马铃薯产业的发展。

薯博会特别设立了中央展示区——土豆美食厨房,大厨们在现场展示土豆的各种做法,有土豆菜肴成品,还有土豆馒头、土豆花卷、土豆饼干、土豆饺子等各种主食产品,观众不仅可以现场品尝,还能全方位地参与到制作的过程中来。

“中国100土豆美食”策划人施晓亮告诉记者,马铃薯主食产品拓展了传统主食文化的内涵,展示了不同主食文化的品味,体现了不同主食的使用价值。

除了外地前来的企业代表,一些当地企业也在薯博会上亮相。与众多知名品牌企业相比,我们是新创的中小企业,能把产品在这样的国际舞台上露面,意义重大。展会期间,还举办了马铃薯产业发展论坛、中荷马铃薯仓储与加工技术对接活动、亚太马铃薯机械化论坛、农场管理与病害防治研讨会和国际薯类加工及检测技术研讨会等。

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4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

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对粮食库存、粮食统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加强粮食统计监管,确保粮食统计数量准确无误。我们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于6月底对全区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全面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弄虚作假

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09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4)、对最低价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县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5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专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结合粮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工作,并确定联系人,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条例》宣传,扩大政策的影响力

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周年宣传活动的契机,利用电视台走字、宣传标语上墙、宣传车下乡、一封公开信、分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认真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扩大政策影响力,提高了乡、镇、村干部对于粮食政策法规的认识,从而使得粮食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农村,让广大农户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法规的认识逐步有所提高。20**年共发放《条例》宣传单500份,组织参加有奖答题20人。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粮食执法队伍的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12月初,根据县政府办、县法制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第四轮执法证件换证工作,我局在收到文件的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认真进行填报。及时完整向县法制局上报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等各种申办证件所需表格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目前,上报了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2名行政执法人员,正在准备县法制局组织的统一考试。

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与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粮食安全专项检查,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收购违规行为,今年共组织20人次巡查10次。同时,落实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和监管办法,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公开办事程序和条件,制作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印发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等,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核、年审工作。今年共年审了粮食收购许可证2家。

五、加强制度执行,提升依法行政成效

1、储备粮轮换按时到位。认真按照储备粮“推陈储新、及时轮换”的管理要求,严把轮换粮食入库关,组织好储备粮轮换工作,每年储备粮规模和轮换都按时到位,确保储粮安全和市场稳定。

2、做好粮食流通统计。我县目前对2家粮食经营企业,纳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范围,建立健全台帐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统计规定,按时、准确地填报各类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为上级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数据。

3、强化运行管理制度。对有关政务运转和业务开展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的修订、整理和汇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粮食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保证粮食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今年,制定了《XX县粮食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和《XX县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从实践上规范了工作流程。

2011粮食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篇6

今年以来,我们主动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形势,探索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检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服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做好粮食监督、依法行政,关键要提高粮食经营者自身的依法经营水平,实行逐步规范管理。为此,我们一是加强粮食市场源头治理,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年审工作,截止今年三月份,全县共发证198户,今年6月10前年审通过85户。二是加强粮食经营者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工作,于今年6月3日与工商银行联合召开全县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共邀请通过年审的80余户粮食经营者参加,取得很好效果。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粮食管理者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以分管科室为主,抽调公司骨干进行粮食行政执法培训学习,提高自身政策、业务水平。四是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我局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人员不足、经费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资金在报纸上刊登粮食法规宣传文章,印刷宣传单,组织人员和车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法规宣传,对粮食经营者上门宣传和服务。此外,结合我县实

际,与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亮证执法,对个别违规经营者进行口头警告,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建立台账,耐心指导如何填报统计报表;检查经营场所是否规范并及时指正;调查了解有无向农民“打白条”行为;查看收购粮食的质量情况和原粮卫生情况。逐步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对一些不能按照要求,甚至违规的粮食经营户,我们反复宣传、指正,发放有关法规资料,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粮油销售企业,我们采取不定期的检查,节前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以上执法工作,确保我县粮食市场健康、正常、有序地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县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局现执法工作的最大不足就是执法机构力量薄弱(现只有2人持有省粮食局核发的粮食监督检查证,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目前尚无执法资格,也无持有执法资格人员,尤其是自10年5月我局与原县外经局合并成县商务局后,粮食工作仅一个科室两个人,不管从人力、物力、财力来说都很薄弱,也谈不上什么执法。从今年夏粮收购我们监督检查情况看,也证明了这一点,有些无证收购、违规收购的粮食经营户当面唯唯诺诺,可我们前脚走,人家还是照收不误。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今后我们将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一是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人、财、物等方面。二是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赋予粮食行政执法权力,能够独立执法,树立粮食依法行政权威。三是机构设置。粮食局应独立存在,配齐配足机构、人员。四是加强与相关职能的配合和协调,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扰乱粮食市场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泗阳县粮食局

加强粮油检验工作 保证粮食安全 篇7

【关键词】粮油检验;粮食安全;加强;保证

1.我国粮油检验工作的发展趋势

1.1检验标准的国际化

近年来,粮油检验标准的发展趋势为逐渐向国际化转变。标准通常统一规定了重复性的事物,从技术上支持中人类的社会各类生产活动。在粮食安全工作中,粮油检验标准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技术基础,对粮油生产、加工等一系列问题有着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同时对人类规范化生产粮油产品、合理开发利用粮食也具有直接而深刻的影响[1]。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深入,国际粮油贸易量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我国粮油检验标准正在逐渐接近国际化标准。

1.2检验行为的全程化

近年来,粮油检验行为的发展趋势为逐渐向全程化转变。粮油食品生产包括很多环节,且这些环节是环环相扣的,即种植—加工—储藏—运输等。粮油产品的生产和保管均具有较高的要求,粮油食品的质量在这一过程中可能或受到一些外部因素的直接而深刻的影响。传统粮油检验工作给予粮油产品的收购环节检验以充分的重视,但是该单一环节是无法完全保证粮油食品安全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在粮油生产和流通的整个过程坚持进行粮油检验,确保粮油产品任何一个阶段的质量,将任何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消除掉,从而使人民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证。

1.3检验分析的信息化

近年来,粮油检验分析的发展趋势为逐渐向信息化转变。对于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来说,信息技术的发展无疑是一场重大的革命,在分析和统计粮油检验结果的过程中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能够为准确衡量粮油检验机构的管理水平提供良好的条件。粮油检验的专业性较强,需要将大量的数据记录下来,同时在计算的过程中还需要运用大量相对复杂的公式,因此检验工作人员不可避免会具有较大的工作强度。现代粮油检验将电子表格软件及数据库等信息技术有效应用了起来,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粮油检验工作效率的显著提升,同时也极大提升了分析结果的指导价值[2]。

2.我国粮食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思想陈旧

现阶段,在面对国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时,我国一些从事粮食检验的管理人员感到迷茫和不知所措,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已经无法在传统的监管方式下得到有效的满足。随着各项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对质检机构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相关粮油检验人员必须对自身的检验能力进行不断的完善,从而显著提高自身的检验水平。

2.2管理体制、思维方式及运作方式陈旧

在粮食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时代下,当前的粮食检验及管理机构逐渐建立起来,并一直在我国运行,国有粮食企业内部各流通环节是传统质量监控的主要对象。随着粮食购销的逐渐市场化,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也开始发生重大转变,管理方向逐渐转变为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粮食质检工作范围和管理体制需要得到不断的完善,其运作的要求已经在传统的思维方式下得不到有效的满足。

2.3监管不到位

由大单位到小单位的一条龙式的监管网络在统购统销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具有较为快速和准确的监管速度,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进行了有效的预防和避免。在多渠道经营实行以后,粮食的自由流动性越来越大,民营粮食企业的数量也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却增加的速度极快,同时一些国转民改制企业也在逐渐增加,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难度,监管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质检工作的开展,对粮油检验的质量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3]。

3.加强粮油检验工作,保证粮食安全

3.1加强检验人员队伍建设

执行和操作检验工作的主体是粮油检验人员,检验工作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粮油检验人员素质的直接而深刻的影响。相关部门应该给予检验人员队伍建设以充分的重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显著提升。首先,促进粮油检验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显著提升。粮油检验和粮油经济在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后变得极为密切,很多经济利益均诱惑并考验着粮油检验人员,如果粮油检验人员缺乏较高的道德素养,没有给予人民的利益以充分的重视,则给予经不起重重考验;其次,促进粮油检验人员职业技术素养的显著提升。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不断进步,粮油检验技术得到了不断的更新,粮油检验人员要想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必须不断学习。粮油检验机构应该将更多的学习机会提供给检验人员,对他们进行定期的培训;最后,将公平的奖励激励制度建立起来。粮油机构负责人应该将良好的人才机制建立起来,对所引进的人才进行良好的培养和应用,使其长期坚守岗位,从而将一支高素质的检验队伍打造出来。

3.2推动检验技术的提高

在有效提升粮油检验工作质量的过程中,应该给予检验技术以充分的重视。首先,粮油检验机构应该将农业高效的技术优势充分利用起来,有效对接科研发展和检验实践,使农业高效的科研成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向生产力转化,同时将更多的第一手资料提供给农业高效的科研工作;其次,加大支持粮油机构人员科学研究的力度,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粮油检验科研成果以一定的奖励,从而将广大粮油检验人员的科研热情充分激发出来[4]。

3.3建立规范科学的检验标准体系

粮油检验机构应该将一个规范科学的检验标准体系建立起来。首先,以国内粮油市场和国际粮油市场为双重导向,将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及政策逐步健全和完善起来,是指从技术上切实保障粮油产品的生产;其次,依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对国外粮油的先进检验方法进行积极的借鉴和引进,从而对我国粮油检验标准体系进行进一步的补充;最后,将和检验标准体系向配套的保障实施规则制定出来,并督促检验机构及工作人员对该标准进行严格的遵守和执行[5]。 [科]

【参考文献】

[1]田慧光.食品安全控制关键技术[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2]趙蓓.浅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及对策[J].科技传播,2010(06).

[3]雷赫.“三鹿奶粉”:呼唤IT监管[J].中国计算机用户,2008(40).

[4]唐亚娥.粮油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粮食加工,2011(6).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8

一、做好了粮油库存检查工作。

今年xx、xx月份,我局根据市局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今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布置,成立了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粮食库存检查办法》、《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和储粮安全检查办法》具体操作要求,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的粮食数量、质量、储粮安全和账务管理进行了一次细致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管理规范,通过开展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和粮油安全普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粮食库存管理水平。

二、积极做好《条例》宣传工作。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九周年,我局围绕“科学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主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了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了粮油质量监管工作。

粮食质量是关系人们身心健康,为此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强了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督促了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环节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做好入库粮食质量检测。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并按照“五分开”的要求,堆放好粮食。

(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出库前,做好出库粮食质量检验,确保出库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坚决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并按照国家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包装物,防止粮食受污染。

(三)加强了储存环节粮食质量监管。督促了国有粮食企业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所使用仓储配套设施符合安全储粮要求,要积极开展做好安全储粮基础性工作,采取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双低”科学保粮措施,有效延缓了粮食质量变化速度,经检验,现所有库存粮食质量、品质合格率达100%,宜存率达100%。

(四)加强了军粮质量管理,落实执行了军粮质量检验实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确保了所供军粮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军粮品质也得到官兵们的认可。

四、开展了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了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夏粮收购期间,我局组织人员出动了16人次对粮食收购企业收购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询问和查阅相关资料,着重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是否公示了粮食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使用称量器具是经质监部门校对,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有无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行为。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粮食收购能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了粮食收购公示制度,没有出显有损害售粮户利益的行为。

(二)加强了对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量和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等方面检查。督促了粮食经营者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粮食库存要安全、卫生使用符合有关要求的仓储设施设备,并继续做好粮食经营台账记录和保管工作。要守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好我县粮食市场秩序。

五、加强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直以来,我局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根据市粮食《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制订了工作方案,并按照《xx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粮食行业生产领域查隐患、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着重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能按照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相关职责,并建立和执行安全储粮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三防”制度、等各类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粮食输送设备,粮食仓房设施,除杂设备、消防设备、粮情检测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环流熏蒸设备、机械通风设备、防雷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于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能落实执行,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有效防范和遏止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储粮安全和各项生产作业操作安全。

粮食局认真做好统计检查工作 篇9

邯郸市粮食局认真做好统计检查工作

中储粮河北省分公司组织开展的统计工作大检查开始后,邯郸市粮食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检查工作。一是接到省分公司文件精神后,立即召开了局班子会议,研究落实这项工作,随后召开了由全市各收储企业负责人、统计员、北京直属库驻邯郸办事处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迎接检查工作;二是针对邯郸市收储企业实际,制订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省分公司文件精神进行整改完善;三是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巡回到各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企业按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基层工作者对粮食补贴政策的思考 篇10

一、对农民种粮实行补贴带来的效应

起初,老百姓听说国家要对种粮实行补贴,觉得是一件“千古奇闻”的大事情。千百年来,在鄂南山区流传着“皇粮早换,岳母娘年早拜”的传说。自从国家对农民种粮实行补贴以来,广大农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农民种田的积极性非常高,我国粮食总产连续十多年年年递增,国家的粮食安全得到了很好保障。

一是惠农补贴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实行粮食直补、综合补贴、良种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和家电下乡补贴等政策,既发展了农业生产,又促进了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喜看今朝,中国的农村发展道路更加广阔,从小农经济发展到众多的互助合作社组织以及一大批种粮大户,甚至出现了大片土地承包与流转的农场场主。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给广大农村注入了新的、更大的发展活力。

二是惠农补贴促进了“三农”事业发展。

中央惠农政策的出台,大力促进了农村、农业、农民各项事业的发展,广大农村的沧桑巨变,证明了党的富民政策的无比正确,亿万农民吃了“定心丸”,农村各项事业方兴未艾。

三是惠农补贴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耕地少、人口多,确保粮食安全,是头等民生大事。中央一系列补贴政策的出台,激发了亿万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农村各种互助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像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粮食生产稳中求增,国家的粮食安全越来越有保障。

二、粮食补贴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

一是个别地方粮食补贴打了“水漂”。

就鄂南山区而言,农户田地少,分布较散,加上现有劳力外出务工的多,很大程度上存在田地荒芜,无人耕种,整片的田地草木丛生。从2004年起,粮食补贴逐年增加,一文不少地打进了农户“一折通”上。由于利益关系,一些没有实际耕种田地的农户,纷纷到财政所扯皮,说是他家人口、田地面积一样不少,为什么补贴比种粮的人家少,个别农户有时说话还出口不逊。尽管专管员做了详细解释,告知国家补贴不是按人口,而是按“二轮土地延包”种稻谷的水田面积给予补贴(旱地不上报种植经济作物面积无补贴),但只要没拿到补贴款,他们还是要闹。从补贴效果看,粮食补贴给农户带来的经济效益只是杯水车薪,好多钱还打了“水漂”。

二是粮食补贴撒了“胡椒面”。

这十多年间,在湖北嘉鱼这个农业小县,每亩田的粮补未超过100元,在家种田的农户极少,大多数农户在外务工,种了田的农户领补贴理所当然,未种田的也同样领补贴。在家种田的农户说,粮食补贴只是一点“胡椒面”,不管用,农民种田的成本太高,还不如那些不种田的农户划算,不种田还可领补贴。老百姓说的大实话,透出粮补政策既撒了“胡椒面”,又没有经济效益。

三是个别地方粮食补贴失去了现实价值。

以鄂南山区为例,大多数农户外出务工,土地抛荒严重,可粮补年年照发不误,有些老百姓还说,国家钱多,不要白不要。由此可见,粮补在这些地方不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损害了国家利益。作为基层工作的财政专管员,深感此项惠农政策在个别地方已经失去了现实价值。

三、对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的几点建议

国家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确实惠及了亿万农民,如何使这些钱用在刀刃上,更好地服务“三农”,的确值得探讨。

一是建议谁种田谁享受粮食补贴。

要彻底改变农村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混乱的局面,必须进行认真的探讨与变革。要将粮食补贴与农户种田面积结合起来,种得多的多得,不种田的不享受粮食补贴,坚决杜绝少数地方将粮食补贴变成吃“大锅饭”的现象。基层财政专管员要掌握好农户信息,要逐村、逐组、逐户进行摸底,统计农户种植面积,当年的“粮食面积统计表”要经种田农户签字,村委会、农技站、乡(镇)政府三级审核无误后再加盖公章,由乡镇财政部门上报县财政局。并由财政所留一份存档,另一份到村、组进行公示,确保粮补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建议取消少数地区荒芜土地的粮食补贴,用来发展公益事业。

那些少数地区荒芜土地的粮补可以取消,把这笔钱改由以县、乡(镇)为单位统一管理,将其用于乡村修复水利工程,进行低丘岗改造,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扩建乡村道路,改善乡村群众吃水条件等,以此来弥补村级“一事一议”和危房改造资金的不足。同时,也能避免粮补资金打“水漂”和撒“胡椒面”的现象。

三是建议调整粮补资金结构,使之趋向更加合理与规范。

根据中央今年新出台的惠农政策精神,将现行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少数地区的粮补政策急需调整,应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要对种粮大户粮补进行大力倾斜,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奖励办法,有的放矢地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像那种打“水漂”和撒“胡椒面”的补贴方式,不应该再以为继了。

(作者单位:湖北省嘉鱼县官桥镇财经所)

粮食执法检查总结 篇11

2008年粮食流通综合检查总结

宜宾市粮食局:

2008年11月18日,宜宾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综合检查组,对宜宾县粮食局开展的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及粮油统计和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检查,并对此次检查结果做了认真的总结。在此次检查总结会上,检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宜宾县粮食局开展的粮食行政执法等一系列粮食工作,作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会经常遇到的、较为普遍有争议性的问题进行了广泛地探讨和交流。宜宾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综合检查巡视组组长、宜宾市粮食局副局长何启华,宜宾市粮食局调研李建国等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宜宾县粮食局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力争2009年打开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现从以下几方面总结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一、宜宾县粮食局积极认真地开展了粮油经营者最高和最低库存标准的核定工作:全县核定粮油经营者55户,最高库存核定:粮食类,最高库存901吨/月,最低库存404吨/月;油脂类:最高库存7.4吨/月,最低库存4.3吨/月。存在的问题:对个别粮食经营者(户),根据粮食经营者粮食经

营量核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数据不准确,不符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最高和最低库存标准的规定。讨论的焦点:粮食经营量如何才能科学地确定?

二、依据《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为全县有资格、够条件、自愿申请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个人及时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截止2008年11月15日已办结粮食收购许可证90户,同时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认真开展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工作,在办理许可证的90户中,应参加年检的85户,已年检的32户,占应检总数的38℅;2008年需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56户,已申请换证并已办理延续有效期的17户,占应换证的30℅。《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和换证工作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能只顾办证而忽视许可证的年检和换证管理。讨论焦点:如何才能使得粮食经营者对收购许可证的年检和换证的重视?

三、积极开展救灾粮油市场供应检查

2008年二月开展了全县抗雨雪冰冻灾害粮油市场供应应急市场检查,积极配合县级其他相关部门,通过应急网点为民政局提供救灾粮6950斤。

积极开展“5.12”抗震救灾期间粮食市场供应监督检查和小春收购专项检查工作。

四、积极开展2008年大春粮食收购专项检查。

大春专项检查,共检查办证户68户,未办证而经营粮食的2户,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对1户办证户和1户无证经营粮食的个体工商户违法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运输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1500元。做到了主体、程序、处罚“三合法”。值得注意和必须完善的是:询问笔录要做到简洁明了、一针见血;已办理的两个案例档案中无“送达回执”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案件复议记录”文书,应加以完善。讨论的焦点是:如何才能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的关系?

五、根据检查的内容和时间要求,依据《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检查组一行于2008年11月18日,对宜宾县重点转化用粮企业、粮食加工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四川省宜宾吉鑫酒业有限公司和柏溪镇新田大米加工厂,各项制度建设基本良好,资料档案基本健全。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较为严重:统计台帐基本未建立、统计报表数据不准确、质量档案保存不完整;存在用包装过饲料、化肥的塑编袋包装小麦的现象,进出粮食原料的检验凭证(报告)不齐,对粮食质量安全重视不够。要求立即完善和整改,接受复查,经过复查仍不符合要求,必须从重处罚。

六、检查组认真检查了宜宾县粮食局对各级储备粮的管理,从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等档案资料方面肯定了宜宾县粮食局对储备粮的管理工作。无论是统计岗位、人

员落实、对统计人员的严格要求,统计数据的报送,信息统计数据传输,报表的质量,数据的准确率,统计资料的完善、管理、资料档案的保存等,都做到了尽量完善和规范。

七、针对宜宾县国有、非国有粮食企业、转化用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统计人员素质普遍较差而且大多数无统计上岗证的现象,特别提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今后一定要要求粮食经营企业、粮食转化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加强对统计人员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加大对统计数据信息传输设施的投入。

八、统计台帐要求做到统计台帐表式要与企业经营性质相符,并做到统一。

通过检查,增强了粮食经营者自觉学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粮油经营者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有效促进了粮食统计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抓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12

**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

根据临沧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08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08〕30号)文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云办发〔2007〕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08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临沧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主题,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月活动实施,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法及取得实效

**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重点,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并于2008年10月15日顺利通过临沧市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督查小组的检查验收。在整个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中,**粮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努力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于2008年9月10日前完成《**2008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以(云政办发〔2008〕190号)文成立由**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组成的**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对“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正,并根据**粮食上市情况,于2008年10月9日按“实施方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为按质按量做好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早在2007年1月1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云政办发〔2007〕28号)文批转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四项制度”主要是粮食执法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合工作制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照市粮食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08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08〕30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听取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县粮食局工)作汇报,及时安排县粮食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安排相关的执法经费,县粮食局也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印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大版、手册及宣传资料,市内第一家配置了粮食执法车辆,各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根据市上规定每年9月为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并结合我县粮食主要品种包谷上市的时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根据县粮食局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确定**的粮食监督大检查活动分为两步工作,第一步,粮情调查、监督检查,以粮食部门为主,并将情况提供相应的职能部门;第二步,执法监督,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为主,并将长期开展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10辆(次)。预计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48户,其中: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11户;纳入监管对象但未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37户。实际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51户,超预计完成3户,监督检查涉及6乡7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粮油质量、原粮卫生、经营户仓储设备等相关粮食安全问题,以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形成粮食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搭建良好平台。为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社会粮食流通经营秩序总体保持良好,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粮食经营台帐不够健全。全县共发放粮食经营统计台帐15户,实际设立报送粮食收购经营台帐6户,在设立粮食购销经营台帐6户企业中,少部分企业还存在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

;二是季节性购销粮食的经营户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周期短,难以监控;三是证照不规范。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也应当取得粮食

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户,虽然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但不正常经营粮食,有的经营户虽有营业执照,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中未注明粮食收购;四是从2004年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至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仍处在暂行阶段,因此,历年**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未采取较硬的措施,在经营者意识中存在办证不办证一样的心理;五是部分个体户存在粮食与其他货物同时经营,由于商铺面积较小,粮食其他货物混在堆放,存在粮食食品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在努力维护好县域粮食流通秩序的同时,保证粮食质量的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再作一次全面的完善、整改,务必在前完成整改任务,使每户上规模粮食经营户建立起粮食经营台帐,并保证上报数据真实,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安全,经营规范;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深化“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打造诚信、阳光部门;四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按《云南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时时把握市场动态,掌握市场第一手资料,为做好县域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早预防、早准备,保证县域粮食安全。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浅谈粮食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性 篇13

【关键词】粮食;质量;检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为社会提供品质营养丰富、卫生安全的粮食,既是从源头上控制粮食质量、保证粮食质量安全的需要,也是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1.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重要意义

粮食质量检测是粮食流通的基础性工作,在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的形势下,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粮食质量标准,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推动粮食产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技术手段,对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当前,消费者对粮食质量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成为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粮食是整个食物链的源头,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关系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粮食质量检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粮食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一是粮食生产方面受气候、资源、环境、技术等因素影响,特别是由于环境污染、农民用药施肥不规范、粮食储藏手段和技术水平低等,导致部分粮食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超标问题比较突出;二是粮食流通环节多、时间长,在收获、收购、储藏、运输、加工等环节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如农户露天储粮和马路晒粮现象、装具和运输工具对粮食的污染、防霉抑虫措施不当、加工工艺落后等都会影响粮食质量安全;三是个别粮食加工企业违法经营,在生产经营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等,导致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食品流入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运用质量检测手段对粮食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社会各界对粮食质量和卫生状况提出了新要求。粮食是食品和饲料的主要原料,其质量和卫生安全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营养健康意识的增强,不仅各类食品加工行业对粮食品质提出了要求,而且将粮食转化为工业原料和饲料的行业也都对粮食质量提出了要求,需要从源头上把好粮食质量关。

粮食质检机构检测能力滞后、检测体系不健全制约着粮食质量检测水平的提高。一是随着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部分粮食质检机构受体制改革的影响,或归并,或撤销,就是存在的也因仪器设备老化,维护、更新费用不足、业务经费缺乏保障等原因,造成技术人员流失,质检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新成立的质检机构也受经验、技术、设备和人员的影响,满足不了社会对粮食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提出的新要求。

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尚不完善:粮食质检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在统一检测方法、检测手段以及能力验证、试验比对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尚不健全。

3.当前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任务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为粮食生产服务。做好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全面掌握新收获粮食质量和优质粮食品质状况,是当前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制订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直接为粮食宏观调控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服务“三农”,指导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加快粮食产销衔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竞争力,对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够起到重要作用。通过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可提高粮食生产标准化水平,引导原粮质量提高,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为粮食质量监管服务。在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对各级储备粮、军供粮、退耕还林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质量实行检测监管,严格质量把关,确保质量良好和急需时用得上,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军需民食、促进社会和谐。

进行粮食卫生指标检测,把好粮食源头质量关。对粮食生产、储存、加工等环节进行卫生指标检测,可以掌握当前原粮卫生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粮食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在这些环节中是否对粮食使用了违禁的药品或添加剂,粮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发热霉变,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和霉菌毒素等有害物质是否超标以及超标程度如何,粮食经加工后有害物质的残留量会下降多大比例,在成品粮中有害物质的残留随时间如何变化等。通过全面认真的抽样检测,并公布权威的检测数据,可以有针对性的指导粮食生产和流通,为加强原粮卫生监管提供依据,对确保加工食品原料安全和消费者吃上放心粮油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粮食质量检测与储粮技术应用结合,为绿色储粮服务。对正常储存的粮食进行质量检测,一方面可以利用检测数据对粮食质量状况进行客观评价,指导粮食收储和合理应用储粮技术,另一方面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储存条件、不同储存方式、不同仓型、不同粮食品种储存期间品质变化规律的技术研究,根据粮食质量数据变化调整储粮技术应用实施,保证储粮质量符合绿色要求,使质量检测为优化储粮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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