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2024-08-17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共8篇)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篇1

第一节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概述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含义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管理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等。

*主要存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科教文卫、体育、军队、警察等公共部门。*随着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量规模的不断增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日益受到重视,不少地方政府也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其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财政部于2006年下半年先后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法规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特点

1.主要配置于非生产经营领域,占有使用资产主体是非生产经营组织,资产使用目的是实现行政的、社会的服务职能,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政府机构占有使用,所以也称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

3.主要由政府拨款形成,其他来源包括政府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社会捐赠的财产、文物等历史遗产,行政性收费和向消费者收费形成的资产等;

4.主要形态应是实物形态,如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设备、文物、陈列品、图书等,其他形态包括属于流动资产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应收预付款等,还包括专利等无形资产;

5.法定性,即国有资产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补】社会产品可分为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非公共产品(私人产品)。非公共产品应由企业生产。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可以由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共同生产。

公共产品的提供要讲究公平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基本公共产品的提供和享有要均等化。不同地区、城乡、种族、阶层、年龄、性别等等,都有权享有基本的公共产品。

经济学用交易费用和信息不对称理论来说明,市场配置的成本与企业组织内行政配置的成本相等是企业资产的合理边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也存在合理边界问题。既不能实物资产全部由市场配置,排斥组织内部行政配置;也不能政府拥有全部资产的产权,排斥部分实物资产的市场配置。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应追求的目标是:按市场与组织合理边界配置实物资产;按非竞争程度和非排他程度配置实物资产,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加入到公共产品生产中来;按均等化原则合理配置;提高实物资产使用效率,保持其安全完整。

管理原则是: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依法行政配置为主原则;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原则。

二、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分级代表、分级管理”和“三个统一、三个结合”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

三个统一:国家要指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

三个结合: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在公共财政

模式下三层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即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经营公司)——行政事业单位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

各级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权,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主管部门受财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我国目前是分类监管模式,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分布有不同的管理机构进

行管理,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委托给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由各财政部门委托给事业主管部门监管;

三、国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日韩模式、德澳模式、美加模式

1.日韩模式

*财政部——主管部门模式,由财政部负责综合管理,由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把国有资产主要划分为行政财产和其他财产,其中包括:

公用财产(主要是政府办公大楼、国立学校、国立医院、公务员宿舍以及附带设施和土地);公共财产(是用于公共目的的财产,包括公园、公路等公共设施和森林、河流等公共资源);企业财产(是国有企业的生产设备、厂房、职工宿舍等)。

*立宪制的日本行政资产还包括皇室资产;

2.德澳模式

*德国、澳大利亚两国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模式为“财政部——直属局”模式即,联邦政府资产由财政部门直属的机构负责,并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管理散布在全国的联邦资产。*德国政府资产又称公共资产,泛指由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政府办公大楼、车辆、办公设备、土地等政府公共资产及其他建筑物和公路、森林、土地等公共资源。

*澳大利亚政府资产主要包括政府运作资产、政府资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澳大利亚财政管理部下设资产采购局、资产管理局、资产出售局,分别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出售,构成了从形成到处置的资产管理链条。同时资产管理局、采购局和出售局必须向财政管理部定期提交资产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财政部向国会提交预算并汇报资产的管理情况,必要时需对政府资产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

【思考】澳大利亚政府为何“难为”华为

虽然华为曾经在全球8个全国宽带网项目(NBN)中中标,但澳大利亚显然不想在第9个NBN项目中为其留一席之地: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澳大利亚当局已决定禁止华为参与投标项目总投资达359亿澳元(1澳元约合6.54元人民币)的NBN项目。这个决定无关技术和能力,事关“背景”。

这场持续了两年多的讨论最终以华为全面被拒为结果,显然,对于外国公司进入澳大利亚的核心领域,澳政府还没有准备好。

澳大利亚分析人士认为,澳大利亚的兄弟国美国拒绝了华为,美国中央情报局与澳洲情报局保持互通信息,相信美方向澳方提供了一些建议

3.美加模式

*“财政部——管理局”模式,即由财政部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并负责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法规,而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则负责行政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

在美国,由美国财政部及总统预算办公室负责联邦政府财产的预算管理,财政部负责政府财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执行机构是1949年成立的联邦行政服务总

局,具体负责联邦政府财产的管理事务;行政服务总局负责统一采购各部门需要租用的资产,以保证资产购置环节资金使用的经济和有效;

在加拿大,由加拿大财政部和国库委员会负责政府资产预算,财政部同时负责制定政府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联邦政府的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为政府资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为整个联邦政府提供后勤服务;

*包括政府财产和遗产财产;

政府财产包括政府办公大楼等房地产和车辆;

遗产财产包括收藏类遗产如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等。

【思考】

这三种模式有何异同?你认为哪一种管理模式更有效?更适合中国?或者你认为中国应该适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

共同点:财政部门为主导管理政府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和规章制度都由财政部门制定;

差别:1.不同管理模式,财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同;政府干预较多的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的职能发挥较强,如日韩模式直接由财政部门负责;而政府干预较少的国家,财政部门的影响力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如美加模式,财政部门仅负责预算和规章制度。2.不同管理模式,资产管理机构与财政部门的关系不同;日韩模式,资产使用单位各自的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负责行政资产的管理,对财政部门负责和汇报;德加模式,管理局直属于财政部,负责业务管理,并直接对财政部负责;美加模式,资产管理机构独立于财政部门。

【国外经验的启示】

1.政府集中采购资产;能以低于市场价购得资产

2.资产取得方式趋向市场化;

*授权式:资产管理机构负责政府资产集中采购,按统一标准调配资产以满足各部门使用需要,而使用部门不需要为此付费,相当于财政直接拨付使用;

适合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较多的国家;

缺乏严格健全的管理制度,自觉节约使用的意识不强;

适用于管理政府中小额资产或零散易耗办公设备和材料;

*大额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各国趋向于市场化的付费方式;

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采购,使用单位经申请可使用,向资产管理机构支付租金,但资产管理机构的收费一般低于市场价

3.资产维修方式灵活,处置程序规范;

资产管理机构灵活决定是机构下设维修部门或委托私营公司,但必须有效限制维修支出;

4.资产信息管理和报告制度完善;

设计资产信息追踪制度,或建立资产管理的数据库,用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对资产进行追踪管理;

在电视剧《潜伏》中,余则成通过调查情报站里仪器的使用情况,得知李涯和谢若琳联手对付自己,翠平被利用了;

【课堂讨论】

1.1993年,上海开始了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探索,明确由市国资委对全市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上,推行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制度,即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给包括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府机管局)所属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级机关国资办)在内的一些部门实施管理,该管理体制模式被称为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上海模式。

该模式规定了三项内容:各单位汽车编制、配备和更新,由市政府机管局统一管理;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实行权属统一管理;市级机关国资办统一管理市级机关国有资产;

我国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状况如何?你有什么想法、建议?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于其非营利性的特点,长期主要依靠国家行政手段进行资产和资金的分配。由于没有良好的监管机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一是资产管理混乱、家底不清;二是资产处置不规范,损失浪费严重。三是资产利用率低,闲置多。

2011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昆明市市属改制企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听证会。广泛存在于昆明市属改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将推行有偿使用制度,从而告别无偿使用时代。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篇2

(1)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占国有资产比例逐年增长, 但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投入仍显相对不足。自2002年以来,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国有资产中的比重从2002年的24.11%上升到2008年的35%, 增幅十分显著。西方发达国家公共财政支出持续呈增长趋势, 公共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70年的约28%上升到1990年的43%。

(2)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体来源日益多元化, 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的体制不完善, 执法不严格。虽然资产属国家所有, 但出资人缺位严重, 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没有人承担风险, 更谈不上有效监管, 出资人缺位使监管失控。资产占有单位在进行市场化经营时, 就有可能任意处置, 违规投资和经营。

(3)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配在趋向合理, 但各行政事业单位也存在苦乐不均的现实。由于体制上的缺陷, 单位间在资产配置上苦乐不均, 形成了国有资产资源的巨大浪费。

(4)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中管理在不断强化, 但仍面临国有资产在这过程中不断流失的困境。

2 国内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上的有益探索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是国有资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改革和管理问题才被提到国家议事日程上, 现在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还没有找到一条普遍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或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办法。下面以上海模式进行分析。

1997年, 上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就开始推行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制度, 该组织体制的基本模式是:国资委———行政事业主管部门———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产业集团, 形成三级架构。上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 就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管办分离, 加快事业单位改革,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改制, 推向市场;暂时不宜完全市场化的, 要引入市场竞争规则, 模拟市场化。

3 国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借鉴

如何有效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这漫长的历程中, 不同国家在资产的成因、资产在该国经济中所占比例和所起作用、资产管理模式及成效等许多方面呈现出多样性。由于发达国家非经营资产管理进行早, 管理方法相对成熟, 操作性强, 而且一定程度上代表的时代的潮流, 因此本文在介绍国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以中西方文化下的日本和美国为例。

3.1 日本模式

在日本, 明确非经营性资产国有发展责任的法人主体有两类:一类是公法人, 包括雇员为公务员的公共团体以及雇员为非公务员的特殊法人、认可法人等;另一类则是私法人中的公益法人。

日本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1) 政府作用非常突出。在日本, 诸如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主要领域, 一直都是由政府直接组织, 所需投入也几乎全部来自于财政拨款。 (2) 有完整而稳定的法律体系。在日本, 涉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机构组织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法律体系详细而明确。

3.2 美国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一些国家普遍流行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是国家公园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公务员系统, 作为国家官僚机构的一部分。管理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一般的财政预算, 而不是取得的营业收入。在许多其他国家由政府提供的服务, 在美国却由非营利组织和私人提供。覆盖的领域有:文化、艺术、娱乐、教育、研究、卫生、医院、托老院、托儿所以及其他卫生机构;社会服务, 残疾人救济、难民救济、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经济、社会和社区发展;住宅、就业和就业培训;法律服务、慈善、宗教组织、专业或行业组织, 等等。美国人民相信, 非营利组织还可以提供政府所不能提供的服务。

4 借鉴其他国家经验, 完善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4.1 全面清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明晰产权

产权问题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核心问题, 产权虚置问题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产生一切问题的根源。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形成比较复杂, 单位分成很多类, 性质也比较复杂, 所以对其产权界定也是如此困难, 也才呈现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明晰越加重要性。

4.2 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建设

作为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神圣不可侵犯, 禁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这是我国立法一贯坚持的原则。这是因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 是全民利益的载体和源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物质基础, 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任何侵犯, 都会直接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就是要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给予充分保护。

4.3 健全规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科学管理制度

仅从法律制度建立是远远不能完全解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问题, 还必须依靠科学的管理制度。要从工作的实际出发, 制定和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又要从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入手,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管理队伍, 提高管理水平。

4.4 制定和执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考核指标

制定资产管理考核指标, 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 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有资产的完整、安全性指标, 使用中的高效性指标; (2) 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制定保值、部分增值指标。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的量化考核指标, 严格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监督工作, 并做到赏罚分明。

4.5 严格规范和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针对很大一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流失是在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过程中产生的,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必须重点管理, 严格监控。 (1) 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严格资产的报批、登记手续。 (2) 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资产, 要按市场化运作进行, 对资产进行评估。 (3) 对闲置或多余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或投资经营等, 要按国家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按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阶级分别设置账目及明细账。

5 结论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管理体制, 严格执行国家资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各级部门上下通力协作, 齐抓共管, 形成管理的合力, 真正把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高效, 更好地服务于行政事业任务, 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李忠信, 王吉发, 李树岗.国有资产管理新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6.46-48.

[2]肖翔.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M].上海: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2008.31-34.

[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课题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研究[C].经济参考研究, 2009, (1) .

[4]方虹, 牛晓燕.我国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有益探索[J].产权导刊, 2008, (3) .

浅析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法 篇3

摘要:本文就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因和特点进行分析,论述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方法和治理措施。

关键词:经营性 国有资产 调控层面 运营层面

0 引言

对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涉及到相关利益方的协调,也涉及管理有效性的问题。对于竞争性国有资产可以纳入运营层面,按照市场机制管理;而对于非竞争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型国有资产,则可以纳人调控层面进行管理。

1 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因与特点

1.1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因 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在调控层面和运营层面上是完全不同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既考虑了市场经济下“二公”原则的要求,又充分照顾了现阶段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对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影响。

1.2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

1.2.1 在调控层面上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 百分之百控股使政府干预不会直接损害其他企业或投资者的利益。设立调控层面,是充分考虑到国家现阶段持有国有资产:尚具有特定的政府目标,因此,政府作为产权代表不能只按照经济目标来一些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政府在调控层面上,通过产权代表和百分之百控股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等国有企业,依然牢牢地控制着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本。

1.2.2在运营层面上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

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对运营层面管理的总体思路是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减少政府干预。具体而言:在运营层面上的企业是由国有企业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在运营层面上是按市场规则进行规范运行的子公司,和其他类型所有权的企业是相互独立平等的主体,在产权交易上没有障碍。因此在上市、并购、合资,以及其他各种产权多元化的组合方式方面均无实质性障碍。

2 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方法

2.1 定位

2.1.1 对调控层面上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定位 政府作为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应义不容辞地履行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股权方面的职责。目前,这些职责是由中央及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来承担的。作为产权代表,政府履行其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股权方面的职责,如果按照功能分类,非常类似一个控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能。

2.1.2 对运营层面上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定位 政府产权代表对运营层面应完全不干预。产权代表对运营层面应完全不干预,把对运营层面的管理监控职能完全交给位于调控层面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换言之,产权代表对运营层面的管理不应该“越位”。

2.2 治理结构

2.2.1 调控层面上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治理结构 实现战略与投资管理职能,由于国有资产所涉及的产业面极为宽广,原则上可按产业划分形成战略与投资分委员会,并由政府相应的产业管理部门和各政府相关部门委派该委员会委员或主席,在当前体制下,行政与产权职能重叠,各战略性委员会所制定的产业战略成为该产业国企制定企业战略时的指南,战略管理涉及投融资决策以及股利政策,是产权代表最核心的职能,作为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履行好其战略与投资管理职能;实现人事与考核管理职能,产权代表的战略意图能否贯彻也取决于企业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是否接受产权代表的指导性意见,产权代表有权向企业派出董事、监事提名并批准高层经理人选,某些重要企业的重要岗位的考核可能也许要党的组织部参与;实现薪酬与激励管理职能,产权代表有权审核批准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和各种激励方案,有关方案都要与战略目标以及市场状况挂钩;财务与审计管理,产权代表有权审核批准企业的财务体系和相关报表,批准重大交易和预决算,并决定是否实施审计。

2.2.2 运营层面上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治理结构 实现战略与投资管理职能,对控股的纳入运营层面管理的企业,调控层面的控股公司或集团公司通过在前者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来实施其战略或投资意图;对参股的、没有实质控制权的纳入运营层面管理的企业,则通过在这些企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来施加重要影响;实现人事与考核管理职能,对控股的纳入运营层面的企业,调控层面的控股公司或集团公司通过向前者的董事会派驻董事、在前者的董事会议及股东大会投票来控制该企业的重要管理层职能,对参股的、没有实质控制权的纳入运营层面管理的企业,则通过派驻董事、投票来对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命施加重要影响,研究产权代表职能和分析产权代表自身也及时,资本成本的概念无法回避,概括地说,国有资产产权在声誉和索取权方面远未到位,而在实施控制权的其他方面则往往越位;实现薪酬与激励管理职能、财务与审计管理职能。

2.3 管理措施

2.3.1 在调控层面上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要实行差异化 要有效地实现对竞争性国有资产和非竞争性国有资产的差异化管理。纳入调控层面管理的国有企业,既包括竞争性国有资产,也包括非竞争性国有资产。对于竞争性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突出特点是政府干预,具体表现为价格管制、国家经营和创造竞争等方式,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对国民经济稳定、安全发展的调控能力。非竞争性国有资产所在领域的问题是市场无法解决的,因为国家持有的目的明显不同于竞争性国有资产。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构架战略而需垄断经营的企业,可以采用价格管制、国家经营和创造竞争三种方式来经营,对这些企业的业绩评价不能以利润高低作为标准,而应该注意收益和成本;对于涉及肩负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国有资产,如经营城市公用设施的企业,则可以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绩效评价上,尽可能量化业绩并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而不是简单地用资本来回报评价。对非竞争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资产产权代表需要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发改委、财政部等)进行协调,以有效的实施战略与投资管理职能、人事与考核管理职能、薪酬与激励管理职能、财务与审计管理职能等。

2.3.2 在运营层面上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要实施资本管理 对于纳入运营层面管理的竞争性国有资产,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产权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产权管理责、权、利相对称的前提下,应切实实施资本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点:①按照市场平均的资本成本和资本回报率水平作为竞争性国有资产保的标值增值准。②引入市场化的产权管理方式。③在界定清楚产权即解决了谁代表所有者管理国有资产时,尚必须明确谁有权代表政府出售资产,出售资产的程序、出售收益的处置权等关键问题。④对于纳入运营层面管理的竞争性国有资产,具体由调控层面的政府控股公司、集团公司来行使产权所有者的管理职能。⑤实行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

3 结语

总而言之,政府的多重目标所导致的各种干预行为,只能在调控层面而不能在运营层面;运营层面中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管理,完全是企业内部行为,均按照规范的公司制模式运行,政府不能直接干预,最多只能通过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公司来体现其意图。由于政府目标多重性及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得到有效地解决,这种解决是通过将企业纳入运营层面,按照市场机制运行来实现的。

参考文献:

[1]吴红卫.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6:12-15.

[2]韩鹏.浅析会计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2:159.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篇4

一、摘要

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气象事业发展。气象后勤工作作为气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气象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十一五”期间,气象后勤工作紧密围绕气象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提供与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保障与服务,实现气象后勤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对气象事业发展起到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对气象部门的投入不断加大,气象部门国有资产的总量也不断上升,这些国有资产有力的保障了气象事业不断发展。气象后勤部门作为气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部门,在如何管理好这些国有资产,维护好气象部门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发挥资产的最大潜能,促进气象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气象后勤部门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现状

(一)气象后勤部门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种类 从调研的情况看,目前气象后勤部门的国有资产涵盖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两大类。气象后勤部门除了管理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外,还对气象部门公共部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管理、保障和服务功能。所以相对于其他业务单位而言,后勤部门的国有资产种类多,管理难度大。1.经营性国有资产

气象后勤部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围绕房产资源展开,如房屋出租、广告阵地招租、招待所或宾馆酒店经营等。近几年来,为了弥补事业费的不足,气象部门通过有关程序,将一些房产资源进行开发转入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包括业务、办公等各类房产、各类办公用设备设施、职工食堂设备设施、医疗器材以及车辆等。围绕这些非经营性资产,后勤部门行使了财务管理、房产管理、物资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管理;提供办公用房,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安装和建设服务;开展了保卫、绿化、保洁、供水、供电、供暖、水电暖维修等保障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气象后勤部门按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气象部门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已经有近三十年历史经验,主要以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业务分布在不同业务单位。后勤部门不是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主要部门,但在大的环境背景下,其管理模式还是较为成熟的。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实行三层管理模式,建立了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三个层次的管理框架。

第一层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目前按照管理职能,区局计划财务处,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国有资产的统计、审核。通过对上海等局的调研,主要采取主要采取的做法是: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局计划财务处来行使上述管理权限。总体上都是要求各单位:定期上报财务报表,以了解国有资产的运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每年进行定期盘查及统计工作,对于报废及新增的固定资产,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还要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登记。

第二层次: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部门

根据气象后勤部门的国有资产特点,房屋出租等固定资产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部门职能由后勤服务中心管理运行。

第三层次:国有资产经营实体

为了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运用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通用形式,依法建立了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如上海的气象招待所、宁夏气象局招待所、江西的蓝天酒店、上海的申空广告有限公司等。这些经营单位在气象后勤运营管理部门指导下,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对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两层管理模式,局计划财务部门按照规定对国有资产配置、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事项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后勤部门负责本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的具体管理。

(三)国有资产运营状况分析

气象后勤的管理体制不断发展变革,经过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气象后勤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过渡。体现在气象 后勤国有资产的运行机制上,由原来的全面、封闭、自给自足的小社会向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由后勤服务的福利型向有偿型转变;由部门所有制向多种形式所有制转变。

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已经在气象后勤部门发挥国有资产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如对气象后勤部门的固定资产均已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做到统一规范、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对固定资产组织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纠纷调处、清产核资、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做到固定资产权属清晰,安全完整。固定资产从采购、验收、领用、使用、保管、维护到报废核销等各个环节都建立了完整的制度和流程,并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从财务管理模式来看全国气象后勤部门的国有资产,其经营收入已全部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或全额上缴,当事业经费不足时,以预算的形式向上级申请给予补充。根据对气象后勤部门调研情况来看,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占本部门总收入的比例基本都在10%-40%之间,只有少数省份的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占本部门总收入比例较高,达到70%左右。

可以看出,气象后勤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类型进行了分类管理。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主要是依托存量房产资源成立经营实体开展宾招服务、门面房出租、户外广告阵地对外出租等经营性行为,对这类资产以市场化机制来运作,力争经济效益最大化;非经营性资产的管 理主要是朝社会化方向发展,以专业化、科学化、成本核算为指导思想开展服务外包、有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管理模式。从调查反馈信息分析得到:气象后勤部门经营性资产的收入主要是房屋出租,64%的省有房屋出租,33%的省经营宾馆,25%的省实行部分服务有偿收费,大部分省份都对公共部位的管理开展了或多或少的外包服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意识比较薄弱。

整体来说气象后勤部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还是比较薄弱的,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比较严重。气象后勤部门的资产一般由国家拨款或划拨形成,对资产的效益没有硬性的评估机制,使得资产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资产管理没有保值增值的意识,更没有对资产的效益发挥形成科学的评价机制。资产管理“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没有形成资产配置、使用、调剂的管理机制,资产无法发挥最大效用。

2.资产账实不符现象比较普遍。

气象后勤部门的账实不符现象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有的是由于机构调整、机构合并没有对资产进行及时调拨、划转;有的是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履行报废核销手续;有的是由于和气象业务特性息息相关,很多资产采购跟项目挂钩,资产由业务单位使用,但财务上由后勤部门管理,这类资产由于项目验收程序或者后期管理上不到位,没有及时划转给业务单位。这些都造成了气象后勤部门资产有账无实的现象。3.公车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据有关统计,公车运营维护费用在“三公”消费中占较大比例。气象部门也不例外,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气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气象专家和业务人员的交流往来也越来越多,公车使用的频率也相应大幅增加。于是,不断增加的用车需求与车辆维持费用要求压缩的这对矛盾便越来越突出,以至成为车辆管理部门需要面对的管理难题。

4.资产管理市场化配置程度不高。

气象后勤部门还处在自己办后勤阶段,从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维修维护、绿化、保洁、保卫、交通车辆到会场服务、业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等一包俱全,虽然已经有部分保障服务以外包形式走向社会,但在充分利用市场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服务成本方面做得还不够。

5.经营性资产企业化运作能力还不强。

虽然气象后勤部门已经成立了独立的经营实体或企业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但其企业化运作能力较差,在制度建设、资本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利润上缴、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效益最大化方面距离现代企业管理还有一些差距。

三、气象后勤部门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资产的管理模式初探 气象后勤部门如何管理好国有资产,发挥资产最大效益,其管理模式目前处在研究探讨阶段。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既有共同的国有资产属性,又有各自不同的使用及价值属性,因此在管 理中既要针对其共性,又要根据其相互之间的差异性进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一)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各级管理部门的作用

气象部门对国有资产实行中国气象局领导下按照隶属关系分级管理的制度。各级计划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对国有资产配置、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事项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各单位(含后勤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的具体管理;此外,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复办理产权变动、注销和进行账务处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各级管理部门,应在自己的权责范围内切实发挥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有力促进气象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遵循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原则

1.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控制风险和注重绩效的原则,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纠纷的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要定期对自用和出租、出借的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借出资金进行清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本单位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出租、出借取得的租金、利息等要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鼓励实行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2.国有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以及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是本单位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应当依据其办理产权变动和进行账务处理。账务处理按照现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执行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后勤部门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及经营收益流失,在遵循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原则的基础上,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从购买使用到报废核销的各项流程,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后勤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具有相同的资产属性,即同为国有资产。因此,后勤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应注意以下环节:

1.建立完善实物资产的定期清查制度。本着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的原则,每年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并对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对资产清理的常态化管理制度。对于确实找不到实物的账目,要进行书面说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对由于机构调整、人员调动带来的资产变动,指定专人限定期限跟踪办理划拨手续;对项目采购的资产,账在后勤部门,实物在业务单位的情况,采用会议纪要、双方书面确认等书面记录作为资产划转的依据,使这类资产尽快转移到业务单位。2.完善资产使用的管理流程。要建立健全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管理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对实物购置、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自建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此外,还要根据财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领用应经主管领导批准,资产出库应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办公家具、微机(包括台式和便携式)、相机、摄像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等资产要落实到使用人,其中多人共同使用同一资产的要指定一名使用代表人。配备或领用以上资产,应当由资产使用人或使用代表人对配备和领用的资产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核对后签收。使用人员离职或其他原因需要交回配备和领用的以上资产,应当及时交回,并且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对交回的资产进行核对后签收。

3.严格遵守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程序。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处置范围包括闲置资产,报废、淘汰资产,产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必须保证权属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再予以处置;被设置为担保物的国有资产处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此外,资产处置还应根据规定权限,并按照单位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单位审批、评估备案与核准以及公开处置的程序进行办理。

(四)根据国有资产特性实行差异化管理

后勤部门管理的国有资产根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进行了分类管理,同时对非经营性资产又按保障类与服务类进行划分,具体在实际工作中对这些资产实行区别化对待,差异化管理。

1.以优化配置为前提,推动物业类资产管理的社会化进程。物业管理社会化有其优势:一是物业社会化可以利用承包企业拥有的集约资源和管理效率降低物业类资产的经费投入。因为承包企业通过承揽大量专项服务业务,通过规模经营来实现比单个物业管理企业经营高得多的经营效率,因而能够以优质低价的服务为业主提供服务。二是物业社会化可以降低管理中的人员成本。如物业管理通过外包不会再陷入各种具体的纠纷中,哪个员工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到位,产生了问题,就由物业公司按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处理,甚至更换,不会发生顾及“关系”情面、人员只能进不能出的尴尬情况,规避了“养闲散人员”的风险,从而降低了人员成本。三是物业社会化可以集约化的使用人才。从各省局后勤部门的人员结构看,职工老龄化程度都非常严重,高学历人员非常缺乏。而从目前各省局的人才政策看,为后勤部门引进事业编制的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的难度又非常大。而将物业对外发包,日常工作中只需配备少数人员监管即可,从而解决了人员缺乏的矛盾。物业管理社会化是一种趋势,但要注意处理好相关问题: 一是物业类资产管理的社会化要经历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不能为社会化而社会化,不能无端地打乱原有的工作秩序或制造工作矛盾,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择机进行改革,并在推进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使后勤部门真正从“办后勤”向“管后勤”转变。如上海局后勤中心根据事业编专业人员引进困难、现有在编人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的情况,结合智能化的新业务大楼启用,准备将原来外包给多个小公司的保安、保洁、绿化以及聘劳务工保障的给排水、供配电、工程维修等项目外包给一家具有综合实力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资产配置便可以得到优化;将分别由保卫科、综合科、保障科等多个科室行使的物业管理职能集中于一个科室,对物业外包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人员配置便也可以得到优化。经调研,物业整体外包后,不仅能有效解决后勤在编专业管理人员少的问题,还能大力提升全局的物业专业化管理水平;经测算,物业整体外包后,因为实行了集约化、专业化管理,还能大大降低管理成本和物耗成本。随着智能化新业务楼的即将启用,上海气象局后勤中心的物业社会化改革方案也正在深入推进之中。

二是物业管理项目对外发包一定要严格规范操作,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招投标。招标前要到参与竞标的物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物业公司的资质状况、实力水平以及现有物业管理项目的实际管理能力,选择真正具有综合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合作;

三是物业管理项目外包后一定要严格管理。物业资产管理不是一包了之,要根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严格监管,对安全制度落实、图纸 资料归档、水电使用审批、应急方案演练等要严格把关,对管理目标的考核一定要具体、细化,具有可操作性。对不能按认真履行合同标准要求的,取消下一期合同竞标资格。如深圳市气象局在刚进行物业外包时也遇到了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物业公司,但通过认真选聘,严格管理,现在也已从物业管理社会化中获益。

2.以公车治理为契机,探索解决公务车辆的管理难题。当前,从国家大的宏观背景看,党政机关“三公”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要求公开党政机关“三公”经费呼声日高,党和政府治理“三公”问题已箭在弦上,势在必行,公车改革已拉开序幕。6月份,在中国气象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国气象系统开始了公车专项治理工作,各省市(区、市)气象局也在按计划按要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作为承担车辆管理的后勤部门,在按要求做好车辆重新核定等各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还应深入探索并不断加强对公车维护、使用的各项管理。

(1)按规定购买保险,用制度为车辆资产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以及按照中国气象局发文要求,选择规定的保险公司为长期合作方,为所有车辆办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为车辆资产安全提供保障。

(2)按规定维修保养,用制度提高车辆的使用价值。一是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实行一车一账,制定维修、保养、年检计划,精打细算,随时跟踪监控;二是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修理 厂洽谈合作,签定修理合同,降低成本,提高保障效率;三是选拔责任心强、懂维修的同志组成车辆故障鉴定小组,当驾驶员提出修车申请时,进行故障初检,确认需要送修的,再安排送往定点修理厂检查、维修;四是质量监督,通过驾驶员现场监督、接车时仔细试车验收等方式,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质量。通过规范的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使车辆延长了使用年限,从而提高了资产的使用价值。

(3)按规定程序审批,用制度为车辆使用严格把关。一是明确局机关各职能处室的用车权限和后勤部门的车辆管理职能,做到既分工协作,又权责清晰;二是明确车辆使用范围和申请省(市)内、外用车程序以及车辆派遣审批权限;三是规定车队队长、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定期进行考核,严防公车私用。

(4)按要求整顿治理,把握时机推动公务车辆改革。公务用车问题是各级都十分关心的突出问题,公务用车在管理和使用上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必须通过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加以解决。目前,我们应首先在中国气象局和省局公车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公车治理清查的前期工作;其次结合实际工作深入研究,借鉴和探索并根据时机推动公车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取消公务用车。按公务人员的职务、级别以现金形式每月发放交通费用补贴,超支不补,节余归己;或是将补贴费用由部门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限额内凭票报销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使用或按一定比例奖励个人。二是探索暂时保留部门单位现有公务车,但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逐步取消公务用车;组建公车出租公司,保障部门单位的公 务用车需要,按企业模式运营管理,向公务人员按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发放公车券,超额自负。

3.借鉴“楼宇经济”模式,打造气象后勤资产经营品牌。任何资产经营要具有生命力都必须有其核心竞争力,打造自身的品牌,气象后勤部门的国有资产也不例外。适应市场要求,在梳理现有的资源和产品的基础上,分析市场现况、趋势和企业现实,聚焦到最可能成功且有发展潜力的一个主导产品上。气象后勤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主要是房产资源,在开发存量房产资源方面可以遵循“楼宇经济”的发展模式。

1.实现市场化运作。详细了解不同地段营业房的经营情况和租金情况,根据地段和房屋现状对租赁房屋的租金进行合理调整。使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遵循市场规律,随行就市,避免了租金定价与市场实际情况的脱节,改变国有资产经营不善的状况,实现其保值增值目标。

2.根据气象业务的特点和优势,瞄准特定群体,如围绕气象业务服务的设备供应商,软件供应商,以及和气象服务高敏感行业等,通过引入他们承租气象部门的房屋资源,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服务于气象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建设气象产业园区模式向有关部门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更好的服务于入驻企业,从而打造气象后勤资产服务的品牌企业。

4.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抓手,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无论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企业化经营还是闲置非经营性国有资 产的市场化运作,都应按照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机制进行经营管理。

一是要按照《公司法》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具有一定规模、且条件成熟的企业,要逐步推进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建立并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对已经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要推行由董事会选聘、考核、奖惩高级管理人员,授权董事会行使重大经营决策等出资人的部分职权,尽快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运行和制衡机制。对规模较小或条件还不成熟的企业,也要实现事企分开,减少行政干预,用考核机制对企业实施调节和管理,真正让企业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是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的选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依照有关规定,确定所出资独资企业中负责人的薪酬,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该负责人的奖惩等。此外,还可逐步采取面向社会招聘职业经营管理者的模式,对企业管理者实行契约化管理。

三是要推进人事、用工、分配等制度改革,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真正做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成本核算,依法进行收益分配。对经营 性国有资产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例如,企业的房租、水电、人员工资等都由其在自身的经营收入中弥补,使成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成本,从而督促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者严格按照市场化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提高创造效益的能力。另外,考虑到实际情况,一部分经营资金也直接从成本中补充到最急需的部门,有力地支持了气象事业的发展。

在对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上,首先按规定向国家缴纳各种税收,然后进行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两种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最后再根据股权所占比例进行分配。“两金”的提取在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的同时,也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使企业得以再投资,不断发展壮大气象产业。

五是要培育独特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腾飞的翅膀,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制度贯彻执行的保障,它主要从三方面决定企业的命运:一是顾客忠诚度的高低和忠诚顾客群体的大小;二是员工忠诚度的高低和员工忠诚群体的大小;三是品牌影响度的高低和大小。企业文化是一种适应时代管理需要而产生的企业管理思想、管理方式。因此,企业经营者应积极倡导并带头培育独特的适合自身的企业文化。

五、结论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篇5

招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等经营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招租行为。

第三条 财政局代表人民政府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收益处臵,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包括:财政补助或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提出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方案;

(二)监督、指导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工作;

(三)负责选聘评估中介机构和招租代理机构;

(四)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和资产处臵的管理。第四条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经营的出租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相关工作;

(二)配合评估机构和招租代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四)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五)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及时上缴财政;

(六)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出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 评估中介机构是受委托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实物价值、市场租金水平等进行评估并具有专业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其主要职责是:

(一)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评估,恪守职业操守,遵循相关的资产评估准则;

(二)根据评估目的,恰当运用评估方法,形成合理的评估报告;

(三)评估报告送交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第六条

招租代理机构是受委托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的中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规则和流程;

(二)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规则,具体组织召开招租会,通过竞拍或竞投公开选取承租人,并与中标承租人签定中标确认书;

(三)招租会全过程应做到规范、透明、严谨,不出差错漏洞,确保招租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合规、合法、顺利进行;

(四)招租会现场全程录像监控。

第七条

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必须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全社会公开招租信息,除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当通过公开招租程序确定承租人。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出租且实际承租人履行原合同情况良好的,可在原合同到期后与资产管理单位直接续签一次租赁合同,但租金水平不得低于评估中介机构的评估值,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并且不得转租。

第九条

为公平有序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工作,避免恶意竞争,原租赁合同期限到期后,在原租赁的资产继续向外出租的情况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原承租人可直接续签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

(一)原承租人承租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必须是通过公开招租程序或属于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程序取得的;

(二)租赁期内履行合同情况良好,无拖欠租金行为;

(三)合同期满;

(四)原承租人同意按资产管理单位要求提高适当租金(增幅一般为原合同租金10%,低于或高于10%的由财政部门重新委托评估,并按评估价确定租金增幅)。

按本条规定续签租赁合同的,不得转租。

第十条 资产管理单位应于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前两个 月,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如实填报《招租申请审批表》,送交区财政局审批。填报内容包括:

(一)资产名称、地址、性质、面积和周边环境情况;

(二)拟定租金底价、租期,招租方式并具体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

(三)实行公开招租的,应拟定竞租资格条件。第十一条

在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公开招租方案后,资产管理单位向招租代理机构提交招租资料,启动公开招租程序。

第十二条

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期限原则上为1至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特殊或大宗资产的租赁期限,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确定。

第十三条 竞租人可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竞租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能严格遵守出租人提出的对于租赁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限制性规定,爱护所租赁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三)有特殊用途的资产,投标单位应符合对口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资质要求,并通过审核。

第十四条 公开招租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租公告。招租信息由招租代理机构负责在相关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开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少于15天。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管理单位名称、拟出租资产的详实地理位臵、数量、面积、租赁期限、用途限制、转租限制、招租底价、竞租保证金、竞租时间、地点、竞价方式和交租方式等。

(二)竞租人报名。报名前,竞租人应自行到现场详细察看竞租资产,充分了解该资产的现状。报名时,身份为法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为自然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招租代理机构指定的报名处登记报名,并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竞租确认登记。报名登记人员应认真审核相关证件和保证金缴款凭证,按先后顺序对竞租人进行登记和编号,同时严格做好报名登记情况的保密工作。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20%。

(四)公开竞价招租。招租代理机构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并遵循“价高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如招 租资产须继续投资,且采取承租人垫资,以租金抵扣垫资的,同等条件下,以抵扣租期最短为原则,确定承租人。

(五)中标确认。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认承租人的,现场开标,并以签订中标确认书为准。

(六)合同签订。招租竞价成功后,竞得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资产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交纳合同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租赁合同由财政部门、资产管理单位和承租人各持一份。

(七)资产交接。出租资产的移交使用在资产管理单位和承租人之间进行。资产管理单位应向承租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未竞得人。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作缴纳合同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竞得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作自动放弃承租权,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单位、监管部门和招租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租活动;若上述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共同利益人参与竞租活动的,该工作人员应在竞租前申明并予以回避。

违反本条规定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在公示结束前被举报或揭发并经调查情况属实 的,上述人员取得的竞得人资格无效;

(二)在合同签订后被举报或揭发并经调查属实的,解除合同;

(三)资产交接后被举报或揭发并经调查属实的,解除合同,并由该工作人员负责追回出租经营性国有资产。对不按规定回避的工作人员,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 经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采用协议租赁等其他招租方式:

(一)对于性质特殊或有特别用途的资产;

(二)出租给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办公用房的资产;

(三)其他经审批同意未实施公开招租的资产。第十八条 租赁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双方终止合同。经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结算,未使用期间的租金退还给承租人。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关于承租人义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等所有规定,均应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篇6

一、基本情况

截至底,全县应列入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255个,独立编制机构数497个,较上年度增长4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283个,较上年增长17个(县总工会的资产全部为会员资产,县供销社的资产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未列入本次资产专项报告的编报范围)。

一是资产按机构性质分。全县行政单位资产33.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8.8%。全县事业单位资产34.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1.2%。

二是按资产的价值形态分。我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面数总计6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账面数:40.4亿元,占比59.3%;固定资产账面数:23.6亿元,占比34.7%;无形资产账面数:0.5亿元,占比0.7%;在建工程账面数:3.5亿元,占比5.1%。负债账面数总计40.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27.5亿元,事业单位12.7亿元);资产实有数6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33.2亿元,事业单位34.8亿元),负债实有数40.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27.5亿元,事业单位12.7亿元)。

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7亿元,占比53.7%;通用设备5.1亿元,占比21.4%;专用设备4.4亿元,占比18.8%;其他资产(家具用具、图书档案等)1.4亿元,占比6%;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0.4亿元,占比76.7%;计算机软件0.1亿元,占比22%。

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资产,均是以购置时的价格计价的累计数,是财政决算的账面价值,如房屋等建构筑物,大多形成的时间较久,原始价值较低。

二、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的各种经济资源,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财政、国有资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建制度、抓管理、重效率”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保障社会治理有序运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添社会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资产租借情况良好。截止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总计217.3万元。从资产类别上分析,流动资产账面未显示,固定资产总计217.3万元,其中:房屋类资产总计217.3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为100%。从单位性质上分析,行政单位总计186.9万元,占比86%,事业单位30.4万元,占比14%。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无对外投资金额;

二是资产处置较为正常。2018年,资产处置账面原值7614万元。其中:从单位性质来看,行政单位处置资产2660万元,占比资产处置账面原值35%,事业单位处置资产4954万元,占比资产处置账面原值65%;从资产类别来看,流动资产处置1604万元,占比资产处置账面原值21%,固定资产处置5997万元,占比资产处置账面原值78.7%,无形资产处置13万元,占比资产处置账面原值0.3%;从处置方式来看,报废报损1773万元,占资产处置总额的23.3%,无偿调拨357万元,占资产处置总额的4.7%,出售、出让、转让5484万元,占资产处置总额的72%;

三是资产效益较为明显。2018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共计3260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益587万元,占总收益的18%;处置收益2673万元,占总收益的82%。无对外投资收益

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资产管理政策有效落实。

县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围绕“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目标,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教育、卫生、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结合行业管理特点,也对资产管理制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及监督工作扎实推进。

(二)资产管理改革推进有序。

一是全面推进公车改革。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2016年开始,我县在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已全面完成车改工作任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执法用车配备、更新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截至2018年底,全县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保留450辆,较车改前减少278辆,减少38.2%。其中,县级行政机关保留365辆,减少212辆,减少36.7%,乡镇行政机关保留85辆,减少66辆,减少43.7%;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也正有序推进;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至2018年,县委、县政府对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改革工作进行了两次全面改革。将县级部门所办各级国有企业44家,通过改革后由县国资局直接管理的县属国有企业共有5家,其中公益类企业1家、商业类企业4家,下设14家一级子公司、5家二级子公司、2家参股独立运营公司;

三是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大中专项维修、统一物业规范的原则,已对县级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土地实行统一确权管理,保障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之需。

(三)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管理,县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资产配置管理方面出台了办公设备配置的预算编制标准,执法用车的配备范围、标准、规格,办公业务用房的标准,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范围、标准、品种、方式;在资产效益管理方面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范,基本上做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执行效果较好。

(四)资产管理责任不断强化。

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县、乡镇财政不断加强各部门单位资产配置的预算管理,将设备购置纳入了政府采购;对车辆购置实行编制和预算管理,基本做到有预算才能购置;对办公业务用房的修建,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

四、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一些部门和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仍较薄弱,管理较为粗放。资产权属不明、家底不清、闲置浪费、低效使用等问题仍然存在。

(一)部分资产权属不明、底数不清。

一是产权登记与核算脱节,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由于资产建设、投资来源渠道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不相衔接,有的产权登记在一个单位,占有、使用核算在另一个单位;部分单位由于多种原因形成资产处置、变更处理不及时,有的实物形态已经消失而账面金额仍然保存,有的单位房屋和车辆未办理产权登记。

二是部分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已竣工使用多年,而长期未办竣工决算,滞留于“在建工程”。

三是未办理产权也未纳入财务核算,还存在部分国有资产无产权。财政投入修建的部分公益设施和养老、卫生、教育设施等权属也未明确界定。

(二)部分资产配置、使用绩效不高,处置监管仍不到位。

一是资产配置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资产配置缺乏可行性论证,配置过剩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应实行政府采购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执行,自行采购或直接交由下属事业单位实施。

二是资产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有的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规格不适当,形成闲置、浪费;个别单位职工占用国有资产谋取私利。

三是资产处置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未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处置,有的单位应报财政审批的而未报批,有的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出借资产,有的单位未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违规将办公用品产权分割转移到其他单位。

(三)资产管理的相关基础工作较薄弱。

一是资产核算管理较差。主要表现在核算方式不统一,数据不完整、不准确,而且多是静态数、账面数,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基建项目完工已投入使用多年,但迟迟未办理竣工决算,资产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导致资产处置更加随意,流失更具隐蔽性等。

二是信息化建设亟待提档升级。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落后、信息交换不畅通不及时、管理粗放的情况十分普遍。

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管资产未纳入国有资产报表统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尚未实现全口径、全覆盖。

五、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建议

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县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强化管理意识和责任落实。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全部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要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把资产的配置、使用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把管理、使用保护国有资产作为干部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调动干部职工主动参与资产管理的积极性。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强化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做到管理使用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抓紧妥善解决资产权属不清的遗留问题。

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抓紧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弄清家底,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实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分类分级管理,对行政机关做到产权登记主体与使用管理核算主体衔接;对事业单位做到产权登记主体与使用管理核算主体一体化。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

按照国家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配置、处置、调剂、有偿使用的审批程序,进一步细化资产的配置标准、收入处置等管理办法,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严格按规定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调配统筹机制,加强闲置资产调配,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严控将行政机关资产对外投资或作为企业经营注册资本,严禁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作为企业贷款抵押,确保资产安全。

(四)强化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篇7

关键词:国有资产,资产管理,民生视角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基础,在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关系着社会和谐建设,对于提高相关单位办事效率、效果,更好的服务社会公众具有着重要意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以盈利为目的,是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发挥的基本保障,在我国国有资产中占有着很大的比例。为了行使国家基本职能,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非常重要。民生理念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融入,能够有效提高管理质量,优化资产配置。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我国国有资产被划分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及资源性原有资产三大类,其中与行政事业相关的国有资产,被称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它属于公共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管理,其使用与管理中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较强公益性,不投入或不直接投入生产经济和流通领域[1]。是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建设公共设施、维护公共教育、维护公共安全、进行公共行政、完善公共保障等方面责任过程中形成的资产,是国家政权和民众公共利益实现的关键,是保障社会公众享有平等权利的物质条件,在教育和扶贫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是被赋予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特殊职能的国有资产。通过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概念的分析不难看出,这部分资产的运作目的是为了行政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建设与进步,为了社会管理和公共福利的实现。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逐渐开始从竞争性行业中有序退出,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国有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多,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显得非常重要。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支持社会活动的开展,是中国民生社会的重要体现,对社会资源配置、运行有着调控作用。俗话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应积极融入民生理念,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民生利益发展模式。

二、民生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关系

民代表着百姓,“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是指人民的基本生活状态及民众基本发展情况、发展能力、基本权益保护状况。从人权角度看,是人的全部生存权和发展权。广义上来讲民生指的是所有同民生有关的,包括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事情都属于民生范围内。民生往往直接或间接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众多内容。民生问题和国家的稳定、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建设有着直接关系。纵观中国古代历史,王朝更替,几乎都是由于缺乏对民生问题的解决,人民群众产生强烈不满,爆发起义造成。就算是现代社会发展建设中依然不能不考虑民生问题,民生仍是社会主义的落脚点。现代民生五大问题是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手段,我国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不在收取学费。分配是指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缩短贫富差异,使人民能够过上好日子。社保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依托,是失业、医疗、养老保障的基本保障。稳定则是指安居乐业,健全社会机制,解决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这五大民生问题的解决和实施无不需要物质基础和行政部门的管理与支持,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正是满足民生需求,解决民生问题的物质基础,只有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支持下国家权力和职能才能得到更好的行使,才能把民生问题解决[2]。通过分析不难看出民生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间的关系,基于民生视角进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是当前我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经之路。近些年随着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呈现出增长趋势,在国有资产中占有的比例越来越大,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目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缺乏内控制度,管理有效性较差。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提高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质量刻不容缓。

三、基于民生视角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构建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业务、职能等多个方面,远比普通资产管理更加复杂。并且随着近些年,我国政府对民生问题越发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功能正在向公益服务集中。某种意义上来说民生问题决定着政权兴亡和社会进步程度,解决民生需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口,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的客观需要。从责任角度看,民生是党和政府施政的最高准则,民生的好与坏,反映着执政党执政能力、执政效果、执政理念。因此,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应针对当前国家发展局势,构建一个符合民生社会发展需求的资产管理模式[3]。以往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大多关注的是资产存量的实体形态,着眼于对资产实物与账目的核对及审核。管理过程中缺乏对资产管理全貌的关注,思路局限于静态的、局部的资产管理,所以取得的社会效益较低,并不能切实解决民生需求。一直以来我国虽然十分重视民生问题,但却并没有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与民生问题联系起来。导致一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无法取得理想的社会效益,却造成了大量资金的浪费,反而引起民众不满,破坏了政府形象[4]。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应积极融入民生意识,将二者联系起来,从民众角度考虑问题,从民生需要进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基于民生视角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思路,应树立全局管理理念,摒弃传统管理理念中的静态管理模式,构建一个完整的资产管理链条,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理、条件等环节都做出管控,以提高管理有效性和质量,避免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影响资产管理效率和管理目标的实现[5]。为了做到全局管理,应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方式,实时掌握资产配置状态,切实确保资产安全,对每一笔资金流转都做出严格的审核,提高资产利用率,使其能够用于解决民生需求、民生问题等方面,使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只有解决民生问题,社会、国家才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应加强对法律与制度手段的利用。当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状态混乱和法律制度缺失有着直接关系。虽然我国也出台过相关管理办法,但实际实施力度较弱,很多部门没有遵照执行。因此,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具有硬性要求的法律。此外,管理部门内部也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管理质量的控制与管理,对管理过程进行监督,从而保障管理有效性。将更多财富用于民生服务,促进社会建设,提高中国经济水平,真正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用于国家和社会建设。

四、结束语

国有资产是国家的命脉,影响着社会发展建设。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国有资产中具有着很大比例,它是行政事业单位行使职能,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非常重要。目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并不乐观,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杜伟.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双重委托代理模型与监督管理应用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2,13(11):119-124.

[2]单黎明.中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行绩效比较研究[D].山东大学,2013,11(14):132-136

[3]吴红卫.国内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及借鉴[J].青海社会科学,2013,01:58-62.

[4]吉富星.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的研究——兼论我国公共产权改革[J].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4,06:151-163.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篇8

关键词:高校 资产管理 经营性理念

在我国现代高校管理体质改革的今天,加强高校资产管理是提高高校管理能力、提高高校经费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的首要工作。在现代高校扩招后,高校的资金来源具有多渠道性。其中高校自筹资金占高校资金来源的重要比重,是现代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后高校建设与发展中资金的重要来源。针对新时期下高校扩招扩建带来的资产增加,如何有效管理高校资产是现代高校管理中面临的首要问题。由于传统高校的资金来源由政府拨款,因此高校的资金管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统包统管的资产管理模式使的高校资金投入产出比较低,而且资产流失、浪费现象极为普遍。针对新时期高校资金来源特点、针对高校资产管理需求,现代高校必须引入企业经营性理念。以企业精英方式,提高校园资产的利用率、降低高校资产运用成本。

一、高校资产管理现状及管理目标分析

我国现代高校的经营管理中,资产管理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在高校多校区建设中,提高高校资产利用率对高校资金的有效使用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高校资产管理仍沿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及财政拨款時期的管理方法,因此高校资产闲置、流失问题极为严重。虽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采用数字条码技术不断改进资产管理工作,但是管理模式及管理理念仍采用传统方法,因此高校资金利用率、资产管理效率并未得到有效的提高,严重制约了高校的发展。作为高校发展的物质基础,资产管理工作对高校的资源配置、使用、教学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现代高校精英管理中必须加强高校资产管理,以此提高高校资金使用效率及社会效益。

二、以经营性理念提高高校资产管理效率

2.1强化高校资产基础调研,提高高校资产管理效率

根据高校资产的组成,高校资产可以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外延资产等。为了切实保障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高校经营性管理理念引入前应对高校的资产基础进行调研。借助FIRD身份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及条形码技术等,对高校现有资产进行调研与汇总。以资产基础情况的掌握,为高校资产管理中经营性理念的应用奠定基础。

2.2经营性理念的引入与应用

经营性理念是系统的、科学的管理思想,是针对经济效益所衍生出的管理理念。完善的经营性理念运用系统能够有效的激发管理效率、提高管理工作效益。根据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需求、针对高校非盈利性组织特点,高校资产管理中经营性理念的引入能够促进高校资产管理效率的提高。为了保障经营性理念应用目标,在高校经营性理念的引入前应对这一理念的特点、优势、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解与分析。结合高校资产管理需求及现状,建立资产管理体系。以经营性成本控制为基础、以提高高校资产使用效率为重点,确定高校资产管理重点及方向。

根据高校资产管理需求,高校资产经营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通过配置、整合、优化资产,满足高校教学、科研工作需求,提高高校资产资源使用效率。以追求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目的开展经营性资产管理活动。

2.3以经营性管理目标及特点为基础,完善高校资产管理体系

为了满足高校资产管理工作需求,高校资产经营管理中应明确经营性管理目标及特点,以此为基础完善高校资产管理体系、指导高校资产管理工作。高校资产经营性管理具有非盈利特点、具有资产非循环制特点、具有产权结构复杂性特点。根据高校资产经营性管理特点,高校资产经营性管理中应以绩效评价为方法,评测高校资产投入产出。通过经营性管理方法,实现高校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

根据高校经营性管理目标及特点,高校应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并根据现代资产管理技术应用确定各岗位工作内容与职责。根据管理体系目标、根据管理岗位设置情况,优化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实现高效、经济的资产管理目的。

2.4创新资产管理机制,提高高校资产管理效率

经营性管理理念中,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是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的重要方式。因此,现代高校应创新资产管理工作中用人机制及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机制、绩效机制、激励机制的建立,使高校资产管理人员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提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进而促进高校资产管理中经营性理念应用后各项工作变革的执行,促进高校资产管理效率的提高。

三、注重高校资产经营性管理原则,提高高校资产管理效率

在现代高校资产经营性管理中,遵循经营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保障高校资产管理效率、保障经营性理念应用目标的关键。根据高校资产管理的需求及目的,在经营性理念引入与应用中必须遵循成本原则、效益原则、责任制原则及经济原则。以成本原则为基础提高投入产出比,以健全的运行成本控制机制为基础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经营性资产管理要求一切管理工作以提高效益为目的,因此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中应围绕效益原则对资产管理的各环节进行科学有效的优化,实现资产管理目标。

为了保障高校资产管理效益,高校资产经营性管理中还需要明确责任制原则。通过对各岗位工作内容的明确,制定岗位责任制度。通过岗位考核、评价,确保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经济原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办学中的重要基础,是提高高校市场竞争的必要手段。通过资金审核、资产共用平台的建立,避免重复购置、闲置等问题的发生,保障高校资金的有效使用。

结论:在我国现代高校管理中,多校区建设方式带来了资产管理的困难。加上传统资产管理习惯造成的资产流失、资产闲置等问题,造成了高校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针对现代高校多渠道资金筹措后资金使用要求,现代高校必须引入经营性管理理念。利用信息技术、资产管理平台、资产管理数据库以及审批、管理等方式,提高高校资产管理效率、满足新时期高校资产管理工作需求。

参考文献:

[1]孙子辉.新时期高校资产管理现状及对策的探讨[J].高校管理资讯,2012,6.

[2]马浩然.经营性管理理念在高校资产管理中的应用[J].财会管理,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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