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

2024-05-28

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通用8篇)

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 篇1

材料汇编

红星乡中心小学校

前 言

榆树市红星乡中心小学地处美丽富饶的拉林河畔,这里土地肥沃、民风淳朴。1946年,学校始建。在六十载的创业过程中,学校逐渐形成了“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砺志进取、辛勤育人”,“勤奋乐学、善思创造”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一步一个脚印,创造了喜人的教育业绩。

目前,学校总占地面积2275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056平方米,各功能室设施齐全、实用。校内现有19个教学班,在校生843名,教工总数48人,学历合格率100%。从1995年开始,学校先后进行了3次校舍及校园环境的改造,现在的学校,松柏成行,绿草如茵,花果飘香,书声琅琅,书香四溢。

多年来,学校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强化创新思维、创新理念,大胆实践,充分挖掘、调动学生的个性潜能。以五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为根基,在学生中进行了系列的国学教育,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师中坚持“五心”教育,鼓励教师继续学习,终身学习,培养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形象端正、学生欢迎、社会信赖的教师队伍;在家长中开展了家长学校教育,家长进校园做到了“五个参与”:参与教师的课堂教学;参与校园管理;参与学生的乡村少年宫及家长学校活动;参与学校的财经及收费管理;参与学校的决策,从而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了一个改革意识浓,宏观思维能力强,科

学决策水平高的学校指挥体系;从而走出了一条“依法治校、改革活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装备强校”的特色办学之路。

学校办学水平逐年提高,曾先后被评为长春市一类一级学校,长春市教育教学管理优秀中心校,吉林省绿色学校,长春市花园式学校,长春市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示范校,长春市教育教学装备工作先进校。

目录

家长委员会章程.....................................5 第一条 目的.....................................5 第二条 宗旨.....................................5 第三条 条件.....................................5 第四条 组成.....................................6 第五条 权利.....................................6 第六条 义务.....................................7 第七条 工作展开.................................7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8 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10 家长学校章程......................................13 第一章 总 则....................................13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度........................14 第三章 教 学....................................15 第四章 考核与评估...............................17 家长学校各项管理制度..............................17 家长学校评先奖励制度..............................17 家长学校备课制度..................................18 家长学校考勤制度..................................18 优秀家长评比条件..................................19 家庭教育积极分子评比条件..........................19 合格家长评比条件..................................20 关于稳定家长学校专职教师队伍管理方法..............20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21 家长学校聘请专(兼)职教师制度......................22 家长学校领导小组..................................22 家长学校工作计划..................................23

家长学校教学计划..................................26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31

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指导家庭教育民间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 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国际型人才。

第三条 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第四条 组成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学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心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3、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每班级一名委员组成。

4、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6、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推举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 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

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界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学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七条 工作展开

1、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秘书长组织活动。

2、家长委员会工作必须有2/3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赵屯小学,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了班级、校级两级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室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4、每班共设二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委会组长。

年级组在家委会组长中再推选一名为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长委员会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校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

按照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家长委员会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并征求部分家长意见,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为重点,在校党委、校长室的正确领导下,家长委员会积极发挥沟通、服务、监督三个作用,兼顾学生、家长、学校三者利益,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督促学校工作,改善并促进家庭教育,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架起联系的桥梁,共商教育大计,为促进通州高中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家长了解学校管理,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育人的合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2、帮助教职员工更好地树立为学生、为家长服务的意识,掌握指导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融合的方法。

3、提高家长对教育子女的科学认识,提供成功家教的经验,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主要工作:

1、开辟多种渠道,融入学校管理

本学年,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学校与委员之间的联系,开辟多种渠道,研究当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动态,商讨家庭教育指导的措施和方案,参与学校管理,提高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实效。如,家长委员会成员通过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仪式和活动,听取学校整体工作介绍,了解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校教育教学的规范运作,向学校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工作。

2、组织培训学习,提高家教水平

家庭教育是教育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学校将继续分年级、分班级为家长开设家庭教育讲座。一般情况下,每次讲座以后,都安排班主任、任课老师与家长见面,交流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中的信息,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步协调。

3、沟通办学信息,促进教育教学

了解教学信息,促进教育教学是家长把握孩子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家校教育形成合力的重要手段。家长委员会将继续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献计献策,共同探讨子女教育问题。例如:

减负后学生作息时间的科学安排,待优生的转化,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等。家长委员会将组织部分学生家长参加学校召开的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

4、关心校园安全,共建防范体系

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应取得家长委员会的通力协助。家长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反馈安全隐患以及可采取的措施,并尽可能为学生安全提供必要的帮助。

5、监督政务校务,规范办学行为

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依法办学是确保学校办学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家长委员会可对学校下列工作的实施加以监督:办学方向、教育理念、办学章程、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收费、招生入学以及后勤服务等。

6、参与学校活动,形成教育合力

参与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是家长了解学校教育、沟通亲子关系的最佳时机。家长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尽可能组织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可能条件下为学校开展活动提供帮助与支持,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元旦迎新晚会等。

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家长学校是在教育关工委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参加的促进教育的社会组织,是为家长学习家庭教育,探讨理论与社会所开办的成人业余学校。

二、家长学校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关工委的关文件精神,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开展科学教育讲座,提高家长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优化家庭环境,构建学习型家庭。以集体授课、观看录像、个别咨询、家长会资料函授,相互交流等多种形式,普及家庭教育基础知识,传授家庭教育经验,并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三、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孩子,努为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建立和谐而温暖的学习型家庭。

3、沟通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和谐发展,推进家庭和社区的社会士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设立正校长各一名,副校长两名,秘书长一名,主任三名,班主任及家长若干名。

1、家长学校校长和副校长由学校的校长和副校长担任。

2、秘书长由辅导员担任,正副教导主任分别由学校正副教导主任及家长代表担任,教科研主任由学校教科研主任担任。、有关年级组长担任家长学校各班的班主任。

二、教员由校长聘任,聘任有关领导、专家及教育方面有特色的班任担任兼职教师。

三、教育对象为各年级学生家长,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特殊需要可开办专题教育班。

四、成立以家长为主体的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发挥其在家长学校中的作用。

五、由若干名家长代表和学校领导及教学骨干教师组成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家长学校理事会”,负责制订计划,聘请教师,撰写工作小结及处理日常工作。

六、建立家长学校的出席、缺席的考核制度。

第三章 教 学

一、教学内容依据: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学校教育目标而制订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

二、教学原则

1、针对性原则:教学中针对家长角色心理,文化程度、孩子身心特点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

2、实践性原则:教学活动要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进行指导。

3、超前性原则:教学指导要略超孩子的发展水平。

4、综合性原则:家长学校的讲授要与其他家庭教育指导形式相互配合进行。

三、教学形式:

1、讲座形式。

2、教师家长座谈讨论。

3、随机咨询指导。

4、报刊资料函授指导。

5、通讯指导。

6、创办学校《家庭通讯》专刊。

四、教学内容

1、《当今为人父母》:(1)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作用;(2)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3)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3)学习文化知识提高文

化素养;(5)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

2、《学会生活、学会做人》:(1)教育孩子、诚实守信;(2)正确面对孩子的错误;(3)孩子良好的行为规范的培养;(4)教孩子学会自理,培养勤劳俭朴的习惯;(5)让孩子在挫折中奋起(挫折教育);(6)培养孩子的责任心与同情心;(7)与子女有效的心理沟通。

3、《指导孩子有效的学习》:(1)如何进行家庭辅导;(2)顽强、刻苦的学习意志的培养;(3)培养孩子不怕困难的精神;(4)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方法。

4、《应用法律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1)家庭保护是父母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2)维护青少年家庭中的合法权益;(3)教育孩子自我保护,做遵纪守法社会公德的好公民。

5、《托起朝阳》:(1)帮助孩子适应学校生活;(2)帮助孩子抓好学习;(3)如何指导孩子做家务;(4)培养孩子乐学善学;(5)培养孩子的自制能力;(6)培养健康和谐的人格。

第四章 考核与评估

一、每学期学校结束前,根据讲课的内容进行一次考核(以笔试或小结形式)。根据出勤情况和结果发合格证书,考核不及格或缺度三次以上者,不得发放合格证书。

二、每期家长学校评选出荣誉家长(每班1—2名)予以表彰。

三、每期期末,由教务处对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进行总结。

家长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评先奖励制度

一、每学年在各班家长学校中评选出“合格家长” 若干名,由学校家庭教育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每学年按30%的比例评选出“家庭教育积极分子”,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特邀出席“六·一”庆祝联欢会。

三、每学按2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家长”,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纪念品奖励。

四、每学,对家长学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除每月给予一

定的课时津贴补助外,还将在教师评先晋级中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每学,学校对聘用的“五老”校外兼职教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届满,由学校家教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家长学校备课制度

一、每位专(兼)职教师必须按学校家教委员会指定的省编、市编或校本教材的篇目内容备课。

二、每位专(兼)职教师的备课应做到“七备”:

1、备教学内容;

2、备教学要求;

3、备教学难点;

4、备教学时数;

5、备讲授提纲;

6、备教育案例;

7、备思考、讨论题。

三、每位专(兼)职教师的备课教案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详略得当,其备课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典型性和教育性。

四、每位专(兼)职教师必须提前2天写好备课教案,交家长学校政教处审定后,方能使用。

五、每位专(兼)职教师要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理论的学习,更新教学手段,备课和教学时,必须尽量考虑使用投影仪、多媒体课件等现代教学手段,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家长学校考勤制度

一、每位专(兼)职教师必须提前一小时到班,并热情接待家长学员,做好相应的授课准备工作。

二、每位家长学员接到家长学校发出的授课通知后,必须带齐课本,提前20分钟到校,不得无故迟到。

三、每位家长学员到校后,应到班主任老师那里签到。

四、家长学员因病或因家庭、单位有事情处理而不能到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五、每个参加学习的家长学员要有始有终,遵守学习的纪律,尊重教师,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早退。

优秀家长评比条件

一、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模范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积极营照有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二、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培训,坚持出全勤,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和方法,能针对子女年龄,心理特征实施教育,与子女互动互学共同提高。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加“邪教”和赌博活动,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四、注重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及劳动意识,帮助子女增强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六、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支持子女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兴趣小组及社会实践的活动,社会实践,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家庭教育积极分子评比条件

一、重视儿童少年的教育,关心儿童少年的全面发展。

二、积极组织或参与家庭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卓有成效。

四、遵守家庭教育委员会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对儿童少年的教育方法正确,效果好。

合格家长评比条件

一、能站在“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高度重视对孩子的家庭教育。

二、能改变偏智育忽视德育,重视金钱忽视育人的观念,做到全面关心孩子的成长。

三、能遵循儿童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做到因材施教,因势引导、循循善诱、持之以恒。

四、对孩子有正确的教育方法,做到以爱动其心,以识启其智,以劳壮其体,以身壮其行。

五、注重家庭教育环境的优化,构建和谐的家庭育人氛围。

关于稳定家长学校专职教师队伍管理方法

为加强家长学校的管理,切实调动广大专(兼)职教师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家长学校的教育质量,特拟定如下激励措施:

一、凡被家长学校聘任的专(兼)职教师,将由家长学校颁发聘书,并在全校教师和家长学校中公布。

二、凡担任家长学校专(兼)职教师的人员,学校将在周课时津贴中给予2课时的津贴予以补助。

三、对家长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师将纳入评先晋级的重要条

件,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

四、聘用的“五老”校外兼职教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届满,将由家长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是学校与家庭之间联系的纽带,它以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帮助创建良好家庭教育环境,形成家庭与学校间教育合力为宗旨,是促进教育社会化进一步深入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办好我校家长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招收学员对象为本校一至六年级学生家长,学限六年,面授为主(不少于二次),函授及其他形式为辅。

二、学习时间内学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三、学员必须坚持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凡有如上不良现象达两次以上者,被视为不合格家长。

四、家长学员学习时,必须带齐课本,做好笔记;尊重授课教师,课堂内不大声喧哗,不带小孩,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五、任课教师必须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节课,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应自觉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不得随意围观学生教室,更不允许进入课堂影响学生学习。

七、学校每学年将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家

长、合格家长、积极分子、优秀教员,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家长学校聘请专(兼)职教师制度

一、每年的九月聘请一次专(兼)职教师;

二、1—6年级的班主任必须是家长学校的专职教师,科任教师为兼职教师;

三、必要时会聘请司法、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的“五老”同志或优秀家长人员为兼职教师。

红星乡中心小学家长学校领导小组

顾 问:李福军(乡政府退体领导)郭有福(退休领导)组 长:倪永强(校长)

副组长:张少庭(红星村党支部书记)张立平(乡广播站站长)

张广辉(副校长)刘玉芳(副校长)教务主任:王术芝 苏东生 谢小磊 韩广州 总务主任:刘 为

成 员:各年级学年组长 家长代表5名。

家长学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载体,以体验实践活动为育人途径,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我们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建立健全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有机构、有组织,职责明确,分工负责。

2、把家长学校纳入到学校的整体计划中,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教育网络。

3、认真抓好家长学校管理,成立各班家长委员会。

4、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提高老师的指导水平。

5、认真做好家长学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做到“十有”,即:有家长学校,有家长学校组织网络,有挂牌标识,有师资队伍,有固定场所,有工作制度,有教材,有教学计划、好的教学效果,有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记录、总结,有家长学校活动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六个落实。

1、组织落实:健全组织机构,调整班级、学校家长学校委员会。

2、时间落实:家长学校上课学习时间,一般每学期安排2~3次,每次授课可集中进行,也可分班进行,每次课后安排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与家长见面交换意见。

3、教师落实:家长学校精心挑选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相当教学经验,并热心于教育科学的干部和教师担任家长学校的教员,保证师资质量。

4、教学内容落实: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安排具体的教学内容,而且上课内容提前确定,认真备课,力求课上得精彩、实用,并成系列化、系统化。教学做到有教案、有课时,理论讲座每学期不少于是2次。采取总分教学模式,活动灵活多样,教学对象相对稳定,建立学员签到簿,到会率不低于95%。

5、场所落实:以大活动室(演播室)为主会场,各教室为分会场。

6、经费落实:家长学校工作经费,要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制订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家长学校的校长由倪校长担任,副校长由张校长和刘校长担任,教务主任由中层领导担任,委员由其它各室领导及部分班任担任。将各项工作具体分工,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2、建立各项制度,实现制度管理。

(1)建立考勤制度。每次上课前一周以内,由校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及时信息反馈,家长可提前请假或调休,保证出勤率,并加强点名制度。

(2)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学校制订征求家长意见表,定期发给家长,然后回收反馈。

(三)丰富授课内容及活动形式,加强授课内容的针对性。

1、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工作的连续性,周密制定好教学计划,做到有序实施家长学校基本课程。以家长学校的基本课程为基础,向家长们传授家庭教育方向的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方法。

2、举办研讨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教育的有关法规法律的课程。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澄清家长法律上的一些错误观念。

3、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的课程,围绕当前工作的重点“文体2+1”活动举办家长听课日活动、举办家长会,积极宣传课改理念,积极宣传体育、艺术教育的目标,形成家庭在思想上、行动上一致的改革热潮。

4、学习有关绿色学校的相关内容,强化家长的环境保护意识。

5、通过家长学校的学习,在家长中广泛征集家庭育儿经验论文,评奖并积极向各专刊推荐。

6、开展咨询服务,对家长提出的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较好的解决或号召

(四)强化家校联系工作。

建立学校家庭联系制度、班主任、任课教师通过走访、通电话及邀请家长来校等方式,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了解学生在校外、家庭的学习生活情况,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师应主动走向学生,走向家庭,走向家长,以教师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赢得家长的信任,进一步提高家访的质量和效果。每次家访要做好记录。努力做到一学年家访达100%。家长来校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应热情接待,与家长亲切交

谈,共同商讨教育学生的对策。本学年,将下列类型的家庭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

一是个体户。这些家长只顾忙生意,做买卖,自己的子女由爷爷奶奶来照顾,无暇顾及教育子女的义务,老师家访找不到,开会没时间,对这样的家长要采用电话或书信的形式联系,强化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责任。

二是单亲家庭。这类家长多数在心理上有一定障碍,与之交往时把尊重对方、理解对方作为前提。

三是经济困难家庭。对这样的家庭,班主任要向学校反映情况,以便给予援助,保证学生能够实现应享受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自强自立,拼搏向上的精神。

(五)做好档案资料积累,不断优化学校建设。

家长学校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校“家长学校”以国家教育部、教育关工委有关“家长学校”文件精神为标准,扎实开办好“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家教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努力提高广大家长的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真正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局面,争创规范化家长学校。

二、工作目标

1、使家长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观。

2、掌握家庭教育的方法,提高教育效果,家教知识普及率达100%。

3、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培养孩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具体要求与措施

我们的具体要求就是要做到“六个落实”。

1、组织落实:健全组织机构,调整班级、学校家长学校委员会。

2、时间落实:家长学校上课学习时间,一般每学期安排2~3次,每次授课可集中进行,也可分班进行,每次课后安排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与家长见面交换意见。

3、教师落实:家长学校精心挑选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相当教学经验,并热心于教育科学的干部和教师担任家长学校的教员,保证师资质量。

4、教学内容落实: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安排具体的教学内容,而且上课内容提前确定,认真备课,力求课上得精彩、实用,并成系列化、系统化。教学做到有教案、有课时,理论讲座每学期不少于是2次。采取总分教学模式,活动灵活

多样,教学对象相对稳定,建立学员签到簿,到会率不低于95%。

5、场所落实:以大活动室(演播室)为主会场,各教室为分会场。

6、经费落实:家长学校工作经费,要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建立各项制度,实行制度管理

① 建立考勤制度。制订《家长学校家长上课签到表》和《家长学校上课制度》;

②建立考评制度。对每学期所学内容,利用问卷形式对家长进行知识考查,了解家长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③建立教员备课制度。要求教员认真落实学校家长学校工作计划,积极准备,认真备好一节课,上好一节课。

④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学校制定征求家长意见表,定期发给家长,然后回收反馈,并对班主任建立家访制度。

2、建立评先表彰制度。制订《优秀家长评选条件》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长,评先的优秀家长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并在校报刊登名或现场举行表彰。

(三)加强教学研究,提高业务水平

1、定期组织家长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家庭教育有关问题。

2、定期组织教员学习家庭教育理论,提高业务水平;

3、利用适当的机会组织教员与兄弟学校进行交流学习。

4、组织教师总结经验撰写有关论文。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家教水平。

1、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教育;爱与尊重是孩子成长的关键。

2、如何人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3、如何做好小学和初中的衔接。

4、走出家教误区 科学教育子女。

5、⑴爱、尊重是孩子成长的关键。⑵小学生行为习惯如何养成。

6、⑴期末质量与学生学习情况分析—— 教务处、班主任⑵家庭教育大家谈——各班家长相互交流家教经验⑶推荐评选家长学校优秀学员——教务处、班主任

7、⑴《畅谈家庭教育》——家长代表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⑵家长学校结业典礼——表彰优秀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五、教学活动形式:

1、集中面授家庭教育理论及方法。

2、家长自学相关教材内容、写心得笔记。

3、组织家庭教育方法咨询、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4、办好家长学校社区班,强化家庭教育合力。

5、探讨重点学生家庭、单亲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方法、途径、效果。

6、撰写家庭教育文章,征集家庭教育案例(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反思)评选百名家长学校优秀学员。

7、组织家庭教育理论知识考核。

8、家长学校结业典礼、表彰家长学校优秀学员。其他要求:

1、授课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并提前通知家长。

2、信息反馈:“反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要求教师每次授完课,要主动与家长交流,发现讲课中的不足,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不定期组织家长代表举行主题座谈会。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不良倾向以及现代社会新鲜事物带来的不良影响等一些热门话题、热点问题组织家长座谈,共同研讨,商量教育的对策,尽量避免错误的教育手段,选择最有效的教育方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一、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二、培养子女增强爱国情感,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三、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

四、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

五、培育子女的劳动意识、科学精神和法制观念,帮助子女增强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

六、确保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子女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七、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与方法,针对子女年龄、个性特征实施教育,与子女互动互学,共同提高。

八、举止文明,情趣健康,敬业进取,言行一致,以良好的品行修养为子女作表率。

九、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形成有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

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 篇2

一、家长委员会建设有利于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现阶段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目标,而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心。家长委员会是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构成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有赖于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形成。因此,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有利于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1.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促成学校———家长共治模式

家长委员会是一支社会力量,建设的目的是使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形成学校和家庭的治理共同体。同时,家长是学校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家长通过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改革,可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2.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有利于学校自主管理能力的提升

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是在政府公共教育职能转变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政府公共教育职能转变意味着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也就是说,在教育领域,政府要向学校放权。然而,政府在向学校放权的同时,客观上学校必须逐步提高自身的教育管理能力,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机制。而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有益于加强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话语权,有益于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促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机制的形成,从而提升学校自主管理能力。

3.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有利于学校依法治校

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离不开科学、规范的制度建设,而科学、规范的制度有赖于法律法规对多元利益主体的约束和规范。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必须有与之相关的章程和法规明确家长、学校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在这样情况下,学校组织的行为和活动不仅要受到家长的监督和约束,还必须在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从而有利于学校依法治校。

二、家长委员会建设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

1.家长委员会建设面临的困境

(1)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与家长的积极参与息息相关,然而,笔者随访大量家长发现,大部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意愿不强,这严重阻碍了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不强主要表现为:不主动与学校和教师沟通、联系,不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不主动参与学校的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以及各项决策等。据调查可知,多数家长表示很少主动与学校联系,而对于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不少家长表示从未产生这种想法。甚至有一部分家长对参与学校的家长委员会持不赞成的态度,认为成立家长委员会没有多大的实际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委员会的建设缺乏关键成员的支持和参与,造成家长委员会在建设过程中举步维艰。

(2) 家长委员会校际发展失衡。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情况在每个学校有较大差别,一些学校甚至尚未建立家长委员会,同时,部分家长表示对子女所在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情况不清楚。对学校中已经设有家长委员会的情况进行对比发现,不同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在规模、组织结构、人员设置、制度安排、运行机制、开展活动等情况上有较大区别。一些规模较大的家长委员会,学校专门为其设立了办公室,而一些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则没有任何办公场地。一些趋于成熟和完善的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结构较为合理,而一些则较为混乱。“与美国、日本的家委会相比,我国家委会基本上是校方建立的,很少有家长自主组织成立的。”[1]因此,我国家长委员会成员一般由优秀学生家长、企业家家长、领导家长组成不足为奇。这些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只能反映一部分家长的意愿,而并不能实现全体家长的利益表达,结构并不合理。据了解,一部分学校的家长加入家长委员会之后便没有参与过与家长委员会有关的任何活动,而有一些学校的家长参与家长委员会活动一个学期则达好几次。这些现象均反映了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校际失衡。

(3)家长委员会在一些学校中形同虚设。在国家政策和教育改革的推动下,目前很多学校陆续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尽管不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存在的形式和名称可能不尽相同,但建立的宗旨和目标基本一致。但在实践中,很多学校建立的家长委员会形同虚设,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家长委员会主体性缺失,家长在家委会中的权利和地位难以保证,从而无法使其发挥正常的功能。另一方面,学校对家长委员会的授权持谨慎态度,尤其是牵系到学校改革发展的一些重大决策问题时,学校一般不愿意把决策权赋予家长,如此一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只徒有其名,而家长委员会本有的功能和作用却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2.家长委员会建设面临困境的原因

(1)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局限性。首先,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意识不强,一方面家长普遍认为学校教育和管理是教师和管理者的事,认为自身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参与学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多数家长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学校的教师和领导者就是权威,学校领导者作出的决策和规划等,家长不应插手和干涉。其次,家长参与的能力有限。尽管有一部分家长受过良好的教育,且具有较优的职业背景,但在教育教学、管理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为匮乏,其知识储备和能力不足以应对具备高度专业性的学校管理工作。第三,由于家长缺乏一定的话语权,即使参与学校的决策、规划、评估等工作,却很少被学校采纳,因此,家长在家委会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微乎其微。同时,由于学校是家委会的创办方和主导者,在例行的家长会中,家长往往都是听训者,很少有双方沟通交流的机会。最后,家委会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造成各成员的职责、权利不清晰和不明确。总之,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意识缺乏、参与能力不足、参与权力受限、制度保障缺失,工作繁忙等,这些因素都是挫伤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活动积极性的原因。

(2)学校提供建设条件的有限性。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学校往往是家长委员会的引导者和组织者,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情况深受学校资源和条件的影响。调查中发现,家长委员会建设的顺畅与否以及完善的程度,不仅受学校自身条件和环境的影响,还与学校所处的地域有一定的关系。就同等层次学校的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情况来看,农村学校的家长委员会的发展相比城市学校的较为弱势,经济较发达地区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建设要强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薄弱学校的家长委员会的发展相对于优质学校来说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不仅需要学校提供一定的财力、物力作为支撑,还需要优质的人力资源。而优质学校在这些方面占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家长委员会发展相对较好。总之,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与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学校所提供的资源、学校所处地域的经济环境均有一定的关系,从而导致家长委员会在校际间发展失衡。

(3)学校与家长“各自为政”。建设家长委员会的初衷是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保持家庭与学校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家长、学校、社区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学校的模式。而在实践中,家长委员会的运行并没有形成家长、学校、教师共同参与的协调、对话机制,主要表现为家长与学校“各自为政”,导致许多学校的家长委员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当学校面临教学、课程、人事、制度等各项改革决策时,征询意见和共同参与讨论决策的只是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和教师,而不愿意向学生家长征求意见和建议。“很多时候,学校教师主动联系家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听取家长的意见,而是向他们提出学校的要求,使家长配合学校的工作。”[3]而对于家长,关心的只是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只有当孩子学习成绩下降、孩子出现什么特殊情况或有什么事情时,才会主动联系老师,而平时学校的事情基本不愿意参与。由此可见,由于学校和家长追求的利益不同,两者对学校的治理难以达成一致的方向,从而使得家委会在学校名存实亡、形同虚设,难以实际有效运转。

三、改进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策略

1.构建家长委员会建设的保障机制

(1)建立一种致力于家长能力建设的教育机制。学校治理中家长委员会的建设需要建立一种致力于家长能力建设的教育机制,以此来提高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所需的相关能力。一方面,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高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如创办“家长学校”等。在对家长的教育和培训中,政府机构不但要系统地培养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相关能力和素质,培养家长学习一些沟通、合作、计划、评价、决策与监督等方面的技能,同时,特别要重视培养广大家长参与公共事务的兴趣、习惯和能力,培育家长的公共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不仅需要提高参与主体———家长的参与意识和能力,还需要政府行政人员、学校领导者和管理者承担新的角色,学习新的管理技能和策略。“越来越多的家长、社区、各种社会组织的参与要求行政管理者和学校管理者转变观念,提高能力,包括学会如何与更广泛的社会参与者合作,如何才能与各式各样的公众和社会组织一起形成决策方案[4]”。家长委员会是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鉴于此,政府行政人员和学校管理者必须从“统治者”和“解决所有问题者”的角色,转变成家长参与的引导者、促进者、教育者、规划者等新的角色。

(2)政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致力解决区域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由于我国是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制国家,城市与农村、区域之间的学校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家长委员会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学校资源作为物质基础和人力支撑,因此,家委会在校际间的差异也随之凸显。显然,如果不着力解决国家基础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那么家长委员会在校际间的平衡发展也难以真正实现。“在公共教育服务供给中,政府依然处于主导性主体地位,承担着公共教育服务供给的重要职能”[5]。因此,在政府教育职能转变下,政府有通过财政杠杆、信息服务、规划监督等手段解决区域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重大职责。政府尤其要重视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等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提供财政支持、技术支持和专业支持,逐步降低与发达地区基础教育发展之间的悬殊差距,最终实现整体相对均衡。

2.合理定位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1)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家长委员会是社会参与的一部分,是学校治理结构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有利于推动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有必要激发家长委员会的管理潜能,并在学校治理中充分运用这种力量,实现学校的良好治理。首先,必须明确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职责。学者韩保来指出:“学生家长是学校民主管理活动的主体,家长将孩子送入学校接受教育是一种权利,随着家长部分权利的让渡给学校,家长就不再是学校事务的局外人,而是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密切利益关联的局内人,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他们需要关注学校的管理活动,享有对学校管理活动的发言权,有权以适当的形式参与学校的管理活动。”[6]在明确家长有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学校教育教学的评价权和监督权以及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同时,应规定相应的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职责和义务。此外,赋予家长一定权力,提高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积极性的同时,应形成有效监督机制,防止家长滥用自己的权力或出现权力寻租的现象。其次,根据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特征,为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和任务列出清单,例如家长委员会有组织召开家长会、处理家校纠纷、监督和评价学校的教学过程和质量、参与学生部分学习活动等职能和任务。

(2)建立家长、学校平等协商的对话关系,加强两者之间的互动和联系。学校和家长是两个不同的利益诉求者,若不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很难完成共同治理学校的目标。学者福勒·奥森( Fuller Olsen)将家长和学校的不平等关系比喻成两个高低不同的容器中的水,“家长把教师看作教和学的权威、专家,他们常常怀疑他们自己在养育过程中形成的专门技能。当这种关系从最初就不平等时,交流就从位置较高的人(那些被认为有更专业的技能的人)流向了位置较低的人(养育被看作每个人都能做的事)”[7]。可见,合理定位家长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不仅需要明确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职责,更需要构建家长、学校的对话机制,建立平等关系,形成两者的良性互动,才能实现学校的有效治理。然而,在家长委员会的实际运行中,学校和家长“各自为政”的现象比比皆是,使家长委员会沦为摆设。家长委员会是家校合作的一种形式,既然是合作,那么双方在互动中应建立和保持平等的对话关系,尤其是学校,应充分肯定学校、家长共同参与学校治理的地位,在召开家长会议时应充分听取家长代表们的意见,并与代表们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探讨对策方案,以确保家长委员会在决策中的话语权。同时,建立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定期沟通协商的议事机制,构建家长委员会参与教师、管理者、学生的评价机制以及对家长开展教育培训的组织机制等,以确保学校和家长的对话、沟通和互动。此外,搭建家长委员会学习、交流、研究的共享平台,学校可以专门设置家长委员会办公室、家校共育研究室,为家校合作提供交流场所和学习资料,还可以定期约邀成功的家长代表作报告,与家长、教师、管理者交流相关家庭教育的经验和体会。

3.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支持平台

(1)引进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社会支持系统。家委会的建设不仅需要政府、学校和家庭的指导和支持,也需要社会组织的大力扶助。由于家长委员会是依托于学校而建立,其独立性不强,组织结构、运行机制、运作模式尚不完善,当学校主动性欠佳时家长委员会很容易失效。鉴于此,应充分吸收社会组织的力量,组建支持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社会中介组织。对于组织的成员安排,不仅可以吸纳不同阶层的家长,更应吸收大量教师、教育领域的专家、教育行政者、媒体工作者等,有效发挥组织的参谋、协调、监督、评价等职能。同时,引导社会中介组织重视互联网和新闻媒介的作用,通过舆论效应来促使学校和政府部门加强其职能的发挥。

(2) 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支持平台,不仅需要组织的力量,完善的制度也是重要保障。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法律法规在保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地位中的作用。美国颁布的《改革美国学校法》从赋予家长参与权、明确家长参与形式、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提高家长参与能力等三个方面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8]。目前,在我国尚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家长参与学校治理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只规定了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因此,必须制定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形成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满建宇.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中的家委会建设[J].中国教育学刊,2014(9).

[2]彼彻尔尼柯娃.儿童·学校·家庭[M].奚建瀛,陈仇,译.北京:大众出版社,1953.

[3]吴霓,叶向红.学校、家庭社区三方联动促进教育协调发展的现状及对策——基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实践的思考[J].教育研究,2012(12).

[4]蒲蕊.教育治理中的社会参与[J].中国教育学刊,2015(7).

[5]蒲蕊.公共教育服务体制探索[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

[6]韩保来.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研究[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7.

[7]Mary Lou Fuller,Glenn Olsen.家庭与学校的联系:如何成功地与家长合作[M].谭军华,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3.

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 篇3

关键词:家长委员会;人才培养;高校教学改革;社会;家庭

从2010年开始,江西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就开始了家长委员会+的教学改革探索,受到了学生的欢迎,也得到了学生家长的好评,在校内受到关注。尽管已经探索了6年12个学期,我们对此有了一些思考和认识,但是,教学改革中的问题不断涌现,家长、学生和社会对于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期待不断增长,可以说,家长委员会+探索没有止境,前路漫漫。但是,通过家长委员会+助力人才培养,办人民满意大学,因此我又认为家長委员会+前途一片光明,大有可为。

家长委员会+的教学改革探索是在什么条件和背景下提出的呢?这是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

家长委员会+是一个时代性课题,反过来说,我们要围绕大学的时代性定位来思考人才培养问题。近年来,超越了高校层面,大家都在关心和讨论现代大学问题。关于现代大学的讨论之热烈,可以说是最受社会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我认为,现代大学一个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它在现代社会中所具有的开放性。开放性是现代大学的本质属性和时代特征。国际合作与交流、校际合作与交流、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政合作、互联网、信息化等等,使当代大学改革与发展置身于一个充分的、高度发达的、全方位的开放环境之中。在这样一个完全开放的时代办大学,有一个因素千万不能忽略了,就是家庭与学校合作(简称“家校合作”),把家长融入大学教育全过程、人才培养全过程。家长委员会+还是一个社会性课题。人才培养当然是大学的首要任务,但是,把学生培养成才,把学生培养好,这又不仅仅是大学所能独立完成的。学生具有双重社会角色:在家里是孩子,是家长的宝贝,是家庭的希望;在大学,是大学生,是受教育者,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既是现代大学的使命,也是中国大学的育人特色。

家长委员会是学院按学生生源地分地域设立的一个社会组织,它是家校合作的有机载体。“加”什么?如何“加”?这是探索家长委员会参与大学教育的重点。

家长委员会+加什么?一是家长委员会+学院。从家长把学生送到学院开始,学院就通过家长委员会与家长建立无障碍通道,搭建直接沟通平台,请家长知情、参与和监督学院工作。二是家长委员会+专业。学生是立足于专业来培养的。要使学生爱专业,需要家长了解专业,参与专业建设。三是家长委员会+人才培养。把家长请进学院,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把家长请进课堂听课、参与师生互动,评议课堂质量、老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态度。四是家长委员会+学生管理,请家长进学生寝室,进学生食堂,进学生班会,全面参与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五是家长委员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家长发现了学生思想情绪、苗头,甚至是精神疾患,在做必要工作的同时,与辅导员、与班主任、与学工副书记,甚至是学院主要领导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和良性互动,关爱学生、教育学生、引导学生,一起来当学生人生的引路人,生活的暖心人,思想的知心人。家长委员会如何加?一是全方位加,就是每个家庭、每位家长,每个大学生,每位教师、每位学院领导都加在一起,成为一个大学教育共同体、大学生活共同体。二是全过程加,就是将大学四年视为一个完整的教育过程,将每天、每星期、每学期和每学年看作是不同的教育阶段,将教室、课堂、寝室、食堂、操场、图书馆、自习室作为学生评价的观测点。三是全覆盖加,就是使家长委员会参与大学人才培养、助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成果,全面惠及每个家庭、每个家长、每个学生,同时也有益于学院建设、专业建设和教师师德师风、师能师技提升。

家长委员会+的开展和深化,首先是在人才培养中树立了一个务实的、正确的教育理念。这个教育理念就是:大学在人才培养上要充分地、始终如一地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生家庭负责。如果不能做到这“三个负责”,就谈不上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和对人民负责。不能做到大学教育使学生本人满意,使学生家长满意,使学生家庭满意,就谈不上大学教育让社会满意,让人民满意,让党和政府满意。学校、家长委员会和教师把育人的责任意识放在首位,既是对自己的思想、行为约束,更重要的是向学生传导一种责任文化,像家长、学校和教师那样,具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著名教育家、科学家、华中科技大学前校长李培根院士把它归纳为“责任以行”的教育哲学:“一是大学本身应该承载的社会责任;二是培养的人才应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首先要十分重视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的选择,要十分珍视学校对学生家庭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我认为,学校录取学生,发给学生及其家庭一份录取通知书,不是一个简单的招生行为,而是一个人类文明的文化行为:录取通知书代表和体现为学校对学生及其家长、家庭的郑重承诺,把学生培养成人成才。而学生家长把学生送到大学来接受教育,分文不差地缴纳学费,对孩子所在的大学充满敬畏和期待,也不只是一种家长对孩子的亲子行为,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文化自觉:它代表和体现为家长对学校、对教师的谆谆嘱托:“把我的孩子培养好吧。”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观点来看,见之于中华经典《论语》,这种生发于世世代代不同年代家长的文化自觉已经有两千多年了。因此,在教育的成才目标和过程性塑造上,我们对学生要有一种教育担当、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培养一个人才,振兴一个家庭,造福一方社会。大学的天职是培养人才,天底下没有哪所学校不是把培养人才作为自己的主业和职责的;否则,它就要关门歇业了。正是因为大学培养了人才,引导学生成功了,学生就会觉得一辈子都幸福,一辈子都感恩母校,把母校和母校的老师当作生养自己的母亲来看。学生因大学阶段的培养,走向成功,使千千万万个草根家庭获得了极大的幸福感和成功感,他们因为学校培育英才而得以振兴,得以脱贫,在社会上获得应有的尊严和体面。大学生在社会上创新创业取得成功,惠及自己,惠及家庭,惠及母校,也惠及他所在的那一方社会。有了这个教育理念,我们才能在教学行为、在人才培养上,体现或做到“以生为本”和“以父母之心待学生”。endprint

何谓以生为本?新世纪以来,在国内高校中都有“以生为本”的提法,它在高等教育界可谓是一个热词。但是,人们对它的理解却是大有差异的。主要有三种说法:一是以学生为中心,将“本”理解为“中心”,可以归纳为“中心论”。二是以学生为本原,将“本”理解为“本色”,可以归纳为“本色论”。三是以学生为根本,将“本”理解为“根本”。汉语是讲究词义的,词义不同就会赋予不同的语义。“中心论”是从大学的办学主体来讲的。如果从学生的角度讲,也没有大错。但从教育哲学讲,就有缺陷了。简单地说,忽视了大学的根本矛盾:教师与学生;换言之,教与学。从矛盾的两方面看:从教的一面看,教师、教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是决定事物性质的一面;从学的一面看,学生与学习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是决定事物性质的一面。因此,仅仅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似乎是教师和教学不那么重要了,有片面之嫌。“本色论”是从大学的要素来讲的。学校由教师、学生以及行政、后勤管理人员构成。当然,从第一要素讲,没有学生就没有学校,就谈不上其他一切。这类似于西方高校将学生视为教师的“上帝”和“衣食父母”。“本色论”强调把学生放在首位,不要忘记学校最重要的构成要素是学生。这当然是很有意义的。但是,育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和发展取向。这里就把学生和育人混为一谈了。把学生当成学校的“本色”,或说“底色”,不能突出学校“立德树人”(育人)的根本任务。“根本论”是将学生视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围绕学生的成长成才自始至终配置教育资源。我认为,这就击中了要害:将学生视为教育对象,视为自我学习、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主体,学校要牢牢守住育人这个关切国家、民族发展未来的根本任务,要紧紧盯住人才培养质量这个关切民族文化素质的百年大计。在育人和人才培养质量上讲,它不仅仅强调的是学生,还强调了教师的理想信念、师德师风、师能师技和职业追求。这里就突出了教师和学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口],紧紧围绕学生的发展、学生的成长需求来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过程。因此,“以生为本”是一个很高的要求,是一所大学的人文关怀之所在,育人理想之所在。不能把它当成一个口号,也不能把它当成一个从众的教育标签,更不能把它当成一个庸俗的广告语。

朴素的情感升华为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职业追求。从文化的角度讲,高校就是树立理想和追逐梦想的高地,著名科学家、教育家、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张杰院士说:“梦想有多远,你就能走多远。理想的树立,是一生的追求和精神的原动力。”高校担负应有的育人责任,教师树立育人的职业理想,形成提升育人质量的教育合力,对学生有深厚的感情,——“爱学生”是基础和基石。这就要求学校、教师“以父母之心待学生”。“以父母之心待学生”既是一种类比,也是一种社会伦理要求。何谓“父母之心”?这是一个有意思的常讲常新的话题。俗话说,天底下没有不疼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又说,普天之下没有不盼望自己孩子成龙成凤的父母。对孩子的牵挂、付出是父母心。中唐诗人孟郊的一首《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经久不衰,它道出了普天之下的父母对子女的无限疼爱之情。这可以说是典型的“中国父母之心”。希望孩子健康成长,成为国家、社会的有用之才,甚至是栋梁之才,这也是父母心。典型的是“孟母三迁”和“岳母刺字”。“以父母之心待学生”,就是要心怀对学生的深厚感情,学校和教师的视线为学生所牵引,所作所为满足学生所需所急,“把育人铸才视为人世间最大乐趣”,把学生视为“自己的生命延续与知识的拓展”,做学生的引路人、知心人、贴心人和暖心人。因此,对学生是否具有深厚的感情,是衡量一所大学是否树立并践行以“以生为本”理念的标准。

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有利于帮助学校树立并践行“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有利于帮助教师牢记“以父母之心待学生”,有利于学校不忘自己的办学宗旨和育人底线,时时刻刻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和最核心的位置,不受社会消极因素的干扰,增强自身对冲击人才培养质量“病菌”的抵抗力和免疫力,形成家庭与学校、家长与教师协同育人的良性格局。

有鉴于此,国际教育学院在成立家长委员会的时候,就与家长代表和各地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商讨,明确了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协助并监督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使学院在办学中不片面追求离开了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本身的那些“高、大、上”指标,使学院领导班子、专任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始终聚焦学生、聚焦人才培养质量、聚焦社会和家长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期望。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家长委员会构筑一道保障墙,使学院办学不迷失自我,不走偏道路,不跑错方向,具有“吾道一以贯之”的定力、耐力和张力,为社会培养“成品”,杜绝“废品”,追求“上品”。这就是把大学的人才培养当成高校的神圣使命和社会职责,大学为社会制作一种非常独特的、无可比拟的产品:具有灵性与人性的文化产品。大学的影响来自于人才培养的质量,来自于培养的人才在社会上所产生的作用,而不在于一些“高校的附加物”,如文化企业对高校的“排名”,借高校对排名的重视而炒作,在炒作中逐利;如项目、科研经费、获奖的多少等等。我们现在经常讲要坚守大学精神,其实,首先要明白大学是干什么的?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反对什么?要从大学“回归育人本身的教育角色、找回立人的社会责任”开始。只有这样,大学才能守护知识分子的良知和良心,干“良心活”,做“良心产品”,也才能塑造大学的社会品牌和教育品质。这就是说,要紧紧围绕学生、围绕人才培养质量办社会过硬的教育品牌、办家长信赖的教育品牌、办学生喜爱的教育品牌。遵循这一目标追求,家长委员会一方面参与学院的教学过程,参与“评教学质量”“评优秀教师”“评优秀大学生”等活动,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设计与指导,授聘创新创业导师,指导学生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授聘“形势与政策”课兼职教师,为大学生丰富社会信息,正确理解国家改革开放的新政策、准确认识国家发展的新形势。另一方面,每位家长都授聘兼职辅导员,重点关注孩子在校的思想动态、品德与操守养成和健康状态,以德育为重点辐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素质提升的各个方面。学院与家长委员会做学生工作形成了“七个一共识行动计划”:

一是家长送孩子到大学新生报到,分享一次孩子高考成功的喜悦和快乐的体验。

二是每周与孩子有一次视频、电话交流,微信、短信常态交流。

三是每月与孩子有一次深度交流,重要事项做好记录,形成大学生成长记录。

四是每学期看一次学生期末成绩单,并将学生在家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表现写出书面评语,送交辅导员、班主任。

五是每年孩子生日时,家长与孩子有一次围绕大学生成长话题的“生日互动”。

六是在孩子在读期间,家长有一次体验孩子课堂、寝室、食堂等活动。

七是在孩子大学毕业时,家长应学院之邀来校参加学生毕业分享,照一张校园全家福,祝贺孩子学成毕业。

总之,这样做,是为了使学院与家长在培养人才上“职责同在,责任共担”,实现合作双赢。大学生离开家庭、远离家长后,家长对孩子“放手不甩手”,对学校“放心不揪心”。学校对学生不是单方教育、单线管理,而是全天候与家庭、家长合作,使学生既充分享受大学美好生活,激扬青春,而又能充分获得家长、家庭和社会的温暖,健康成长。

[江西省201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教改研究重点项目:探索家庭学校合作、家长教师互动、社会学校的办学新模式研究(立项号:JXJG-12-2-2)]

家长委员会家长讲话 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家长、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允许我代表全体家长,对老师表达我们诚挚的敬意和深深的感谢!感谢老师对孩子给予精心的教育,耐心的照顾。

本次表彰会,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家校联系平台,有力的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联系,让我们和学校共同担负起孩子健康成长的重任。在这里,带动广大家长大力支持学校的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为改善办学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我们还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社会对学校和老师的反映。并负责向社会传递信息,促进社会逐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共同为学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学校是孩子们的第一课堂,家是孩子的第二课堂,我想:只有把这两课堂很好的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够更好的了解教育孩子,更好地为他们提供一些帮助。在家里,我们和孩子应该像朋友似的相处,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听他们讲讲学校里边的一些有趣的事,多给他们一些发挥的空间。同时,也可以把他们反映的一些情况及时反馈到学校,让学校在教学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及时调整。我们只有走进孩子们的心灵中去,我们才能够真正地了解他们,跟他们做个知心朋友。

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发言稿 篇5

大家好!

我是高二( )班 同学的家长,承蒙学校领导厚爱和各位的信任,我非常荣幸地当选为本届家长委员会主任。在此,请允许我向各位领导、老师致以深深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感谢一中领导为增强家校联系搭建平台。尽管我能力有限,但为了学校科学发展、孩子健康成长,我还是带着一份喜悦,揣着一份感激,责无旁贷地接下了这份神圣的使命。

邹城一中近年来的发展我们有目共睹。这所植根于孔孟子之乡的中学,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先贤圣哲的教育智慧依然在校园闪烁着绚丽光彩。为“让学生获得优质教育”,传承“得天下英才而教之”的优良师德,一中铸就了“天下为已任,规矩成方圆”的校训,孕育了“崇尚科学,追求卓越”的校风。丰厚的文化底蕴,半个世纪的历史积淀,一中成了家长心目中信赖、满意的学校。寒来暑往,薪火相继,桃李满园,三万多名合格毕业生分布在祖国的各条战线,他们中有的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有的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各位委员,为了一中的发展,为了孩子的未来,为了未来的孩子,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承担好这份光荣的任务,携手将“家长委员会”打造成一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智囊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共同维护学校形象,大力宣传学校品牌,努力提高学校的公信度,使我们的学校更具活力和人文精神。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培养孩子,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单靠一方面力量,难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必须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力量通力合作。而家庭和学校又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两方课堂。只有把这两个课堂很好的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够更好的了解孩子,更好地为他们提供一些帮助。因此,借助家长委员会这个平台,在座的每位委员都要发挥上传下达的作用,对于家长向学校提出的建议、想法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反馈,协助学校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对于学校向家长提出的目标要求和任务,我们要表示全力支持和配合,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传递给其他家长。必要时,我们家委会还应代表学校提出合理要求,做出必要决策,以引起家长的共鸣和支持,让孩子们得到家长与学校的双重关注,从而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与发展。

各位家长,不知不觉中,我们的孩子即将迎接高校的挑造,迎接社会的检阅。对于学生来说,高三生活,是兴奋中的紧张、期待中的陌生、想象中的神秘,而比学生们更焦虑的则是家长。孩子进入高三,你准备好了吗?我们再次感谢学校领导的深谋远虑,未雨绸缪,及时召开这样一个家长会,教我们及时正确的引导孩子,鼓励他们保持乐观自信的心态,分析强势与弱势情况,帮助其扬长而使之成为强势智慧,补短而使之有较大提高,以增强综合实力。除此之外,为了保持旺盛的精力与强健的体力,家长要在饮食上给孩子增加营养,并引导孩子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一份合理的作息时间表。因为,高考不仅仅是文化素质的竞争,也是健康体魄的较量。

最后请领导和老师们放心,我们家长委员会将秉承“督导、帮助、反馈、建议”的工作方针,尽力做好这项工作。在此,我本人也代表学生家长做个表态:作为主任,我将积极与大家沟通,交流,积极为委员会工作当好后勤部长;为共同做好学校教育工作出谋献策,以尽绵薄之力。我们坚信,在学校的正确领导和家长委员会的通力协作下,“聚群贤之旧踪,肩大任而雄者”的邹城一中,将会满载着无数家庭的希望,承载着无数学子的幸福,驶上胜利的彼岸!

家长联合会暨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家长们在在教育中的第三方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成立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家长联合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家长联合会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黑松路251号

第三条: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家长联合会的宗旨:联合全校家长,以科学发展观配合学校教育,以群体关注的视角关注全校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建立家校沟通的管道,打造家校合作的平台。践行爱心培育理念,践行学校、家长、社区合作开放机制,为营造实验东校和谐教育生态、培养富有爱心和具有优秀时代特征的学生而工作。

第四条:业务范围: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在策划、准备、实施过程中给予配合与支持。独立举办家长活动及配合学校举办家校活动,联合家长、社区,为教育教学提供帮助。参与、协助、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进行有关家校、社区、家庭合作教育开放机制方面探索。面向社会为学生们拓展教育资源。

第五条:活动地域:立足于实验东校,以学校所在的碧云国际社区为中心活动地域,并将活动地域拓展到家长会员所在社区及区、市范围。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 构成:所有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家长或监护人均自动成为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家长联合会会员。同一家庭若有超过一名子女同时在本校就读,其家长会籍只作为一个单位计算。

第七条:权力:所有会员享有提议、表决、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八条:义务: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家长联合会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及经由会员大会或其最高权力执行机构通过的决议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家长联合会由全校家长会员、家长委员会和常设最高权力执行机构——校级家委会(以下简称校家委会)组成。(如果能够注册成为社团法人,则可成立理事会。)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由全校在校生家长推选出来的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选举产生班级家委会,由班级家委会成员选举组成年级家委会,并以学年为单位选举产生学年代表组建校级家委会。

第十一条:常设最高权力执行机构——校家委会:家长联合会、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均由经全校家长民主选举而产生的常设最高权力执行机构——校家委会执行。

第十二条:产生形式:各级家委会均经过民主(分层)直选产生,校家委会 每逢偶数年的六月组织全校家长进行下一届家委会的民主直选。

第十三条:任期:各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为两年,可连选连任;校家委会主任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但最长任期不超过两届。校家委会有权增选、增补或调整委员人选,以填补年中学生毕业所出现的空缺等,但须通过家委会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职能架构:家长联合会设主席或名誉主席一名,可聘请做过家长委员会领导工作的有威望、有影响力、有知名度的在校或离校家长担任,也可由当届校家委会主任兼任。校家委会设主任一名(如主席无特别人选,校家委会当选后自然成为家长联合会主席)、副主任(兼学部主任)两名、校级秘书长一名、学部秘书长两名、委员若干名。副主任、秘书长、财务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由当选校家委会主任聘请任命。校家委会工作原则上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动态设置:总召集人、总监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教学监督人(组)、生活监督人(组)、活动组织人(组)等责任人组,负责分类具体工作。设“特聘委员”扩展社会资源,提高家委会知名度,强化影响。

注:每届当选主任可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和委员构成情况动态把握增加或减少职务的设置。

第十五条:例会:家长联合会一般不召开全体大会,家长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一般情况下会期定在新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校家委会学期间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一般情况下会期定在每月的第二周的星期四下午。特殊情况召开特别会议。

第十六条:特别会员大会:校家委会如接到不少于十分之一家长的联名要求召开家长联合会会员大会的提议,须在20天内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并须于开会前七天通知全体会员。

第四章家委会委员的产生及条件

第十七条:作为全校家长联合会的会员,每位在校生的家长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下,通过全校家长的分层直接选举产生班级家委会成员、年级家委会和校级家委会成员。按照民主选举程序的要求,其规则如下:

①班级家委会候选人的产生可以经过自荐、家长推荐(本人表态愿意)、班主任老师邀请(本人表态接受)等三种方式产生,然后经全班家长和老师的投票确定。每班5人,得票多者为负责人。

②年级家委会候选人的产生由各班级家委会选举出2名组成,经过自荐、班级家委会推荐(本人表态愿意)、班主任老师邀请(本人表态接受)等三种方式产生,然后经班级家委会成员投票确定。再由当选年级家委会成员投票选出负责人。

③校级家委会候选人的产生由各年级家委会经过自荐、年级家委会推荐(本人表态愿意)、学年组长邀请(本人表态接受)等三种方式产生,然后经年级家委会成员和学年组长老师投票确定。每年级2人,超过5个班的年级3人,最后在家长委员会全体大会上表决通过。

④校级家委会主任人选由前任主任推荐(本人表态愿意)、校级家委会推荐(本人表态愿意)、校方邀请(本人表态接受)等三种方式产生,由全体当选校级家委会委员表决予以确认。

⑤校级家委会委员候选人评选标准:

有爱心、有耐心、有素质、有大局观、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义务奉献精神,愿意为东校家委会工作、愿意为东校的孩子们的成长尽力。

⑥所有选举过程均应详细记录,其选票汇总至校家委会后最低保存(两年)。

⑦为了充分发挥家长的社会资源和智慧资源,增强和扩大家委会的运作能力,使家委会的工作更具社团性,在校级家委会层级中增设“特聘委员”,其人数不超过校级家委会委员总数的1/5。聘请曾经在本家委会中担任过重要职务并有一定贡献的离校家长或本人具有相当的能力和资源以及具有相当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力的在校家长担任。

⑧新入校的一、六年级当选的班级、年级、校级委员均有3个月的考核期,考核期满后征求家长和老师的意见后调整或确定。

说明:

1、其中第③④⑤中的“班主任老师邀请”“学年组长邀请”等行为,只有在没有自荐、家长推荐不成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校方邀请”的行为也只有在前任主任推荐本人不愿意、校级家委会又推荐不出主任人选的情形下方可实施。

第五章家委会委员的职责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委员应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规划和发展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子女。

第十九条:各级家委会委员必须自觉遵守《家委会委员行为指导》,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家长委员会工作程序》,不越权、不脱节,保障工作良性循环、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校级家委会委员应当遵守承诺,积极参加例会、值班、其它会议等日常工作,并在工作中严守保密原则,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和接待来访内容。内四次或连续三次不到会以及违反值班规定一次者,劝其请辞。情节严重者校级家委会有权取消其委员资格。

第二十一条:各级委员应与本班本年级的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听取家长意见、要求,广泛接受家长为学校各项建设所提出的建议方案,通过校家委会向学校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起好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加校家委会的选举,在因故无法出席家委会选举会议又不放弃权利时,应填写规范的书面投票书,确保选举的法律意义。

第二十二条: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协助本班本年级搞好组织工作,开展各项有益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协助学校加强纪律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二十三条: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学校声誉,代表家长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监督和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过去工作情况及安排后阶段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校家委会的权力

第二十四条:作为经全校家长民主选举而产生的常设最高权力执行机构——校家委会,对于学校的重要事宜、重大事件、重大决策以及涉及学生、家长的事务有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府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政策和决定有知情权和以公民、纳税人身份代表东校全体家长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校家委会有权对学校的教学内容、方法和质量进行观察与监督; 有权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为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积极献计献策,有权在教导处同意的前提下选班听课,并就所发现的问题写出书面议案,与校方进行交流和研讨直至督办解决,但不得直接干预教学。

第二十六条:校家委会关注学校内外的安全情况,并对学生的安全状况行使监督权,当在校园内及学校周边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向学校陈情、提建议并督办解决问题的全过程。

第二十七条:校家委会代表全校家长配合学校对食堂等后勤服务部门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卫生条件和餐食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良、粗制滥造、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变质有毒等劣质服务和侵权行为,有权适时制止同时向学校反映督办解决,如造成后果则保留代表家长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校家委会受全校家长联合会的委托,管理“爱心基金”,有权依照《实验东校“爱心基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行使管理权和支配

权。做到公开、公正、合法、透明,接受全校家长们的监督。每审计一次,审计报告通过家委会网站和家长委员会全体大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校家委会在大多数家长赞同下,以完全自愿的原则开展社会教育等有益活动,有权联合社区学校等社会办学机构为实验东校的孩子开设校外的有益课程和晚托班。校家委会不获利。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家长委员会成员须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家长联合会章程,执行有关决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委员,经该委员所在班级半数以上家长联名提议或校家委会讨论决定可予以取消资格。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上海市实验东校家长委员会。修改权在校级家委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在全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大会上通过后生效。修改本章程时,须经全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大会再次表决。

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家长联合会

教育部力主中小学建家长委员会 篇7

文件指出, 家长委员会可以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 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家委会要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 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 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

文件要求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 在自愿的基础上, 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 组成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 篇8

该校的家长委员会向学生家长筹款“慰问”老师,要说学校完全不知情,估计很难让人相信。因为据报道,当时很多人在教室里交款、争议,都已经严重影响到其他教室的学生上课,学校能不知情?再说,这个“慰问费”主要用于“感谢”该校老师假期里给学生补课,学校真的不知情?

当然,出面收费的并非学校而是家长委员会,这正是此类事件的吊诡之处:如果收取“慰问费”的事件不败露,那么家委会就可以继续筹款并发给老师;如果事情不慎败露,学校就可以将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家委会。正如该事件中的校长所言:“是家委会的行为,与学校毫无关系。”而这时的家委会也毫不含糊,将“屎盆子”自愿扣到自己头上。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家长委员会如此向学生家长筹款,其实是学校“换了个马甲”乱收费。因为由家长委员会出面收款,责任主体就由学校变成了家委会,如此一来,学校既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又得了好处,还可以转移责任主体,真是何等妙哉!

据调查,不少家长委员会都由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的家长组成,为了让自己孩子“更有出息”,某些家长委员会的委员们常常使出浑身解数,努力向学校和老师表达殷勤之意,很少顾及其他学生家长的意见,也很少顾及别人的家庭情况。学生们除了交学费、杂费、资料费等各种费用,还得交家委会要求收取的“慰问费”“活动费”等,这对于贫困的学生家庭来讲,实在是一项不小的负担,但为了孩子的教育或碍于面子,很多家长又只好交钱。

近年来,不少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异化为“筹款委员会”,这样的例子随手拈来。2012年,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实验小学南瓯校区被曝出“天价班会费”,一年级某班的班会费开销竟高达上万元,而筹款方就是家长委员会;2012年,辽宁盘锦市某中学高三年级的家长委员会要求每个家长交700元,共收取了782990元,准备用于感谢学校和老师;2014年,浙江温州鳌江中学家委会多次向学生家长收费,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学生。以上仅是媒体曝光的部分事件,没有曝光的不知还有多少。

综上,相关部门必须警惕家长委员会沦为“筹款委员会”。一方面,要不断重申家委会的职责是配合学校开展教育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并对全体教职工以及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而非进行筹款。另一方面,要对家长委员会加强监管,杜绝学校借家委会变相收费。如果家委会涉嫌违规筹款,要依法追究家委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同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责编 欧金昌)

上一篇:猪肉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下一篇:立春祝福短信问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