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情资源信息普查工作计划

2024-06-06

侨情资源信息普查工作计划(共3篇)

侨情资源信息普查工作计划 篇1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我县的侨情资源信息,切实做好为侨服务工作,拟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侨情普查工作。为确保侨情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了解侨情、理解侨心、维护侨益、发挥侨力”的基本方针,扎实做好侨务基础工作,推动新形势下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普查对象

这次侨情普查的对象为:全县常住人口中的归侨、侨眷和侨属;蓝山籍在外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留学生;本县区域内的侨资侨属企业(中央、省、市驻蓝企业纳入本次普查范围)。普查对象的属性按照有关侨务政策法规界定。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注: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视同定居;在日本、欧洲等非移民国家连续取得居留签证三年以上者。

下列情形不视为定居:出国留学生(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因公出国人员(或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

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注:非华侨身份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的不属归侨;如果华侨是临时或短期回国旅游、探亲、访友、讲学、经商、投资办企业以及求学而非定居者,不属归侨。华人:指取得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

侨眷:指华侨、归侨、华人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侨属:华侨、归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国内除侨眷以外的其他亲属。留学生:指在国外学习但未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

侨资企业:是指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中国内地投资兴业,且其资本占投资总额25%以上的企业。

侨属企业:是指归侨、侨眷独资兴办的企业,或合资合作企业中归侨、侨眷资本占总投资额40%以上的企业,以及归侨、侨眷及其子女人数占企业总人数20%以上的企业。

三、目标任务

全面、准确掌握全县侨情,包括: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总人数和分布情况,侨资侨属企业的基本情况等;分析侨情特点,包括:新老华侨华人比例、职业状况、社会经济地位及侨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求等;建立健全侨情数据库,对侨情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四、方法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各乡镇办事处、农林茶场负责本辖区内的普查工作,以行政村和社区为单位,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普查;县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侨情普查。侨资侨属企业的调查登记按属地原则由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3月26日)。召开全县侨情普查工作会议,对侨情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普查阶段(2010年3月27日至4月15日)。各普查单位全面开展普查,完成普查表格的发放、填写、回收、核查和汇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4月16日至4月28日)。各普查单位开展自查,完成普查报告的撰写和普查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县侨情普查办对各普查单位的普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重新普查。

(四)汇总分析阶段(2010年4月29日至5月20日)。县侨情普查办对普查表格进行审核、整理,完成普查资料的汇总录入和数据分析报告等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侨情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蓝山县侨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谭平玉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副组长:赵七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嵩 县委办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杨立志 县政府办副主任

何旺盛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 朱清璐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 黄少敏 县侨联主席 李之仲 县开发区副主任 雷又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雷丰标 县教育局副局长 廖培旺 县统计局副局长 段忠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建飞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齐新华 县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在县旅游外事侨务局设立办公室(简称“县侨情普查办”),由朱清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建军(常务)、黄玉荣、黄国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侨情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

六、工作要求

侨情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政策性强,各普查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要结合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侨情普查工作专抓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安排专项经费,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一)各司其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配合普查工作开展,“两办”负责文件下发和普查督导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县公安局负责提供1979年以来我县居民出境和移民的有关资料;县教育局负责提供出国留学人员信息;县经济开发区、县商务局负责提供和核实侨资侨属企业的有关情况;县财政局负责侨情普查工作经费的安排;县广电局负责侨情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讲究方法。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要向普查对象宣传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有关政策法规,讲清普查的目的、意义,消除其疑虑,取得理解和支持。在普查中出现的有关政策性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县侨情普查办反映。各普查单位及工作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对普查登记的信息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外传外泄。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以这次侨情普查为契机,健全侨务工作机制,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侨务工作,对侨情信息实行长效动态管理。要在这次普查的基础上,加强侨务管理,对未办证的归侨侨眷,进行身份认定,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四)确保普查质量。此次普查登记结果,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涉侨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保持我县侨务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个重要举措。各普查单位和普查人员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责任,扎实细致地把好摸底、调查、登记、汇总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保证侨情普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普查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2010年3月26日前上报;侨情普查报告和汇总表格(包括原件和电子文档)请于2010年4月14日前上报。

2、所有表格必须填写填报时间和填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材料报送地点为县侨情普查办

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掌握我县中药材资源状况,顺利完成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调查本县野生药材及栽培药材的种类、分布、蕴藏量、资源变化趋势等,并采集保存中药材资源标本,了解中药材加工技术及中药材供求关系状况,摸清本区域中药材资源的基本情况。

(二)选取中药材资源丰富、具有区域特征的区域,并从中选取具有道地药材、大宗品种药材和珍稀濒危药材的区域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

(三)全面开展野生药材分布集中区域的普查,栽培与养殖药材的种养植与加工技术的普查,药材需求与供求关系的普查。

(四)通过中药资源普查,摸清我县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资源的基本家底,初步建立中药材资源数据库,为全县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五)通过普查,合理利用中药资源,有效保护中药资源,能够更加全面、宏观地掌握我县中药资源的整体情况,从而为我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提供科技支撑,为我县道地药材的种植、加工一体化布局提供技术支撑。

(六)通过普查,分析中药资源减少与濒危的原因,从而为制定中药资源保护措施提供客观的依据,为建立中药资源保护区提供可靠信息。

(七)充分利用中药资源普查成果。在摸清我县中药资源家 1

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县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中药资源共享平台,为建立我县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系统与预警体系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一)**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中药资源普查的组织、协调

和实施。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当地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二)**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中药资源普查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督促指导、总结评估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三)普查队依托单位和人员

(1)普查队依托单位:**县中医医院

(2)普查队人员

队长 :

副队长:

成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中药资源普查的具体实施(负责野外调查、填写调查表,内业整理,上报普查数据资料)。

②负责完成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资源普查任务

三、工作任务

在县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自治区专家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按照自治区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完成以下普查工作任务:

(1)依据《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方案》对中药资源重点品种调查的要求和标准,完成本县中药资源重点品种的调查;

(2)依据《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方案》对中药资源一般品种调查的要求和标准,完成80%以上乡镇中药资源一般品种的调查和民间习用药等传统知识的调查;

四、工作步骤

**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时间为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

(一)2012年6月—2012年10月。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准备工作,成立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普查办公室和普查队;制定调查路线和调查方法,确定调查品种;准备设施设备,开展普查培训工作。

(二)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做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启动工作。一是准备相关资料。二是开展从事中药资源种植与野生抚育的中药生产企业的调查。三是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各普查队的技术骨干

(三)2013年1月—2013年3月。开展中药材产量与流通渠道普查、种植中药材的外业调查、传统医药知识的走访调查及中药资源消长原因的调查工作。

(四)2013年4月—2013年11月。重点开展中药资源的外业调查工作,收集种质资源80份以上,采集植物标本300份以上。

(五)2013年12月。开展中药资源调查后续工作,建立**县珍稀濒危中药资源数据库、**县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及县中药资源预警系统。总结评估我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并撰写我县中药资源普查专题报告、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等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普查机构。

此次我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县中医医院负责全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二)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普查工作。

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对于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中药资源,保障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意义重大。县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调动一切可用的人力、物力资源,积极投身到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中来,全力为普查工作提供保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乡镇要主动配合,在人员、车辆、住宿等方面给予普查队支持帮助。

(三)严格规范,合理使用普查经费。

此次中药资源普查,上级财政安排了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

药原料资源调查和监测项目专项资金,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管和指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查,做好监督与评估工作。

侨情资源信息普查工作计划 篇3

我镇自开展侨情调查以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确立了“积极掌握侨情资源,夯实侨务工作基础”的工作方针,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普查,创新举措,效果凸显。现将我镇侨情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侨情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区政府侨办、区侨联布置了侨情调查工作任务后,我镇马上建立了由宣传委员XXX负主责的工作小组,具体做好侨情普查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另外,为保障我镇侨情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镇财政专门划拨出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侨情调查,使侨情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有了经费保障。我们在侨情普查中,一是抓好宣传。通过标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使侨情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并着重结合普查工作宣传有关侨务政策,做好维护侨益的工作,打消侨眷的思想顾虑。二是发动群众。在争取各村两委重视和各侨户配合的同时,切实把那些办事公道、熟悉当地情况、在群众中有威信的村干部列为普查的具体调查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三是抓好重点。由于各种原因,本镇华侨华人、港澳居民、留学人员都相对较少,但仍有个别在学术上卓有成就的,我们把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现实情况,引导他们积极爱国爱乡作为此次调查和今后侨务工作的重点。侨情普查牵涉到千家万户,是一项难度大、政策性强的复杂工程,要做好做实这项工作,关键在平常性上花功夫,要在平时经常走动,加强宣传,扩大联络,实现双向互动,切实做到凝聚侨心、了解侨情。

二、侨情状况分析。

我镇侨情主要特点:一是人数较少,但不乏人才。二是“落地生根”心态较为普遍;三是总体学历偏低,以经商为主。经调查得知,我镇现有归侨、侨眷、港澳居民眷属、归国留学人员、留学生眷属等共261人,对应海外亲属共201人。人才有祖籍亭中村的胡磊,他2010年从韩国读完研究生回国,现在张江恒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化与他的联系联络,进一步扩大交往;如何引导他发挥自身的优势,为祖国、为家乡经济建设服务,是我们今后侨务的重点工作。其他部分中小老板,他们手中掌握的游资如能汇集起来,数额也比较可观。如何选择一些投资规模适中,周期短,回报率相对较高的项目,通过各种渠道推荐给他们,吸引他们回国创业,在目前情况下也是较为切实可行的举措。

三、新时期侨务工作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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