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2024-09-03

企业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共8篇)

企业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篇1

单位 姓名

一、填空:(每题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起施行。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4、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作业活动中,因接触()()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6、职业病病人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获得赔偿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二、是非题:(对的打√,错的打×),每题5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要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要求用人单位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

3、职业病人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要求调离。()

4、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5、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用人单位应当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时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7、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学观察的费用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8、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相关费用。()

9、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三、简答:

企业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篇2

1 对象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取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30家企业内培训师30名,选取的企业应具有较好的合作意向,生产工艺在本行业内具有代表性。职业卫生知识调查对象为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调查时该企业劳动者数量不足100人,管理人员不足10人的全部抽取;劳动者超过100人的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100人,管理人员超过10人,随机抽取10人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尽量涵盖各类管理人员和各种工作岗位的作业工人。

1.2 方法

1.2.1 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的建立

(1)制定调查表和培训教材。(2)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的培训、资格认证和考核:组织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的培训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现场考试培训考核,其综合成绩合格后颁发《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证》。分数不达标的,将进行个别辅导培训后再进行考核;培训师证每年复核1次。(3)培训师在企业内实施培训工作:取得《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证》的培训师在企业定期对中层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1.2.2 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初期效果评估

在“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试运行(2010年7月—2011年6月)前后采用《企业职业卫生基本状况指标量化表》和《职业卫生知识调查表》进行调查,综合评价“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的效果。评价指标包括员工职业健康教育成效、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改变情况等指标。

1.2.3 统计分析

用Excel整理数据,录入量化指标,用SPSS13.0进行统计分析;实施前后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试运行企业的一般情况

选取了30家企业试运行“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2010年7月完成了30家企业的30名培训师的培训考核,试运行1年后,于2011年7月对试运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在试运行期中有2名培训师离职,1家企业倒闭,最后有27家完成了1年的试运行评价。试运行企业的行业及企业规模情况见表1。

2.2 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1 a内实施培训的情况

在企业内部组织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岗位分类分批培训。在岗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半年培训1次,每期培训人数不超过50人,时间40~60 min,采用集中授课和讨论结合的方式;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每年培训1次,新工人上岗前就参加培训,每期培训人数不超过100人,集中授课40 min。试运行的27家企业均能按要求实施培训,1年内共实施职业卫生知识培训383期次,培训人数共计23 503人次,培训率达96.7%。见表2。

2.3 企业员工职业卫生知识状况

按抽样要求,随机抽取企业的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填写《职业卫生知识调查表》,实施“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前在选定的30家企业内抽取了3 281人进行调查,实施“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后在完成试运行的27家企业内抽取了2 970人进行调查。经统计发现,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实施后,员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职业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个人防护用品自觉佩戴率较模式实施前有明显提高,工作中的不良卫生习惯较模式实施前下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3。

2.4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改善情况

对27家实施了“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的企业进行调查发现,模式实施后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较实施前有了较大提高。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健康监护档案、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方面,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4。

2.5 工作场所改善情况

对27家实施了“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的企业进行调查发现,模式实施后,企业加强对作业场所改进,防护设施完善数和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数与实施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5。

注:a为校正卡方值。

注:a为校正卡方值。

2.6 企业职业卫生基本状况指标量化表评分情况

实施该模式后,企业职业卫生基本状况量化评分结果较实施前高。见表6。

注:χ2=8.870,P<0.05。

3 讨论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辖区内有毒有害企业数约1 135家,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工人25 172人[2],因每年工人流动很大,故实际接触有毒有害的工人数远大于该数。而目前松岗卫生部门承担该辖区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仅13人,即平均每人约承担着87家有毒有害企业、1 936名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工作任务艰巨。

职业健康教育是一项投入少、产出多、效益大的职业卫生服务形式[1]。在健康教育的方式里,培训是公认的效果最好的方式[3]。自2006年推行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以来,松岗街道卫生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取得一定效果,但由于辖区企业工人的流动率普遍在30%以上,职业卫生培训率一直不理想,众多的企业和接毒工人,如果单靠卫生部门的力量,很难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也难以达到好的效果,培训的连贯性以及持续性也很难保证。通过建立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卫生部门负责培训企业培训师,再让企业培训师承担企业内部职业卫生培训,起到放大作用,充分利用了现有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点带面,培训更有针对性、连贯性和持续性,同时能及时对新员工进行培训。

通过本调查发现,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实施后,所培训企业内部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状况以及工人的职业卫生知晓率、职业病防护的掌握程度都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均有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控的自主性有所提高,培训期数和培训人数均有成倍增长,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目的,减轻卫生行政部门职业卫生培训的工作压力。该模式实施过程中,2家企业由于培训师的离职导致该企业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中断,未完成预期目标;因此,要切实保证该模式的应用还必须提高企业的认识,培训师离职后应及时汇报,并重新选定职业卫生培训师。

本调查是对前期27家企业的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师模式成效的初步调查分析,由于样本量较小,许多指标的差异未体现出来,下一步将扩大样本量进一步总结和完善该模式,争取大面积地推广与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江志荣,林祥吉,饶春燕,等.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卫生防护知识、态度及行为调查[J].中国健康教育,2009,25(5):387-389.

[2]诸笔科,赵转地,陈金茹,等.深圳市松岗街道BOHS试点中职业健康监护现状及分析[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9,27(6):322-324.

企业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篇3

【关键词】新农合卫生职业培训 人力保障

一、研究背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为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河南省自2003年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至 2008年初,全省157个县(市、区)的7203.2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1.39%,走在了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前列。河南省新农合制度的基本补偿方案是分级分段补偿,分级即按医院级别分为乡镇级、县级和县级以上医院三级。医院级别不同,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不同,基层医疗机构起付线低,补偿比例高,以引导病人尽量利用基层医疗资源。但是,在试点中发现,住院费用分布和补偿费用的分布,却是高级医疗机构的比例较大,乡、村两级远小于县以上医疗机构。

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所提供卫生服务质量的高低。目前,河南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提供的卫生服务质量不高,百姓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不信任,严重影响了参合农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积极性,间接阻碍了新农合政策的贯彻落实。比较实际的、可行的办法就是在加快医学院校规范培养乡村医生的基础上,立即动手,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这就要求职业卫生教育机构必须着眼于社会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加快调整,尽快开展系统的卫生职业培训,为新农合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河南省卫生职业培训现状

卫生职业教育是培养医疗、护理、药学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才的教育。本文所研究的卫生职业教育特指中专和大专层次的卫生类专业学历教育,以及具有相应层次专业水平的在职人员培训。截至2006年底,河南省共有中等卫生学校24所,开办专科层次卫生职业教育的院校12所,其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4所,职业技术学院4所(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南中医学院针灸推拿职业学院),另外还有郑州大学、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即河南职工医学院)、黄河科技学院等院校也招收医学类专业。

根据对河南省24所中等卫生学校、12所开展卫生职业教育的专科院校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培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开展系统卫生职业培训的院校较少。卫生职业培训作为卫生职业教育的重要部分,在河南省24所中等卫生学校中没有一所系统开展,12所大专院校中也仅有河南职工医学院开展了全科医生的系统培训,其余学校仅有不定期的短时间培训,卫生职业培训覆盖范围也非常小。

二是开展培训的院校教学模式陈旧,理论课过多,内容十几年一成不变,实践操作较少甚至没有,这就大大削弱了开展卫生职业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素质的意义。

三是培训机构及参与培训人员不重视。培训机构选派教师随意性较大,且上课考勤流于形式,很多学员培训期间经常旷课办私事,使培训达不到应有效果。

三、加强基层现有卫生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素质,改进卫生服务质量

村、乡两级卫生服务从业人员是医疗服务的初级提供者,是大众预防保健的第一道防线,其在职培训应按照全科医生岗位的要求设计培训的内容及临床实践。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密切合作,统一制订培训方案、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教育部门安排各医学院校承担理论课培训任务,并作为日常教学的重要内容。卫生部门安排在职人员培训的临床实习。在职人员的集中理论知识学习或培训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影响其工作,挫伤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为了提高基层医生学习的积极性,建议采取如下方式:

第一,已取得中专医学类学历,或已取得非医学类大专学历的人员,可以结合目前从事的专业,申请参加医生、护士、医技、药学等相应专业的培训。脱产理论学习和实习各为半年时间,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专业大专结业证书。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大专学历待遇;

第二,未取得任何学历,或已取得非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结合目前从事的专业,申请参加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的护士、医技、药学等相应专业的培训。脱产理论学习和实习各为半年时间,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书。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中专学历待遇。

第三,鼓励脱产培训,對于确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可以采取非脱产培训,用两年的时间分期集中完成相应培训内容,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对于部分实践经验丰富(比如临床年限10年以上),但缺乏基本理论素养和相应学历的人员,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只进行理论培训,并颁发相应结业证或毕业证;

第五,对于近几年经过医学类科班教育的毕业生,可以只进行实践培训,不颁发相应学历的证书。

上述毕业证可注明仅限在乡镇级以下卫生机构有效,这样既可以确保培养的人才能够留在基层单位,也能调动他们的培训积极性。

培训费用可以采取政府和单位(或者个人)各出一半的方式。培训期间享受原有工资待遇。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现行的卫生职业培训模式必须与时俱进,做出相应的改革,为新农合政策的深入贯彻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创建和谐社会,特别是和谐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为现有的卫生职业教育机构的生存发展谋求一种出路。可谓一举多得,不可不为。

参考文献:

[1]河南省2005、2006教育统计年鉴

[2]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通知》(2001年7月17日,卫科教发〔2001〕212号)

[3]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2006,9,26.

[4]丁少群,李桢.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研究[M].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8,1.

[5]戴士弘.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6.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篇4

第一部分 职业卫生知识的基本概念

(1)职业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4)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5)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

第二部分 职业卫生知识

一、职业卫生知识概述

1.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五大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目前我国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002年4月18日新公布的职业病目录范围共有十类、115种。

尘肺有13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等;

职业中毒56种: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如中暑、高原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3种: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职业性肿瘤8种: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其他职业病5种: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法定职业病的诊断权由国家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使。

3.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③三级预防,对乙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①实施劳动卫生监督,包括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以及事故性处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是其重要的内容;②降低有害因素浓(强)度。常见的卫生技术措施有从工艺上改进、防止有害因素逸散,推广运用低毒,无毒的材料或技术,配置个人防

护用品、通风防尘等;③职业性健康体检。已成为常规的措施有就业职业性体检,定期职业性体检和离退休职业性定检。

4.职业禁忌证

劳动者原有的疾病或潜在的病症,容易因接触职业性因素而加重,或发生职业病或“工作相关疾病”,因而不宜从事某种作业,这些机体异常功能状态或疾病称为职业禁忌证。如神经精神疾病患者不宜从事锰作业,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不能从事钒作业。

职工在参加工作(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以确定有无该工种的职业禁忌症,是否适合该工种工作。在工作岗位变动或长期病假复工前,也应进行健康筛检。

对有职业禁忌证的职工,应按规定不得上岗工作。对在岗职工,一旦发现职业禁忌证,应及时调离,改作其他工作。对已经治愈的职业禁忌证职工,则可从事原工作。

5.女工职业卫生

保护女工健康是我国一贯的政策。由于妇女的生理特点,某些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妇女健康具有较大的或特殊的影响,故应特别重视女工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

妇女不宜从事持续负重20-25Kg以上的重体力劳动,不宜从事高温或低温环境作业、不会引起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长期强制体位的作业以及有发生意外事故的高度危险的作业要加强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工在月经期不应从事高空、装御、搬运及接触冷水的作业。怀孕女工应暂时调离以下作业岗位:毒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高温及高温作业岗位、全身性振动的作业岗位。怀孕女工不应延长工作时间和参加夜班作业。在围产期,应尽可能做到产前休息14天,产假满恢复工作时,先安排一定时间的过渡性工作,使女工逐渐适应。在哺乳期要保证国家规定的哺乳时间,并应尽可能暂时脱离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

二、有害工作环境、职业性危害因素及控制

(一)有害工作环境、职业性危害因素 1.什么是有害工作环境?

有害工作环境是指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时,有害于身体健康的环境空间的总称。有害工作环境一般是指高温、高寒、井下、剧毒、高噪声、高浓粉尘、大振动、强辐射等工作环境和场所。

2.什么是职业性有害化学因素?

化学因素是引起职业病的常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它主要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毒物是指生产过程中形成或应用的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生产性毒物包括窒息性毒物,如一氧化碳、氰化物、甲烷、硫化氢、二氧化碳等;刺激性毒物,如氯气、氨气、二氧化硫、光气、氯化氢、苯及其化合物、甲醇、乙醇、硫酸蒸气、硝酸蒸气、高分子化合物等;血液性毒物,如苯、苯的硝基化合物、氮氧化物、亚硝磷盐、砷化氢等;神经性毒物,如铅、汞、锰、四乙基铅、二硫化碳、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物、汽油、四氯化碳等。

生产性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包括三类: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和混合性粉尘。

无机性粉尘包括矿物性粉尘,如砂、煤、石棉等;金属性粉尘、如铁、铅、铜、锰、锡等效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等;人工无机性粉尘,如玻璃纤维、水泥、金钢砂等。

有机性粉尘包括植物性粉尘,如烟草、木材尘、棉、麻等;动物性粉尘,如毛发、骨质尘等;人工有机粉尘,如有机染料、人造纤维尘、塑料等。

混合性粉尘是指无机性粉尘与有机性粉尘两种或两种以上混合存在的粉尘,如合金加工尘、煤矿开采时的粉尘、金属研磨尘等。

3.什么是职业性有害物理因素? 职业性有害物理因素主要包括:

(1)不良的气候条件,如高温、高寒、高湿、热辐射等;(2)异常的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3)生产性振动、噪声;

(4)非电离辐射,如红外线、微波、紫外线、激光、高频电磁场、无线电波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α射线、β射线、γ射线、宇宙线等。4.什么是职业性有害生物因素?

职业性有害生物因素主要指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虫,如布氏杆菌、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5.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具体包括什么?

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劳动强度过大,或者劳动的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态不适应。(2)劳动组织不合理,比如劳动时间过长,休息制度不合理等;(3)长时间重复某一个单调动作,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于紧张。

6.与作业场所环境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具体包括什么? 与作业场所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业场所的设计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如厂房狭小,车间布置、厂房建筑布局不合理等;

(2)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缺乏采暖设施、通风换气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噪防振设施、防尘防毒设施、防射线设施、照明亮不足等;

(3)缺乏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不正确,防护用具本身存在缺陷等。

(二)作业环境与职业危害控制 控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1.替代

使用更为安全的工艺方法或者材料取代现有的工艺方法或材料,这是要优先考虑的措施。

2.对生产线进行隔离或封闭

通过重新布置工艺流程或者设备,或者使用物理屏障的方法,对生产线进行隔离或封闭。

3.局部通风

在污染物的源头附近将其捕捉,在污染物进入到空气或操作人员的呼吸带之前,用特制的排放它的通风装置将其排除。局部通风系统有4个主要部件,每个都要有效地保养。

(1)罩――收集点;(2)排气管――送走污染物;

(3)空气净化装置―例如活性炭过滤器,用于防止进一步污染。(4)风扇――驱动空气,使污染物排出系统。

局部通风系统的有效性,与气罩的设计、尺寸、气流速度、收集点与污染源间的距离等相关。

4.全面或稀释通风

通过打开的门或者使用屋顶风扇或风机等辅助通风设备来形成自然空气的运动,达到使污染物稀释的目的。这种方法,仅在下面条件下才能考虑采用:

(1)污染物数量很小;

(2)在通风区域内,污染物的产生是均匀的;

(3)污染物的毒性低。5.良好的清洁条件

这包括对物料的溅落、容器的破裂和损坏采取预防及处理的措施,对物料在敞口情况下的使用进行限制等。

6.减少暴露时间

了解了毒物的剂量反应效应,可以采取减少暴露在该毒物下时间的措施。要注意的是,高剂量的短期暴露,也可能造成伤害。

7.员工培训

说明存在的危害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强调采用控制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控制方法和相关技术,以及个人的需要采取的预防措施。

8.个人防护用具

当使用前述各项控制方法后,还不能充分地降低伤害的风险时,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9.辅助设施

为工人提供定时的洗涤、淋浴和清洁的个体防护用具,使他们保持良好的职业健康状态。配备足够的急救用品和应急设施,减轻危害的后果。

10.医学监测

定期的医学监测能够发现健康不良的早期症状,确认由于暴露在作业场所有害物质下造成的后果。医疗人员和经过训练的主管人员都可以进行这项工作。

三、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控制

(一)噪声

使人心理上认为是不需要的,使人厌烦的,起干扰作用的声音统称为噪音。在生产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音或工业噪声。

1.噪声的分类

噪声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空气动力噪声,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气体与其它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下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砂轮机、织布机等发出的噪声。

(3)电磁性噪声由于磁场脉冲,导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生产场所的噪声源很多,即使一台机器也能同时产生上述三种类型的噪声。大多数生产性噪声的频率多属宽频带、中高频噪声,声压一般比较高,有的可高达120―130分贝(A)。

2.噪声对人体的影响

噪声对人体的作用分为特异的(对听觉系统)和非特异的(其他系统)两种。暴露在噪声环境下,会造成下述听力损伤。

(1)急性反应

1)急性听力损伤:由射击、爆炸等造成,通常是可以恢复的。

2)暂时听阈位移:短期暴露在噪声中,引起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恢复,恢复时间长短根据接触噪声的强度和时间而不同。

(2)长期效应

1)永久性听闻位移:因长时间暴露而造成,影响内耳感音器官,由功能性改变发展为器质性退行性病变,听力损失不能完全恢复。

2)噪声性耳聋:因长时间暴露而造成,由早期的高频(3000―6000Hz)下降,进展为语言频率(500、1000、2000Hz)的下降,感觉语言听力发生障碍。不能恢复;

3)耳鸣:耳鸣也会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从急性的短期效应变成长期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

长期接触噪声,还会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及消化系统产生影响,加高血压、心脏疾患,失眠烦燥;消化不良、胃溃疡等。因此,暴露于强噪声环境的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听力。

3.噪声的控制

噪声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工程控制

在设备采购上,要考虑设备的低噪声、低振动。在操作旋转式和往复式设备时,要尽可能地慢。

(2)方向和位置控制

把噪声源移出作业区或者转动机器的方向。(3)封闭

将产生噪声的机器或其他噪声源用吸音材料包围起来。不过,除了在全封闭的情况下,这种做法的效果有限。

(4)使用消声器

当空气、气体或者蒸气从管道中排出时或者在其中流动时,用消声器可以降低噪声。

(5)外包消声材料

作为替代密封的办法,用在运送蒸气及高温液体的管子的外面。(6)减振

采用增设专门的减振垫、坚硬肋状物或者双层结构来实现。(7)屏蔽

在减少噪声的直接传递方面,是有效的。(8)吸声处理

从声学上进行设计,用墙壁和天花板来吸收噪声。(9)隔离作业人员

在高噪声作业环境下,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短时间地进入这种环境而暴露在高声压的噪声下,也会超过允许的每日剂量。

(10)个体防护

提供耳塞或者耳罩。这应该被看成是最后一道防线。需要配戴个体防护用具的区域要明确标明,对用具的使用及使用原因都要讲清楚,要有适当的培训。

噪声的卫生标准: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相应放宽。

(二)振动

振动是指物体在外力作用下,以中心位置为基准呈往复振荡的现象。

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1.常见的振动作业

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以下几类。锤打工具:以压缩空气为动力,如凿岩机、选煤机、混凝土搅拌机、倾卸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铆钉机、铆打机等。手持转动工具如电钻、风钻、手摇钻、油锯、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钻孔机等。固定轮转工具如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电锯等。

2.振动对人体的影响

振动病是在生产劳动中长期受外界振动的影响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按振动对人体作用的方式可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常见局部振动对人体引起的影响,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发白(白指症)。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的局部振动病列为职业病。

3.振动的控制措施

从工艺和技术上消除或减少振动源是预防振动危害最根本的措施。选用动平衡性能好、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

个体防护穿戴防振手套、防振鞋等个人防护用品,降低振动危害程度。

(三)高温 1.高温危害(1)高温对人体的影响

高温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随温度的升高而明显下降。研究资料表明,环境温度达到28℃时,人的反应速度、运算能力、感觉敏感性及运动协调功能都明显下降。普通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35℃时仅为一般情况下的70%左右;重体力劳动作业人员的能力,30℃时只有一船情况下的50%一70%,35℃时则仅有30%左右。高温环境使劳动效率降低,增加操作失误率,引起中暑(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热衰竭);长期高温作业(数年)可出现高血压、心肌受损和消化功能障碍病症。

高温作业的危害程度与气温、湿度、气流、辐射热和个体耐受性有关。国家标准GB 4200―84《高温作业分级》依据生产性热源、工作地点气温和劳动时间率将高温作业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级别。

(2)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

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是根据各地区对限制高温作业级别的规定(例如建设项目宜消除Ⅲ、Ⅳ级高温作业)采取措施。

1)尽可能实现自动化和远距离操作等隔热操作方式,设置热源隔热屏蔽(热源隔热保温层、水幕、隔热操作室(间)、各类隔热屏蔽装置)。

2)通过合理组织自然通风气流、设置全面、局部送风装置或空调降低工作环境的温度。供应清凉饮料。

3)依据GB935―89《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的规定,限制持续接触热时间。

4)使用隔热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解决高温作业危害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防暑降温措施,主要是隔热、通风和个体防护。

四、与职业(工作)有关的疾病

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主要是指在职业人群中,由多种因素引起的疾病。它的发生与职业因素有关,但又不是唯一的发病因素,非职业因素也可引起发病。是在职业病名单之外的一些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但常常是职工缺勤的重要因素,是职业卫生工作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例如搬运工、铸造工、长途汽车司机、炉前工、电焊工,由于长期弯腰、下蹲、站立、躯干前屈等不良工作姿势所致的腰脊痛。长期固定姿势,长期低头,长期伏案工作所致的颈肩痛。长期吸入刺激性气体,粉尘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长期高度精神紧张而多发的高血压和冠心病、消化性溃疡病等等。下面举几个典型的例子:

1.视屏显示终端(VDT)的职业危害问题近年来,由于微机的大量使用,视屏显示终端(VDT)操作人员迅速增加。视屏显示终端操作人员的职业危害问题,已成为职业卫生工作中一个关注的重点。

长时间操作VDT,可出现一种名为“VDT综合症”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症;肩颈腕综合症和眼睛视力方面的改变。这些症状经过休息一段时间可以恢复。

2.疲劳导致的身体不适

在从事作业过程中,体力负荷加重和精神负担心理压力加大达到一定程度,作业能力出现明显下降时,叫做疲劳。疲劳是人的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是一种警示作用。可分为心理性疲劳和生理性疲劳。生理学也可分为局部疲劳和全身疲劳。疲劳时人的反应能力下降,疲劳状态可使错误率增加,严重的可导致事故发生。除此之外,疲劳状态如果不能及时恢复,长期的累积则可导致身体部分或全身各系统的变化,如局部的肩背痛、腰痛、全身的有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的改变,以及引发各种疾病的发生。

3.职业性肌肉骨骼慢性疾患

主要是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重复性的紧张劳损,出现紧张性颈部综合症、计算机键盘综合症、腰背痛等。明显的特征为受损部位的紧张、疼痛及活动受限,但X光片未见明显病理改变。主要表现为肩颈腕疼痛,僵硬、疲劳、痉挛、麻木、感觉异常、局部疼痛等。

五、健康监护与健康管理

健康监护对预防职业病有重要意义。通过预防性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病有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还可以为评价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提供资料;并有助于发现新的职业性危害因素。是保护劳动者相关权益所不可缺少的。

健康监护的内容包括健康检查,健康档案,健康状况分析等几个方面。健康检查:可分为就业前健康检查和就业后的定期健康检查两种形式。此外在调换工作,从事特种工种也应进行健康检查,有时还要进行较大规模的职业病普查。

1.就业前健康检查

其目的在于检查受检者的体质和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通过检查取得基础健康状况资料,特别是与该作业中可能发生的健康损害有关的生理、生化参数,如检查苯作业工人血象、检查粉尘作业工人肺功能,做定期检查和动态观察时进行自身对比。

2.定期健康检查

是按一定时间间隔,对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作业工人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健康检查,其目的是为了:(1)及时发现职业性危害因素对健康的早期和可疑征象;(2)早期诊断和处理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及其他疾病患者,防止其发展和恶化;(3)检出高危人群,即对该危害因素易感的人群,作为重点监护对象;(4)发现具有职业禁忌症的工人,以便调离或安排其他适当工作;(5)发现对工人健康有危害的因素时,采取措施防止其他工人健康受损。

定期检查的间隔期是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作用快慢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工人接触该因素的情况而定。我国在有关防治职业病法规、条例、标准、实施办法中,对接触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工人的定期健康以及检查项目、时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3.离岗健康检查

职工离岗前亦进行健康检查,以发现有无身心异常及病残等情况,便于离岗后继续随访和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另外对企业本身自我保护机制。

职业病普查也是一种健康检查,主要是对接触某种职业危害因素的人群,普遍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通过普查,还可以检出具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和高危人群。

第三部分 《职业病防治法》知识

1、《职业病防治法》发布实施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 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现于以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2、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申报义务: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三同时”义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进行“三同时”审核、审查和验收;

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义务:发生或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并及时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职业安全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职业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职业卫生培训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职业健康检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义务。

3、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培训权:劳动者有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保护权: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力。劳动者享有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知情权:劳动者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检举控告权:劳动者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依法拒绝作业权: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参与决策权:劳动者享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要求赔偿权:劳动者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特殊保护权:未成年工、女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4、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怎样防治职业病?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以下职业卫生安全理念。要从我做起,主动参与岗前培训; 要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要培养良好的操作行为,杜绝违章操作;要主动创建清洁的作业场所,做到物品有毒和无毒分开,有用与无用分开,有用物品分类存放,无用物品及时处理;要熟知作业场所、设备、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等醒目位置设置的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遵守警示标识的规定;要经常检查、维护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随意停止使用或拆除;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掌握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提高自身保护意识;要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后劳动者要索取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

5、密闭空间职业危害及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多发生在密闭空间作业中,常见密闭的空间有洞穴、隧道、下水道和其他出入孔道、锅炉、罐体等。

密闭空间存在的职业危害主要包括: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氮氧化合物、触电、机械损伤、塌陷、生物因素等。

预防密闭空间职业危害事故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对密闭空间内防暴、缺氧和有毒气体情况进行持续的监测;二是要在开始作业前对密闭空间进行持续的通风换气;三是要配备相应的应急防护救援设施。

劳动者在进入密闭空间前,应该得到作业负责人的许可,并随时与监护者保

持联系。由于工作性质不能通风或对密闭空间情况不明时,应佩戴相应的呼吸防护用品,一旦发生窒息、中毒等事故,救援人员需佩戴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软管送气面罩等防护用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进入密闭空间,迅速将中毒者移至户外露天处,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不要急于进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 篇5

通过本次职业健康会议,使我公司员工得到了良好的教育,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部分员工对职业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本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本职业健康会议由生产部组织,会议时间共2个小时。参加会议的人员为我公司各车间管理人员及部分工作人员。会议目的在于规范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工作的普及水平。会议内容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职业卫生培训通知 篇6

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卫生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逐步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五、突出重点,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七、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劳动者,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落实情况,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企业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篇7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 我国的卫生职业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办学理念实现了从“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迁移。21世纪,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的需求, 中等卫生职业学校迫切需要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此, 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应根据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师素质的基本构成, 结合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 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 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学科带头人为重点, 立足教学, 面向未来, 积极开展教师校本培训。并通过解决为什么培训、培训谁、培训什么、用什么内容培训、谁来培训、如何培训和培训效果如何等7个问题, 强化校本培训管理, 增强校本培训的实效性, 改善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人格结构, 提高教师的职业综合能力。

2 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师素质的基本构成

教师素质是指教师拥有和把握教学情境的知识、能力和信念的集合, 是教师在具有优质的先天特性的基础上经过正确而严格的教师教育所获得的[1], 包括教师所具有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人格方面的素质[2]。因此, 教师素质的基本构成为: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人格结构。

2.1 知识结构

(1) 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

(2) 教育教学知识:掌握胜任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教学知识和学生管理的基本知识。

(3) 职业工作知识:掌握与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的职业实践和工作相匹配的医药卫生行业工作知识。

2.2 能力结构

(1) 教育与管理能力:具有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的职业教育与管理能力, 且拥有较广的职业实践能力和医药卫生行业工作经验, 具有对学生职业发展提供指导的能力。

(2) 教学能力:能够按照职业能力学习的规律正确分析、评价、设计和实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

(3) 教育科研能力:能够正确分析所在专业的职业活动和工作过程, 具有职业导向的课程开发、教材研发和职业能力培养所需实训教具、器材的研制等应用型教育科研能力。

2.3 人格结构

(1) 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和敬业精神等基本的职业道德。

(2) 教育价值观:理解学生成长的多样性, 能够平等对待和尊重每一位学生, 促进学生的多样性发展。

(3) 教育情感:热爱卫生职业教育事业, 热爱学生, 具有较高的职业认同感和成就感。

3 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师校本培训的策略与建议

3.1 培训需求分析:解决“为什么培训”的问题

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师校本培训需要从追问“为什么培训”出发, 明确校本培训的需求, 把握校本培训的目的和意图。首先, 需要在教师校本培训前分别开展3个层面的培训需求分析, 即社会需求分析、卫生职业教育需求分析和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学岗位需求分析。其次, 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结果, 寻觅中等卫生职业学校的培训期待与教师工作岗位客观要求的交集, 对校本培训需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排序。再次, 在校本培训需求排序的基础上, 根据培训资源和培训条件, 确定校本培训要解决的问题和能解决的问题。最后, 依据校本培训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确定有针对性的培训主题, 为校本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设计提供必要条件。

3.2 遴选培训对象:解决“培训谁”的问题

“培训谁”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要解决培训对象确定问题, 一般主要关注培训对象的人数、学科、岗位、学历、职称、年龄和性别等基本情况。但对于校本培训, “培训谁”的问题还蕴含着对“谁”的深层次的再分析, 即根据教师素质的基本构成, 对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进行深层次分析。如培训对象的知识结构如何, 能力结构和人格结构处于什么水平, 对校本培训的期望和需求存在的共性和差异性等。这些分析是为培训对象提供个性化学习与针对性培训的基础, 可使培训主题更加明确。

3.3 确立培训目标:解决“培训什么”的问题

“培训什么”的问题就是要解决校本培训要达到什么目标, 教师在培训中要有什么变化、提高和发展。这使校本培训目标逐渐由模糊变得清晰, 并能够使教师便于理解, 易于接受。因此, 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师校本培训目标应体现下列特点。

(1) 培训目标的可操作性:校本培训目标的确定要以教师素质的基本构成为指针, 按照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人格目标逐级分解为具体的培训目标, 且用行为动词清晰、精练和准确地描述培训对象的变化情况。

(2) 培训目标的可评估性:培训目标与培训的预期结果要一致, 并能够使培训者和被培训者便于评价各阶段培训目标的达成情况。

(3) 培训目标的实用性:培训目标要与教师的认知背景、岗位需求和个人兴趣密切相关, 使教师产生足够的学习动力, 积极主动地朝着目标奋斗, 使预期的目标在培训过程中实现。

3.4 优化培训内容:解决“用什么内容培训”的问题

校本培训内容是实现培训目标的基础。为此, 校本培训的内容要依据培训目标设置3个单元和9个模块 (见表1) 。

教师校本培训的目标体现在知识、能力和人格3个方面, 因此, 培训内容设置为对应的以知识为中心的知识单元、以能力为中心的活动单元和以人格为中心的情意单元。每个培训单元又分为3个培训模块, 使培训内容由侧重师德修养理论、知识的更新与拓展、教育教学理论等集中培训, 过渡到更强调实践的教师职业道德训练、教学能力训练、教育科研能力训练, 既继承传统, 又力求创新。

3.5 合理配置培训师资资源:解决“谁来培训”的问题

教师校本培训的培训者实际上就是教师的教育者和研究者。优秀的培训教师是校本培训的重要保障。因此, 校本培训内容的构成要求培训师资的层次应体现多样性, 以满足培训对象的多样化需求。如邀请校外的教育专家、名师开展学术讲座;邀请教育、科研专家对课例进行评课、解读;邀请医药卫生行业的名医、名家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安排校长和学术学科带头人做辅导报告;组织骨干教师现身说法讲心得体会, 从而有效地解决校本培训的师资问题, 且在一定程度上更接近于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实际。

3.6 设计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和方法:解决“如何培训”的问题

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师拥有较多的经验、信息和知识, 其知识、能力和人格的建构性、社会性、情境性和复杂性等方面体现出互动、共享、仿真、多样化等特征。为此, 校本培训要将培训内容的单元、模块分解为若干要素, 实施多样化培训。多样化培训是建立在培训对象认知独特性的前提下, 为培训对象提供获得知识和能力的多种途径和机会。可以采用结业仪式、案例研究、现场观察、现场答辩、教学实践、集体研讨、总结反思、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等多样化培训方式, 且根据卫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和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时间、空间的允许程度, 对这些形式和方法予以组合, 形成不同的若干个变式, 既可增加培训对象的研修路径, 又可拓宽培训对象的研修视野, 使校本培训“常训常新”。

3.7 科学评估培训效果:解决“培训效果如何”的问题

“培训效果如何”实际上就是关于教师校本培训效果评估的问题。校本培训效果的评估过程是对培训工作进行反思的过程, 更是自我完善、提升的过程[3]。因此, 校本培训的评估要依据校本培训的目标体系, 以学校和教师自身的发展为引领, 坚持从卫生职业教育教学实际出发的原则, 科学构建校本培训综合考评体系, 分层次进行培训对象自评、培训教师评价和学校综合评价。培训对象自评主要是评估培训对象在培训现场的学习和对培训内容、过程的满意度。通过填写《培训评价与反思表》、《培训满意度调查表》和《学习情况调查表》等进行即时评估。培训教师评价主要是评估培训对象经过校本培训后在知识、能力和人格方面提高的程度, 主要通过培训教师对培训对象完成作业情况的分析、学习状态分析、技能展示、情感内化等进行的效果评估。学校综合评价是学校在培训对象自评、培训教师评价的基础上, 通过对培训对象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效率的变化, 变化的方向和程度进行综合考评, 是校本培训效果的深度评估, 以保证全过程监测和控制培训质量。

关键词: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校本培训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

[2]郑燕萍.教育的功能与效能[M].香港:广角镜出版公司, 1991.

企业职业卫生工程设施管理 篇8

【关键词】企业设备管理;通风系统;优化

企业通风系统是企业生产系统卫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可靠运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采用的手段设备通常有通风除尘、通风排毒、防暑降温等设施,随着生产的不断进行,企业生产布局、自然条件和生产能力都会发生相应变化,为了与之相适应,企业通风系统也必须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

通风系统的优化调整应以被调整的企业供风量是否满足企业生产的需要为依据,使工作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相关要求,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调整,优化企业通风网路,合理地进行风量分配,使之既能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又能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从而降低生产成本。这对当今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通风系统优化对安全生产的意义

企业生产为了保证劳动者健康,因此要及时保障呼吸所需的新鲜空气并为其安全生产提供适宜的温度、湿度等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持合适的劳动条件,必须对企业进行通风。

为保证安全生产,要求企业通风能力必须跟上生产形势,进行通风系统的优化。通风系统的调整以被调整的企业供风量是否满足企业生产的需要为依据,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调整,优化企业通风网络,合理地进行风量分配,既保证了企业安全生产,又达到了节能降耗的目的,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二、企业通风系统优化的方法

(一)企业通风系统分析的基本要求

无论选择何种通风系统,都要符合投产快、安全可靠性高、技术先进合理和经济效益好等原则。其基本要求体现在:

1、通风系统简单,网络结构合理,能将足够的风量送往需风地点,通风效果好,风质好,有效风量率高;

2、主要通风机性能与网络特性相匹配,主要通风机的可调性好、运转可靠、稳定性高、运转费用少;

3、具有较高的防爆、抗火、(防堵和防腐)能力。不因通风不合理和不完善而导致灾害的发生,当发生灾害事故时,可以利用现有的通风系统对灾害进行控制和抢救,减小灾害损失,提高生产的恢复速度。

4、考虑系统阻力和风机全压平衡问题。要进行专门的设计,通过改造风管、变径管、弯头、三通联接等尺寸,或改造风机等手段达到系统阻力与风机全压动态平衡。)

(二)企业通风系统分析的原则

通风系统的设计和优化改造,除了要满足以上的基本要求外还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1、整体性:通风系统是企业生产系统的子系统,因而在拟定分析通风系统时,必须与其它系统相协调。在对通风系统进行评价时应该坚持顾全大局、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因而在出现因通风系统的改进使其他系统变得更合理、更协调、整体效果最佳的现象时,就应及时改造通风系统以促进安全生产。

2、动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区域的转移,企业生产任务和通风条件均会随之发生变化,即使是在稳定的条件下也会发生瞬时的变化。因此不能静止的研究通风系统,要全面地考虑各种动态因素以及预测未来的状况,以增强通风系统的环境适应性。

三、通风系统优化的技术措施

(一)并联通风 根据并联网络风阻比串联小的理论,可在高阻力区段采取新掘管道,或采用启封废旧管道的方法实现并联通风。

(二)改变通风网络结构,合理调配风机负担

对于生产车间,当通风系统与生产要求不匹配时,应合理调整生产布局,改变通风网络结构,合理调配风机负担、尽量发挥现有风道和风机的潜力、增设或减少风机等。以下是常见的几种不同情况:

1、调整生产布局,实现均衡生产: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生产工作面集中于某一翼、而另一翼需风较少时,习惯上是在风量过剩的一翼设风窗增阻,但这样一来,必然造成通风阻力增加,进风量减少;而对多风机工作的车间,则会出现某通风系统能力过剩,而另外的通风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情况。遇到这类情况时,应根据具体条件,逐步调整布局,实现两翼或各系统的均衡生产,以避免出现增阻调风或因调整风机出现不稳定运转的现象。

2、调整风机负担范围,充分发挥现有风机能力:在多风机通风的系统改造过程中,如果布置不合理造成各主要通风负担的生产区域需风量不能与通风能力平衡时,在不能调整生产布局的情况下,可通过调整风机的负担范围,充分发挥现有风机能力的方法,满足生产的要求。

(三)适时增减风机,改善车间通风:生产车间应随生产情况的变化,适时增减工作风机的数量,使通风能力适应生产的需要,改善室内通风。在生产发展,需风量增多,现有风机能力不能满足要求而换大能力风机又会造成车间通风阻力过大、耗电太多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增开风井、增加工作风机台数。

四、配合对策探讨

加强职业卫生工程设施(设备)管理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我们应从多角度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一)加快职业卫生工程设施设备检测或测试标准建设的步伐。要扭转目前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职业危害的问题,关键是“立法”。国家应尽快颁布与我国国民经济相适应的职业卫生法规。在此之前,须认真实施现行法律法规,使企业领导明白自己的法律责任,彻底改善作业环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应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各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队伍建设。从现况来看,各级服务机构对职业卫生工程设施设备检测能力不足,人员技术能力、检测手段不足以胜任相关工作的要求,应尽快充实技术人员,并提高其自身业务素质,添置监测设备强化监督手段,并在相关评价工作中提出要求,努力提高检测覆盖率。针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服务项目不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不全、服务项目不全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置不全、服务项目不全等问题,积极适应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加快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队伍建设,以满足迫切需要。

(三)突出重点,抓好尘肺病的防治工作。调查发现目前职业危害以粉尘危害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逐年上升,其防治工作迫在眉睫。首先对新、扩、改建项目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严格把好审查验收关,杜绝隐患;其次对粉尘污染严重的老企业进行生产工艺改革或设备改造,利用专业的设备工具定期进行工程防护设施检测,并组织专家人员做必要的评价,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第三加强职业病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定期维护及检修,对于常年污损老化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并做好记录;第四发现问题请相关技术部门诊断,根据行业最新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改造,及时安装有效的通风防尘设施,严格控制工作岗位空气质量。力求在短时间内能较好地控制、减少尘肺发病人数,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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