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2024-05-10

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精选6篇)

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篇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贯彻实施,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县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将《凤冈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X月XX日

凤冈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县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取得实效,县人民

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朱俊昌(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周锡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 明(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旭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县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消防大队,陈旭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涛、金栋为成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

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实施本地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设、改建。各地应结合本地发展情况,集中整治“九小”场所、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县政府定期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二)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乡镇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臵公共消防器材配臵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

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臵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臵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臵“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县消防大队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县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

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派出所要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定期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全县各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挥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

四、工作目标

(一)政府部门工作目标:

1、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2、构建责任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与上级人民政府签定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与下级人民政府签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实施一次综合性的社会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平时不定时进行抽查,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严格兑现奖惩。

3、落实经费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县城所在地乡镇每年不低于4万元、其余乡镇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划拨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

年递增。

县人民政府要研究解决消防站、消防装备等专项经费,落实驻地消防官兵的福利待遇和医疗保障,并按照上级经费匹配标准,落实相应的匹配资金。

4、加强规划建设:

制定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发展规划,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增强城乡抗御火灾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2010年内要完成本地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集中开展一次十一五消防规划落实情况检查;各乡(镇)2010年内要完成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严格组织实施;30户以上大村寨2011年内要完成村寨消防规划编制工作,鼓励30户以下村寨编制消防规划。

5、严格考核奖惩:

县人民政府将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工程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乡镇、单位消防工作每半年实施一次督查,全年实施一次考核,并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县人民政府将当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诫勉谈话或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县人民政府将当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行政区域一年累计发生5起以上一般火灾事故或者发生1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对火灾事故的发生或者损失、伤亡扩大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依法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乡(镇)行政区域发生死亡1人以上火灾事故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向县人民政府作检查,县公安、安监、消防部门参加。

6、加强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根据上级要求或本行政区域内火灾规律特点,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本级人民政府应当挂牌督办,或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二)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目标:

1、强化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各行政村、城镇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完善队伍建设:

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和本行政区域内灾害事故特点,按照国家规定壮大公安消防队伍,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满足灭火救援任务需要。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以政府公职人员为主体的志愿消防队,并结合实际配备小型消防车、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等基本灭火器材设施,使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各社区、村寨成立志愿消防队。2010年,200户以上社区、50户以上村寨应成立志愿消防队;2011年,100户以上社区、30户以上村寨应成立志愿消防队;2012年,所有社区、村寨应成立志愿消防队,并配备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3、夯实基础设施:

各乡(镇)以及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应当根据城镇发展

需要,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基础设施。2010年,县城所在地市政消火栓建设数达到应建数的100%;2011年,城镇所在地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市政消火栓建设数达到应建数的100%;2012年,所有乡镇和50户以上村寨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建设数达到应建数的100%。

4、加强宣传教育:

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10年,200户以上社区、50户以上村寨应建立永久性消防宣传阵地;2011年,100户以上社区、30户以上村寨应应建立永久性消防宣传阵地;2012年,所有社区、村寨应建立永久性消防宣传阵地。

(三)社会单位和公安机关工作目标由相关工作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这项工作;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乡镇、各部门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蹲点帮扶,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和干部任期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核验收,整体达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县消防大队或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县

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我部对2004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新修订的《大纲》在基本保持原《大纲》的框架体例、保留原《大纲》中行之有效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各地在实施《大纲》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作了必要的修改完善。新修订的《大纲》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新精神及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文件,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地要组织好新修订《大纲》的实施工作,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水平。要组织教育部门有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学校全体教职工学习新修订《大纲》,做好班主任、德育课教师及其他德育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德育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体现现代职业教育要求、符合中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发挥好党团组织、妇联、关工委、社区等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实际制订新修订《大纲》实施指导意见或工作计划。教育部将适时对新修订《大纲》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部。

2014 年 12 月 22 日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

德育对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联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实际,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大纲规定了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德育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各级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的基本标准,也是社会和家庭紧密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依据。

一、德育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爱党爱国、拥有梦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成为敬业爱岗、诚信友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具体要求如下:

1. 树立实现中国梦的远大理想,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

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养成科学的思想方法。

3. 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提高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意识,依法办事,待人友善。

4. 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提高综合职业素质和能力,热爱劳动,崇尚实践,奉献社会。

5. 养成自尊、自信、自强、乐群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职业心理素质,人格健全,乐观向上。

6. 树立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节俭意识、廉洁意识,珍爱生命,尊重自然。

二、德育内容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统领,科学设置教育教学内容。

1. 理想信念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立足岗位、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教育。

2. 中国精神教育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共党史与国情教育。

3. 道德品行教育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教育与训练;生命安全、艾滋病预防、毒品预防、环境保护等专题教育。

4. 法治知识教育

宪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职业纪律和岗位规范教育;校纪校规教育。

5. 职业生涯教育

职业精神教育;就业创业准备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教育。

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方法教育;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心理素质教育;心理咨询、辅导和援助。

除以上各系列教育内容外,学校还要根据国家形势发展需要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三、德育原则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和时代性相结合原则。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紧密结合社会需要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2.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原则。要遵循思想道德教育的普遍规律,尊重学生自我教育的主体性,适应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开展富有成效的教育和引导活动,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

3. 知行统一原则。要重视知识传授、观念树立,重视情感体验和行为养成,引导学生形成知行统一、言行一致的优良品质。

4. 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同时要加强科学严格的管理,增强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实现教育与自我教育、自律与他律、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

5. 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既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又要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德育途径

学校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德育途径,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1. 课程教学

德育课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是学校德育的主渠道。德育课教学应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方向和本质要求,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以价值观教育引领知识教育,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情感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其他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等课程教学要结合课程特点,充分挖掘德育因素,有机渗透德育内容,结合专业特点和岗位工作要求,寓德育于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

2. 实训实习

实训实习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学校要结合实训实习的特点和内容,抓住中职学生与社会实际、生产实际、岗位实际以及一线劳动者密切接触的时机,进行以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职业纪律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增强学生讲安全、守纪律、重质量、求效率的意识。学校和企业要共同组织开展实训实习期间的德育工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实训实习期间的教学管理和德育工作。学生要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3. 学校管理

班级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组织班级管理和德育的直接实施者。班主任应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充分利用家长、用人单位、行业及社区等资源,开展学生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班级活动组织、职业指导、沟通协调工作,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

学校要加强党组织、共青团工作,举办业余党校、团校,组织学生特别是入党、入团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团的基本知识,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入党、入团。充分发挥团组织团结青年、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要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建立各类社团和课外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

学校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都要发挥德育功能,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班级管理、课堂教学、实训实习、社团活动、校园安全、后勤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强化全员育人理念,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言传身教、教书育人的自觉性,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教育学生。

4. 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学校要凝练具有职教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学校精神,建设体现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结合开学及毕业典礼、升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仪式以及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等,开展礼节礼仪教育,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创意创效竞赛、“文明风采”竞赛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要积极推进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通过宣传学习行业劳动模范、学校优秀毕业生事迹等,培养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精神,增强就业创业信心。培育和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要加强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优化校园网络环境,建设校园网络宣传队伍,加强正面信息的网络传播,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重点加强对校园网公告栏、留言板、贴吧等交互栏目的管理,发挥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等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要培养学生良好的网络道德,帮助学生做到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及时发现并主动帮助网络成瘾学生。

5. 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是德育的重要载体。学校要把志愿服务纳入教育计划,要依托各类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场馆等课外活动阵地,发挥学生专业技能特长,组织学生深入城乡社区、厂矿企业等,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要把学雷锋活动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把志愿服务活动做到社区、做进家庭。大力组织学生向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

6. 职业指导

学校要在职业指导工作中全面渗透德育内容,加强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就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7. 心理辅导

学校要根据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合理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求职就业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问题,开展心理辅导或援助,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配置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设施。

8. 家庭和社会

家庭和社会在德育中具有特殊重要作用。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和改进家庭教育,促使家长协助配合学校开展德育工作。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子女教育。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充分依靠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社区以及各种社会团体,并同所在地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建立固定联系,发动、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德育工作,建立完善学校与社会相互协作的社会教育网络。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治安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德育评价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评价由学校工作评价和学生品德评定两方面组成。

1. 学校工作评价

各地教育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教育实际情况,科学制订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等深度参与的德育评价机制,定期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价。德育工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德育课开设情况及课程教学情况、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校园文化建设情况、实训实习期间的德育工作情况等。学校实施本大纲的情况应作为考核校长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

学校要加强对德育课教学质量、其他课程德育渗透、班级德育工作、部门及教职工育人质量的考核评价,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对部门及教职工考核、职务聘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

评价与创建相结合。通过创建先进学校、文明班级和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活动,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班级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2. 学生品德评定

要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行为表现,对每个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品德评定。学校要把学生品德的评定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评优评奖等的重要依据,发挥品德评定对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引导作用。学校要结合行业和用人单位对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要求,在德育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评定办法。对实训实习学生的品德评定应由学校和实训实习单位共同完成。

六、德育实施

1. 组织管理各地教育部门应

各地教育部门应有明确的机构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结合本地区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大纲实施细则,定期对本大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支持和协助校长做好德育工作。校长要把德育与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评估。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德育工作。学校要建立贯彻实施本大纲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奖励办法,明确各部门的育人责任,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2. 队伍建设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队伍选拔标准,优化队伍结构,制订班主任、德育课教师及其他德育工作者的培养培训规划,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德育工作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功能互补的德育工作队伍。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选聘好班主任,每班应至少配备一名班主任,可根据需要配备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工作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要适当向班主任倾斜,教师高级岗位聘任应向优秀班主任倾斜。要充分发挥学校团组织和团干部在德育工作中的作用。

3. 经费保障

德育经费要列入预算。学校德育经费包括德育教学、管理和学生日常德育活动方面的经费。教学、管理经费包括德育课教学、德育课教师和德育工作者培训、社会考察与调研、有关教研室的业务条件建设和图书资料购置、德育科研经费等。日常德育活动经费包括对学生的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学生社会实践、大型德育活动以及表彰奖励等所需经费。要把德育活动场所、基地建设和德育设施、设备购置维修纳入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并从基本建设费和设备费中给予保证。

4. 德育科研

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篇3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下同)的继续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开发、推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组织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指导、督促全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开展;管理省直部门(单位)、在并的中央驻晋单位和省直管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其它各市、县(区)行政区域的部属、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各市财政局负责本市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确定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职责和管理权限;监督、管理本市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制定、审核本市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具体组织本市中级(含)及以下职称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实行全省统一管理

各市、有关各单位应积极向省财政厅推荐本市、本单位德才兼备、有理论、有实践、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热心会计教育的人员作为全省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的后备人选。省财政厅依据各市、各单位的推荐,择优选拔一批人员组成继续教育师资库,并将师资库人员基本情况和技能特长在“会计之星”网站上公布,全省共享,担负全省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凡入选的师资,每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省级以上的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省财政厅将提供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师资授课质量由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评价,对授课质量差的实行淘汰,并定期补充新的师资。凡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都要从师资库里挑选使用师资。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有能力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直管单位,应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备案后可组织本系统(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区)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必须在当地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办学证照、场地设备和培训收费;备案时间:每年年底(12月份);备案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备案一次。培训机构要严格办学条件,严格教学管理,要按照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规划安排教学内容,不得私自改变培训内容、滥用滥发教材。

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举办方要将本期培训方案进行备案,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老师、选用教材以及考试试题大纲等。财政部门应对培训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备案方,进行修改。培训期间,财政部门要对培训班进行监督管理。每期培训结束后,举办方要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财政部门要向参训人员发放征求意见卡,对培训质量、师资水平及整个培训情况进行评估。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随时对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以各种名义欺骗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取缔。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检查结果于每年年初(1月份)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会计管理部门。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和管理工作。凡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举办方应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送所备案的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对培训合格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确认登记。凡在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班,省财政厅将以便函形式,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发送各相关市级财政部门,以便进行后续管理。会计人员在职自学情况,由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及有关单位提供证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登记。对无特殊原因、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连续两年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予以公告。不进行注册登记的,不能办理调转手续。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财政厅1998年2月27日公布的《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财会字[1998]8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注: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详见本刊2007年第1期上第73页

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篇4

泰政办〔2010〕32号

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长泰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长 泰 县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日

长泰县构筑社会

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推进我县消防工作稳步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

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专职、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消防队,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

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乡镇(场、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乡镇(场、区)要适时组织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下大力气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

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区)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各乡镇(场、区)及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全县各乡镇(场、区)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2011年,各行政村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各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各村(居)委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争取在各乡镇(场、区)之间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各乡镇(场、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

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消防大队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及时提请县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应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县公安局要积极指导协调,帮助健全消防监督机构。消防大队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长泰电视台等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

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推动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等工作,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区)及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这项工作。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本辖区、本系统综合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同时,各种宣传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篇5

关于印发《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通知

国公局发[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关于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政府和公务员队伍的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大规模培训、认真选树公务员职业道德楷模、持久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文化养成、不断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评议等有效载体和抓手,增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将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监督约束的重要手段,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基础。请各地、各部门及时将有关经验做法报送我局培训与监督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基层一线、窗口部门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教育培训。

三、培训要求

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作为每个培训班次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时期,将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作为长期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推行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有效方式,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更具吸引力、感染力,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四、培训内容

【基础知识】

1.道德、职业道德的含义和作用

2.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涵和作用

3.公务员的责任、义务和纪律

4.公务员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5.中国古代如何加强“官德”修养

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内容

7.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务员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要求

8.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做法

9.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10.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则和实现途径

【专题一】忠于国家

忠于国家是公务员的天职。

1.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于国家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3.忠于国家宪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

【专题二】服务人民

服务人民是公务员的根本宗旨。

1.树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永做人民公仆;

2.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深入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要求;

4.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善于做群众工作,努力提供均等、高效、廉价、优质公共服务,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专题三】恪尽职守

恪尽职守是公务员的立身之本。

1.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把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到为党和人民事业的不懈奋斗之中;

2.弘扬职业精神,勇于创造、敢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应对突发事件等考验面前冲锋在前;

3.发扬职业作风,求真务实、勤于任事,艰苦奋斗、淡泊名利,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4.严守职业纪律,严于律己、谨言慎行,不玩忽职守、敷衍塞责,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专题四】公正廉洁

公正廉洁是公务员的基本品质。

1.崇尚公平,履职为公,办事出于公心,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正气在身,坚持真理、崇尚科学,诚实守信、为人正派,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作交易;

3.为政以廉,坚守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不以权谋私,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典型案例】

1.模范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典型案例

2.公务员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有关职业道德的案例

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篇6

度的通知

各营运公司、保养场,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制定了《XXXX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等六项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XXXX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等六项管理制度

XXXX公司

2016年3月1日 XXXX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公司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如下:

一、公司的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公司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公司综合事务部为公司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综合事务部经理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综合事务部确定一人为公司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公司所属各营运公司、保养场及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五、各部门应确定一名管理人员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公司应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并与所属各营运公司、保养场及各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 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计划;

3.组织拟订(修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督促各部门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拟订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计划,负责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完成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管理的职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公司防火安全情况,参与拟定公司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负责协助其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4.加强督促各部门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及使用状态。

5.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己的责任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4、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熟悉本岗位周围的疏散通道,学会逃生自救;熟知消防报警的各种途径,遇到发生火灾时能够快捷、有效地报警。

5、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及本岗位消防安全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XXXX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安全,结合国家有关消防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公司(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标准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XXXX公司防火检查制度

为加强日常防火检查管理,明确检查内容与责任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防火检查制度如下: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部门应每月检查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要求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逐级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 告。

XXXX公司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用电防火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XXXX公司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如下: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二、非特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部门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备案,掌握使用情况。

五、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密闭容器应避免日光照射。

六、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安全。

XXXX公司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如下:

一、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消防控制室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三、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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