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2024-08-20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通用13篇)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1

根据**的精神,我司成立的“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从各种可能形成“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入手,进行了认真检查,未发现存在“小金库”的违纪违规行为。

虽然我司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专项整治“小金库”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各项资金的合法使用。针对“小金库”存在的形式以及形成的原因,我司切实采取措施,构建源头预防机制。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对财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财经工作纪律。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管理和监督制度入手,积极探索建立根治“小金库”的有效机制,通过制度的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公司的内部审批和决策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部制度的执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今后,我司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特别是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从管理制度上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小金库”的力度,力争做到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

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的提高。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一些纳税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向受票方额外索要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购买方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同时,个别税务机关还存在税收监管和服务不到位,影响了纳税人取得发票和正常使用发票等问题。为了保障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是生活服务业和商业零售业纳税人),以及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发放发票、缴销发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纳税人发票开具是否规范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否以各种理由拒绝开票;是否违反规定要求购买方额外提供证件证明导致开票难;是否随意变更品名等错开票;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是否提供。

2.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否规范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代开发票,是否额外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审核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内容超经营范围。

3. 税务机关发票发放及缴销是否规范税务机关是否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和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合理发放发票,满足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

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改增后国税、地税发票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92号)规定的期限,及时对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进行缴销。

4.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是否到位税务机关是否大力宣传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强化对纳税人关于发票领用、开具、保管相关制度规范的宣传,消除社会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误解。

5. 税务机关是否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发票的投诉举报。

二、专项检查的安排各地国税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将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保障和服务营改增顺利实施的重点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取得实效。

货物劳务税、办公室、纳税服务、征管科技、稽查局等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各地自查2016年9月10日起至10月20日,各省国税局在本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基本统计表》(附件1)、《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违法违规情况统计表》(附件2)、《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税务机关规范管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报送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只报送电子文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重点抽查2016年10月21日起至11月20日,税务总局将根据各地专项检查情况,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其中督促纳税人主动告知购买方有权索取发票问题,将列入税务总局明察暗访工作范围,作为考核税务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总结通报2016年11月30日前,税务总局对各省国税局上报的专项检查结果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整改落实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一)严格执行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税务机关要对发现不开票、开票难、错开票等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涉嫌虚开发票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对查实纳税人存在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同时,要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纳税人信用记录,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时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判为D级;情节严重的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税收黑名单。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不规范、发放发票不合理、未及时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发票等问题要立查立改,立行立改。

(二)督促纳税人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温馨提示税务机关要统一发放宣传资料(内容参照温馨提示模版,见附件4),督促纳税人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告知购买方可以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公布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电话,接受购买方监督。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检查责任完善投诉举报响应机制,畅通12366热线、税务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压缩投诉举报响应时间(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对不落实发票管理规定、不严格执行税务总局文件要求,以及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不力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严肃问责,税务总局将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评时予以扣分。

附件:

1. 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2. 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违法违规情况统计表

3. 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税务机关规范管理情况统计表

4. 温馨提示模版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3

一、继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的有效投入。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要进一步增加财政科技资金的有效投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方向,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不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推进产业创新。加大创新资源和高端人才引进,优化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促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二、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统筹整合。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新预算法要求,依法科学规范编制财政科技资金,认真梳理资金的类别和结构,加大对市县的指导和检查,规范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范围和统计口径。科学界定各主管部门在促进科技事业发展中的职责,明确各类科技专项资金的功能定位,统筹安排科技计划预算。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切实解决好行政经费占用科技经费过多的问题。严格按国家要求,将科技专项资金用于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基地和人才等方面,高效配置科技资源,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三、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的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竞争性分配、因素法分配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着力解决好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碎片化”问题。综合运用风险补偿、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创投引导等方式,优化科技资金的配置。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逐步实现由无偿直接资助向有带动放大作用的间接资助转变,由单纯资助项目向营造创新环境、提升发展质量转变,由单一评价项目技术水平向评价企业创新能力转变。

四、切实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科技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强化监管责任,重视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成果,对查出的虚报冒领、违规骗取财政科技资金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对项目立项、编制预算、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建立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绩效评价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相关政策、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加强科技中介管理,建立对科技中介的监督评估和准入退出机制,规范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4

【发布日期】2009-07-28 【生效日期】2009-07-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深圳市

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纪发[2009]1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7月起转入重点检查阶段。为做好市直单位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的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点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共同牵头负责,并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理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二)统筹推进,严格要求。重点检查工作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检查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

(三)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查审分离、重大问题集中会审的原则,坚持依纪依法办事,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重点检查对象

依据中纪发[2009]7号、深纪发[2009]13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市重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

(一)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二)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三)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四)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五)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六)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七)在自查自纠阶段未发现问题或弄虚作假、少报漏报、隐瞒不报的部门和单位;

(八)市、区国有企业。

市级单位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

重点检查名单由市治理办根据中纪发[2009]7号、深纪发[2009]13号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群众的举报确定。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由市治理办分期分批通知。

三、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至以前。重点检查内容具体包括:

(一)自查工作情况。包括自查阶段有关资料的核实,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银行账户及银行存款情况。

(三)单位经济业务情况。

(四)票据管理使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六)支出情况。

(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八)已撤销单位情况。

(九)其他情况。

四、重点检查时间安排

重点检查时间为7月1日至10月15日。具体到有关单位检查时间由市治理办提前通知。

五、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原则

根据中纪发[2009]7号、深纪发[2009]13号等文件的规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一)对重点检查发现“小金库”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省纪委《关于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严肃纪律的通知》(粤纪发[2009]19号)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中办发[2009]18号文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并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全面、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瞒情不报,更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检查。

(二)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工作要求及时通知所属单位。

(三)请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按照市治理办要求的时间书面报市治理办。

(四)请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如实、完整填制所附表格(见附件1至5),按照市治理办要求的时间报市治理办(包括电子版本,下载表格请登陆市财政局网站)。其中:市直各单位管理的各类学校填列的报表,由主管部门于9月10日前报市治理办。报表报送的具体要求如下:

1.市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民政局要将机关本部及所属单位填列的报表一并报送。

2.市直其他单位仅报送机关本部的报表,所述单位填列的报表由主管部门收齐保存。

(五)请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准备以下资料,检查组进点检查时交检查组:

1.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2)本单位行政管理职能、机构设置、业务活动、收入项目、来源及收取方式以及经营管理活动情况。

(3)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等。

(4)其他情况,包括“小金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意见及建议等。

2.2007、2008相关检查报告(如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报告、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内部审计报告等)。

3.所属单位填列的报表。

附件:1.单位基本情况表

2.银行账户情况统计表

3.单位部分收入情况调查表

4.单位部分支出情况调查表

5.单位借出款项情况调查表

中共深圳市纪委 深圳市监察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审计局

2009年7月28日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5

州局储汇稽查室:

根据x邮稽传[2007]09号《关于转发省邮政储汇局%26lt;关于立即开展防范假存折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26gt;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立即组织市场部、金融业务部、监督检查部等相关人员,认真负责地开展防范假

存折案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增强窗口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于2007年6月22日将省局《关于遏制邮政储蓄存款冒领案件进一步蔓延的通知》及《关于防范变造和伪造邮政储蓄存折冒领存款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所辖各储蓄网点。在各网点醒目位置张贴有《特别提醒》,告之客户。

二、按照州局提供的文件和光碟,立即组织全县8个储蓄网点营业人员进行识别假存折有关知识培训,并认真做好存折(单)防伪标识的保密工作。

三、每个网点已配备“存折鉴别议”。此次对“存折鉴别议”情况进行检查,有2个网点(xxx、xx)短波灯管已坏,有1个网点(xx)长、短波灯管均坏,县局储蓄营业室3个柜员制台席仅有1只。

四、除县局储蓄营业室配备监控设施和设置“一米线”而外,其他网点均无监控设施和“一米线”设施。

五、能严格执行“实名制”制度规定。办理开户时,严禁使用不规范、不真实的身份证件开户。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边检查、边培训、并着手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加大了防范假存折案件的力度,促进了各邮储网点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窗口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6

关于开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专项检查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年*月*日,我单位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多次进行专项学习讨论。我单位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活动,让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深刻内涵和总体要求,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并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三严三实”和“做好五种人”专题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思想行动上能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

我单位党组织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每名班子成员在负责分管业务工作同时,加强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下属廉洁履职意识,严格按照上级各项纪律和规矩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严守“红线”,绝不越雷池一步。

三、认真自查,自觉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是对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表现,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自查和互查活动,逐条进行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常态。

二是监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方面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提出的各项政治纪律和规矩必须做到不说三道

四、乱发议论、思想抵触,更不能反对。另一方面对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是考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评纳入我单位全年目标考核范围,与年度评优相结合,定期开展考评。

四、对照自查情况

1、对党忠诚方面,我单位未发现理想信念不坚定,对

组织不诚实,讲假话,不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做“两面人”等行为。

2、在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我单位未发现打折扣、搞变通,发表违背中央大政方针的言论,有损党的集中统一等行为。

3、在维护党内团结方面,我单位未发现党员干部队伍中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经营小圈子和关系网等行为。

4、在遵守党的规矩方面,我单位未发现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问题。

5、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我单位未发现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不敢批评斗争,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问题。

6、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单位未发现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思想麻木、意识淡漠等问题。

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措施,坚持学习、宣传、研究相结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7

一、关于进一步营造档案法治社会氛围问题

把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十三五”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培训内容。制定出台省“七五”普法规划,把“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纳入到普法规划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档案法治意识,增强依法治档和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省范围内努力营造档案法治社会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理顺档案管理体制问题

参照目前全国多数省份情况,省档案局(馆)机构类别暂不分类,维持目前在编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现状。

三、关于增加档案事业经费投入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档案事业经费的支持力度,在原有基础上按照新增加的档案数量核增档案事业经费,并从满足档案事业需要出发,适当提高档案事业经费保障。二是努力解决档案工作人员岗位保健津贴。考虑到档案工作者要接触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际,应积极解决一线档案工作人员发放岗位保健津贴问题。三是档案利用收费取消后档案利用与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在取消档案部门利用收费的同时,要将档案管理利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四是省档案馆二期工程建设情况。将省档案馆二期工程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力争在“十三五”期间使档案馆面积不足、功能布局不合理、影响档案事业发展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五是进一步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为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发展需要,加快档案馆数字化进程,拟将省档案馆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及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中统筹考虑,分年度安排馆藏档案数字化专项资金2 276.2万元。六是加大市(地)、县(市、区)档案馆(库)建设力度。省政府将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将未列入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市地级档案馆和部分县级档案馆列入中央专项扶持范围,同时,在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和调整过程中开展项目申报和资金调整工作。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档案干部队伍结构问题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8

为认真贯彻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红寺开发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局认真对照治理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深挖细查,开展了详细认真的摸排。

二、严格界定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此项治理的重点包括行政机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认真、严肃、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一)账户情况

自查表明:因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工作相继开展的需要,为严格资金监管,便于资金收支,确保专款专用、严格透明,我局在农行共设立了3个账户,分别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征地补偿专户、太中银铁路征地补偿专户、单位经费基本户;在信用社共设立4个账户,分别为:基建(办公大楼)专户、临时用地补偿专户(已于2009年8月18日销户)、土地承包费收支专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户,以上账户全都做到专款专用,无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开发区8月12日召开“小金库”清理整顿再部署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再次清查,发现还存在着以下问题。本着勇于负责、敢于坦承的原则如实汇报如下:

1、我局原任局长根据管委会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为扶持红寺堡罗山宾馆能顺利开业,于2004年六月分三次给罗山宾馆借款共计壹拾伍万元整,所借款项为土地出让金。因罗山宾馆一直无力偿还,我局便以抵顶在该宾馆的各项招待费形式逐渐回收借款,收回款项全部上缴财政,至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始时,最后一笔借款64697.80元全部被追回,并于2009年8月18日全额上缴财政。

2、因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由我局承办,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只负责审核发证,土地证书工本费由我局代收保管,待发证时统一收缴吴忠市局。为便于保存,我局当时开设了存折,共存入工本费3640元,之后因吴忠市局未向我局发证,此项资金也未上交,2009年8月18日全部上缴本级财政。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9

关于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登记自查工作进行再检查核实的情况报告

市公务用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

XXX市残联办公室X月X日,接到你办X月X日的通知后,及时向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做了专题汇报。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XXX同志高度重视,当即安排专人,按照你办的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再核实。通过认真核实,情况如下:我会目前实有车辆XX辆,X辆为市财政补助资金购买的公务用车;第X辆是省残联赠送的残疾人运动员服务用车;第X辆是中国残联赠送的残疾人假肢装配服务流动用车。详情况见附表。

附件: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表记表

XXX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残联公务用车 专项治理再检查报告1

抄送:市纪委党风室、市纪委第XX纪工委

XXX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2011年7月14日印

基层党建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10

提纲

一、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抓基层党建责任意识不强

1.是部分单位对党建重视不够

2.是党建工作督导考核不够有力

3.是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不够扎实

(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到位

1.是生活会不严肃不规范

2.是组织生活会走形式走过场

3.是支部主题党日缺乏实效

(三)发展党员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实

1.是执行发展党员细则不严

2.是部分党员党的意识、组织观念不强

3.是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四)基层日常工作基础薄弱

1.是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

2.是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不规范

3.是日常工作不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党建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提升

(三)强化守正创新,激发党建活力

正文:

今年5-7月,结合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市委组织部组建3个小组,对17家市直单位(市交通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社科联、市史志研究中心、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招商局、市人社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畜牧兽医中心、市文联机关、市委党校)及14家二级单位同步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检查。期间,调阅了有关会议记录及基础资料,访问座谈157名党员干部群众,随机抽查28个支部开展问卷调查和知识测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抓基层党建责任意识不强

1.是部分单位对党建重视不够

一些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基层党建责任还不够到位。市人社局党组未专题学习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被检单位普遍简单传达学习,未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市畜牧兽医中心党组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发改委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和二级单位党建工作。市审计局党组未听取全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机关党委工作总结连续三年存在的问题雷同。市史志研究中心机关党总支书记不是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

2.是党建工作督导考核不够有力

部分单位对基层党组织的检查指导流于形式,精细化常态化做的不够。市文旅局机关党委未结合实际细化二级单位党建考核指标,照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印发的考核细则。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畜牧兽医中心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履责“口袋书”部分承诺事项未落实。市交通运输局2个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责“口袋书”内容雷同。

3.是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不够扎实

部分单位落实党支部达标创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不够到位。市统计局对支部达标创建、“灯下黑”问题检视等工作没有专题研究。市招商局“灯下黑”专项整治不彻底,制定的整改

措施“集中+补学”学习机制仅停留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层面,未落实到党支部、党小组。市人社局将党务工作培训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实际并未落实。市文联推进支部达标创建工作不力,未结合实际制定达标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未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市审计局机关党委未研究党支部达标创建工作。

(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到位

1.是生活会不严肃不规范

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对照检查不认真、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情况。市财政局党组班子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够,以业务工作问题代替批评意见。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生活会发言提纲与雷同。

2.是组织生活会走形式走过场

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未全覆盖、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市财政局机关第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市发改委原机关第二党支部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没有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市审计局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仅2人开展相互批评,且以“加强身体锻炼”作为批评意见,第五党支部书记以支部述职报告代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市应急管理局、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安排非党员参加支委会或组织生活会。

3.是支部主题党日缺乏实效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不突出、活动形式单一、学习内容“大杂烩”“一锅煮”等现象较为普遍。市发改委机关第三支部2022年4月主题党日学习文件达10多个,8月学习文件14个,主题不聚焦。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高达12项、市直机关休干所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高达21项。市审计局近三年来支部主题党日以传达文件为主,缺乏吸引力和针对性,与审计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市统计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请假人数过半。市动物防疫控制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无主题。4.是落实“三会一课”打折扣。市发改委机关三支部未召开支委会。市财政局收付局党支部支委会研究业务工作多、党建工作少。市财政局机关第五党支部支部书记没有讲党课,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8个支部、市人社局机关二支部党课次数不达标。市文联机关党课讲稿以专题

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代替,市统计局以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代替党课。市审计局、市畜牧兽医中党小组形同虚设,未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党小组会不经常。市统计局机关第二党支部未召开党小组会。

(三)发展党员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实

1.是执行发展党员细则不严

发展党员普遍存在思想汇报抄袭网络文章、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全、填写不规范甚至混乱等问题。市人社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刘某某8篇入党思想汇报、市委党校5名党员思想汇报均存在抄袭现象。市财政、发改、交运、人社、文化旅游、审计、应急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均存在发展党员以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市审计局卢某某日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在未充分了解、培养的情况下,次日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市统计局王某、李某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未在一个月内与其谈话。市文旅局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名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一年即转正。市应急管理局、市畜牧推广站发展党员公示不到位。市委党校第三党支部发展党员时预备党员参与投票表决。市财政局非税党支部张某某预备党员公示时间在前、发展对象公示时间在后。市文旅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市统计局部分党员档案缺自传、政审报告等重要资料。

2.是部分党员党的意识、组织观念不强

部分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宽松软虚问题仍然存在。市财政局反复开展警示教育,仍有党员干部因酒驾被立案调查。市发改委共有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其中1名被开除党籍。市审计局有5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市文旅局至今有13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部分党员没有按月缴纳党费,存在一次性补缴情况。座谈发现市文旅局部分党员不清楚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问卷调查“你所在支部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次数?”时回答“每月召开一次”。

3.是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市文旅局未单独设立离退休党支部,将离退休党员与机关各支部混编,未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市人社局机关离退休党员达76人,只设置一个党支部,有4个二级单位将离退休党员与在职党员混编。

(四)基层日常工作基础薄弱

1.是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

纳入检查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支部换届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差额比例和参会率不符合要求、未按期换届等情况。市财政局有4个支部在补选支委时没有落实差额选举要求。市审计局机关党委和纪委因故延期换届未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第四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时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市统计局机关党委、党支部任期届满后未及时按期换届。市文旅局歌舞剧团党支部至今没有党支部书记,京剧团党支部换届后至今未换届,博物馆党支部补选支委时到会的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未达到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市人才服务局机关党支部、劳动监察局党支部延期换届超过2年。市文联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由候选人担任计票人和总监票人。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原书记被留置,机关党委才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请示报告补选事宜。

2.是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不规范

市发改委原机关第一党支部度没有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局均存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只唯票、未召开支委会综合研究评定情况。市人社局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未公示。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均存在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现象。市文联、市应急管理局民主评议党员将受处分党员评为“优秀”。

3.是日常工作不规范

市发改委机关第三支部对组织生活会未进行记录,机关第四支部讨论党员转正没有记录党员表态意见。市文旅局机关第二、京剧团、歌舞剧团、图书馆等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党员发展、党员违规处理时,仅记录议题,没有具体意见。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党建责任

聚焦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新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狠抓督办检查落实,狠抓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着力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提升

针对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真正把整改工作做到实处、落到细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以问题整改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

(三)强化守正创新,激发党建活力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11

Q1:2013年以来,你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若有,分别是多少?

Q2:你单位是否存在以假发票(含发票本身是伪造,以及发票内容与实际支出内容不符)等非法票据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若有,金额是多少?用向如何?

Q3:你单位是否存在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若有,金额是多少?用向如何?

Q4:你单位是否存在用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若有,金额是多少?用向如何?

Q5:你单位是否存在编造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若有,金额是多少,用向如何?

Q6:你单位是否存在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若有,金额是多少?用向如何?

Q7:你单位是否存在以少计漏计、少收漏收、坐收坐支等方式截留、隐匿、转移利息收入、手续费和代理业务收入、内部罚款收入和财政性资金的行为?若有,金额是多少?用向如何?

Q8:你单位是否存在资产清理、抵债资产、投资收益以及资产出租收入?若有,是否全额入账?

Q9:你单位是否存在在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冒领、截留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列福利费、工会经费、宣传费、修理费、交通费行为?是否存在使用假发票报销费用的行为?

Q10:你单位是否存在通过转移对外投资、转移固定资产和抵债资产、转移清收的不良资产设立“小金库”行为?是否存在通过培训中心等非经营性机构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Q11:你单位是否存在公用支出超标准后冲回的行为?是否有未入账资产?是否超额发放奖金、津补贴等人员福利?是否在高档娱乐场所、商场消费的行为?是否存在公款旅游、私分等行为?

Q12:你单位是否存在开设多个临时账户、周转账户并在检查前集中销户行为?

Q13:你单位内部罚款的账务处理情况如何?2013年以来,你单位是否有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的罚款支出?若有,处罚支出的资金来源如何?

Q14:你单位固定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是否有出租的固定资产、抵债资产?若有,具体为哪些固定资产、抵债资产进行出租?租赁费是否全部入账?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篇1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上报区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会,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xxxx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xxxxxx分局、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xxxxxx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要求被检查用人单位应对20xx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重点整治。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力量。

首先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邮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访事件,劳动监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其次,确保将拖欠工资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清欠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台账,逐案销号解决。及时调查拖欠主体,主要对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承包和分包是否合法等情况依法逐户进行检查,收集有效证据,确定拖欠工资数额及人数。集调解、执法于一体化解矛盾,提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效率。再次是发挥农民工记工考勤卡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长效机制作用,化解建筑总承包企业因层层转包、工程款不到位而导致的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发现拖欠、克扣工资的用工单位,我们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罚。

关于“小金库”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13

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具卫生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患及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曲卫字[]439号)文件精神,我县卫生监督局于9月25日、10月12日组织专项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三家,即:阿波罗餐具消毒配

送连锁店,县同乐阿波罗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县中枢镇餐仕康消毒配送中心。两次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4人次,车辆2车次。同时对三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抽检,每家采样10件,共计30件样品,经检验后全部合格。三家均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

二、主要存在问题

1、三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场所总面积均小于200平方米。

2、三家均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均未索取相关资料。

3、三家均未设立从业人员洗手、消毒设施和更衣室。

4、县中枢镇餐仕康消毒配送中心加工场所外是农田,防蝇、防尘设施破旧,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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