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2024-05-25

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共10篇)

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篇1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

计 划

灵秀社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的领导下,灵秀社区为了有效防止非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抬头趋势,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社区特制定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社会联合打击。争取工商、公安、司法、等多家部门联合打击传销网络,制定社区打击传销计划,依靠辖区成员单位、社区的力量,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引导和监督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辖区内传销苗头和动向,争取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联合打击网络。对异地聚集、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给予重拳打击,对出现的传销窝点,联合工商、公检法部门快速进行清理。

二是日常巡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对辖区出租房屋、宾馆、闲置厂房、新开发区空房等进行重点防控排查;加强对各类招工广告的梳理,认真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接受群众举报。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是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讲解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宣传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加强教育劝导,对辖区内曾参与过传销活动的人员实行定期回访教育,避免传销人员再次误入歧途。

四是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社区的紧密合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物业小区、认真清理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非法传销窝点逐一捣毁、取缔。

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篇2

市工商局关于打击非法传销、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情况汇报

市工商局关于打击非法传销、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41号文件精神,我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抓好打击非法传销活动,防止传销进校园,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组织

贺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对“非法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 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确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严厉打击传销行为,防止传销进校园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和公安经侦支队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情况就立即联合出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注意排查参与传销的身份,如发现是学生,加以宣传教育。以来联合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15次打击传销活动的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车辆96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非法传销人员293人次,收缴用于非法传销的书籍资料一大批。没有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印制了打击传销联系卡份,联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卡发到车站、社区及市场和各所学校,使群众、学生和涉嫌传销的外来人员能及时反馈和举报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并及时返回家乡。

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份,告知出租屋主,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及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3、出动宣传车1辆,到各社区及街道、市场、学校,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使禁止传销概念家喻户晓。

4、加强媒体报道。与市电视台、电台及报社联系,由媒体跟踪报道打击传销的信息。本局通讯员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广西电台、广西新闻网等省级主要媒体发表打击传下新闻稿件5篇,腾讯网、新浪网等主流网站转载20多篇。通过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

四、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实现

12315进校园。

打击非法传销维护社会稳定 篇3

二月二十四日青山街社区在社区会议室召开了居民小区各个楼栋长、社区各个党支部老党员、以及其他居民群众的参加的会议,会议就打击非法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与动员。社区民警在会议上对什么是传销、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传销的社会危害性、传销的黑社会性质、传销的暴力倾向等都作了认真的讲解,特别详细地同与会的全体同志共同学习了《禁止传销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深刻的认识到传销的危害性,传销对社会稳定的破坏作用。号召大家远离传销。

青山街社区

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篇4

一、调查的设计与组织实施 1.调查目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产品的销售方式也逐步实现多样化,直销这一新式的销售方式也逐渐进入我国。但是近些年来,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们对直销知识的缺乏,拉拢一些善良的人们从事被称为经济领域的“毒瘤”和“经济邪教”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这一活动不仅欺骗了善良的人们,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且严重破坏了商业诚信规则,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隐患。

为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近年来,党和政府采取了种种措施,制定并颁布了一批禁止传销、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但传销活动在部分地区仍然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打击非法传销除了政府部门外,民间的力量也是巨大的,反传销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此次调查旨在了解人们对传销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宣传反传销知识,使人们更好地了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形成全民抵制非法传销,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2.调查对象

扬州各年龄段的市民。3.抽样方案

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样本设计为220份。4.实施结果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方法进行数据收集。调查问卷为公众调查表,采用调查员直接访谈方式完成。

调查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205份,合格率为93.18%。在全部被调查的对象中,男性占48.29%,女性占51.71%。

5.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团委、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协调,调查员为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学生。二.调查结果及分析(一)对传销的认识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准备携款潜逃。

对于传销及其非法性质,大多数被调查者有一个较明朗的认识,但仍有人对传销没有系统地认识。调查数据显示,4.88%的人不知道传销的什么概念,甚至有0.98%的人认为传销合法,8.29%的人无法明晰传销的性质。而对传销有概念的人很多知道传销跟直销有区别,但是却道不出两者的真正区别在哪里。

此外,经济因素成为加入传销组织的最直接动因。仍有12.68%和14.15%的人认为传销能培养出一个职业传销家,传销能发财。而当问及“如果您对目前收入不满意,有人向您说服做传销,您会参与吗”是,有2.93%的人认为这是个机会,可以列入考虑范围。可见传销所采用的“洗脑”思想对社会部分人群仍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反传销行动仍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

(二)大学生与传销

传销作为一颗社会“毒瘤”,已经侵入到高校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中,越来越多的传销组织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高校学生,致使学生误陷传销活动,严重的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破坏了高校的和谐稳定。调查显示,50.23%的人认为大学生群体最容易成为被“邀约”的对象。

大学生为什么屡屡陷入传销陷阱?从大学生自身角度看,他们社会接触面不广,没有社会经验,却又往往急功近利,对生活的期望值过高,很容易被那些宣称能暴富的传销组织“洗脑”,上当受骗。在愈演愈烈的就业竞争环境下,只要就业“机会”一显现,多数大学生都急着去尝试。于是,众多的传销组织纷纷打着找工作、做生意的旗号,利用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的弱点,以校友、朋友的身份诱骗大学生进入传销窝点,发展“下线”谋取暴利。本次调查问卷数据显示,37.5%的人认为大学生容易陷入传销组织的原因是没有社会经验,32.23%认为这个群体找工作心急。此外,也有大学生心理与性格方面的因素。很多陷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性格比较内向,不爱说话,朋友少,容易相信别人。在学校,他们没有成就感,而在传销组织中,他们找到了这种幻觉。而传销组织所使用的“洗脑”方法正好就利用了大学生这样的心理需求,编造着一个个迎合了社会阅历浅、叛逆心理强的大学生们的完美幻想的谎言。9.58%的群体认为大学生意志力太差,容易受他人蛊惑。此外,53.17%的人认为受教育程度与加入传销组织有关。这里就涉及到群体暗示跟从众心理的问题。而恰恰在群体暗示中,文化水平高的人更容易受到暗示,这是由于他们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更为强烈的缘故。

(三)反传销行动

近年来,党和政府采取了种种措施,制定并颁布了一批禁止传销、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如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以传销和变相传销形式进行犯罪活动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迅速开展广泛宣传、深入揭批、严厉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等,然而调查数据显示,93.17%的被调查者不知道传销举报电话,仅38.54%的被调查者知道一些反传销法律。23.17%的人认为传销具有很强欺骗性,公民无法识别是传销在中国之所以盛行的原因。同时,在调查对象中,56.1%的人认为中国政府打击传销的力度还不够,18.7%的人认为反传销缺少相关法律制约,这也是传销活动在部分地区仍然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打击非法传销除了政府部门外,民间的力量也是巨大的。反传销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需要政府的支持,更需要广大有社会责任感的朋友一起站出来和非法传销对抗。85.85%的人认为有必要成立相关组织定期宣传反传销,如开讲座、发放宣传手册、进行展板和宣传网络宣传等。同时,81.46%的人表示如果发现了传销组织,会报警以免害人,然而我们也看到18.54%的人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这里面害怕报复的心理也是他们采取此态度的重要原因。反传销行动,中国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三、结尾

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了重大隐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党和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维护安定、合理、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营造公平、自由、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氛围做出了诸多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中国政府在打击传销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缺陷。例如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制约;政府打击力度不够,经常出现“打而不散,散而不走,送了就回”的怪现象;公民自我辨别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反传销组织宣传不到位,不能使公民深入了解传销与反传销等。为此,我们针对有关问题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各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实现公民举报、公安机关、工商局严厉打击有机统一,共同预防和打击犯罪。由于传销活动涉及面广、跨地域活动,因此,公安机关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特别是同各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协同作战,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共同查处。各相关部门应在打击非法传销这一活动时,要经常交换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对策。

2、政府及反传销联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全民抵制传销、防范传销的社会氛围。

3、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建立起一套长效的预警机制。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要本着“服务人民”的宗旨,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建立起一套长效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依法运用各种侦查手段,主动出击,把传销犯罪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上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4、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加大调查研究。非法传销是近几年来新出现的犯罪手段,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工作中没有先例可以借鉴,因此,要及时总结宝贵经验,同时加大调查研究力度,遵循“实践——理论——实践”的工作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开拓思路,勇于创新。

5、大学生由于缺乏必要的社会实践经验,求职心切,容易接受新事物等原因,很容易陷入传销组织。因此,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素质教育,多提供机会,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经验和能力。也要努力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大学生也应该主动加入反传销组织,积极宣传反传销,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一份力。

6、要不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修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道德舆论监督和谴责作用。另外,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者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加大对下岗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再就业。

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篇5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检、法机关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长效机制,防止传销活动滋生蔓延,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心尽力。

二、行动目标

集中整治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聚集多发地、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特别是主城区的传销活动,通过集中整治,要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出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滋生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基础防控措施明显加强,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行动重点

(一)案件查处。

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积极查处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案件。集中整治期间,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工商、公安打传机关要查处传销案件数1件以上(含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驱散、捣毁传销点1处以上,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头目、骨干成员1人以上。

(二)地区整治。

以创建无传销城区为引领,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基层联动机制,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实行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重点在开展创建“无传销镇(区)”活动的基础上,推动创建“无传销县”活动的深入开展。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无传销镇(区)”,创建率应达到90%以上。

(三)舆论宣传。

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更好的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四、行动步骤

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线索摸排阶段(即日—6月下旬)。

要严格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要求,明确职责,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对本地区内的宾馆、饭店、招待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厂房、演出场所、会议室、有出租房屋的居民小区、城中村等涉嫌场所逐一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与涉嫌场所签订“制止防范违法行为责任书”,建立专项监管台账,做到数量、分布、类型、经营活动、入住人员大致类别等基本情况明了清楚。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摸清本地传销活动现状,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确定予以打击的对象和目标。

(二)联合行动,打击整治阶段(6月下旬—7月20日)。

各打击传销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能划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组织精干力量,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为整治重点,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类.统一部署进行集中清理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及时遣散解救受骗参与传销人员。确保打击传销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攻坚处置,总结上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工商机关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与直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打传社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日常“网格化”巡查监控相结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涉嫌场所”的巡查力度,做到清查到位、宣传到位、责任书签订到位。公安机关要积极侦破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整治重点区域,经侦、刑侦、治安、巡逻、技侦等各警种要协同作战,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做到快查快办快结。检察、法院对移送起诉和审判的传销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查起诉和审理判决,依法从严从重惩治传销犯罪分子,摧毁重大传销犯罪团伙和网络。同时,对当地开展打击传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管”体系,巩固执法行动成果,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工商、公安机关要积极调动本单位力量,发挥专业部门网上巡查优势,拓展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尽力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

(二)缜密经营,循线深挖。

工商、公安机关要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为成功打击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行动,精确打击。

公安、工商机关要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威慑效应。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可速报市打传办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采取发布公益短信、公益广告、警示提示、现场咨询、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对外出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针对性、时效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打传领导小组要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网站至少分别做1次电视访谈、电台访谈、网络在线访谈节目,在当地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发表1篇专题文章,在当地学校和社区(村)做1次专题讲座,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有效性,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识别传销、反对传销、抵制传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和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将此次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成员单位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过问,及时督促,主导发挥好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整合力量,以工商、公安为主力,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整治行动的开展,切实落实好我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机关主要牵头协调,动员基层部门发现、移送重要线索、社会面清理、教育、遣散、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公安机关主要承担刑事打击、大案侦破等职责,依法加强打击处理;综治部门要着力推动创建无传销城市等工作,强化综治考核评价,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督促,及时协调和推动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

(三)规范执法,维护稳定。

工商、公安机关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查获的传销头目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控制打击范围,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坚持打击和维稳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

打击传销工作小结 篇6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乡分管负责人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发文下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常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一起参加专项行动。

二、成立组织,加强巡查和监管。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乡政法委、民政局、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

三、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乡综治委和派出所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

四、多管齐下,及时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二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及时冻结被端窝点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断绝传销人员的经济命脉。五是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五、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首先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有线电视、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其次在乡村主要路口、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

打击传销计划 篇7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根据锦铁街道《锦铁街道创建无传销城区活动责任状》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将在社区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侯艳艳书记担任组长,温旭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片区负责人组成。

二、行动重点

(一)召开打击传销培训会议,坚持做好《打击传销举报电话记录本》、《传销行为巡查记录本》、《房屋出租记录本》的记录工作。

(二)对于举报,涉嫌有传销迹象的,及时通知派出所协助将对其进行彻底清查并捣毁其窝点。

(三)在社区大规模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剖析传销的特点,揭露传销的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大力宣传国家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社区居民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识能力。

XX社区

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篇8

今年以来,市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打击传销工作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坚持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滋生蔓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我们只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综治、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了各镇办、各部门“一把手”为打击传销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下发了《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和《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强化了责任意识,落实了监管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广泛宣传教育。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途径,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深刻揭露传销行为的危害性。充分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抵制传销违法活动”等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全年共悬挂宣传横幅82条,张贴宣传标语86处,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2次,发放宣传册(页)15000份。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将打击传销作为辖区所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与公安部门配合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档案库,及时掌握传销人员信息,加大对外来人口聚集地、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区域的排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实施严打整治。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对重点区域排查监控,严防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打着“资本运作”的幌子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专项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走访直销企业2户。

五是开展创建活动。坚持把无传销创建活动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载体,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无传销市(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完善了长效机制,实现了社区(村)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打击传销工作日常化。目前,全市已创建“无传销社区(村)”260个,申报率为92%,打击传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随着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传销活动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欺骗性、隐蔽性更强;二是传销活动流动性强,监管难度不断加大;三是对农民工和大学生等流出人口宣传教育不够,流出人员陷入传销组织的风险依然存在。

街道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区打传办部署要求,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硬任务。以“打击头目,摧毁组织,净化网络,教育群众,维护稳定”为原则,在洪山管理局党委行政领导下,积极配合区打传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促进洪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配合区打传办来建立科学、高效、顺畅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对辖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组织,遣散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防控传销的机制,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辖区的扩散和蔓延,逐步实现创建“无传销社区”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辖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洪山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办、经济办、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中队及各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办,吴华东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务

1.建立和完善高效运转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继续完善由洪山局牵头、部门参与、各司其职、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全区打击传销集中统一行动。继续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督察和摸底工作制度,认真做好迎接市打传办和区打传办检查考核准备,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将《方案》进一步细化,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定式的工作方法。

2.开展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组织人力、物力定期对辖区内传销活动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安置小区和其他出租屋集中部位等传销活动易发区域的流动人口情况。出租屋的清查由各社区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城管等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摸底行动,对涉传人员予以登记在册、教育遣送,要求各社区于每月25日将清查情况报送局打传办。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情况要求详实掌握,确实发现传销情况,立即报告局打传办,由局打传办上报区打传办统一处理。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化全社会禁止传销的宣传教育,将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社区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洪西社区要出动宣传车,进行连续宣传,揭露传销的本职和危害、特点和手法,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要求各社区上报宣传工作信息。各社区要加强辖区内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待业下岗人员等重点人群及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小区、外来人员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防范传销进社区”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效果。

4.完善基层防范体系,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活动,根据区打传办要求,扎扎实实落实“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并在10月份做好市打传办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成立专职打传队,原则由洪山管理局、派出所、工商所各2人,洪西社区、2人,将组织打传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区打传办指示及时出动,有力地对传销活动进行打击,有效遏制其扩散和蔓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2.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4.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洪山局与社区及职能单位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信息畅通。各社区要建立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局打传办。

六、奖惩办法

各社区及职能单位打击传销工作同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局打传办对各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洪山街道打传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察。在检查期间,如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取消年终各类评先评优。

2.纪检督查组也将不定期在各区进行打传工作暗访,如果区暗访组在检查期间,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批评,以洪山局打传领导小组文件通报;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予以一票否决并进行组织处理。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篇10

1、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做到职能明确、责任清晰。在上半年打传工作中协调配合各站、分局执法人员捣毁取缔传销窝点 1个,遣散传销人员 68人,网上录入30人。

2、精心组织查处“3.21”传销案件,成立了处置“3.21”传销案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订了“3.21”传销案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案情向开发区党工委、管工委和市公平交易局汇报,对我辖区涉案人员,及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调查和教育工作。在查处中,随时与公安部门沟通,认真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到目前为止,未发现一起上访人员。

3、继续开展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打击传销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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