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

2024-05-14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共7篇)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 篇1

项目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

国务院令412号第378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

审核范围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2、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3、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审核条件

1、设计和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

2、设计和施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

说 明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

在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的初步设计审批环节中完成2、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在施工许可证发出前完成

3、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在整个防雷工程完成施工后进行。建设单位须在施工前完成审核手续,未经通过审核擅自开工的及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办事指引

一、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4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1.《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申请书》;

2.建筑天面、立面、总平面图一套,总平面图须加

盖建设单位公章和提供电子版;

3.设计单位资质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下列项目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A、爆炸危险环境建设项目: 油库(站)、气库(站)、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仓库以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B、大型建筑:

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2)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程;

4)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C、重点工程:

1)市和区发改局设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气象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2.气象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承诺时间内作出初步审核意见;

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审核意见交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5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1.《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申请书》;

2.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设施设计施工图技术审查

意见;

3.设计单位资质证,须加单位公章;(如进行了防雷装

置初步设计审核,可不提供);

4.防雷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复印件、相关防雷施工人员

资质证复印件(两个),须加盖公章,当施工单位未能确定时可暂不提供,如审核通过则先颁发《防雷设计核准说明》,建设方须在工程开工前补齐相关资料,并凭《防雷设计核准说明》换领《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建筑立面、总平面图一套,且提供电子文档(如进行

了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可不提供); 7.防雷图设计说明、天面防雷平面图、基础接地平面图、防雷大样图、均压环平面图(或在设计说明中写明)各提供两套,天面防雷平面图和基础接地平面图须提供电子文档;

8.需要安装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的提供设计图纸两

份。

9.建筑结构施工图、储罐材质、壁厚(证明金属材料能

否做为防雷接闪器时提供);

10.提供工业建筑物应有生产工艺流程图、物料存储方

式、危险品场所分布及数量;(难以判断是否属于易燃易爆场所时提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气象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2、气象局在承诺时间内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则发出《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三、防雷装置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如果该建设项目含

有多座建筑,需要分别验收办证,《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可只在首次办理时提供; 2.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气象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2.气象局在承诺时间内根据提交的资料核发《防雷装置

验收合格证》。

注:

1、电子文档请用U盘储存后提交或传至电子邮箱:

fsssfls@163.com里,审批表格可到三水气象局网站http://下载。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 篇2

1.1 防雷设计依据引用错误

在防雷设计施工说明中, 应将国家强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12) 作为设计依据。但有的设计单位使用得却是旧版规范, 或者有的图纸设计虽然依据的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但却标的是“GB 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在这种情况下, 设计大多不规范, 需要重新设计。

1.2 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存在矛盾

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存在矛盾, 例如, 有的图纸在防雷设计说明中明确地提出了电缆采用架空引入方式, 而在平面图中却标明电缆采用埋地引入方式;设计说明中指出引下线用柱筋内两根直径≥16 mm的圆钢, 而在引下线具体位置图中却要求使用直径为14 mm的圆钢。

1.3 图纸设计不全或设计说明过于简单

有些图纸存在无等电位设计、缺少总等电位连接图、局部等电位联接图和无SPD设计等问题。

有些图纸还存在设计说明过于简单的问题, 在设计中未说明低压配电系统所采用的形式。采用人工接地体时, 常忽略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和间距, 人工接地体只做简单的敷设, 没有形成环形接地网。

1.4 防雷设计前后矛盾或未设防雷装置

有的设计公司在确定接地电阻后, 在电气说明中要求R<1Ω, 而在联合接地说明或屋顶防雷说明中却变为R<10Ω, 对楼顶避雷带的要求也有类似情况。例如在电气施工说明中要求避雷带采用Φ10 mm镀锌圆钢, 而在屋顶防雷说明中却变为“避雷带采用Φ8 mm镀锌圆钢, 沿屋顶女儿墙水平敷设”。对于二、三类防雷建筑, 如果建筑物内没有电子信息系统, 设计R<1Ω或R<10Ω都符合规范要求。

1.5 避雷引下线分布位置不合理

有些图纸在设计避雷引下线的分布位置时, 显得比较随意, 往往不都是在建筑物的四角设置。有的图纸在建筑物的四个角处全部不设引下线, 而是设在了其他地方, 有的甚至将其设置在了建筑物最不易遭受雷击的凹角位置。对于避雷引下线分布位置的设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明确要求:“对于二类防雷建筑,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 其间距不应大于18 m。”且还要遵循一个原则, 即避雷引下线位置的设置要使雷电流沿最短的路径流入大地。无论建筑物是平顶还是尖顶, 其四角处都是该建筑物最易遭受雷击的部位, 合理的设计是在建筑物四角处设置避雷引下线。遇到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时, 相关人员应提出变更计划, 并做出具体的变更方案。

1.6 关于SPD设计问题

现在的住宅楼几乎都需要设置网线、电话线等, 因为住户一般都需要使用电脑、电视机、电话机、传真机等电器, 因此, 应该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12) 来设计。在楼房总电源和楼层分电源处设计两级电源SPD, 其标称放电电流分别不小于50 k A和10 k A。在网线、电话线和有限电视馈线等进楼处, 应该分别设计相应的信号SPD。在实际工作中, 大多数楼房没有设计信号SPD, 有的甚至连电源也没有设SPD, 还有的只是设计了一级电源SPD, 大多数电源SPD的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另外, 弱电系统、配电系统的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设置也很少。对于这些情况, 应告知相关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2 竣工验收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

2.1 接地体、引下线等之间的焊接情况

许多建筑物顶部高出接闪器的金属物体没有与避雷带相连, 还有的一些建筑物顶部接闪器上缠绕着一些电线, 存在雷击安全隐患。当接闪器接闪时, 雷电波会沿着这些线路侵入到室内, 造成用电设备的毁坏, 甚至人员伤亡。

作为接地体基础钢筋的焊接, 接地体与被用作引下线的柱筋之间的焊接以及该类柱筋之间的焊接, 其搭接长度往往不够。有时搭接长度有余, 但焊接长度又不够, 甚至有的仅是点焊。有的焊接时, 由于电焊电流太大, 而将主筋焊熔太多, 从而使结构性能下降。按照要求, Ф>16 mm的柱筋在作为引下线时, 可只利用两根柱筋。在实际验收工作中, 发现有的工程出现了前一层与后一层焊接的柱筋不一致的现象。这会造成引下线不是整体焊接, 从而埋下了安全隐患;或者出现引下线的数量虽然不少, 但最后与避雷带焊接时往往减少了许多的情况, 甚至只有很少一部分引下线与避雷带焊接, 其余大部分在楼顶女儿墙内被切断等。对于上述情况, 应该及时提请更正, 以绝后患。

2.2 引下线设置与图纸设计有出入

在竣工验收工作中, 常出现的问题是在防雷图纸审核时, 引下线布置符合规范要求, 但在验收工作中发现有的引下线未预留检测口, 或有的引下线和接地体未进行有效焊接, 有断开或虚焊的现象。

2.3 等电位连接情况

按照规范要求, 进出室内的各种金属管道、电梯接地、变压器接地、低压配电线路重复接地、低压引下线设备保护接地以及天面上高于避雷带的各种广告牌、太阳能的金属支架等都要与大楼的联合接地系统进行等电位连接。但在实际的检测中, 经常发现有遗漏的情况。

在验收过程中, 还发现总等电位端子箱与接地网未相连的情况, 或者虽然相连, 但各种连接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 等电位连接带宜采用铜质材料。施工时, 有的单位只将其与建筑物内钢筋或配电箱处的PE线用几个螺栓固定在一起, 或仅用普通焊接方式。这些都是不正确的做法, 因为采用这种方式来固定铜和钢筋这两种金属时, 两者之间的过渡电阻会比较大, 不利于雷电流迅速导入大地。铜质等电位连接带在进行等电位连接施工时, 应该使铜质等电位连接带与PE线压接起来, 如果其与建筑物墙体内的钢筋相连, 则必须采用铜焊过渡, 这样易于得到较小的过渡电阻。

另外, 卫生间局部等电位引出端的引线往往用材较小, 多用Ф6.5 mm圆钢加焊2 mm×2.5 mm的扁钢。对此, 应改为Ф8 mm圆钢加焊4 mm×40 mm镀锌扁钢。

2.4 关于SPD的安装问题

SPD的安装大多也不规范, 突出的问题是容量偏小、引线截面严重偏小, 有的甚至用2.5 mm2的接地线。

SPD易出现的问题有多级保护之间的距离不符合标准、接地线过长、线径过细及选用的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在选用时, 要参照SPD的参数来决定选用何种规格型号。SPD应并联在电源前端, 并以最短的路径接入大地, 其两端导线总长度不能超过0.5 m。如果大于0.5 m, 应该采用“V”型接法。在被保护线路中并联接入多级SPD时, 电压开关型SPD和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应小于10 m——如果小于10 m, 则应该在SPD之间的线路上串联适当的退耦原件。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应小于5 m——如果小于5 m, 也应加装退耦元件。另外, SPD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导线的规格应符合相关规定。

3 结束语

总的来说, 在实际防雷装置的施工过程中, 防雷装置图纸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很多, 我们要全面认识出现的问题, 并定期总结, 不断提高防雷图纸审核工作的质量, 使得建筑的防雷系统得到规范的管理, 保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摘要:要保证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 就要按照正确的规范和标准, 严格把控每个部位的细节, 做好防雷装置的图纸设计, 及时解决竣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介绍了防雷装置图纸审核工作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以供参考。

关键词:配电系统,防雷装置,图纸审核,设计依据

参考文献

[1]温燕梦, 卢炜, 李厚伟.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的探讨[J].电子制作, 2014 (07) .

消防验收(竣工备案)办事指南 篇3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7月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的工程; 2.根据施工图施工,工程竣工之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3.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完成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

三、申报材料

(一)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分工范围》,符合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范围的建筑工程,直接由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支队窗口办理。

(二)辖区内三级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办理消防验收向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各单位盖章,施工单位包括总包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使用住建部门通用表格,建设、设计、总包施工、消防施工、监理单位加盖公章】 3.工程竣工图;【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为总平面图、各专业设计说明(含消防设计专篇)、建筑物各层平面图等;化工企业为消防设计专篇、总平面图、消防设施、报警、可燃气体检测、静电接地、爆炸危险区域等图纸。要求为按比例尺晒制的竣工蓝图,自行装订A4纸张大小图册,加盖竣工图章及设计、建设、总包施工、消防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4.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监理记录(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管道井封堵、外墙保温、变形缝封堵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驻工地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5.消防产品及有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行政红章】

6.总包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备案表》;【施工单位为分公司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7.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加盖检测单位公章;仅限于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

8.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责任负责表》、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设计变更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10.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配套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工程涉及到的内容请逐页逐项填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依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消防服务十条措施》,推行“容缺受理”,即申请单位主要申报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可以先受理,申请单位需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前补齐资料。

容缺受理材料清单:

1.总包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等级证明文件、终身责任制表格;

2.检测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文件。3.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必备材料容缺标准: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建设单位法人及被委托人(建设单位)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分工范围》,符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向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使用住建部门通用表格,建设、设计、总包施工、消防施工、监理单位加盖公章】 3.工程竣工图;【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为总平面图、各专业设计说明(含消防设计专篇)、建筑物各层平面图等;化工企业为消防设计专篇、总平面图、消防设施、报警、可燃气体检测、静电接地、爆炸危险区域等图纸。要求为按比例尺晒制的竣工蓝图,自行装订A4纸张大小图册,加盖竣工图章及设计、建设、总包施工、消防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4.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监理记录(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管道井封堵、外墙保温、变形缝封堵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驻工地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5.消防产品及有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行政红章】

6.总包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备案表》;【施工单位为分公司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7.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加盖检测单位公章;仅限于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

8.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责任负责表》、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设计变更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10.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配套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工程涉及到的内容请逐页逐项填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依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消防服务十条措施》,推行“容缺受理”,即申请单位主要申报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可以先受理,申请单位需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前补齐资料。

容缺受理材料清单:

1.总包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等级证明文件、终身责任制表格;

2.检测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文件。3.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必备材料容缺标准: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建设单位法人及被委托人(建设单位)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四、办理时限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 篇4

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令第279号)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建设部令第2号)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建设部令第80号)

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

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建设部令第107号)

6、〘转发建设部第78号令及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0〕68号)

7、〘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8、〘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筑〔2002〕61号)

9、〘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2〕146号)

10、〘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5〕7号)

11、〘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850号)

12、〘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8]753号)

二、备案范围

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下列工程:

1、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装修工程;

2、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燃气、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应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四、审查内容

1、是否已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全部完成了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是否已取得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人防、消防、规划、环保、卫生防疫、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

3、是否已具备交付使用所必须的供电、供水以及按规范设置了门牌、配备了邮政信箱等基本设施。

五、应发给的证明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六、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七、办理机构:从化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联系电话:87922970)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备注:

1、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上列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防雷施工图审和竣工验收 篇5

防雷审核需提交的材料⑴.《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⑵.总规划平面图;⑶.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证、资格证书;⑷.初步设计说明书(包括:气象资料、设计依据、计算公式、直击雷防护措施、雷击电磁脉冲防护措施、防雷产品选型等)及初步设计图纸(包括:接地平面图、接闪器布置平面图,SPD设计示意图、建筑图、结构图等);⑸.建筑、结构、消防、空调、给排水、强电、弱电等初步设计资料;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申请单位应将送审资料按统一规格装订成册施工图设计审核应提交资料⑴.《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⑵.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证、资格证书;⑶.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两套及其电子文档;⑷.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各两套(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⑸.建筑施工图及其电子文档;⑹.结构施工图;⑺.其他与防雷建设有关的施工图(水、电、消防、煤气、金属构架大样、SPD安装等);⑻.工业建筑物应有生产工艺流程图、物料存储方式、危险品场所分布等资料;⑼.储罐材质、壁厚、储存物形态、储存工作压力数据等资料;⑽.防雷产品相关资料;⑾.经过初步设计的,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⑿.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⒀.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竣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3、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5、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 篇6

事项编码

21000007000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卫生局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

审批条件

1、建设项目申报所选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其他有关生产设备,应符合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

2、各类卫生防护设施、卫生设备符合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3、空调系统、防噪声、防粉尘系统、通风排气系统、给排风系统的施工效果及所选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

4、项目中所选用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有关卫生防护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能按《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要求建设施工完毕。

申报材料

(一)申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

1、《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表》、申请报告;

2、新建项目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改建、扩建项目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四置图;

4、平面布局图;

5、设备布置图;

6、空调系统图及其设计参数说明(含设计新风量、排气量、额定人数);

7、空调通风排气系统管道平面布局图;

8、、给排水系统图、供水系统图及管网图

9、卫生专篇(内容包括:申报项目具体地址、位置、经营场所选址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水源水质及供水情况、选址、地面(材料、坡度)、墙壁、天顶、门窗、卫生设施、通风排气设施、管网设计、加压泵站等);

10、生产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件的提供三证: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11、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

1、《广州市卫生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表》,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复印件;

3、相关生产设备卫生批件(如涉水产品)复印件;

4、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的规格与填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填写、打印或复印;

2、申报材料每张右上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

3、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没有填写内容的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4、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5、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6、申报单位请自带优盘(U盘)到受理窗口下载电子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录入相关数据。提交书面材料时,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表格(U盘)一并带到受理窗口进行数据录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设计审查;

3、设计批准;

4、设计认可书制作、核对与盖章;

5、竣工审查;

6、竣工批准;

7、竣工验收认可书制作、核对与盖章

审批时限

设计卫生审查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设计认可意见,但依法需听证、检测、检验的时间除外;在收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意见,但依法需听证、检测、检验的时间除外。

联系方式

38920920 受理地点

竣工验收报告_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篇7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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