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24-06-08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共8篇)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1

自查报告

根据前郭县教育局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和教职工学法用法依法治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我校认真开展了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现在我们对本校普法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我校“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建立了学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法制工作办公室。2.建立健全了学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3.建立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确定了普法联络员,以加强沟通,总结交流经验。

4.完善了普法学法培训考试制度。按照前郭县教育局有关“六五”普法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学校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召开了“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仪式,学校主管法制工作的副校长王莉做了重要讲话。学校有专人负责法制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学期制定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出详实的工作总结。

三、开展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师生。为了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培养少年儿童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校充分发挥了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落实了到位。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公平、公正。学校做到了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四落实”,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除了开设两周一节的法制教育课外,还有计划的对师生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每学期至少培训两次。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使学生初步掌握《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规》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普法学习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举办法制讲座和举办培训班、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培养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与自我防御能力。

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我们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预防疾病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中,将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学校课程。建立和完善了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报、网络等多种教育途径,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了师生法制教育的活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了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我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

四、依法治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1.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或竞赛,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使学生初步掌握交通法规、食品卫生、安全等法律常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注重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各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增强教育的整体性。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做到内容切合实际。形式灵活多样,与现实生活和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2.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宣传月,积极开展活动,做到有方案、有

计划、有记录。通过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校报、板报、知识报、漫画设计、广播、班队会、模拟法庭、模拟演练、实例分析、观看挂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师生健康成长。

3.扎实开展校外辅导员讲课活动。我们聘请八郎镇派出所警员为我校校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请辅导员到校为师生讲课1-2次,真正使广大师生受到教育,突出法制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4.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辟法制专栏宣传等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及时反映学法普法动态,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指导并推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4”日,集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五、存在的不足:

(一)我校2009年被评为“松原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但“六五”普法期间,我校没有被评为县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二)我校在完成征订法制宣传资料方面存在欠缺,未能按要求完成征订任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查缺补漏。综合协调,统筹安排。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工作,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减少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八郎小学

2013年5月24日

八郎小学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2

一、指导思想

“六五”普法规划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注重实际效果,紧密结合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实践,按照依法治行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行进程,为维护银行稳定、员工团结,促进各项业务发展,全面提高全行合规管理水平,构建和谐银行、平安银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商业银行“六五”普法规划应以建设法治银行为目标,按照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经营发展合规管理的要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行系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各岗位操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合规操作的能力。传播银行法治文化,培育银行法治理念,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能力,积极推进依法治行进程,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的法制化水平,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宣传《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培育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法治意识,促进银行稳定和员工团结;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全行员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行内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全行员工中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集体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

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各项业务较快发展;积极开展经济、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合同法》、《担保法》、银行业“三法”,重点学习宣传《新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反洗钱法》、《企业破产法》、《侵权责任法》等新修订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促进银行经营管理活动适应新的法律环境。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商业银行合法权益,促进全行业务进步;坚持以人为本,以法律机制和法律手段为保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商业银行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商业银行各级行要开展“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信访条例》等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以珍爱生命为目标,加强安全经营、禁毒防艾、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行的安全经营意识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意识;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员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气氛;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

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宣传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法律法规知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增强员工依法参与管理商业银行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银行员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禁毒防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全员积极参与禁毒防艾斗争;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公平正义。

(五)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将普法同业务经营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做好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及时组织各种岗位人员学习相关的业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促进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决策水平和按章操作能力的提高。

(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商业银行依法经营管理。不断增强银行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维护行内员工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行。各商业银行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认真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广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2.开展“法律进家园”活动,通过建设和谐家庭,促进全行法治建设。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家庭、法制信息、法制文艺进家庭、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切实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全员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质量;深化“民主法制家庭”创建工作。

3.开展“法律进客户”活动,促进企业客户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建立和谐良好的银企、银户关系。结合金融法律知识发挥网点、柜台优势,积极开展面向客户的法律咨询和服务,特别是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着重提高其法律素质。

4.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员工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利用民族民间节日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对象和基本要求

商业银行“六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商业银行员工(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重点对象则是各级领导干部、在职员工。

商业银行“六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要求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另一方面提高业务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着力提高执法水平。

如何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自觉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商业银行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其次,领导干部要关心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建设,为搞好商业银行的法制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三,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要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并按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同时,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加强法制进程建设,把干部学法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如何提高业务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首先,业务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机制、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水平和能力,积极参与市场合法竞争,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其次,要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确保业务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常态化。其三,各行(部)要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组织员工对经济、金融及基本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主要做法

(一)要按照国务院和各级省委、省政府以及自身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六五普法”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普法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建立相应的工作管理办法和规定,商业银行各级行要根据总分行的要求和规划,制定自己的普法工作计划

总分行法律事务部门承担普法规划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各分支行要发挥联动效应推动工作开展。各行要按总行的要求安排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经费,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工作开展的情况和有关工作经验要及时报告。

(二)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业务经营管理层的法律素质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商业银行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加强法制进程建设,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着力提高依法依规决策和管理能力,提高执行力,并将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各行(部)要落实业务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各项措施。经营管理人员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重点学习和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体制、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和操作的水平和能力,积极参与市场合法竞争,增强主动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违法乱纪。要建立健全业务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员工上岗资格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业务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于商业银行全行的和谐进步,服务于银行的改革、发展和团结稳定,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全面落实普法工作任务

法制宣传教育既要有规划,又要有年度计划,商业银行各行(部)在制定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年度计划要突出重点,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六五”普法规划应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结束,为期5年,分三个阶段进行。即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1年)、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年—2014年)、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5年)。

(五)普法与治理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要一手抓普法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层次和水平。要树立普法是手段,治理是目的的观念。商业银行各行(部)要坚持普治并举的原则,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行结合起来,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全行依法治理,加快依法治行进程。要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促进依法治行建设,完善依法治行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治行制度,严格依法治行程序,强化法制监督。扎实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做到依法治行。商业银行各行(部)还应结合本行(部)实际,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六)要注意创新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如网络、内外媒介、研讨、演讲、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案例分析、参观、问卷和各种竞赛等,既喜闻乐见、又雅俗共赏

广泛宣传,大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送法进家”、“送法进单位”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法制气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七)抓好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实施

商业银行要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在职人员为重点,把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与全行的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在发展宣传教育工作中,商业银行各行(部)要注重树立、总结、推广典型,以典型引路,抓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形势任务的需要,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用全员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力求结合实际,为创建平安行、和谐行、法治行奠定基础。

(八)利用柜台服务、市场营销的机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员工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以及民族民间节日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商业银行全行员工和广大工人、农民客户宣传法律,使大家能在生动活泼的活动中受到法制教育

(九)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组织培训,以考促学

商业银行各行(部)要与有关党委协调,对员工进行学法教育培训,分期进行考试,以促进和检验学法用法的成效,考试结果列入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考评内容之一。2015年下半年,商业银行各级行在做好普法自查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总行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普法验收工作,接受指导、检查和监督。

(十)加强领导,整合力量,通力合作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3

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全国、省、宁德市、福安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法律宣传教育的六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抓住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XX”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镇党委和镇政府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县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

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打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福安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构建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工贸旅游城市。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确定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5、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6、坚持制度先行,规范发展。探索建立支持、推动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7、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镇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衡持续较快发展。要大力提

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算什么、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检查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公正,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七)全面开展依法治镇工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础依法治理的实施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单位、依法治村创建活动。

(八)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相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律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把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橱窗,建立社会法制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全面开展“民主

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习法律素质教育。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权益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类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宣传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尤其是广场、车站和主要街

道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做好“12.4”全国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

四、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结合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人施教。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全镇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创新宣传形式,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培训机构教学课程。镇组织、宣传、人事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将领

导干部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考试考核列入本人的学法档案。我镇理论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6次。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开设法制讲座,集中轮训等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普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务员法制培训力度,强化公务员依法履职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坚持每年对公务员开展1-2次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业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把依法办事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加强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坚持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融入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之中。充分发挥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的

“四落实”。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利用演讲比赛、书画比赛、文艺演出、模拟法庭等形式,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切实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自主创新、依法参与市场竞争,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镇属企业要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民营、合资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扎实推进企事业单位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深入开展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其遵守法律、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提供法律宣传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和模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建筑地为重点,强化成建制用

工单位履行法制教育的职责,将法律法规与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培训相结合。以居住地为重点,强化村居委会的责任,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以经商地为重点,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开展与市场公开、经营有序、买卖公平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求学地为重点,强化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深入开展村民法制宣传教育。以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以镇法律服务中心、村司法所工作站为依托,为村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制宣传资料和信息。发挥专职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推进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相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要加大对农村普法资金的投入,在重点社区建立法治文化广场。充分利用电影普法、文艺普法、法律咨询、法律集市等形式,提高对村民普法的效果。根据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快的实际,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提高民主法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内法律专家、学者、律师和具有一定法律实践经验,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人员以及法律志愿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

(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要

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和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刑事,开展对村居“两委”干部法律教育轮训活动,培养村居基层兼职法制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要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村居、各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每年正常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

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镇党委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工作的检查督促,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把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镇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提出完成的时限,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健全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形成统一规划部署、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镇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总结推广典型,检查评估考核。镇政府职能部门及各行业系统要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坚持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镇组织部门负责组织、检查、督促、考核各级领导

干部和全体公务员法制教育工作;镇宣传部门负责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和新闻媒体法制宣传的指导检查工作;镇文教部门、镇团委负责组织、检查、督促、考核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镇流动人口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镇农业办公室负责农村及农民相关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镇社区办负责社区居民相关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社会团体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我镇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定期会议、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等学法制度,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优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依法治镇工作大会,总结交流经验,部署年度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根据昌平区“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和XX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把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镇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按全镇常驻人口年度人均普法经费不少于1元的标准,纳入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镇各职能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

正常开展。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资源,加强舆论阵地建设。要通过开办各类法制栏目(专栏、专版)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人员聚集区、主要公共场所和镇机关办公地点设置专题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画廊、公益广告牌、自由查询和索取等设施,运用文字、图片、录像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发挥村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咨询工作站等各类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镇文教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文艺阵地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文艺相结合,创作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作品,以满足不同层次村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加强服务阵地建设,组织安排好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村民提供即时、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满足广大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在着力培养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要积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普法,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法制宣传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发挥讲师团的示范引导作用。创新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的有效方法,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不断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4

关于印发《十堰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十堰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会,各产(行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中央、省属驻市单位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现将《十堰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十堰市总工会 2011年11月23日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于依法推进“两个普遍”,深入开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包括计划生育在内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

(五)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

(六)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充分利用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等,反映职工意愿,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调动、保护、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七)努力推进职工法律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的教育、宣传功能,以多种艺术形式为载体,打造一批贴

质为目标,大力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确定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把法制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提高维权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发挥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站),保证法制宣传教育覆盖整个农民工群体。

(二)加强工会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一遍,企业工会主席、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和班组长的法律培训基本达到100%。充分利用工会各种教育资源,为工会干部学法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

(三)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各级工会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015年上半年,对我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抽查,对各级工会的“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省总将于2015年下半年,组织互查和抽查,并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全总、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纳入全会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工会普法工作纳入当地普法规划中,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市总工会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下设市总工会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总普法办,设在市总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承担日常工作,具体指导我市工会系统普法工作。各县市区工会要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规划和每年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作用,组织和调动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普法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健全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积极推动工会法律知识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课程,努力争取党政对工会工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5

日前,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为了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市质监局制定了《白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确定了市质监局“六五”普法工作的五项工作原则和三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五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安排和落实好质监法制宣传教育任务,为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提供有效服务。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大力实施“普法惠民工程”。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提高实效。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分类施教,使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四是坚持结合实践,学用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及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质监建设相结合,以普法推动法治质监建设,在法治质监建设中加强普法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域和范围,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生机和活力。

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质监局法制与监督科设立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到人。二是注重学习效果。研究制定年度重点普法工作计划,采取重点法律重点学、一般法律学重点的措施,坚持每周一学法律,雷打不动。在学习方法上,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领导干部讲法、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结合半年和全年考核,对普法工作进行两次检查,年终把各单位普法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和奖惩。(梁进赟)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中发„2011‟6号),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总结民政“五五”普法经验基础上,从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和民政系统实际出发,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秉持民政理念,突出民政特色,结合民政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为民服务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发展民政事业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加强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为推动“十二五”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念、弘扬法治精神,着力营造民政系统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强化民政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意识,树立民政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思维,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政对象的法律知识素养,推进全社会对民政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提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促进民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宪法意识。民政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特别要结合民政“解决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 利”的工作职责,把维护好、实现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要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相关法、民商、经济、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法律,尤其是要学习与规范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化解矛盾的法律法规。

(二)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着力提高为民意识。要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彩票管理条例‣等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方面进一步帮助民政对象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基本权益的能力;另一方面不断促进弘扬慈善精神,提高慈善事业公信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三)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服务意识。要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方面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民主法制意识,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群众自治,促进城乡社区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不断发挥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在协调 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四)深入学习宣传服务国防军队建设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国防意识。要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优抚安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

(五)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廉政意识。以民政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着力提高民政法制建设水平。重点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民政法制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加强民政普法工作为基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建设。

四、实施步骤

民政“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本级政府普法工作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于2011年11月底以前报民政部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级民政部门依据本规划和各自规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当年法制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2013年开展中期阶段性 总结。

(三)检查验收阶段:民政部将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对全国民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监督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级民政部门要进行自检自查工作,配合当地普法主管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和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民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接受当地普法主管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民政部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要求成立普法领导机构和普法办公室,要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法制机构和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法制机构要指定专门的法制通讯员,承担法制通讯联络任务。

二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具体要求,科学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不断提高考核检查实效。要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调动广大民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下级民政部门每年要向上级民政部门报送普法工作情况专项报告,上级民政部门每年要对下级民政部门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重点加强区县、乡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投入,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二)推进民政系统全员法律知识培训。

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完善巩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公务员学法用法等制度,突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新晋职人员、新录用人员 的学习培训,以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民政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坚持业务培训与法制培训相结合,实现民政系统全员法律知识培训。民政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并确保落实法制学习培训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各级民政部门要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作用,调动业务部门积极性,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同时,要善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职业者在法制培训、法制宣传、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

(四)构建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重点结合民政系统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帮助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城乡居民参与群众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服务广大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继续充分利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巩固社会组织登记、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等窗口服务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普及民政法律知识;要积极组织编写、制作突出民政特色的高质量的普法书籍和读物。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利用广 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附件: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一、党和国家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二、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信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四、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五、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彩票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地名管理条例‣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殡葬管理条例‣

•烈士褒扬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关于•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

•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

•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办法‣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基金会检查办法‣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办法‣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光荣院管理办法‣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7

根据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税发[2011]90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发[2011]12号)精神,结合地税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治税的基本方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相结合,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为加快全省“四化两型”建设,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知度和广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形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实现纳税人对法治地税的新期待,贯彻落实富民强省和法治湖南对全省地税的新要求。

二、对象、主要任务、基本要求

(一)对象。本系统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干部和税收执法人员; 纳税人及社会各界,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

(二)主要任务。

对外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税收的性质和职能作用。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宣传税收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共识。

2.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关联密切的税收政策法规,加强新出台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面对各类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遵守税法。

3.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以依法诚信纳税为荣的良好氛围。加大对涉税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和涉税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

5.积极推进地税法治文化建设。丰富税收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税法宣传的短信、漫画、动漫、公益广告、文艺作品、中小学生作文等,并对优秀作品在媒体上展播,提高社会影响力。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诚信纳税企业”等创建活动。

6.积极进行征纳纠纷的预防化解。组织开展“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征纳纠纷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7.继续深化“六进”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税收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2 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取得实效。

对内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继续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精神,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基本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税、执法为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4.深化税收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按照提高干部素质、建设法治型税务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税法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

5.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加强与履行税收工作职责相关的刑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等,以及湖南地方性法律和规章的学习,全面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6.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基本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省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吕兴胜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策法规处。各级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湖 3 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全系统共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要完善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试考核和任前法律知识水平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考察评估,其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晋级的参考依据。各级地税干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要坚持和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提高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水平。加强对地税干部的法制培训,经常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落实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做好地税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完善岗位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加强考前学习培训,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考试成绩应当作为年度考核的必要依据。各级地税机关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体系,实施年度考核,开展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表彰推介典型经验。要根据“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要加强阵地建设。各级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抓好“全国税收宣传月”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介平台,综合运用法制宣传牌、广告牌、电子屏、公交车流动广告等工具,创新开展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等形式,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广辐射的覆盖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要依托青少年税收法制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全省青少年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周和依法治校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培育青少年良好的税收法律意识。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普法办对税收普法工作的重视与支持,4 将税收普法纳入地方普法工作重点,提高地税普法成效。

三要深化依法治理。各级要结合税收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税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效,健全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推动“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充分发挥窗口单位示范效应,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办事水平。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8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国家“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为适应新形势、新时期、新任务对矿山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矿山企业依法行政、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公司“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集团公司“六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任务,立足本企业的法制宣传需求,联系新形势下不断变化发展的矿山企业工作要求和各项业务工作实际,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生产、经营的路线,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十二五”规划,实现“双千亿”目标,加快创业发展步伐和促进和谐矿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和促进公司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公司“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关于企业改制、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倡导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法律方面的管理机制,打造出一支具有先进、丰富法律知识和能力的专业法律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做大做强提供法律支撑;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职工,尤其是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法律自觉性,营造人人懂法、依法做事、和谐发展的良好企业法制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依法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依法维护企业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水平。最终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发展型企业的全面建设。

二、公司“六五”普法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原则。按照集团公司“十二五”时期发展战略和具体要求,紧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这个中心任务,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六五”普法工作任务,为公司1500吨/日改扩建项目建设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群众的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出发,以职工群众普遍关心、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3、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普法的基础上,在公司各部门范围内结合工作性质有重点地进行学习,提高管理人员与职工群众遵纪守法、依法治企的能力。

4、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机制。在坚持服务科学发展,紧密围绕增储、增产、增益和力抓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心任务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普法的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将普法工作纳入公司培训日程。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结合公司发展实际,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落实好有关日常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宣传培训,树立和强化公司员工的学法、懂法意识,增强法律素质,做到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加快推进公司建立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高公司的管控水平。

(三)切实增强公司各级领导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各级领导分工负责推进各部门普法工作的贯彻实施,从点到面改善知识结构,带动公司整体上的依法治企能力提高。

在全体职工群众普法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对公司各级领导的法制教育和能力培训,增强其法制观念,定期在各级领导范围内进行依法行政的集中培训,并通过开展集中讨论议题、现场发言等形式,增强法律教育培训和实际运用的渗透力。规划实施期间,法律事务部门及有关考核部门要促使各级领导把“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放在本部门工作大局中去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并带头学法、用法、执法,依法开展普法工作。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民主政治制度,使职工深刻了解民主体制的涵义及重要性。坚持民主制度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政(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公司的民主监督管理和执政体系。

(五)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广播、局域网、简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通过定制法制资料及刊物,使职工扩展法律知识面,及时了解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信息。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六)大力提高法律顾问、法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构建完善的法律服务机制。

要加大法律顾问及法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发挥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同时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律管理体制,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提供更为坚实的法律屏障。

四、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及其工作要求

(一)对象

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职工群众,中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的经营管理人员是“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工作步骤、安排及要求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2011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公司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方案,统一认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六五”普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六五”普法氛围;建立

健全“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做到普法工作领导重视、机构落实、人员到位。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1年至2015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制定详细的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015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集团公司、海阳市政府普法办公室制定的“六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六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迎接上级部门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同时要对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用法水平。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普法宣传教育期间,充分利用局域网、宣传标语等宣传媒介以及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职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法制观念的转变。

规划实施期间,公司将进行标语宣传10次;增设局域网普法知识专栏,并定期进行内容更新;每年面向全公司职工进行一次集中法制教育培训;每年通过公司简报刊登法制教育信息12篇,发表专题文章6篇;每年进行一次法律知识问卷调查,举行2次法律知识竞赛;在法律事务部门设立日常法律知识咨询处,提供法律服务,随时随地为职工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及纠纷;每年印发法律宣传材料1000份,使受教育程度覆盖到全公司。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半年组织1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采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轮流主讲、中级管理人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可邀请当地政府部门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在全员范围内积极开展的法律培训和学习,保证普法的有效率和覆盖率。

在公司全体职工范围内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1期,参加学习率不少于80%,五年轮训三遍,重点学习《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下发调查问卷,以检验培训班的教学质量和职工学习掌握程度。同时,采取观看典型案例、现场交流答辩、“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丰富教学形式,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效果,以此加深职工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行政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

4.建立普法教育贯穿党政、贯穿全企、贯穿全年的工作格局。

普法教育党委书记是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中心组、支部学习法律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各小组、各支部指派专人担任普法联络员和宣传员,保证普法工作有领导、有秩序、有衔接,做到普法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以确保“六五”普法规划有组织、按计划实施。规划实施期间,各支部、各部门要在公司党委和“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规划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普法具体工作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总结上报普法工作的成绩和实施情况。

5.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企管部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协同“六五”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督促、考核,主要包括对普法工作开展是否积极、有效,组织是否到位、全面,总

结上报是否及时、认真等,各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通过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年度普法工作安排,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同时把普法作为公司年度“先进单位”、“优秀班组”、“公司标兵”等荣誉的评比内容之一。

6.积极引导职工开展普法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

领导小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身边有代表性的人和事进行现场说法,评先树优,鼓励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增强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实效性;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评选出日常工作中的普法工作积极分子,举办普法教育积极分子培训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并积极配合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组织领导

公司“六五”普法由“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整个“六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海阳市政府普法办公室“六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4.负责对各支部、各部门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总经理、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企管部、综合办公室、党群部负责人及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普法工作。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全体职工、中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普及教育培训工作以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培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期间的宣传、准备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及党群部负责;全员培训考核制度的建立工作由企管考核部负责;

“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普法办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党群部、企管考核部等责任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公司各部门“六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考核,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支部及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中,要广泛听取意见、带头开展工作,真正发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保证普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和各自任务目标,充分利用好建立的普法联络员制度,将“六五”普法工作有序的整合衔接起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公司“六五”普法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六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公司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4.“六五”普法期间,对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或其办事机构不落实,出现有如重大经济犯罪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评选先进的资格。

5.积极鼓励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建立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普法教育期间,经公司认定为创新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可纳入年终考核,对部门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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