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全文

2024-08-25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全文(精选10篇)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全文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职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较好的管理经验,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从业者。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指教育培训、认定服务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农民职业化促进活动。

第三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加、注重实效、政策扶持的原则。

第四条 市、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体系。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和政策保障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第五条 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金融、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农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农村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组织工作,指导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第六条 市、有关区(市)人民政府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支持社会组织、专业人士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第二章 教育培训

第七条 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建设,健全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各类涉农培训机构参与的多元培育体系。

第九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投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参与政府组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下列机构或者组织可以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招投标:

(一)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

(二)基层农业推广服务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的农民田间学校;

(三)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设立的实训基地;

(四)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五)其他具备涉农培训教育能力的机构。

第十条 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分级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培养技能型、专业型师资队伍,建立科学的师资配置、考核和薪酬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应当选用适合本土的先进实用、通俗易懂的的国家规划教材。

建立专家咨询评价机制,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能力和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农业职业教育,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涉农专业,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支持职业学校通过弹性学制、半农半读等方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主要包括:

(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

(二)家庭承包经营劳动者、贫困家庭劳动者和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劳动者等。

(三)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防疫安全协管员,农药经营人员、统防统治人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等。

第十三条 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和管理责任,分类分层次落实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 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作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服务事项,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农村从业人员调查摸底,掌握从业状况、产业规模、培训需求等信息,建档立册,纳入培育对象库,组织动员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 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年度培训项目、学员条件、班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拟参加培训的人员可以按照公布的报名方式报名参加相关培训。培训名单核定后,应当通过部门网站或者公告方式向社会公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参训学员确定后,按照计划下达培训任务。

第十六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培训任务要求编制培训计划,报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培训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专业技能培训,主要开展与粮油果菜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相关的关键生产技术、标准化生产、新品种推广应用、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化技术等培训;

(二)经营管理培训,主要开展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流通、农村金融、电子商务、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管理等培训;

(三)安全生产培训,主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准,以及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土壤修复、安全用药、农机安全使用等培训;

(四)公共知识培训,主要开展法律政策、职业道德、生态环保、创新创业、信息技术等培训。

第十七条 培训教学活动应当结合农业生产规律、生产实践和农民学习特点,采取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其中,生产经营型应当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的全程培训。提倡开展参与式、互动式培训,推行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在线管理考核。

第十八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备案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减少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并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培训档案,作为监督管理和考评验收的依据。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证书。

培训活动所涉及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及其使用技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第十九条 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向农业劳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未经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或者安全性的农业技术,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市、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咨询评估专家对培训机构进行效绩评估,开展日常考核与监督检查等工作。

建立合理的约束、退出机制,对未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人员满意度低的培训机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逾期未改正的,予以核减培训任务、取消承担培训项目资格。政府购买服务的,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办理。

第三章 认定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工作应当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

(一)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

(二)在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中成效突出的人员;

(三)在带领、指导、服务农民增收致富,以及富余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显著的人员。

第二十三条 申请新型职业农民的程序:

(一)申报: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本人到所在地镇人民政府领取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向镇人民政府申报;

(二)核实:镇人民政府对提出申请的农民进行资格核实,核实时应当征求村(居)民委员会的`意见,核实确认后报所在地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三)认定: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认定等级标准进行认定,并将拟认定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农业部统一证书式样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录入国家信息库,并建立统一的档案。

第二十四条 新型职业农民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退出,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一)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骗取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

(三)有违法行为和不诚信生产经营的行为;

(四)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五)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统计制度。有关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符合条件农民的统计信息采集入库工作。

第四章 政策保障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政策保障体系,确定扶持政策和扶持方式,明确扶持项目、扶持范围、扶持标准和扶持时限等。具体工作由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开公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等信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为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结对联系、技术帮扶和入户指导,及时提供政策信息、关键技术、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电子商务等服务,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第二十九条 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重点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有序流转,主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提供建设用地指标,并按照规定依法减免相关税费,落实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政策。

第三十条 新型职业农民创办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等符合条件的,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鼓励金融服务机构灵活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增信、创投基金等方式,帮助新型职业农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农业信贷担保,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保险机构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政策性保险,发展商业性、互助性农业保险,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

第三十一条 新型职业农民创业人员可以纳入当地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给予缴费补贴。

第三十二条 新型职业农民担任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防疫安全协管员等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岗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

第三十三条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优秀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活动。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可以优先享受相关财政政策。

第三十四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监督管理人员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财政纪律,截留、挤占、挪用新型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全文 篇2

1.1 定义

目前, 国内有关新型农民的研究较多, 对新型农民的理解也大多以“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三个方面为基准。新型农民主要是相对于传统农民而言的。有研究者指出, 新型农民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 可从四个层面来把握:

1.1.1从历史发展的层面, 新型农民是一个历史范畴, 是一定的社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科技和社会进步、先进文化发展, 新型农民的内涵也将随之变化, 培养新型农民的要求也将随之提高;

1.1.2从社会角色层面, 新型农民更是一种职业角色, 而不是传统意义上偏重的身份角色;

1.1.3从自身能力层面, 新型农民要达到“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等要求;

1.1.4从意识和观念等层面, 新型农民要用现代观念来武装自己的头脑, 破除迷信观念和小农意识等, 具有创业精神、开拓意识和较高组织化程度。由此可见, 新型农民是指从事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具备较高文化素质、科技素质、经营管理素质、法律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以及良好的身体素质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劳动者。

1.2 分类

我省目前将新型职业农民按照从事农业产业类别, 大体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生产型”职业农民。这类职业农民大都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 有较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 直接从事园艺、鲜活食品、经济作物、创汇农业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业生产。二是“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这类职业农民是指掌握一定农业服务技能, 并服务于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群体。三是“经营型”职业农民。这类职业农民有资金或技术, 掌握农业生产技术, 有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工作。

2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现状及需求

2.1 现状

目前, 江宁区农业从业人员基本现状是,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 留守农业人群中出现了老龄化、低文化、兼业化严重的现象。从目前从事规模经营的种养能手现状来分析, 新型职业农民现状是:

2.1.1 总量相对不足。

据统计, 2014年江宁区农村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等农村实用人才仅占农村劳动力的25%, 技能型人才偏少。

2.1.2 劳动者整体素质偏低。

据统计:在家务农的主要劳动力中45岁以下的占26.2%, 45岁以上的占73.8%。具有高中 (含高中) 以上、初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分别占18.7%、33.5%和47.8%, 文化程度偏低。家庭主要劳动力中通过参加过各种农业知识的培训, 持证率只有不到也不高。近年来, 区农广校依托部省级种类项目, 大力开展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先后培训新型农民5550人次, 但这些人才远远不能满足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2.2 需求

通过各种培训的综合分析, 新型职业农民目前对培训的需求:

2.2.1培训内容要求多元化。

根据我区培训的情况分析, 41%的农民对种植业感兴趣, 38%的农民渴望参加养殖业方面, 21%的农民渴望参加旅游、农产品加工、计算机、专业合作社、建筑、家电维修、农机具使用与维修等技术培训。

2.2.2 技能培训多样化。

通过调查分析:一是职业技能培训。大部分中青年农民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希望通过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脱贫致富。二是创业培训。有相当一部分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想凭借积累的经验和技术立足当地因地制宜创办自己的企业, 他们想创业, 但不知道怎样去创业, 有资金, 但不知道干什么项目合适, 犹豫不定。三是农业科技短期培训。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加剧, 绝大部分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 留在家中的农民, 他们不仅要从事农业生产, 还要照顾一家老小。他们中绝大多数愿意参加培训, 但由于年龄偏大, 文化程度低, 接受新生事物慢, 只能热衷于短期培训和“一事一训”的培训。

2.2.3 培训形式的多样化。

主要表现在:一是面授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二是采取农闲与农忙培训结合。三是根据农事季节安排培训。四是喜欢参加专家教授面授与生产能手联手举办的培训。

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基础设施薄弱, 缺少必备的硬件设施

农广校作为专业农民培训机构, 就目前各地的情况看培训设施远远不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需要。只能到处找地方开展培训工作。

3.2 资源整合不力

就江宁区而言, 农业部门有推广、植保、种子和蔬菜等。同时, 还有妇联、共青团、科协、社保、发改委等部门都在搞培训, 但各部门的培训均局限于各自的专业, 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 既浪费培训资源, 也增加培训成本, 使培训无法形成一项系统的工程, 难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3 培训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需要

培训经费严重不足, 缺乏优秀教师;切合实际培训的教材不多;教学手段陈旧单一;实践教学严重不足。

此外, 农民对职业培训的意义认识不够;短期培训不够规范;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档次不高。

4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对策

4.1 政府重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 确立培训目标、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 以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

4.2 转变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培训的观念

即改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这就要对农民进行适当的启发、诱导和教育, 增强农业的吸引力, 以激发农民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性。

4.3 加大培训经费投人

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开展, 提高教师的素质。

4.4 转变培训方式

培训的着眼点要从过去的个体向群体培训转变。根据不同类型农民开展培训。

4.5 改进培训手段, 确保培训质量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体现针对性、实效性, 就要不断丰富、深化培训内容。一要认真调研, 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和内容。二要搞好分类指导。三要将培训内容与农民创业致富紧密结合, 与当地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结合、与市场需要结合, 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四要结合技能培训加强政策、法律、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培训, 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五要突出“三个转变”。即由单一产业内容向种养结合转变, 由产中技术指导向产品加工、营销信息延伸思路转变, 由单纯技术服务向指导农民改善生活和改善生态方面拓展转变。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全文 篇3

一、构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建立完善认定管理制度务必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把握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基本原则。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动态管理、与扶持政策挂钩、公开公平公正等五项原则。

二是搞好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工作。一要明确基本条件。要在从业情况、教育培训情况、思想道德、身体状况等方面规定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果达不到基本条件,就不能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二要严格认定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定不同标准,要充分考虑不同产业、不同地域、不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分产业确定认定标准,重点考虑专业技能标准、生产规模标准和收入标准,确保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不低于一般外出务工收入。为激励职业农民的进取心可推行证书晋级制度。三要规范认定程序。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要有规范的程序。一般需要发布公告、个人自愿申报、村委推荐、乡镇审查、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汇总审核,然后报新型职业农民评审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认定公示后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发证。四要明确认定主体和承办机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于认定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最好是委托各地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三是加强认定后的管理。一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档案管理,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平台。二是实行考核制度,实施动态管理,达到进退通畅。三是明确新型职业农民的权益,保证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确实享受政府制定的优惠扶持政策。

二、构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制度的保障条件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保障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能够连续、顺利地进行,使认定管理制度得到持续、有效的落实。为此,一要落实制约机制,确保严格认定。通过规范、严格的认定制度和工作规程来保证认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靠性。二要落实激励机制,确保认定后可以得到好处。狠抓政策扶持,加大政策支持扶持力度,使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不仅要能获得政府的扶持,而且还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和量身定做的各项服务,持续增加新型职业农民的吸引力。三要重视支持承办机构,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顺利开展认定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一定的资源,保证认定管理工作持续开展。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篇4

中国远程教育月刊 2013-01-07 09:21 作者: 点击: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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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远程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径,也是远程教育的重要使命。在实践中,特别要注意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导向,构建体现终身学习理念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机制,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优势,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有效服务。

【关键词】 远程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下简称“三化”)同步发展,是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任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现代化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这是国家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科学决策,是在新形势下加快推进 “三化”同步发展的重大部署,是立足我国农村实际和农业发展需求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满足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是整个教育系统的重要使命。远程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三农”方面已经积累了多年的经验和优势,本文旨在探讨新形势、新环境下,如何进一步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努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问题。

一、利用远程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性

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是指经济活动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为主体,并以此为生活来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创业的新型农民。他们充分进入市场,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在获得高收入的同时获得社会尊重,且能在该类群体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急需提升农业劳动力质量,因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农业现代化的本质就是用现代科技、现代金融资本、现代管理技术等工业化的重要元素改造传统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长向依靠科技和劳动力素质转变,农业生产向依靠设施的高效生产转变,农业经营向专业的适度规模化经营转变,农业发展向农业的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转变,农业功能向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并举转变;逐

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较高,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的新型的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诸多要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相对于土地、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劳动者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导作用越来越重要,人力资源成为核心要素。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经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内在必然要求。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回归其职业属性的有效途径

传统农民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身份农民,既是与工人、知识分子并列的一种职业称呼,也是城乡二元结构中的重要一极,强调的是等级秩序。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以人与人的和谐为核心的社会,其本质就是要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当代农民与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和谐构建就是让广大农民获得有尊严的职业收入保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培育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职业化和社会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以促进农民职业属性回归。

(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未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化发展的方向

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农村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农民收入逐年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创业兴业的吸引力明显增强。农业农村的发展正呈现出以下特点:农业产业快速转型升级,农业功能不断拓展、环节不断增多、岗位不断细化,传统的分散经营正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转变,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赚钱效应明显,示范作用不断扩大。现代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催生了各种专业化的生产经营者(如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等),他们发挥各自特长、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共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将成为伴随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应运而生的新型市场经营主体。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将被广大农民接受并成为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助于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强农兴农的根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支撑。2011年8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教师大会上指出:“农村人口占大多数,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必须先从农民抓起。如果不懂得这一点,就不懂得农民的教育学,也就不可能树立农民的教育观。”广大农村是整个中国教育最薄弱的地方,也是我国教育中弱势人群最多的地方。据统计,到2011年全国农民工数量已达2.46亿人,而且每年还在以900万~1000万的速度增加,但务农农民尤其是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数量却急剧减少。浙江、江苏务农农民平均年龄已达57岁,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70%以上。2011年江苏省农村统计年鉴显示,江苏现有农村农业劳动力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11.11万人,中专文化程度4.51万人,高中文化程度70.34万人,初中文化程度353.81万人,小学文化程度301.38万人,文盲或半文盲118.68万人。这组数据显示,目前,农村务农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农业生产老龄化现象严重,已经成为制约农业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消除这种制约和瓶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现阶段,我国社会呼唤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积极作用。但是,传统教育难以满足和适应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新要求和新特点,而充分发挥

远程教育优势,充分利用全社会的教育资源,能有助于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远程教育是面向人人、没有围墙、超越时空的教育,是扩大农村弱势群体受教育机会、使广大农民能够接受优质教育的最为合适的教育形式。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更是远程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和社会责任。

二、以远程教育手段培育职业农民的国际经验

很多国家长期以来始终重视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培育职业农民,如美国、英国和韩国等对此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可以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借鉴和思路。

美国是北美农民培训模式的代表国家,是最早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民远程教育培训的国家。20世纪60年代,美国在农村建立了教育电视台、电话、广播,以保证将农产品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及时传递给农业生产者。随着计算机网络和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美国农场家庭已经普及计算机网络,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对农业培训的支持,提供专门的服务保证农民随时方便地获取各种农业信息,利用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各类培训服务,提高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整体素质,完善了美国农业科教体系,开发了农村人力资源。

英国是西欧农民培训模式的代表国家,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以农业培训网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咨询机构为补充,利用远程教育开展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多种模式的农民教育培训,构建了初、中、高三个教育层次相衔接,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技术证书等相配合,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教育培训体系。用了不到100年的时间逐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了由农业人口占80%的农村社会向80%以上人口居住在城镇的城市社会的转变,农业劳动力仅占全国劳动力总量的2%。

韩国是东亚农民培训模式的代表国家,政府利用远程咨询系统开展农民远程培训,用便携式摄像机和无线电通讯设备进行田间演示教学,通过因特网会议系统实施农村夜校教育计划,借助计算机农民学院开展计算机农场管理培训。这些举措优化了韩国农业劳动者的结构,培育了具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农民。

实践证明,通过对农民多层次、多方位、多目标的培训,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基本实现优化农村劳动者结构、提高农村劳动者生产经营能力的目标,为农民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

三、我国远程教育服务“三农”的实践案例

广播电视大学以覆盖全国城乡的远程教育办学系统、灵活的学习方式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开放办学模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专门人才。以江苏电大为例,多年来,江苏电大坚持服务“三农”的办学定位,把面向农村开展远程教育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

(一)遍布城乡的办学网络,为远程教育服务“三农”提供了基础

江苏电大将办学系统功能向农村延伸,注重省、市、县办学体系建设的新内涵,以县级电大建设、发展为突破口,实现网络、资源、服务和管理等全方位重心下移,辐射范围涉及县域内的乡镇及广大农村。江苏燎原广播电视学校,深入农村开展远程教育试点,面向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了覆盖省、市、县、乡的四级涉农教育办学网络。以县级电大为主体,办学网络延伸到广大农村,为江苏农村培养了大批中、高级人才。

(二)丰富的教育资源,便捷的教学服务,灵活的学习形式,为远程教育服务“三农”提供了支撑

优质教学资源是远程教育的核心,江苏电大按照“资源海量化、应用多元化、服务人性化、技术现代化”的建设路线全面推进开放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拥有大功能、大容量的数字图书馆,多门类、多单元的社区学习资源库和数字化、可视化的课程资源库。学校重点加强对县级电大教师和技术人员的培养,使县级电大教师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支持服务,能结合地域经济发展开发贴近“三农”的优质教育资源。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培养,指导学生通过网络平台随时随地获取知识,并通过基于网络的学习支持服务、面对面的学习支持服务等形式为学生提供支持服务。教学平台、教学能力、教学资源的不断建设和提升,使县级电大成为服务“三农”的基础平台、县域远程学习中心和农村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

(三)服务“三农”的成功实践,为远程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累了经验

2004年全国电大系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启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江苏电大积极参加项目试点,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开展为“三农”服务的学历教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培训。近8年来,共培养农村专科人才38360名,培育了一批种养大户、农业经纪人等职业农民的代表,这些学员已成为当地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创业带头人。实践证明,新农村需要教育,新农民需要培养,远程教育正成为农民素质提升的加速器。

四、远程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有效举措

新型职业农民是高度稳定的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在新形势下,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现农民从传统向现代转型、从身份向职业转变、从“兼业”向专业转变,是促进农业发展的科学途径。

笔者认为,远程教育要承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历史使命,在借鉴国外经验,发挥既有优势的基础上,还需采取以下有效举措。

(一)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导向

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通过立法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明确农业职业教育的地位、目标、任务、资金投入,规定政府、行业、学校等的责任和义务,确定农业职业教育的标准,规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组织管理、经费投入、教育机构、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投入保障机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公益性、基础性、社会性工作,主要投入责任应由政府公共财政承担。推行新型绿色证书制度,把农民获

证与农业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让获得绿色证书的农民来经营宝贵的农业资源,让持证新型职业农民享受财政支持、税费减免、土地流转、社会保障、信贷发放、技术服务等优惠扶持政策。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责任机制,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任务和持证农民数量纳入各级政府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各级政府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构建体现终身学习理念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终身学习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远程教育发展的最高目标。虽然当前我国有各类涉农中高等院校600多所,农科专业年招生人数达20万左右,但毕业后服务基层农业生产一线的学生比例很低,对原本不足的农业教育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要提高农业产业劳动力素质,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要构建教育服务对象不受年龄限制、有真实教育需求就能够随时享受优质教育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建立远程教育与普通中高职教育有效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远程教育通过先进的教学平台、优质的教育资源、全面的学习支持服务,实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进一步完善学历教育与各类非学历培训成果的互认规则,建立“学分银行”,搭建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累积的平台,通过学分互认,使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技能培训之间相互协调、相互支撑,各类教育资源统筹共享,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积累、转换,受教育者在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的同时享有修满规定学分申请获取相应毕业证书的权利。帮助农民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机制

在政府主导下,发挥远程教育教学平台、信息技术手段的优势,统筹各类优质教学资源,构建以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高职院校、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主要依托,涉农高等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办学机制,形成农科教大协作、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机制。广播电视大学以加强县级电大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巩固伸向农村办学的基础,积极向乡镇延伸,办学管理服务重心逐步下移,搭建文化教育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平台,确保远程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功能的实现。

(四)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

利用远程教育,突破时空限制,积极推进工学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坚持学习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让农民一边从事农业生产,一边学习,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实际的需求接受教育。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制度,受教育对象以有学习需求及一定文化基础的人员为主,专业设置按照农业产业类型划分,教学模式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进行分段设计,坚持送教下乡,突出实践教学,强化跟踪服务,教学内容以实用为主,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直接面向农业农村生产一线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的优势,以农业产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人才培养质量。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三化”进程中的新课题,必须高度重视、借鉴经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远程教育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创新探索,积极培育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研报告 篇5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培育壮大农村技能型、知识型人才队伍,是解决“三农”问题中将来谁种田、种好田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需要。为更好地加快培育敦化市新型职业农民,根据省农广校的要求,我们对敦化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敦化市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

敦化市乡村人口172461人。有劳动力资源90563人,占乡村人口的52.5%,其中男劳动力资源占59.3%、女劳动力资源占41.7%。在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中乡村从业的人员85536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94%。在从业劳动力中真正从事农业的只有41693人,占乡村从业人员的48.7%。

二、敦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途径

敦化职业技术学院在2014年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农民培育上,2015年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确定遴选标准,严格遴选学员。我校主动与当地镇政府主管农业的副镇长联系,详细说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内容及文件精神,报告我校在项目实施中的任务及培训意义,争取镇领导的深刻领会和大力支持,与所培训辖区的村长取得联系,对各村各户的发展规模和产业需求进行准确的调查,明确受训学员的培训想法和专业定位,对报名参加培训的农民进行择优遴选,共遴选出350名种植大户、合作社成员及农场主和致富带头人。

(二)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中我校充分发挥了农广校在农民培训中的人力资源优势,不断扩大学校的办学规模,加强软、硬件建设投入的力度,得到市政府及农业局的认可和重视,积极争取农民培训项目,并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到学校的中心工作,精心设计培训计划及专业设臵,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指导服务,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三)我校2015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共开设了种植、农机、病虫草害三个专业的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其中以种植专业为主的生产经营型培训班招收学员150名;以农机为主的专业服务型培训班招收学员150名;以病虫草害专业为主的专业技能型培训班招收学员50名;每个专业的设臵都是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而开设的,具有代表性。每期班分额为50人,确保了工程的培训质量和效果。(四)创新培训理念,制定科学的培育方案和培育模式。在制定培育方案过程中,我校本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培训指导思想,将集中理论学习+考察实践+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培训流程,使受训学员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目前,所有培训任务均已顺利完成,后续服务指导还将继续。

(五)聘请高素质的培育教师,为了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按照培训计划我们组织和聘请了当地有名地相关专业的专家和讲师担纲授课,他们的讲授面向的是我市农村发展的实际,讲授的都是紧密围绕地方产业发展方向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用地方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授课,得到了受训学员的极大认可和一致好评。

三、培育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从新型职业农民现状看: 一是数量严重不足。全市共有新型职业农民2916人,占乡村人口总数的1.69%,占乡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占3.9%的比例,比现代农业发达县市农业农村人才占比差距更大。

二是分布不均。从此次统计的数字看,崇义县新型职业农民大多集中在种养方面、农机操作维修和农村能工巧匠方面,种养能手合计721名,占总数的24.7%,农机操作维修630人,占21.6%,农村能工巧匠359人,占12.3%,而加工、管理、经营、农村经纪人、技能型等其他类型人才严重不足,人才行业分布极不平衡。

三是结构不够合理。从年龄结构来看,青年农村实用人才数量较少,大部分农村实用人才年纪在45岁以上,队伍普遍年纪较大,有进一步老化现象。四是从文化知识结构来看,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较多,且大多数农村实用人才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职业技术技能教育,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尤其是高技能、高层次人才紧缺。从性别结构方来看,女性农村实用人才少。

(二)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要求看: 一是时间上存在矛盾。新型职业农民系统培训真正要让农民系统掌握一门基本的业务技能,需要较长时间,按省要求生产经营型至少要15天以上,专业技能型也要5天以上。现阶段农村中青年大部分外出打工,在家务农的大部分50岁以上,而且都经营着劳动密集型作业,要离开家中一、二天也许还可以,要五、六天离开家来学习培训,家中的产业受到影响,相当困难。即使走得开,农民在家打工一天200多元,而培训五、六天就少赚五、六百元,一般农民是很难想得开的。

二是学习内容上矛盾。要提高农民专业技能,就必须系统的学习培训,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而50多岁以上的农民大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听系统的学习乏味,甚至听不懂。短期快餐应对式培训、培训时间短、重点突出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要系统提高农民的业务技能又很难。

(三)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渠道看:虽然有农业部门、人事就业部门、教育部门等,但培育的角度不一,而且都以速成培训居多,很难达到提高整体综合素质的效果。

四、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敦化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最现实的关系到将来十年、二十年后谁来种田、种好田的问题。如何推进敦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议如下:(一)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培育积极性。如对于培训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上给予政策扶持,提供信贷、用地、品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特别是项目和资金扶持,使他们实实在在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充分调动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同时设立政府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金,对于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天以上培训合格的,除来回车费、吃住报销外,还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二)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效果。如培训内容要切合当前实际,农民有强烈的需求;培训教材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俗易懂;培训的师资力量,既要有较好的理论水平,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农民学了几天真正学到知识,尝到甜头。

敦化职业技术学院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查报告 篇6

一、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本现状

(一)职业农民数量逐步增加,但整体素质不高。2014年以来全县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660人。其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249人,占15%;高中学历的415人,占25 %;初中及以下学历的998人,占60%。50—60岁的249人,占15 %,35—50岁1179人,占71%,35岁以下的232人,占14 %。男性1292人,占77.8 %,女性368 人,占22.2 %。整体文化偏低,年龄偏老,占比偏小。

(二)新型主体队伍逐步壮大,但行业分布不均。2014年以来,全县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5个、家庭农场31个、专业大户77个、农业公司1个。从事种植的12个、养殖的 110个、农机操作服务的210个、农资经营服务的120个、种养结合的21个,专门从事加工、营销的几乎为零。行业分布明显失衡。

(三)非农产业转型逐步涌现,但经管能力不强。2014年以来,大量在外从事非农产业的成功人士特别是建筑业纷纷转型跃身农业产业行列,但除极少数具有较强的市场把控能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外,相当部分人对农业生产技术不懂、风险分析不够、市场研判不足,盲目投资惨淡经营,最后关门大吉。

二、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分析研判,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培育对象遴选难。一是符合条件的越来越少,新型职业农民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项目每人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经过几年的培训,符合条件的人越来越少。二是主动参与的越来越少,部分符合条件的,觉得既要耽搁时间不能打工挣现钱还得自己倒贴车费,而不愿参加培训。三是能够坚持的越来越少,部分愿意参加培训的,又因家中产业无人管理而无法离家参加培训,导致了培育对象遴选难的现实问题。

(二)教育培训矛盾多。一是教学时间上的矛盾,每年8月份才下达资金文件12月上旬就要交账,真正用于培训的时间不足2个月,且培训启动时已处在隆冬季节,难以找到种养业田间实景课堂,培训抽象效果不佳,但为了不被考核扣分追责,只能赶进度无法顾及效果。二是资金使用上的矛盾,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地点在农村对象是农民,不给误工补贴无人参训,培训学员用餐证照齐全的地方太远不现实,就近安排农户家中无证无照无法刷卡。三是制度设置上的矛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是先培训后补助,培训机构要先垫付大量的资金,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申请项目补助,垫资就要产生大量的资金利息等费用,又不能在项目中支付,同时还要接受若干次检查,公益机构和民办机构都不愿承担。

(三)后续扶持力度小。受地方财力限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靠国家项目支持,项目规定补助资金的90%必须用于培训,只有10%的资金用于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培训合格通过认定之后基本没有什么后续支持手段,体现不出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含金量和优势。2017年国家下达的补助资金项目被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从此中断。

三、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要解决将来十年、二十年后谁来种田、种好田的问题,必须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壮大队伍提高素质。

(一)要放宽培育对象的遴选条件。受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限制,以前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年龄大多都在45岁以上,他们文化水平较低、思想观念陈旧,也即将老去。为防止职业农民青黄不接、断档缺位、无人种地的悲剧,应及时放宽培育对象的遴选条件,打破户籍、身份、区域、产业规模的禁锢,把大量有知识有文化的城乡青年特别是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确保农业后继有人。

(二)要降低职业农民的扶持门槛。目前虽然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但是门槛太高,除了个别特别优秀的职业农民外,绝大多数职业农民得不到国家的扶持。为充分调动广大职业农民的积极性,应及时降低政策扶持特别是对产业规模要求的门槛,只要是立志服务于农业的不管规模大小,都应给予支持,让小规模的职业农民在国家政策扶持下逐步成长,发展壮大,最终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主力军。

(三)要加大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目前对职业农民的扶持主要是管吃管住的短期集中教育培训、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和品牌建设方面的一次性补助,这远远不够。要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让新型职业农民有机会承接实施农业公益服务项目,把职业农民产业基地作为高产创建主战场,在信贷、品种、技术、信息、保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除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外,本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解决职业农民集中培训的车费和误工补贴,把职业农民证书作为金融信贷抵押物体现含金量,让创业者得实惠,让观望着有触动。

(四)要改变职业农民的培育思路。近年来很多非农产业的人士跻身农业行业,但是由于不懂法律规定、不明行业风险,特别是2017年的环保风暴,很多养殖场被迫关闭甚至强拆,给各地养殖企业带来了血的教训。因此,今后更应加大创业前的教育培训,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准确把握创业方向和产业定位,为创业者打开探照灯系上保鲜绳,降低创业风险,提升创业成功率。

谈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篇7

1案例概述及相关分析

广西昭平县富罗镇钟姓农民于2014年承包1.33hm2田地,种植砂糖橘,成为一名职业农民,原本该农民只种植667m2水稻,遇到不懂的问题,直接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站即可,但自2014年起,其农业活动量多,承包面积较大,以往现有问题现去咨询的模式,显然无法适应当前的农业种植形势,为保证种植效益,必须掌握一定的种植与管理的技术及知识,明确种植与日常管理的重难点。此外因种植项目较大,就不得不需要考虑资金问题与市场问题,这也是当前农业的普遍性问题。所以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时,还需要采取相应的优化办法,在农业知识指导的基础上,加入针对资金问题、市场问题等方面的优化培育措施。

2农业技术、知识方面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2.1种植的可行性分析

当选取种植项目之前,必须明确当地种植环境是否与所选种植项目相匹配,这也是保证收益的基础。钟某在确定种植砂糖橘之前,当地农业技术推广站与其一起共同分析了种植项目的可行性。

广西的砂糖橘种植是从20世纪80年代由广东引入,目前已广泛种植于广西多地,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成效。砂糖橘是一种易受气候因素影响的地方性柑橘种类,“南为橘,北为枳”,很多农作物都会因种植地区的气候因素,影响品质。相关研究显示,砂糖橘在年平均气温砂糖橘处在年平均18~21℃的地区,其生长品质最为良好,在冬季零下5℃时会出现冻害,而昭平县地处广西东北区域的南部,为亚热带季风季候,年平均气温在19~20.8℃左右,夏长冬短,经综合分析,此砂糖橘种植项目是可行的。

2.2种植技术、知识的指导培训

因近年来砂糖橘种植为广西农村的经济建设起到了明显作用,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砂糖橘种植产业的支持,各地的农业部门均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了针对广西当地种植情况的砂糖橘种植技术研究,包括良种培育、科学施肥、防治病虫害等,与昭平县毗邻的岑溪、苍梧等地,通过技术专研,从2003年650hm²左右的砂糖橘种植面积发展到如今的1.5万hm²,十余年增加了20余倍,创造了近5亿的总产值。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与这些地区毗邻的昭平县,其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与上述地区基本一致,借助地位优势,昭平县可有效借鉴上述地区的种植技术。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工作人员以及钟某都十分重视相关技术的学习,与此同时当地农业部门也十分重视砂糖橘种植在当地的推广。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分别从苗木质量、优化选种、保花保果、枝梢控制、无公害绿色种植、病虫害防治、栽培管理、采收、储藏保鲜、冬季清园等方面对钟某开展了专业培育指导,并根据当地土壤环境,进行肥料配比。钟某通过以上相关的技术培训,对砂糖橘种植与管理的技术要点有了一定掌握,基本能够在种植过程中及时解决各类种植问题,并配合种植过程中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技术指导,有效保证了种植质量。在适宜的气候环境下,通过高效的技术经验,加强种植与日常管理,必然会取得良好的种植效益。

3针对资金问题方面的优化措施

3.1推行农村内部资金互助机制

小面积种植只能保证农民的自给自足,不利于农业结构转型,但农民的大面积种植项目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很多农民正是因为资金方面的制约,打消了农民大面积种植的热情,严重影响农业产业的结构优化。由此可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资金问题也是不能忽视的重点问题之一。当前的金融制度下,商业银行主要集中在城市,为农民设置的贷款门槛较高,且农民的土地、房产往往无法抵押,因此农民难以通过金融机构实现贷款融资。

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业发展意见中指出,可鼓励农村资金互助,为农民提供资金支持。农村可成立资金互助社,即以村民作为贷款人,借贷双方均为同村乡亲,信息对称,邻里熟悉,借贷风险低,以此种形式进行融资,借贷的利率低于金融机构,也无高门槛限制。长期以来,农村一直存在民间的集资贷款形式,因借贷合同不规范、农民缺少法律意识、利率高等因素,严重干扰了农村的金融政策秩序,也带来了不安定因素。而成立农村资金互助机构的方式,能够有效避免此方面问题,在发挥农村内部融资优势的基础上,完善法律问题,规避风险,利于农业结构升级与农村稳定。

3.2加强相关法律方面的知识培育

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具备过硬的综合素质,除农业技术外,还需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与基础法律知识。农村资金互助机构成立的同时,还需积极向农民推广,农村相关部门要向农民普及相关知识,协助其进行行政注册与登记,同时由政府加强融资过程的金融监管,并向农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避免传统农村集资的法律风险。

4针对市场问题的优化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农民除农业种植外,还需面对来自市场方面的问题。“小生产,大市场”,市场很大,如果农民能够良好地融入到市场中,那么对于农民来说,将有效实现效益创收,所以新型职业农民还需要重视市场方面的培育。

4.1积极为农户搭建与市场的连接桥梁

各地政府可积极推广当地的农产品,或为农产品加工行业和农户牵线搭桥。同时还可以向农户推广网络营销技术,如开设淘宝店铺,借助网络,扩大市场销售渠道,进行线上及线下多种形式的销售。

4.2积极培育农产品经纪人

农产品经济人指的是负责农产品收购、销售、储运、销售代理等中介活动,并从这些活动中取得中间利润的农产品销售相关活动的组织人或团队。这也是农业人才的一种,将各农户产品和市场结合起来,帮助农户实现效益创收。可由各地县、乡政府为主导建立农户与市场相连接的中介机构,以当地初中及以上教育水平的人群中作为农产品经济人的培育对象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进入到中介机构负责相关工作。

5结束语

为应对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需要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业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以此实现农业创收,并提升农业的吸引力,实现农业的结构升级,增收创收。综上所述,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对当前形势下,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展开探讨,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些许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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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乔亚丽.“博湖模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J].农民科技培训,2016,10(4):31-33.

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篇8

事件回放 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农业部于同年8月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确定100个县(市、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提出通过3年试点,形成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

2013年5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其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动落实。文件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三项基本任务:一是探索构建一套制度体系,包括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体系。二是培养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档案。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全文 篇9

关键词:新常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中图分类号: f32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0-145-2

0 引言

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大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理论研究不够深刻,相关学者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以下两个方面:对农业职业技术培训、职业农民的身份界定等方面,而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外部条件(政策法律、培育机制、培养模式等)方面开展系统研究的较少。同时各地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过程中,都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基于当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紧迫需要,研究现阶段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实意义,以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步伐为目的,提出了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对策。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实意义

1.1 推进城乡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比较有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重点是农民、农户,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构成单元和细胞,对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发挥重要的主体性、基础性作用。

1.2 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随着较大规模生产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增多,农业生产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分工分业成为发展趋势,具有先进耕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拥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善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紧迫性

2.1 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需要

农业从业者后继乏人,接续力量不乐观。长期以来的农业低效益,使得农村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拒绝涉农。大部分农村已经看不到年轻人种地,这个现象已引起广泛关注,但问题未从根本上改变。今后“谁来种地”问题已经很现实而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只有把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并很好解决,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才能得到根本保障。

2.2 是解决“如何种地”问题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逐步加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产生这样结果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从业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掌握的理论有限,缺乏生产技术、生产服务等知识,不知道如何种地。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的最有效办法。

2.3 是实现缩小城乡差距的需要

2016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扭转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态势。“十三五”期间,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任务形势更加严峻。通过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养,能够有效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提高农业经营效益,提高农民基本收入,吸引更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留乡、返乡务农创业,改变农业从业者的队伍结构,更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2.4 是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产业都要经受优胜劣汰的残酷考验。近年来,国外农产品的高品质、低价格对我国粮食市场的冲击不小。要与已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达国家“同场竞技”,难度不言而喻。所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向高素质劳动者集中,有利于实现科学种养,提高农业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全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措施

3.1 在政策制度层面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层次,涵盖面广,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统筹加强管理。我国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上升到国家战略,2012年以来连续6年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通过中央统一部署,省市联动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目前多省市已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扶持政策,从金融、税费、土地流转等多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支持当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壮大。在此基础上,应鼓励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设计上,增强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切实让农民获得保障。

3.2 完善培训体系和基地建设

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各种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有序参与的体制机制,发展完善农民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稳步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加大投入,改善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建设一批水平高、设施完善的培训基地,逐步完善学员文体活动等配套设施。选派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教师、专家充实师资队伍,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教育培训需求。

3.3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政府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尤其是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项目工程的投入力度。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渠道,加强重点培育,以保证农民教育的培训需求。从2015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投入资金数十亿元,分别按照每人3000元和1000元的标准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进行补助。同时,对农民进行贷款补贴,提供保险等保障支持,激励农民大胆创业。

3.4 号召社会各方协调配合

努力构建政府、企业、中介、社会“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合力推进。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形成新型的政企关系。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社会责任,帮助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创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各方广泛参与,完善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等扶持政策,促进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有力开展。

3.5 发挥宣传推广作用

加强宣传,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运用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和远程教育等多种手段,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义和举措,充分肯定农民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成绩突出、进步显著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树立典型标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做好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工作,加强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结语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全文 篇10

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西部地区,培育新型农民是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甘肃省作为西部农村的典型代表地区,基本情况是人多地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仍然面临观念滞后,任务繁重,机制不全和资金制约等困难。所以,要采取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丰富内容和改善社会环境等措施来培育新型农民,以促进甘肃发展。

关键词: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而西部农村的基本情况是人多地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这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障碍。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西部地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西部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无疑是农民,这个“农民”不是“传统”农民,而是“新型农民”。西部地区要搞好新农村建设,培育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途径。因此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对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甘肃作为西部农村的典型代表地区,也在努力探索一条符合自己省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之路。然而,新型农民培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现阶段还存在缺乏统一的培训规划与长效的培养机制、农民参与意识不强、资金投入不足、培训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迫切需要结合实际对甘肃新型农民的培养途径进行探索与实践。

一、甘肃省从业农民的现状

甘肃省位于中国内陆腹地,处于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和青藏高原交汇处。土地总面积45.4万平方公里,常驻总人口2590.78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510.94万人,占58.32%。,农村劳动力1277.56万人,农业从业人员727.57万人。近年来,在农村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绿色证书工程、开办农村教育改革试验班等各种类型的农业科技培训,农村教育现状和人口文化素质有了极大提高,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低

据统计资料表明,甘肃省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8.14%,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7.03%,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4.41%。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从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营活动的农民普遍文化素质低,掌握和应用新技术、新品种的能力弱,创新生产方式的能力低下,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影响产业升级;农村经营人才奇缺,经营理念、手段及方法落后,农产品经营效益不高,仍属于体力型和传统经验型农民,不具备现代化生产对劳动者的初级技术要求。

2.农业劳动力素质呈结构性下降

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成了农民增收的有效措施,劳务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部分。而作为劳务输出大省,甘肃当前农村也正在普遍遭遇劳动力老龄化的尴尬。数据显示,甘肃60岁以上老龄人口为325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2.6%。同时,从绝对数量上看,我省有226万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73.8%,而这部分老年人目前成了种地的主力军,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弱质化严重,农业劳动力素质呈结构性下降。

3.思想观念落后

传统的小农意识和“重商轻农”观念在相当一部分农村仍存在,重经验,轻知识,对新技术、新的生产方式不易接受,小富即安,不求进取,缺乏扩大再生产的精神。不懂市场经济运作规律,不能及时捕捉瞬息万变的市场信息来预测农业市场走势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来及时安排生产。

4.农村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少

我省农村劳动力1277.56万人,系统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不到5%,全省9所高中及农业职业院校非农专业毕业生人数近乎是农科专业毕业生的两倍,而到乡以下就业的仅占毕业生总数的9.3%。这种职业状况导致了农民生产技术单一,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

二、甘肃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培训任务繁重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甘肃省的城镇化率为38.75%,位列全国第29位,低于全国13.56个百分点,低于西部12省区市5.32个百分点,居西部第9位。因此,甘肃省要对大量的农业人口进行全面的教育培训,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工程,任务繁重。

2.培育观念滞后,培训起点较低

虽然相对过去,人们对于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积极的认识。但是,毋庸讳言,仍然有一些部门和领导并没有真正重视起来,表现出来的就是形式重视,实质轻视;会议讲话重视,具体问题无法落实。许多农民对于培训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自主学习培训意识淡薄,不太愿意在接受学习培训方面进行投入。同时,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甘肃省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相对其他地区甚至全国平均水平而言,都处于下风,这已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主要障碍。

3.培训机制不健全,培训规模小

甘肃大部分地区农民目前接受教育培训的方式有两种:一个是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农村中小学的辍学率仍然比较高,到高中阶段,辍学现象更为严重,这对下一代农民素质的提高是很大的障碍。另一个是商业化的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还未建立。绝大部分地区现在还没有形成和建立专门培养新型农民的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和机构。由于培训机构相对分散,导致培训规模小,加之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

4.培训经费不足,培训内容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甘肃省在培训农民方面的经费在不断增加,但资金问题仍然是制约农民教育培训开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例如,据《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中要求,农民工的培训资金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负担。但实际上,培训的费用主要来自政府,培训经费来源单一,有些地方政府感觉经费负担过重。而农民承担费用的能力比较弱,如果让农民承担费用,就会影响他们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其次,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科技的高速发展,社会对农民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主要对农民开展传统的种植、养殖科技培训较多,而对农民进行系统职业技术培训的不多。培训内容不能够满足现代农业的科技化、产业化、规模化及市场化的需求。

5.培训老师缺乏实践经验、知识结构老化

当前我省培训老师,懂教育的不懂农业,懂农业的不懂教育,教学能力的低下严重制约了农民成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新的种植养殖技术、品种不断涌现,新兴的工种、行业不断产生,许多教师对新的技术知识要么现学现卖,要么无所适从。由此可见,培训教师不足、教师素质不高、结构不尽合理,已成为农民培训的主要问题。

6.培训时间过短,教学形式不够灵活

目前全省开展农民培训,主要以课时计算,15~30天的短期培训不多,2个月以上的培训是少之又少。要在这样短的时间内真正学习到过硬的劳动技能很困难。同时,在农民培训过程中,通过课堂讲授形式完成的有70%,现场指导不足30%,而农民更喜欢通过现场培训、专家一对一指导、跟技术员学习等培训方式。和农民多元的需求相比,目前的教学形式不够灵活,明显跟不上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

7.培训资源缺乏整合

同一个区域内,培训机构良莠不齐,专业重复设置现象普遍,教学设备以及师资分散,农民培训“一刀切”情况严重,政府部门培训重数量轻质量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状况客观上造成了农民教育培训在发展上的不平衡、资源利用上的不合理,使得本来有限的培训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严重影响了培训效果,这些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培训深入发展的瓶颈。

三、甘肃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和对策

1.明确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目标

以提高农民对现代科技的吸纳转化应用能力和综合发展能力为重点,主攻培养生产经营型、技能服务型和农村带头人三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特别是着力培养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者、农机能手、动物防疫员、乡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主体,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

2.强化政府主导,巩固公益性地位

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培育新型农民列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成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财政部门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培训管理工作;要加大投入力度,农民教育培训是公益性事业,要抓住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确投资比例,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同时要鼓励社会资本、个人投资等积极投入农民教育培训,努力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企业、用人单位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农民教育培训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3.改革培训内容

首先要紧密围绕甘肃省农业结构调整,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加重高效、特色种植技术的比重,逐步实现科学的种养结构。其次是分类指导,对现代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村从业人员,如农机手、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建筑工匠、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等,开展从业技能、法律法规及农业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包括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基层农机推广人员通过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生产技术及有关农业政策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务农技能,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对在农村有创业愿望并有创业基础的人员开展创业必备技能和能力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造就一批农村创业者和现代农民企业家。

4.创新培训方式

要注意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突出地方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采取广大农民能够接受的培训方式,通过理论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专家授课,增加权威性和专业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5.整合培训资源

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主体的建立和创新是达到培训目标的重要环节。目前,我省许多地方,农民培训呈多口管理、机构散乱和重复培训的现象。许多部门都在参与农民培训工作,如农业、民政、教育、科协和部分院校等都从各自的工作和业务出发,开展对农民的实用技术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但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没有沟通,经费分散,培训重复,无法形成合力。所以,有必要由政府主导,统一规划,明确管理职责,整合培训资源,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协调经费使用,提高培训效率。既要立足和利用现有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站等教育培训机构,还要建立专门的农民教育管理培训机构,整合各方面的教育资源,逐步建成纵横交错的立体的新型农民培育体制和机制。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走上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6.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

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质量,关键在于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应不断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充实教师队伍,重点选拔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青年人作为学历教育的兼职教师,重点选拔既有自己的生产和经营项目,又有熟练的技术知识或技能,在农民心目中是“能人”和“土专家”,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说服力的农民技术员作为兼职教师,构建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考核、评价、奖励制度,开展系统的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总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因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以满足农民需求、让农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贴近农民、方便农民为原则;以先进的思想塑造农民,以丰富的内容服务农民,以生动的形式吸引农民,以便捷的手段服务农民,大规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甘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参考文献:

[1]郭智奇,齐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问题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版,2012,(15).[2]朱启臻,闻静超.论新兴职业农民及其培育[J].农业工程,2012,(3).[3]单剑峰.西部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型农民培育问题探讨[J].人民论坛,2012,(23).[4]李华峰.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浅析及对策研究[J].世界农业,2014,(11).作者简介:张芸(1982-),女,籍贯:甘肃会宁,公共管理硕士,中共白银市委党校信息中心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三农”问题。

李荣(1978-),男,籍贯:甘肃平凉,中共白银市委党校政治学与统战理论研究室主任,讲师,研究方向:管理学,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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