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经历证明表
律师执业经历证明表 篇1
一、本人,性别:男/女,年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资格证号:,现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存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在广东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无执业经历。
二、执业经历为:(1),执业期间(2),已跟(3)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财务、案源已经结清,办理的案件档案已经移交,律师执业证书已经上交(4)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已经/没有参加本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5)。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签名时间:年月日
填写须知:
1、填写承诺书说明:(1)处填写在外省的执业经历,应当写明起止时间,在多个省份有执业经历的,一并写清楚;(2)处填写执业期间表现,如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就写“表现良好,未受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如果受到过处罚或处分的,则需写清楚具体的处罚和处分情况;(3)处填写来广东申请执业前最后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名称;(4)处填写来广东申请执业前最后一个律师事务所所在的省份的名称;(5)处填写考核结果: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如选择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则不需要填写此栏。
2、如果在外省没有执业经历的,则不需要承诺书第二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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